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用工制度

劳动人事、用工制度
劳动人事、用工制度

劳动人事、用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公司人事、用工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应公司发展的用人、用工机制,根据国家劳动人事、用工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劳动人事、用工管理,坚持员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统一审批、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监督、考核、培训、提高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人员的劳动人事、用工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长期用工的管理

第四条长期用工是指公司与个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的用工。长期用工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统一招聘。

第五条长期用工全部实行聘用合同制,依据《劳动合同法》,通过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公司与被聘者责、权、利,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

第六条建立考核制度,实行聘任制,竞争上岗,逐步建立起内部劳动力市场,形成能上能下,合理流动,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对合同期内员工,经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随时调整工作岗位,岗变薪变,不保留其原待遇。

第七条各用人单位要按需设岗,择优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要按规定解除或终止合同。不得空挂或放长假,一经发现,严格按责任追究制度给予追究处理。

第八条员工劳动合同到期,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申请或终止劳动合同申请,由基层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报综合管理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工作或出现严重失职过错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基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申请,报综合管理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十条员工个人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基层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报综合管理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影响的,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以上劳动合同的解除均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临时用工管理

第十三条临时用工指用人单位根据需要临时聘用的人员和退休(退养)反聘及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需要提出临时用工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报综合管理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十五条应聘人员由综合管理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面试并确认应试人的合法身份及相关资质,要先审查确定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

劳动人事、用工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77 劳动人事、用工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劳动人事、用工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公司人事、用工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应公司发展的用人、用工机制,根据国家劳动人事、用工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劳动人事、用工管理,坚持员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统一审批、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监督、考核、培训、提高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人员的劳动人事、用工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长期用工的管理 第四条长期用工是指公司与个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的用工。长期用工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统一招聘。 第五条长期用工全部实行聘用合同制,依据《劳动合同法》,通过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公司与被聘者责、权、利,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

专业分包的选择与管理方案

专业分包的选择与管 理方案

分包队伍选择与管理方案 扬子江作为阿克苏诺贝尔常州项目的总承包单位、本单位的劳务分包管理水平和分包队伍的素质成为影响本单位项目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的重要因素。劳务队伍的强弱影响到本单位的合同履约及经济效益。项目劳务分包作业为主要生产劳动力的施工组织结构。目前除项目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外,一线施工人员都是农民工,劳务分包队伍专业化程度、素质参差不齐;项目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源来管理劳务队。要使整个工程安全顺利、保质保量完成,给业主满意工程,劳务分包施工队起着重要的作用,而项目部的管理则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一、结合工程外资企业管理的特点选择素质高、有此类或类似专业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能力和经验的专业劳务队,并且选择的原则是尽量优先选择长期合作的劳务伙伴,但是考虑当地的一些特殊情况和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也可考虑选择当地的有资质和有实力的队伍,并且可有找当地有威信的单位和个人甚至政府作为担保当. 可以说选择了一个优秀的专业劳务队,该项工程就成功了一半。首先,公司在项目分包队伍选择时,优先选择公司长期合作的、信誉好、积极主动配合项目部工作的专业劳务施工队;其次,若部分专业分包队伍与公司无长期合作关系,项目在选择时将在其它项目部中合作过的专业劳务施工队中选择,这样对其施工的项目

质量、价格等方面参考价值较高;再次项目在对技术水平和质量要求不高的象土方的开挖等专项分包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也可有当地实力较强的机械租赁公司做优先选择,再次,项目在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招标时,均选择不少于3个专业劳务施工队进行择优选择。这样在其报价、质量、施工能力和经验、自身管理能力等方面的选择性更广泛,对项目部日后的管理也更有利,较少了素质较差的劳务队低价中标进场给项目带来的不良影响。 二、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和劳务分包施工队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在相互合作中做到有据可依 项目在选择好队伍后,便与之签订书面合同,对双方形成法律上的相互约束。合同签订要以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内容要公平合理公正。合同内容应详尽,对于特殊内容条款双方要平等协商,以免日后发生理解上的偏差而造成不必要的纷争。 在与施工队签订合同的经验中,项目重点把握以下五个主要方面:一是劳务承包的施工内容,包括项目内容、材料交接使用、机械使用保养、遗留问题处理、各专业队交接界面处理、现场施工场地使用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工程施工内容单列明细表。二是工程变更的增减,对于变更增减幅度及与之对应的价款增减应有明确的规定,项目对此极为重视,防止在工程结算时留下被钻空子的机会;三是分部分项工程的承包价格、计价方式、付款方式都应有明确规定,这是施工队最为关心的,也属于合同的核心条款;四

