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过程与走向

我国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过程与走向
我国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过程与走向

我国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过程与走向

朱国仁

(国家行政学院办公厅,北京100089)

中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经历了恢复、改革和重建三个阶段。重建就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近几年来,我国在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规模、放宽招生条件、增加招生考试次数、改革考试内容、改进录取形式、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求高等学校招生制度进一步深化和加快改革。今后改革的方向,就是要突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科学、多样与灵活、重视能力和素质考核等特点。

关键词:高等学校; 招生制度; 改革; 过程; 走向

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识码: A

建国以后,受政治环境的影响,我国高等学校的招生制度经历了几次大的变化。建国之初沿用建国前的高等学校单独招生的形式,各高等学校自行决定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和招生办法;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制度建立,除个别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外,一律参加全国统一招生,招生名额要报请审核批准,招生日期、考试科目全国统一规定;1958年,全国曾一度实行学校单独招生或联合招生,到第二年,又恢复了全国统一命题、一次考试、分批录取的招生制度,直到“文化大革命”爆发;1966年高等学校停止招生5年;1972年恢复招生后,实行的是“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办法,招收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工人、农民和解放军战士,不受已有学历限制,取消了文化考试和应届高中毕业生考试资格,这种制度到1977年才被改变。

一、1977年以来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改革

1977年至今二十多年来,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同样经历了一个不断改革、变化的过程,与以前不同的是,改革是渐进性、连续性的,是稳步推进的。这是与我国整个社会经济、政治的改革相一致的。

1、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恢复(1977—1985)

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改革是“文革”后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中较早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但是,“文革”后几年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受当时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制约,主要是恢复“文革”前的制度,尽管也有一定的改进。

1977年,在“文革”刚刚结束,各项事业百废待兴之际,专业人才不足是当时的最大问题。恢复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尽快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是当时教育领域的头等大事。当时刚恢复领导职务的邓小平对此事十分重视,并亲自过问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恢复工作,在政治形势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的1977年就大胆提出:“今年就要下决心恢复从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考学生,不要再搞群众推荐。从高中直接招生,我看可能是早出人才、早出成果的一个好办法”。1同年10月,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关于1977

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这是“文革”后印发的我国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制度也是高等教育的第一个文件。《意见》指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直接关系大学培养高级专门人材的质量,影响中小学教育,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是一件大事”。2由此可见,当时恢复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意义不仅是高等教育领域的一件大事,而且是对整个教育事业、整个社会发展都具有重大影响的大事。这个文件包括两个附件:《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和《高等学校关于招收研究生的意见》。前者对招生对象和条件、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和分配计划、招生经费和学生待遇等问题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后者对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专业范围、研究生的条件、来源和招收办法、学制和培养方法、分配、待遇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文件尽管还带有当时的政治色彩,在具体规定上显然主要是对“文革”前招生制度的恢复,但它揭开了我国新时期高等学校招生制度乃至整个高等教育改革的序幕。根据《意见》要求,1977年的高等学校招生实行“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地市初选,学校录取,省、市、自治区批准的办法”。由于刚恢复高考制度,在考生的年龄等方面的要求比较宽松,根据规定,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文化水平,年龄在30岁以内,在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生人数在20%至30%。考试分文、理两大类。前者考试科目包括:政治、语文、数学、史地四门;后者包括政治、语文、数学、理化四门。当年考生约570万人,录取272971人。1978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一九七八年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规定招生年龄应主要在20岁左右(1982年规定以后不能超过25岁),不限定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生的比例,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由各省、市、自治区组织考试、评卷。考试科目,文科包括政治、语文、数学、历史、地理、外语六门;理科包括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六门(1981年加试生物)。外语考分在1980年以前只作为参考,不计入总分,1981年开始逐年提高计入总分的比例,1983年全部计入总分。1978年考生615万人,录取401521人。虽然之后有个别调整,但在整个招生制度上没有大的变化,直到1985年,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才逐步走上正规,一个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由国家统一命题和下达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得以不断健全。

2、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改革(1985—1992)

经过八年的招生实践,在制度不断得到恢复和完善的同时,这种招生制度也渐渐显示出一些问题,与国家经济发展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还不大适应,改革势在必行。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把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改革作为高等教育改革的重点,提出要“改变高等学校全部按国家计划统一招生”的办法。要求在高等学校的招生中,改进国家招生计划的工作,克服招生计划同国家远期和近期需要相脱节的状况;继续推行并逐步扩大用人单位委托学校培养学生,使之成为国家招生计划的重要补充;高等学校可以在国家计划外招收少数自费生。把“在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计划的前提下,高等学校有权在计划外接受委托培养学生和招收自费生”,作为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一项重要内容。3这次改革的要求说明,高等学校国家统一的计划招生模式开始有所变化,高等学校本身在招生方面得到了一定的自主权。这也是1985年以后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个方向。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1985年后,中央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一些措施。关于委托培养问题,1986年,原国家教委下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学生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对1984年由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学生的试行办法》进行了补充。《暂行规定》对委托培养学生的招收、在校管理、毕业生使用和招生经费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根据规定,委托培养学生与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只有经费来源的区别,在录取、管理等方面,和国家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一样,不允许因为是委托培养而随意降低录取分数或标准。委托培养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使高等学校挖掘潜力,为一些单位培养某方面急需的人才。这是在办学经费有限的情况下扩大招生和培养规模的一条有效途径。据统计,1985年,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共招委托培养生6.04万人,约占当年招生总数的10%。关于招收自费生问题,1990年,原国家教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自费生暂行规定》,明确指出:“自费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招生规定录取并由本人缴纳培养费、学杂费,毕业后可以由学校推荐就业,也可以自谋职业的学生”。自费生招收计划是国家招生计划的一部分,招生的规模必须符合国家核定的各地区、各部门招生总额中招收自费生的比例。高等学校在招生方面有较大自主权。与委托培养学生不同,自费生的录取分数可略低于计划内招生的分数线(规定是20分以内)。由于自费生承担部分教育经费,有助于高等学校缓解经费不足的问题,所以,各高等学校积极按照有关规定招收了部分自费学生。198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自费生4.22万人,以后每年都有一定增加,直到1996年取消这一制度为止。定向培养制度是这一时期实行的一项旨在为保证边远经济不发达省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对人才的需要而制定的特殊政策。根据1988年原国家教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定向招生、定向就业暂行规定》,定向培养生是国家招生计划中的一部分(不能超过当年国家计划招生总数的5%)。除毕业必须去定向单位服务一定年限(6年)外,在招生和管理方面,定向培养生与国家招生计划内招收的学生完全一样。同年,原国家教委还发布了《高等学校招收定向研究生暂行规定》,对为边远及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作了具体规定。定向培养制度的实施,对解决我国人才地区分布不平衡问题、促进边远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和满足个别专业、个别工作条件比较艰苦的单位人才的急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此外,为保证在某一方面有特殊才能的高中生能够上大学,在这一时期我国还试行了保送生制度。1985年,全国70多所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6000多名。这也是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有益探索。

