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复议申请书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复议申请书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复议申请书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县XX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XX,男,职务乡长

申请人:XX县XX乡XX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XX,男,该村民委员会主任

申请人:XX县XX乡XX村三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XX县XX乡XX村X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XX 县XX 乡XX 村XX 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XX县XX乡XX村X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XX县XX乡XX村八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XX县XX乡XX村九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XX县XX乡XX村X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被申请人: XX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XX,男,职务县长。

第三人:XX县XX乡XX村一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第三人:XX 县XX 乡XX 村二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第三人:XX县XX乡XX村四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第三人:XX县XX乡XX村十一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第三人:XX县XX乡XX村十二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请求事项:

依法撤销XX县人民政府于XX年8月2日作出的XX府处[XX]xx号《XX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书》;

依法确认争议的“ XX林场” 土地权属归属XX县XX乡XX村民委员会全体村民集体所有。

事实与理由:

XX县XX乡XX村第1、2、4、11、12村民小组与XX县XX乡人民政府、xx乡xx村民委员会、xx村第3、5、6、7、

& 9、10村民小组争议的“ xx林场”土地权属,xx县人民政府于XX年8月2日作出黎府处[XX]6号《xx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决定

书》将争议的“ XX林场”土地权属划归第三人所有,并于XX年8月29日

送达申请人。

申请人认为,《决定书》认定事实部分错误,其处理决定采信证据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应依法予以撤销。

一、《决定书》采信争议山林土地权属依据错误,违反法律规定

被申请人“查明事实”,属自行编造。

被申请人在其《决定书》第5页倒数第5行至第6页第5行“查明事实”:申请人提交的1983年10月3日制定的《乡规民约》,是在林业“三定”期间xx公社管委会经召开大队干部、生产队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因此,该《乡规民约》应作为处理本宗土地权属争议的有效证据。

被申请人的上述“查明事实”纯属子虚乌有,自行编造。1983年时期的xx公社作为最基层的人民政府,其所召开的任何会议,毫无疑问会有《会议记录》,如果就其管辖内的涉及农村集体权利义务的事项制定《乡规民约》,必先在该次会议上首先形成《会议纪要》,这是常识,也是政府机构的工作程序。同样作为一级政府的被申请人,基层政府的工作程序不可能不知道,对1983年时期xx公社召开会议并讨论通过制定的《乡规民约》,用“证人证言”及自行“调查笔录”形式来加以证实,而不是拿出当时的《会议纪录》或《会议纪要》来进行证明,实在是荒唐之举,其编造事

实显

而易见。

被申请人之所以会自行编造这个《乡规民约》出台的过程,无非是想

说明《乡规民约》程序合法,可被申请人用以佐证《乡规民约》程序合法的“证据”,根本就不具有证明效力。政府机构的某一次重要会议并讨论通过关系“民生民权”事项的决议,用“证人证言”和“调查笔录”形式来证明,这是被申请人在行政管理工作上的“独创”,这种“独创”性不具有任何法律依据。

《乡规民约》有违反法律规定内容,该部分内容属无效约定。

被申请人确认处理本宗土地权属争议的有效证据——

《乡规民约》,如前所述既无证据证实其制定程序合法,同时该《乡规民约》就争议土地权属进行确权的内容是无效的,该内容违反了法律之规定:⑴《土地管理法》第11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⑵《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林业行政部门对国家和集体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林地进行登记,颁发林权证,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

上述《土地管理法》和《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相关条文之规定,非常明确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所有权的确认权为县级人民政府,乡级人民政府无权确认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属。《乡规民约》性质上属于乡村农民集体自行管理内部事务的约定,岂能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确权划分。被申请人不是不懂法,但偏偏要将《乡规民约》违法内容部分认定为处理争议土地权属的有效证据,这说明有两种可能:一是被申请人徇私枉法;一是被申请人不依法行政是其常规。

被申请人采信《乡规民约》作为处理本宗土地权属争议的有效证据,

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1条、第13条和《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可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林地权属管理实行登记发证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林业行政部门对国家和集体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林地进行登记,颁发林权证,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上述法条之规定说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所有权证、山林权证书等,是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确认权属的合法依据。被申请人无视法律规定,将具有违法内容的《乡规民约》认定为处理本宗土地权属争议的有效证据,显然违反法律规定。

二、《决定书》适用法律错误被申请人《决定书》依据《贵州省林地

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项和第十九条第项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对本案“土地权属争议”的实体处理,适用法律错

