小产权房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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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小产权房问题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3-026-02

摘要近几年,“小产权房”问题成为了社会各界广为关注的热点。它的出现,是对现有土地制度的挑战,集中反映了农村利益团体对利益的诉求。其归根到底是我国实行的二元化土地管理制度。但鉴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对耕地的保护,小产权房不能任其合法化。本文主要力求在耕地保护和“小产权房”合法化中寻找一个平衡点。

关键词小产权房合法化

改革开放几十年来,我们国家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人民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但随之也产生很多问题,比如房价居高不下,多少人沦为“房奴”。房子几乎是人们21世纪最关心,谈论也最多,引发矛盾一个社会问题。2010年国务院要求,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北京市上半年对小产权房“水岸江南”的强制拆除,表现出政府处理小产权房的决心。人民群众转正的诉求与暴力抗拆引发的一系列群体事件,这些把小产权房推倒了改革的风口浪尖之上。那么,小产权房这个时代的畸形儿该何去何从?

一、何为小产权房

首先,何为小产权房?与小产权对应的是大产权。大产权房就是国家发完整产权证的房子。小产权房分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

法学毕业论文范文题目:“小产权”房及其买卖的法律困境与解决

题目:“小产权”房及其买卖的法律困境与解决 姓名: 学号: 学校: 指导教师: 写作时间: 2017年3月

小产权”房及其买卖的法律困境与解决 内容摘要:现行法律和政策对“小产权”房基本持否定态度。“小产权”房买卖过程中,涉及城镇居民、村民、集体组织、国家等利益主体,通过利益分析可知“小产权”房买卖对于利益主体各方是利大于弊的,故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不宜一概认定无效,而是应当将“小产权”房进行分类,并结合当前我国实际情况和国家关于“小产权”房的最新政策来讨论买卖合同的效力。在一定期限前没有获得相关补正手续,或者不能满足可以认定合同有效情形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通过建立法定租赁权制度,可解决“小产权”房买卖不能办理物权登记的障碍。从根本上解决“小产权”房买卖问题,需要建立完备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关键词:“小产权”房合同效力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随着近年来城镇住房房价高涨,“小产权”房由于价格低廉,备受市场青睐。然而,政府部门却“叫停”“小产权”房屋;法院也统一司法标尺,在审理此类买卖纠纷中一般确认合同无效。甚至在某些地区,“小产权”房屋被强制拆除。“小产权”房及其买卖问题一时成为社会焦点。法律应如何看待,值得深入探讨。一、中国小产权房的成因 导致小产权房产生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近20年以来的中国城市化、工业化的高速进程。中国目前城镇人口已达到5.8亿,城镇化水平已超过了45%,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城市化转型。 导致小产权房产生的第二个根本原因,就是近20年以来中国没有根据《宪法》落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制宪原则和法规运转体系,有关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国家法律是非常不完善的,实行的是城乡不平等的国家垄断性的征地制度。 导致小产权房产生的第三个根本原因,就是中国的房改没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的承诺落实房改的进程和政府担保。该项改革指南强调:“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停止住

北京小产权房新政策(标准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9818 北京小产权房新政策(标准

北京小产权房新政策(标准版) XX北京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国家和各地相关监管部门屡屡提示建设和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但仍难以遏制“小产权房”这一现象的蔓延。非官方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目前小产权房建设面积达六十多亿平米,相当于中国房地产业近十年来的开发总量。小产权房数量非常之大,而且已成事实,是多年来累积起来的问题。 针对小产权房问题,国务院日前已做出部署,责成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小产权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就小产权房问题,国务院要求:一是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二是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三是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1月29日指出,如不尽快清理小产权房,城镇化进程加快后,问题的蔓延将进一步加速,范围会进一步扩大,今年国土资源部将要重点打好6场硬仗,清理小产权房列为重中之重。 小产权房的危害性很大,一方面挑战了法律权威,损害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威信和尊严;另一方面扰乱了国家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影响城市建设及房地产市场正常发展,给社会安定埋下了隐患。更为严重的是,小产权房的大量违规建设,

