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制度-29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药事管理制度-29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药事管理制度-29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类别药事管理编号D-29

生效日期2020.3题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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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质量管理办公室、医务科、药学部及相关临床科室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办法(试用)。

1、激素类药物治疗分级与医生权限

1.1冲击疗法(甲强龙单次用量 500mg 及以上或其他品种等效剂量)需具有

Attending 资质的医师开具医嘱。

1.2短程(1 个月内)、中程(3 个月内)糖皮质激素治疗时,需具备 Fellow

(含)以上资质的医师制定治疗方案并开具首次医嘱,且严格掌握适应症,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Resident 开具医嘱。

1.3长程(3 个月以上)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治疗方案需相应学科 Attending

医师制定,首次医嘱由 Attending 开具,随访和剂量调整必须由 Fellow (含)以上医师决定,随访续药可由Resident 开具医嘱。

1.4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需由内分泌科Attending 医师制

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Fellow(含)以上医师决定。

1.5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糖皮质激素剂量,但仅限于

3 天的用量,并应在病程记录上详细记载相关情况,2

4 小时内由上级医生

审核。

2、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

2.1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

2.2知情同意:单次使用糖皮质激素剂量相当于甲强龙 250mg,或糖皮质激素

使用时间超过 5 天,必须让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2.3糖皮质激素使用后必须在病程录中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激素的原

因(适应症),激素的种类,剂型剂量,预期使用时间,并发症的监测,以及激素治疗的疗效评估等。

2.4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激素类药品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2.5未取得执业医师证的医务人员,不得使用激素类药物。

3、临床应用评价与监管

3.1药学部:负责定期对激素类处方检查,重点检查内分泌科、皮肤科、肾内

科、危重医学科、呼吸科、血液科等六个糖皮质激素用量较大的科室,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交质量管理办公室。

3.2质量管理办公室:分析处方检查结果,提出存在的问题,反馈给临床科室,

同时汇报至医务科,定期提交医院DTC 讨论。

3.3医务科:督促临床科室对存在问题或DTC 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持续改进,

协调IT 中心等部门予以技术支持。

3.4将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纳入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于滥用激素类

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医学领域

类别药事管理编号D-29

题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页数2/2

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其激素使用处方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获经批准

院长日期20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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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6132 抢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抢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抢救药品器材做到五固定定品种数量,定点放置,定人保管,点期检查外修,定期消毒灭菌。二及时及时消毒灭菌,及时检查维修,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2、抢救必备器械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 3、抢救药物齐全,药品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4、各科室抢救车的急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须经科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

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5、抢救药品器材使用后24小时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在交班登记表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患者时能及时使用。 6、设有药品器械配备基数卡,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7、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护士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字并填写封存时间,护士每班检查一次封条完好情况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车内药品器械一次并有记录。 8、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卡清点药品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汇编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1、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2、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3、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4、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5、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6、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 7、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 8、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9、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0、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1、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2、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3、负责人岗位职责 14、质量负责人职责 15、营业员岗位职责 16、质量验收职责 17、养护检查职责 18、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制度

