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知识之全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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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知识之全面总结

目录

医疗保险知识问答---之三

第四章补充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

第一节补充医疗保险

1.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根据我国国情和现实可能,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础上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收费低、保障金额大,是我国现阶段鼓励发展的有效的补充医疗保险形式。

2.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之间有什么联系与区

别?

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外存在和发展,并对社会成员起补充医疗保险作用的各种社会性医疗保险措施的总称。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起到稳定社会、促进发展的作用。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政府承办、普遍保障、公平、政府承担最终责任等特征,而补充医疗保险则依据特殊需要设立、根据权益享受相应待遇、依法独立承办、自负经营风险。

补充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补充医疗保险因纳入社会保障政府实施范围而能够享受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

惠,而商业保险则必须承担向国家缴税的义务。补充医疗保险尽管不能简单地归为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的商业医疗保险,却具有商业医疗保险的一般性特征。

总之,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补充医疗保险在整个医疗保险体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3.补充医疗保险有哪些作用?

补充医疗保险的产生和发展,源于特殊的需要和满足这一需要所赖以实现的承受能力及保险方式,因而,补充医疗保险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是必要补充和保障需求的衔接,体现了医疗保障水平的差异性、权力与义务在更大程度上的统一性和保障方式的多样性,由此也决定了不同补充医疗保险方式的相对独立性:相对于整个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而言,补充医疗保险是整个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构成,是具有与基本医疗保障不同功能的另一种保障方式。

补充医疗保险的补充性既不意味着其在整个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程度,也不意味着其在整个医疗保障构成中的份额多寡,而是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补充医疗保险有哪几种形式?

补充医疗保险主要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广义上讲,补充医疗保险还包括商业健康保险。

5.为什么要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当前加

快企业改革和经济建设步伐的客观要求。由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以“低水平,广覆盖”为基本原则,这意味着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内,既要充分体现基本医疗保障对各类人群社会保障的公平原则,同时又难以满足被保险人的多层次的医疗需求。因此,我国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被保险人的多层次医疗要求,逐步解决部分被保险人因患重病而导致住院的自付费用过高或因患特殊病种在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过高,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6.什么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举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主要形式有:(1)商业医疗保险机构举办;(2)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经办;(3)大集团、大企业自办。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因此,国家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以保证该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

7.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强制性的吗?

不是。按财政部、原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可在按规定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用于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以外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进行的适当补助,减轻参保职工的医药费负担。

8.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率是多少?

按财政部、原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企业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9.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如何管理?

按财政部、原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应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单独建帐,单独管理,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较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药费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财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管理的监督和财务监管,防止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

10.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途是什么?

用人单位向医保中心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医保中心按在职职工本人工资收入或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支付职工本人的门诊医疗费和其他应由本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人单位集中管理的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职工患长期慢性病或大病造成的个人负担过重的医疗补助。补助办法由用人单位自定。

11.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包括哪些?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主要用于补助门诊大额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住院治疗个人负担部分,不得用于其他方面的开支。具体

办法可由企业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制定。

12.什么是大额医疗救助?

大额医疗救助是指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而建立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13.什么人可以参加大额医疗救助?

凡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均可参加大额医疗救助。

14.大额医疗救助由哪个部门主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救助金筹集和使用的主管部门,并负责组织实施。它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大额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支付等日常工作。

15.如何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

国家并无统一规定,各地有所不同。

例如,武汉市规定:凡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退休人员和财政供给的市直副局级以上人员,每人每月按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投保1个月后,开始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待遇。职工的大额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从其工资中代扣,退休人员的大额医疗保险费由负责退休费发放的单位按月从其退休费(养老金)中代扣,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

天津市规定:凡参加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不含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救

助。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由职工和退休人员缴纳,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元。职工缴纳的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参加天津市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缴纳的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养老金中扣缴。未参加天津市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缴纳的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由用人单位从退休费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于每年一季度将全年应缴纳的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36元)一次性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16.大额医疗救助基金如何管理?

一般的地方都规定,大额医疗救助金与基本医疗保险金同时缴纳,财政专户存储,分别核算,专款专用。

17.职工年度医疗费用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时,大额医疗救

助基金都承担吗?

不是,一般有报销比例。

以武汉市为例,《武汉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办法》第七条规定: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职工、退休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符合《武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规定》所列重症疾病,其医疗费用在3万元(不含3万元)以上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按以下比例分段累加,共同负担:(1)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保险人赔付94%,被保险人自付6%;(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部分,保险人赔付96%,被保险人自付4%;(3)20万元以上的部分,保险人赔付98%,被保险人自付2%。保险人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赔付给每个被保险人的医

疗费用最高数额为30万元。第九条规定: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被保险人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符合《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规定》所列重症疾病,在3万元(含3万元)以内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不含个人自付的起付标准数额的医疗费用和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4000元(不含4000元)的,由保险人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补助。

以天津市为例,从2010年开始城镇职工的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5500元,将按照年龄确定报销比例改为按照医院级别确定报销比例,统一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具体标准为: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医院报销65%,一级医院报销75%;将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由5.5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其中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5.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80%;调整大额医疗费救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将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标准由5.5万元至25万元提高到15万元至30万元,报销比例为80%,参保退休人员大额医疗救助费年缴费标准由230元调整为300元。

18.职工使用大额医疗救助金,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应当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

19.什么是职工个人账户过渡性补助?