将危及国家保护耕地政策。 所以,建议你还是不要买小产权房好。 北京小产权房新政策 “小产权”、“乡产权”住宅是近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建设部在近日也发布了购房风险提示。表示目前有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用于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安置过程中,擅自扩大销售对象,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 北京市国土局局长安家盛昨日表示要停建停售小产权房,在业界引起很大震动。 北京新基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卫克坦称之所以目前出现众多小产权房,主要是高房价造成的,许多购房者无法承受高房价而选择相对低廉的小产权房。一些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借口打政策擦边球建设大量小产权房,购房者是没有资格办理产权证的,这种小产权房对保护耕地也非常不利,因此政府下令停建停售小产权房是净化地产市场的一项有力措施。 张卫克建议,政府要解决问题,除了停建停售小产权房项目外,还应加大土地供应,加大经适房等具有保障性用房地块的供应,给这些购买小产权房的群体提供足够多的买得起的房屋,使房地产市场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中原地产华北区总经理李文杰建议,政府在停售停建小产权房时要充分考虑到购买者的利益,对于已经停售的项目,要求开发商退回购房人的房款,在保证了这些购房者的利益之后再按法律程序去处理违法开发商。

知识产权案例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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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360docs.net/doc/1315580520.html, 20、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实践样本——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庭审实质化诉讼改革 二、知识产权案例论文题目大全 1、法治.人性--赵连玉律师知识产权案例文书选 2、论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及其运作 3、知识产权法研究知识产权案例 4、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基于部分创新型企业的案例分析 5、技术战略联盟,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一个跨案例研究 6、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 7、北京知识产权审判案例研究 8、在物流中的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RFID技术应用案例研究 9、知识产权实务及案例探析 10、关于出口环节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分析 11、动态联盟知识产权风险评价的理论分析与案例研究 12、涉及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关系的几个典型案例剖析 13、知识产权制度与跨国公司国际化经营策略——美国公司在华技术投资案例分析 14、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典型案例启示录 15、知识产权创业能力的理论构建与实证分析:基于高技术企业的多案例研究 16、从几则案例看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与对策 17、江苏首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案例分析——南京道及天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利用软件著作权质押贷款的案例分析

小产权房研究综述

小产权房问题的一个综述 20130864 严小燕指导老师韦素琼 【摘要】小产权房问题是我国城乡二元土地制度背景下诞生的富于“中国特色”的产物。近年来小产权房“热潮”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和争议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本文从概念、现状与国内研究进展和展望三方面面归纳了学者们对于小产权房问题的研究成果,并通且提出了笔者的一些见解。 【关键词】小产权房;概念;研究进展;展望 1小产权房概念 在法律上的概念中,并不存在“小产权房”一词,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但是随着房地产业无序开发和土地利用的不合理导致的社会问题越来越突出,“小产权房”却在法律界成为了热门词。对于小产权房的概念学术界和相关部门给出了一些界定,大致可归纳为如下几种视角。 1.1从不完全产权视角 严焰认为小产权房又称作乡产权房,是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性住宅,由享有该土地所有权的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单独或联合开发商开发建设住宅,并由乡镇政府或者村委会制作房屋权属证书向城市居民销售的房屋,没有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房产权属证明。与直接受法律保护的商品房所有权对比,得出小产权房之所以为小产权的另一原因是因为其产权性质及所受到的产权保护比较”小”[1]。刘茂林、杨翼飞则更全面指出指出常见的有三种:一是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相对而言,发展商的大,购房人的小。二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而乡镇政府颁发的并非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小产权房”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此类房屋没有正式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房管部门也不会对购房合同予以备案,因此相关购房者的权利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三是所买房屋再转让时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依照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2]。唐黎标、刘敏给出了类似的定义。戴超、席枫强调了小产权虽然是不完整的产权但也附加了一定条件的产权[3]。齐东文、熊昭还进一步指出小产权房的产权限定于房屋使用权[4]。 1.2从无权视角 还有一些学者如韩清怀、张传玖等的理解是由于小产权房建设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并且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产权证,但该产权证是不合法有效的,没有真正的产权,实际上等于没有产权的无籍房产[5]-[6]。 1.3从销售对象、销售者、颁发证书者视角 笔者认为,不完全产权和无产权视角强调更多地是产权的归属问题,忽略了参与方身份的界定。因此,销售对象上郑淑霞、雷朝霞指出小产权房是部分或全部销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房屋[7]。销售者、颁发证书者上,蔡继明认为所谓的“小产权房”是一些由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出售的由其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子[8]。陈利根、李新庄(2009)指出是在

小产权房问题研究(一)