《条例》第十八条第项,是属于山林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方面的法律规定,《决定书》适用该法条并无不当。

《决定书》适用《条例》第十九条第项的规定是适用法律错误。

《条例》第十九条的适用前提条件是“尚未取得林权证或者对林权证有争议的”,而申请人与第三人就本宗土地权属争议,并非是没有任何一方取得林权证,申请人之一的XX

乡人民政府已经取得林权证,即1983年10月28日黎林权

字第1号《xx县山林权所有证》。只要申请人的《山林权证》没有被依法撤销,依据《条例》第十九条第项之规定,该山林权证书就是首先应当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处理林地权属争议的证明材料。

本案申请人与第三人对申请人持有的由被申请人颁发的《山林权证》并不存在争议,是被申请人没有经过合法程序而单方面在个案中认定《山林权证》为无效证据,进而认定不能作为处理本宗土地权属争议的证据。被申请人将《山林权证》排除为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其行为结果一一《决定书》则必然是违反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其将自己颁发的《山林权证》,认定为系“擅自填发本府事先盖好章的所有权证” 实在荒唐,这种不按法律程序、毫无根据地否定自己颁发的《山林权证》行为,当然是一种违法具体行政行为,而违法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则必然错误。

被申请人认定《山林权证》,不能作为处理本宗土地权属争议的证据,导致《决定书》适用法律的错误。

《决定书》第6页认定《山林权证》只能证明“xx林场” 的林木所有权归xx公社集体所有,不能证明“ xx林场”的土地权属归xx村集体所有。同时《决定书》还利用若干“证人证言”形式说明填发《山林权证》,不是为了明确土地权属问题,目的是发展林业,保护森林及造林成果,保护集体财产不受侵犯。

申请人认为,作为一级政府的被申请人,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对事实的认定,居然无视法律规定而信口雌黄。不论是土地管理法,森林法以及《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无不规定《山林权证》就是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和确权依据。申请人xx乡人民政府持有“ xx林场”的《山林

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复议 申请书 申请人:刘XX,男,1967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XX三区XX栋,电话:159XXX14XXX; 被申请人:龙华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NO:龙华201402211(4403122014D01559)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对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重新认定; 3、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编号:4403191091108003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事实与理由 2014年5月3日,申请人驾驶粤B.C8142号公交车,沿梅板大道由西往东行驶,在距离万家灯火公交站台约15米左右,申请人向右变更车道,准备进公交车站上下客,此时,在同车道后方行驶的粤B9S628号小车,欲向左借道强行超车,因向左借道超车不成时,慌忙中回转方向盘,导致粤B.9S628号小车的右后视镜,与申请人驾驶的粤B.C8142号公交车左侧,靠近尾灯处发生刮擦。 刮擦发生后,申请人把车停稳开门下车,准备用手机拍照固定事故现场时,邓XX驾驶的粤B9S628号小车迅速将车移动,并将车开到申请人驾驶的粤B.C8142号公交车的右边停下,然后报警。 申请人认为: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完全是因为邓XX驾驶的粤

B9S628号小车,欲向左借道强行超车所至,当事交警罔顾邓XX驾驶的粤B9S628号小车故意破坏现场,不让申请人拍照取证的事实;罔顾“发生交通事故擅自移动车辆破坏现场,致使责任无法认定的负全责”的常理;罔顾右前方15米左右就是公交车站台,申请人是要向右变更车道进站上下客的常理,仅仅因为申请人执意要求对方司机,邓XX承担赔偿,激怒了当事交警。结果,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为了使粤B.C8142号公交车与已经移动了的粤B9S628号小车的刮擦痕迹“吻合”,当事交警“欲加之罪”的认定,申请人驾驶的粤B.C8142号公交车,是向左变更车道,影响了“相邻车道”正常行驶的粤B9S628号小车,负此次事故全责。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的成因与事实完全不符:把在“同车道后方行驶”的粤B9S628号车辆,变成了在“同方向相邻车道”行驶;把“向右变更车道”的粤B.C8142号公交车,说成是“向左变更车道”。在事故现场,被申请人完全不听申请人的解释。据此,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本着事实求是,依法公正的执法理念,对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重新认定,让在交通事故中真正有过错的驾驶员,吸取教训,也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 此致 龙华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刘XX 2014-5-4 附:打印的现场照片及说明