考试制度的改革也是这一时期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针对全国统考的模式,我国从1983年起就开始酝酿改革的问题,并开始探索改革的措施。1985年,经教育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批准,上海市试行高考单独命题,使高考适合本市中学教学的实际情况,体现“注重基础、培养能力和发展智力”的精神。在高考命题过程中,高等学校教师和中学教师共同参与,前者占60%,后者占40%。在报考过程中,为避免高中学生过早分科的问题,上海市实行了高中会考制度。从1988年起,高中毕业生九门科目(包括文理)会考成绩全部合格,被列为参加高考必备的条件之一。上海市试行高考单独命题是我国高等学校招生权下放的一个探索,也是对全国统考模式改革的一个重大尝试。为实现高考过程的科学化,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使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更加科学,1985年,我国部分省、区、市开始进行部分考试科目标准化考试试验,取得了一定成效,并逐步扩大了试验范围。1989年,原国家教委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标准化实施规划》,对高考实施标准化的目标、步骤和措施作了具体的规定。

1987年,原国家教委发布《关于扩大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工作权限的规定》,对高等学校和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在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方面的职责和应做好的工作,分别作了明确的规定。体现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精神。

为规范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巩固改革的成果,1987年,原国家教委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规定》,这是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专门性法规。《暂行规定》共十二章六十二条,对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个方面都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这是对我国近十年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经验的总结和概括,为而后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化以及进一步的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基础。1990年,原国家教委又下发了《关于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的通知》,在肯定《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几年所取得的良好成效的同时,指出了某些地区或高等学校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对一些条文作了进一步阐述,并再一次强调要严格执行《暂行条例》。

为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宏观管理,1990年,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联合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对招生计划的范围和内容、招生计划编制的依据、招生计划编制的程序和招生计划的执行等,作了具体明确的说明和规定。为保证普通高、中等专业教育事业稳定、持续、协调地发展,提高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计划的严肃性,提供了政策基础。

在这一时期,为吸收一些特殊人才接受高等教育,我国还实行了一些特殊的政策,如1987年,原国家教委发布了《关于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试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1991年,原国家教委、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先进模范青年试点工作的通知》;1992年,原国家教委发布了《关于1992年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试验招收先进模范青年的实施意见》等,对招收这些特殊人才进入高等学校接受高等教育给予了一定的特殊待遇,并作出了特殊的规定。

从1985年到1992年颁布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看,这一时期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在不断完善的同时,适应整个社会经济、政治和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进行了一定的改革。总的看来,改革是平稳的,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3、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探索(1992—)

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为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改革带来了新的机遇。1992年11月,全国第四次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在会后下发的有关文件,就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作了全面的说明,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改革也有详细的规定。1993年1月国务院批转的《国家教委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见》和同年2月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主要有:实行国家计划和调节性计划相结合的招生计划体制,并根据改革的进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育,逐步扩大调节性计划的比重和招收自费生与委托培养生的计划;招生计划的管理实行宏观指导、总量控制,中央和省、市两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办法,同时建立和完善招生过程的检查制度;改革学生上大学由国家包下来的制度,逐步实行收费和奖学金、贷学金相结合的制度,自费生的收费标准原则上按培养实际成本计算;改革选拔新生办法,在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入学形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基础上,根据科类、层次和学校的不同,逐步实现选拔新生办法的多样化;改革招生管理办法,逐步把选拔新生的职权放给高等学校;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建立高中毕业会考制度,逐步减少高考科目数量,录取新生时可以参考考生高中毕业会考各科成绩。针对当时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992年12月,原国家教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具体的改革要求。这次改革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要逐步改变全部由国家统一计划招生的制度,使地方、高等学校在招生方面具有较多的自主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对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改革也提出了一些明确的要求,如“改变全部按国家统一计划招生的体制,实行国家任务计划和调节性计划相结合”等。4

随着自费生比例的增加,形成了招生工作的双轨制,问题不断暴露出来,如一些高等学校为招更多的自费生,分数降低过多,出现同班学生高考分数相差200分左右的现象。1994年,原国家教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试点意见》,在重申《纲要》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精神的同时,提出在招生过程中,缩小不同形式的招生计划所造成的新生文化水平差距。此外还对实行招生“并轨”试点学校提出了一些要求,对“并轨”的方向是肯定的。5招生“并轨”的试点从1993年开始,当年只有上海外国语大学和东南大学两所高等学校,1994年增至39所,1995年扩大到238所,1996年达到665所。1997 年,全国高等学校全部实现“并轨”。在取消自费生的同时,高等学校

收费制度全面实施,收费标准也逐年提高,并逐步完善了配套的奖学金、贷学金等制度。招生制度由国家“统包”经“双轨”到“并轨”的改革,一方面是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要求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全面改革进程加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也正逐步建立起来。1999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对高考改革的指导思想、深化高考改革的主要内容、改革的实施步骤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近几年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二、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新进展

1998年以后,我国教育改革步伐加快,其中高等教育的改革最为明显。在高等教育改革中,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最为活跃。事实上,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是与整个高等教育的改革、与整个教育的改革乃至整个社会的改革息息相关的。这里有必要就1998年以来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措施进行比较详细的分析。

1、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1)扩招:大众化进程加快

改革开放以后到1999年以前,我国高等教育规模虽时有较大变动,但基本上处于平稳的发展状态,招生数量年平均增长率在9%左右。进入1999年以后,我国高等教育改变了适度发展的态势,转入了大发展的轨道。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159.68万人,比1998年增加51.32万人,增幅达47.4%。2000年,招生220.61万人,比上年增加52.79万人,增幅达31.45%。2001年计划招生250万人,比上年增加29万多人,增幅达13.6%,实际招生人数268.28万人,比上年增加47.67万人,增长21.61%。这三年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最快的时期,招生人数和在校生数三年翻了一番。1999年1月正式发布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1999年6月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到2010年我国高等教育入学率接近15%,进入大众化阶段。时隔不到两年,在2001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又提出,到200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力争达到15%左右。大众化的目标提前了五年。根据200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工作会议上的报告,“2002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320.5万人。截止2002年秋季,全国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已达1600万人,比1998年翻了一番多。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1998年的9.8%,提高到15%,历史性地跨入国际公认的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6

(2)一年两次高考:考生机会增加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恢复以后,除1977年特殊情况采取的是冬季招生考试外,二十多年来,我国一直实行的是夏季考试秋季入学、一年一次高考的制度。每年的7月7、8、9三日成为法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日期。一年考一次,一次定终身。一年又一年,尽管是夏日炎炎,而考生及其家长的心比天气还要热。有人因此将每年7月嬉称为考生的“黑色七月”。一次考试功败垂成,弊端很多。为克服一次考试的弊病,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北京、上海、安徽进行了春季入学的高考试点。由此拉开一年两次高考改革的序幕。春季高考上海市自行命题,北京和安徽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尽管春季高考参与的高等学校、录取的专业、人数还很有限,但对高考制度的改革意义是深远的。这不仅为考生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而且对打破比较僵化的考试制度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同时允许上海、北京等自行命题,也是高考权进一步下放的一种表现。教育部决定,从2003年起,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间提前一个月(即每年6月)。

