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药品检测项目及标准

简述:药品检测项目及标准
简述:药品检测项目及标准

药品检测项目及相关标准---青岛科标生物检测

检测范围:

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制剂、西药原辅料、西药制剂

血液透析液及相关治疗用水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护理用指套、灭菌棉签、手术衣、注射针、针灸针等)

医疗器械类

检测项目:

药品成分:

总皂甙、总黄酮、苦参碱、氧化苦参碱、肌醇、人参皂甙、红景天甙、芦荟甙、芍药苷、洛伐他丁、L-肉碱、原花青素、葡多酚、大豆异黄酮、硫酸软骨素、粗多糖、10羟基-α-癸烯酸、大蒜素、葛根素、番茄红素、京尼平甙(栀子苷)、吡啶甲酸铬、虫草素、水飞蓟素、三萜类、褪黑素、蜂胶液中高粱姜素、白杨素、荷叶碱、腺苷、延胡索乙素、粗多糖、超氧化物歧化没酶(SOD)、灵芝多糖、灵芝三萜、咖啡因、乌头碱、绿原酸、丹参酮ⅡA、天麻素、大黄素和大黄酚、维生素类、矿物质等

其他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项目内容

常规理化干燥失重、炽灼残渣、灰分、pH值、溶解度、熔点、衍生物熔点、比旋度、吸收系数、折光率、相对密度、黏度、凝点、碘值、碱值、羟值

微生物检测细菌、霉菌、酵母菌、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细菌内毒素、无菌度检查、初始污染菌等

重金属铅、铬、汞、砷、铜等

各种辅料β-环糊精、交联聚维酮等

西药成分环磷酰胺、注射液中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噻肟聚合物性状外观性状、中药材性状

鉴别薄层色谱鉴别、纸层色谱鉴别、气相色谱鉴别、液相色谱鉴别、红外光谱鉴别、中药材显微鉴别、中成药显微鉴别(每种药材、化学鉴别反应)

其他试验过敏试验(组胺检查法)、溶血试验(血球法、紫外分光光度法)、升压或降压物质(猫法)、异常毒性试验(鼠法)

医疗器械灭菌测试、生物负载

检测标准:

【国内标准】

《中国药典》

《中国药典》2010版第二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1-20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部药品标准》化学药品及制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部药品标准》新药转正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部药品标准》二部1—6册

【国外标准】

美国药典(USP)

英国药典(BP)

欧洲药典(EP)

日本药典(JP)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规范

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规范

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规范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 本规范规定了保健食品和原料的卫生要求、功效成分和卫生指标的检验项目和方法。 1.2 本规范适用于保健食品的检验受理、项目的确定和方法的选择。 2 基本要求 2.1 凡保健食品,必须符合"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该"要求"所列的各项目必须按规定执行。附表1所列检测项目是对"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补充规定。 2.2 保健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品种名单。检测机构根据产品配方检测合成色素、防腐剂、甜味剂及抗氧化剂的含量。 2.3 凡使用有机溶剂提取物为原料的产品,其使用的有机溶剂要符合GB2760附录D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推荐名单要求。 2.4 保健食品应具有与产品配方和申报的保健功能相适应的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申报时须检测配方中主要原料所含的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附表2所列原料为主的产品须检测表中规定的项目。 2.5 保健食品评审专家委员会可根据产品的具体配方、工艺等相关资料,要求申报单位检测指定的项目。

2.6 功效成分、特征成分、营养成分及卫生学指标的检测方法应根据其产品适用的方法学范围选择国家标准、卫生部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际上权威分析方法进行测定。 2.7 在没有相应的标准方法之前,其产品中所声称(具有)的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的检测方法及检测所需的标准品对照品及特殊试剂均由申报单位提供,并说明其产品中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分析方法的来源。如属自主开发研究的分析方法,需提供方法学研究的相关资料,同时将方法学研究的资料报卫生部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协作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备案,必要时卫生部将组织方法学验证,其费用由申报单位承担。 2.8 检验机构受理保健食品检测时,申报单位应提供该产品的配方、工艺及企业标准等相关资料。 2.9卫生部对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的检测机构进行认定,检测机构的名单由卫生部门公布。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检测工作应在卫生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违禁成分的检测由卫生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分类食品对应检测项目与国标汇总