土地使用权申请书

土地使用权申请书 申请人:徐闯 地址:江苏省泗洪县石集乡张圩村 法定代表人:徐闯 申请事项: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用地100亩 事实与理由: 根据国家畜牧业产业政策,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增长,在市场经济的充分激活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想群众发家致富,过去老传统、老思想远远不够,在现在的实际中,根据当前我们石集乡土地流转实际情况,把散养户集中起来成立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已是现代养殖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不仅解决了过去散养所造成的环境破坏,空气污染,免疫不规范,疫病防范困难等生产技术难题。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从源头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控制,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有效提升疫病防控能力,降低疫病风险,确保人畜安全;有利于加快牧区生产方式转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有利于畜禽粪污的集中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申请人是已毕业的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以带领村民致富为目的返乡创业,于2009年创办了自己的养鸡场,现已形成年出栏3万羽的养殖规模,并帮扶多户贫困村民实现增收。在此期间也通过大量的学习与不断的实践,掌握了丰富的养殖知识与技能,形成了一套自己独特的养殖宝典。为积极响应石集乡土地流转,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更多的带领村民致富,增加村民收入。特向石集乡人民政府申请土地建立一座存栏量为二十万羽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完毕后将为部分特困农户提供就业机会,并采取基地加农户、包回收的模式进行运作,从而实现养殖、销售一条龙服务,从而带动本乡养殖业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现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申请:申请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用地100亩。 以上申请,敬请批复! 此致 石集乡人民政府 申请人:徐闯 2012年1月10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行政复议申请书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件名称: 号码: 住所: 工作单位: 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有委托代理人的)住所: 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复议机关名称) 文书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申请书副本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被申请人所作具体行政行为的文书复印件2份; 4、其他有关材料份; 5、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行政复议申请书 名称: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 委托代理人:电话: 住所: 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复议机关名称) 文书送达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1、申请书副本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3、被申请人所作具体行政行为的文书复印件2份; 4、其他有关材料份; 5、授权委托书。

样式三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为公民的委托代理人用) 委托人姓名: 住所: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电话: 现委托(被委托人)在我与(被申请人)因 行政复议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行政复议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收送材料、参加听证会、代收各类法律文书等。 委托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样式四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代理人用) 委托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电话: 现委托(被委托人)在我单位与(被申请人)因 行政复议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行政复议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收送材料、接受案件调查、代收各类法律文书等。 委托期限: 委托人:(全称盖章) 年月日

驾驶证扣分行政复议申请书

精品文档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年龄:性别:住址: 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请求:请求撒销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年_____ 月日时分所作出的对本人车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汽车其他车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不足%罚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扣_____ 分的处罚。 事实与理由:交警部门实施测速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 为处理课程序规定》(公安部105)该规定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使 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的有关程序”。 《规定》中第三章第十六条第节: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 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事实上交警部门在安装固定式监控设备前并未向社会公众公布,也并未设置合格的测速警告标志。按照省道限速80 公里/小时的规定,本人车辆____________ 型汽车不存在违法超速行为。 XX县人民政府关于对XX省道施工路段限速的通告中限速路段在XX 省道XX公里XX米处XX公里500米处,不符合国家道路标准。交警部门测速设备所拍摄的本人车辆 _______________ 型汽车不存在违法超速 行为。 综上所述,请求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撒销对本人_________ 型汽车所做出的其他车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 _________ %不足______ %罚款_______ 元扣________ 分的误行政处罚。 此致 XX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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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 ;性别:男;出生年月:19*8年*月**日;身份证号码:430********* ;联系电话:139******* ;住址:株洲市 ^芦淞I区 〔*********** 被申请人: 株洲市芦淞区地税局 行政复议请求: 被申请人株洲市芦淞区地税局于20**年06月13日在申请人办理*******1 栋3001号过户缴纳税款具体行政行为中存在过错,使申请人多缴纳税款。请求被申请人返还多收税款。 事实和理由: 20**年06月13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办理*******1 栋3001 号过户缴纳税款过程中,对被申请人作出的房产评估价格提出强列异议时,被申请人以电脑程序评估不能更改为由拒绝申请人异议行为。申请人为了房屋交易过程不致终断,被逼按被申请人作出的房产评估价格缴纳税款,被申请人未按《湖南省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异议处理办法》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文处理房产评估价格异议过程,具体行政行为间单粗暴,涉嫌违法和存在过错,使申请人多缴纳税款,应予以纠正,返还多收税款。

