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乡村战略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同志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1月2日,国务院公布了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

乡村振兴战略五个振兴:工业繁荣、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工业繁荣是振兴农村的基石。

发展现代农业是产业兴旺最重要的内容,其重点是通过产品、技术、制度、组织和管理创新,提高良种化、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制度化和组织化水平,推动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以新型职业农民、适度经营规模、作业外包服务和绿色农业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和增收机会。

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主要目的。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应以农民的富裕程度来评价。为此,我们必须努力保持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继续降低乡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不断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使广大农民和群众全国可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稳步迈向共同富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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