小产权房问题研究(一) 关键词:小产权房/拆除/产权证书 内容提要:小产权房是我国目前政府和社会公众极为关注的社会热点和难点。小产房的出现是多方面原因所致,但根源是我国土地双轨制。解决小产权房,必须坚持兼顾国家、集体、农民和购房人等各方利益的原则,体现党中央所提倡的和谐社会。对现有小产权房,应根据购房人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核发不同的产权证书。 一、小产权房界定 小产权房,又称乡产权,是指未经法定征地和审批等程序,由村集体或乡镇政府独立或与开发商(以下通称开发建设单位)联合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购买此房者无法取得法定机关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而是由村委会或镇政府给购房者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明,俗称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与正规开发销售的楼房相比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小产权房的土地使用不合法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兴建商品房,必须先由国家征地,并转为建设用地,再由国家出让给建设开发单位,开发建设单位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开发建设成商品房后出售给购房人,由法定的政府机关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确认购房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而小产权房是由开发建设单位直接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房屋并出售给购房人,未将集体所有的土地

征用为国家用地并转变为建设用地,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规定上缴给国家土地出让金和税费,所建房屋因用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小产权房所占有的土地属于非法用地。 (二)小产权房的开发建设程序违法 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开发建设和出售商品房,必须“五证”齐全,即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开工证、预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等。小产权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证,未办理且事实上也无法办理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未按规定上缴给国家土地出让金和各项税费,其开发建设房屋的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三)小产权房无合法产权证书 根据《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房屋属于不动产,即必须要经过国家规定的政府部门登记、颁发证书才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另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房屋登记部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换句话说,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才是合法有效,其他任何单位或部门都不具有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职权。因此,村集体或乡镇政府颁发的所谓的房屋“产权证”不具有房屋产权证的法律效力,小产权或乡产权实质上无产权证书,购房者对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存在较大的瑕疵。 二、小产权房形成的原因

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编号: 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毕业论文(设计) 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学生李佳泽Array 指导教师 专业法学 层次专升本 批次 151 学号 w131104151017 学习中心承德广播电视大学 工作单位宽城法院 2017年 2 月 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制

独创性声明 本人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是我个人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设计)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中国农业大学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毕业论文(设计)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学生签名:李佳泽时间:2017 年2 月 1 日 关于论文(设计)使用授权的说明 本人完全了解《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暂行规定)》对:“成绩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网络教育学院将有权选取部分论文(设计)全文汇编成集或者在网上公开发布。如因著作权发生纠纷,由学生本人负责”完全认可,并同意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可以以不同方式在不同媒体上发表、传播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有权保留送交论文(设计)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论文(设计)被查阅和借阅,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论文(设计)。 [保密的毕业论文(设计)在解密后应遵守此协议] 学生签名:李佳泽时间:2017 年2月 1 日 密级:(请注明密级及保密期限)

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内容摘要] 知识产权蕴含着人类创造力和智慧的结晶,需要有一定的科技文化和社会经济环境,而发明创造活动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又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激励了许多发明家、创作家刻苦钻研与创作,大大促进了我国的发明创造与文化事业的繁荣。由于中国建立现代化知识产权制度的时间较西欧等发达国家晚许多年,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还不完善,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目前,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尤其是国外一些严重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我国法律的尊严。随着我国加入WTO,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制度将显得更加重要。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侵权,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及其解决思路

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及其解决思路 [摘要]本文从小产权房的概念入手,重点分析了小产权房产生原因,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提出了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规范治理建议。一是分情况,区别对待:小产权房的存在是一个由来已久的复杂问题,应该具体分析,采取不同的办法去解决;二是改革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构建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土地法律制度。 [关键词]小产权房;土地所有权;具体分析 一、小产权房的涵义 事实上,房屋产权是没有大小之分的,只是有无的问题。严格地说,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的概念,它只是民间的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城郊乡镇或村在集体土地上集中建造的 住宅,本是用来满足本集体成员的居住需要,而实际上却把剩余部分甚至全部销售给城市居民,由于其只有乡镇或村委会所发的产权证明,没有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合法产权证(俗称“大产权”),因而被称之为小产权房。 二、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 (一)制度原因——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制度 我国《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

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我国土地所有权主体分属于国家和集体,农村土地不得直接上市流转,这种城乡二元制土地所有权制度,是小产权房产生的制度基础。 (二)催生原因——不断飙升的城市商品房价格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激增,商品房的需求量也迅速 提高。中国的“土地财政”彰显无遗,国有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2006年通过招拍挂和协议转让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达到13168.98亿元,约占当年国家财政收入的3成。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表明:2008年全国70 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5%。2008年至今,除了增长幅度因经济环境改变有所变化外,房价依然飙升。普通市民对城市房价望尘莫及,在此情况下,成本低廉的小产权房有了市场发展的强劲动力。当政府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尚未形成规模的时候,小产权房将吸引着众多的购房者。 (三)推动原因——城市土地利益间的争夺 大规模的城市化建设“造就了中国历史上村镇规模的急剧减少,也直 接促进了小产权房以规模化的方式不断诞生和运转”。期间,城市周边的农村土地权属问题,在这一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我国《物权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在绝大部分农