具体理由如下: 1、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办理******1 栋3001号过户缴纳税款过程 中,对被申请人作出的房产评估价格提出异议时,被申请人从 始致终未明确告知申请人有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文存在。没有告知申请人有异议处理过程办法,没有告知申请人在缴税大厅另一端设有异议处理办公室。而是在评估确认书上最后有一排小字说可以提出异议,做为被申请人格式合同的制定者对于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2、申请人现已完成整个购房过程,已完成过户交房手续(见附录 十)。根据购房合同(见附录一)第二条,第五条1款规定,实际购房金额应为63万/(1-7.6%) =68.2万。目前付了68.6656万(因按74.4万纳的税),具体付款凭证见附录二,附录三,附录四。 3、申请人购房合同合法合规,现已履行完毕,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 低于市价。依据一,*****1栋3001号房屋2016年,2017年有漏 水,渗水情况(见附录七,附录八物业查房记录)存在质量问题。 二,贷款评估报告(见附录十一,附录十二)虽然有偏重,但申请人实际购房金额远高于它,可以印证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低于市价。 三,就算买了减价房屋,也应按实际购房金额纳税,这是国家税务总局答复(见附录九)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征收决定存在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予变更。为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

土地用地申请报告范文

土地用地申请报告范文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正文(样式) 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文号)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国土资源部或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我单位负责开发建设的××项目已经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特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建设单位设立情况、性质(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驻京部队或其他性质单位)、业务范围和本单位现有用地情况。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该项目建设的相关背景、必要性;项目拟用地选址规划依据和具体位置,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用地性质、建筑规模以及功能布局等建设方案详细内容,项目投资总额和资金来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已经取得的相关批准文件;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三、建设项目用地情况 主要内容: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及确定的有关依据、标准等;建设项目用地的现状权属情况,包括总用地中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面积,用地现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情况,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的面积,占用耕地的及补充方式、标准和资金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用地方式(包括征收、占用)等情况;建设项目相关用地指标情况,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或分摊土地面积)情况等。 特此报告。 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复印件); 3.地形现状图(原件加盖公章); 4.相关批准文件或其他辅助资料。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XX市国土资源局: 我单位于年月日经批准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位于路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面积M2。于年月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XX国用2005字第号)。为保护购房户的合法权益,明晰产权,特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许可证。 附:1、共用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申请表 2、国有土地使用证 特此报告 (盖章) 年月日 XX国土资[2006]25号 关于XX镇关庙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申请立项的报告 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2006]70号)的指示精神,现将我县XX镇关庙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XX镇关庙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符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的申报得到泗城镇政府及项目区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项目区位于我县泗城镇西303省道两侧,涉及泗城镇关庙、许曹、陈尤3个行政村。介于北纬33°28′06〃至33°29′33〃;东经117°48′00〃至117°29′33〃。项目建设规模为362.8公顷,项目实施后计划增加耕地11.97公顷,新增耕地率为3.3%。根据省级投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投资控制标准,项目投资估算为625.83万元,亩均投资1150元。 项目实施后,将基本实现土地平整、格田成方、沟渠相通、道路通达、林带成网,实现项目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发展粮食生产,有利于改善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专此报告。 XX国土资源局 2009年9月11日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复议申请书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县XX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XX,男,职务乡长 申请人:XX县XX乡XX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XX,男,该村民委员会主任 申请人:XX县XX乡XX村三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XX县XX乡XX村X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XX 县XX 乡XX 村XX 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XX县XX乡XX村X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XX县XX乡XX村八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XX县XX乡XX村九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XX县XX乡XX村X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被申请人: XX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XX,男,职务县长。 第三人:XX县XX乡XX村一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第三人:XX 县XX 乡XX 村二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第三人:XX县XX乡XX村四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第三人:XX县XX乡XX村十一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第三人:XX县XX乡XX村十二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请求事项: 依法撤销XX县人民政府于XX年8月2日作出的XX府处[XX]xx号《XX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书》; 依法确认争议的“ XX林场” 土地权属归属XX县XX乡XX村民委员会全体村民集体所有。 事实与理由: XX县XX乡XX村第1、2、4、11、12村民小组与XX县XX乡人民政府、xx乡xx村民委员会、xx村第3、5、6、7、 & 9、10村民小组争议的“ xx林场”土地权属,xx县人民政府于XX年8月2日作出黎府处[XX]6号《xx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决定