劳务用工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劳务用工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劳务用工制度(标准版) 为了科学合理地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录用过程中的流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在人员招聘中实行公开、公平性原则和人岗匹配原则。在人员考核、录用中对所有应聘者以岗位职责要求为考评依据录用,在人员招聘中需遵循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吻合的原则。 2、应聘人员年龄在18岁至55岁,严重违章上黑名单或生理缺陷的不予录用,不适宜井下工作的人员不得录用从事井下工作。 3、所有招聘人员必须由矿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者不得参加培训并录用。 4、体检合格必须按照矿要求准确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 5、录用人员必须经矿方组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与矿签订劳动合同。 6、分到部门后,新工人需在老工人带领下跟班学习三个月后,

经矿方考核认可后,方能独立从事井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7、受聘员工在签定劳动合同后,由矿统一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8、受聘员工必须遵守矿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有严重违章、违纪造成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辞职,员工在合同期内自动离职的不享受矿的相关补偿金等待遇。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中铁二十局集团中南通道铁路第五十六队 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企业借助社会力量以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的需要。为规范工程分承包商的使用与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分承包商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向本企业承包部分工程任务的外部施工队伍。其承包方式可分为专业承包和劳务承包。 第三条使用工程分承包商与劳务用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企业相关规定,并签订有效合同。 第四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分包与劳务用工的管理的要求,根据我队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节招标与选前评价 第五条将分承包商纳入队部外部劳务队伍中进行管理。选用外部劳务队伍必须坚持“补充内需、严格资审、合同管理”的原则,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用。 第六条使用外部劳务队伍必须坚持先签合同后上场的原则。合同条款必须使用公司制定的规范合同文本。 第七条使用的外部劳务队伍必须纳入队部管理序列统一管理,不得以包代管;上级公布《禁用外部劳务队伍名单》中的外部队伍一律不得使用;不得使用各级领导亲属外部劳务队伍和黑劳务;技术含量高、工艺复杂或重点难点项目不得使用外部劳务队伍;项目上主要物资和爆炸物

品采购、保管等重要岗位,不得使用外部劳务人员。 第八条本着“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队部对外部劳务队伍的使用和管理负直接责任,队长应负主要责任。 第九条由队长、队班子成员和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招(议)标小组,负责外部劳务队伍的招标工作,计划室为外部劳务队伍管理的牵头部门。第十条选用的外部劳务队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国家政府部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 具有相应管理和施工能力,具有质量、安全、资金保证能力以及环境 保护能力。 3 信誉状况良好且未与我单位发生经济或其它纠纷。 第十一条招标工作的主要程序: 1 根据施工任务划分和劳动力使用方案,起草招标文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并经招(议)标小组集体研究通过,队长批准。 2 对外发布招标邀请信息。 3 投标者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文件的主要内容有: (1)法人代表证明书。 (2)授权书。 (3)法人营业执照。 (4)资质等级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资金情况证明。 (7)近五年完成同类工程的概况、业绩表。附施工合同、工程照片等。

石油行业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修订稿

石油行业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 为贯彻落实《XXX集团公司关于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油人劳字[1999]第164号)精神,现对有关具体问题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中油人劳字[1999]第164号文件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简称用人单位)的全部国有职工。 二、中高级技术、管理、操作、服务人员的界定 中高级技术、管理、操作、服务人员,是指科级及其以上的管理人员、中级职称及其以上的技术人员、高级工及其以上的操作、服务人员。 三、新增职工录用原则 新增职工是指《XXX集团公司关于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意见》下发之日(1999年4月9日)起,用人单位新增加的职工,包括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和系统外调入人员。 ㈠、㈠、新增职工必须严格控制在集团公司年度劳动力计划以内。在计划指标内,用人单位可以自主确定用工对象。 ㈡、㈡、新增职工必须通过企业内部人才劳动力市场,实行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实现职工合理配置。 ㈢、㈢、新增职工必须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应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鉴证。 四、四、新增职工接收和录用

