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6

重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6
重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6

重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6

篇一:中国最低工资标准更新 2016年

中国最低工资标准更新— 2016年1月

篇二:2016年重庆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天穗律师网

2016年重庆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顾问表示,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016年重庆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计算数据

重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216元/年

重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17814元/年

重庆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332元/年

重庆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5796元/年

重庆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44498元。

全市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1035元。

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42452元

全国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4556元

注:用于2016年4月至2016年3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重

庆市范围内人身

损害案件城镇户籍被扶养人生活费。

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

篇三: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16-04-01 06:53:38 来源:

华龙网-重庆日报

摘要已于2016年3月31日经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6〕第7号

已于2016年3月31日经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六章胎儿性别选择限制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调控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家庭幸福、社

会和谐,根据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以及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在本市的公民。

第三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以及以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有关部门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宣传教育、科学技术、综合服务、奖励扶助、社会保障、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就业、消除性别歧视和增进公民健康等措施,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依法办事,文明执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有关市级部门对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市、区县(自治县)人口规划行政部门应当依据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十条市、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加强生殖保健、保障经费投入、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等措施,以及有关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综合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职责。第十一条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

方案由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本辖区内负责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其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与人口有关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时,应当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并征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职责。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通过村民和居民自治规范,依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责任制。

第十五条市、区县(自治县)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有关行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经常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指导工作,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第十七条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宣传教育、药具管理和技术服务

等机构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宣传教育、免费避孕药具供应、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工作。

第十八条市、区县(自治县)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安、工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民政、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应当互相提供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数据和信息。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填报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汇总并逐级上报。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十九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二十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前款夫妻在子女出生前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者女方现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进行生育登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办理。

第二十一条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经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的;

(二)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是经医学干预后,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是复婚夫妻除外:

(一)再婚前双方合计育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双方合计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第二十二条收养子女不得违背有关收养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将子女遗弃的,不得申请再生育;将子女送养的,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三条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填写再生育申请表,经双方户籍地所在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核实生育情况并签注意见后,报夫妻一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到再生育申请后,应当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公示两个工作日,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和公示材料报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和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再生育的决定。决

定批准再生育的,发给再生育服务证;不批准再生育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对涉嫌违法生育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必要时,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当事人进行技术鉴定以查清事实,当事人应当配合。

技术鉴定结果证明当事人违法生育的,技术鉴定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技术鉴定结果证明当事人未违法生育的,技术鉴定费用以及当事人由此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承担。

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

第二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第二十七条职工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计划生育手术假期视为工作时间。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期间确需护理

的,根据手术单位建议,给予其配偶护理假,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第二十八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分别发给。

获得的夫妻,享受以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一)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或者给予总额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奖励;

199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状况 (一)环境污染状况 1.污染物排放 (1)废气 1994年,全国废气排放量(不含乡镇工业)11.4万亿立方米(标)。废气中烟尘排放量1414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 807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825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341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583万吨,比上年下降5.5%。 (2)废水 1994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不含乡镇工业)365.3亿吨,比上年增长2.7%,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15.5亿吨,比上年下降1.8%。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681万吨,比上年增长9.4%;重金属排放量 1697吨,比上年增长 4.7%;砷排放量 1038吨,比上年增长 14.4%;氰化物排放量2548吨,比上年增长2.8%;挥发酚排放量5442吨,比上年增长8.9%; 石油类排放量55748吨,比上年下降10.l%。 (3)工业固体废物 1994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不含乡镇

工业)6.2亿吨,与上年持平;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0.19亿吨,其中排入江河的工业固体废物为0.07亿吨,较上年有所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历年累计堆存量64.6 亿吨,占地55697公顷。 (4)乡镇工业近年来,我国乡镇工业发展迅猛,污染呈加重趋势。据有关部门测算,1994年,全国乡镇工业废水排放量43亿吨,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6.6%;工业粉尘排放量580万吨,占全国工业粉尘排放量的 49.9%;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1.2亿吨,占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 16.2%。与 1989年全国乡镇工业污染调查结果的可比指标相比,工业废水排放量增长65.4%,工业粉尘排放量增长23.4%,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增长56.9%。 2.环境质量 (1)大气全国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在89一849微克/立方米之间,北方城市平均407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25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据85个城市统计,45个城市年日均值超过国家三级标准,以兰州、吉林、焦作、万县污染为重。据84个城市统计,降上半月均值在 3.20—64.61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北方城市平均为 24.76吨/平方公里.月,南方城市平均为 10.57吨/平方公里·月,有57.3%的城市超过了暂