政府采购行政复议申请书

政府采购行政复议 申请书 申请人: 地址:邮编:455000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代理委托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第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复议请求: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做出的安财购[2011]13 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请求: 1.请求河南省财政厅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安财购[2011]13 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决定书。 2.请求河南省财政厅依法确认安阳市政府采购机动车号牌定点生产项目([2011]第 286 号(总第 272 号))推荐中标价格 28.3 元低于机动车号牌成品的生产成本。 3.请求河南省财政厅依法确认安阳市政府采购机动车号牌定点生产项目([2011]第 286 号(总第 272 号))推荐中标结果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8 号令)第 54 条的规定。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 2011 年 8 月 24 日参加了被申请人组织的项目名称为:安阳市政府采购机动车号牌定点生产项目,项目编号为:安财招标采购[2011]286 号总第 272 号竞争性谈判项目招标会。中标供应商是:安阳市平原标牌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是 28.3 元

人民币。申请人认为该项目中标价 28.3 元低于小型汽车号牌产品的成本,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8 号令)第 54 条的规定,并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此,申请人于 2011 年 8 月 24 日依法向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了书面质疑,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于 2011 年 8 月 30 日进行答复,申请人认为该答复不符合法律规定,于 2011 年 9 月 6 日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 2011 年 10 月 18 日,被申请人作出了安财购[2011]9 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申请人认为该投诉处理决定书适用法律不当,事实不清,特向河南省财政厅依法提起行政复议。2011 年 12 月 20 日,安阳市财政局重新作出安财购[2011]13 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对此,申请人认为,该投诉处理决定书违背事实且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8 令)第 54 条的规定,现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理由如下: 1、申请人认为本次政府采购第三人的中标价格 28.3 元低于机动车号牌生产成本是有 事实依据的。 首先,谈判文件本身就足以证明第三人的中标价格 28.3 元低于机动车号牌的生产成本。 谈判文件第 9 页第 3 点投标产品要求中,明确提供了河南省警用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中心制作机动车号牌半成品价格表半成品价格表,其中小型汽车号牌的半成半成品价格表品价格是 28.3 元,这是不争事实。既然半成品价格是 28.3 元,那么,中标价 28.3 元中,就没有包含任何法定的税费任何法定的税费、利润、及工、料、费等各种费任何法定的税费用,是明显低于机动车号牌的生产成本的。因此第三人的中标价格28.3元低于机动车号牌生产成本有充分的事实依据。 2、申请人认为中标价格 28.3 元,不符合谈判文件第 9 页第 4 条投标报价的规定。 谈判文件第 9 页第 4 条投标报价中规定: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均为目的地交验价,包括产品价款、相关税款、备品备件价、易损件价、专用工具价、售后及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安装调试费及运送到安阳地区指定地点的运杂费、装卸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谈判文件第 27 页投标标的报价明细表中,注:投标报价均为目的地交验价,包括完成前期准备、项目实施、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 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投标报价必须包含上述各项费用,而第三人的中标价格 28.3 元根本不可能包含上述任何一项费用,因此,是不符合谈判文件第 9 页第 4 条的规定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文书格式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文书格式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5]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国土资源部对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6年统一制定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文书格式》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研究,现将修订后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文书格式》(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文书格式》不再使用。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收件登记单 交件人收件人 申请人地址及邮编 法定代表人电 话 委托代理人电 话 序号申请文件名称页数备注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名 称) 地址 法定 代表 人 职务 及电话 委托 代理 人 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 (名 称) 地址 法定 代表 人 职务 及电话 请 求 事 项 事 实 及 理 由 (本栏写不下可另附页) 附证据材料份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_(委托人)因与__________________土地权属争议一案,委托_____________(受委托人)代理。委托的代理事项和权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通知书 (文号)(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经审查,符合《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规定的受理条件,我局(厅)已受理,特此通知。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章) 年月日