㈠、转业和退伍军人 1、1、转业干部一般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随意解聘、辞 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因工作需要,录用到中高级技术、管理、操作、服务岗位的,签订5年以内期限劳动合同。 2、2、退伍军人在人才劳动力市场通过双向选择、择优录用上岗的,一般签订3年以内 期限劳动合同。 3、3、对缺乏专业技能需要培训的,先进行一定时期的技能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 职业资格证书后,再通过竞争上岗。学习期间,除发放生活费外,成绩优秀者,可适当发放奖学金。 ㈡、毕业学生 各类毕业生应通过企业内部人才劳动力市场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录用到一般性技术、管理、操作及服务性岗位,签订3年以内期限劳动合同。录用到中高级技术、管理、操作及服务性岗位,签订5年以内期限劳动合同。特需高层次专门技术及管理人才,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㈢、其他人员 根据生产需要,用人单位录用其他人员,一般签订3年期限以内的劳动合同。 五、新增职工工资待遇 1、1、新增职工在一般性技术、管理和操作、服务岗位的,其工资待遇根据本人技能熟 练程度、劳动力供求关系和市场工资率自行确定,原则上应实行结构相对单一、不分工资单元的月薪制。其中,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人员的工资待遇,可参照集团公司规定的指导标准,结合所在地情况予以确定。 2、2、新增职工在副科级、工程师和高级工及其以上岗位的,以及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 待遇,按集团公司基本工资制度规定执行。

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用人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三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适用,保持动态平衡。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正、公平、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位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五条公司涉及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员工招聘管理 第六条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通过各种途径面向社会招聘。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任用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采用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若需笔试,试卷由用人力资源部提供。 第八条各岗位人员的派任,均依总公司统一调控为准则。 第九条员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门需规范填写《员工需求申请表》,并按要求通报相关领导审批,批准后交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选择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发布招聘信息。

3、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人员的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它有关业务资历材料。 4、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用人部门或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并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中填写意见。 5、面试后两天内,由人力资源部向合格的人才发出通知,并办理报到手续。 6、经核定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妥下列手续: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填写《员工档案登记表》; ③交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如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办理经济担保。 第十条担保

(完整版)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违法分包 建筑工程分包是承包人将建筑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交于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建设领域存在分包现象,首要原因是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是承包人运用专业技术将建筑材料和劳务物化于建筑工程的过程,客观上需要将专业工程和劳务作业交于具备专业施工能力的第三人完成;其次建筑市场长期存在供大于求的状况,加之实行竞争性招标投标制度,许多资质低、信誉差的施工企业难以承揽工程,只能以分包工程谋求生存。工程分包按照施工内容可以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按照是否合法可分为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不同分包方式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本文作者对分包的合同效力、法律后果等问题逐一探析。 一、专业分包 专业分包是总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征得总发包人同意后,将专业工程交由具备法定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完成的活动。专业分包合同的有效条件有:1、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或征得总发包人许可;2、分包工程属于非主体结构工程;3、分承包企业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根据《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专业承包企业分为以下60个资质类别:1、地基与基础工程;2、土石方工程;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4、建筑幕墙工程;5、预拌商品混凝土; 6、混凝土预制构件; 7、园林古建筑工程; 8、钢结构工程; 9、高耸构筑物工程;10、电梯安装工程;11、消防设施工程;12、建筑防水工程;13、防腐保温工程;14、附着升降脚手架;15、金属门窗工程;16、预应力工程;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19、爆破与拆除工程;20、建筑智能化工程;21、环保工程;22、电信工程;23、电子工程; 24、桥梁工程;25、隧道工程;26、公路路面工程;27、公路路基工程;28、公路交通工程; 29、铁路电务工程;3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31、铁路电气化工程;32、机场场道工程;33、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3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35、港口与海岸工程;36、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37、航道工程;38、通航建筑工程;39、通航设备安装工程;40、水上交通管制工程;41、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42、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43、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44、河湖整治工程;45、堤防工程;46、水工大坝工程;47、水工隧洞工程;48、火电设备安装工程;49、送变电工程;50、核工程;51、炉窑工程;52、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53、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54、管道工程;55、无损检测工程;56、海洋石油工程;5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58、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59、体育场地设施工程;60、特种专业工程。60类专业承包企业按照其注册资本、收入状况、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分为不同等级,专业承包企业在资质类别和等级范围内承揽工程。 与转包相比,二者的转让程度不同:转包是承包人将工程全部转让于第三人的行为,属于债的概括转让,为建筑法规所禁止;分包是承包人将部分工程转让于第三人,属于并存的债务转让,有合法与违法之分。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分包,则转化为转包。当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为转包。 专业分包合同效力涉及总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发包人)、分包承包人三方当事人。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当注意:首先总承包人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就全部建设工程对建设单位负责,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其次总承包人对专业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再次分承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

