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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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FRD/QP-007-2013

佛瑞达 BRC程序文件

文件受控状态:

朝阳佛瑞达科技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FRD/QP-007-2013

版号:[A/0]

编制:

审核:

审批:

日期: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

FRD/QP-00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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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0 目的

1.1 对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及在制品、成品进行有效标识,以区分产品的不同状态,防止用错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从而影响下道工

序的正常进行。以及当出现品质事故或客诉事件时,能依据产品标识有

效进行追溯,特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公司生产的全部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所有原辅材料。 3.0 职责

3.1 营运部:负责对生产的所有产品信息进行有效标识,并做记录。负责对

设备状态进行标示和目视化管理,并做记录。

3.2 品管部:负责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判定、分类、标识,并做记录,外包

的产品建立台账,有可追溯性。

3.3 仓库:负责对品管部判定完的产品,根据判定标签按照指定区域存放,

并加以标识,做好记录。

4.0 定义

4.1 单制程:该物料为单制程的视为单制程,使用《吹膜产品标签》。 4.2 多制程:同一物料经多个工序处理后符合客户要求视为多制程,使用《吹膜产品标签》、《印刷产品标签》、《分切产品标签》。

5.0 作业内容

5.1 营运部、品管部、仓库均应划分出一定的区域作为“成品区域”、“B合

格品区域”、“待验区域”和“废品区域”,并进行醒目的标识,防止“B 合格品区域”、“待验区域”和“废品区域”流入下道工序或生产线。 5.2 生产或检验用的某些危险物品应划定区域进行醒目的标识,防止误用或保管不当引发事故。如“危化品区”。

5.3 生产作业中对产品分类,按指定区域放置,对放置区域进行标识,标识

应简明、清晰、醒目,从而进行区分,并做记录。

5.4 品管对检验完的产品根据检测数据指标对产品进行标识,合格不作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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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不合格的贴“不合格”标签、B级品贴“B级品标签”、废品贴“废

品标签”;对尚不能进行合格与否判定的产品归为待检品,待检品贴“待

检品标签”,由品管部经理进行判定,并做记录。

5.5 品管部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后,须依据检验情况贴产品质量标签。如不能及时处理须进行整体检验状态的标记。

5.6 生产作业中的每个工序所领用的物料单及仓库出入库单,所有单据都要明显物料信息(例如:物料名称、物料批号、物料入库时间、物料供应

商等)。仓库对物料的发放必须以“先进先出”为原则,同时做好记录,

实现可追溯性的目的。保持帐物相符,

5.7 调度根据客户的订单开具“车间生产工艺制造作业单”,并进行编号。生产部根据调度开具的“车间生产工艺制造作业单”,凭下达的作业单

进行领料。

5.8 生产部生产的每卷产品下机后要有“产品合格标签”和卷芯号标签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5.9 产品合格标签的内容:产品名称、生产日期、追溯信息号、托盘号、箱号等信息或根据客户实际需要的信息制定。

5.10成品发货随货标识的标签有:随托盘磅码单、随货检验报告、产品合格标签、接头标签或根据客户实际需要的信息制定。

5.11 可追溯性,每个产品的物料编号是唯一的。每批产品对应产品合格标签、卷芯标签、产品合格证和磅码单,记载着内容:工序、出卷时间、

任务单号、卷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编码、生产日期、Kg/卷、

米/卷、厚度、托盘号等信息,可以在出现异常时追溯到责任人和异常

的生产机台。根据机台的领料记录,则可以追溯到原材料品质与生产批号、入库日期等信息。

5.12 品管部对所有的检验记录存档并留样、生产统计对所有生产记录存档,

需要时可以取出样品、检验报表、生产报表进行检查追溯。 6.0 相关记录表单

6.1产品合格标签(《吹膜产品标签》、《印刷产品标签》、《分切产品标签》)。 6.2 领料单

6.3 入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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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领料单

随托盘磅码单 6.5

6.6 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的发货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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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可追溯系统手册 第一章、可追踪性控制程序 1.目的 可追溯性有利于鉴别产品、追溯其历史和产品来源,即能将原料和最终成品匹配起来,并能够此与加工历史纪录进行连结。有助于保障成品安全,并在发现产品不安全时有助于采取必要的行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主副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可追溯性的权利和责任 ?布仓管理员负责布料接收入库后布料的标识 ?辅料管理员负责辅料接收入库后辅料的标识 ?裁床负责裁床范围在制品质量状况的标示 ?车缝部负责半成品的标识 ?后整部负责半成品、成品的标识 4.工作程序 4.1鉴定和追溯接受的主料 ?主料的标识,应适当标示款号、缸号、批次、颜色、匹数、幅宽、接收日期 ?布仓管理员收料时,应依据采购订单内容仔细核对 ?检验后,应即刻填写“进料检验报告”,于被检布料瑕疵处贴上“ ” ?仓库中布料存放处应有能表示物料增减状态的“存货卡” ?布料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品区,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4.2鉴定和追溯接受的副料 ?辅料仓管理员收料时,应依据采购订单内容仔细核对。 ?验完成后,应即刻填写“进料检验报告”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按《进料检验规范》作业,将不合格品隔离,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区,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区。 ?辅料也应建立表明物料增减状态的“存货卡”。 4.3 鉴定和追溯半成品 建立半成品与所使用的原料批次/缸号等的关系 4.3.1 裁片的标识与追溯 布料经开裁进入分包工序,在包布上打上款号、床次、扎号、码数、件数以此作出标识 4.3.2 车间半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在车间内每扎裁片均以包布上的款号、床次、扎号、码数、件数作为标识。 ?生产过程中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直接在其不良部位贴上“” 贴标签。 ?各车缝组检员检验时,应将待检品存放于检验桌上,合格品放于“合格品栏内;不合格品贴上“ ”红“不合格品”栏内。