新员工培训的心得 我认为企业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应该强调以下几点: 一、必须给新员工讲述企业的中长期的远景规划(这部分不宜讲的太详细)要详细地讲述企业使命及价值文化、团队建设等,有条件的应当将企业的硬件环境用录象给新员工看,这样让员工在进入工作状态前对企业的工作、生活环境、企业使命、企业中远期目标及企业精神的精华部分有一个比较详细理解,要不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前无法找到要将自己的事业交给企业的理由,自然新员工的流失率也就无法降下来。 二、要在新员工培训中详细地将企业工作流程进行比较详细地了解,特别是涉及员工日常工作过程中需要知道的流程,如请假程序、报销程序、离职程序等,当然企业所涉及的流程很多,涉及到的岗位流程应由部门主管进行在岗培训(最好是在新员工入职一周内完成),防止员工在接触工作后不清楚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流程而办事处处碰壁,工作效率提不上去,使员工产生厌烦的心理,作好这方面的培训是为员工营造良好工作环境的基础。 三、福利作为企业薪酬(工资、福利、培训机会、晋升机会、奖励)中主要项目,也是员工特别关心的部分,因此应在培训过程中讲清楚企业的福利情况(包括种类、享受条件及享受的程度),虽然这方面应该在复试结束时给应聘者讲清楚,但通过入职前的培训进行更详细的讲解有利于员工对企业产生依赖,特别是对重要职位的员工很重要,这是安定员工的又一关键。 四、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制造企业在这方面相当重要,当然安全教育的内容比较多,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编制培训重点,但不论是那种企业对消防安全及电力安全的培训都很重要,制造企业还应该加入器械安全等,重点强调违章作业的危害及安全防范和发生事故后如何应急处理(包括逃生、报警、呼救等)以减少事故损失等,我相信经常发生工伤及其他安全事故的企业是没办法降低企业员工流失率的。 五、在培训形式、培训课时及培训讲师的安排上应当讲究,因为我在组织企业内部职工培训的过程中不论人数的多少,结果给我的答案总是录音的效果最差,视频其次,培训参加者接受效果最好的是面授(即讲师与培训参加者面对面进行讲授),在培训的技巧方面一定要作到案例引用恰当,讲堂绝对不能死板,要不断通过提问和案例将培训参加者的思维带入到讲师的思维中来,这样他们的思维才会活跃起来(其实我也接受过人力资源管理课程的培训时就感觉到自己接受的多少跟讲授者调动自己思维的程度有很大关系)。在培训课时的安排方面,我们原先接受学校教育的时候的课时安排其实是很有科学依据的,因为人的注意力集中的时间段一般不会超出60分钟,对单个的系统思维的注意程度应该不会超出90-120分钟,当然我这样说是因为我在组织培训过程中培训参与者在两个小时内接受的比较好,但超出两个小时的培训就会随时间的延长而不断降低(我最长连续进行过三小时的SA8000的面授培训,第二天培训参与者告诉我对后面的部分的理解远不如前半部分透彻)。在培训讲师的安排上一定是对所培训的项目具有相当的理解,否则是没办法组织培训的。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设急救药品处,根据病种保存一定基数的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 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对这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卫生局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入库应按最小单位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他用。严格按规定控制适用范围和用量。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医生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瓶的容器回

GSP附录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规定

附录8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切实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是指至少具备10家以上(含10家)直营门店,且经营同类药品、使用统一商号的,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执行统一质量管理制度、进行统一采购、统一物流配送、统一计算机系统管理、具备统一形象、使用统一票据格式,总部采购与门店销售分离,实行规模化、集团化管理的经营模式。 第三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是企业法人。 第四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由总部、配送中心(或委托同一法人代表的药品批发企业配送)和若干个门店构成。总部是连锁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配送中心是连锁企业的物流机构,门店是连锁企业的销售网络,承担日常药品零售和药学服务业务。 跨地域开办时可设连锁分部。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发展特许加盟连锁门店(简称加盟门店)。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将药品配送业务委托给符合本规定第七 条要求的批发企业时,可不设置药品配送中心。 第五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还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总部应具备商品采购、财务管理、门店管理、人事管理、质量管理、药学服务管理、教育培训等职能。总部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为注册执业药师。 (二)总部应制定统一的质量管理文件和药学服务规范,并确保在企业持续、有效施行,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 (三)配送中心应具备收货与验收、储存与养护、出库、运输与配送等职能。 连锁企业的配送中心不得对外部单位进行药品配送。 (四)门店按照总部制定的文件和规范要求,开展药品销售业务,提供药学服务。 门店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和药学服务人员配备,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匹配,严禁空挂执业药师注册证的行为。 (五)门店不得向本连锁企业以外的单位采购药品。 (六)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2药品经营计算机系统)的要求,建立符合经营和质量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时控制并记录药品经营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并符合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连锁企业总部、配送中心、连锁门店之间应实现计算机网络实时的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 第六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和门店应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按药品批发企业标