“小产权房”问题研究报告

浅谈“小产权房”问题 摘要: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益发展和竞争激烈,商品房的售价也越来越高,而“小产权房”作为房地产市场中的新品种,由于其低廉的价格而越来越受到百姓的青睐,据一项非正式的统计,目前单是在北京,就有五分之一的房子属小产权房。但同时也有人呼吁政府尽快出台强制措施整顿“小产权房”,规范房地产市场。这是为什么呢?所以笔者通过写这篇文章希望大家对“小产权房”有一个清晰地认识,并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 小产权房历史发展定义问题与风险建议 一、“小产权房”的定义 有关“小产权房”说法不一,综合现有的普遍定义为:小产权房是指村民在其宅基地等村集体所有的建设土地上缺乏土地管理部门的用地许可、缺乏建设部门的建设许可、具有违章违法性质的建筑物。它不能获得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其“房产证”多由乡镇政府自制颁发。由于我国对土地和房屋实行登记制度,缺乏

登记的“小产权房”在法律意义上并不具备产权性质。 二、“小产权房”的历史发展及数据统计 “小产权房”是在城镇化迅速发展,而集体土地法规体系又不健全的大背景下产生发展的。过去,“小产权房”在村一级同意、乡镇一级批准建设的情况下就是合法建筑,房屋是否发证并不影响其合法存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范围内,小产权房达到全国实有村镇房屋建筑面积的30 %,其中村镇住宅约50多亿平方米。地区范围内,天津、深圳、武汉、济南、西安等各大城市的“小产权房”也屡见不鲜。10年前,北京郊区已经出现了“小产权房”,目前估计已超过1000万平方米,占整个市场的18 %左右,例如西安估计已达到25%至30 %。而在我国沿海城市,例如深圳,预计已超过40 %,接近50 %.近几年来,由于城市房地产价格大幅度攀升,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普遍充当了“房奴”角色,房地产投机开发者或者城乡居民乘机在城市边缘的乡村购买廉价土地,自行设计、自行施工建设具有良好居住功能的“小产权房”,并以低于商品房一半或者更多的价格吸引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安居。 三、“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与风险 但“小产权房”在红火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以下的问题与风险: 第一为法律风险,因为这类住房建在集体土地上,不允许对外销售,没有法律保证。也就是说,购买这样的房子拿不到国家发给的产权证。这是由国家法律和土地的使用性质所决定的。在这情况下,购房人在法律上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政府相关机关的保障和法院的

毕业论文企业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研究

毕业论文企业知识产权 运营管理研究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企业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研究 知识产权运营是在当代知识产权制度环境下,随着知识产权作为企业资源重要性的提升而提出并适用的 企业经营的新课题。知识产权运营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之间存在密切联系,其中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是知识产权运营的基础和保障,知识产权运营则是知识 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最终目的。企业知识产权运营也是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的基本形式,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是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的重要保障。基于 知识产权运营的重要性,《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建工作方案》明确指出要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商品化、产业化, 不断形成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加强已有专利技术的实施、转化、转让工作,实现专利价值最大化。要深入研究知识产权制度,充分运用知识产权规 则,把知识产权转化为企业竞争力”。 本文将从企业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的一般原理出发,着重对企业知识产权许可,企业知识产权转让,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投资入股、证券化、信托等为表现形式的资本运营等进行深入探讨。 一、企业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概述 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反映了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资产与实现企业价值的内在关联性。国外有学者提出了“潜藏价值”概念,论证了企业可以从知识产权资产中获取价 值以及知识产权资产与企业增值的关系。不过,知识产权资产价值的实现却离不开有效的运营。“现代企业运营已由原先的生产过程的计划、组织与控制,外延到与 产品生产和服务创造密切相关的管理范畴,囊括从运营战略制定、运营系统设计、运营系统运行等多个层次,企业运营毕业论文企业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研究 【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编辑修改】

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对策研究(一)