职工个人账户过渡性补助是指用人单位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初,为其参保职工个人账户注入一个月的医疗保险缴费工资或者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金,弥补个人账户的不足。

20.为什么要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过渡性补助?

个人账户过渡性补助是指为了保证职工在新、老制度之间平稳过渡,对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给予适当补助,是一种过渡性措施。即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前三个年度内,每医疗年度由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筹集资金,为在职职工增加不超过一个月的缴费工资,退休人员增加不超过一个月的养老金,全部计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21.职工个人账户过渡性补助的资金来源是什么?

以单位职工及退休人员一个月的保险缴费工资或基本养老金为标准。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所需资金由单位自筹解决。22.参保后是否要为新招用、调入的人员补缴职工个人账户过渡性补

助?

参保单位应在初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连同单位全部参保人的过渡性补助一并上交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过渡性补助如数计入个人账户。单位参保后新招用、调入的人员,不再实行过渡性补助。

23.什么是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

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为了保障国家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原有的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原公费医疗资金渠道给予享受人员适当补助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形式。

24.为什么要对国家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

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主要是为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医疗待遇水平不下降。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的办法,是借鉴了国际上的通用做法,更重要的是考虑到我国国家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特点,保证国家公务员的健康水平和勤政廉政,并与国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

25.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补助水平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保证国家公务员原有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并随经济发展有所提高。医疗补助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具体筹资标准应根据原公费医疗的实际支出、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医疗补助经费要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

26.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范围包括哪些?

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经人事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经中共中央组织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批准

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其他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27.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来源出自何方?

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医疗补助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具体筹资标准应根据原公费医疗的实际支出、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医疗补助经费要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

28.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主要用途有哪些?

医疗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补助;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享受医疗照顾的人员,在就诊、住院时按规定补助的医疗费用。补助经费的具体使用办法和补助标准,由各地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出规定。

29.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标准是什么?

(1)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开支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助:

①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下同)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5万元以下的部分补助90%,5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助95%。

②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含个人账户支付部分),退休人员和享受医疗照顾的司局级以上(含司局级)在职人员补助95%,其他在职人员补助90%。

③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含个人账户支付部分)以上的部分,退休人员和享受医疗照顾的司局级以上(含司局级)在职人员补助95%,其他在职人员补助90%。

(2)医疗照顾人员按规定在医疗服务设施、诊疗项目等方面享受照顾时发生的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的部分,由医疗补助经费按医疗照顾政策的规定予以补助。

(3)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确有困难的,可由所在单位适当给予困难补助。

30.国家公务员年内发生超过统筹基金支付达到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

时,如何享受医疗补助?

年内发生超过统筹基金支付达到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在职人员按90%给与补助,退休人员按95%给与补助。

31.国家公务员发生“门诊进行恶性肿瘤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和重症

尿毒症透析治疗”和“进行器官移植手术后,在门诊继续进

行的抗排异治疗”的医疗费用时如何享受医疗补助?

先按规定自付应交费用,然后到补助单位报销。自付部分核减40%,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部分的个人自付部分核减60%。

32.国家公务员住院医疗补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对此,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以某院为例,住院医疗补助,在个人

按规定支付起付额和住院各段自付费用的基础上,实行起付额及分段自付部分按比例核减报销:(1)起付额报销50%;(2)A段个人自付部分报销30%,B段个人自付部分报销40%,C段个人自付部分报销50%。

例:某参保职工,年度内到定点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一次,住院总费用为15000元,其住院医疗补助计算办法如下:

个人自付起付额:700元,核减报销50%,即:可报销350元进入统筹基金与个人共付段费用:15000-700=14300元

共付段各段计算费用分别为:

A段费用:5000元

B段费用:5000元

C段费用:4300元

共付段中个人支付医疗费用为:

①A段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5000×20%=1000元,核减30%,即:可报销300元

②B段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5000×15%=750元,核减40%,即:可报销300元

③C段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4300×10%=430元,核减50%,即:可报销215元

④共付段费用个人负担:

1000+750+430=2180元,分别核减后,可报销815元

本次住院该职工个人应支付医疗费用为:

700+2180=2880元,核减起付额和各段费用后,可报销1165元。

33.国家公务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是多少?