(3)3+X与高考内容的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高考是高中乃至整个基础教育的指挥棒。高考特别是考试科目与考试内容不改革,基础教育的改革就不会有实质性的进展,真正的素质教育也难以全面实施。为此,教育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推行“3+X”(“3”即语文、数学、外语是必考科目;“X”是根据各省甚至一些高等学校的要求灵活安排的考试科目或内容)科目设置方案。考试科目设置的改革是高考改革的核心问题,20世纪80年代,中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个别省市就已经开始酝酿改革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3+X”方案的正式出台,使这一改革进程进入实质性阶段。1999年广东省首先试点,2000年山西、吉林、江苏、浙江、天津四省一市加盟。2001年,试行这一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达到18个。现在,这一方案已在全国普遍实施。但作为一项新的改革措施,虽然已经有几年的试验了,但仍处在探索阶段。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这项措施的可行性,而在于“X”的确定上。从目前情况看,全国不同地区的高考科目设置有七种模式:“3+大综合+1”(广东等);“3+综合文科”和“3+综合理科”(江苏、浙江、吉林、山西、天津);“3+1”(上海,其中“1”是由各高校要求,在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6门科目中任选一门);专科是“3+大综合”;“3+2”(“2”即或两门文科科目或两门理科科目);保送生实行的是“综合能力测试”。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改革方案看,这项改革将持续数年,3+X方案仍需不断完善。

除高考科目变化以外,高考内容的改革还更具体地体现在各高考科目的命题上。从近几年高考的情况来看,普遍反映题目的灵活性较大,越来越重视能力与素质的考查。高考命题的改革将重在测试考生对中学阶段相应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这些知识、技能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高考试题将继续增加应用性和能力型的题目,注意与现实生活的联系,体现把以知识立意转变为以能力立意为主的命题原则。适应当今社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创新能力、跨学科的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查都将是今后高考命题的重点。

(4)网上录取:防范高等学校招生腐败

近几年,高等学校招生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违法违纪案件层出不穷,高等学校招生腐败现象有愈演愈烈的势头。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考试过程和招生录取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严重玷污了高考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为防范高等学校招生过程中的腐败现象,不少省、自治区、直辖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试行远距离网上录取,还有个别省尝试了网上阅卷。广西、天津在1996年率先开展网上录取试验;1999年全国有10个省市199所高校试行了网上录取并取得成功;2000年,试行网上录取的省份及高校分别达到21个和845所,试行网上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占总数的82%,网上录取学生111.7万人,占招生计划的54.75%。2001年以后,全国绝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实行了网上录取。网上录取的形式除远距离外还有现场录取,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要尽可能扩大远距离录取的比例。2001年4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通过了教育部主持的专家鉴定,为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提供了先进、便捷、安全的技术支持。这种系统依托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连接31个省级招生办和上千所高校,能够对数百万名考生从招生来源计划管理、考生信息采集与录入、电子化档案制作、招生现场信息管理到高校,实现招生网上录取全过程的计算机管理,并能对招生录取信息实行适时查询与监控。新技术手段的运用,不仅能提高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效率,而且增强了对腐败现象侵入的防范能力。

(5)放宽限制:拓宽终生教育渠道

2001年4月3日,教育部公布,200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取消“未婚、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限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再限报高等职业学校,可以在毕业当年参加普通高考,报考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条件进一步放宽。这一改革政策一出台,便引起

巨大反响。实际上,放宽招生条件限制2000年就已开始,当时是把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年龄放宽到25周岁,取消公办教师仅限于报考师范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满两年方可报考职业技术学院、上一年被高校录取不报到者不得报考、“由于学业、健康及纪律原因当年退学者不得报考”等限制。与往年相比,2001年的政策可以说是对报考条件的全面放宽。这一政策是与世界高等教育主流特别是终身教育的大趋势相一致的。

(6)收费与助学贷款:兼顾公平与效率

高校收费制度是20世纪90年代逐步建立起来的。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改革大学招生的计划制度”,实行国家任务计划和调节性计划相结合的制度。国家任务计划主要保证国家重点项目、国防建设、文化事业、基础学科和高技术以及边远地区、某些艰苦行业所需人才。属于国家计划内的学生免除学费并享受人民助学金。调节性计划是指在保证完成国家任务计划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社会各方面的需要和高等学校具备的办学条件,安排招收委托培养生和自费生,这类学生的培养费由委托单位和自费生家庭负担,形成招生工作中的双轨制。到90年代初,两种计划的招生总额基本持平。由于国家任务计划招生的分数线较高,调节性计划招生的分数较低,双轨制造成了一系列问题,如同一学校、同一专业的学生,在经济待遇、录取资格和文化程度上存在着明显的差距等。为此,我国从1993年起开始进行两种体制并轨的改革尝试。1994年原国家教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试点意见》,要求所有大学生都要缴纳部分培养费,同时,建立与收费制度和人才培养计划相配套的奖学金和贷学金制度。在招生中不再区分两种计划形式,在录取过程中也不再采取两条分数线的降分办法。在收费上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1996年,原国家教委发布《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并对学费的标准、收取办法等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这项规定,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不同地区、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学校的学费标准可以有所区别。1998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至此,大学生交学费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高等教育属非义务教育,上大学交学费是天经地义,这也是在高等教育资源有限和只有少数人享用的情况下达到公平的体现。为保证来自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大学生不至于因此而上不起大学或中断学业,体现社会效益,国家在实行收费制度的同时,提出建立学生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和勤工助学以及减免学费的制度,针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建立了奖学金制度。1987年,原国家教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制度的办法》。199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其中助学贷款制度已成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顾之忧的主要途径,政府也给予了高度重视。2000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对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及其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政府贴息,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面向在校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发放的贷款形式。学生贷款的额度主要根据其所在学校的学费标准、所在城市规定的基本生活费决定的,一般情况下学生通过申请每年可得到8000元左右的贷款。

(7)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生自主权扩大

在高等学校招生中,高等学校的自主权在逐步扩大,如江苏省在2001年允许一些高等学校单独招生,或在统考生中自主招生。为学有所长的高中毕业生和有特殊招生条件要求的高等学校提供了较大的自由度。2003年3月,教育部决定在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中,22所高等学校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新生的改革试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控制在试点学校年度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由试点学校及有关省级招办单独公布,并报教

育部备案。这是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的又一尝试,反映了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趋势。

此外,招生报名和填报志愿改革、实行新的招生专业计划、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权的下放等等,也是近几年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从以上改革情况看,可以说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已进入全面改革和调整时期。

2、加快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原因分析

从上述不难看出,近几年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力度加大、涉及面广。我国为什么在高等学校招生方面采取这样大的改革力度?原因是多层次、多方面的。