科药事管理制度

重症医学科药事管理制度 为保障科室药品安全,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临床用药原则,促进合理用药,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精神,经科科务会讨论,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药事管理组成员: 组长:科主任王永顺 副组长:护士长、日常工作负责人卢玉林 成员:……付朝江…陈名睿…肖 云 ….. …………………………………………………..。 合理用药管理负责人:付朝江 特殊药品管理负责人:(精麻高危毒性)卢玉林 急救药品管理负责人:余太丽李文芳 抗菌药物管理负责人:肖云 特定肿瘤治疗药物管理负责人:付朝江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 付朝江陈名睿 二、工作方式: 1、药事管理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和决定科室药品管理和使用中的重要问题和管理制度。 2、督促和检查科室各诊疗组合理用药、各类药品管理、不良反应报告等情况。 3、定期检查科室药品质量管理与药物使用的安全管理情况。 4、指导、监督各专项负责人开展工作的情况。 三、工作职责 1、根据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及制度,制定科室各项药事管理规范和合理用药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高危药品等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3、负责科室急救药品、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 4、负责科室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告情况。 5、积极开展各类药品管理使用的培训,推进科室安全合理使用药品。科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血液制剂分级管理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 激素类药物的分级管理 (一)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二)短、中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时,需具备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且严格掌握适应症,品种选择原则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 (三)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相应学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四)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定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五)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症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六)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的用量。 (七)由药剂人员负责处方检查,对处方中不合理的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药剂人员有责任记录并通知医师改正,并定期将情况汇总。 (八)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激素类药品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九)未取得执业医师证的医务人员,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十)执业医师必须接受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并要进行相关知识的考试考核。 (十一)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对各临床科室的激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全院通报检查结果。 (十二)对不合理使用激素类药物的医务人员将按照《处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 1、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规定: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备血。 4、以上条款不适用于急救用血。紧急用血可以不受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权限及逐级审批限制,但需在用血后两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审批手续。 血浆源医药产品分级应用管理 医务人员要严格掌握血浆源医药产品特别是人血白蛋白等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临床使用人血白蛋白,需经过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

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制度DOC.doc

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 XXXXXX大药房

一、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业务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业务人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本企业“进货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①、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②、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③、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4、制定的药品采购计划,应经质量管理人员审核。 5、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6、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7、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8、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9、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10、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11、业务人员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和营业销售情况,合理制定业务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销售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12、质量管理部应会同业务部门按年度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经营质量。 二、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入库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 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质量验收应由专职或兼职质量验收人员负责,质量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 上学历,并经岗位培训和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

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及工作制度 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沟通医药联系,研究并审定医院有关药事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临床医疗合理用药,提供药事信息,兼有学术性和管理职能的组织。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政法”和“药品管理法”及上级关于加强医药管理的有关决定。为了保证我院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用药安全,满足临床需要,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单位全体职工。具体如下 主任谢益组 副主任潘跃跃 成员郑泽华郑周东叶王祥朱齐望周健聪杨小军谢俊周淑梅谢仕义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l、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镎、法规制定医院有关,筠事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确定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核医院拟购入申请的新药,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医院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定期分析全院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学培训,监督、指导临床各科室合理、安全用药,特别是加强抗生素的应用管理。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l、原则上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 2、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为会议召集者,药事管理委员会秘书受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委托可以集会议。 3、每次会议由秘书准备会议所需参考资料,并通知会议成员。 4、与会人员必须达到成员总数2/3以上才能进入议事和决策程序,如需投票决策应为实到成员人数的1/2以上方为有效。 5、会议内容由秘书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由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后实施。 四、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五、新药审批采购程序 l、新药是指取得国家有效批准文号,且在本院首次使用的药品。新药又分专科用药和多科用专科用药指主要由某一临床专业科室使用的药品;多科用药指多个临床专业科室共同使用的药品。 (1) 新药进药程序 临床科室提出申请,填写新药审批表,科主任签字,药剂科审核并收集整理新药的有关资料务科科长审核签字,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资料和现存药品品种等情况,对临床申请的新行评议。(说明:抗生素需要两个以上临床科室申请)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剂共同科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和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十、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药事管理工作岗位职责制度

药事管理工作岗位职责制度 一、处方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地点的处方权,由本人申请,科主任同意,医务管理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登记备案后方可获得,并将本人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房。 2.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 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3 ?药房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符合规定,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照卫生部《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 5.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七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三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家属开处方。 6 ?处方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年、月、日,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情诊断,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7?处方一般用蓝色或蓝黑碳素墨水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8. 药品及制剂名称采用通用名,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应由处方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9. 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10. 一般处方保持一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两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三年。保存期满,经分管院长批准并登记后,予以销毁。 11. 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房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的应报告医务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必要时应报告分管院长甚至院长处理。 12. 药剂师(含药剂士,下同)对每一张处方均应审核,有权利也有责任监督医师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并给予用药指导。

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完整)

