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教(2010)字第72号

奉教(2010)字第72号

关于蔡琴妹等111人具有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成人学校:

经奉贤区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审定,同意蔡琴妹等111人具有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从2009年12月31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附件:具有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教师职称评审通知

抄送: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办公室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印发签发:陆建国核稿:祝燕国校对:唐月莲

附件:具有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