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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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缴费标准:2019 年个人缴费220元,个人缴费的60%计入个人

账户,40%计入统筹基金。

2.城乡居民医保费每年缴纳一次,缴费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10 月至

12 月,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农村居民2017年12月底的家庭账户余额凭原新农合本在本乡镇卫生

院及定点村卫生室门诊消费使用;

4.2018、2019 年个人账户余额,可凭户口本、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就近乡

镇卫生院门诊消费使用。

5.城镇居民2017、2018和2019年个人账户余额,可凭户口本、身份证

或社保卡在就近乡镇卫生院门诊消费使用。

6.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农村困难群众85%), 实行

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7.集中办理的普通病种7 个(重症糖尿病、结核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H度以上心衰、H期以上高血压、

重性精神病)。

8.即时办理的“绿色通道”病种10 个(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异体

脏器移植;恶性肿瘤;肝炎肝硬化;脑血管支架置入术;冠脉搭桥、支架、人工瓣膜、心脏起搏器置入术;脑瘫;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

9.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异地就医遵循“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

上下联动”原则。

10.转诊转院原则上应选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住院医疗待遇: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在“三个目录”

范围内按标准报销,一年内最高报15万元。标准如下:(2018 年10月1日后起付线调整见下表括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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