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 浏览:982 作者:时间:2015-9-17 11:52:48 激素类药物广义上就是以人体或动物激素(包括与激素结构、作用原理相同的有机物)为有效成分的药物。狭义上讲通常是医生口中的“激素类药物”一般情况下在没有特别指定时,是“肾上腺素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简称。其他类激素类药物,则常用其分类名称,如“雄性激素”、“生长激素”等。根据我院现有的激素类药物种类和使用情况,特制定以下用药原则及管理制度。 一、我院糖皮质激素类品种: 药品通用 名称类 型 规格注意事项 氢化可的松注射液短 效 0.1g*20ml严重的精神病史,活动性胃、十二 指肠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术后,较 重的骨质疏松,明显的糖尿病,严 重的高血压,未能用抗菌药物控制 的病毒、细菌、霉菌感染。 醋酸泼尼松片中 效 5.0mg*100片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 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 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 药时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 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 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运 动员慎用。 氢化泼尼松注射液中 效 10mg*2.0ml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长期 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需十分慎 重,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 用短效或中效制剂。老年患者用 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高血压。老年 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应用 时易发生骨质疏松 甲泼尼龙片中 效 4.0mg*30片糖尿病患者:引发潜在的糖尿病 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

服降糖药的需求高血压病患者使动脉高血压病情恶化有精神病史者:已有的情绪不稳和精神病倾向可能会因服用皮质类固醇而加重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并发症与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对每个病例均需就剂量疗程及每天给药还是隔日给药作出风险/利益评价应尽可能缩短用药期限慢性病的治疗应进行医疗观察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中 效 40mg同上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中 效 500mg同上 醋酸泼尼松龙注射液中 效 0.125g*5.0ml1.诱发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 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 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在某 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 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 症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 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 短期用药后,即应迅速减量、停 药。2.对诊断的干扰:⑴糖皮 质激素可使血糖、血胆固醇和血 脂肪酸、血钠水平升高,使血钙、 血钾下降。⑵对外周血象的影响 为淋巴细胞、真核细胞及嗜酸、 嗜碱细胞数下降,多核白细胞和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车管理 1.每个病区需备有急救车,做到五定:定人保管、定时核对(查数量、质量并签名)、定点放置、定量供应、定期消毒。 2、急救车按封存制度管理。 3.急救车上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清洁,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急救车内备有规定抢救物品,并可按专科要求配备其它抢救用物,经科主任批准,并在抢救车配备示意图上注明。 5.急救车内物品应有限定基数,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点并签名(药物及抢救用物清点本)。抢救车内物品在抢救用后应及时补充药物及用物。 二、其它急救物品均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1.氧气吸入装置上配布袋,内备有棉签,一次性双通吸氧鼻导管。氧气袋按规定定位放置,充氧饱满。 2.吸引装置使用后按规范消毒备用,玻璃接管有保护套,如有电动吸引器,应保持良好功能状态,无积灰。 3.插灯照明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4.若备有心电监护仪、除颤机、洗胃机等均应处于配件完整、功能良好状态。 三、护士能熟练掌握常用急救仪器使用、消毒和保养方法。 1.监护仪、呼吸机、除颤机等具体保管、保养要求详见使用说明卡。 2.急救仪器、设备须配有使用或操作说明卡。

3.急救仪器、设备须建立保管、保养登记本、定期实施保养及登记。 4.急救仪器设备须定点放置,并呈备用状态。 5.护士须熟练掌握急救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求或按操作说明卡实施操作,以免损坏仪器。 6.急救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护士须严密监测其功能状态,发现异常须及时检测排除,并及时报告护士长。 二、急救车封存管理制度 为了减轻护士不必要的工作量及减少急救药品表面字体的磨损,制定急救车封存管理制度 1、各科室根据病情、病种的需要配备足量的急救药品及急救物品,并分类、有序的放置于急救车内。 2、急救车表面粘贴急救药品、物品一览表(内容包括急救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及效期一览表)。 3、制作封存卡,封存卡内有封存时间,检查护士、护士长签名。 4、封存方法:由专管急救药品、物品的护士按照急救物品基数卡核对药品、物品的种类、数量、有效期,使物品处于备用状态后,用透明胶把封存卡贴好并呈“+”字型粘贴于急救车表面,以不能随便打开抢救盘为准。 5、管理要求:制订封存式管理制度,专管护士每日上班后,就检查封存卡的完整情况。封存卡完好无损,说明急救物品未动用,就在急救物品检查本上签

2020年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文件名称: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编号:G01 起草部门:质管组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4)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6)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7)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 (8)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9)不得向药品经营者采购超范围经营的药品。 文件名称: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编号:G02 起草部门:质管组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1)质量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以防假劣药品进入仓库,切实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好,数量准确。 (2)企业必须设专职验收员,检查验收人员应经营专业或岗位培训,由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且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药事管理制度