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对策研究(一) 关键词:小产权房/房产税/住房保障 内容提要:从小产权房形成的原因入手,提出建立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严格区分公益征收与商业拆迁、分别情况处理现存的小产权房、开征房产税、改革住房保障制度等措施。所谓小产权房,是指不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在集体土地之上建造并出售给非本集体成员的房屋。由于违反现行法律,所以小产权房从产生之日起就不合法,其所谓的“小产权”也并非“产权”,只是民间约定俗成的一种说法,实质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产权”。虽然小产权房本身不合法,但是其不断发展壮大的现实却给社会带来诸多问题,给立法、执法带来诸多困惑,因此解决这一问题就成为当务之急。我们应在准确分析其产生根源的基础上,提出既要维护各方利益和社会稳定,又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一、小产权房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小产权房是农民集体利益与政府利益博弈的结果 现行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在集体土地之内,只允许本集体村民依法申请宅基地并建造房屋,不允许集体出让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也不允许农民个人出卖宅基地或转让房屋给非本集体成员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确需使用集体土地开发房地产的,应先由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再行出让给开发商,由开发商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后出售。现实的问题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的价格与国家出让土地的价格之间存在较大的利益空间,有的后者是前者的几倍、几十倍,这部分差价利益由国家取得,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民集体对此非常不满,当有机会出让土地获得大于国家征收的回报时,集体便不惜违法,义无反顾地为之。从理论上讲,所有权是权利人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既然法律规定集体对其土地享有所有权,就应该赋予其处分权和收益权,而太多的限制使集体对其土地几乎丧失了处分权和收益权(只能通过农业生产经营或经过批准兴办乡镇企业用地而获得收益),这就严重损害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完整,限制了集体土地的权利行使。对这一问题,农民集体现实的做法就是用建设、出售小产权房的行动来“维权”,同时,一些地方政府的违法审批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小产权房问题是公众的住房需求与高房价之间对抗的结果 城市化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也是我国实现经济结构转型、消灭城乡差别、发展经济的重要步骤。近年来,我国城市化的速度日益加快,城市人口呈迅速增加的态势,解决住房问题就成了城市发展的重要任务。新城市居民需要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老城市居民需要更换更大的住房,城市富人需要拥有更多房屋实现投资目的,因此近年来我国大中城市房地产业发展迅速。但是相对于不断攀升的房价而言,城市中低收入者收入的增加远远落后于房价的涨幅。房价的增长直接刺激了人们的购房欲望,因为如果现在不买,以后会更买不起。当其经济实力不能购买商品房时,小产权房便成了唯一的选择。截至2009年7月,北京的商品房均价为14650元/平方米1],同年4月,北京通州区的小产权房均价为5000元/平方米2],二者相差十分明显。调查显示,如果能够购买正规的商品房,多数购房者是不会选择购买小产权房的。购买小产权房者多是中低收入者,如外来打工或经商人员、留城大学毕业生、城市中低收入者。小产权房多处于城乡结合部,交通相对不便,居住环境相对较差,购房者对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心知肚明,但是较低的房价是吸引他们购买的唯一原因。许多市民坦言:购买小产权房就是为了“能有个住的地方”。据统计,到2008年初,北京市的小产权房占到房地产市场的20%;2007年,深圳市的小产权房占全市住房总数的49%,到2009年6月,深圳住宅总面积约为2.6亿平方米,其中小产权房高达1.6亿平方米,比例已经超过60%3]。到2010年初,据非官方统计,全国的小产权房面积达到60多亿平方米4]。 (三)政府职能发挥不力客观上导致了小产权房的发展壮大 小产权房从产生时起就不合法,但是能够不断发展壮大,其外因是政府监管查处不力。小产

论文《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的保护》

应用本科生 毕业论文(设计) 电子商务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专业:电子商务 考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年月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前言 (1) 1 电子商务环境下知识产权的内容 (1) 2 电子商务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1) 3.1 存在的问题 (2) 3.1.1 因特网上版权保护问题 (2) 3.1.2 因特网上专利保护问题 (2) 3.1.3 因特网上的域名 (3) 3.2 问题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 (3) 3.2.1 域名知识产权保护对电子商务的影响 (3) 3.2.2 著作权知识产权保护对电子商务的影响 (4) 3.2.3 电子商务中技术成果保护对电子商务的影响 (4) 4 加强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4) 4.1 结合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完善立法 (4) 4.2 电子商务中版权的保护 (5) 4.3 电子商务中商标权的保护 (5) 4.4 电子商务中域名的保护 (5) 4.5 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 (6) 4.6 宣传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常识 (6) 结束语 (6) 参考文献 (6) 致谢 (7)

