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式商务公寓运营模式简要
南宁酒店式商务公寓运营模式简要一、桂林、南宁市已售部分“产权式”酒店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地址
开发时
间及销
售情况
销售价
格(元
/m2)以
套内面
积计
操作手法业主收益
银行按
揭
客房数
(间)
装修标准及
酒店配套
房价(元/
天·间)
金色领地桂林中
山南路
2005年
开发,已
售罄
均价
4300
承诺客户收益,客户
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
10年的租赁合同,头
三年租金可一次性冲
抵首付款
租赁期内3年(年回报8%)
或10年(年回报7%,即1-3
年年回报8%,4-6年年回报
6%,7-10年7%)的返租销售
手法。
按揭六
成15年
170
简单装修、配
备家具、电
视、空调、电
热水器等;设
大堂
标间:120
彰泰青年国际桂林翠
竹路
2006年,
已售罄
均价约
5200,
含装修
费用
1000
酒店先经营后销售,
业主和开发商签订委
托6年经营协议,由
开发商再委托酒店公
司进场管理。
租赁期内每年回报为总房款
的6%(含税),每月有一定天
数免费入住权利(天数未定)
按揭六
成20
年,按住
宅利率
231
按三星级酒
店装修,配备
家具、空调、
电视、电热水
器;一楼有大
堂、餐厅
标间:120
桂林饭店桂林中
山路
2006年
11月11
日开盘,
当天售
罄
均价
8300,
含装修
费用
承诺客户收益,客户
与酒店管理公司(香
港邦辉酒店管理公
司)签订15年的租赁
合同;40年产权。
每年总房款7%的收益。每年
有15天免费入住权利;酒店
经营方先行为业主垫付20%
的首期款作为经营信誉保证
金,酒店经营一年内业主无
息返还给发展商。
按揭六
成20
年,按商
业利率
200多
全部按四星
级标准装修,
配备家具、空
调、电视、电
热水器等;
未经营
希尔顿国桂林中
山路
2006年
11月11
均价
5500
承诺客户收益,采取
最低保障和经营分红
酒店经营收入在扣除营业
税、、水电费后的盈余的65%
按揭七
成20
160多
全部按三星
级标准装修,
未经营
际日开盘,
当天销
售约60%
(同日
与桂林
饭店竞
争,处于
劣势,后
期看好)(建筑
面积)
形式;客户与酒店管
理公司(粤海酒店原
高管团队)签订5年
的托管合同;每年由
业主委员会聘请和指
定独立的会计事务所
对酒店财务进行审
计;50年产权。
由全体业主所有,并按照业
主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年回
报收入保证不低于总房款6%
的收益,上不封顶。每年有7
天免费入住权利;酒店经营
方出资30万元设立保证金账
户作为接受业主托管和保底
回报的押金。
年,按商
业利率
配备家具、空
调、电视、中
央热控供水
等;
圣展独立公社南宁金
湖路
2003年
底,当年
售罄
均价
6500
(建筑
面积)
承诺客户收益,客户
与酒店管理公司(东
方华泰)签订10年的
租赁合同
每年总房款8%的收益。每年
有15天免费入住权利;发展
商提供市值5000万物业作为
业主回报的担保,并写入购
房合同;免10年物业管理费。
按揭七
成20
年,按住
宅利率
216
全部按四星
级标准装修,
配备家具、空
调、电视、电
热水器等;
标间:
180;
商务房:
256
中鼎
万象东方·B 区南宁民
族大道
延长线
2006年7
月B区开
盘,销售
约95%,
还剩余
几套90
㎡左右
户型
均价
4600
(建筑
面积)
无任何保证承诺;可
以自行托管给酒店管
理公司(香港阳光国
际酒店公司)代出租、
经营管理,无规定委
托时限,亦无具体的
分红比例。
业主自负盈亏,酒店管理公
司不承诺回报,只提供最低
的租赁或经营价格,不保证
是否能租赁或经营,仅按照
实际租赁天数或经营收入返
还给业主,业主只需支付托
管酒店一定的中介或成本费
用。
按揭七
成20
年,按住
宅利率
180多
全部按四星
级标准装修,
配备家具、家
电、生活用品
等;
A区整体
交锦江之
星酒店管
理公司进
驻经营,
目前不对
外销售
二、本项目建议:
