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正式)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正式)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407-38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项目部在开工一周内未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的罚款500元(罚项目部)。

2. 项目部未配备专职安全员的罚款500元(罚项目部)。

3.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未设专职安全员并报项目部备案的罚款300元/人。

4. 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未设兼职安全员并报项目部备案的罚款300元人/月。

5. 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含专业分包单位)在接公司项目经理聘任书,分包施工任务通知书和签订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一周内未与公司工程科签订

安全责任书、做工协议的罚款500元/周(罚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

6. 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含专业分包单位)在签定安全责任书(协议)后一周内未按规定数量向分公司交纳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的罚款500元,以后每延期一周增加罚款10%(罚项目经、分包施工队和专业分包单位)。

7.项目部在进场施工一周内未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电工的合格上岗证复印件存档的,罚款100元/人(罚项目部)。

8.项目管理人员进场施工一周内,项目经理未与每个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存档案的罚款100元/人。

9.项目分包施工队在所属班组入场施工一周内未与班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存档的,罚款100元/人(罚分包队伍)。

10.项目部在开工前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土石

方工程、临时用电、脚手架、模板施工,给排水,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分项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并报有关部门领导审批,报工程科备案的,罚款500元/次(罚项目部)。

11.项目经理在入场后未组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由班长,施工队长对施工现场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事故预防措施,编制应急事故预案的罚款300元/项(罚项目部)。

12.从业人员入场一周内未填写入业人员登记表,每个作业人员未签订用工协议,未保留身份证复印件和体检表的,每缺一项/人罚款100元(罚项目部分包队伍)。

13.项目部未对入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安规考试合格上岗。未培训、考试合格1人罚款100元,登记内容不全,签字不真实罚款100元(罚项目部)。

14.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安全员未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向班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

签字手续,作业班长未向每个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的罚款100元/人,签字不实的罚款50元/人(罚项目部,分包队伍)。

15.项目部(分包施工队)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罚款100元/人(罚项目部,分包施工队)。

16.项目部未规定进行周(最多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管理专题会议,并作好记录签到,每次罚款200元,签字不实罚款50元/人(罚项目部)。

17.项目部未坚持每月分批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学习教育并提交详细记录和签到的,罚款200元/人,签字不实罚50元/人(罚项目部)。

18.分包施工队未每周组织一次所属作业人员安全学习,并作好记录备案的罚200元/次(罚分包施工队)。

19.项目部(分包施工队)未安规定给员工配备合格的安全工机具,并提供生产厂、供应商资质证书

和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的罚款200元/次。

20.三米以上的建筑构筑物四周未按规定塔设脚手架,并用密闭式安全网密封的,罚款500元次/项21.项目部未配齐安全防护网和高处塔设操作平台所需竹跳的罚款100元/块。

22.项目部(分包施工队)未按规定搭设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导致作业人员从钢管上攀爬上下罚款500元/处。

23.项目部未在高层建筑的电梯井、采光井内和高架上每隔3层楼(或最多10米)设置平网一道的罚款500元/处。

24.项目部未在高层建筑下重要通道搭设双层防护棚的罚款500元/处。

25.项目部未按规定随施工进展对现场“四口”“五临边”处和深坑、基坑周边按规范要求进行严密防护的罚款500元/处。

26.施工外架未随主体上升而上升,导致外架未高出作业层1.5---2米以上,还继续进行上升施工的

罚款500元/次。

27.项目部未及时派人在人工挖孔桩洞口四周设30公分以上的护圈,孔洞四周未按规范塔设护栏、护棚,未设专用爬梯供作业人员上下,洞深超过5米以上的未采用通风措施的罚款300元次/项。

28.施工现场未设置畅通的通道罚款200元/处。

29.项目部未按规定在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办人室、食堂、宿舍、配电房、木工房、库房、外架、焊割处)并提供生产,销售商合格资质的罚款200元次/项。