我国环境状况年度公报

更多资料请访问.(.....) 199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状况 (一)环境污染状况 1.污染物排放 (1)废气 1994年,全国废气排放量(不含乡镇工业)11.4万亿立

方米(标)。废气中烟尘排放量1414万吨,与上年差不多持平,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 807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825万吨,与上年差不多持平,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341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583万吨,比上年下降5.5%。 (2)废水 1994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不含乡镇工业)365.3亿吨,比上年增长2.7%,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15.5亿吨,比上年下降1.8%。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681万吨,比上年增长9.4%;重金属排放量 1697吨,比上年增长 4.7%;砷排放量 1038吨,比上年增长 14.4%;氰化物排放量2548吨,比上年增长2.8%;挥发酚排放量5442吨,比上年增长8.9%; 石油类排放量55748吨,比上年下降10.l%。 (3)工业固体废物 1994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不含乡镇工业)6.2亿吨,与上年持平;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0.19亿吨,其中排入江河的工业固体废物为0.07亿吨,较上年有所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历年累计堆存量64.6 亿吨,占地55697公顷。 (4)乡镇工业近年来,我国乡镇工业进展迅猛,污染呈加重趋势。

据有关部门测算,1994年,全国乡镇工业废水排放量43亿吨,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6.6%;工业粉尘排放量580万吨,占全国工业粉尘排放量的 49.9%;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1.2亿吨,占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 16.2%。与 1989年全国乡镇工业污染调查结果的可比指标相比,工业废水排放量增长65.4%,工业粉尘排放量增长23.4%,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增长56.9%。 2.环境质量 (1)大气全国都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在89一849微克/立方米之间,北方都市平均407微克/立方米,南方都市平均25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据85个都市统计,45个都市年日均值超过国家三级标准,以兰州、吉林、焦作、万县污染为重。据84个都市统计,降上半月均值在 3.20—64.61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北方都市平均为 24.76吨/平方公里.月,南方都市平均为 10.57吨/平方公里·月,有57.3%的都市超过了暂定限值。污染严重的都市有包头、焦作、鞍山、大同、唐山、哈尔滨、太原和石家庄。据88个都市统计,二氧化硫浓度年际

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状况 (一)环境污染状况 1.大气 1993年,全国废气排放量11.0万亿标立方米(不包括乡镇工业,下同)。废气中烟尘排放量1416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二氧化硫排放量1795万吨,比上年增长6.5%;工业粉尘排放量617万吨,比上年增长7.1%。全国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均值范围为108-815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40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南方城市平均251微克/立方米,较上年略有上升。据74个城市统计,38个城市年日均值超过国家三级标准,尤以吉林、万县、大原、兰州、乌鲁木齐等城市为重。据73个城市统计,降尘半月均值在l.0-83.5吨/平方公里·月之间,较上年有明显增加,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污染严重的城市依次为包头、鞍山、大同、唐山、哈尔滨、济南、银川、石家庄、长春和大原。据77个城市统计,二氧化硫年均值范围为8-451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l00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96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超过国家三级标准的城市有贵阳、宜宾、重庆、南充、济南、青岛、乌鲁木齐、大同、保定、石家庄、宜昌、天津、唐山、洛阳和太原,占统计城市数的20.0%,较去年有所增加。据77个城市统计,氮氧化物年均值范围为10-14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北方城市平均59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40微克/立方米。污染较重的城市有乌鲁木齐、大连、广州、