11.医院职业健康体检的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标识与可溯性控制程序 为严格区分职业健康体检的程序,确保每一个结果可以与源头接洽。使职业健康体检可以有序,并有根有据的进行。针对体检中的各个步骤进行相关标识,确保可溯性。从而为每个体检的结果负责。 一、职责区分: 1、检验科负责仪器设备的标识,包括了设备的类型、型号、生产日期、效验方法的不同,需要进行不同的标识; 2、护理部明确规定或批准各种护理服务标识的设定或修改;护士长负责督促、检查本护理单位能按规定要求应用、維护各种护理标识; 3、人事科负责人给与每个员工有身份标识; 4、保洁部负责清接工具的标识; 5、归档后的文件标识由职业健康体检科的人员负责,确保体检的人员、名称、日期准备无误,每个体检人员应有相应的档案编号。 二、程序 (一)区域及设施标识: 1、科室各区域门框上应标明科室名称,区域内各检查室、检验室、处置室等标识挂牌; 2、每个被检查人员都应有标识,可以根据体检的单位、类型进行编码; 3、每个被检者编写唯一的档案号;

4、检查仪器应该有固定的标识,保证可追溯性。 5、测量设备上应注明校准标识,有合格证,经检测不能使用的设备或器械,应及时注明明不合格标识,以防误用,(二)体检人员身份标识: 1、体检人员应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经过专业的岗前培训方可进行体检; 2、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之前,需经过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确认后方可进行操作; 3、人事科给每一个体检人员发放胸牌,医务科应存有体检人员的签字样本; 4、信息科给每个体检人员配有专用的帐号和密码,确保每个体检的结果可追溯; 5、体检人员在每份体检结果确认后应予以签名。 (三)被体检人员标识: 1、被体检人员按职业健康体检科的编码方法对每个被检 者进行编码; 2、被体检人员先到服务台领取档案袋后,前往相应的部 门进行体检,该档案号作为体检全过程的唯一标识; (四)体检结果标识: 1、体检结果标识分为“正常”、“异常”、“检验结果待定” 三种; 2、体检结果(报告)可由公司一并代取,也可以由公司 委托人员代取。或由体检科送往相应的单位。 (五)体检结果的控制程序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对产品实现的全过程进行标识,实现全过程可追溯性,确保满足标准和顾客的可追溯性要求,制定本文件。 2、管理规定 2.1车间、仓库通过标识和记录做到产品在进料、生产、贮存、调运、交付时具有可识别和可追溯性。 2.2质量保证部定期或不定期对车间现场、仓库标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当产品出现严重质量时,组织对其追溯。 2.3生产部、车间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标识,负责将不同状态的产品分区摆放,负责对所有标识适当维护,每一种、每一批产品都应有唯一标识。 2.4产品在进料至生产全过程中用下列方法进行识别: a仓库内材料可用物资卡标识,由仓库保管员对每批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填写物资卡,注明进料批号,进料批号用进料日期表示。 b 车间从仓库领取材料,仓库保管员在材料出库单上注明材料进货批号。 c 过程产品的标识通过产品生产过程流转卡(随工单)进行和实现,由操作者填写,包括进料批号和生产批号,其中生产批号以按计划生产投料日期表示。 d产品生产加工完毕经检验合格,由车间与仓库间办理入库手续,保管员在产品入库单上注明生产批号。 e入库后的成品,由仓库保管员用物资卡标识品名规格、数量,并注明生产批号。成品出库时,保管员在成品出库单及产品合格品证上注明生产批号。 2.5产品通过材料物资卡、材料出库单、生产过程流转卡、产品入库单、成品出库单及产品合格证等记录和批号标识实现追溯,当产品标识发生丢失、损坏或污染时必须由标识部门标识的记录进行恢复。 2.6顾客退回产品时通过产品合格证及产品上的生产批号标识查找成品出库单、产品入库单、生产过程流转卡(各工序、生产人员/日期、检验人员/日期),再查找到材料出库单、材料物资卡,最终依据生产批号和进料批号的唯一性标识实现从顾客反馈到进料的全过程追溯。 3、其它说明 3.1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本规定进行产品和可追溯性标识,并及时记录和妥善保存唯一性标识,确保通过标识和记录实现可追溯性。 3.2生产部对产品和可追溯性标识管理负责,质量保证部负责指导和监督产品可追溯性工作。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在接收及生产和服务的全过程使用适宜的方式标识产品,防止不同类型及规格的产品混用或错用,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形成过程实现追溯,并能有效地进行产品的识别、隔离等。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生产在接收、过程及出厂和服务过程对产品标识和追溯。 3. 术语和定义 3.1标识:以指定的方式提供用以区别产品状态的标记。 3.2可追溯性:为溯源,根据产品标识,对产品的历史、应用情况和所处场所的判断。 4. 职责 4.1 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的有效性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 4.2 库房负责产品接收、贮存、出厂及服务过程的有效性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 3.3 质量部负责过程标识和可追溯性的能力检查。 5. 工作程序和要求 5.1 标识的手段和方法 5.1.1 印章:“合格”与“不合格”章; 5.1.2 检、试验区域:“待检区”、“合格品区”、“退货区”; 5.1.3 产品区域:“成品区”、“半成品区”、“原、辅材料区”、“发货区”、“不合格品区”; 5.1.5 标识卡/牌:“物料管制/标识卡”和“产品标识卡”; 5.1.6 检验状态标识牌:“待(重)检”、“合格”、“不合格”; 注:当客户有对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有要求时,严格执行客户规定;无要求时,按此程序规定执行。 