分类食品对应检测项目与国标汇总 《分类食品对应检测项目》 序 号 类别包含食品种类检测项目参考标准 1 蔬菜各种新鲜蔬菜,如叶 菜、瓜菜、果菜、根菜、 花菜、芽菜等 甲胺磷、对硫磷、氧化乐果、甲基 对硫磷、毒死蜱、克百威、涕灭威、 氧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 三氟氯氰菊酯、亚硝酸盐、铅、镉、 贡、总砷、铬、氟、稀土 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 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 2 蔬菜干制 品 各种干菜,如笋干、黄 花菜等 二氧化硫、铅、镉、汞、总砷、铬 GB2760《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 GB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 3 酱腌菜各种酱腌菜亚硝酸盐、甜味剂、防腐剂、着色 剂、苏丹红、铅、总砷、菌落总数、 大肠菌数、致病菌 GB2714《酱腌菜卫生标准》 GB2760 《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 4 食用菌及 其制品 鲜食用菌、干制食用 菌、腌渍食用菌 二氧化硫、荧光性物质、铅、砷、 汞六六六、DDT、敌敌畏、氯氰菊 酯、溴氰菊酯、水分(干制品) GB7096《食用菌卫生标准》 GB11675《银 耳卫生标准》 GB2763《食品中农药 最大残留限量》GB2760《食品添加剂卫生标 准》 5 水果各种新鲜水果甲胺磷、对硫磷、氧化乐果、甲拦 磷、毒死蜱、氧氰菊酯、氰戊菊酯、 甲氰菊酯、三氟氯氰菊酯、亚硝酸 盐、铅、镉、贡、砷、铬、氟、稀 土 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果安全要求》 GB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6 水果干制如桂圆、荔枝干、葡萄 干、柿饼等 二氧化硫、防腐剂、铅、汞、镉、 水分、致病菌、霉菌 GB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BG2760《食 品添加剂卫生标准》 GB2763《食品中农药 最大残留限量》 7 蜜饯果 脯 各种蜜饯、果脯类食品 二氧化硫(工业硫磺)、防腐剂、 甜味剂、着色剂、铅、总砷、铜、 菌落总数、大肠杆菌、致病菌、霉 菌 GB14884《蜜饯卫生标准》 GB2760《食 品添加剂卫生标准》 GB2762《食品中污染 物限量》 8 坚果如生核桃、松籽、杏仁、 榛子等 酸价、过氧化值、二氧化硫、黄曲 霉毒素B1 GB16326《坚果食品卫生标准》GB2760《食 品添加剂卫生标准》GB2762《食品中污染物 限量》 9 炒货制品炒制或烘烤的蔬菜籽、 果仁、坚果等 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 二氧化硫、甜味剂、着色剂、大肠 杆菌、霉菌、致病菌 GB19300《烘炒食品卫生标准》 GB16565《油 炸小食品卫生标准》 GB2760《食品添加剂 卫生标准》 10 大米各种籼/粳/糯米;及糯 米粉、汤圆粉等 感官、马拉硫磷、甲基毒死蜱、克 百威、铅、镉、无机砷、汞、黄曲 霉毒素B1 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0《食品添 加剂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检测-常规食品检验项目及检测依据

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1) 二、乳制品 (3) 三、饮料 (5) 四、方便食品 (7) 五、饼干 (8) 六、罐头 (9) 七、冷冻饮品 (10) 八、薯类及膨化食品 (11) 九、酒类 (12) 十、水果制品 (14) 十一、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 (16) 十二、蛋制品 (17) 十三、食糖 (18) 十四、淀粉及淀粉制品 (18) 十五、糕点 (20) 十六、豆制品 (21) 十七、蜂产品 (22) 十八、茶叶及相关制品 (23) 十九、速冻食品 (24) 二十、糖果制品 (24) 二十一、调味品 (25) 二十二、蔬菜制品 (25) 二十三、食用油 (26) 二十四、食用农产品 (27) 二十五、食品添加剂 (32) 二十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33) 一、煎炸过程用油 (34) 二、小麦粉制品(自制) (34) 三、熟肉制品 (35) 四、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自制) (36) 五、腌腊肉制品(餐饮) (36) 六、辣椒调料(餐饮) (37) 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4号)、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8〕3号)、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通知》(食品整治办〔2009〕5号)、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挂面的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 2.谷物加工品的检验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Α、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砷(以Αs计)(糙米不检测)、无机砷(以Αs计)(限糙米检测)、总汞(以Hg计)(限糙米检测)、苯醚甲环唑(限糙米检测)。 3. 谷物碾磨加工品的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