兰州、北京、郑州、深圳、长春、沈阳等。酸雨仍限于局部地区。据73个城市统计,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3.94-7.63,pH年均值低于5.6的占49.3%。赣州、长沙、南充、宜宾、怀化、重庆、梧州、南昌、沪州、杭州、衡阳和桂林酸雨出现频率在70%以上。 2.水 1993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355.6亿吨,比上年下降3.0%,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19.5亿吨,比上年下降6.2%。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622万吨,比上年下降12.5%;重金属排放量1621吨,比上年增长6.9%;砷排放量907吨,比上年增长4.0%;氰化物排放量2480吨,比上年下降30.7%;挥发酚排放量4996吨,比上年下降22.2%;石油类排放量71399吨,比上年增长9.7%。全国大江大河干流的水质状况基本良好,流经城镇的河段污染较重。在七大水系和内陆河流水质评价的123个重点河段中,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1、2 类的占25%,符合3类标准的占27%,属于4、5类标准的占48%。监测结果表明,全国江河水质污染类型为有机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挥发酚。长江流域水质总体良好,干流水质好于支流,但重庆、武汉、南京、上海等主要城市河段岸边水域污染严重。在50个重点河段中,符合1、2类标准的占37%,符合3类标准的占31%,属于4、5类标准的占32%。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挥发酚,部分河段铜、砷化物超标。黄河流域的干流水质较好,但重点监测的支流河段中,汾河、渭河、伊洛河、小清河部分河段有机污染十分严重。在16个重点监测河段中,符合1、2类标

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08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现予公布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部长 二○○九年六月四日

目 录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1) 淡水环境 (4) 海洋环境 (22) 大气环境 (30) 声环境 (35) 固体废物 (38) 辐射环境 (41) 自然生态 (45) 土地与农村环境 (50) 森 林 (54) 草 原 (57) 气候与自然灾害 (59) 专栏 环境保护部成立 (66) 三大基础性战略工程进展顺利 (67)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环境应急 (68)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环境质量保障 (69) 南方雨雪冰冻灾害环境应急 (70) “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A、B星成功发射 (71) 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72) 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与深化 (73)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74) 强化环境准入,坚持科学审批 (75) 化学品管理 (76) 履行国际环境公约 (77) 地方病防治 (78) 全国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79) 环境宣传教育 (80)

2008年10月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新华社记者 摄 2008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更加重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新华社记者 摄

2008年是中国发展进程中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也是环境保护史上波澜壮阔、惊心动魄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紧紧围绕抗击自然灾害和北京奥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全面加强环境监管和环境应急工作,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环境保护工作既有效应对了经济高增长、财政高收入、企业高效益的发展局面,也经受了增长速度下行、财政收入下滑、企业效益下降带来的严峻挑战,经济与环境逐步协调发展,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抵御全球金融危机扩内需保增长的十项重要措施之一。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组建环境保护部,强化了统筹协调、宏观调控、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等职能,为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宏观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及时调整改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工作,完善审批机制,简化审批程序,认真兑现七项承诺,对符合环境保护准入条件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对“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项目严格把关。三是污染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分别下降4.42%和5.95%,比2005年分别下降6.61%和8.95%,首次实现了任务完成进度赶上时间进度,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圆满完成特大自然灾害环境应急处置和北京奥运环境质量保障任务。五是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淮河、海河等七项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 状况 2006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5.20亿吨,比上年增加13.1%;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1303万吨,比上年减少21.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9.26亿吨。 措施与行动 【法规标准建设】 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出台了《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发布导则》;起草了危险废物出口申请和审批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导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细则;组织起草了《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完成75个《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复核工作。国家发改委对43个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含重庆两个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下达了投资计划,批准总投资18173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09667万元,地方配套投资72067万元),下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71593万元;批复了《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中的3个能力建设项目,批准项目总投资602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53217万元,地方配套投资7033万元),下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9618万元(其中31个放射性废物库项目资金28918万

元,二恶英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700万元)。2006年,《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共下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01211万元。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组织专家对13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共审批颁发12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配合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范围选择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作为重点行业,开展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试点及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专项调查工作。为确保《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顺利实施,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对部分省市的铬渣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办。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密切配合,在上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再次对东南沿海部分省市医疗废物开展了专项检查。 【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 国家环保总局与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六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三批)》,将中国淘汰和国际公约禁止使用的17种有毒化学品列入中国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目录》,包括188种有毒化学品,自2006年1月1日起替代《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目录(第一、二批)》,按《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管理并设立为期一年的过渡期。2006年,共审核和发放《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281份,《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10518份。 【进口废物管理】 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森林