(1)经济、社会变革与发展的客观要求

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对各类高素质专业人才的需求与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相对较小的矛盾,迫切需要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人民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使接受高等教育的经济能力和需求增强。国际教育市场与人才的激烈竞争,迫切需要我国提高高等教育的能力,扩大高等教育的规模。

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国家经济承担能力有限以及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状况,使高等学校招生必须兼顾公平与效益。收取学费和实行多种助学制度,则是真正实现公平与效益兼顾的主要途径。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已有的包括招生制度在内的高等教育体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迫切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

此外,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与腐败现象在高等教育领域尤其在高等学校招生过程中也有明显表现,严重影响了高等学校招生的公平、公正性。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提高高等学校招生的科学性、公平性、公正性和效率提供了先进的手段,客观上对高等学校招生中的腐败现象具有防范作用。

(2)整个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基础教育的发展影响高等教育的发展,高等教育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基础教育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特别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实现,接受高中教育的人数不断增加,在不少大中城市,高中教育(包括普通和职业技术)基本普及,使现有的高等教育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这个独木桥显得越来越拥挤。因此,基础教育的发展是推动高等教育规模扩大的重要和直接的因素。

高考不仅是高中教育也是整个基础教育的指挥棒,高考是导致应试教育的最终动因。高考制度不改革特别是高考形式、科目与内容不改变,应试教育问题就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素质教育也不可能在中小学得到真正全面地实施。所以,《决定》指出:“改革高考制度是推进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7无论从提高全民族的素质还是从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方面来说,确立以考察基本知识、技能、能力和素质为重点的高考改革目标势在必行。

终生教育正成为教育发展的主要趋势,高等教育是实施终生教育的重要环节。我国多年实行的普通高等学校与成人高等学校并存的体制,随着成人高等学校大量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现在正变得名存实亡。实行两种体制实际上是对成人选择高等教育的限制,并轨已成大局,允许成人考普通高校就是并轨的先声。因此,改革高考制度,取消一系列的限制,是拓宽终生教育渠道的必然选择。

(3)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

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改革不仅是我国国情、教育实际的客观要求,也符合国际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大方向。高等教育大众化是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

在20世纪60、70年代,发达国家先后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80年代以后,发展中国家的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加快。在高等学校招生方面,我国正在或将要采取的一些措施,事实上其中不少在国外早已有之。

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与高等教育的其他方面特别是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密切相关。如扩大高等学校自主权、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现象等,都包括高等学校招生方面的内容。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在整个高等教育改革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作为高等教育的入口,它与高等教育的过程、高校后勤等一系列改革都有密切关系。高等学校招生质量的高低,对高等教育的质量也会产生直接的影响。从实现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的目标来说,通过高等学校招生能否录取到素质较好、有发展潜力的学生十分关键。全面的高等教育改革需要有高等学校招生的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对整个高等教育的改革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改革。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已有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不能适应要求。提高高等教育的效率和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与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改革实属必然。

三、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走向

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正在全面展开,人们对改革的目标或将形成什么样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十分关心。概括起来,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要使我国未来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更突出以下特点:

1、公平

公平是高等学校招生的一个基本原则。维持公平性也是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尽管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在不断扩大,但受经济和人口等因素制约,要在短期内实现人人都能接受高等教育是不现实的,所以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只有少数或部分适龄人口能够上大学。就是实现了人人都能上大学,也还存在上什么样的大学的问题,因此高等学校招生就是一种挑选、选拔,竞争永远避免不了。有竞争就有公平的问题,不论对哪些方面进行改革,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改革措施,最终都是要使比较优秀的或具有较好能力和素质或潜力并比较努力的人得到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2、公开

公开既是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个目标,也是避免腐败、实现公平的重要保证。高等学校招生方面的公开是多方面的,包括报考过程、考试过程、试卷阅改、录取过程等等的公开以及提供多方面的信息咨询等。目前推行或试行的网上录取、网上阅卷、允许查分、报考志愿的更改等等,都是公开的具体表现,这些公开将不断增大和扩展。高等学校招生中的反腐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

3、科学

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如果缺乏科学性,就谈不上真正的公平。科学是公平的客观基础。高等学校招生的科学性具体表现在命题的科学性、评分与记分的科学性、录取过程的科学性等等。命题的科学性就是考试内容能够真正考查考生的真实水平;评分与记分的科学性就是尽量减少阅卷人的主观性,使评分结果客观反映考生的实际考试成绩;在记分方面科学的做法如现在部分省市实行的计算标准分办法;录取过程科学性主要表现为能使考生所学专业与其个人的特点、专长和性向基本一致。

4、多样与灵活

高等学校招生的多样与灵活,主要表现在高等学校招生形式多样,逐步实行一年两次高考或统考与高等学校单独考试相结合等形式。扩大地方和高校在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方面的自主权,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与当地情况相适应的高等学校招生形式。逐步实现高考命题权的下放,使高校在招生方面有更多的自主权。正如《决定》中的要求,“加快改革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改变‘一次考试定终身’的状况”。“逐步建立具有多种选择的、更加科学和公正的高等学校招生选拔制度”。8

5、突出能力、重视素质

《决定》要求,“高考科目设置和内容的改革应进一步突出对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9基于此,考试科目的设置以及各科的考试内容将在考查考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更加向能力和素质的考查倾斜。特别是综合科目将增加对考生运用多学科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考查的分量。各科考试命题将更加灵活,以往的应试教育和死记硬背的学习将不适应高考的需要。

6、完善学费与助学贷款、奖学金等制度,保证优秀考生入学

上大学缴学费的政策不会改变,学费会随着教育成本的增长而不断增加,但增加的幅度不会很大。与此同时,助学贷款、奖学金等制度会逐步完善,经济问题不会成为上大学的主要障碍。

此外,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改革还应注意与中等教育的衔接,应当切实把高中毕业会考或考生在中等教育阶段的成绩与表现作为新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经过建国五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践,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都告诉我们,不改革或改革过激都不会有好的结果。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已基本明确,具体的措施正一步一步地探索、制定、颁布、实施。近几年改革进程明显加快,但还是比较稳妥和理性的。随着整个改革环境与条件的成熟,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最终会实现。

Reform on Enrollment System of Entrance Examination for Higher Education in China—Process and Tendency

ZHU Guo-ren

(General Office of National Administrative College, Beijing 100089, China)

Abstract: Since our national reform, the enrollment system for higher education has undergone three periods: restoration, reform and reconstruction. Reconstruction is to build a new enrollment system to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market economy. In recent years, our country has made great efforts and achieved many achievements in the aspects of enlarging enrollment scale, reducing enrollment requirements, increasing times of enrollment examinations, reforming contents of examination, improving of admission process and extending enrollment autonomy of higher institutions. However, th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our national economy, society and education still require faster and further reforms in these aspects. The tendency of the future reform of enrollment system will focus on equity, openness, reasonable , versatile and flexibility, with emphasis on capacity and quality of students.

