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办法

为做好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畅通专业技术晋升通道,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企业先进技术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等级划分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分为三等级,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其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分为助理级和员级两个档次。

二、聘任条件

(一)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必须与现任技术岗位相对应;

(二)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并能在所从事技术岗位上独当一面;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并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认证;

(四)无证书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不全者将一律不予聘用。

二、组织工作

(一)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及发文工作,职能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及发文工作由我部组织实施。聘任职务必须与现任技术岗位相一致;

(二)聘任工作必须符合各单位工作开展实际要求,各聘任单位可以依据工作需要调整技术职务(职称)聘任等级,但调整范围仅限于高职低聘。

三、聘任周期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期为三年,各聘任单位须在当前任期截止日期前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下一任期内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工作,并报送我部存档备案。

四、相关待遇

(一)已发文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能津贴标准按照是否从事一线生产制定,其中一线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能津贴标准为:高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350元/月,中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200元/月,初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助理级100元/月、员级80元/月;非一线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能津贴标准为:高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300元/月,中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150元/月,初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助理级80元/月,员级60元/月;

(二)原工资方案中包含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岗位技能津贴的单位,不再享受此办法规定技能津贴;

(三)聘期内因岗位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与专业技术职称相应技术职务(职称),自不担任相应技术职务(职称)次月起停止发放技能津贴;

(四)中层管理人员不纳入岗位技能津贴享受范畴。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应予以解聘:

(一)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

(二)不服从工作安排;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

(四)触犯国家法律,被执法机关立案审查;

(五)其他原因不宜聘用。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办法 为做好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畅通专业技术晋升通道,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企业先进技术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等级划分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分为三等级,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其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分为助理级和员级两个档次。 二、聘任条件 (一)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必须与现任技术岗位相对应; (二)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并能在所从事技术岗位上独当一面;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并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认证; (四)无证书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不全者将一律不予聘用。 二、组织工作 (一)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及发文工作,职能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及发文工作由我部组织实施。聘任职务必须与现任技术岗位相一致; (二)聘任工作必须符合各单位工作开展实际要求,各聘任单位可以依据工作需要调整技术职务(职称)聘任等级,但调整范围仅限于高职低聘。 三、聘任周期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期为三年,各聘任单位须在当前任期截止日期前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下一任期内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工作,并报送我部存档备案。 四、相关待遇 (一)已发文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能津贴标准按照是否从事一线生产制定,其中一线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能津贴标准为:高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350元/月,中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200元/月,初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助理级100元/月、员级80元/月;非一线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能津贴标准为:高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300元/月,中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150元/月,初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助理级80元/月,员级60元/月; (二)原工资方案中包含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岗位技能津贴的单位,不再享受此办法规定技能津贴;

专业技术职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2010-05-19 16:07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是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称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要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要保证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市、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第五条市及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指导性控制幅度》,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类型,负责审定本级所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本级所属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并根据事业单位发展情况,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动态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设置岗位要依据下列原则:

㈠正高级岗位,主要设置在市所属的技术性强、人才密集的事业单位的主系列,辅系列一般不设。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除卫生、工程、农业等系列经批准可少量设置正高级岗位外,其他系列一般不设。 ㈡主系列岗位职数,一般不低于总职数的80%。 第七条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具体制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职责、权限和聘任条件,做到职责明确,权限清晰。 第八条受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是: ㈠一般应具备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的 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 ㈡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㈢遵纪守法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九条受聘人员除具备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必须符合单位制定的与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岗位任职条件。 第十条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㈠建立组织 建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聘任方案,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和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聘任工作的具体实施;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对竞争上岗人员的考核。 ㈡制定方案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注重实绩、力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合理配置,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目的。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原则 (一)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内,坚持评聘分开;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良性竞争; (三)坚持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 (四)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聘任机制,通过规范聘任管理促进医院良性发展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第三条聘任范围 (一)聘任人员范围:在岗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含医技科室医师)、护理(含医技科室护士)、医技(含检验、药剂、技师)等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及其他(含财会、经济、工程、政工、统计、档案等)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聘委会”),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组织管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人力资源科。 第三章聘任条件