30.项目部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五图一牌,项目部办公室内未设置岗位责任牌、施工进度表、晴雨表等罚款100元/块。

31.项目部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足够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各种及材料标示牌,各种机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牌和公司规定的三幅标语,缺一块罚款100元。

32.施工现场未设2.5米围档进行封闭管理,围

档未彩色和设置宣传标语,未设大门和企业标志,大门通道未进行硬化处理和未设置车辆出场冲洗和沉沙井的罚款200元/项次。

33.项目安全领导未按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检查并提供检查记录和签字的罚款200元/次。

34.施工现场仍用木板制作配电箱的罚款300元/个。

35.施工现场未设置宣传栏的罚款500元/次。

36.项目部未随施工进度记录、收集、整理存档十三本安全管理资料的,缺一项罚款100元项/次,内容不齐罚款100元项/次。

37.各项目部,分包施工队(含各专业分包单位)接公司、分公司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来按规定时间指派专人按期进行到位整改消除的罚款1000元/次,整改后未按期书面报告的罚款100元/次。

38.施工各种材料未分类定点整齐堆放,场内脏、乱、差的罚款200元/处。

39.现场未设废料堆放点并围栏和标示的罚款200元。

40.现场办公室、宿舍、食堂未设专门垃圾桶并标示的罚款100元/处。

41.现场环境卫生未派专人打扫,垃圾、瓜皮、纸削乱扔的每处罚款100元/处。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XXXX年

中国银监会令 2014年第2号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中国银监会2013年第18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主席尚福林 2014年1月17日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法人和集团层面、各附属机构、各分支机构、各业务条线的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确保其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

第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及其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建立与其业务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 (二)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 (三)有效的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 第一节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报告路线,建立适当的考核及问责机制。 第八条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当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核批准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重要的政策和程序。流动性风险偏好应当至少每年审议一次。 (二)监督高级管理层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

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书(经典))

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供应商品质管理体系要求 1.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品质保证体系,以保证出货的产品在有效的质量可控范围内;必须是通过ISO9001 或ISO14001等一些认证,来提高品质管理水平。 2.乙方应建立一个有效的品质管理系统进行持续改善,乙方应向甲方品质提供持续改善计划,来料不良必 须8小时内提供临时处理方案、48小时内提供不良原因分析结果、72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未按要求时限提供解决方案则甲方启动内部应急处理措施,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产品规格、材质、可靠性和验证要求 1. 甲方和甲方客人为提升企业形象、产品质量和对安全负责,将对产品材质的可靠性、环保作出承诺和 要求,同时要求乙方予以配合。 2.乙方须按甲方的规格要求(含样品、图面、承认书)生产和交货,不可擅自作变更,(指甲方发行的与产 品相关的规格承认书、工艺、图纸、样品、材质要求、相关的检验规范标准、品质测试标准(含可靠性) 要求等影响产品特性的修改)除非得到甲方或甲方客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变更,且必须通知甲方品质。 3.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提供通过第三方组织认证或甲方客人认可之实验验证报告、测试报告,以证明乙方材 质、可靠性的符合性和真实性。 4.乙方未切实际按照甲方要求,所致的甲方经济损失、客户端赔偿(或处罚)以及商誉损失等,甲方将拥 有全部的索赔权。 三.资料要求 1.乙方每次出货到甲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出货检验报告(如甲方无特殊要求,则按乙方的报告格式), 否则甲方将拒绝收货;如有特殊要求乙方提供材质证明、制程报告、分析报告 2.乙方交货给甲方的产品或材料,乙方需要提供经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的RoHS符合性测试报告(如 SGS报告),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必须更新给甲方; 3.乙方与甲方相关的品质资料须作妥善保存且要求有可追溯性,保存期限1年,试验报告需保存2年。 四.包装、数量与标识要求 1.如甲方有明确包装要求,则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包装;如甲方无明确要求,乙方可采用行业内通用的包装 方式,但必须保证产品防护的有效性,(内包装需符合无尘室环境要求)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状况要求供应商配合作适当调整。 2.乙方交货到甲方的产品包装必须完好,标识清晰,不可有破烂、塌陷、脏污等。 3.为保证物料的可追溯性及甲方仓库管理,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在内、外包装上注明:甲方物料编号、产品 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批号、采购单号、以及甲方认可的环保标识;单个产品上也应有厂家独特标识;如果乙方的物料需要特别保护的(如:防静电袋等)应严格按要求包装。 4.乙方对其生产的产品如存放期已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时才送货给甲方,甲方有权不予接收或降价接收。 5.乙方出货前必须确认好每个包装的数量,甲方在收货时如果发现数量与送货单不一致或小包装标签数量 与里面实物不符将拒收,同时如果在后工序发现确认是来料包装少数的将少一罚十,对于反复发现少数的供应商将罚款处理。 五.质量异常的处理 1.采购前或使用乙方产品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可随时到乙方的办公地点或生产场地,对乙方质量 管理体系进行考察、审核,对其提出不能满足甲方所需产品的技术标准的问题所在,并要求其改善,直