Key words: institutions of higher education; enrollment system; reform; process; tendency

[收稿日期]2003-5-30

[作者简介]朱国仁(1964-),男,河南上蔡县人,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兼职教授,教育学博士,从事高等教育研究。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第5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1976—1990)[Z].第1579页.海南:海南出版社,1998.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和国教育50年[C].第692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和国教育50年[C].第705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5所谓并轨,就是取消计划内招收公费上学和计划外招收自费上学录取分数不同的两种体制,实行同一分数线录取,改变上大学全部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逐步实行收费制度。

6刘茜.今年各类高等教育拟招生655万,中国跨入高教大众化阶段[N].光明日报,2003-2-19.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N].中国教育报,1999-6-13.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N].中国教育报,1999-6-13.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N].中国教育报,1999-6-13.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010年1月第29卷第1期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Journa l ofH e ilongji ang Coll ege of Educati on Jan .2010Vo.l 29No .1 收稿日期:2009-10-20 作者简介:梅琳(1977-),女(回族),安徽寿县人,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从事5资本论6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梅 琳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福州350007) 摘 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积极推动作用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这对于经济的持续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发展、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都产生了很大的消极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这具有客观必要性和紧迫性。 关键词:分配制度;收入差距;改革 中图分类号:F 12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836(2010)01-0001-03 2009年4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5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6,提出加快出台5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6。由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制定的收入分配调节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待批,诸项改革可能于2009年年内陆续出台。收入分配改革再次起步表明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更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目前我国收入分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工资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过低 从总体看,我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体现两大特点:一是工资收入比重偏低;二是工资收入比重趋于下降。我国职工工资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1980年为17%,1990年为15.9%,2002年为12.5%。职工工资总额与第二、三产业的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1990年为21.8%,2000年为14.2%,2002年为14.8% [1] 。虽然我国的经济在高速增长,人民生 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广大劳动者能够享受到的经济发展成果却是有限的,而对经济发展作出主要贡献的恰恰正是这些劳动者。1990年至2007年,GDP 结构中,居民收入分配比重逐步下降,占GDP 比重从56.18%下降到43.42%,下降了12.76个百分点;数据显示,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中,初次分配后,劳动者报酬占GDP 的比重,美国接近于70%,其他国家和地区普遍在54%~65%之间[2] 。现行的工资制度 已不能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采取有力措施, 提高工资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 21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在各种收入来源中,工资收入的平均增长速度最慢。1990)2004年的14年间,年均增长最快的是经营性收入,年 均增长率达到149.64%;其次是财产性收入66.64%;排在第三位的是转移性收入,为43.33%;增长最慢的是工资性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仅为37.30% [3]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和企 业效益逐步提高,职工工资虽逐年增长,但增长幅度大大低于企业利润的增长速度,部分行业和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缓慢。2004年,辽宁省辽阳市生产总值增长了16.3%,而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只增长了7.8%,70%的企业平均工资低于该市平均工资水平。有的企业10年没涨工资,有的企业3年才涨20元。近年来,上海部分行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甚至长期得不到增长。2006年底,在上海100家国企、1000名一线职工的抽样调查中,有42.5%的职工从2003年起就没有加过工资[4]。 目前,很多企业的工资分配是由所有者、经营者单方面说了算的。在这些企业中,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工对工资分配的知情权、协商权和监督权仅是一种摆设,有的单位甚至连摆设都没有,工会组织的作用更显得苍白无力。工资性收入作为所有收入的基础性收入,其增长如此缓慢,不仅影响职工生活水平的提高,也直接制约了我国消费能力的提高,造成经济的非良性运行。 31要素分配中的不平等(劳动要素被排斥) 在理论探索中,目前有一种倾向,即由原先只承认劳动的作用转而过分强调资本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劳动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作用被忽视。这就必然导致收入分配实践中劳动要素被排斥现象的发生,使得要素分配中的不平等现象越来越严重。1997)2007年,劳动报酬占GDP 的比重从53.4%降至39.74%;而同期资本收入占比持续上升,企业营业盈余占GDP 的比重从21.23%升至31.29% [5] 。在整个国 民经济中,国民收入分配正在向资本倾斜,中国企业利润大 ) 1)

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新挑战(文字稿)

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新挑战(文字稿)尊敬的王会长、梁局长、各位校长同仁、各位老师大家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能来到长春市11高中来参加这次论坛。首先我想代表中国教育学会祝贺论坛的召开。下面我讲几个观点,什么目的呢,是为了后面的专家报告,包括北师大的乔教授,也包括来自浙江的陈校长,为他们的报告做一个铺垫。我是从三个观点,一个是这次高考方式的改革,这是社会广泛关注的,他首先得明确我们为什么要改,改进目标是什么?第二既然要改的话,沿着哪个方向去改?改革的任务是什么?第三个呢,我们中小学教育如何应对这样一个高考改革的新调整,由于时间问题,不展主要三个观点。 首先,我们改革高考方式,是因为它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教育发展的现实情境,从高等教育来讲,规模急剧扩张,已经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现在我们在读的人数3700万,高等学校数字超过2800万多,专任教师超过157万人,在这样一个背景下,高校的分层、分类的趋势很明显,人才培养的标准,选拔的标准以及选拔的方式都出现了多样化的趋势。从基础教育的发展情况来看,应该说普及程度不断的提高,义务教育免费实施,去年的普及率依旧保持非常高的水准,高中阶段教育、学前教育都在加快的普及,我们现在在读的人数超过2.6亿人,各级各类的学校超过51万所,专业教师的数字已经超过1500万人,在这样一个普及化背景之下,我们中小学教育的课程改革,核心素养的养成,学生评价方式的改革,以及相应的教学方式、教师专业发展的问题都达到了高度重视的这样一个地步。那么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如何打破现在高考的标准比较单一,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的这样一个现象,能够为我们大学的科学

选拔合适的人才,能够指导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改革,能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快乐的成长,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深化高考招生制度的改革。第二个要改革的原因,我觉得高考的公平性遭遇到了挑战,因为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偏差,背离了制度设计初衷。比如说有些政策制定,像高考加分,在政策设置的初衷无疑是正确的,是为了打破唯分数论,为一些孩子具有体育特长、科技竞赛获奖、优秀学生干部或是三好生给于适当的加分,但问题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走样、局部失控,所以要进行改革。另外一方面呢,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产生,使高考的公平性又面临新的挑战,制度设计时,这些问题还不凸显,或者说还没出现,那么随着时间的延续,这些问题出现了,比如具体高考问题,前些年为什么不凸显呢?因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年龄还比较小,还都在上小学,上初中,到了这几年,他们孩子到了要参加高考的阶段,这个问题就凸显了。所以呢,像这些存在问题的时候,我们高考招生制度的公平性不断遭到侵蚀,它不仅严重的损伤了教育的公平,而且冲击了社会的公信力。我们必须通过政府的调整和改革来不断促进入学基础的公平。那么在这个背景之下,我想这一轮新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就是三个方面:一个是我们要促进入学基数增值,那就提出了我们如何合理配置高等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第二呢,要科学选拔合适的人才,这就涉及到我们如何进一步优化高校人才选拔标准和评价方式;第三我们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基础教育不断地深化改革。那么在这次高考方式改革的设计中呢,出现了很明显的两个价值取向,一个是通过改革进一步增加学生的自主选择权,我们老谈以学生为本,其实基本就是我们要尊重学生的权利;第二个我们希望扩大高校招生的自主权,2014年国务院发文正式启动新一轮高考改革。所以这次改革的基本策略是遵循规律、