5.2标识的类别 5.2.1产品标识为永久性标识,即从投入到产出标识不变(不因生产过程改变而改变),通常以产品型号、规格、产地、数量、日期、批次号等进行标识。 5.2.2状态标识按照产品所处的检验或使用状态进行标识,状态标识是可以改变的,通常采用合格、不合格、待检、待定为标识,也包括返工、返修、降级、让步接收、拒收、报废等,采取分区管理;设备的状态标识采用报废、停用、闲置作为标识。 5.3 入库过程标识 5.3.1 采购、外加工品入库过程标识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顾客的要求,避免产品符合性状态的混淆,确保质量控制,同时明确 各过程、工序的责任,以便进行原因分析实施持续改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职责 1.1造型车间负责铸造过程的产品标识,包括铸件铸字更换标识用字和快换字贴及质量记 录。 1.2以后各过程以铸件铸字的生产日期和班次作为产品批次号,清砂班工人填写标识卡的 时候必须据实认真填写,作为此后抛丸、热处理、喷漆、外协过程、库存、加工、检 验发货各过程填写质量记录的依据。清砂班长负责监督检查标识卡的填写。 1.3各生产、流转过程的部门、班组对本过程的产品标识的正确性负责。对标识卡及产品 批次号的准确性和确保正常传递负责。 1.4如果产品质量发生问题,企管部责成相关技术质量部依据实物产品铸字标识、标识卡 和相关记录追溯质量问题或责任人,同时查清相关类同产品的质量状况,确保不合格 品不出厂,不转交下道工序。 1.5责任部门必须针对产生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防止再次发生的措施和对策并落实 实施。 1.6对标识卡的填写、传递执行“生产过程标识卡填写要求”规定。 1.7铸造技术质量部检查组负责对在线各种产品铸字内容填写在看版上,造型班长据此制 作快换字帖或准备塑料字。 1.8技术质量部的质量负责部门负责产品质量发生问题的追溯。 1.9毛坯库保管员对出库产品在出库单上标识出库产品的批次号。 1.10加工部负责加工过程到送检前的产品批次号跟踪标识和现场质量状态的标识。 1.11毛检班、成检班对发货产品的批次号进行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2铸造过程的实施 2.1铸造部造型班长负责每天铸件铸字标识的计划工作。计划依据产品及浇冒口每箱所需 铁水重量,计算出每包铁水的产品数和当日生产该产品数所需铁水的包数,再依据所 需铁水包数确定铁水包次号。(客户没有要求的可以不标注包次号)。 2.2造型班长每班根据客户要求按看版制作快换字帖号码或准备塑料字,没有要求的,按 年号最后2位数标识,月和日数各以2位为准,遇一位时前边加0,顺延排序。包次 号以英文字母A开头到Z共26个英文字母为序,班长将快换字贴或塑料字准备足量, 交给相关工人并做好发放记录。 2.3铸件毛坯生产过程中,客户对产品的标识有要求的,按客户的要求进行标识。对班次 的标识由铸造部确定班次代号,潮模砂造型分X班和Y班,各班用本班的代号进行标 识。铸造部确定以上内容以后要对相关部门发布通知。铸字位置根据图纸要求或由工 程师确定,班长落实检查。如果客户同意,可以贴在能够永久保留的位置,如果需加 工的铸件应贴在非加工处。树脂砂造型白班浇注的标识1,夜班浇注的标识2。如果因 为特殊原因调整了浇注班次,造型班长要在铸工生产记录中标记清楚。清砂班、毛检 班在理化检测结果之前不得将产品混淆。如果材质结果不合格按常规隔离或报废处理。 2.4铸造技术质量部在编写工艺卡片时,应明确铸字的贴放位置。对第一次生产该类产品 的工人应进行相关的技术交底,确保铸字位置的正确性。 2.5造型班长要对所发放铸字使用的正确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6浇铸铁水时,由造型班长依据计划的安排分配铁水,每包铁水应浇铸同一包次号产品, 浇注的同时,认真填写浇注记录,包括生产日期和时间、产品名称、编号、造型工人

数据及个人化部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制度

数据及个人化部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1.1对数据及个人化部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个人化 生产、包装生产、成品入库,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 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1.2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的原料用于生 产,合格的成品输出。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数据及个人化部生产全过程。 3.职责 3.1数据及个人化部职责 3.1.1 数据及个人化部负责制定《数据及个人化部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制度》,对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 3.1.2 当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数据及个人化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1.3 个人化车间负责对本工序产品的标识控制; 3.1.4包装车间负责对本工序产品、包装材料及成品的标识控制。 3.2 原料仓库职责 3.2.1 负责对所有工序的产品(半成品)及成品标识控制; 3.2.2 负责对所有原材料、辅料标识控制,并做好收发料记录。 3.3 质量部职责 3.3.1 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