国家对此没有具体规定,以西安市为例:个人账户实行分档补助、个人支配、超支不补、节约留用的管理办法。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由基本医疗费用和补助医疗费用两部分构成,具体计入比例是依据职工不同工龄段,按本人工资收入前四项(下同)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入。即:

工龄1~10年的,记入6%(基本医疗费用记入2.7%,补助医疗费用记入3.3%);

工龄11~20年的,记入8%(基本医疗费用记入3%,补助医疗费用记入5%);

工龄21—30年的,记入11%(基本医疗费用记入3.6%,补助医疗费用记入7.4%);

工龄31~40年的,记入15%(基本医疗费用计入4.5%,补助医疗费用记入10.5%);

工龄41年以上的,记入20%(基本医疗费用记入5.5%,补助医疗费用记入14.5%);

退休人员按本人养老金的20%记入(基本医疗费用记入5.5%,补助医疗费用记入14.5%)。

34.如何加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管理与监督?

省级以下(含省级)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省级以下(含省级)机关公务员医疗补

助和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保障以及医疗照顾人员的医疗补助等具体实施办法,由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具体管理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实施办法由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京外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医疗补助办法。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医疗补助的经办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并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考核与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制定医疗补助经费的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并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监督检查补助经费的分配和使用;审计部门要加强医疗补助经费的审计。

第二节医疗救助

35.什么是城乡社会医疗救助制度?

城乡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就是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基金,对患大病的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给予医疗费用补助(农村医疗救助也可以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家村合作医疗)的救助制度。

36.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实施范围有哪些?

社会医疗救助的基本范围,主要是对贫困群体在疾病医治费用遇

到困难时,不具有依靠其他途径享受医疗服务条件,以及对医疗负担承受能力十分脆弱,现有的医疗压力又威胁着家庭成员生存的个人和家庭。具体而言,应侧重的是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贫困者和无固定收入、无生活依靠、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岗失业者、残疾者、老龄者,以及一些意外情境下的伤病者。具体包括:

一是转型时期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城市中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已成为转型时期一个与日俱增的新的社会弱势群体,占据了城市贫困人口的绝大多数,已逐步取代原有的民政救济对象而成为贫困救助的主体。

二是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残疾人员。目前全国约有各类残疾人6000多万人。北京市一项城市贫困人口致贫原因调查分析中称,在贫困家庭的总人口中,残疾人占19.8%,这既是贫困人口致贫的主要原因,也是妨碍脱贫解困的重要原因,而且是一种几乎无法解脱的原因。残疾人的情况虽然不完全相同,但其经济来源主要是靠家庭、亲属供养和国家、集体救济,处于社会生活的底层,生活状况在总体上不容乐观,是一个最典型的特殊社会弱势群体。既具有经济利益上的贫困性,又具有生活质量上的低层次性,还具有承受能力上的脆弱性。残疾人因身体存在缺陷,疾病对他们的威胁也就更大,在医疗需求上表现的更为迫切。

三是体弱多病鳏寡孤独等老年弱势人群。老年人体弱多病,医疗需求相对增多,比其他年龄段群体在医疗保健方面有更多的需要,他们是发病率、患病率最高的人群,而且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概率大。

同时老年人群的经济状况与其他年龄段群体相比又处于劣势,特别是高龄老年人及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家庭”的老年人,由于他们退休时间较早,退休金一般比较低,对于过高的医疗费用,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极其有限。城市老年人特别是处于最低收入水平及以下的体弱多病鳏寡孤独等特困老年人,已成为我国体制转换时期的一个新型社会弱者群体。在医疗保障方面,如果按照与其他人群一致的做法“一刀切”,势必导致部分老年人有病不能医、不敢医。

四是其他特殊情形下需医疗救助的弱势群体。近年来城市流动人口的比例在逐年增大,城市里形成了农民工群体。据调查统计,目前进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约1.2亿人。他们属于城市中生活水平低、基本上无任何保障的人口。很多人士要从事苦脏累险的工作,工资收入低,工作时间长,并且难以得到同城镇常住人口相等同的劳动与生活保障待遇,从而导致高概率的健康损害。再加上他们因收入不稳定及收入向其农村家庭的转移,因而也成为城市贫困人群的主要构成群体,进入有病无钱就医的行列。此外,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经常会出观一些意外伤害无钱救治的伤残者及不明身份的或虽明身份但无法及时找到出资人的弱势病人。

37.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有哪些主要形式?

(1)专项经费补助。财政每年应根据救助对象的治病需求,拨付一定的经费,专款专用,小病专用,大病补助。如江苏海门市每年划拨12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人均100元建立医疗补助金。广东顺德市2000年市、乡、村用于患病临时救济320万元,共救济1963户;

2001年患病临时救济1236人次,临时救济金共129万元。

(2)医疗费用减免。给医疗机构一定的经济补贴,或举办专门福利性质的医院,免费或优惠部分医疗费,为救助对象提供优惠医疗服务。如北京市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卡的特困人员,可持医疗救助卡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或经批准到北京市福利医院就医,费用按规定减免。广东韶关、茂名等市为贫困对象发放医疗优惠卡,享受三免(免挂号费、急诊费、出诊费)、七减(减收注射费、住院费、市内出车费的3%、检查费、治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的10%)。

(3)开展义务巡诊。组织医务工作者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定期或不定期地到社区开展义务巡诊活动,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或价格低廉的医疗服务。

(4)组织慈善救助。社会或慈善组织为贫困病人组织开展义诊、义捐和无偿义务活动。

(5)缴纳医疗保险。用社会医疗救助基金为救助对象缴纳医疗保险费,帮助其参加医疗保险。如镇江市规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享受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用由社会医疗救助基金予以列支。

38.实施社会医疗救助应遵循什么原则?