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2021年)

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2021 年)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实现可持续的、科学的经营发展,增强风险预测、计量和调控能力,提高本行的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水平,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和波动,科学、合理、有效平衡资产负债结构和水平,提高本行经营效益,切实增强本行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流动性风险管理是本行资产负债管理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本行能够在任何时间里以合理的价格筹措到资金来满足契约或关系债务的过程。 第三条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在有效满足客户支付结算、偿还债务本息和发放贷款的现金支付需要的前提下,保持

合理的流动水平,科学配置资产负债结构和比例,保障本行经营的持续、稳健,实现盈利能力最大化。 第四条流动性风险管理主要是对现金资产的科学管理,包括: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款项以及存放、省本行(同业)的活期存款等。 第五条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资产与负债的期限结构不匹配;资产负债质量结构不合理;利率变动;货币政策变化及金融市场发展程度等。 第六条流动性风险主要分为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资产流性动风险主要表现为存贷款比例过高,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负债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为备付金不足,出现支付缺口。 第二章管理原则和方法 第七条为实现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应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一、总量均衡原则。即在保证支付准备的前提下,通过负债

xx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附件30 xx公司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有关的活动中,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的范围、方法、步骤,重要危险源涉及更新的具体要求。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及危险控制工作。适用于对新项目(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预评价及控制工作。 第三条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第四条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危险源”又叫做“危害因素”。 第五条危险源辩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第六条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第七条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 的全过程。 第八条可容许风险:根据本公司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第九条职业安全: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 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第十条相关方:与本公司的职业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职 业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第十一条三种时态、三种状态 ㈠过去时态: 以往遗留的职业安全问题和过去发生的职业 安全事故。 ㈡现在时态: 现在正在发生,并持续到未来的职业安全问题。㈢将来时态: 将来可能产生的职业安全问题,如新项目带来的、法规变化带来的和不可预见的职业安全风险。 ㈣正常状态:指固定的、例行性的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环境、职业安全问题。 ㈤异常状态:虽在计划之中,但不是例行性的活动。 ㈥紧急状态:突发性的灾害情况。 第十二条第一类危害:即危险源,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能量载体)和危险物质。 第十三条第二类危害:导致约束、限制第一类危害的措施 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维护本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行章程和自身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可以分为融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流动性风险。 融资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情况下,无法及时有效满足资金需求的风险。 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深度不足或市场动荡,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出售资产以获得资金的风险。 第三条流动性风险管理是指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全过程。 第四条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与分散性原则,即在全行流动性筹集、储备、调度上实行总行统一管理、集中调配。各分支行对流动性风险实行分级监测和分层负责,以确保负债来源的多样性和资产运用的多元化。 (二)现金流匹配原则,即任何时点的现金流入要大于现金流出。