森 林 状 况 中国地域广阔,自然气候条件复杂,植物种类繁多,森林资源丰富,森林类型多样,具有明显的地带性分布特征。中国陆地由北向南,森林主要类型依次为针叶林、针阔混交林、落叶阔叶林、常绿阔叶林、季雨林和雨林,构成了独特的森林景观。 中国森林面积列世界第5位,森林蓄积列世界第6位,人工林面积居世界首位。根据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1999~2003年)结果,全国森林面积17490.92万公顷,比第五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1994~1998年)增加1596.8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8.21%,比第五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提高了1.66个百分点;活立木总蓄积136.18亿立方米,森林蓄积124.56亿立方米。人均森林面积0.132公顷,比第五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0.128公顷)增加0.004公顷。林木年均净生长量4.97亿立方米,年均采伐消耗量为3.65亿立方米。 病虫害 2006年,全国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属偏重发生年份,发生面积1097万公顷,较去年同期增加20%。其中虫害828万公顷,病害104万公顷,鼠(兔)害165万公顷。另外,森林有害植物发生30万公顷。 森林火灾 2006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8170起。其中,森林火警、一般火灾、重大火灾和特大火灾分别为5467起、2691起、7起和5起。森林火灾火场总面积达56.23万公顷,受害森林面积40.83万公顷。损失成林蓄积1001.97万立方米,损失幼林株数1.38亿株,

其它损失折款5374.95万元,扑火经费约24049.48万元。因森林火灾伤亡102人,其中,轻伤、重伤和死亡人数分别为18人、43人和41人。 措施与行动 【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2006年,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人工和飞播造林)179.07万公顷,占全国总造林面积(271.79万公顷)的65.89%,新封山育林面积131.62万公顷。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共完成各项公益林建设95.17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6.82万公顷,飞播造林15.6万公顷,新封山育林72.75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达到9837.72万公顷。 【退耕还林工程】 共完成退耕还林120.43万公顷(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8.96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04.85万公顷,包括退耕地造林26.89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77.96万公顷;新封山育林15.58万公顷。1999~2006年,全国已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任务3.53亿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38亿亩、荒山荒地造林1.95亿亩、封山育林0.2亿亩,中央已累计投入1300多亿元。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共完成治理面积86.33万公顷,其中:完成营造林41.6万公顷,包括人工造林13.59万公顷、飞播造林8.38万公顷、新封山育林19.63万公顷;完成草地治理面积30.65万公顷;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14.09万公顷。建设水利配套设施1.4万处,生态移民人数达到2.85万人,涉及到5063户。

200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05年,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为解决环境问题、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2005年3月12日,中央连续第九次在“两会”期间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要清醒地认识到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对缓解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极端重要性,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改善生态的各项工作,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良性循环。温家宝总理要求:着力解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切实抓好水污染防治,加快城市大气污染治理,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环境执法。 2005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了贯彻落实《决定》,2006年4月17日~18日国务院召开了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关键是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三是从主要用行政手段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这三个转变是方向性、战略性、历史性的转变,是中国环境保护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2005年,中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重点流域、区域、城市和海域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进度加快;继续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执行情 200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编者按: 国家环保总局于2006年 6月6日公开发布了《200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05年,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为解决环境问题、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环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在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9.9%的形势下,全国环境质量基本稳定。本刊摘编了《公报》中有关水环境、海洋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辐射环境等领域的环境状况,以反映2005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的成绩与不足。

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10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现予公布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部长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目录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1) 淡水环境 (5) 海洋环境 (23) 大气环境 (29) 声环境 (35) 固体废物 (38) 辐射环境 (42) 自然生态 (46) 土地与农村环境 (50) 森林 (54) 草原 (57) 气候与自然灾害 (59) 专栏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70) 环境执法检查 (71) 国际生物多样性年 (72) 渔业水域环境质量状况 (73) 全国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情况 (74) 环境保护国际合作 (75) 履行国际环境公约 (76) 环境状况公众满意度调查 (77) 环境经济政策主要进展 (78) 化学品管理 (79)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80) 环境卫星工作进展情况 (81) 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0-2012年) (82) 环境宣传教育 (83) 生态建设和生态文明 (84) 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性文件总体情况与进展 (85) 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大比武 (86)

2010年10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防护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新华社记者摄2010年3月5日,温家 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环境保护,积极推进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等工作。 新华社记者摄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草原