一是提供基本医疗原则。即社会医疗救助只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是一种救危性救助而非康复性救助,对于保健性医疗需求,则不予满足。二是特困群体原则。救助对象仅限于不具有依靠其他途径享

受医疗服务条件的、生活处于极端困难的人群。三是紧急病症优先原则。对特困群体实行紧急病证治疗优先的办法。四是激励原则。加入社会医疗救助活动者及其家属,可优先享受社会医疗救助,以便形成一种开展社会医疗救助活动的良好的激励机制。

39.哪些情况不属于医疗救助的范围?

(1)工伤、交通、打架、斗殴、酗酒和赌博等引发的事故致伤发生的医疗费用;

(2)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救济的人员擅自到非指定医疗机构就医的,以及未经批准而转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3)非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4)凡不属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物、药械和治疗、检查费用;

(5)社区矫正人员(指管制、缓刑、监外执行、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

40.定点济困医院、门诊为城乡低保人员就医提供哪些医疗减免项

目?

以新疆为例,定点济困医院、门诊为城乡低保对象提供的医疗减免项目为:免收门(急)诊挂号费、门(急)诊诊疗费;门诊注射费和输液观察费按照现行收费标准的50%收取;免费使用轮椅、120 救护车(仅限市辖区内)。住院病人的床位费、手术费、处置费及各种劳务性收费,按现行收费标准的50%收取;各项基本辅助检查费用(包括血、尿、便常规,X线检查,心电图,脑电图,黑白B超),

按现行收费标准的50%收取;药品处方执行《自治区济困医疗服务药品目录》,药品费用按医院正常价格降低12%收取。

41.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互助?

职工互助医疗保险是在职工及家庭患大病、重病、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负担医疗费较高的情况时,给予职工的经济帮助。职工医疗互助保险金一般都是职工个人一次性交纳,当个人负担的医疗费超过一定数额时,可以从职工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领取一定费用的待遇。

42.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的范围是什么?

我国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的对象主要为中小企业职工及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取消了原享受半费医疗待遇的职工家属。我国职工互助医疗保险一般由工会等独立机构承办,职工自愿参加,费用主要由职工个人缴纳。参加互助医疗保险的职工及家属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互助医疗保险待遇。

43.经办职工互助医疗保险需不需要审批?

为了保证互助医疗基金的共济能力,抵御基金营运风险,申请并经办职工互助医疗保险机构必须是地级市以上城市工会等独立法人团体,并经同级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严格审批。

44.职工互助医疗保险如何缴费?如何享受待遇?

职工互助医疗保险费用主要由职工自愿为本人和家属缴纳互助医疗保险费,并按缴费用期限和缴费额享受相应的互助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也可为职工自愿缴纳部分互助医疗保险费用,所缴费用

医保知识的相关考试题目是什么

医保知识的相关考试题目是什么 医保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对于医保的相关知识,公民们也应该了解和掌握,那么,医保知识的考试题目是什么呢?下面是为你整理的医保知识考试试卷,希望对你有用! 医保知识考试试卷填空题1.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具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特点。 2.基本医疗费用是指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药品和项目,简称基本费用。 3.参保人员使用《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的 药品发生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均不予支付。 4. 参保患者到达住院科室,经主管医生人、证、卡核对后_______小时持医疗医保证到医保结算处进行审核登记,危重病人不超过_______日。 5.2013年签订的定点医疗协议中,无正当理由且未__________不在医院治疗者(即挂床),扣除医院质保金___________/人次。 6.药品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________。高于该比例的费用,定点医疗机构要承担高出部分的_________。 7.门诊急性疾病带药______量,慢性疾病______量,出院带药不

超过_______的原则给药。 8.目录外医疗费用应控制在住院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的_____以内。 9.严格执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控制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要严格执行审批告知签字制度。住院期间不得开与住院疾病无关的药物。 10. 在校学生以学年为参保年度,缴费时间为_______________,享受待遇时间为当年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保知识考试试卷选择题1.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是:( ) A、合理检查 B、合理治疗 C、合理用药 D、多项检查 E、重复检查 2.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医用材料费用有:( ) A、义齿 B、义眼 C、假肢 D、人工关节 E、药物支架 3.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 A、挂床住院 B、冒名顶替C违规收费 D、推诿病人 E、伪造病历 4. 主管医师应向参保患者介绍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供患者选择,优先推荐 A、基本医疗 B、基本药物 C、适宜技术 5参保患者住院使用自费药品时应实行医疗保险自费知情同意书制度( )