浙江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解读-五乡中学

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解读 一、为什么改革选在浙江先行试点? 这次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由教育部统筹进行顶层设计,“选择有条件的省市”开展试点。改革试点之所以选择浙江,与我省高中课改和高考招生改革有良好基础有关。近些年来,我省进行的一系列比较成功的改革实践,为推进这次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创造了条件。 1.我省已实施了多元化高考招生改革。2008年开始部分高考科目实行平时考,考生每科可参加2次考试,并自主选用考试成绩。2009年起实行高考分类考试,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类别。2011年起率先尝试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此外,我省平行志愿、高职提前招生、单考单招等改革均已有多年实践经验。 2.我省已在普通高中全面推行了学生选课和走班制教学。从2012年开始,我省实施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改革的重心是加强选修课建设,同时实行学分制、走班制和弹性学时等制度。这与这次高考招生改革推进学生和高校选择考试科目、实行高考必考科目与选考科目结合的思路完全一致。 3.我省已全面建立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从2013年开始我省实施与课改相适应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考试招生机构按照高考要求组织管理。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场进行;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全科开考、一年2次,学生每科可自主选择参加2次考试,并选用其中一次成绩;成绩报告采用等级制。这为学考成绩纳入高考选拔评价体系提供了制度支撑。 4.我省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确保公平的制度体系。多年来,我省高校招生全面推行阳光工程,相继建立了严格的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三个一律”刚性计划管理制度、数据信息“三备份、三分离”制度、政策加分“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高校综合素质测试的“三项机制四个制度”等,形成了考试招生各环节环环相扣的管理和监控体系。这些制度为全面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提供了比较完备的公平制度保障。 此外,我省在前期已进行了扎实的高考招生改革准备。自2012年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开始,我省就着手酝酿与之相配套的高考招生改革方案;按照教育部总体部署,我省从2013年7月正式开始研究新一轮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进行了比较充分的前期调研和准备;方案制订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不断完善。 二、改革贯穿的教育理念是什么? 我省这次设计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着力彰显选择性教育理念,以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好的教育,必然是在学生、学校不断选择中实现的。近几年,我省推行的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已经贯彻了这一思想,并已取得明显成效。高考招生改革强调把更多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学校,旨在实现教育改革从选课到选考的进一步推进。 在方案设计中,首先考虑是否有利于学生选择,是否有利于高校自主权扩大。通过学生学校的双向选择,促使招生公平从已有的程序公平、机会公平进一步走向内容公平。 三、改革主要想解决哪些问题?

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整篇.doc

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1 为了有力推进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根据集团公司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指导意见,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集团公司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指导意见为指针,坚持以安全、效益为主导,建立以绩效考核为主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通过薪酬激励,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形成有序竞争的激励机制原则。 (二)坚持薪随岗变、配套改革、稳妥推进的原则。 (三)有利于人才资源优化配置,逐步与人力资源市场接轨的原则。 (四)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高贡献人员和苦、脏、累、险岗位倾斜的原则。 (五)员工工资与单位工资指标、安全、生产、效益、个人业绩挂钩的原则。 (六)员工工资增长“两低于”的原则,即员工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单位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通过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提高

员工与劳动劳动积极性和生产率,使员工工资不断增长。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绩效结构工资体系 根据集团公司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指导意见,调整工资结构,建立“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工资(安全奖+生产奖+煤 质奖)+辅助工资”的岗位绩效工资体系。以经济手段保安全、促生产、提效益。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办法。制定科学、细化、量化的绩效考核办法,实现全员工资与单位工资指标、安全、生产、效益、个人业绩挂钩考核,通过考核挂钩,使员工收入能增能减,发挥薪酬激励作用。 (三)实施岗位绩效奖励工资,构建安全和效益的压力与责任传导机制,达到安全风险全员共担、经济效益全员共享的目的。 四、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工作安排 (一)薪酬分配体系要结合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通道进行设置 1.根据职务(技术等级)晋升序列,分别设置不同的工资水平,拉开不同职务(技术等级)员工的收入差距,激发员工的内在潜能,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科学合理地设定不同职务(技术等级)间的工资差距。管理类、专业技术各职级间的工资差额设为40—780元,操作类各技术等级间的工资差额设为30—400元。

浙江高招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全文)

新浪教育[微博]讯据浙江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消息,浙江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高考[微博]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总成绩满分750分。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我省是全国两个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制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4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 发,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二)工作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着力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二、基本内容 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 “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

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广州****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讨论稿) 为了适应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强化岗位职责和业绩考核,进一步理顺完善院内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人事部、财政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国人部发〔2006〕56号)、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2006〕70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0〕105号)、《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穗人发〔2007〕13号)、《广州****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穗科贸〔2011〕35号)、《广州市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穗人社发〔2012〕63号文)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在原分配方案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立完善以岗位为中心的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深化学院用人和分配制度改革,创新人事管理分配体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二级学院、系、部依法依规自主管理、自主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学院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和支撑。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整体构建,分步实施。根据国家和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确定本次人事分配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制度和机制

上实行整体设计,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可根据情况分步操作。 (二)科学设岗,强化职责。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学院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精简效能、分类分级的原则设置岗位,根据我院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管理等实际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明确完善各类各级岗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完善我院的岗位职责体系。 (三)按岗定酬,责酬一致。以岗位设置和聘用为基础,强化岗位职责,按岗定薪,以绩取酬,建立和完善院内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实行岗位聘用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岗位激励机制。 (四)强化考核,优绩优酬。在岗位设置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针对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以业绩量化考核为重点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绩效津贴直接挂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提高教职工待遇的基础上,适当拉开增量差距,建立国家工资和院内收入双轨运行的分配制度,坚持收入分配向教学科研一线和关键岗位倾斜,统筹兼顾各个方面的利益。 (六)积极稳妥,促进发展。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有利于全面提升学院教学质量、专业建设、学术科研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办学效益,增强学院综合实力,有利于吸引和稳定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学院的办学目标。 二、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学院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岗位考核、岗位收入分配改革等方面。其中岗位设置的内容主要包括定岗位类别、定岗位等级、定岗位总量、定岗位职责、定

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精)

中国北方机车车辆集团公司 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讨论稿) 为深入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国办发[2000]64号)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第一章指导思想 一是紧紧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总体目标,深化对劳动及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接受监督指导”的新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二是树立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建立能充分调动职工能动性的分配机制。