草 原 状 况 中国拥有包括荒草地在内的各类天然草原近60亿亩,居世界第二位,占国土面积的41.7%。 2006年,中国草原保护制度建设和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取得显著成效。据初步统计,2006年全国累积种草保留面积达到4亿亩,草原围栏面积7.87亿亩,禁牧休牧轮牧草原面积13亿亩,3000多万头牲畜从依赖天然草原放牧转变为舍饲圈养。通过加强人工草地和棚圈建设等措施,初步实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的目标,草原植被得到较好恢复,为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草原生产力 根据2006年草原监测显示,全国草原鲜草产量94313万吨,折合干草约29587万吨,载畜能力约23161万羊单位,较上年增加0.6%。产草量居前10位的省(自治区)分别是内蒙古、新疆、青海、四川、西藏、云南、黑龙江、甘肃、广西、湖北,其产草量达21123万吨,占全国总产草量的71.4%。 草畜平衡监测结果表明,全国天然草原平均超载牲畜34%左右。从六大牧区的情况看,生态建设项目区外,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牲畜超载。其中西藏超载38%、内蒙古超载22%、新疆超载39%、青海超载39%、四川超载40%、甘肃超载40%。从牧区、半农半牧区县(旗)情况看:在全国266个牧区、半农半牧区县(旗)中,204个县(旗)处于超载状态,其中牧区县平均超载28%,半农半牧区县平均超载42%。

草原鼠、虫害 2006年,草原鼠害危害面积5.6亿亩,比上年减少1.8%。其中,严重危害面积3.08亿亩,比上年减少3.0%。鼠害较严重的是青海、内蒙古、甘肃、四川、新疆、西藏、宁夏等7省(自治区),危害面积共4.99亿亩,占全国的88.8%。危害严重的主要鼠种有鼠兔、沙鼠、鼢鼠、田鼠、黄鼠类等。2006年,累计防治鼠害8600万亩,其中完成草原鼠害应急防治3740万亩,建设草原无鼠害示范区4860万亩。 2006年,草原虫害危害面积2.52亿亩,比上年减少9.9%。其中,严重危害面积1.09亿亩,比上年减少27.3%。草原虫害发生最严重的地区是内蒙古,危害面积1.02亿亩,占全国总危害面积的40.5%;其次是新疆、青海、甘肃三省(自治区),危害面积共计8430万亩。危害严重的主要是草原蝗虫、白茨夜蛾、草原毛虫、草原螟和古毒蛾等。2006年,累计防治虫害5700万亩,占危害面积的22.6%;其中防治草原蝗虫4016万亩,占草原蝗虫危害面积的27.2%。 草原火灾、雪灾 2006年,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350起。其中草原火警312起,一般草原火灾35起,重大草原火灾2起,特大草原火灾1起。受害草原面积47394公顷,烧死伤牲畜1595头(只),伤1人,未造成人员死亡。与上年相比,草原火灾次数减少216起,受害草原面积减少6022公顷,处历史低位水平。火灾主要发生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火灾最为严重的为内蒙古自治区,共发生火灾32起(其中特大火灾1起),受害草

199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精)

199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6年,我国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仍在发展,并向农村蔓延,生态破坏的范围仍在扩大。 大气环境大气污染仍以煤烟型污染为主,尘和酸雨危害最大,污染程度在加重。 城市空气 1996年,全国城市空气环境污染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少数南方城市空气污染严重。全国城市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普遍超标,国控网络城市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年均值79一618微克/立方米,全国城市总悬浮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0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降低8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387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230微克/立方米,分别比上年降低5、12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污染普遍较重,超标率大于30%的城市仍占85%以上。全国城市降少量平均值为 16.2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降低1.5吨/平方公里/月,北方市降尘量平均值为 23.2吨/平方公里/月,南方城市降尘量平均值为 9.14吨/平方公里/月,分别比上年降低1.53、1.02吨/平方公里〃月,降尘污染的平均水平有所下降。二氧化硫浓度水平较高,部分城市污染相当严重。国控网络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2一418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值为83微克/立方米,比去年上升2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值为76微克/立方米,比去年下降4微克/立方米。全国城市二氧化硫浓度平均为79微克/立方 米,比去年下降1微克/立方米。全国大城市汽车尾气污染趋势加重,氮氧化物己成为少数大城市空气中的首要污染物。国控网络城市空气中氮氧化物浓度年均值为5=152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值为53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值为 41微克/立方米,全国平均值为4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度持平。氮氧化物污染主要发生在100 万人D以上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广州、北京污染较重,其次是上海、鞍山、武汉、郑州、沈阳、兰州、大连、杭州等城市。 酸雨及其分布我国酸雨主要分布于长江以南、青藏高原以东地区及四川盆地。以长沙为代表的华中酸雨区,降水酸度值最低,酸雨出现频率最高,并呈逐年加重趋势;西南酸雨区污染程度仅次于华中酸雨区;华南酸雨区、华东沿海酸雨区分布较广,污染较重。 1996年,酸雨降水污染普遍加重,分布区域有所扩展。据84个国控网络城