一、药事管理制度 一、药事管理 (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科及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二)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根据《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建立新药引进审批制度,制定新药遴选原则,组织对新药的评审论证工作。 (四)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对我院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五)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点评与干预。点评结果及时通报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六)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我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反馈通报和解决问题。 (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床科室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立即向药学部门报告,并做好观察与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八)结合临床和药物治疗,开展临床药学和药学研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制订相应管理制度,加强领导与管理。 (九)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经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十)制订药品采购制度和工作流程,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按规定购入药品;建立健全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入库检查、验收制度;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药品。 二、(十一)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与质量检查。药品库的仓储条件和管理应符合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应当分别储存,分类定位存放。 三、(十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使用、定期进行培训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质管办、医务科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 由质管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专家组及职责 由各相关科室主任、副主任及一名主任医师组成,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 (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 (4)对长期用药者,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时和下午4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律。在撤药时,应采取逐渐减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皮质功能得以逐渐恢复。 (5)防止各种感染的发生,特别是防止多重感染的发生。 (6)为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可在饭后服用,或加用保护胃粘膜药

药事管理工作规章制度.docx

药事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一、处方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地点的处方权,由本人申请,科主任同意,医务管理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登记备案后方可获得,并将本人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房。 2.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3.药房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符合规定,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照卫生部《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 5.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七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三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家属开处方。 6.处方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年、月、日,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情诊断,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7.处方一般用蓝色或蓝黑碳素墨水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药

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8.药品及制剂名称采用通用名,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应由处方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9.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10.一般处方保持一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两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三年。保存期满,经分管院长批准并登记后,予以销毁。 11.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房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的应报告医务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必要时应报告分管院长甚至院长处理。 12.药剂师(含药剂士,下同)对每一张处方均应审核,有权利也有责任监督医师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并给予用药指导。 二、药事管理制度 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及时纠正药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合理用药培训教育。药事管理小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院长任主任,药学/临床专家任副主任。设立由药学、医务、护理、检验、临床及院感专家组成的合理用药监督小组。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沁源县人民医院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 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 由各相关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 (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

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嘱咐患者进食低钠高钾高蛋白饮食。 (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确保患者急救用药,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急救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急救药品分为全院统一药品(见附表1)和专科用药。统一配置药品品种目录由医务科、护理部与药剂科制定。 二、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确定并填写附表2,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核,药剂科办理出库手续。 三、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说明详细理由,填写附表3,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用急救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五、科室备用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及时进行补充,保证急救所需。因特殊情况需院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说明理由,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 六、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只能用于病人急救时使用,科室要做好管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有效期前半年仍未使用的备用药品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剂科更换;损坏的、过期的备用急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剂科统一处理。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药品零售企业各岗位职责

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聘用文件 为了搞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把药品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职责落到实处,真正把GSP的规范落实,决定任命以下人员担任各岗位负人:企业负责人: 药店质量管理员: 药店采购员: 药店验收员: 药店营业员: 药店养护员: 驻店药师: 企业负责人质量职责

1. 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依法经营,保证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及时、方便。 2. 坚持“质量第一”的观念,组织本企业员工学习法律法规,执行药店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对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3. 组织、监促相关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签发质量管理制度。 4. 督促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行使职权。 5. 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 6. 对药店的药品质量全面负责,严格把好药品质量关,保证药店销售质量合格的药品,绝不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及质量不合格药品,有效行使质量否决权。 8. 执行药店规范化管理,抓好药店的服务质量管理,负责处理顾客的服务投诉。 9. 负责药店的环境卫生管理,为顾客提供优美舒适、清洁卫生的购物环境。 10.对药店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对因人为引起药品质量损失按药店有关规定处理。 质量管理人员质量职责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

2、组织有关岗位人员建立规章制度和完善质量体系,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质量工作方面的问题; 3、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合法性、购进药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4、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员工严格按GSP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5、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6、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药品质量检查,做到经营药品帐物相符,严禁霉变、过期失效等不合格药品出售的现象发生,及时发现并制止质量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 7、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8、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9、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 10、负责药品质量查询; 11、负责指导设定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12、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和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及更新; 13、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14、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 15、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16、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和风险评估; 17、组织对药品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的考察和评价; 18、组织对被委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查; 19、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服务工作; 2、对药品销售的正确、合理、安全、有效承担主要责任; 3、负责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无医师处方不得调剂销售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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