第六条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取得人社部门发文认可的职称资格; (三)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范围内; (四)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各项考核合格,未发生缓聘、解聘等情形之规定; (五)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上级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聘任条件。 第七条聘任的其他条件: (一)一至四级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二)五至十二级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三)根据医院实际与发展需要,不同专业拟聘岗位数由聘委会讨论决定;相同岗位按《XX县第二人民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附件2)打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四)如取得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聘任: 1,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结题、获奖的主持人或省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 2.援外(援藏、援疆)和乡村振兴下派人员,服务年限内获得上级部门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 第四章聘任管理 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采取集中受理,每年2次,原则上定为5月、11月。超过受理时间的,顺延到下一轮受理。 第九条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拟竞聘人员依据单位所公布的岗位及岗位任职条件,向聘委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供《XX县第二人民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量化考核表》量化赋分相关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和推动其职业发展,制定本《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拥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 三、聘任条件 1. 申请者应具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标准所要求的学历和学术能力,并经过相应的评审和审批程序; 2. 申请者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始终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 3. 申请者应具备较长时间的工作经验,并能提供相关工作经历和业绩材料; 4. 申请者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能够在学术和技术领域做出突出的贡献; 5. 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和资源。 四、聘任程序

1. 申请者向单位递交聘任申请,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业绩材料; 2. 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符合聘任条件后,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者的学术成果和综合能力进行评审; 3. 评审结果报单位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发给申请者聘任证书; 4. 聘任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任期限 1. 聘任期限根据职称级别和个人综合素质确定,一般为三到五年; 2. 聘任期满后,申请者可重新评审,以延长聘任期限或提升职称级别。 六、权益保障 1. 被聘任者享有相应的聘任待遇,包括薪酬和福利; 2. 被聘任者享受职称带来的社会声誉和荣誉,有机会参加相关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 3. 被聘任者享有参与科研、项目管理和领导职务的机会。 七、责任与义务 1. 被聘任者应当积极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保持亲和力,为单位的发展和创新作出贡献; 2. 被聘任者应当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单位的声誉和形象;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专业技 术人员,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聘任制度,规范事业单 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保障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 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实行评聘分开的指导思想:通过评聘分开进一步 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克服评聘结合带来的种种弊端,逐步建 立人才的评价机制,强化人才使用上的竞争机制,打破专业技术 职务,充分发挥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我院的科研与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实现我院人才强院的战略

目标。 第三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度要贯彻党的干部路 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担任什么职务,享受什么待遇” 的准绳;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 资源的观念;坚持同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准绳;坚持按需设岗、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坚 持走群众路线,保证专业技术干部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本办法适应于我院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事业编制 正式在编人员。 -1- 第五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原则上应在具备相应 资格人员中聘任。 第二章聘用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权限 第六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下简称聘委会)。

负责全院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聘任委员会一般由15~ 20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秘书长1人。专业技术职 务聘用委员会由院带领,人事、科研及各相关单元的负责人和群 众代表等组成,主任由院长担任。 第七条聘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国家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请求,结合本院的实际。 制定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度和职务聘任的实施办法。 (二)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核定的各种职务结构比例,自主设 置本院各种各级职务岗亭,组织施行职务聘用、考核和合同管理 等工作; (三)确定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选。 (四)向院党组推荐拟聘用正高级技术职务人选。 第八条院人事科是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实施各类职务聘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提高医疗质量和医 院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称法》、《卫生部关于调整职称系列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 级职称三个层次。 第三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应根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评定,评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职称评定的条件和程序 第四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职称评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履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二)具备相应的学科知识和业务水平; (三)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或临床技能; (四)具备继续学习和进修的意愿和能力。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程序如下:

(一)申请:申请人填写职称评定申请表,附上相关材料,提交给医院人事部门。 (二)初审:医院人事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评定条件的申请人进入下一步评定环节。 (三)评定:根据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综合评定。评定过程中要注重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的综合考量。 (四)评议:评定委员会成员对评定结果进行讨论和评议,形成终审结果。 (五)公示:将评定结果公示一定时间,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任:根据评定结果,医院人事部门将聘任决定通知申请人,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监督:对聘任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职称复审,对职称申请真实性进行审核。 第三章职称评定的标准 第六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岗位匹配度:申请人的职位是否与申请职称的要求相匹配。

(二)学术论文:申请人的科研成果情况,包括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参与的课题研究等。 (三)临床技能:申请人的临床工作质量和技术水平,包括病案分析、诊疗方案制定、手术操作等。 (四)职称评议:评定委员会成员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评议。 第四章职称聘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聘任为医院专业技术职称后,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医院内担任相应职务; (二)参与医院的学术研究和决策; (三)享受相应的职称津贴和福利待遇; (四)申报医院科研项目; (五)参加学术交流和培训。 第八条聘任为医院专业技术职称后,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继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不断更新知识、学习新技术; (二)履行医院规定的工作职责,保障医疗安全和质量;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定目的 为了规范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聘任工作,落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职称制度改革方案,提高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术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聘任工作。 第三条职称的类别、条件和程序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分为以下类别: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不同职称类别的条件和程序详见职称管理相关规定。 第四条聘任职称的管理原则 1.公正公开: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把握政策、程序和标准,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合法、公正、科学。 2.科学管理:推行人才强院战略,坚持以职称评聘为主线,以业务和人才贡献为基础,按照工作实绩和职业水平评定职称。 3.鼓励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文化氛围,鼓励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发挥创新精神和科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职称评审。 第二章聘任职称的条件 第五条职称条件的确定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条件由下列因素决定: 1.职称类别的划分。 2.工作年限。 3.学历、学位和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4.业绩表现,包括科研业绩、临床业绩、教学业绩、管理业绩等。 5.工作成效,包括工作业绩,职业素质,职业操守等。

第六条认定职称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名称的认定,应当进行业绩评价、职业技能评价,并根 据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逐一核准。 第七条评委会的组建和工作程序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请者应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由聘任部门组织召开 职称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由聘任部门领导、医疗专家、专业人员、聘任职称者代表等组成。 第八条评审标准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审标准以国家规定为准,同时也应考虑到医院管理 实际和职称申请者的经验、贡献等。 第三章聘任程序和实施 第九条聘任程序 1.组织聘任工作。聘任工作由医院聘任部门统一组织和管理,在职称评审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聘任。 2.签订聘任合同。聘任部门与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的职责、 权利和义务等。 第十条实施管理 聘任部门应当对批准聘用的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加强对职称聘任人员 的指导、培养和考核等。 第十一条有关奖励 对在职称评审中评定为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同时,鼓励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在科研、教学和临床业务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和突出贡献,提出奖励方案并实施。 第四章聘任监督和考核 第十二条聘任监督 监督机构应当督促聘任部门全面、公正、公开地处理职称申请、评审和聘任工作,保证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公正性。对违反职称评审规定的行为,应当严格追究责任。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简介 为了规范聘任部门和聘任对象的聘任行为,保障人员聘任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落实和完善职称系列职务聘任制度,制定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在聘任工作中应当遵守此办法的规定。 聘任方式 聘任方式包括两种:全职制和兼职制。 全职制指聘任对象必须以全职形式在聘任部门从事相关工作。 兼职制指聘任对象可以在其主要工作职责范围内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兼职聘任对象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影响其主要工作职责的完成。 聘任对象 聘任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我国国籍; 2.具有本领域和本层次的高等教育背景或进修、培训或其他同等学历或 者职业资格,掌握必要的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 3.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术道德的行为记录; 5.未被撤职、开除或者处分。 聘任程序 申报 聘任对象应当向聘任部门提出聘任申请,聘任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聘任对象的条件来确定是否接受其申请。 聘任部门应当及时公布聘任对象的申报条件和具体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审核 聘任部门对申报的聘任对象进行审核,应当以职称系列职务的条件和标准为依据,综合考虑其申报资料以及独立学术贡献、学术水平、业务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 审核的结果应当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评审 聘任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聘任对象的职称 系列职务。 聘任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聘任文件,并在聘任文件中注明聘任对象 的职称系列职务、聘任期限、职责范围、薪酬福利等事项。 聘任 聘任部门应当向聘任对象发放聘任文件,并登记相关信息,方可聘任生效。 聘任期限应当根据聘任对象的职称系列职务和实际需要确定,不得超出5年。 聘任期限到期,聘任单位应当及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以聘期一次性续聘,以达到稳定管理的效果。 聘任权 聘任权属于聘任部门,聘任部门在聘任时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 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聘任对象的正当权益。 总结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规范聘任行为,保障聘任对象的权利,促进聘任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聘任部门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注重聘任对象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健全的聘任管理制度,切实提升机关的绩效和服务水平。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_2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3篇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1 为建立适用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强化和完善我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更好地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专长,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原则和要求 1、根据本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由行政领导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聘任,并实行聘约管理。 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3、单位所聘的专业技术职务只在本单位内有效。 二、组织机构 本所成立职称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所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聘任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成员名单:XXX、XXX、XXX、XXX,由XXX任组长。 三、聘任形式及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分同级聘任、低职高聘、高职低聘、续聘和解聘。 (一)同级聘任 同级聘任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与取得的任职资格一致。同级