(三)分币种管理原则,即按本、外币分别管理。 (四)全面性原则,即涵盖所有的表内、外各项业务,所有的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 第五条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的取向是稳健原则,即控制风险与讲求效益并重。通过加强有效管理,把全行流动性风险压降到可以有效控制的范围,坚持补充流动性不足与处置流动性剩余并重,既要控制流动性不足的风险,又要控制流动性过剩而导致成本上升、收益降低的风险,以促进各项业务的协调稳定发展。 第六条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适时、合理、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对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确保以较低的成本,保持充足且适度的流动性,随时满足客户支付需求,兑现客户贷款承诺,维护良好的市场信誉,实现资金营运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协调统一,以推动本行的持续、健康运行。 第七条本行通过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划分明确的风险管理职责,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程序和制度,强化考核监督,持续推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八条本行建立与流动性风险特点相适应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 第九条董事会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职责。具体包括:(一)审核批准本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和重要政策。

违章违纪处罚管理规定

违章违纪处罚管理规定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应承担的相应处罚后果。 1.2 本标准适用于对本公司范围内员工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全公司日常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处理。 2.2 公司安委会、工会、安全环保部、生产调度中心、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公司领导有权对劳动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检查,检查结果计入相关部门及人员考核。 2.3 各部门对本部门所属范围人员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并对日常执行情况进行布置、监督、落实、检查。 3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3.1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凡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缺勤者即视为旷工。凡旷工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考核分数; 3.1.1 进出公司必须刷卡;如未带卡,须及时到门卫登记;未带卡也未在门卫登记的作旷工处理;弄虚作假代他人刷卡的每人次扣绩效考核5分。 3.1.2 各部门考勤人员应每日进行如实考勤,发现有弄虚作假、作弊现象等不实情况,扣考勤人员绩效考核10分,扣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1分。 3.2 员工上班迟到的处理: 3.2.1 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5分; 3.2.2 10至30分钟(含3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10分; 3.2.3 30至60分钟(含6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15分;

3.2.4 60至120(含120分钟)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20分; 3.2.5 2小时以上至4小时(含4小时)记旷工半天,扣绩效考核50分; 3.2.6 4小时以上记旷工一天,扣绩效考核100分; 3.2.7 旷工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待岗两个月,[待岗期间,只发放生活保障金]; 3.2.7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旷工两次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扣绩效考核100分; 3.2.8 一个月连续两次违纪另扣绩效考核10分,连续三次另扣绩效考核15分,四次以上另扣当月绩效考核30分。 3.3 当月或当日睡岗一次扣绩效考核20分,两次睡岗扣绩效考核50分,三次睡岗扣绩效考核100分; 3.3.1 上班时间闭目、打盹,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视作睡岗并按睡岗条款处理。 3.3.2 离岗或借故外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均按离岗处理,离岗、早退按迟到条款扣绩效考核分数。 3.3.3 离岗睡觉、关灯睡岗、躺倒睡岗及其他严重睡岗等严重违纪行为扣除绩效考核100分; 3.4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半日按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3.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属旷工行为: 3.5.1 休假逾期的; 3.5.2 以欺骗方式获得假期的; 3.5.3 涂改伪造证明未来上班的; 3.5.4 在应勤日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上班的; 3.5.5 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勤的; 3.5.6 拒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及安排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出勤的。 3.6 偷拿公司财物或未经公司同意将公物转送他人、搞私有或私自对外加工的,违者扣当月绩效考核100分。情节严重的公司视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按失窃财物价值或非法获利金额的2 倍追究赔偿责任。

供应商品质保证协议书范本

编号:HT-20218019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供应商品质保证协议书范本 Promises resulting from either express or an implied agreement can be enforced.