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

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 【篇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交通)】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身份证号:************** 法律文件送达地址:上海市**区*****路*****弄*****号*****室,邮编:*****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因不服虹口交决字[2014]第3*****0-0*****0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 罚决定书所做出的罚款2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要求予以撤销该 决定。(见附一) 事实和理由: 一、2**4年*月*日星期一下午*时*分,申请人驾驶车牌号为沪a*****的小客车由 东向西沿汶水路行驶,在吴*路口等候红灯时被从右后侧行驶上来一辆帕萨特警车上执 勤交警(以下简称警察a)通过喇叭呼叫靠边停车,我靠边停车后告知在前一路口不按 交通信号灯行驶,并电台呼叫另一执勤交警(以下简称警察b)向我开具了《道路交通 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2,详见附件二),我当场提出异议。 二、申请人驾驶车辆与右后侧的执勤帕萨特警车几乎并排行驶,并且两个路口相距 200米左右,且该时段为放学高峰,此路段路面情况及其复杂,路口通行行人与非机动 车较多,机动车行驶缓慢不存在不按信号灯行驶的客观条件。 三、警察b开具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 3*****2,详见附 件二)。描述的涉嫌违法行为与警察a对我违法地点描述矛盾。四、在整个执法行为上作为具有技术优势的一方,申请人希望虹口交通警察支队能

提供执法现场执法过程的现场2位执法交警现场执法时的录音录像,提供涉嫌违法行为 现场的视频监控录像,还原事实真像。 五、申请人历史驾驶行为良好,至今未有因交通 违法行为的扣分记录。 综上所述望能还事实本来面目,而不是情绪执法、思维定式执法造 成的错误处罚决定。 致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上海市虹口区政府 申请人: 20**年*月**日 【篇二:对交通警察简易处罚行政复议申请书】 对交通警察简易处罚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工作单位: 住址: 驾驶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一、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制发的编号为no:119065499568、 no:119065499569、 no:119065499570的三份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确认被申请人处罚 程序违法,返还三次罚款500元整。 二、请求公布两个涉案监控设备的近期检验报告。 三、请求确认在德州百货大楼北十字路口设置的由南向北的车辆禁 止左转标志违法,取消此禁令标志。 四、请求公布交通罚款的数量、流向。 事实及理由: 一、事情过程: 2012年3月19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进行车辆年检(车牌号为 4t315),在查询违章时,一女性工作人员查询后说此车有三次违章,(后来出具的处罚决定书认定:第一次违章是2011年5月24日14 时27分在振华街与兴武路十字路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

行政复议申请书样本格式(精选多篇)

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精选多篇) 第一篇: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xx市xxxxxxxxx局________________分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复议请求: 1.撤销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处罚决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于_________向我公司送达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在行政处罚决定中认定我公司_______________,我公司认为该行政处罚_________________具体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综上所述,我认为我的经营行为并不违法,被申请人据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错误的,请求市xxxxx局复议予以撤销。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篇: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自然人)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址:现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邮政编码:被申请人名称: 行政复议事由及请求内容: 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年月日 附件:1、申请书副本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土地使用权申请书3篇

土地使用权申请书3篇 (792字) 申请人:徐闯 地址:江苏省泗洪县石集乡张圩村 法定代表人:徐闯 申请事项: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用地100亩 事实与理由:根据国家畜牧业产业政策,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增长,在市场经济的充分激活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想群众发家致富,过去老传统、老思想远远不够,在现在的实际中,根据当前我们石集乡土地流转实际情况,把散养户集中起来成立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已是现代养殖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不仅解决了过去散养所造成的环境破坏,空气污染,免疫不规范,疫病防范困难等生产技术难题。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从源头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控制,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有效提升疫病防控能力,降低疫病风险,确保人畜安全;有利于加快牧区生产方式转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有利于畜禽粪污的集中有效处理和

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申请人是已毕业的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以带领村民致富为目的返乡创业,于20xx年创办了自己的养鸡场,现已形成年出栏3万羽的养殖规模,并帮扶多户贫困村民实现增收。在此期间也通过大量的学习与不断的实践,掌握了丰富的养殖知识与技能,形成了一套自己独特的养殖宝典。为积极响应石集乡土地流转,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更多的带领村民致富,增加村民收入。特向石集乡人民政府申请土地建立一座存栏量为二十万羽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完毕后将为部分特困农户提供就业机会,并采取基地加农户、包回收的模式进行运作,从而实现养殖、销售一条龙服务,从而带动本乡养殖业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现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申请:申请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用地100亩。 以上申请,敬请批复! 此致