聘任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具备与所聘职务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3、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4、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含)以上。 (二)低职高聘 低职高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高于取得的任职资格。低职高聘人员应为单位急需人才。高聘为中级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区职称办批准,高聘为高级的报市职称办批准,低职高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德才表现突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 2、具备所聘职务要求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3、有较优秀的专业业绩,工作有创新。 4、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三)高职低聘 高职低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低于取得的任职资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单位审定可高职低聘: 1、虽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不能履行同级岗位职责,不能承担相应工作量。 2、因水平能力或岗位数额所限,不能聘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为提高公司员工专业水平,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员工向着专业化、技术化方向发展,形成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集团所有正式在职职工,含借调人员。 二、基本原则 1.职务资格取得与职称聘任分开,工资福利待遇按实际聘任职称确定。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择优选择。 三、评审组织 公司成立“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小组”,负责对专业技术职称的聘用进行评审、考核,聘用评定由公司总经理最终裁决。四、聘任岗位设置 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包括会计系列、工程系列、政工系列、经济系列、档案系列,计算机及软件系列等岗位,分别聘任初级(助理)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岗位。

其中会计系列适用于财务相关岗位,政工系列和经济系列适用于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工程系列适用于工程相关岗位,档案系列适用于档案管理岗位,计算机及软件系列适用于信息中心管理岗位。 五、职称聘用的条件 1.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备应聘职称规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含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及相应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3)晋升中级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1年;晋升高级以上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2年。 (4)一年度年度考核连续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不予聘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 1.完不成工作任务。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规定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规定 一、卫生专业职称申报条件: 高级: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本专业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积极承担医疗、卫生、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团结协作,学风端正,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取得国家卫生部、人社部颁发的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二)申报条件 1 、学历资历条件 (1)主任医(药、护、技)师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主