建筑工程检测项目一览表

)2建筑工程检测项目一览表(

饰面砖瓦类十八、 1、陶瓷砖 定义:由粘土或其他非金属原料制造的用于覆盖墙面和地面的薄板制品,是在室1)温下通过挤压或干压或其他方法成型,干燥后,烧结等工艺处理而成。 《陶瓷砖》2)依据标准:GB/T4100-2006 按照成型方法分类挤压砖A、干压砖B等。3) 干压砖按照吸水率划分为瓷质砖(E≤0.5%)、炻瓷砖(0.5%<E≤3%)、 %)。砖(E>106%)、炻质砖(6%<E≤10%)、陶质细炻砖(3%<E≤ 类(3%<E≤6%)E类(≤3%) AIIa挤压砖按照吸水率划分为AI %)AIII类(E>1010IIb类(6%<E≤%)4)检测指标与样品要求样品要样品使用部检测指 吸水(需30300m地面20200m、地面抗热震1片切割片;原尺原中心基础上切割)时,需60mm片(规格大60内墙m60原中心基础上切割60m×破坏强外墙+箱原1面20200m断裂模数 E委托检测时,需要提供出产品标准或吸水率,此信息在产品包装上、产品说明5) 书或厂家提供的型式检测报告上都有说明。 GB/T21149-2007烧结瓦 1. 适用范围:建筑物屋面覆盖及装饰用的烧结瓦类产品。1) 2)分类:平瓦、脊瓦、三曲瓦、双筒瓦等 检测指标:抗弯曲性能、抗冻性能、耐急冷急热、吸水率。 3).

万为送样数量和验收批:送样16~3.5片,同类别同规格同色号同等级的,每1万4)一批。 JC/T746-20071.混凝土瓦 适用范围:适用于由水泥、细集料和水等为主要原材料经拌和、成型的,用于坡1)

屋面的屋面瓦和配件瓦。 分类:屋面瓦和配件瓦,屋面瓦分为波形屋面瓦和平板屋面瓦。配件瓦一般不检2) 测。 检测指标:承载力、吸水率、抗渗性能。3) 片。送样数量:养护龄期要大于28天,送样104) 回填材料(简易土工试验)十九、 1、取样方法 1.1环刀法:每段每层进行试验,应在夯实层下半部(至下层表面以上2/3处)取样。具体操作方法 的小坑,挖至下层表面2/320×20cm处;(1)在取土处用平口铲挖一个 (2)将环刀刃口向下放在土样上,放上环盖,将落锤反复自由落下,打至环刀深入约1~2cm,用平口铲将环刀连同盖一起取出; (3)轻轻取下环盖,用削土刀修平环刀两端余土,擦净环刀外壁,将环刀内的土样取出,一个土样放入一个不透气的小塑料袋内。 1)根据回填材料的最大粒径确定基坑尺寸1.2灌水法:( 试坑尺mm m石子最大粒深直 2201504202503025601002080 )将选定试验处的试坑地面整平,除去表面松散的土层;(2 3)按确定的试坑直径划出坑口轮廓线,在该线内下挖至要求深度,边挖边(不得有散落,10g,将坑内的试样装入盛土容器内,称取该坑内全部试样的质量,准确 至.

食品检验检测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食品检验检测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的建设,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水平,规范固定资产投资与建设管理,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有关部门审查项目初步设计和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食品检验检测事业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食品检验检测的需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发展对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提出的新要求,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 第五条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定额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六条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范围内的辖区常住人口数、检验检测内容与需求量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规模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分级和建筑面积表 注:1.辖区人口低于5万按5万计,高于10000万按10000万计; 2.具体建筑面积按插入法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十位数; 3.以上建筑面积不含地下车库面积及人防面积; 各级快检车车库面积另计,每车按建筑面积40m2计。 4.直辖市可根据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按一级最高标准建设; 5.具有口岸食品检验职能的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可根据进口食品检验检测工作量占总任务的比重,在表1的基础上增加10%-30%的建筑面积(比重≤20%,增加10%—20%;