劳动用工制度

劳动用工制度及流程 一、人员的聘用、培训制度 (一)人员的聘用 1、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根据公司组织结构进行岗位分析,实现定岗定编,报总经理室研究决定后实行。 2、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实行一年聘用制,公司各部门正职由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业绩考核任命,中层副职由正职提名,经考核考评通过后聘用。 3、各部门员工根据部门核定人员名额,采用自荐、推荐、竞争上岗、招聘等方式经考核后聘用。 4、因业务需要增加人员的由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与考核。 5、考核分为面试和技能测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不低于3人的测试小组进行考核,人力资源部主要考察个人品行及简历,相关岗位负责人主要考核个人工作能力及技能。 6、被聘用员工报到时必须提供、学历及职称证明复印件(要核对原件)、近期1寸彩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要核对原件)、个人简历、外地人员的暂住证(查看)等,填写公司统一格式的《员工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7、被招聘员工试用前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其体检,体检合格后参加试用。 8、被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开出工作联系函,安排到指定部门及岗位报到。并函报其他部门。 9、新员工试用期期间由人力资源部与所在部门共同考核,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如有品行欠佳或无故旷工者,给予随时解聘,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也可主动提出离职。 10、经考核合格者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缴纳社会保险。 11、被正式聘用后的员工,若发现隐瞒或虚报个人简历或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资料,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辞退。 (二)员工培训 1、新员工上岗前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公司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相关业务流程进行学习,上岗后由部门委派专人对其业务指导、强化流程管理。

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与建议

这篇建筑工程论文投稿发表了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与建议,论文首先概述了建筑劳务用工制度,这对建筑企业的用工制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极大丰富了建筑劳务用工,同时法律的不断完善,让建筑劳务用工制度中的问题逐渐被解决。 建筑机械 关键词:建筑工程论文投稿,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法律 一、引言 工作问题一直都是我国国家和社会所关注的重点问题,而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对于国家的经济增长至关重要。而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劳务用工制度是关键。在《劳动法》的规范和保护下,劳务用工制度的改革在不断推进,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本文针对建筑劳工用工制度改革以及法律问题进行了阐述,并给出了一定的建议。 二、建筑劳务用工制度的概述 建筑劳务用工制度一直是我国建筑施工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在建筑项目中,劳工工人是主体,与建筑项目工程的质量有重要的联系。目前,在我国,主要应用的劳务用工制度有传统的雇佣劳工制度和劳务派遣工的制度,传统的劳工制度是长期以来我国一直使用的劳工制度,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建筑项目中进行工作,同时,工人的工资和薪酬也是由建筑施工企业发放的。这种传统的用工方式比较简单,只是涉及到用工单位和劳动工人,但是,也存在有很多的弊端。