管医(药、技)师资格满7年。 (4)获得护理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护理工作满15年,取得主管护师资格满7年。 2 、外语、计算机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符合有关免试条件。 3、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四川省人社厅统一印发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4、凡申报晋升卫生系列高级技术资格者均须参加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理论考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评审。 中、初级职称: 基本条件: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规定,报考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一) 为了适应公司生产管理需要,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度,也为了积极稳妥地使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转入正常化,全面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档案,特制定如下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1. 目的 通过对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对本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个人工作技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客观、全面、有效的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全年工作业绩,了解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状态,并根据聘用结果给予相应的待遇,激励专业技术人员钻研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创造性地开展专业技术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骨干作用,进行技术创新,全面推进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 2. 适用范围 本聘用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已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并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类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3. 聘用原则 ①聘任职务必须与本人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基本相一致。 ②聘任与考核相结合,先考核,后聘任,考核结果必须在胜任以上方可聘任。 ③总经理级以上职务人员不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4. 聘用程序

方案1: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分公司提出聘任申请,经民爆事业部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司行文聘任;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分公司个人提出聘任报告,经分公司专业技术考评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分公司党群办行文聘任并上报事业部人力资源中心备案。方案2: 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专业技术履行情况进行总结,向分公司专业技术考评小组提交书面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和聘任申请,聘任与否由公司专业技术考评小组评议。 各单位(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和平时工作业绩择优提出推荐名单及推荐人历年度工作总结,报公司专业技术考评小组,考评小组根据单位推荐意见和专业技术考评结果,向总经理提出聘用建议报告,由总经理行使最终决定权。 5. 聘用条件 ①对考取国家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资格证书专业与岗位一致或相似且满足聘任资格审查条件的,可在审核、考核后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②对参加国家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满足聘任资格审查条件的,可在审核、考核后聘任与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③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部分专业职称人员 需提供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等。 6. 管理 ①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后考核周期为1年,每年年底进行等级考核。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职称评聘管理工作,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全院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为实现技术人才的合理配置,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0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有关条件,现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原则 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内,坚持科学设岗、评聘分开,合理调节职称结构比例;坚持以医疗为主,向临床一线倾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岗位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通过职称聘用管理,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的聘任新机制,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医院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医院成立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成员: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人事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兼),负责日常工作。 (二)医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领导本院职称评审申报、聘任管理工作。 2、制定、修订职称岗位设置、聘任工作的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修改、调整本《办法》。 3、决定人员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事项。法 4、负责职称评审申报、岗位聘任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咨询及争议处理工作。 三、职称评审 (一)评审申报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院职称评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自评打分→提交申报材料、自评分→院职称评聘领导小组评分→人事科成绩汇总排名→提交院党委讨论同意→确定申报人员名单→办公OA公示→无异议后人事科通知→个人网上填报。 根据上级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先由院职称评聘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审核,确定申报入围人选。 入围人选先根据当年高级职称评审量化标准对本人申报材料进行自评打分。 再由院职称评聘领导小组对每位申报入围人员的申报材料按照量化指标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 评分结果汇总排名上报院党委会确定最终申报人选后,在医院OA网及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科按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申报人选的确定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所给予可以申报的名额,按医:技(含药):护=3:2:1的比例确定申报人选。总申报数量在五个及以下时,护理人员当年不进行申报。 任现职以来,具有援疆、援藏、援外等工作经历或在重大公共事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是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进行评聘的规程和步骤。 一、评聘标准 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方面: 1.学历、学位和职称要求 评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职称,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硕士研究生学位可评聘为高级工程师职务,博士研究生学位可评聘为研究员职务。 2.业绩和工作表现 评聘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突出的业绩,且在工作中持续取得优异的成绩和表现。例如,工作中参与的项目、获得的荣誉和奖项、发表的论文等。 3.职业技能和能力 评聘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和能力,且在工作中能够熟练运用。例如,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敬业精神等。 二、评聘流程 评聘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提出申请 评聘人员应按照规定填写申请表,附上个人简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业绩材料等相关材料。 2.组织评审 单位聘请专业鉴定机构或具有资质的专家对评聘人员进行鉴定,经过专家评审、领导审定,形成评审报告。 3.公示确认 单位应将评审报告在单位内部公示一定时间,接受聘用人员和单位其他人员的意见反馈和确认。 4.决策聘用 根据评审报告和公示结果,单位领导根据聘用条件和聘用需求做出决策,并将聘用结果通知聘用人员。 5.签订聘用合同 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工作期限、薪酬待遇等事项,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细则 为保证评聘办法的实施和管理,单位应建立相关的制度和管理机制,具体包括: 1. 建立评聘委员会 单位应设立由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聘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员进行鉴定和审查,保证评聘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凡在公司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应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专业级别上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专家级四个级别,从专业系列上分为工程系列、财会系列、经济系列和其他系列。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聘任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对于个别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本级别聘任条件而满足下一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低聘;对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予聘任。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能力要求 (一)专家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科研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够将国内外先进理论、方法、技术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专业技术领域的开拓能力,能够创造性的运用先进的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复杂性技术问题,能够在工作实践和理论学习中提出独特的、开创性的见解,是专业学术技术和行业的带头人。能够撰写高水平的有学术价值的论文,能指导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要求完成指定的具体工作任务。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分析和处理,能写出总结报告。 第六条聘任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二)能够履行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达到该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能力要求; (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规定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定目的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为规 范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工作,加强医院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提高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水平,推动医院整体职称水平不断提高, 提高医院服务质量。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专业技术职员职称聘任管理。 第三条关键概念 •专业技术职务:指在医院内从事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特点的工作职务,包括医疗、护理、技术、管理、科研等专业技术工作。 •职称:指根据职务需要,经过正式考核并经有关职称评审机构授予的专业技术等级,包括职称系列和职称等级。 •聘任:指按照评审机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标准对审核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授予符合本规定所规定职称等级的一种认可方式,并由公告确认的制度。 第二章职称聘任 第四条聘任程序 医院职称聘任程序应该遵循以下流程:编制、申报、筛选、考试、 呈报、审核、“两公示”制度。 第五条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是聘任的前提和保障,要进行相应的测试和审核。 第六条评审标准 职称评审应该以严格的聘任标准作为主要依据。

