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景观表达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景观表达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景观表达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景观表达

王冬栾 春凤

【摘 要】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特点就是其“非物质性”,不能独立存在,但可以直接或间接承载于各种载体,通过有形的载体,建构特定视角的文化景观,解决非物质文化景观表达的障碍。根据景观要素的表达方式不同,将非物质文化分为“展示类”和“表演类”,并对其分别进行深入探讨,探索一种切合实际的研究方法,试图系统地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景观表达。

【期刊名称】现代园艺

【年(卷),期】2016(000)016

【总页数】2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展示类;表演类;景观表达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族文化特征的“活化石”[1],近几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保护和传承活动也在全国广泛地开展起来。相较于物质文化来说,我国目前在非物质文化方面,深入的分析与探讨仍旧相对缺乏[2]。现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学术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界定、特征研究、分类研究、保护与利用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等几个方面,多是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研究,在景观领域的研究则主要是附属于旅游学的风景园林设计[3][4][5],纯粹的景观规划领域还涉及较少。笔者通过对非物质文化景观表达的浅析,试图探索一种增强绿地建设深厚感、关注人性化与个性化、突出地域特色的风景园林设计方法,改变传统意义上重美感缺人性、重形式缺内容、重潮流缺个性的绿地规划方法[6]。

1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景观表达分类与选取

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较于物质文化遗产而言是一个较新的学术概念[7],其全称为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或者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是一个国际通用的名词。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中,将其分为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国务院办公厅在2005年颁布的意见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2大类。二者都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各种实体事物的精髓传达,又是一系列活态的文化活动以及其文化场所的空间落实[8],明确指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通过物质元素承载或活动形式表现。本文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表达方式的不同,将其分为“展示类”和“表演类”2大类型。展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是可以通过某些实物类载体传达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的类型,通常情况下主要调动人们的视觉器官来观赏,包括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信仰和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则需要通过专业的表演者来演出,需要集中游客的视觉、听觉

,甚至肢体语言来参与感受,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戏剧、民间曲艺和杂技竞技等类型(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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