企业应根据其自身发展战略和规划,设计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发挥劳动力市场价格的调节作用,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形成有效的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工资能增能减的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的薪酬制度对外要有竞争力,对内要具公平性。 第二章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企业是分配工作的责任主体。企业应在集团公司监督指导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分配。 二、遵循严格定岗定编,科学进行岗位分析和岗位测评的原则。企业薪酬标准要在科学定岗、定量测评的基础上确定。 三、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原则。 同工同酬,多劳多得。工资标准要向关键管理岗位、高技术岗位、高技能岗位、高级科技人才、企业营销人员倾斜,拉开他们与一般人员的工资差距。岗位工资要以突出岗位因素为特征,职工工资要易岗易薪,岗变薪变。 积极探索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途径和方式。 四、效益决定工资原则 职工工资是由企业的效益来保证的,并且根据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上下浮动。要形成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情况能上能下的分配机制,使得企业职工人人关心企业效益。

高考制度改革

高考制度改革 我国高考制度再次面临重大调整,包括明年高考统一命题试卷地区扩大到25个省份,大面积取消高考加分政策,高校自主招生调到高考之后等等,消息一出就引发广泛热议。高考制度的核心价值是公平,就是在分配高等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方面,要确保广大考生拥有公平的竞争机会,如果改革措施偏离、损害甚至违背了公平性,那么这种探索就要进行修正。高考制度“一考定终身”、导致应试教育盛行的种种弊病,有目共睹。也正因为此,多年来各方面都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力求高考制度更符合人才成长、人才选拔的规律,真正达到“择天下英才而育之”的目标。 此次高考改革路线图的内容包括:一,实施把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分开的人才选拔方式;二,完善高中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学好各门课程,克服文理偏科现象;三,部分科目实行一年多考,减轻学生高考压力;四、完善高考招生名额分配办法,清理规范升学加分政策,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五,加快建立多渠道升学和学习立交桥,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多次选拔机会。 针对考试公平公正的问题,要建立校长作为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公布各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对学生作弊、作假、经查实除按规定处罚外,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就学、就职单位了解。 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国家题库和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 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加强制度保障和加大违规查处力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招生的法律法规,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高考制度改革的意义:一是科学选拔人才;二是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三是维护社会公平。 高考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 第一、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制度。 这是义务教育体现公益性、公平性的法定要求,要多措并举,探索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

2016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方案

2016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2016年2月3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若干意见》共分七个部分: 、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二、准确把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三、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 四、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 五、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 六、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七、加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完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 2016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我们已经制定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政策,确保制度建设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有效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共同发展、共享成果。倡导勤劳致富、支持创业创新、保护合法经营,在不断创造社会财富、增强综合国力的同时,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 坚持注重效率、维护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 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 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

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 坚持市场调节、政府调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要素配置和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 坚持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 出的矛盾和问题,突出增量改革,带动存量调整。 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16〕22 号)、《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16〕58 号)、《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16〕56 号)、《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16〕59 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16〕88 号)的规定,对这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具体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套改年限的计算 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套改工资的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简称学习年限,下同)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 年以来除试用期外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在大专及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分配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工作年限与学习年限不得重复计算。在这次工改期间,任何地区、部门、单位一律不得更改参加套改人员的工作年限。 (一)工作年限。从本人参加工作当年起计算(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例如,1996 年参加工作的人员,如实际工作时间没有间断,截至 2016 年的工作年限为11 年。 1.折算的工龄不计算为套改工资的工作年限。 2.如工作年限有间断,按规定合并计算的,其当年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例如,某

我国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过程与走向

我国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过程与走向 朱国仁 (国家行政学院办公厅,北京100089) 中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经历了恢复、改革和重建三个阶段。重建就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近几年来,我国在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规模、放宽招生条件、增加招生考试次数、改革考试内容、改进录取形式、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求高等学校招生制度进一步深化和加快改革。今后改革的方向,就是要突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科学、多样与灵活、重视能力和素质考核等特点。 关键词:高等学校; 招生制度; 改革; 过程; 走向 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识码: A 建国以后,受政治环境的影响,我国高等学校的招生制度经历了几次大的变化。建国之初沿用建国前的高等学校单独招生的形式,各高等学校自行决定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和招生办法;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制度建立,除个别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外,一律参加全国统一招生,招生名额要报请审核批准,招生日期、考试科目全国统一规定;1958年,全国曾一度实行学校单独招生或联合招生,到第二年,又恢复了全国统一命题、一次考试、分批录取的招生制度,直到“文化大革命”爆发;1966年高等学校停止招生5年;1972年恢复招生后,实行的是“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办法,招收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工人、农民和解放军战士,不受已有学历限制,取消了文化考试和应届高中毕业生考试资格,这种制度到1977年才被改变。 一、1977年以来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改革 1977年至今二十多年来,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同样经历了一个不断改革、变化的过程,与以前不同的是,改革是渐进性、连续性的,是稳步推进的。这是与我国整个社会经济、政治的改革相一致的。 1、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恢复(1977—1985) 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改革是“文革”后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中较早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但是,“文革”后几年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受当时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制约,主要是恢复“文革”前的制度,尽管也有一定的改进。 1977年,在“文革”刚刚结束,各项事业百废待兴之际,专业人才不足是当时的最大问题。恢复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尽快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是当时教育领域的头等大事。当时刚恢复领导职务的邓小平对此事十分重视,并亲自过问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恢复工作,在政治形势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的1977年就大胆提出:“今年就要下决心恢复从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考学生,不要再搞群众推荐。从高中直接招生,我看可能是早出人才、早出成果的一个好办法”。1同年10月,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关于1977

国务院批转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

国务院批转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同时,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的战略部署,要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扎实基础。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是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问题,必须通过促进发展、深化改革来逐步加以解决。解决这些问题,也是城乡居民在收入普遍增加、生活不断改善过程中的新要求新期待。同时也应该看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克难攻坚、有序推进。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共同发展、共享成果。倡导勤劳致富、支持创业创新、保护合法经营,在不断创造社会财富、增强综合国力的同时,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坚持注重效率、维护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市场调节、政府调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要素配置和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坚持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突出增量改革,带动存量调整。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把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作为重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及时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国务院 2013年2月3日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完善收入分配结构和制度,增加城乡居民收

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有力推进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根据集团公司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指导意见,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集团公司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指导意见为指针,坚持以安全、效益为主导,建立以绩效考核为主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通过薪酬激励,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形成有序竞争的激励机制原则。 (二)坚持薪随岗变、配套改革、稳妥推进的原则。 (三)有利于人才资源优化配置,逐步与人力资源市场接轨的原则。 (四)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高贡献人员和苦、脏、累、险岗位倾斜的原则。 (五)员工工资与单位工资指标、安全、生产、效益、个人业绩挂钩的原则。 (六)员工工资增长“两低于”的原则,即员工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单位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通过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员工与劳动劳动积极性和生产率,使员工工资不断增长。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绩效结构工资体系 根据集团公司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指导意见,调整工资结构,建立“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工资(安全奖+生产奖+