医疗保险基本知识(一)

医疗保险基本知识(一) 市直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医疗磁卡)须知 个人帐户(医疗磁卡)的组成 个人帐户金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全部和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具体按下列比例记入:在职职工,3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工资的3.5%记入;35(含35周岁)至45周岁以下的,按4%记入;45(含45周岁)至退休的,按4.5%记入。退休人员,7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养老金的6%记入;75岁(含75周岁)以上的按7%记入。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 一个医疗年度医疗磁卡上的金额 结算公式为:月缴费工资(养老金)×相应年龄的划入比例×12个月 医疗磁卡上的钱如何划入及划入时间 财政代发工资单位的参保人员按季度划入,每季度初第一个月月底前划入;其他按规定时间足额缴费单位的参保人员每月月底前划入;不能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单位缴费后15日内划入。 医疗磁卡可以用于的医疗消费 个人账户上的钱只能用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门诊或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诊疗或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禁止提取现金,禁止用于购买医疗保障以外的如保健品,洗涤用品等消费支出。 医疗磁卡的办理和查询 参保人员医疗磁卡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市工商银行银行卡业务部办理。发生丢失或损坏,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工商银行挂失、补办。个人帐号金额查询可拨打电话8253800、95588或8008607009查询核对,也可到工商银行泰安市分行任意一家营业网点查询、打印近三个月的个人账户收入、支出、余额情况进行核对。 咨询电话:6999978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二) 市直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特殊病种鉴定标准 (一)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 确诊糖尿病:空腹血糖≥7.0mmol/L和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或者连续两次空腹血糖≥7.0mmol/L,或者连续两次随机血糖≥11.1mmol/L。并有下列并发症之一。

最新定点零售药店工作人员社会医疗保险知识培训考核复习题

定点零售药店工作人员社会医疗保险知识培训考核复习题 一、填空题 1、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具有、、的特点。 2、基本医疗费用指符合的药品和项目,简称基本费用。 3、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 的费率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费率缴纳。 4、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费用、、和专项费用。 5、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的由参保人员的医疗账户。 6、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二级医疗机构元,一级医疗机构元;恶性肿瘤患者在本市定点医院住院一个统筹年度内只负担一次元;转市外医院住院每次元。

7、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按照“”的原则,由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共同缴费归集。 8、统筹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含白血病、血友病、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患者门诊特殊病专项费用),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待遇后,个人负担超过以上至补助,至补助, 元以上的部分不予补助。 9、我市公务员补助经费筹资标准暂按单位在职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的3%筹集。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用于补助、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费用。 10、、和,发生的门诊专项费用,年累计600元以上至4600元(含4600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的、退休人员的比例支付。 1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外特约医院床位费限额为/天,市内定点医院床位费支付限额为/天,层流洁净病房、层流病床床位费限额/ 天,重症监护病房、特殊防护病房床位费费限/天。 12、我市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包括本市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的工作人员。

医保知识考试试题库

工伤保险 一、单项选择 1.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应当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A) A、伤残津贴 B、职工工资 C、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D、单位平均工资 2. 工亡职工子女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A、未满16周岁 B、未满18周岁 C、未满14周岁 D、为完成学业的 3、7.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 A )。: A、50% B、25% C、75% D、40% 4、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A) A、50% 、40%、30% B、60% 、50%、40% C、50% 、45%、40% D、70% 、50%、30% 5.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B )。 A.10% B.20% C.30% D.40% 6.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A)核定

A.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 B.工伤认定时的条件 C、职工家庭情况 D、职工社会关系情况 7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凭住院发票按天数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烟台市境内每人每天( )、境外每人每天( )。(B) A.10元、15元 B.15元、20元 C.10元、20元 D.15元、15元 二、多项选择 1. 根据鲁政发【2011】25号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ABCD) A、7级13 个月 B、8级10个月 C、9级7 个月 D、10级4个月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ABCD) A、7级20个月B8级16个月C、9级12月D、10级8个月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6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BC) A、5级伤残为17个月的本人工资 B、6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C 、5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险基础知识:健康保险的特征与作用