3.3.2 当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3.4 安全策略部职责 3.4.1 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状态标识方法及意义,并对车间日常使用的生产记录表格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追踪复查; 3.4.2 当产品发生数量差异或重大质量事故时,将介入追溯工作。 4.工作程序 所有的生产过程需严格执行标识制度规定及生产记录表格的填写,便于追溯。 4.1标识控制 4.1.1 原则上,各生产车间不允许同时生产不同工程单号、不同批次的产 品,做到“一单一清”。 4.1.2 更换标识时,应除掉旧标识或用新标识覆盖旧标识,一个产品或原材 料、辅料上只能有一种标识内容。 4.1.3 原材料(主要指待个人化的卡基)、辅料(主要指包装材料、标签贴纸以及安全材料)的标识。 4.1.3.1当卡基及辅料转入转出生产车间时,物料周转箱上应用笔注明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工程单号、批次号、卷号、数量、状态、转入转出日期。 4.1.3.2 各生产车间需按照不同工程单号、不同批次、不同生产状态进行分开放置。 4.1.4 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4.1.4.1 各生产车间应通过有效的方式进行工作区域划分。如警示标线、标示牌、隔离栏等。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分析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保证产品的原材料、施工加工过程到最终产品的实现的全过程,对产品的状况进行有效的标识,防止混用和误用必要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使最终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2.范围 本程序规定适用于公司采购产品,设备,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的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以及可追溯性控制。 3.职责 3.1技术质量部负责施工过程的产品标识及过程可追溯性方式的制定、监督、检查,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工程部负责物资及最终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管理。 3.3安技保卫部负责公司办公场所、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及施工设备、场区道路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3.4质量检测站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各自的检验和试验标识。 3.5各分公司负责工程物资、机械设备、计量器具以及施工全过程中各阶段的产品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以及可追溯性管理。 4.工作程序 4.1过程表述(见附页) 4.2标识原则:标识和可追溯性按照职责分工,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4.3标识方式、方法 4.3.1标识的形式分为标牌形式;证件(卡片式)形式;文字记录标识;印章式标识。 4.3.2标牌标识分为两种规格:一种为300mm×250mm,用于物资产品

标识;一种为250mm×150mm,用于状态标识和原材料采购形式(自采、顾客提供)标识。 4.3.3标牌标识的种类分为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其中状态标识分为“未检”、“待定”、“检验合格”、“检验不合格”四种;产品的标识分为“自采”和“顾客提供”两种。 4.3.4卡片式标识一般用于库房内或记录标识,其规格按实际情况自定,可采用塑封和不干胶形式。 4.3.5有条件的可在产品上直接以文字标识。 4.3.6有追溯要求的标识均应反映在质量记录里,并通过质量记录加以追溯。 4.4标识的覆盖分类 4.4.1采购标识 如采购产品由供方直接运往现场,应在运输过程中由供方对产品予以标识,其中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其它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内容,并按品种、类别等分别码放。 4.4.2原材料标识 a.直接进入现场的材料,如砖、砂、石等,应尽量做到分批存放,按要求设置适宜的标识牌,牌上应分别注明名称、规格、进货单位、进货时间、接收人、检验状态等内容; b.水泥在库中存放时,应按不同的标识种类分堆码放并分别挂牌识别品种、标号、生产厂家、进货时间、检验状态等内容。现场存放的也应加以标识,并尽量掌握水泥的生产时间,以免过期失效,在现场搅拌站后应设各种配合比标示牌、操作规程; c.小五金、化工电料、水暖件灯具等应分别存放,并以卡片式形式加以标识,注明其品种规格等内容。危险品或易燃品要用红色加以标识。大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 A/0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QN/SG7.5-05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发布 实施 1目的 为防止不同类别,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用或混淆;实现对产品的生产过程及处置状态的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购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产品标识、批次化管理及检验状态的标识。 3 权责 3.1生产部是产品标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标识的使用和管理,不同检验状态产品的分区摆放及所有标识的维护。 3.2技术部以文件形式规定产品标识及标识的方法,品管部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当出现问题时进行追溯。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采购材料的标识 4.1.1材料供货时,供应商标识产品的材质、规格、炉批号,附产品质量证明书。 4.1.2经检查员检验合格的材料,仓库保管员负责将其分区域摆放,并进行颜色标识,作好原材料入库记录。 4.1.3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保持原标识,作好“不合格”标识放入不合格料区,待处理。。 4.1.4 原材料入库必须按炉号分类堆放,并挂好状态标识,标识卡如下: 原材料标示卡 4.1.5原材料提用时,由仓库记录下料时间、下料数量、及结余数量。

4.2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4.2.1下料、碾尖(对产品进行钢印编号标记)工序完成后,在坯料上栓转序卡,卡上注明炉号、规格材质与钢印号。 产品编号标记表示方法: □□□□□□□□ 弹簧编号 批次号 月份代号 年份代号 公司代号(大写英文字母) 产品编号标记打在弹簧端尖侧面,位置如图: 打钢印处 4.2.2半成品在生产过程中转序时,在流转框上挂号转序卡,注明产品基本信息与工序