食品理化检验的所有检验项目

一、果汁中可溶性固形物的含量 1实验原理:果汁中可溶性固形物的含量与折光率在一定条件下形成正比例,通过测定其折 光率而计算出其含量 2仪器与试剂:阿贝尔折光仪/果汁样品 3步骤: A使用(1)将棱镜和打开,用擦镜纸将镜面拭洁后,在镜面上滴少量待测液体,并使其铺满整 个镜面,关上棱镜。 (2)调节反射镜7使入射光线达到最强,然后转动棱 镜使目镜出现半明半暗,分界线位于十字 线的交叉点,这时从放大镜2即可在标尺 上读出液体的折射率。 (3)如出现彩色光带,调节消色补偿器,使彩色光带 消失,明暗界面清晰。 (4)测完之后,打开棱镜并用丙酮洗净镜面,也可用 吸耳球吹干镜面,实验结束后,须使镜面 清洁外,尚需夹上两层擦镜纸才能扭紧两 棱镜的闭合螺丝,以防镜面受损。 B蒸馏水在棱镜上校准~~清洁~~过滤果汁液~棱镜上测折光率~~读数~记录==复测两次

4数据处理 二、味精谷氨酸钠的含量 1原理:谷氨酸钠结构分子中有一个不对称碳原子 ,具有光学活性,能是偏振光面旋转一定 角度,因此用旋光仪测其溶液旋光度,即可计算器含量 味精是由大豆蛋白、小麦面筋或其它含蛋白较多的物质中提炼的,也有用淀粉发酵制成。国家规定,商品名称为味精或味素的,其谷氨酸钠含量应在99%以上。 按规定,加盐味精产品的谷氨酸钠含量应不小于80%,食用盐添加量应小于20%,铁含 小于等于每千克10毫克;对于增鲜味精,则要求:谷氨酸钠含量不小于97%,增鲜剂呈 核苷酸二钠不小于1.5%,铁含量小于等于每千克5毫克等。普通味精 2仪器试剂: 旋光仪(精度0.01。)备有钠光灯(钠光谱D 线589.3nm )/分析天平;奥桑味精 ;盐酸溶液(1+1) 3步骤: 5g 味精于(20-30ml 水中溶解)、盐酸16ml 溶解后 移于500ml 容量瓶定容冷却至20度装液于1dm 的旋光管(不得有气泡)~测旋光度 (同时测管中试样夜温度,复测2次) 注意:主要是为了使维持溶液的PH ,使得谷氨酸钠完全电离,稳定谷氨酸钠! a a 4计算X= L*c*[25.16+/-0.047(20-t)] *100 = m*1 *[25.16+/-0.047(20-t)] *100 a=旋光度,L=管长度,C=1ml 试样液中含谷氨酸钠的质量,单位为g/ml , 25.16=谷氨酸钠比旋度,单位为度,0.047=温度校正系数;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第一位 同一样品测定结果,相对平均偏差不得超过0.3% 记录

检测项目及采用标准

检测项目及采用标准 1 序号 检测项目及检测范围 采 用 标 准 试 验 规 程 技 术 标 准 及 规 范 一 水泥检验 1 细度 JTJE30—2005: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 GB/T4131—1997:水泥的命名、定义和术语 2 标准稠度、凝结时间、安定性 GB1345—200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GB748—2005: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 3 胶砂强度 GB1346—200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175—2007: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4 胶砂流动度 GB/T2419—2005: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1344—1999:矿碴、火山灰质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5 比表面积(勃氏法) GB8074—2008: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 JC437—1996:自应力铁铝酸盐水泥 6 密度 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 法) JC214—91:自应力铝酸盐水泥 7 胶砂干缩 GB/T208—94:水泥密度测定方法 JC715—96:自应力硫铝酸盐水泥 8 烧失量 JC/T603—2004:水泥胶砂干缩试验方法 JC/T452—2002:通用水泥质量等级 9 二氧化硅 GB/T176—2008: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3183—2003:砌筑水泥 10 氧化钙 GB12573—2008:水泥取样方法 GB2938—2008:低热微膨胀水泥 11 三氧化二铝 ZBQ11004—86:水泥强度快速检验方法 JC436—91:膨胀铁铝酸盐水泥 12 氧化镁 GB/T12960—2007:水泥组分的定量测定 YB4099—2008:钢碴砌筑水泥 13 三氧化二铁 JTJ012—94: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 JC435—96:快硬铁铝酸盐水泥 14 三氧化硫 GB/T750—92: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JC/T218—95:自应力硅酸盐水泥 15 游离氧化钙 JC 933-2003: 快硬硫铝酸盐水泥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附件1: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总则 1.1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活动,依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1.3 本准则所称的食品检验机构,是指依法设立或者经批准,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机构。 1.4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准则对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实施评价,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本准则要求的食品检验机构颁发资质认定证书。 1.5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1.6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含具有食品检验能力的综合性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本《准则》同时进行。 2.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 3.术语和定义 本准则使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2008)、《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8346:2001)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以及实验室通用术语。 4.管理要求 4.1 组织机构 4.1.1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检验机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 4.1.2 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由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并承担责任。 4.1.3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使用正式聘用的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只能在一个食品检验机构中执业。 食品检验机构不得聘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 4.1.4 开展动物试验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实验动物管理部门颁发的《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书》;自产自用动物的检验机构必须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 4.2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下列一项或多项检验能力: a)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