保险基础知识:健康保险的特征与作用健康保险的特征 (1)保险期限。健康保险的期限与人寿保险比较,除重大疾病保险外,绝大多数为一年期的短期合同。主要原因:一是医疗服务成本呈递增趋势;二是疾病发生率每年变动较大,保险人很难计算出一个长期适用的保险费率,而人寿保险的合同期限多为长期合同,在整个缴费期间可以采用均衡的保险费率。 (2)精算技术。健康保险与其他人身保险,特别是人寿保险相比较,在产品的定价基础和准备金计算方面有较大的不同。人寿保险在制定费率时是依据人的生死概率、费用率、利息率来计算的,而健康保险计算费率是依据发病率、伤残率和疾病(伤残)持续时间等因素,并以保险金额损失率为基础,同时结合药品价格和医疗费用水平对费率进行调整。年末到期责任准备金一般按当年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存。此外,健康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等待期、免责期、免赔额、共保比例和给付方式、给付限额也会影响最终的费率。 (3)健康保险的给付。健康保险的给付依据保险合同中承保责任的不同,而分为补偿性给付和定额给付。费用型健康保险,即对被保险人因伤病所致的医疗花费或收入损失提供保险保障,属于补偿性给付,类似于财产保险。定额给付型健康保险,则与人寿和意外伤害保险在发生事故时依据保险合同事先约定的保险金额予以给付相同。因为健康保险的特性,一些国家把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列为第三领域,允许财产保险公司承保,我国也遵从国际惯例,放开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经营限制,财产保险公司也可以提供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4)经营风险的特殊性。健康保险经营的是伤病发生的风险与人寿和意外伤害保险相比较易发生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因为,一方面健康保险各环节中的技术问题其结论往往不是的。例如,被保险人的疾病可选择的合理的诊疗方法有多种,但其花费是不同的,有的相差甚远。另一方面,健康保险的构成环节较多,包括被保险人门诊、住院治疗、医生开药方出具有关证明和被保险人持单索赔,其中任一环节都可能发生道德风险。例如,小病大治,冒名顶替他人就诊,带病投保等。因此,为降低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健康保险的核保要严格得多,对理赔工作的要求也高得多,同时也要求精算人员在进行风险评估及做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一、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员工和企业双方负担、共同缴纳的原则,其中员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再加3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按全部员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北京市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北京市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参加医保后如何看病就医 1、在北京市看病就医时 需同时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和医疗保险手册(即蓝本),到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到北京市定点药店购药)。 结算时,员工只需支付本人应负担的医疗费,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实时结算。 本人所选定点医疗机构未开通刷卡结算的,需要本人先垫付

所有医疗费用,治疗结束后,将有关票据交由公司进行手工报销。在已开通持卡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未提供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本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在北京市看病就医时,可选择医院范围包括: ①医保手册记载的本人定点医疗机构; ②北京市定点中医医院; ③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 ④北京市A类医院(19家)。 北京市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的有关信息,员工可以登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1317340585.html,/LDJAPP/search/ddyy/index.jsp)进行查询。 北京市A类医院名单

3、在异地医院看病就医时 员工在北京市以外地区看病就医(含门诊、住院)时,应注意: ①只能到本人医保手册记载的“异地医院一”、“异地医院二”两家医疗机构就医,否则医疗费用个人全额负担; ②不需携带医保手册,但应向医院说明本人已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要求医院尽量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服务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详见办公网人力资源部部门专区)进行诊治,减少个人负担; ③治疗结束后,将有关票据交由公司进行手工报销。 4、急诊就医时 出现急诊情况时,员工可到当地任意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病情稳定后应转入本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将有关票据交由公司进行手工报销。 注意:急诊时,诊断证明书应开具为“急诊诊断证明”,票据、明细、处方等单据应加盖医疗机构的“急诊专用章”。 三、手工报销的起付线是多少 1、门诊费用 门诊费用的起付线是1800元,即员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年1月1日—12月31日),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的部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培训要点(DOC)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培训要点》 ——开封市中医院-医保科臧华夫 2016-10-09 一、门诊重症慢性病-疾病谱

二、医保相关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摘要】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医疗保险基础知识.doc

第一章医疗保险基础知识 一、医疗保险 1、概念:医疗保险是指通过缴费筹集资金,建立专门管理机构,为人们在疾病和伤残等情况下,提供医疗服务和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障形式。 2、特点: (1)、医疗保险的广泛性:每个人在一生中都会生病,都会遇到医疗问题,有的还会多次重复发生。(2)、医疗费的差异性:指医疗费用的花费多少不一?的特点。 (3)、医疗费的专一?性:指医疗费开支是专门用于保障患者治病的。 (4)、就医的公平性:就是说凡是符合医疗保险条件的被保险人都一?律有权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5)、医疗待遇的多样性:指企业职工与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在医疗待遇方血存在一定的区别。 例如:公务员在第一?次住院时起付金降低200元,报销比例提高5% o 3、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性医疗保险的区别: (1)、保险性质不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政府办的,是公益性和福利性事业,带有政府的强制性,必须参加;商业性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以赢利为目的,不带有强制性。 (2)、保险对象不同。 (3)、保险关系不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险机构与被保险人之间以国家政策为根据建立保险关系;血商业性医疗保险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种契约关系。 (4)、保险费筹集办法不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负担;商业医疗保险费国家不予分担。 (5)、管理体制不同。 (6)、保险金的给付及其标准不同。 4、医疗保险年度:是指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对于跨年度的医疗费用(治疗不能于6月30日正常结束),将本次住院费用分为两个年度,分别按新旧两个医疗保险业务年度的报销政策结算。 二、医疗保险基金 1、概念:是以政府法规、立法或者协议的方式,山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聚集而成的, 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作为支付参保人员因病所消费的医疗费用基金。 2、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的标准: (1 )、医疗保险基金山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共同缴纳。 (2)、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2%缴纳医保基金。