交接。 4.2.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填写隔离处置卡,挂在不合格弹簧上,标识处理状态,放入不合格品区待处理;产生的废品,,进行标记放入废品区。 4.3成品标识 4.3.1单件成品用转序卡标识。 4.3.2包装成排的成品转入成品库分区域存放。 5产品的追溯 5.1从进料开始,到产品交付止,各部门及工序应认真填写及保存特定的相关记录,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5.2当顾客有追溯请求或产品工艺评定需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追溯。 6 形成记录 a.生产通知单 b.转序卡 c.工序质量记录 d.检验与试验记录 e.隔离处置卡 7 附录 附录A 钢材的颜色标识 QN7.5-05.1批次管理细则 附录A 钢材的颜色标识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TX/Q-18-2017 1.目的范围 建立并实施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以确保能够识别产品批次及其原料批次、生产和交付记录的关系,按规定的时间间隔保持可追溯记录,使潜在不安全产品和如果发生不安全产品召回时能够进行及时进行处理。可追溯性记录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顾客要求。 2.职责 化验室负责规定所有标识的方法,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当需要时,组织对其进行追溯。 各相关科室负责所属区域产品的标识,负责将不同状态的产品分区摆放,对所有标识进行维护。 3.产品标识 ①原辅材料标识、包装材料标识: 原辅材料库、包装材料库应根据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名称、类别设置相应的“物料标识卡”。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入库记录台账上应记录“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产品数量、生产单位家”等内容。 ②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产品标识: 各生产车间应根据产品的生产状态设置不同的“物料标识卡”。如:“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品、待处理品”等不同的标识卡对产品状态予以标识。

③检验标识: 各检验区域应根据产品的检验要求设置不同的“物料标识卡”。如:“待检区、检验区、待检品、待处理区、待处理、合格品、不合格品”等产品状态标识。 ④成品标识 经检验合格后的成品应按照产品标准要求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及生产批号、产品保质期、贮存方法等。 4.追溯性控制 ①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入库记录台账上应记录“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产品数量、生产单位家”等内容。 ②生产记录上应标明食用原料的生产单位家、生产批号、生产用量等相关内容。 ③产品的销售记录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生产批量等相关内容。 ④产品的销售记录中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销售数量、销售目的地址或销售单位及联系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⑤本单位产品的追溯路径为: 产品销售记录台账→检验报告单→生产记录单→进货台账记录单→原料的生产单位家。

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FRD/QP-007-2013 佛瑞达 BRC程序文件 文件受控状态: 朝阳佛瑞达科技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FRD/QP-007-2013 版号:[A/0] 编制: 审核: 审批: 日期: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 FRD/QP-007-2013 佛瑞达 BRC程序文件 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0 目的 1.1 对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及在制品、成品进行有效标识,以区分产品的不同状态,防止用错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从而影响下道工 序的正常进行。以及当出现品质事故或客诉事件时,能依据产品标识有 效进行追溯,特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公司生产的全部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所有原辅材料。 3.0 职责 3.1 营运部:负责对生产的所有产品信息进行有效标识,并做记录。负责对 设备状态进行标示和目视化管理,并做记录。 3.2 品管部:负责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判定、分类、标识,并做记录,外包 的产品建立台账,有可追溯性。 3.3 仓库:负责对品管部判定完的产品,根据判定标签按照指定区域存放, 并加以标识,做好记录。 4.0 定义 4.1 单制程:该物料为单制程的视为单制程,使用《吹膜产品标签》。 4.2 多制程:同一物料经多个工序处理后符合客户要求视为多制程,使用《吹膜产品标签》、《印刷产品标签》、《分切产品标签》。 5.0 作业内容 5.1 营运部、品管部、仓库均应划分出一定的区域作为“成品区域”、“B合 格品区域”、“待验区域”和“废品区域”,并进行醒目的标识,防止“B 合格品区域”、“待验区域”和“废品区域”流入下道工序或生产线。 5.2 生产或检验用的某些危险物品应划定区域进行醒目的标识,防止误用或保管不当引发事故。如“危化品区”。 5.3 生产作业中对产品分类,按指定区域放置,对放置区域进行标识,标识 应简明、清晰、醒目,从而进行区分,并做记录。 5.4 品管对检验完的产品根据检测数据指标对产品进行标识,合格不作标 FRD/QP-007-2013 佛瑞达 BRC程序文件

原材料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原材料可追溯性管理规定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原材料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施工原材料使用正确,可追溯,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装、检维修及保运项目所用材料及施工过程的标识管理。 三、职责分工 1、物资供应部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生产管理部(项目部)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的标识管理; 3、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4、施工单位(基层公司和分包单位) 1)保管员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施工人员负责进场材料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记录施工过程及自检记录; 3)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标识的监督检查; 4)质检员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库存材料标识 1)材料员在领料时,要根据材料计划核对实物、质量证明文件,保证实物与计划相符、与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原始标识准确、完整、清晰。

管材、板材、管件、法兰、阀门、螺栓、垫片、电缆等材料以及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成套开关柜等设备必须具备原始标识。 物资入库验收时,质检员和保管员核对确认材料和设备的原始标识、质量证明文件及实物状态,合格后入库保管。 保管员要及时登记《甲供材料入库、发放台账》,内容要齐全,材料来源明确。不同厂家以及同一厂家不同批次的物资要分别记录。 2)物资在贮存时,保管员对保管物资进行挂牌标识,分区存放,便于查找领用,防止误用。 材料防腐后覆盖原始标识的,以及材料外包装上有标识而实物本身没有的,保管员要及时进行标识移植,标识移植内容包括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标识移植使用白色、黑色油漆笔或记号笔。特殊材质材料,保管员按照公司《色标管理规定》,刷涂色标。 3)物资在贮存、发放和回收过程中,保管员必须保证其标识的唯一性和准确性,以备追溯核查。 4)返库材料、剩余材料必须有标识,以防止下次使用时发生材料混用。质检员检查产品标识和标识移植。 2、材料发放 1)保管员依据施工员审批的施工任务单或领料单发料,施工任务单或发料前认真核对领料凭证和实物,避免发错料,发料前,材料标识必须齐全。发料后及时登记台账,材料去向明确。 2)切割后发料的材料,要保留带有原始标识的部分,先进行标识移植,然后切割。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一、目的: 以产品批号为主线,依托系统物流管理系统平台,辅以相关记录,建立一条产品追溯通道,当已交货至客户之产品发生品质异常时,可迅速追溯异常品之制造日期、数量及对应的原材料、进而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内购入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进料、生产的产品,产品批号管理原则如下:

例:批号填写方式 12/24(131008)01A 1310 001-999 序列号 来料年月 班次先别 钢印号(或年月日) 12/42钢印号:12代表2012年,42代表42周; 131008:无钢印号的产品生产日期; 01A:A\B代表班次,A白班,B晚班,01冲压线代码,01冲压一线,02冲压二线,03冲压三线,04焊接线 1310:来料时间, 1、2位代表年份,3、4位代表月份; 001-999:位代表本月来料独立炉号、捆包号的依次排列的序列号; 三、职责权限 3.1物流科负责产品追溯号的确定,以及对过程中的批号的正确性进行验证。 3.2制造部负责按照物流制定的批号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实施生产,对相关的记录标签正 确性负责。 3.3品保部负责按照物流科制定的批号填写相关的记录,对过程中的批号正确性进行监 督。 四、名词定义: 批号:就是在工业生产中,虽然原料和工艺相同,但是每一批投料生产出来的产品,在质量和性能上还是有差异的。为了便于事后追踪产品当时状态,避免混杂不清,故对每一批产品或者材料制定批号编制和追溯原则。(按照填写规范,批号应包含:钢印号、炉号、捆包号、入库日期、返、退、变更) 五、工作流程: 5.1批号登录原则:(下表)

5.2原材料板材、外协、外购件入库: 5.2.1原材料板材到厂,按照供应商送货单和采购订单核实后,暂放入进料待检区。物流 科开立《原材料入库单》注明原材料的炉号、批号与数量。品检检验合格后,黏贴合格标识。检验员需将炉号、捆包号等内容按照质保书和产品实物标签上的信息进行记录。由物流科将材料转移到原材料固定库位参照《仓库管理规定》。 5.2.2外协、外购件进料时,由物流科按照出库单、订单等信息开立《原材料入库单》, 《原材料入库单》中需有完整的信息,如:入库日期、数量、材料炉号等,品检验收合格后,仓库点收后入库,由仓库对《原材料入库单》进行审核。 5.3半成品板材、外购件领料:由物流科计划组开立《领料单》,注明生产工单号,在批 号栏内注明原材料的批号;外购件领料时则需在批号栏内注明外购件的入库日期。(参照表1编号原则。) 5.4冲压生产:冲压使用板料或半成品板材,由冲压作业员将《进料检验标示卡》和《领 料单》交当班品检,当班品检需将将正确完整的批号与数量记录在《冲压制程检验记录表》《产品检验标示卡》中,已登记的《进料检验标识卡》由当班品检暂存该材料使用完结科撕毁作废。如需办理退料,需将数量更新后的《进料检验标识卡》重新标示于退回的原材料上,并在退料单上注明批号及对应的数量和退料原因。 5.5工序流转:对前道工序流转至本工序生产的产品,作业人员取下《半成品标识卡》, 交当班品检,当班品检随即将上道工序的生产工单号与数量记录在《冲压制程检验记录表》的炉号一栏内,已登记的《半成品标识卡》由当班组长收回。零件流转至下一道工序时,需在每个周转料架上挂《半成品标识卡》,并注明本工作中心的批号与数量。制造部开立《产品流转单》,注明半成品的两个工序的批号与生产数量。5.6半成品入库: 半成品入库时,每个周转料架上挂《半成品标识卡》,注明产品批号,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程序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在接收生产和交付等各个阶段对每批、每件产品有适当的唯一标识,为了对产品形成的全过程进行标识和追溯,确保在需要追溯时对产品形成的过程实现追溯,给实施追溯提供指导性流程,特制定本程序。 在此过程中,必须满足顾客的和外部的要求。 包括: ?顾客提供的可追溯性要求; ?法律法规要求的存档文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及记录。 适用于本公司实施追溯的活动,从追溯需求提出直到追溯结果确认及应用。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 本程序涉及的标准条款:GB19001-2008/GJB9001B-2009 7.5.3.1 3. 术语 产品标识 对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唯一标识并予以记录。 产品检验状态标识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在仓库和生产现场以标牌、标签、合格证、容器、区域作为检验状态标识,也可填写在随行的检验记录上作为检验状态标识。 标识在流转过程和仓库内应妥善保管好,缺少标识的产品会导致混批、混料和错误供货,在弄清产品的状态之前,必须予以隔离。 可追溯性 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追溯时机:检验或审核时发现产品关键质量特性(含安全特性)不合格、产品批量质量事故、顾客重大投诉或顾客要求的其他情形下等。 可追溯性范围包括: ①原材料的来源、批次。 ②生产过程的历史。 ③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及场所。