煤质奖)+辅助工资”的岗位绩效工资体系。以经济手段保安全、促生产、提效益。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办法。制定科学、细化、量化的绩效考核办法,实现全员工资与单位工资指标、安全、生产、效益、个人业绩挂钩考核,通过考核挂钩,使员工收入能增能减,发挥薪酬激励作用。 (三)实施岗位绩效奖励工资,构建安全和效益的压力与责任传导机制,达到安全风险全员共担、经济效益全员共享的目的。 四、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工作安排 (一)薪酬分配体系要结合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通道进行设置 1.根据职务(技术等级)晋升序列,分别设置不同的工资水平,拉开不同职务(技术等级)员工的收入差距,激发员工的内在潜能,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科学合理地设定不同职务(技术等级)间的工资差距。管理类、专业技术各职级间的工资差额设为40—780元,操作类各技术等级间的工资差额设为30—400元。 (二)建立岗位绩效工资体系设置3个工资单元,即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安全奖+生产奖+煤质奖)、辅助工资。 1.基本工资为员工达到规定出勤的工资。 2.绩效奖金是指与单位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个人业绩挂钩的工资。 ①安全奖励性工资是指与单位安全效果、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个人安全行为和出勤挂钩考核的工资。 ②生产奖励性工资是指与单位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挂钩

高考制度改革的历史和展望

高考制度改革的历史和展望 高考制度改革的历史和展望 导读"高考"的确是个独具中国特色的词汇,从邓小平拍案恢复高考的1977年开始,大学之门成为很多青年命运的分水岭。我国的高考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简到繁,从精英化到大众化,逐渐成为世界最大规模的考试,走过了一条不平坦的道路。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和教育部高考改革总体方案逐步出台,新一轮高考改革已经拉开帷幕。[评论]一、中国高考:承担太多关注、期待和背负 高考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选拔性考试,就表面现象或一般作用而言,高考不过是普通高等学校选拔新生的一种手段。然而,高考与升学、就业紧密联系,对基础教育,特别是高中阶段的教育教学具有强大的"指挥棒"作用,同时,高考已经涉及到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整个中国教育的兴衰成败,意义非常重大,尤其是教育牵扯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孩子,它不仅仅是对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中国教育有很大的影响,而且对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孩子的发展也有非常深刻的影响,因此,高考不仅是一个技术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国家事业,同时也是一个重大的惠民工程、民生事业。 从外延看,高考改革涉及到从中学到大学,从大学到就业,

从国家民族到个人家庭利益,从内涵看,高考改革涉及指导思想、考试内容、科目设置、考试形式、考试次数、录取手段、选拔标准等方面。 因此,我国的高考的社会本质不是单纯的大学招生考试,也从来都不单纯是教育内部的事情,而首先是社会问题,它关系到社会公平、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前景,这也是建国以来的历次政治运动中,教育领域的高考都成为社会转型的"突破口"的重要原因。毫不讳言,我国的高考承载了太多关注、期待和背负。全国高考 二、公平还是效率:尚未停止的争论 既公平客观又不导致片面应试,这是一个人才选拔中的千古难题。高考中的公平是指基于考试成绩的公平,即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效率是指综合各方面因素,不拘一格地选拔优秀人才。与在许多领域"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所不同,在考试选才方面,通常的情况是,选拔性考试最初虽也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但在长期实行之后,往往会演变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在有关高考改革的争论中,"效率派"认为中国已到了一个不必刻意追求公平,而应注重效率的时候,高考制度应彻底改革。综合考察德、智、体、美各个方面来选拔大学新生,应该说最能选拔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也就最符合效率原则。然而,这种考核方式却容易损害公平原则。

《山东省2012和201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山东省2012和201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一、每年两次“高考” 自2012年起,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实行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面向不同学生类型的分类考试办法。实行春季和夏季两次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参加春节高考和夏季高考。 春季高考,维持目前的对口高职考试模式基本不变,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同时面向普通高中学生,主要为高职院校选拔合格生源。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份。 夏季高考,即目前的全国普通高校统一入学考试,重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同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考试时间仍为6月7、8、9日,由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主要为本科院校选拔合格生源。 对于参加两次高考且成绩均达到高职院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允许参加两类考试志愿填报。春季高考本科招生规模将逐步扩大。 二、体育测试进高考 2012年高考的最大变化是增加了体育测试内容,体育成绩满分20分。全省统一测试时间为4月下旬,我市由市教育局组织统一测试。 体育测试项目设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掷实心球。2012年高考3个项目由考生任选2项,以后每年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在12月底依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取第二年体育测试项目,提前向社会公布。 体育测试的项目分值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满分12分,立定跳远满分8分,掷实心球满分8分。 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伤、病等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可享受照顾,予以免试,成绩原则上按当年全省应届毕业生考生体育平均成绩计算。不申请照顾的残疾考生,可进行测试,对参加测试的残疾考生进行加分奖励。 社会考生不计平时成绩,根据测试成绩按比例折合计算。对于男50岁以上、女45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照顾,予以免试。 2014年高考把体育课和体育活动平时成绩纳入高考,占一定比例分值。 三、2014高考模式大变 2011年入学的高一学生不再划分文理科,相应的高考政策也将有较大调整。自2014年起,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科目设置和考试内容均有明显变化。 2014年,夏季高考将采用“3+X+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模式。“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X”指人文基础或科学基础。人文基础包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 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发〔2014〕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

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完善政府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三)总体目标。 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

全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全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另一方面,按着“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模式,高校更多地发挥积极主 动性通过自主招生考试选拔学生。清华大学(招生办)招办主任于涵说:自主招生与高考可 衔接、又各自不同的选拔模式能让学生与高校拥有寻找彼此的机会。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 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今年是我国“十二五”(2020-2020年)规划的收官之年,回顾过去的五年,收入分配 制度改革取得长足进展。“十三五”将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五年,在全面建成 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亟需总结经验,审视成效,梳理评估问题,为今后继续深化改革 提供对策思路。 改革举措:掷地有声 符合冀劳社〔2020〕3号和冀劳社办〔2020〕19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地区退休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 加1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当地艰苦 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月增加2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调整标准增加养老金。 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 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长学制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期工 资待遇可适当提高。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岗位工资按所聘职位确定,薪级工资按转正 定级的标准执行。 落实“十二五”收入分配改革规划,首先要搞清楚改什么、怎么改的问题。作为顶层 设计方案,于2020年2月出台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回答了这个问题,明确提出“完善收入分配结构和制度,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 收入分配秩序”的整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为深化我国“十二五”时期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明 确了任务、指明了路径。 落实“十二五”收入分配改革规划,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分步推进。针对欠薪问题久治不愈及其对和谐社会建设构成 的巨大威胁,于2020年2月果断推出《刑法修正案(八)》,设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严惩恶意欠薪行为,给恶意欠薪者以强大震慑。针对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贫富差距 拉大所带来的限高、调低呼声的高涨,个税法修改案于2020年6月顺利通过并实施,将 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起征点调整为3500元,将此前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7级, 降低低收入者或者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提高他们的实际可支配收入。针对企业特别国 有企业由于所有者缺位、企业经营者自定薪酬、企业内部薪酬差距拉大及其对社会公平正 义带来的巨大冲击,力推《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于202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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