第七条聘任人员的职务和级别 聘任人员职务和级别应该遵循国家规定。 第八条聘任途径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途径应该采取公开遴选、面向整体等多种途径。 第九条聘任资格 聘任资格是指应考人员必须符合的条件。 第三章聘任程序与管理 第十条聘任名额与编制 医院职称聘任应该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建设要求进行统筹规划。 第十一条聘任宣传 医院职称聘任应该做好广泛宣传,全员参与。 第十二条聘任通知 医院职称聘任应该及时通知,视情况决定是否公示。 第十三条聘期管理与评价 医院职称聘任应该对聘期内人员进行管理和评价。 第四章聘任条件 第十四条基本条件 医院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是具体的职称、年龄和学历等条件。 第十五条业务条件 医院职称聘任的业务条件是指应考人员的业务能力、业务发展潜力以及业务成果等。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基本内容 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 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有一定的任期,在任职期间领取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二、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 1.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经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委托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主管部门制订有关条例及实施意见,其内容应包括职务的名称、档次(或等级)、适用范围、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任期、评审和聘任办法、审批权限等,报送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试行,经过一段实践,总结经验,进一步修改后,报国务院正式发布。 2.各单位根据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本单位选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职务设置的意见,属于国务院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由各部门核准;属于地方的,由地方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核准。 3.直接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部门设置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由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三、任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为我国四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2.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3.担任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相应具备大学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的学历。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提出各级职务的不同学历要求。 对虽然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根据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工资额的确定 1.专业技术职务设高、中、初三级,也可以只设中、初两级或只设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的数量在国家规定的编制范围内有一定的限额,不同类别的单位和专业技术职务在不同档次之间应各有合理的结构比例。 2.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国家批准的编制和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委规定的限额比例内,确定本部门、本地区所属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 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在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一、概述 专业技术职务是指在相应专业领域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开展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拥有一定的职称等级。 在知识经济时代,专业技术人员已成为企事业单位重要的生产力和创新动力。为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二、聘任制度 1、聘任标准 (1)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积极进取,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有一定的兴趣和热情。 (2)专业条件:具有相应专业的学历或技术水平,并通过相应考试或审核。 (3)工作条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有一定的工作成绩和经验。 2、聘任流程 (1)选拔程序:企业应在编制内岗位招聘,岗位应该与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条件相适应。 (2)考核程序:参加聘任考核的人员应该根据相应的聘任条件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不少于一个月,考核方式应多样化。 (3)确认程序:通过聘任考核的人员,应该经过组织审查和确认,然后正式聘任。 3、聘任期限 聘任期限通常为三至五年,并可连续聘任,但是在审查和确认时应评估其工作情况,并判断是否可以继续聘任。 4、聘任待遇 与聘任职称水平相对应的工资,应该明确规定相关待遇,并与从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推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1、制定相关政策 政府应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和服务,通过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并适时完善政策。 2、提供职业指导 政府和企业应该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性别、年龄、职务、能力等方面的职业指导,给予合理的评价和培训。 3、建立评价机制 政府和企业应该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将评价和考核贯穿于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度的各个环节,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自我凝聚力和竞争力。 4、激励机制 建立激励机制,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给予有力的奖励和荣誉,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新动力。 四、总结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可以促进企业人才的梯度化、职业化,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为企业的创新、发展和竞争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职称是用于评价和区分职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一种资格认定制度。职称聘任管理办法是指国家或组织对职称评审和资格认定进行规范和 管理的措施。本文将讨论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的背景、目的和具体内容。 一、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专业技术领域的不断拓展,职称评审和认定 逐渐成为衡量人才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标。因此,职称聘任管理 办法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明确职称评审的标准和程序,管理机 构可以更好地评估职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从而为人才选拔和激 励提供依据。 二、目的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保职业人员的评审和聘任工作公平、 公正、科学、规范。通过建立统一的评审标准和程序,管理机构可以 有效地提高职称聘任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从而促进人才队伍的合 理结构和良性发展。 三、具体内容 1. 职称的分类与级别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首先需要明确职称的分类和级别。根据不同行业 和领域的特点,可以将职称划分为教授级、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级 等不同级别。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专业人员的职业发展需求。