当需要追溯时,根据产品的生产批号可查出该批产品的《产品跟踪卡》,从而可以追溯产品形成过程的历史,根据《产品跟踪卡》上记录的生产批号追溯到仓库的仓库发料记录从而得到材料的来源。 质管部每月抽查可追溯性。 4. 流程 产品追溯流程: 5. 流程说明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5.1.1 产品标识的作用 5.1.1.1 证明作用:经检查、验收或裁决后,制作标识,表明产品状况。 5.1.1.2 可追溯作用:通过产品标识可追溯到 a. 生产者; b. 检验者; c. 产品生产批次或日期; d. 其它有关该产品的原始凭证。 5.1.2 产品标识的内容 产品标识一般表达下述内容: a. 产品名称、图(代)号; b. 产品状态(如材料、半成品、成品); c. 工序、验收项目; d. 质量状态; e. 生产批次或编号;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1.目的 旨在规范产品标识、产品状态标识和可追溯性标识,以防止不同类型、不同质量状态的产品混淆,确保需要追溯的产品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全部状态产品的标识。 3.术语定义 追溯:了解过去的生产过程和细节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本标准的制订、修改,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产品标识及批次管理的实施、维护保持,并进行考核、监督。 4.2品管部负责产品状态的标识,并监督状态标识的执行情况 4.3PMC 部物控负责采购产品验收前后的贮存标识、发放过程中标识的管理,入库的成品的标识管理,三包和批量退货产品的确认,以及确保信息来源准确确认。 5.作业内容 5.1标识 5.1.1产品状态标识分类(见附件) a.经检验和试验合格产品,标识状态为------“合格” b.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产品,标识状态为----“不合格” c.经检验和试验待处理产品,标识状态为----“待处理” d.经检验和试验判退货产品,标识状态为----“退货” e.经检验和试验需要返工产品,标识状态为--“返工” f.需要紧急放行产品,标识状态为----------“紧急放行”。 g. 特采处理产品标识状态为----------------“特采”。 5.1.2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分别用不同颜色的标牌或者容器进行标识,以示区别:绿色(合格品)、黄色(不合格品)、蓝色(待处理)、白色(退货)、橙色(返工)、红色外框绿色底面(特采)、黑色外框黄色底面(紧急放行)。 5.1.3采购产品的标识 5.1.3.1PMC 部物控仓管员负责采购产品的标识。 5.1.3.2采购产品购进后,由仓管员安排,物料必须放置在待检区。并挂牌标识“待检”状态。检验员根据检验结果按照 5.1.1 中不同的标识做好标识。仓库对挂有“合格”标签的产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相关《产品(物料)标示卡》、《收发存汇总表》,委外的产品需做好《外协加工标识卡》,外协加工标识卡必须写明【投产卡号】【转入精加工卡号】;外协来料做《组装流转卡(外协转入-精工转入)》、《收发存汇总表(外协)》,外协仓管员需在组装流转卡的【投产卡号】和【转入精加工卡号】栏中写明《外协加工标识卡》中对应的卡号;汇总表必须注明名称、图号、规格、数量、进厂日期,检验日期;并保存好原采购产品的质量标志。采购物资摆放应按生产厂家和物料种类分开放置,并保证使用时便于“先进先出”。 5.1.3.3采购产品应按同一批次、同一类别领发,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做好发放记录,登记在《收发存汇总表》中以便追踪,防止错发和混发。 5.1.3.4紧急放行的产品需要做好“紧急放行”的标识,仓库与车间生产单批流转。 5.1.3.5特采产品需在产品上做好“特采”标识状态,并注明缺陷信息。

Q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

Q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程序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湖北博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 文件编号:BC-QP-016 文件版本: A1 控制状态:受控本 拟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文件变更履历表 1.文件依据与定义 依据 《质量手册》第章节:标识和可追溯性 定义 产品标识:利用标签、颜色等方式让操作人员清楚了解产品的规格以及检验状态动作。 产品的状态标识: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动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的产品,对产品的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标识。 可追溯性:根据记载的标识,追踪产品形成的历史。

2.目的 为明确生产、储存过程中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要求,防止不同类型产品发生混淆,确保只有经过检验的合格品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或交付客户。 当生产过程和市场出现问题(如客户投诉、退货等),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可实施追溯调查,同时对标识实施相当的管理。确保合格的原材料才能使用,合格的产品才能出厂。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从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中检验、试验状态的控制及产品生产和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 4.职责与权限 品质部:负责产品标识形式的制定与审核,并对与标识有关的问题进行分析与追溯;各种检验、试验状态的判定,并在标签上明确检验员及检验日期;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生产部:负责制造过程中检验状态的标识及产品标识的使用和保管,若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生产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产品进行适当的产品标识,防止误用,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对生产过程中各阶段的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按规定进行检验状态标识,确保只有经检验和试验合格或经批准的产品才能转序使用、安装和交付。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从物资进公司到产品交付的全过程中对标识(包括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唯一性标识,下同)和可追溯性的控制和管理。 3 相关文件 3.1 QP/ZFQ014-2010C 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3.2 QP/ZFQ003-2010C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 职责 4.1 质量管理负责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策划和归口管理。 4.2 采购部物资采购人员负责采购的相关进货物资的标识和保持。 4.3 质量管理部进货检验人员负责进货物资的检验或验证后的检验状态的标识“待检品”、“已检合格”;产品检验人员负责过程产品、最终产品的标识和检验后的检验状态“合格品”、“不合格品”、“待处理”、“返修品”、“报废”的标识。 检验人员负责“紧急放行”产品的标识;负责标识移植或遗失后重新标识的确认;负责交检产品“待检验”标识的保持。 4.4 各库房负责库房内相关物资标识的实施和保持。 4.5 销售公司销售人员负责顾客提供物资的产品标识和“待检验”标识,并保持。 4.6 各车间负责生产产品的“待检验”标识;各车间人员和库房管理人员负责已有标识的保护和保持。 5 工作程序 5.1 产品标识的方式 5.1.1 产品标识的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标签、铭牌、单据、记录、印章、油漆书 写或其他标记等。我公司规定我公司出公司产品以最终产品的标识加上“合格证”作为出公司产品的标识。 5.1.2 标识应清晰、牢固、耐久,并符合规范要求。 5.1.3 进货物资的产品标识的内容可包括编号、名称、型号、规格、材质、生产公司名、批号或进公司日期、数量、颜色等。 5.2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分类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QG B3100GQAQ(2004)297 QG605204-2004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汽车齿轮总厂企业标准 QG605204-2004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2004-04-07发布2004-04-15实施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