(完整版)交通违章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情况: 姓名:xxx 职业:xxx 出生年月:xxx1年xx月 驾驶证号码(同身份证号码):xxxxx 经常居住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1 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 请求撤销2xxx年xx月xx日(星期x)下午xx时xx分许对申请人车牌为xxxxxx小客车停放在 xxxxx处违章停车行政处罚。 事实和理由: 2xxx年xx月xx日(星期x)下午xx时xx分,本人将车牌为 xxxx小客车停放在xx路xx街xx东门门口处,前往家中拿取钱包, 15时50分,回到车上时发现本人车辆被贴了白色《违法停车告知单》(编号为xxx,见附复印件)。 申请人认为: 1.人驾驶的小客车停放的位置特殊,紧靠小区景观护栏顺向依次停放,未停放于道路上,也未压盲道与人行道,且不影响其他道路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2.放位置位于小区硬化水泥地面处,位置紧靠防护栏,未阻挡或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出入小区;此处无标示,故该位置存在歧义,容易让人误以为该处可以临时停放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道例”)第三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若交管部门认为该地方不可停车,应设立禁停标示或划线,若小区物业不允许停车,应由物业进行检查并提醒; 根据“道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容易发生辨认错误的,交通标志、标线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改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法”)规定第一百零五条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就对警示标志和交通标志有要求。 3.《违法停车告知单》记录的违法停车地点仅记载为“xx路”,据我所知,xx路南起xx 街,北至xx街,全长xx公里,本次记录违法地点过于不精确,本人停放的位置为xx路xx 街xxx东门,该执法人员存在执法潦草现象;若该《违法停车告知单》在本人为到来前丢失,将造成本人的错误猜测,虽存在违法照片,但要尽量消除执法误会。“道法”第一百零七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本人郑重建议:交管部门处理事故时,务必本着对公民负责,对国家负责,严格执法

土地使用权申请书.doc

---------------------------------------------------------------范文最新推荐------------------------------------------------------ 土地使用权申请书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居中写明土地使用权申请书,并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 2.正文。 正文主要由申请事项和事实理由组成。 3.尾部。 致送机关、申请人、申请日期。 二、格式: 土地使用权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政府 申请人: 年月日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1/ 7

土地使用权申请书 申请人:××省××市××制药厂 地址:××省××市××路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申请人因引入外资扩大生产规模,进行基础建设,现依法申请生产用地8000平方米。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国家七?五计划重点建设项目,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壮大,现已发展成为以制药为主,养殖、种殖、贸易为辅的大型企业集团,成为我国制药行业的排头兵。为进一步扩大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本厂于1995年与美国××制药公司共同出贵,拟建一条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药品生产线,约需建厂房6座,科研楼一座,外籍科学家公寓一座,共占地约8000平方米。而目前我厂现有空地仅100多平方米,远远不能满足进一步扩大生产的需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现根据《××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市人民政府上地管理部门提出如下用地申请:申请用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土地位置在本市之内,最好能与本厂旧址毗邻。 以上申请,敬请批复。 此致 ××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

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 申请人:(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民族、住址、工作单位、通信邮编、联系电话;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 被申请人:(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联系方式) 行政复议请求:(要求撤销或变更某具体行政行为,或要求确认某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责令限期履行某法定职责。要求国家赔偿的应写明赔偿方 式及赔偿数额)事实和理由:(具体展开,可分条分点阐述) 此致 *********** (行政复议机关) 附件:1、证据清单(及拟证明的内容等) 2、??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备注:附《行政复议申请事项告知书》

附:行政复议申请事项告知书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下称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申请书相应增加一份); (二)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应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 的有关材料,不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分别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是合伙企业的,应提交核准登记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企业负责人证明书;申请人是其他组织 的,应提交有关机关对该组织成立时的批复及其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五)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死亡公民亲属关系的证明; (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承受权利义务的有关证明; (七)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写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的授权委托书; (八)申请人超过5人的,应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并提交复议代表推选书。复议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复议的 ,须提供复议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的授权委托书。 (九)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委托其近亲属提起行政复议的,应有该公民口头或书面的委托并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同时提交近 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特殊情况下口头委托的,应当提供该公民限制人身自由地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确认; (十)因不可抗力或者因严重疾病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有效的证明材料; (十一)其他能证明符合复议条件的证据材料。 (十二)行政复议请求为履行法定职责的,申请人应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已经提出申请,被申请人应当履行法定职责而未履行的证据材料。但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被申请人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2、因被申请人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 (十三)申请人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应提供因行政侵权而造成损害事实的证明材料。