电子商务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摘要: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 和收益的专有权利。随着英特网的普及和发展,在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中也逐渐产生越来 越多的纠纷。如何维护电子商务中的权益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通过建立和完善知 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协调工作,能够促进我国电子商务良好发展。 本文阐述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及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并详细分析了电子商务中的知识 产权,如:域名、数据传输等;最后针对我国目前电子商务的发展现况,结合相关法律理 论提出了有效的对策。 关键词: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商标权;域名;著作权 前言 电子商务是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全球一体化经济“无边界”时代而兴起的具有革命性的国际贸易新形式。知识产权的这个名词来源于18世界的德国,著名比利时法学加皮卡弟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这一学说后来被广泛传播,得到许多国家以及国际组织的承认。对我国来说,知识产权这一名词是对英文INTELLECTUAI PROPERTY 的一种解释。 随着互联网结束的日渐成熟,以电子数据交换方式的交易逐渐成为21世纪的主要经济贸易方式之一。在这虚拟的世界之中,和现实的世界一样,也存在着违法犯罪和投机取巧行为。代表社会发展先进技术方向的贸易过程电子化的电子商务活动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与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的冲突,对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加以认真的研究,对电子商务活动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正确理解,在发展电子商务活动的同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是知识经济时代刻不容缓的问题。 1 电子商务环境下知识产权的内容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知识产权主要应包括商标、域名、版权以及专利权等项内容。 (1)商标是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以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为发挥有效识别商品的功能。其必须具有显著性,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更需要动态的商标以及有声商标的出现。 (2)域名是因特网主机的IP地址,是一种资源标志符,域名作为一种因特网上的地址名称,其对于区分不同的站点用户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法律已开始把某些知识产权权利的内容赋予域名,以保护权利人专有域名的商业价值。 (3) 专利权是指对公开的发明与创造所享有在一定期限内的独占权,是一种法律上认定的权利。目前,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很多技术包括界面的设计等,都已申请专利,成为专利的新客体。 (4)版权也被称为作者权或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其是指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其是基于特定的作品的精神权利及全面支配其作品并享受利益的经济权利的合称)。目前,国际上已建立了一个比较全面的版权保护的法律体系。 2 电子商务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在信息化时代,电子商务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密不可分的联系。 (1)知识产权贸易已成为电子商务的活动之一。知识产权贸易就是指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的贸易,如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转让,还包括知识产权的产品贸易等。在电子商务环境下,除了技术贸易之外,以版权许可,商标的许可、商号的许可以及商业秘密的许可等形式内容的知识产权贸易也飞速发展。

浅析小产权房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浅析小产权房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摘要:小产权房是当今我国房地产行业比较敏感的话题,同时它也是相关小产 权房形成的原因、小产权房带来的主要问题、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对策等几方 面浅析小产权房问题。关键词:小产权房;对策;合法化中图分类号:034.5 文 献标识码:A 小产权房”又称“乡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由 于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不能取得由政府房管部门颁发的正式产权证,而是 由享有该土地所有权的乡(镇)合作经济联合社或村经济合作社的机构制作颁发权 属证书的“准商品房”。“小产权房”最初起源于民间,在我国已存在多年,并未形 成大规模的气候。但是近年来,“小产权房”之发展大有风起云涌之势。一、小产 权房形成的原因 1.市场需求近年来,全国各地房地产价格不断攀升,远远超过了 绝大数普通百姓购买能力,而购房者强烈的住房愿望不得不更多地将目光转向房 价便宜的郊区。而“小产权房”的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甚至只 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30%~40%。购房者买不起商品房的情况下,只有把目光 转向小产权房。由于小产权楼盘不存在土地出让金、各项税费等成本,因此即使 以合法商品房价格的30%出售仍有较高利润可得,其利润率并不比开发“大产权” 的开发商低或者低多少。总之,供需两旺促使小产权房迅猛发展。 2.我国二元制 的土地所有权制度。虽然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有土地所有权在宪法上具有平等性,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 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都必须依法申 请使用国有土地。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办企业或建 住房除外,开发建设商品房,同样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因此,在农村集体 所有的土地上兴建商品房出售,必须先由国家征地,转为建设用地,再由国家出 让给建设开发单位,开发建设单位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后,才能开发建 设商品房,向他人出售。这种二元制土地制度是小产权房出现的根本原因。 3、 政府监管力度不够为其提供便利条件作为一种市场行为,“小产权”房在房地产市 场中能够存在这么长时间,能够从局部地区、个别城市扩展到全国,这恐怕应该 是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失职,是一种管理上的严重缺位和行政不作为,乡镇政府 实际上是这种行为的制造者和实际推动者。二、小产权房带来的主要问题分析 1. 农民利益受损问题由于大量开发“小产权”房引起耕地的流失而造成农民生活保障 受到严重威胁,将成为开发“小产权”房带来的最为严重后果之一。目前,国家尚 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来规定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之间关于土地用途改变所带来的收 益增长的分配问题,从集体组织和农民个体之间的关系来看,农民个体一般处于 劣势地位,其权益更容易受到伤害。因此,大量开发“小产权”房引起耕地的流失 而造成农民生活保障受到严重威胁,将成为开发“小产权”房带来的最为严重后果 之一。 2.购房者面临巨大风险。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小产权房 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也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小产 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由于购买小产权房的合同是无效的, 因此根据三、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对策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基本原则应是政 府主导、综合考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保护首先,对于已建成的楼盘和在建 设的小产权楼盘,原则上不应拆除,应最大限度地予以保护,特别是符合城市整 体规划和土地用地规划的小产权房项目。除非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如违背基本农 田保护等法规、违规开发建设别墅,以及刚刚开工的楼盘,可以予以拆除,恢复 农业用地。总之,虽不说一律都不拆,但以不拆为基本原则,最大限度地保留并