所以说,劳务派遣工的方式应运而生,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那么,劳务派遣的形式究竟是什么呢?首先,我们先要了解劳务派遣的三个主体,分别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的单位以及被派遣的劳动者。当用工单位需要相应的劳动工人时,会像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申请,并签署相关的协议,之后,劳务派遣单位再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派遣相对应的劳动者到建筑施工企业去承担相应的工作。 这三方之间的关系看似简单,但也包含了许多细节,像真正具有劳动合作关系的是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工,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的单位只是基于用人需求的合作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为用工单位解决了很大的问题,同时,用工派遣单位也得到了相应的报酬,而在劳务派遣模式当中,与传统劳动模式不同的最为核心的一点就是用工单位和工人之间并没有劳动合同的关系,二者之间只是单纯的工作和合作的关系,这样,就充分的将雇佣和使用分开来,劳工的工资实际上是由劳工派遣单位来发的,就避免了很多的问题,同时,更多情况下,每一个工程所雇佣的劳工通常是不同的,更多只是一次或是两次的工作合作关系,使用人的风险降到了最低。此外,这种劳务派遣的方式,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劳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 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以及劳动工人三方应当形成一个有效的运行和管理模式,不断的提高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这样,就可以使整个企业形成一个良性的运作模式。所以说,劳务派遣的模式是建筑施工企业当中一种重要的用工形式,极大的颠覆了我国的劳务用工形式。传统的劳工雇佣形式和劳工派遣的形式共同构成了我国目前的劳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修改)(2)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加强客户管理、建立长期友好的分包合作关系,降低分包合作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公司所属施工项目。 3、职责 3.1项目部是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管理主体,负责分包工程全过程的管理。 3.2市场部是建设公司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职能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本公司施工项目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程部、项目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合同管理部、安管部、预结算中心、财务部等部门依据项目管理的职能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协同管理。 4、分包的范畴划分 4.1专业分包的范畴及专业划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与本公司项目施工相关性密切的专业分包工程的范畴及专业一般可划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件、园林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高耸构筑物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附着升降脚手架、金属门窗工程、预应力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电信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

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堤防工程、炉窑工程、管道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特种专业工程等。 4.2劳务分包的范畴及作业划分:依据《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劳务分包的范畴及作业一般可划分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架线作业。 5、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内容 5.1、合格分包方确认 由市场部组织,公司每年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相关企业单位进行一次合格分包方综合性考察评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资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安全生产许可、法人身份证明、人员、装备及管理水平、近三年业绩、信誉、企业综合实力、有无诉讼事件等,在考察评审的基础上,筛选确认合格分包方并由市场部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附:合格分包方资格评审表) 5.2、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计划管理及工程分包合同的审核 5.2.1、各项目部在编制实施规划(或施工措施)时确定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内容和时间,并优先在公司合格分包方名录范围内拟定分包方,并在开工前编制分包计划,报公司市场部审核。分包计划经市场部审核同意后由项目部按合同管理的规定进行分包合同洽谈,形成合同初稿,并填写《分包合同评审会签审批表》后报市场部。(附:分包合同评审会签审批表) 5.2.2、对项目部上报的合同初稿和《分包合同评审会签审批表》,市场部组织相关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进行评审并填写审核意见。 5.3、分包工程招标的原则性规定 市场部根据工程的规模及施工难易程度,对分包工程进行具体分析,对