土地权属争议申请书

土地权属争议申请书 土地权属争议申请书一:土地权属争议申请书 牡丹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申请人: 地址: 请求事项: 1、请求解决原卞庙学校7.22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 2、请求解决原卞庙行政村老地毯厂2.69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

实事和理由: 1、关于原卞庙学校7.22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卞庙行政村集体的实事和理由 关于土地所有权,九十年代土地大调查时,国家把卞庙行政村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全部确权给了卞庙行政村,因此原卞庙学校土地的所有权自然就归卞庙行政村所有。 关于土地使用权,从历史沿革来看,原卞庙学校土地,解放前是姓庞的私家园子,解放后,该庞家园子收归公有。高级社在庞家园子南半部分建立了学校,北半部分作为学校的操场,卞庙社区的秦庄、黄庄、王庄、卞庙、前贾、后贾六个自然村的学生都在此学习。卞庙学校土地从1956年至1959年春天,先后为卞庙乡、十四营和学校共同使用。1982年卞庙行政村将学校的操场(原庞家园子北半部分)以行政村的名义按照每户300元的价格出售给18户群众建房使用,该资金用于公益事业。1959年春天,撤销卞庙乡成立大队,大队部也由此迁往卞庙村街里,此后一直到2005年合校并点前,被学校单独使用。另外,建校时,学校需建5座教室,但由于资金缺乏,当时的卞庙乡经多方协调,上级领导同意提供砖、瓦、木料,由六个村的群众义务出工建成该校。以上事实证明,原卞庙学校土地一直由卞庙行政村行使管理权和使用权。 2、关于原卞庙行政村老地毯厂2.69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卞庙行政村集体的实事和理由 关于土地所有权,九十年代土地大调查时,国家把卞庙行政村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全部确权给了卞庙行政村,因此原卞庙老地毯厂土地的所有权自然就归卞庙行政村所有。 关于土地使用权,原卞庙老地毯厂是1972年卞庙行政村建设大队部时征用卞庙自然村三个生产队的土地,每个生产队一亩,占地共3亩。这块土地最先由卞庙大队部和卫生室使用,之后由卞庙行政村地毯厂使用,后来地毯厂停产,闲臵至今。这2.69亩土地的农业税一直由整个卞庙行政村承担。因此,原卞庙老地毯厂土地也一直由卞庙行政村行使管理权和使用权。

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王,男,汉族,xx县,联系方式:xx 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xx分局,地址:xx市xx区xx镇 申请事项: 申请人对xx市公安局xx分局于2017年11月9号作出拘留申 请人十四天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故请求撤销xx市公安局xx(郑公须(侦)行罚字(2017)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违法、错误,应予撤销。 1、被申请人作出的(郑公xx(侦)行罚决字(2017)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500元”的的处罚过重,于法无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殴打,伤害他人的……”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条第一款作出的处罚决定,也即将王的行为认定为“结伙殴打” 是决定书中所述的“对王以殴打他人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伍

佰元”显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结伙殴打”中关于“结伙”的认定需要同时满足四四个要件:一、2名以上自然人殴打或伤害他人 二、主观上有实施结伙的的故意,具有纠集过程;三、另一方是独自的自然人:四、客观上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行为。 王的行为不满足第二、第三个要件,首先,王等人是公司员工,搬运公司物品是合法行为,由于阻止,双方发生争执,对方先动口动手殴打人,用嘴咬着王的手腕,王是用手推了几下,根本没有没殴打,对方的轻微伤有异议,并没有真实看到轻微伤鉴定意见,且王推他的行为属于自卫行为:其次,另一方参与段殴打的行为人包括李及其儿子,并非李一入;再次,双方仅是因为搬家引起的的口角争议主观上并没有合意要殴打他人。由此可见,王的行为不符合“结伙”的要件,不能认定为“结伙殴殴打他人”。因此,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仅认定为“殴打他人”,以“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白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过重,违法治安处罚法的规定。 二、被申请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违法。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农民,住___县___镇___村。 被申请人___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___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___县公安局对肇事人赵俊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___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___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___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___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___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果___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___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___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被申请人仅以申请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为由,就认定申请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按照申请人前述分析,___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肇事人___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强行无证上路行驶,即使申请人有前述违章行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请人违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与此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依法不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三、未正确认定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豫A-___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___驾驶,与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关系。可以说,如果车辆不交给___驾驶,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依法认定豫___号桑塔纳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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