我国小产权房问题研究:现状与出路

我国小产权房问题研究:现状与出路 目录 一、小产权房的涵和特点 (2) (一)小产权房概念和涵 (2) (二)小产权房分类 (2) (三)小产权房主要特点 (3) 二、小产权房建设现状 (5) (一)小产权房产生的背景 (5) 1.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下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 (5) 2.城市化快速发展带动了住房需求明显增加 (6) 3.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费用与国有土地出让价格的巨大差距 (8) 4.城市房价快速攀升使得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望房兴叹” (9) 5.“多赢”使得小产权房有了独特的生存空间 (10) (二)发展现状 (11) 1.全国小产权房规模估算 (11) 2.各地小产权房价格情况 (13) 3.小产权房购房者情况 (14) (三)发展趋势分析 (16) 三、对小产权房的评价 (17) 1.小产权房成为农民分享城市化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 (17) 2.小产权房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居住需求 (19) 四、典型地区小产权房处理方式调查分析 (20) (一) (20) (二) (21) (三) (21) (四) (22) (五) (23) (六) (24) 五、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思路 (25) (一)现行小产权房政策及其评价 (25) 1.相关政策容概述 (25) 2.相关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27) (二)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主要原则 (29) 1.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 (29) 2.坚持同地同权同价的原则 (29) 3.坚持疏导结合的原则 (29) (三)几点建议 (30) 1.小产权房建筑不能一拆了之 (30) 2.将小产权房作为城市住房供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0) 3.要着力防止地方政府与农民争土地 (31) 4.把小产权房建设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32)

浅谈学生毕业设计知识产权归属

浅谈学生毕业设计知识产权归属 能源学院黄建青1130240222 先来看一个案例: 本科生甲是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老师让甲带队设计一个软件系统作为毕业设计,校方不提供技术指导,但是提供几千元用于购买技术书籍。计算机软件设计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它几乎是完全脑力劳动的结果,成本并非几百元的书籍费可以表示。但是老师说学校为项目提供了经费,这个软件系统就要和论文一样,知识产权归属于学校,不知这样合理吗? 这个案例的焦点都是学生毕业设计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在现今社会,这种问题引起的争论也常常见诸报端,作为大学生,这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有必要详细分析一下此类问题。 一、相关概念 1、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3、关于著作权的相关规定: ①著作权人是指那些创作作品的人,以及虽然没有参与作品的创作却享有著作权的公民和法人。作者及作者以外的公民、法人单位可以成为著作权人;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其他辅助行动,并不视为创作; ②法人作者指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视为作者; ③职务作品是公民为完成工作任务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4、法律中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定相关内容: 第八条:执行本校及其所属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本校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其他技术成果,是高等学校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技术成果。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高等学校。专利权被依法授予后由高等学校持有。 第九条:由高等学校主持、代表高等学校意志创作、并由高等学校承担责任的作品为高等学校法人作品,其着作权由高等学校享有。为完成高等学校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第十三条:在高等学校学习、进修或者开展合作项目研究的学生、研究人员,在校期间参与导师承担的本校研究课题或者承担学校安排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及其他技术成果。 第二十一条:高等学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凡申请非职务专利,登记非职务计算机软件的,以及进行非职务专利、非职务技术成果以及非职务作品转让和许可的,应当向本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申报,接受审核。对于符合非职务条件的,学校应出具相应证明。

