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培训内容
1.参保缴费标准:2019 年个人缴费220元,个人缴费的60%计入个人
账户,40%计入统筹基金。
2.城乡居民医保费每年缴纳一次,缴费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10 月至
12 月,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农村居民2017年12月底的家庭账户余额凭原新农合本在本乡镇卫生
院及定点村卫生室门诊消费使用;
4.2018、2019 年个人账户余额,可凭户口本、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就近乡
镇卫生院门诊消费使用。
5.城镇居民2017、2018和2019年个人账户余额,可凭户口本、身份证
或社保卡在就近乡镇卫生院门诊消费使用。
6.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农村困难群众85%), 实行
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7.集中办理的普通病种7 个(重症糖尿病、结核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H度以上心衰、H期以上高血压、
重性精神病)。
8.即时办理的“绿色通道”病种10 个(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异体
脏器移植;恶性肿瘤;肝炎肝硬化;脑血管支架置入术;冠脉搭桥、支架、人工瓣膜、心脏起搏器置入术;脑瘫;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
9.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异地就医遵循“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
上下联动”原则。
10.转诊转院原则上应选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住院医疗待遇: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在“三个目录”
范围内按标准报销,一年内最高报15万元。标准如下:(2018 年10月1日后起付线调整见下表括号内)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