社会根本医疗保险知识培训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知识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享受条件和标准 参保人从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后第三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住院、特定门诊及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住 院 住院待遇:参保人因疾病住院,可按规定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住院医保待遇的计算 报销金额=(住院医疗费用-自费项目-起付标准)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举个例子:张三在华侨医院住院产生了5800元的费用, 其中起付金800元,自费费用580元,那么: 其报销金额就是(5800-800-580)X95%=4199元, 而个人支付则是 5800-4199=1601元。起付标准: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起付标准要根据医院的级别来确定。 最高支付限额:根据连续参保缴费时间的长短,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参保人可累计享受的住院和特定门诊社保最高支付金额。如下表所示: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付参保人因疾病发生的住院及特定门诊医疗费用, 不超过本人参保期内最高支付限额。本人参保期内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参保人连 续参保缴费时间确定,如下表: 连续参保时间 最高支付限额 不足6个月 1万元 满6个月不足1年 2万元 满1年不足2年 5万元 满2年不足3年10万元 满3年以上 20万元/年 连续参保时间不足3年的,最高支付限额是按连续参保期内计算;连续参 保时间满3年后,最高支付限额是按连续参保期内每个社保年度20万元计算。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际支付的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合并计算,不 超过连续参保时间内的最高支付限额。二、门诊基本医疗 门诊待遇:参保人在指定门诊就医,符合门诊就医管理、医保门诊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等相关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享受报销的待遇。 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

医保基础知识培训题及答案

医保基础知识测试题 日期科室姓名 一、填空题(每空2分) 1、我院为一级医院,职工医保在我院就诊特病门诊与住院报销起付线(俗称门槛费)为200元,居民医保起付线为100元;退休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为95%,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为90%;居民医保一档报销比例为 80%,二挡为85%。 2、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增加一年其住院起付在原标准基础上降10%;降低后,三级医院不得低于 620元/人次,二级医院不得低于260 元/人次,一级医院不得低于100 元/人次。 3、目前我市职工医保有23 种特殊疾病;居民医保特殊疾病包括重大疾病和慢性病,其中重大疾病 14种,慢性病 14 种,其中居民医保特殊疾病种的慢性疾病不设报销起付线,重大疾病门诊医药费报销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 4、定点医院为特病患者开药时要符合以下规定: 1)对每一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不叠加使用,肌注和静脉用药按卫生计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对每周定期治疗的患者,原则上每次处方剂量不超过15天,其余患者单张处方给药剂量不超过 31天的实际用量。全年累计不超过366 天的量。 5、参保患者出院带药以出院第一诊断疾病所需药物为主,不得带与参保人员本次住院所患疾病无关的药品,不超过 5 种药物(出院不准带肌注和静脉药品),且不超过7天剂量,出院第一诊断是特殊疾病的,特殊疾病用药不超过 14天剂量。 6、对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个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被骗取的社会保险基金,处 500 元以上1000 元以下的罚款,有关部门可以将其行为记入社会信用信息相关系统;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参保人员若因病情需要,在10日内再次住院的,应做好登记备案手续备查。 7、定点医疗机构特慢病处方要求分类专门保管,保管期限为 3 年。 8、医院出现推诿病人等违规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3000 元/人次。 9、挂床住院、冒名就诊住院、虚增医疗、虚增费用及不能准确提供台账的行为,定点医疗机构将支付 5 倍的违约金。 10、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空床率应<20% 11、定点医疗机构应加强外伤参保人员就医管理,经治医生应详细记录参保人员受伤的