试验检测项目及要求、合格标准

77页第五章建设工程施工试验与检测 第一节抽样检验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一、抽样检验的基本知识 (一)检验与抽样检验 检验是指用某种方法(技术手段)测量、试验和计量产品的一种或多种质量特性,并将测定结果与判别标准相比较,以判别每个产品或每批产品是否合格的过程。 抽样检验是指从一批产品中抽取适当数量的部分产品作为样本,对样本中的每一件产品进行检验,以此来判别整批产品是否符合标准和能否接收的过程。 虽然只有采用全数检验,才有可能得到100%的合格品,但由于下列原因,还必须采用抽样检验:

(1)破坏性检验,不能采取全数检验方式。例如,为检查钢筋混凝土梁的极限承载力,需要进行破坏性试验,数据虽能得到,但钢筋混凝土梁却被全部破坏。 (2)全数检验有时需要花很大成本,在经济上不一定合算。对于那些检验费用很高、产品本身价值又不大的产品,尤其如此。(3)检验需要时间,采取全数检验方式有时在时间上不允许。在有些情况下,来不及对一件件产品进行全数检验。 (4)即使进行全数检验,也不一定能绝对保证100%的合格品。实践经验表明,长时间重复性的检验工作会给检验人员带来疲劳,常导致错检、漏检,检验效果并不理想。有时使用大量不熟练的检验人员进行全数检验,也不如使用少量熟练检验人员进行抽样

检验的效果好。 (二)检验批 提供检验的一批产品称为检验批,检验批中所包含的单位产品数量称为批量。构成一批的所有单位产品,不应有本质的差别,只能有随机的波动。因此,一个检验批应当由在基本相同条件下,并在大约相同的时期内所制造的同形式、同等级、同种类、同尺寸以及同成分的单位产品所组成。 批量的大小没有规定。一般地,质量不太稳定的产品,以小批量为宜;质量很稳定的产品,批量可以大一些。但不能过大,批量过大,一旦误判,造成的损失也很大。 注:其他内容了解即可 81页第二节建筑材料的施工试验与检测

安规常用测试标准和测试项目

安规常用测试标准和测试项目 一:ITE: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 Safety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GB 4943-2001 EN 60950-1:2006/A11:2009 IEC 60950-1:2005 UL 60950-1:2007 AS/NZS 60950-1:2006 1. 最大输出电压、电流、VA值测试 2. 输入测试 3. 标签耐久性测试 4. 危险能量测试 5. 电容放电测试 6. 危险电压测试 7. SELV 可靠性测试 8. 限电流电路测试 9.限功率测试10.保护接地之阻抗 11. 潮态测试 12.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13. 工作电压 14. 电源线拉力测试 15. 稳定性测试 16. 稳定力测试 17.30N稳定力测试 18. 250N稳定力测试 19.钢球冲击测试 20.跌落测试 21.应力消减测试 22.载重测试 23. 直插设备力矩测试 24. 温升测试 25. 球压测试 26.接触电流试验 27.电气强度测试 28. 异常测试 29. 马达过载测试30. 锁马达测试 二:A V: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 Audio, video and similar electronic apparatus - Safety requirements GB 8898-2001 EN 60065:2002/A1:2006/A11:2008 IEC 60065:2005 UL 60065-2003 AS/NZS 60065:2002+A1:2006 1. 输入测试 2. 标签耐久性测试 3. 温升测试 4. 绝缘材料之热抵抗性 5. 吸湿性材料测试 6. 接触电流测试 7. 外壳开孔 8. 端子装置 9.电容放电测试10.抗外部力 11. 潮态测试 12. 绝缘电阻测试 13. 抗电强度测试 14. 工作电压测试 15. 故障测试 16. 撞击测试 17. 冲击测试 18. 跌落测试 19. 应力消除测试 20. 驱动件的固定测试 21. 抽屉的拉力测试 22. 伸缩型或杆状天线的机械性测试23.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24. 保护接地之阻抗 25. 直插设备力矩测试 26. 电源软线推拉力测试 27. 扭力矩测试 28. 稳定性测试 29. 稳定性测试不大于1o不光滑面30. 顶端稳定性测试 31.墙或天花板安装式设备的稳定性测试