QG605204-2004 前言 本标准依据QG000101《管理标准编写规则》、及QG500001《质量手册》和ISO/TS16949:2002《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 - L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标准化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经营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哲、朱芳、高玉其、赵冷冰、王建新、胡海燕。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下称总厂)经营厂的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TS16949-2002 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ISO 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与术语》与ISO/TS16949:2002《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以及QS9000《质量体系要求(第三版)》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各标准之间有矛盾的,以ISO/TS16949:2002为准。 3.1 产品标识 指产品从毛坯开始到交付阶段需可追溯性场合所用的各种标签、标牌或印记。 3.2 检验标识 指产品从生产到交付过程中所有人员对已检验过零件进行的标识或印记。 4 职责 详见第5部分“管理内容与办法”中“责任人”一栏。 5 管理内容与办法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一、目的: 以产品批号为主线,辅以相关记录,建立一条产品追溯通道,当已交货至客户之产品发生品质异常时,可迅速追溯异常品之制造日期、数量及对应的原材料、进而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内购入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进料、生产的产品,产品批号管理原则如下:例:批号填写方式 18/04(181008)A 1810 001-999 序列号 来料年月 班次先别 钢印号(或年月日) 12/42钢印号:18代表2018年,04代表4周; 01A:A\B代表班次,A白班,B晚班,1810:来料时间, 1、8位代表年份,1、0位代表月份; 001-999:位代表本月来料独立炉号、依次排列的序列号; 三、职责权限 3.1质量中心负责产品追溯号的确定,以及监督过程中的批号正确性进行验证。 3.2制造部负责按照制定的批号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实施生产,对相关的记录标签正确性 负责。 3.3质量中心负责按照供应商制定的批号填写相关的记录,对过程中的批号正确性进行 监督。

四、名词定义: 批号:就是在生产中,每一批投料生产出来的产品,在质量和性能上还是有差异的。为了便于事后追踪产品当时状态,避免混杂不清,故对每一批产品或者材料制定批号编制和追溯原则。(按照填写规范,批号应包含:材质、材料、厂家、炉号、产品名称、客户厂家、日期、数量) 五、工作流程:

5.2原材料钢材、锻件、外协件入库: 5.2.1原材料钢材到厂,按照供应商送货单,暂放入进料待检区。采购部开《原材料入库单》注明原材料的炉号、批号与数量。理化室检验合格后,开具合格证。理化检验员需将炉号、等内容按照质保书和产品实物标签上的信息进行记录。钢材需遵从先进先出的原则,不同批号(炉号一样)放在不同区域,实现电子化,每批料的标识需朝外放置,可视方向顶头刷漆(材料标识漆)挂上材料标识。 5.2.2外协件进料时,由制造部按照出库单、订单等信息开立《原材料入库单》,《原材料入库单》中需有完整的信息,如:入库日期、数量、材料炉号等,质量中心验收合格后,仓库点收后入库,由仓库对《原材料入库单》进行审核。 5.3锻件进料时,保证同一炉号,同一批次,按照随工单流转,需注明材质、厂家、炉号、 产品名称、客户厂家、日期、数量 5.4下料生产:由生产部给物料单。物料单上面需注明材质、厂家、炉号、产品名称、客 户厂家、下料人、日期、数量。 5.5热处理:按炉号分批放置,确保每一炉都有随工单,需注明材质、厂家、炉号、产品 名称、客户厂家、日期、数量。 5.6抛丸处理:按炉号分批放置,确保每一炉都有随工单,需注明材质、厂家、炉号、产 品名称、客户厂家、日期、数量。 5.7车加工工序流转:对前道工序流转至本工序生产的产品,作业人员取下《随工单》, 交当班人员,当班人员随即将上道工序的生产随工单与数量记录在《过程检验记录表》内,已登记的《随工单》由当班组长收回。零件流转至下一道工序时,需在每个周转料架上挂《随工单》,并注明本工作中心的批号与数量。制造部开立《产品流转单》,注明前随工单工序的批号与生产数量。 5.8外协半成品入库: 半成品入库时,每个周转料架上挂《随工单》,注明产品批号,仓 库清点签收后,由仓库录系统并进行审核。 5.9发料:仓管员在将半成品发往生产班组时,需在每个周转料架上挂《产品随工单》, 并注明半成品入库时的批号与数量。由制造部开具《领料单》,在《领料单》上注明半成品的批号(参照批号编号原则)与数量并实施先进先出。生产班组对来料清点签收后,仓库将《领料单》交系统录入人员进行系统审核。 5.10成品出货:由业务部根据系统库存信息,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打印出《产品出货单》, 注明待出货产品数量与批号。仓库按《产品出货单》备料完成后,出货时,需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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