医保基本知识培训

医保基本知识培训(医护人员) 各位同仁,大家下午好! 重庆市实行城镇职工医保已经要来八、九年了,城乡合作医保也有五六年左右了吧。大家在医保框架下工作,对医保管理和基本知识也有了很多认识和体会,但我们当中也有新参加工作的,希望在工作中新工作的人员多向老师请教,老人员对新人多多帮助和传带。在这里我们共同来学习或复习一些有关医保的基本知识,有助于我们的工作顺利,不出或少出错误,最大限度的减少医保拒付或罚款。 首先,我们先从区医保管理中心和我院定的协议说起,里面的总则谈到:乙方(指我院)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在诊疗服务中应严格遵守《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在疗效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应优先使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价格较低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含医用材料,下同),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协议,在此摘要一些和大家共同学习: 先说基础管理 (五)乙方应按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保存病历和处方;应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不得随意涂改和伪造。 (六)乙方应加强外伤参保人员就医管理,应在病历里详细记录参保人员受伤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原因、经过等。不得将《社会保险法》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不予支付的费用纳入医疗保险结算。具体指不得将工伤、车祸、打架斗殴、自残等外伤参保病人纳入报销。(七)乙方对参保人员不得有服务及价格歧视。若乙方对参保人员所提供服务的价格高于非参保人员,高出部分费用甲方不予支付,若已支付,甲方有权追回。 (八)乙方对参保人员实际提供的医疗服务应与参保人员本次就医的疾病诊断、医嘱、处方等记录相吻合。向甲方申报结算的信息资料所显示的费用必须是参保人员本人在乙方实际发生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 (九)乙方应实行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一日清单和门诊医疗费清单制度,一日清单(包括门诊医疗费清单)中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均应标明医疗保险属性(甲类、乙类、自费)。参保人员出院结帐时,乙方出具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医疗服务结算收据(发票)。(十)乙方使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须事先向参保人员或其家属说明理由及价格,并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在《参保人员身份核定与自费项目确认表》(附件5.1)上签字确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况除外)。未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在自费告知书上签字确认而发生医疗费用纠纷的,由乙方支付相应费用。(十一)乙方不得将应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让参保人员自付。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应纳入本次住院结算。 再说目录管理 (一)乙方应严格执行《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抗菌药物的使用应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二)乙方应严格执行《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和《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按照合理诊疗原则向参保人员提供业务开展范围内的诊疗及服务设施项目。乙方有新增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时,须向甲方提供有关批文和相关资料,经批准后执行。 (三)甲乙双方应加强对医用材料、医疗器械使用的管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其业务范围内医用材料、医疗器械的合法资料及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四)乙方应严格按照《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限制使用范围

医保知识

1、办理城乡居民医保住院需要带住院证、新农合本、身份核查表,产妇带准生证。 2、基本医疗费用是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药品和项目,简称基本费用。 3、参保人员使用《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药品发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均不予支付。 4、参保患者到达住院科室,经主管医生、护士,人、证、卡核对后三日内持医疗卡或新农合本到医保窗口进行审核登记。 5、住院病人无正当理由且未履行请消假制度不在医院治疗者即为挂床,本次住院费用全部自费。 6、我市今年参保居民县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是400 元、报销比例400—1500元63 %、1500元以上83 %。 7、病人出院带药一般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并且不准带液体。 8、我市今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180元。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是150元。 9、严格执行《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控制使用乙类药品、特殊药品_和自费药品要严格执行审批告知签字制度。住院期间 不得开与住院疾病无关的药物。 10、我市城乡居民以年为参保年度,缴费时间为每年十月中旬 ,享受待遇时间为下一年1月1号——12月31号 一、什么是医保? “医保”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简称,是由国家组织管理,由用

人单位和个人交纳的医保费用,建立医保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一种制度。 二、医保包括那些? 包括城镇在职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大学生医保、离退休人员医保及慢性病。 三、简述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间的合作伙伴关系。 1.目标的一致性 2.2.功能的统一性 3.3.运行机制的依赖性 4.资源的互补性与共赢 5.5.对立统一的长期性 四、参加城乡医保的患者有那些权利和义务? 1.对政策有知情权。 2.对定点医疗机构有选择权。 3.享有住院基金补助待遇。 4.监督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 5.提出合理化建议。 6.应履行医保政策规定和管理制度,按时缴纳参保基金。 7.就诊时必须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8.不得把身份证、医保卡转借他人使用。

医疗保险相关常识定稿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知识解读 一、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分类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包括:在职、退休两部分人群。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包括: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城镇无业居民三部分人群。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参照医疗保险管理,就医费用全额结算。(由卫生局负责经办管理) 二、我中心涉及常用五种住院费别 (一)按北京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人员:

注:上述人员在我院发生的住院费用需通过医保系统结算,实行实时报销。患者只承担自已应该负担的费用,报销的费用先由我院垫付,再由医保办定期向医保中心申请,医保中心审核无疑问,再支付给我院。 领卡证明(100%)为正式社保卡还未下发过渡阶段,凭此卡证明该患者享受医保待遇,通过医保系统结算,区别是全额负担。 (二)工伤保险:住院费用需全额现金结算。 (三)公费医疗:住院费用需全额现金结算。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全额现金结算 (五)医保全额: 住院费用需全额现金结算。一般用于受伤原因不明确的、肇事逃逸(无对方,交通队出示证明),社保卡黑名单等情况。住院时全额交费,所产生的住院费用由患者自已到医保中心手工报销。 注:医疗保险、工伤、公费医疗待遇人员需签医保自费协议书。医保患者出院三个工作日后到收费处结帐。 三、以下几种情况不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2、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如见义

勇为,被抢劫而受伤也包括在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6、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7、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四、精神病患者因自杀,自残医保住院的要求 精神病患者因自杀,自残收住院治疗时,必须提供由精神病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病科出具的证明诊断证明书,证明其患有精神疾病可享受医保待遇。 五、医保患者住院起付线及门诊起付线 (一)住院: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起付标准第一次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为650元。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30万元。 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17万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疗保险基金支付70%。 (1)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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