200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现 予公布200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部长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09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1淡水环境.............................................................................4海洋环境...........................................................................18大气环境...........................................................................24声环境...............................................................................28固体废物...........................................................................30辐射环境...........................................................................32自然生态...........................................................................35土地与农村环境................................................................38森林..................................................................................42草原..................................................................................46气候与自然灾害. (48)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2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3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17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17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2环境经济政策主要进展.....................................................23第四届国家环境与健康论坛..............................................23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27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31化学品管理.......................................................................34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40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40全国环境保护专项行动.....................................................41履行国际环境公约............................................................44环境保护国际合作............................................................45全国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情况............................45环境宣传教育....................................................................47环境状况公众满意度调查.. (47) 专 栏 目录

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综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现予公布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部长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201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代表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作报告。报告指 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 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新华社记者摄 2012年3月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 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我 们要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加强环境保护,着力 解决重金属、饮用水源、大气、土壤、海洋污染等关系民生的突出 环境问题。 新华社记者摄

2012年,是中国发展征程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面对世界经济复苏明显放缓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惠民生,宏观经济运行总体良好,较好完成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理念和实践的重大创新。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标志性成果是提出积极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境保护新道路;28个省(区、市)召开了环境保护工作会议,26个省(区、市)以党委或政府的名义出台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文件。二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全面完成。2012年,全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减少3.05%、4.52%、2.62%、2.77%。三是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作用进一步显现。西部大开发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稳步推进;环境保护部共批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40个,涉及总投资近1.4万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79个,约占总投资的一半;对不符合要求的24个项目采取退回报告书、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涉及总投资1 000多亿元;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三公开”,扩大公众参与,配合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体制改革加快,两批97家试点单位中有22家完成改制,有47家基本完成。四是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取得新成效。国务院批复《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开展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安排专项资金54亿元治理重金属污染,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全国治理历史遗留铬渣230万吨,是前6年年均处置量的3倍,堆存长达数十年甚至半个世纪的670万吨铬渣基本处置完毕;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255余万人(次),检查企业100余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8 779件,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1 770件;对生产、已停产或停产整顿的铅蓄电池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完成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检查企业4.3万家,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2 296个,整改2 245个,挂牌督办企业105家。五是重点流域海域区域污染防治取得进展。国务院先后批复《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推进重点湖泊污染防治工作,太湖等流域水质得到初步改善;安排25亿元专项资金对生态良好湖泊进行保护。六是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不断强化。李克强副总理主持召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方案》;对36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工作;全国15个省(区、市)开展生态省建设,1 000多个县(市、区)开展生态县建设,53个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中央财政安排55亿元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七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建立。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以来,转移支付范围不断扩大,转移支付资金量不断增加。2012年,转移支付范围包括466个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达到371亿元。八是核与辐射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国务院批复《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全国15台运行核电机组处于安全状态,29台在建核电机组建造质量处于受控状态,19座民用研究堆安全状况总体良好;开展全国辐射安全综合检查,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近6万家。九是政策法制科技监测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有序推进;制定并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74个城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496个监测点位已按新标准开展细颗粒物、臭氧等项目监测并发布数据;积极推进环境监测技术天地一体化进程,成功发射“环境一号”C卫星;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2年版)》,在15个省(区、市)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起草《全国环境功能区划纲要》,开展省级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试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取得新进展;发布环境保护标准68项;成功举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国合会20周年主题边会、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2年年会。十是环境保护能力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顺利推进,565个项目开工率为97%,完工率为65%;国家支持24个省(区、市)的163个县(区)开

