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整合资金打好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最新)

统筹整合资金打好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优化财政脱贫攻坚相关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统筹整合资金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意见》(X财农〔X〕28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完善资金管理方式,创新资金管理机制,增强各乡镇场街和贫困村、贫困人口内生发展动力,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

(二)基本原则

县为主体,上下联动。县政府是统筹整合脱贫攻坚相关资金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方向的前提下,统筹整合和科学安排各级财政脱贫攻坚相关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

问题导向,简政放权。针对当前财政脱贫攻坚相关资金量大、面广、使用分散等问题,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各业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对市以上(含市)下放扶贫项目资金审批权限,采取因素法切块的方式分配下达的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实行权力、责任、任务、资金“四到县”,以及不规定具体项目和实施地点,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安排的其他与脱贫攻坚相关资金,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时扩大乡镇场街统筹安排脱贫攻坚相关资金自主权。

搭X,清单管理。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以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为依据,以脱贫攻坚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为平台,从源头促进统筹整合,避免设立分散、交叉重复,有效归并整合资金项目,制定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清单,推进政策资金组合,聚集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精准发力,注重实效。县财政部门要会同扶贫等业务主管部门加大对脱贫攻坚相关资金投入倾斜力度,集中资金打好脱贫攻坚战。以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统筹整合和科学安排脱贫攻坚相关资金,精确瞄准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支持产业扶贫为重点,增强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形成脱贫攻坚长效机制。

依法依规,强化监管。县直各业务部门要按照《预算法》、相关法规和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在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任务的前提下,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有效推进脱贫攻坚相关资金统筹整合,坚决防止违规和超范围整合。

(三)实施时限及统筹整合资金范围

按照国家和省、市确定的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时间表,实施时限为X—X年。

统筹整合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贫困村产业发展和实现建档立

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等脱贫攻坚相关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教育、科技、民委、民政、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扶贫、商务、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残联、旅游发展、金融保险、农村综合改革、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管理的与支持脱贫攻坚相关的资金。

二、重点工作

(一)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按照政府资金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要求,逐步加大对脱贫攻坚的资金投入力度,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增幅要达到省规定标准,资金重点向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加快资金拨付下达,强化预算执行,在预算编制和执行等环节统筹整合与脱贫攻坚相关的资金。

(二)发挥县统筹整合资金主体作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脱贫攻坚要求,积极调整优化脱贫攻坚相关资金支出结构,集中投入,重点突破。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规划有效衔接、多部门协调联动长效机制,科学编制本地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与上级脱贫攻坚规划、各级部门专项规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突破X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政策的有效衔接,整合目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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