(一)全部按照酒店四星级装修,配家具、家电、生活用品。
(二)综合以上项目的优点,业主购买物业后,投资类型采取自用型、半自用型、全委托经营型结合的灵活方式(由业主自行选择), 自用型:自己处置使用,不享受酒店提供的投资回报,自行交付管理费用以及自己物业发生的水电、电视、电话、宽带等费用。
●半自用型:根据需要自己处置使用;在闲置时期可以交给酒店管理公司进行经营,所得收入按照双方约定进行分配,业主所得税自负。
●全委托经营型:10年每年7%—8%回报(税金自负)+每年21天免费住宿+10年免物业管理费+(扣除相关回报业主的费用以及酒店税收、人工、
损耗等成本后收入的50%分红,根据全体委托方业主各自投资数额比例分配,税金自负)。该回报比圣展独立公社大,具有强吸引力。但考验酒店的经营能力。(蓝色字体部分可给可不给,建议给,具体分红比例再协商)
(三)业主、开发商、酒店管理公司三方关系
●业主与开发商之间仅仅是甲乙双方买卖住宅的关系,与酒店经营无任何瓜葛,按照正常的购房合同程序进行;其内容不涉及任何返租回报等违
反国家规定的事项;
●酒店管理公司是开发商聘请或指定的酒店物业管理方,其经营风险与开发商无关系(除非开发商自己经营,并聘请了该酒店管理公司作为顾问),
该酒店管理公司负责酒店的经营,并向其委托方——业主提供每年固定的投资回报或分红。酒店管理公司提供100万资金(也可由开发商间接出资进行形式担保)作为保障回报的押金(具体金额再确定;若开发商自己经营酒店,建议将自留的酒店物业换算成市值作为担保押金,增强业主投资信心,加快销售进度;当然,也可以不用押金担保[如桂林饭店和彰泰青年国际],但在圣展独立公社有前提的情况下,可能会影响投资信心)。
●业主与酒店经营方签订托管协议(委托经营和代出租管理关系,非包租协议),在不影响酒店经营的前提下,业主可以灵活自行处置房产(可转
让、抵押、继承等,而包租情况下一般是不允许的),但需提前书面通知酒店经营方。在经营期间,业主与开发商没有任何的纠葛关系,与购房无关。若有分红,则需成立业主委员会对酒店经营收入进行监管。受托的酒店管理公司按照全委托经营型的方式按月支付给业主。
(四)关于本项目“产权式”酒店的实质
●因银行对所谓的“产权式”酒店禁止贷款,建议采用“酒店式商务公寓”的名称进行申报,产权类型还是住宅,拥有70年产权。
●实际推广操作时,购房归购房,没有任何的经营回报承诺,仅强调投资本项目的高收益性和安全性的文字内容,而不体现具体的投资回报数额;
但可巧妙间接地作投资本项目的收益对比。
●尽管操作仍然是“产权式酒店”的内容,但产权与经营权已经明确分离,业主与开发商、酒店经营方的关系是截然分开的,避免了政策上的约
束。
(五)托管期及托管后的主要处置条款
●托管期内,业主免费住宿时间需提前一周预约,若个人房间因已有主客等原因未能安排,则由酒店方安排到其它同类型房间;超过标准,则业
主付费。在黄金周期间和重大节庆、政府活动期间,业主未竟酒店经营方书面许可,不得使用个人免费用房指标。
●业主在非免费住宿时间住宿,享受股东优惠价,具体协商。
●业主在托管期内不得主张房屋的分配占有权、使用权。
●托管期内,业主不得干涉酒店正常经营管理和物业租价,物业租金标准由酒店方根据市场行情制定并予以执行,业主予以监督。
●业主为酒店介绍客源,可享受酒店管理公司给予的特别提成奖励。
●托管期内,酒店方对托管物业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租权、管理权等权利。
●托管期内,酒店方有权对委托楼层进行平面布局调整,但托管期满,酒店方应恢复原状交还业主。,
●酒店管理公司按月准时支付业主收益,每逾期一日按日万分之三付违约金。
●任何一方单方修改或解除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合同期内经济损失,并按每个房间一次性支付违约赔偿金十万元。守约方继续要求
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
●若业主干预酒店正常管理活动,业主应赔偿由此给酒店管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可获得利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