中国的环境状况

中国城市空气质量界定 中国城市每天报道的空气质量按环保部门监测的空气污染指数而定。根据污染指数的不同,空气质量被分为一、二、三、四、五级。级别数字的增加表示空气质量变差。图1展示了空气污染指数、空气质量级别与健康的关系

中国制定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88》把水分为五类。水质按一、二、三、四、五类而逐步下降。当水质下降到三类标准以下,即:四类和五类,由于所含的有害物质高出国家规定的指标,会影响人体健康,因此不能作为饮用水源。 《200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指出:七大水系有机污染普遍,各流域干流只有57.7%的断面满足三类水质的要求,21.6%的断面为四类水质,6.9%的断面属五类水质,13.8%的断面属劣五类水质。(见图1) 中国的主要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太湖流域总氮、总磷等超标突出,属富营养化状态。环湖主要河流及环湖交界水体污染严重。滇池为劣五类水质,处于重富营养化状态(见图2)。巢湖属劣五类水质,总氮、总磷超标严重,属中富营养状态。其它大型淡水湖泊洱海、兴凯湖和博斯腾湖水质良好,湖体水质均达到三类水质标准。洞庭湖、镜泊湖和洪泽湖水质达到四类水质标准;白洋淀、达赉湖和南四湖污染严重,均为劣五类水质。 1. 中国的地下水资源和水质 东北、华北和西北地区地下水水位总体呈下降趋势。河北、河南的豫北地区和山东的西北地区的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区已连成一 片,形成包括北京和天津在内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漏斗区,面积超过4万平方公里。东南、中南和西南地区地下水水位变化较为平衡。 全国多数城市地下水受到一定程度的点状或面状污染。局部地区地下水部分水质指标超标,主要有矿化度、总硬度、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氟化物、pH值等。在污染程度上,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尤以华北地区污染较突出。中国的污水排放状况 2000年,中国全国污水排放总量为415亿吨(其中COD排放量1445万吨)。工业废水排放量194亿吨(COD排放量705万吨),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221亿吨(COD排放量740万吨)。生活污水的排放量超过了工业污水,成为影响水体的主要污染源。 中国的工业污水主要来自化工、制药、石化、造纸、食品、制革、纺织、采矿和石油钻探等行业。城市生活污水中含大量的粪便、洗涤用品、化妆品、泔水等等,多数未经任何处理而直接排入了江河湖泊。农业中过量使用的化肥和农药对水体也带来了相当大的污染问题。

1997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7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综述 中共中央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 1997年3月8日,中共中央召开了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江泽民总书记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都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对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工作都要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把这两项工作摆上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听取计划生育和环保工作的汇报,要形成制度,长期坚持;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 1997年,我国加强了城市和重点区域环境污染的治理,淮河流域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由于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给资源带来巨大压力,部分地区生态环境继续恶化。 水环境 1997年,我国七大水系、湖泊、水库、部分地区地下水和近岸海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和许多城市严重缺水。水资源缺乏和水域污染已成为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 这一年,废水排放总量416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27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189亿吨。工业废水排放量中,县及县以上工业

188亿吨(见图1),乡镇工业39亿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1757万吨,其中,工业废水COD排放量1073万吨,生活污水COD排放量684万吨。工业废水COD排放量中,县及县以上工业666万吨(见图2),乡镇工业407万吨。 状况 七大水系 长江干流污染较轻,水质基本良好。监测的67.7%的河段为III 类和优于III类水质,无超V类水质的河段。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其次为生化需氧量和挥发酚。长江三峡一期工程完工后,未发现对长江干流施工区上、下游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黄河面临污染和断流的双重压力。监测的66.7%的河段为IV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和生化需氧量。70年代黄河断流的年份最长历时21天,1996年为133天,1997年长达226天。 珠江干流水质尚可。监测的62.5%的河段为III类和优于III类水质,29.2%的河段为IV类水质,其余河段为V类和超V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总汞。 淮河干流水质有所好转,尤其是往年高污染河段的状况改善明显。干流水质以III、IV类为主。支流污染仍然严重,一级支流有52%的河段为超V类水质,二、三级支流有71%的河段为超V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非离子氨和高锰酸盐指数。 海滦河水系污染严重,总体水质较差。监测的50%的河段为V类和超V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生化需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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