劳务用工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用工行为,合理有序地使用外部劳务,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劳动法》、《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用工指我公司在从事工程活动中所使用的临时劳务人员及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劳务用工归口管理里部门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 2、负责公司劳务承包管理的业务指导、检查; 3、负责建立公司内部劳务管理制度,建立公司劳务用工信息库。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劳务用工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是劳务管理责任人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 2、负责所用劳务方的推荐及临时用工的选择,负责与劳务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3、负责入场人员相关证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资料的收集、查验、建档、留存等工作;建立劳务方信用档案,并定期检查。 4、组织入场人员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记录。特殊岗位必须要求持证上岗,报工程部备案; 5、负责对劳务方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情况跟踪管理,负责对作业质量、安全、技术、工期等监控; 6、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审核和劳务费用的结算,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卡的办理和工资的发放; 第三章劳务工的选用原则 第六条劳务企业的选用,要遵循“合格准入、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七条通过劳务方公开招聘评价确定及日常考核评价等措施,建立劳务企业引进和退出机制,确保劳务人员的素质满足施工需要。 第八条劳务用工队伍选择,应以资质资格、质量安全、诚信等条件进行全面考察,凡取得公司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资格和施工能力满足要求,具备劳务作业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均可选用。特殊情况下,应优先选用具有一定专业施工经验、能承担一定民事能力的劳务队伍。 第九条经公司核准同意的劳务方,必须依法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及安全责任书。合同签订的主体为公司和提供劳务的劳务方。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安全管理责任等。凡单项劳务合同价款在200万元以上或特殊项目,由公司公开招标,组织谈判并签订合同。其他劳务委托合同由项目负责实施。 第十条外部劳务工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至55周岁及以下,能胜任施工岗位需要,且身体健康。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童工。 第四章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劳务用工选择确定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主要成员为组员的评价小组,对劳务方的资质、业绩、生产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价,并根据当地的劳务单价、工序劳务承包单价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对劳务企业进行初选,推荐工程管理部选择。工程管理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评价,建立公司合格供方(劳务)名册。对临时零星用工,可由项目部组织评价选用、建档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十二条项目部对所用合格劳务方资料进行查验,并对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后,建立人员信息台帐、合格劳务人员劳动合同台帐,特殊工种登记台帐等,进行整理归档,并报公司备案。杜绝体力、健康、技能不能满足岗位需要的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活动。 第十三条所有劳务人员都必须进行专业技能和岗前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教育培训档案中,专业技能培训由劳务工所在的劳务方负责,岗前培训由项目部负责。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务工,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作业的劳务工,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第十四条社会保险费缴纳监督检查 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督检查劳务方为劳务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并及时索要相关凭证备存。

铁道部印发《关于深化铁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铁路

铁道部印发《关于深化铁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铁路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铁劳卫[2000]29号 【发布部门】铁道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0.03.15 【实施日期】2000.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铁道部印发《关于深化铁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和《铁路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0年3月15日铁劳卫〔2000〕29号) 部属各企业单位: 现将《关于深化铁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铁路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并将实施办法报部备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各单位要落实劳动定员标准,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加快职业技能开发,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积极推进职工竞争上岗,不断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现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实施就业准入制度

根据国家关于实施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自2000年起,对国家已公布的就业准入职业和铁路特有工种(见附件),均作为铁路实施就业准入工种的范围。凡在就业准入工种范围内的新录用人员,必须符合录用基本条件,并持有相关毕业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新录用人员,需对口安排试用,试用期满达到岗位标准后方可正式上岗。达不到岗位标准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未取消统配政策前的专业学校毕业生可进入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参加培训。按政策规定接收的复员退伍军人,拟进入准入工种范围的,原则上都要进行学历培训或专业技术培训,取得毕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后,根据职业资格等级和岗位标准安排相应岗位工作。 二、推行职工竞争上岗、上等制度 各单位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竞争上岗方式,总结经验、完善办法,逐步建立起职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用工机制。要按照岗位标准,加强考试、考核工作,将理论考试与实作考试结合起来,将日常经常性考核与定期全面性考核结合起来,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内部下岗人员;对其他人员,可依据考试、考核成绩确定等次,并适当拉开分配收入差距。内部下岗人员比例和各等次人数比例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内部下岗人员由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机构进行分流,或组织上岗培训。培训期满,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可参加原岗位竞争;鉴定不合格或竞争未上岗的,可参加转岗培训及原工种以外岗位竞争。变换工作岗位或工作单位的,要按规定变更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三、加快职业技能开发 各单位要结合新《技规》的实施,新技术、新设备的广泛运用,以及强基达标的要求,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职工技能培训。运用激励措施,调动职工学习技术业务的积极性。要实行鉴定与培训分离办法。从2000年起,对现岗位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开展鉴定。对已经取得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规范逐步实行对等复