2011~2012年度专题4:我国小产权房问题研究:现状与出路

我国小产权房问题研究:现状与出路 REICO工作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

目录 一、小产权房的内涵和特点 (1) (一)小产权房概念和内涵 (1) (二)小产权房分类 (2) (三)小产权房主要特点 (2) 二、小产权房建设现状 (4) (一)小产权房产生的背景 (4) 1.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下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 (4) 2.城市化快速发展带动了住房需求明显增加 (5) 3.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费用与国有土地出让价格的巨大差距 (7) 4.城市房价快速攀升使得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望房兴叹” (8) 5.“多赢”使得小产权房有了独特的生存空间 (10) (二)发展现状 (10) 1.全国小产权房规模估算 (10) 2.各地小产权房价格情况 (12) 3.小产权房购房者情况 (13) (三)发展趋势分析 (15) 三、对小产权房的评价 (16) 1.小产权房成为农民分享城市化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 (17) 2.小产权房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市中低收入阶层的居住需求 (18) 四、典型地区小产权房处理方式调查分析 (19) (一)北京 (19) (二)上海 (20) (三)深圳 (21) (四)成都 (21) (五)重庆 (22) (六)海南 (24) 五、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思路 (25) (一)现行小产权房政策及其评价 (25)

1.相关政策内容概述 (25) 2.相关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27) (二)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主要原则 (28) 1.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 (28) 2.坚持同地同权同价的原则 (28) 3.坚持疏导结合的原则 (29) (三)几点建议 (29) 1.违法小产权房建筑不能一拆了之 (29) 2.将小产权房作为城市住房供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0) 3.要着力防止地方政府与农民争土地 (31) 4.把小产权房建设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机结合 (31) 主要参考文献 (33)

知识产权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选题、研究方向

知识产权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参考选题、研究方向 知识产权总论 论知识产权的正当性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史研究 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史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知识产权的发展 工业革命与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制度文化基础研究 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论国民知识产权意识的培植 国家竞争中的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纲要》研究 知识产权教育研究 “全球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知识产权国际化研究 知识产权现代化研究 地区经济发展中的知识产权战略 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 论知识产权法典化 论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 论知识产权的法律属性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研究 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研究 论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典的关系 论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 论反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保护 地方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知识产权保护的公平与效益研究 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研究 论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冲突与协调的经济分析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 论知识产权权利穷竭原则 论保护知识产权的理论基础 论知识产权的利益平衡原则 论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在先权研究 论知识产权损害赔偿 知识产权滥用的防范 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冲突研究 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 论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侵权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论著作权的集体管理 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 论商业软件开发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作品标题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保护 论合理使用的构成条件 网络时代的著作权合理使用 论我国著作权法中的法定许可制度 著作权保护期研究 建筑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知识产权法论文

成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论知识产权法的价值及其实现 □□□□ 夜大学函授脱产高自考 学号(准考证号): 080216100180 姓名:张浅 专业:法律 年级(高自考不填): 学院: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完成日期: 2017.2.12 指导教师:张培尧 摘要:知识产权法与人类社会密切相关,其巨大价值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它不仅具有普通法律的共同价值。由于它自身的特殊性,它又具有尊重智力劳动及自由,鼓励创新,维护竞争秩序,维护无形财富公正合理分配的社会价值。在全球化与竞争日益加剧的今天,和谐不可避免的成为了法的价值追求,促进和谐也成了知识产权法的价值追求。另外,知识产权的行使过程中仍旧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去完善解决,以确保知识产权法的价值合理有效的实现。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价值价值追求价值实现

Abstract: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is closely related to human society, and its great value permeates every aspect of people's life. As a branch of law, it not only has the common value of common law. Because of its own particularity, it has the value of respecting intellectual work and freedom, encouraging innovation, maintaining the order of competition and maintaining the fair and reasonable distribution of intangible wealth. Nowadays, with the globalization and competition becoming more and more serious, harmony is inevitable to be the value pursuit of law. In addition,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the exercis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which need to be improved to ensure the realization of the valu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Key words: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value pursuit value realization 一、知识产权法的法律价值 法律价值是与社会需要是相一致的,体现了法律制度对于满足个人、群体、阶级、社会需要的积极意义。一般来说,人们都有对自由、秩序、正义、效率的需求,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的法在不同的意义上,都对满足这些需要有积极意义。目前理论界对法律价值的具体内容存在不同的理解,但正义、公平、自由、安全、秩序、效益等被法学家认为是法律的基本价值。 (一)知识产权法的一般法律价值 知识产权法是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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