[标签: titlecontent] 为了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需求,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供方应承担的责任: 1.供方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2.供方应建立完善生产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工序建立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方要有专人负责,每一个质控点有专门的措施和标准,措施和标准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3.供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若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4.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应完全符合需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求),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的,以需方要求为准。 5.供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ROHS 指令、EUP 指令等,

针对每种材料签订环保质量保证书,并每年提供权威机构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如SGS)。 6.供方需保障原材料从出厂至需方收料之前的的包装、运输质量。 7.供方原材料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好的产品返工、返修。 8.因供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客户索赔、退货等)。 9.供方原材料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10.本协议为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存一份,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地址: 需方公司名称: 代表签字: 日期:

xx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xx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机关、直属机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围绕总体战略目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最大限度减少或降低风险损失,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风险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风险辨识与评估、选择风险管控策略、制定并实施风险管控方案、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实施评价监督与改进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 (一)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董事长 副主任委员:总经理 委员:董事会成员 (二)主要职能 1.制定风险管理工作规划,完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指导重大风险

管控工作; 2.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3.审议年度风险管理工作的计划、风险评估结果、重大风险应对方案等; 4.组织对公司拟进入的行业和产业进行风险评估; 5.审议公司范围内重大决策、投资等项目的风险评估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依据; 6.推动公司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 €24429 5F6D 彭M33721 83B9 莹-g24706 6082 悂 7.办理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风险管理办公室 公司成立风险管理办公室,与审计部合署办公,在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人员组成 主任:公司分管领导 副主任:审计部部长 成员: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计部分管副部长、审计部风险管理专责人员。 (二)主要职能 1.负责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负责拟定年度风险管理工作计划; 3.负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重大风险管控情况; 4.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单位专项风险评估工作; 5.负责组织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专责人员的业务培训; 6.负责起草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7.完成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风险管理工作要求,成立风险管理组织机构,明确风险管理专职人员与岗位职责,完善风险管理流程。 第三章风险辨识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407-38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项目部在开工一周内未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的罚款500元(罚项目部)。 2. 项目部未配备专职安全员的罚款500元(罚项目部)。 3.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未设专职安全员并报项目部备案的罚款300元/人。 4. 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未设兼职安全员并报项目部备案的罚款300元人/月。 5. 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含专业分包单位)在接公司项目经理聘任书,分包施工任务通知书和签订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一周内未与公司工程科签订

安全责任书、做工协议的罚款500元/周(罚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 6. 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含专业分包单位)在签定安全责任书(协议)后一周内未按规定数量向分公司交纳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的罚款500元,以后每延期一周增加罚款10%(罚项目经、分包施工队和专业分包单位)。 7.项目部在进场施工一周内未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电工的合格上岗证复印件存档的,罚款100元/人(罚项目部)。 8.项目管理人员进场施工一周内,项目经理未与每个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存档案的罚款100元/人。 9.项目分包施工队在所属班组入场施工一周内未与班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存档的,罚款100元/人(罚分包队伍)。 10.项目部在开工前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土石