公司人事用工制度改革的办法

xxx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用工制度改革的试行办法 一、改革的方向与目标 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打破传统的劳动人事管理方式,推动用工制度由目前单一、封闭的公司内部管理,向开放的、市场化的管理方式转化。进一步推进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的动态人事、用工机制。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1、推行用工与管理相分离的劳动人事代理用工制。即今后要求进入公司的人员其人事关系与档案等由公司委托省(市)劳动与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代管。公司劳动实业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劳动报酬参照劳动力市场价位和公司效益情况执行。 三、适用范围与条件 1、本人要求并经公司批准新转入公司的人员。 2、非公司主体专业和短缺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 以上两类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体检与政审合格;本人档案中有劳动部门录用手续或人事部门派遣计划;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现从事操作岗位十一岗以下,本企业工龄不足十年的在册职工,

合同期满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本人要求续订劳动合同且公司需要的人员。 四、劳动人事管理与待遇 (1)实行劳动人事代理用工制的人员(以下简称代理制职工)人事关系与个人档案等由公司委托省(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管理。 (2)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其合同期限熟练岗位(十一岗以下)为短期合同(一年期),重要岗位(十岗以上)为中期合同(三年期)。 (3)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力市场价位与企业效益情况确定。具体项目与标准为: ----基薪。按不低于省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低价位确定,并随市场价位的调整上下浮动。 ----奖金。试用期不发奖金。试用期满按同岗位在册职工奖励标准考核发放(不含一次性奖励)。 ----效益工资。按公司考核办法执行,其计算基数为基薪乘以增发比例。 (4)代理制职工与在册职工享受同等社会保险待遇。保险费用由劳动实业公司负责代扣代缴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5)其他待遇。代理制职工与在册职工享受同等的劳动保护、职

施工现场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工程顺利竣工,本项目部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以下简称分包)相关要求符合相关行业及公司规定要求,对本工程分包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管理工作。 三、项目部工作职责 1、项目经理 1.1负责合格分包名录的审批。 1.2负责分包合同的审批。 1.3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2、项目工程部 2.1负责审查分包资信情况,评价分包方质量保证能力、施工管理能力、技术能力、环境影响控制能力,填写合格分包能力评价表;提出合格分包名录,报主管经理审批。 2.2负责合格分包名录的发布、变更并建立档案。 2.3负责审核分包合同,监督、检查分包合同履行情况。 2.4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的签订及落实情况。 2.5评价分包方安全保障能力。 2.6负责与工程、劳务分包方签定分包合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2.7负责对工程、劳务分包方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审核批准工程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 2.8负责评价并确认分包方从业人员的资格与能力; 2.9 负责验证工程分包方的主要材料、自带设备和设施的质量及完好情况; 2.10 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方的质量、环境及安全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 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复查。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方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填写分包反馈意见报工程部; 2.11 负责按相关标准对工程分包项目进行验收。 2.12专人跟踪分包单位对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确保工人工资不发生克扣、推迟发放等情况, 杜绝出现集体讨薪事件。

四、项目部要求及分包工作内容 1、总包对分包方的控制和管理: 1.1由公司及项目部对分包方的施工或服务条件进行确认和验证,包括人员、设备能力等。 1.2由公司及项目部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对分包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审查其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定期识别分包方的作业风险,督促落实安全措施;督促分包方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进场作业;对其施工及服务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其施工质量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2、分包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后,公司和项目经理部作为工程分包的直接管理部门,必须熟悉和了解《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内容,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交底,加强对专业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公司工程管理部及各项目经理部应对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建立台账,并随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一起妥善保存,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相关管理程序规定的保存年限归档保存。 3、接受培训工作 3.1培训内容:规章制度、工程概况、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安全质量要求、工期、工程项目管理目标、治安规定、文明施工、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3.2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学习、授课、看录像、办黑板报等各种形式进行,累计学习达到规定时间。 3.3培训记录:入场教育必须有文字记录,必须有学习内容和时间、地点、授课人的详细记录,以及受教育人的亲笔签名,必须经考试合格,有成绩单。以上资料归档保存。 4、施工过程控制与管理 4.1、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总体部署,与专业分包明确工程项目管理目标、施工任务、安全、质量和进度等要求。内容应包括: (1)人员进场要求; (2)材料设备进场要求; (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4)施工管理要求;

