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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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一、大厅内标语:

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便民、规范、高效、廉洁

室外标语口号:“简化环节、规范程序,阳光操作、政务公开,优化环境、加快发展”

二、需要上墙的制度:

1、便民服务承诺制度

2、首问负责制

3、一次性告知制度

4、限时办结制度

5、档案管理制度

6、卫生保洁制度

7、廉政建设制度

8、工作考勤制度

9、责任追究制度

三、服务窗口名称:

财政服务、劳动保障、民政救济、党员服务、村镇建设、计生服务。

服务窗口职能

1、民政服务事项:《老年优待证》,农村贫困农户(含低保户、五保户)重特大病医疗救助、救灾救济、农村低保对象申报,城乡居民最低保障待遇、五

保对象、低保对象帮困助学(高中、大中专院校)、“三属”享受定期抚恤、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对象申请等。

2、计划生育服务事项:《独生子女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孩《生育服务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申报,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再生育初审等。

3、劳动保障服务事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城镇《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初审等。

4、财政政策服务事项:家电下乡补贴申报,农业灾害补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林木生态效益补偿,危房救助申报等。

5、农林水服务事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变更初审,《自用材采伐许可证》等。

6、国土、规划建设服务事项:农村建房用地手续、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等。

7、党员服务: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接待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各类政策的咨询;提供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提供法律、政策、市场信息、外出就业等方面的信息咨询等。

8、信访稳定:负责受理来人来访、信访咨询、政策咨询、效能投诉和控告申诉等相关事宜;做好信访询问、来访记录、情况分类、初步研判等基础。

附件:

便民服务承诺制度

一、一次讲清,及时受理。接受咨询,一次性告知申请事项所需材料,确保一次性受理,需申办人补交材料的,一次性讲清补交材料内容,确保第二次受理。

二、按时办结,办事公正。全程代办制受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时办结,不借故推诿,杜绝不负责任的想象。

三、热情接待,文明用语。开展“三声”服务,即来有问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对前来办事的申办人做到以礼相待,耐心解答,规范用语,不说粗话。

四、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假公济私,借工作之便索要、谋取私利。

五、依法行政,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性文件办理项目,严格按程序办事。

六、廉洁自律,谢绝礼请。不收受申办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公务的宴请和消费娱乐活动。

首问负责制

一、对到服务大厅来咨询或办事的人员,第一个负责接待和办事的窗口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认真给予答复,不得推诿。

三、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限时办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介绍到相关窗口,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四、如果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岗时,要做好登记,及时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办理时间、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五、违反本制度,依照过错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职工作的有关职责,熟练掌握与承担工作任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工作技能。

二、窗口工作人员对于前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对办事群众不了解办事程序的,要一次性明确告知其办事程序;

三、窗口工作人员对于办事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应当认真、全面地进行审查,对手续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及时办理;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材料。

四、窗口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情,要当场解释有关政策以及不能办理的原因。

五、窗口工作人员凡因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不好,被服务对象投诉的,经查证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

限时办结制度

一、窗口单位在申请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窗口人员按照时限,及时办结(上报)。

二、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延期办结的事项,须向服务群众出个延期办结通知,并说明延期的理由。

三、各窗口应建立便民服务登记台帐,详细填写受理时间、受理编号、办结时间、受理人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四、未按时办结的,按考核制度进行考核,情况严重的,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范围

(一)党委、政府下发的各类文件、部门负责人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主要文件材料、中心的资料、会议记录、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资料、照片、音像材料,大厅制定的规章、制度等文字材料、大厅干部档案、干部名册、干部奖惩及调整等有关文字材料,窗口形成的告知书、回执属于中心归档资料;

(二)有关窗口工作的各项业务、政策文件、材料、各项制度、窗口已办结告知书、回执备份或正在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等属于窗口归档资料。

二、大厅的各类档案统一由大厅负责管理,窗口的各种档案由窗口按其规定自行管理。

三、入驻大厅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随便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

四、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借阅或复印。

卫生保洁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须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头,要保持大厅室内室外、台前台后整洁卫生。

二、各窗口要坚持做到每日及时整理办公用品、资料、对外宣传资料要按规定位置规范摆放。每日的整理工作须在下班离岗前完成,办公桌面和台面不得有纸制文件资料和杂志、书报等。

三、重大节日或活动开展集体环境卫生大扫除。

四、大厅及其它公共卫生实行办公人员轮流负责卫生制度,值日人员必须负责各窗口的垃圾集中倾倒、中心公共区域地面、工作台清洁、当日大门关锁和次日开门。

五、窗口卫生保洁情况纳入大厅考核内容。

廉政建设制度

大厅工作人员要清正廉洁,恪尽职守,秉公办事,自觉维护大厅形象,做好“五个不准”:

一、不准徇私舞弊,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二、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三、不准参与可能影响正常办事的宴请。

四、不准到办事对象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不准接受服务对象邀请到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

大厅对廉政建设中的好人好事或违反廉政建设的情况,通报各有关部门和窗口单位。

工作考勤制度

一、便民服务大厅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二、作息时间:除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外,均上班服务。冬春季:上午8:00—11:00时,下午13:30—16:30时;夏秋季:上午8: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

三、上下班本人签字,工作人员须按时上下班,规定时间超过15分钟上班为迟到、提前下班超过15分钟为早退、超过30—60分钟下班记脱岗处理。

四、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需离岗外出的按以下规定执行:因公、因病、因事离岗外出实行书面报告或书面请假制度。

五、党政办负责考勤汇总,按月公布。

责任追究制度

一、大厅工作人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群众可予以监督举报:1、对待办事群众态度消极、推诿扯皮、办结时间超过承诺办理时限或无故不办的;2、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管理和审批职权吃拿卡要的;

3、工作作风粗暴恶劣,违反群众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

5、刁难、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6、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二、大厅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1、不贯彻党和国家方针以及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致使全局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2、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有关问题,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3、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悉,屡次出现差错。4、因个人表现不佳,给大厅工作形象造成严重损害。5、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三、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从重追究过错人的过错责任:1、不配合有关调查,阻挠追究过错责任的;2、对控告、揭发、检举过错的知情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3、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过错责任的;

4、其他应从重追究责任的行为。

四、过错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1、通报批评;2、诫勉教育、离岗培训、效能告诫;3、调离窗口工作、降职、免职、辞职、辞退;4、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5、依法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党纪处分;6、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五、过错责任的追究由大厅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党政联合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党纪、政纪处分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委、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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