供应商品质协议书

供应商(协力商)品质协议书 为了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需求,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质量责任: 1.1 供方应承担的责任: 1.1.1供方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1.1.2 供方应建立完善生产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工 序建立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方要有专人负责,每一个质控点有专门的预防措施和实施标准。 1.1.3 供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若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1.1.4 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应完全符合需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 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求),不在国际、国家质量说明要求中的以需方要求为准。 1.1.5供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ROHS指 令、WEEE指令等,每年提供权威机构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如SGS报告)。 1.1.6 供方需保障原材料从出厂至需方收料之前的的包装、运输质量。 1.1.7 供方原材料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好的产品返工、返修。 1.1.8 因供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客户索赔、退货等)。 1.1.9 供方原材料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1.2.0供方对需方退货可处理的物料、零件做返工处理后再次出货必须明确标示返工内容。 2.供方交货需遵守以下规定: 2.1所有供方每批交货时均须有出货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装配、 使用性、外观等符合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材料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供方负责。 2.2新产品或供方改模、修模必须要送样(相关功能、性能、规格)合格,并制作承认书批准后才能批量生产。 2.3对于塑料/金属原料、化学有机溶剂等需要提供化学成份分析表(材料成份证明),及安全使用说明(MSDS报 告)。 2.4供方产品必须要有标识,标识上要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数量、需方的料号等。 2.5供方经需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技术参数、外形尺寸等;如确实需要更改,必须先 通知需方,同时须提供样品给需方确认,经需方确认合格后,才能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2.6供方必须保证所有提交到需方的所有部材、零件中有害物质均符合需方环境关联物质管理规范管控 标准及相关测试要求标准。参照《限用物质保证书》 2.7依照需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第三方检测报告(测试机构之试验室经过ISO17025验证通 过),MSDS(材料化学成份表MSDS需有CAS.NO(化学文摘社登记号码),及各化学物质浓度百分比),材质证明及可靠性试验报告(化验报告含测试项目需有镉、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卤素、铍及化验流程图),测试报告有效期限为一年,供方应在测报告过期前一周提交新的测试报告,过期未提供者需方将代为送测,相关测试费用从供应商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 3.赔偿的具体要求协商确认如下: 3.1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发生品质异常,供方不能处理而委托需方全检、加工,所需的返工等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包 括工时费、场地费、管理费、水电费等),全检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供方,并由供方及时补足相应数量。 工时费=处理工时×55元/(人.小时) 水电费、场地费每次80元,管理费每次100元。 3.2供方原材料同种产品入厂后连续三次以上(含第三次发生)在需方发生问题,需方品管部有权对供方进行经济处

流动性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法人和集团层面、各附属机构、各分支机构、各业务条线的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确保其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 第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及其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1] 第二章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建立与其业务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 (二)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 (三)有效的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 第一节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报告路线,建立适当的考核及问责机制。 第八条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当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核批准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重要的政策和程序。流动性风险偏好应当至少每年审议一次。 (二)监督高级管理层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

(三)持续关注流动性风险状况,定期获得流动性风险报告,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水平、管理状况及其重大变化。 (四)审批流动性风险信息披露内容,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其他有关职责。 董事会可以授权其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行其部分职责。 第九条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定期评估并监督执行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 (二)确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商业银行具有足够的资源,独立、有效地开展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三)确保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在商业银行内部得到有效沟通和传达。 (四)建立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支持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五)充分了解并定期评估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的重大变化,并向董事会定期报告。 (六)其他有关职责。 第十条商业银行应当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其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能应当与业务经营职能保持相对独立,并且具备履行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能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资源。 商业银行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部门应当具备以下职能: (一)拟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提交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审核批准。 (二)识别、计量和监测流动性风险。持续监控优质流动性资产状况;监测流动性风险限额遵守情况,及时报告超限额情况;组织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组织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的测试和评估。

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 大唐广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大唐广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广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管理力度,以提高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等有关规程、规定,结合公司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广源公司《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规定了违章行为分类、记分办法及经济扣罚等内容。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广源公司所属各企业。 第二章定义和术语 第四条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管理办法。 第五条员工指公司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聘用、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

第六条违章行为指在生产经营区域发生的违反电业安全规程、电网调度规程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广西分公司、广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违章当事人指发生违章行为的直接责任者。 第八条违章指挥指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公司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其组织结构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相对应: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含副职)等公司领导担任。 成员由公司各部门第一责任人担任。 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公司反违章工作要求,领导本公司的反违章工作。 (二)统领和协调公司反违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反违章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审核违章处理意见和考核决定,对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书