劳务用工制度(完整篇)

编号:SY-AQ-0825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劳务用工制度(完整篇) Labor employment system

劳务用工制度(完整篇)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科学合理地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录用过程中的流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在人员招聘中实行公开、公平性原则和人岗匹配原则。在人员考核、录用中对所有应聘者以岗位职责要求为考评依据录用,在人员招聘中需遵循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吻合的原则。 2、应聘人员年龄在18岁至55岁,严重违章上黑名单或生理缺陷的不予录用,不适宜井下工作的人员不得录用从事井下工作。 3、所有招聘人员必须由矿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者不得参加培训并录用。 4、体检合格必须按照矿要求准确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 5、录用人员必须经矿方组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与矿签订劳动合同。 6、分到部门后,新工人需在老工人带领下跟班学习三个月后,经矿方考核认可后,方能独立从事井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过

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7、受聘员工在签定劳动合同后,由矿统一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8、受聘员工必须遵守矿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有严重违章、违纪造成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辞职,员工在合同期内自动离职的不享受矿的相关补偿金等待遇。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劳动人事、用工制度

劳动人事、用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公司人事、用工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应公司发展的用人、用工机制,根据国家劳动人事、用工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劳动人事、用工管理,坚持员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统一审批、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监督、考核、培训、提高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人员的劳动人事、用工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长期用工的管理 第四条长期用工是指公司与个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的用工。长期用工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统一招聘。 第五条长期用工全部实行聘用合同制,依据《劳动合同法》,通过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公司与被聘者责、权、利,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 第六条建立考核制度,实行聘任制,竞争上岗,逐步建立起内部劳动力市场,形成能上能下,合理流动,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对合同期内员工,经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随时调整工作岗位,岗变薪变,不保留其原待遇。 第七条各用人单位要按需设岗,择优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要按规定解除或终止合同。不得空挂或放长假,一经发现,严格按责任追究制度给予追究处理。 第八条员工劳动合同到期,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申请或终止劳动合同申请,由基层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报综合管理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工作或出现严重失职过错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基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申请,报综合管理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十条员工个人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基层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报综合管理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影响的,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以上劳动合同的解除均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临时用工管理 第十三条临时用工指用人单位根据需要临时聘用的人员和退休(退养)反聘及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需要提出临时用工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报综合管理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十五条应聘人员由综合管理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面试并确认应试人的合法身份及相关资质,要先审查确定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

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如何界定

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如何界定 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如何界定提要: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作业资质的企业完成的行为。“包工包料 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如何界定 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转包及违法分包界定的法律依据 从我国立法层次或司法来看,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司法解释都对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转包及违法分包的界定都有所涉及。主要有《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及《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等。 相关概念的定义及其认定 1、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作业资质的企业完成的行为。“包工包料”与否是认定劳务分包的关键。当然劳务分包中也不是说不能包料,在实际的劳务分包中,应当允许有“包工包辅料”存在。而将某项工程打包进行“劳务分包”,可以认定为借劳务分包之名,行违法分包之实。另外,当确需劳务分包人自己包料和机械设备时,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人另行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更为妥当,否则就会出现名为劳务分包合同,实为违法分包合同或者工程转包合同的情形,而后者实为违法的,是无效合同。 在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中规定了以下13种企业资质:木工作业资质、砌筑作业资质、抹灰作业资质、石制作业资质、油漆作业资质、钢筋作业资质、混凝土作业资质、脚手架作业资质、模板作业资质、焊接作业资质、水暖电安装作业资质、钣金作业资质、架线作业资质。 2、专业工程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的行为。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可以认定为专业工程违法分包: ①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单位的; 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③专业工程分包人再次实施分包的; ④分包工程承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⑤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此外,对分包的工程还有量的限制,例如交通部颁布《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的工程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各项专业工程分包的总量超过承包人合同工程总量的30%的,或者专业工程分包管理费超过30%的,这是底线,逾越底线均认定为违法分包。该办法还强调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凡再次分包也被认定为违法分包。 3、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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