2. 职称评审的标准和条件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应该明确职称评审的标准和条件。评审标准应该 基于职业人员的学历、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评审条件可以包括学位要求、科研 成果、工作业绩等多个方面的考量。 3. 职称评审的程序和流程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需要明确职称评审的具体程序和流程。包括评审 申请的递交、评审材料的准备、专家评审的组织和评审结果的公示等 环节。通过规范的程序和流程,可以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透明和有序。 4. 职称的聘任和使用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还需要明确职称的聘任和使用规定。聘任程序包 括评审结果的审核和聘任文件的颁发等环节。使用规定包括职称在工 作岗位上的权益和责任。例如,教授级职称的人员可以担任高级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四、总结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和促进职业人员的职称评 审和认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统一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可以 公正、科学地评估专业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为人才选拔和激励提供依据。同时,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也为职业人员提供了一个公平、透明的 发展平台,促进了人才队伍的合理结构和良性发展。(1210字)

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

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 中心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体现“评聘分开、能上能下”原则,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使用中心所有正式职工,含退养及借调人员. 二,基本原则 1,职务资格取得与职称聘任分开,工资福利待遇按实际聘任职称确定.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择优选择. 三,聘任职数 中心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制定合理的拟聘职称岗位系列和数量,经上级机关、当地人事部门核准后,在聘任前公布. 四, 聘任岗位设置 1,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包括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统计系类、档案系列,计算机及软件系列,政工系列等岗位,分别聘任初级助理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岗位. 2,技能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包括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年级中级工岗位. 五,职称聘用的条件 1,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备应聘职称规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含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应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3晋升中级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1年;晋升高以上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2年. 4在核准的岗位范围内,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5上一年度年度考核连续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职称聘任的资格条件 1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 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员”级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2,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3,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4,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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