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需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之一,适用于正常采购到货产品及索赔到货产品的质量要求,与该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 甲乙双方以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态度,对该协议的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1 产品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前期甲方测试确认可以接受的样品性能、以及《技术协议》,进行本产品的生产和向甲方批量供货。 2 检验方法: 2(1 样品封样:在第一批供货之前,乙方提供两个产品,由甲方研发部、质量检验部和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作为此产品的封样样品,以后的来料检验将以封样样品为检验的标准之一。 2(2 检验依据:《技术协议》规定的所有内容和要求、封样样品、甲方的交验标准、相关国家标准、甲乙双方承认的测试报告为依据进行检验。 2(3 检验数量:甲方首批检验为全检,合格率要求达到98%以上,不合格品退货处理;首批检验合格率达到99%以上,后面的批次按照国家标准GB2828-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中的抽样方案进行抽样。 3 技术支持:

3(1 乙方在供货前五个工作日需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出厂检验标准。 3(2 甲乙双方开始合作后,乙方的技术工程师应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本产品的技术、检验、维护、服务等知识的培训。培训需求由甲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后实施。 4 信息沟通 4(1 甲方在来料检验中,发现不合格产品,需对乙方开具《供应商质量问题通报》,乙方需在两日内对《供应商质量问题通报》中质量问题的形成原因、纠正预防措施、措施实施时间等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对于甲方退货批次,乙方还需向甲方提供退货批次的处理方式和相关质量记录。 4(2 乙方每月需对甲方来料检验、生产制程和客服中心返还的需要索赔的产品进行分析,并在每月30日前向甲方提供分析报告。 4(3 甲乙双方定期召开品质沟通会议,会议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5 问题解决及违约责任 5(1 乙方对本协议第4条所列条款执行不利,且在甲方提出改进要求后乙方仍无改进迹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合格供方资格。 5(2 乙方应保证到货的型号规格与《采购合同》和《技术规格书》一致,并完全按照《技术协议书》中的标准供货。对由于到料与《技术规格书》中的标准不一致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换货,并按采购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3 乙方应承担交货至甲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来料损坏、丢失、外包装破损等损失。 5(4 甲方在来料检验时对来料批判定为不合格批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派人进行确认。 5(5 当产品在检验、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工程师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半个工作日内做出反应。

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实现可持续的、科学的经营发展,增强风险预测、计量和调控能力,提高本行的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水平,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和波动,科学、合理、有效平衡资产负债结构和水平,提高本行经营效益,切实增强本行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流动性风险管理是本行资产负债管理过程的重要组成 部分,是指本行能够在任何时间里以合理的价格筹措到资金来满足契约或关系债务的过程。 第三条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在有效满足客户支付结算、偿还债务本息和发放贷款的现金支付需要的前提下,保持合理的流动水平,科学配置资产负债结构和比例,保障本行经营的持续、稳健,实现盈利能力最大化。 第四条流动性风险管理主要是对现金资产的科学管理,包括: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款项以及存放、省本行(同业)的活期存款等。 第五条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资产与负债的期限结构 不匹配;资产负债质量结构不合理;利率变动;货币政策变化及金融市场发展程度等。 第六条流动性风险主要分为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资产流性动风险主要表现为存贷款比例过高,资产负债结构

不匹配;负债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为备付金不足,出现支付缺口。 管理原则和方法第二章. 第七条为实现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应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一、总量均衡原则。即在保证支付准备的前提下,通过负债和营运资金总量对资产总量的制约,保持负债、营运资金和资产的总量均衡,控制超负荷经营; 二、结构对称原则。即负债与资产要在期限、利率结构上保持对称关系。通过及时调整流动性缺口,保持资产和负债的偿还期对称关系,建立资产和负债的期限对称结构;保持资产与负债在利率结构上的对应,严格控制非生息资产占比,保持和提高利差水平; 三、适时调节原则。即资产和负债保持一种流动性状态,当出现流动性缺口时,通过资金调剂、主动负债的方式来满足流动性需求,扩大经营规模;当流动性需求减少、出现多于头寸时,又可投资于短期金融工具,获取盈利。 第三章监测管理 第八条流动性风险管理采取“统一管理,分类指导,适时监控”的办法进行。 统一管理:即由本行经营管理层统一制定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目

供应商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书范本_协议书.doc

供应商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书范本_协议书 ?、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求),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的,以需方要求为准。 1.1.5供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着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rohs指令、eup指令等,针对每种材料签订环保质量保证书,并每年提供权威机构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如sgs)。 1.1.6 供方需保障原材料从出厂至需方收料之前的的包装、运输质量。 1.1.7 供方原材料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好的产品返工、返修。 1.1.8 因供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客户索赔、退货等)。 1.1.9 供方原材料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2. 供方交货需遵守以下规定: 2.1 所有供方每批交货时均须有出货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装配、使用性、外观等符合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材料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供方负责。 2.2 新产品或供方改模、修模必须要送样合格才能批量

生产。 2.3 对于塑料原料、化学有机溶剂等需要提供化学成份分析表,及安全使用说明。 2.4 供方产品必须要有标识,标识上要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数量、需方的料号等。 2.5 供方经需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技术参数、外形尺寸等;如确实需要更改,必须先通知需方,同时须提供样品给需方确认,经需方确认合格后,才能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以上2.1-2.5规定供方违反任何一条,需方品保部有权对供方进行经济处罚最低人民币500元/次。 3. 赔偿的具体要求协商确认如下: 3.1 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发生品质异常,供方不能处理而委托需方全检、加工,所需的返工等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包括工时费、场地费、管理费、误船费、水电费等),全检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供方,并由供方及时补足相应数量。 工时费=处理工时×30元/(人.小时) 水电费、场地费每次80元,管理费每次100元。 3.2 供方原材料同种产品入厂后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在需方发生问题,需方品保部有权对供方进行经济处罚人民币至少300元/次,处罚直到问题改善为止。

关于印发《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永保发…2016?97号 关于印发《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公司各部门、投资管理中心、永安保险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和《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基本制度》的要求,公司修订的《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1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3日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和《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基本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流动性风险是指保险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及时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第四条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目标:在有效满足公司正常成本费用支出的前提下,科学匹配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调配保险资金与投资资金比例,保持公司资金合理的流动水平下适度提高其流动性,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五条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公司流动性管理应覆盖公司所有业务。 二、审慎性原则:各单位应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严谨、审慎的评估和判断,确保公司资金流动性安全。 三、预见性原则:各单位应加强资金收支、资金运用变

化的预测和分析,合理预见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协调公司保险业务与投资业务资金使用,确保公司资金流动性管理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第六条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内容: 一、流动性风险偏好、容忍度和限额。 二、日常现金流管理。 三、业务管理。 四、投资管理。 五、融资管理。 六、再保险管理。 七、流动性风险监测。 八、现金流压力测试。 九、流动性应急计划。 第七条公司流动性风险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模式。各级机构应根据本办法要求,全面开展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 第八条公司建立与流动性风险特点相适应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管理层、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投资管理中心、车险/人身险/财产险/农业保险管理部、产品与精算部、营销管理部、再保险管理部、战

某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办法

法律风险管理办法V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能力,有效防控法律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移动法律风险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及其地市分公司(以下合称“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由于公司内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者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而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管理,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针对法律风险开展的风险识别、风险测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控制实施评估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四条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公司战略目标为导向。法律风险管理应当与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相适应,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与公司经营管理相融合。法律风险管理应当融入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 (三)全员参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都应当参与法律风险管理,并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 (四)持续改进。法律风险管理应当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完善,

实现持续改进。 (五)坚持合法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公司用合法的手段防控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应当考虑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第五条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以制度、流程建设为重点,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一个全面、规范、动态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将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延伸到经营管理由始至终的各个环节,将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职责落实到公司的各部门、各岗位,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合力,最终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有效管控机制。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管理层或者由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法律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批准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 (二)批准法律风险控制计划; (三)对有关法律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四)其他应当由法律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公司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履行下列法律风险管理职责: (一)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二)指导建立和完善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 (三)批准重大法律风险的判断标准或者判断机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