玩具检测项目及常见检测标准

玩具检测项目及常见检测标准 一、玩具的定义 几个主要的玩具标准都认为,玩具是指为14岁以下儿童设计或明显供他们游戏时使用的任何 产品或材料. 不同的是,2008年发布的CPSIA针对的年龄段不同于玩具标准: 儿童产品-主要为12岁或以下的儿童设计或使用的消费产品。 二、玩具检测常见标准 EN71-1,2,3 ASTM F 963 CPSC的一部分 ISO 8124 AS/NZS ISO 8124 GB 6675 ST 2002 CHPA 三、以下是欧盟EN71-1-2-3内容提要: 1、EN 71-1:2005+A4-physical &mechanical Test 物理和机械性测试; 包括不发声玩具、发声玩具、耳机发声玩具、玩具柜的7000次开关测试、乘骑玩具、口动玩具;包括跌落测试, 小零件测试, 锐利边缘测试, 拉力测试, 压力测试, 线缝测试,部件测试,耳鼻眼拉力,扭力测试等。 2、EN 71-2: 2006+A1-flammability Test 易燃性测试; 包括:成品;绒毛织物或绒毛材料;液体闪点测试。 3、EN 71-3:1994+A1:2002-Toxic Elements Test (8 Toxic Elements Results) 8种有毒金属含量测试:(铅、镉、铬、砷、钡、汞、硒、锑); 限值标准:铅≤90、镉≤75、铬≤60 、砷≤25 、钡≤1000、汞≤60、硒≤500、锑≤60 单位:(PPM) 四、EN71-1:物理机械 4.1 Materials 材料 目视无杂物,污染等 4.2 Assembly 组装 此条款针对在玩乐前必须组装或不适当组装会造成危险的玩具(典型玩具:乘骑类玩具,在 运输销售的时候是散装的)。成人组装需要有说明书并且要有类似于“assembled by adults” 的语句提醒。 4.3 Flexible Plastic Sheeting 软性塑料膜 当软性塑料膜的尺寸大于100mm×100mm的时候,薄膜的厚度必须大于0.038mm或者是在任 何面积为30mm×30mm的范围内开孔面积不少于1%。塑料薄膜类气球在未充气状态下双层的厚度 和大于0.038mm,此条款不适用用乳胶气球。 4.4 Toy Bags 玩具袋 开口周长大于380mm并且用抽拉绳作为封口方式的袋子至少要符合以下两条中的一条: 1.袋子用透气材料制造 2.有面积至少为1300mm2的通风孔,通风孔可以用两个至少相距150mm的孔来达到,也 可以用单个面积至少为1300mm2的通风孔来达到 4.5 Glass 玻璃 除下列情况外,可接触的玻璃不适用于3岁以上的儿童 1.功能性而需要的(典型样品:灯泡,显微镜镜头,烧杯) 2.起增强作用的玻璃纤维 3.玻璃弹珠或者是玩具的玻璃眼珠子 4.6 Expanding Materials 膨胀材料 由膨胀材料制作的玩具,在滥用前后如果有小部件,则在膨胀测试后,任何一个方向的膨 胀率不能超过50%。 4.7 Edges 利边

建筑工程检测项目一览表

建筑工程检测项目一览表(2) 十八、饰面砖瓦类 1、陶瓷砖 1) 定义:由粘土或其他非金属原料制造的用于覆盖墙面和地面的薄板制品,是在室温下通过挤压或干压或其他方法成型,干燥后,烧结等工艺处理而成。 2) 依据标准:GB/T4100-2006《陶瓷砖》 3) 按照成型方法分类挤压砖A、干压砖B等。 干压砖按照吸水率划分为瓷质砖(E≤0.5%)、炻瓷砖(0.5%<E≤3%)、细炻砖(3%<E≤6%)、炻质砖(6%<E≤10%)、陶质砖(E>10%)。 挤压砖按照吸水率划分为AI类(E≤3%) AIIa类(3%<E≤6%) IIb类(6%<E≤10%)AIII类(E>10%) 4) 检测指标与样品要求 样品使用部位检测指标样品要求 地面内墙外墙吸水率 地面砖200×200mm 、300×300mm(需在原 中心基础上切割)各10片切割片;原尺寸5片 (规格大于600 mm×600 mm时,需在原中 心基础上切割为600 mm×600 mm)/墙面砖 200×200mm 10片外+1箱原片 抗热震性 破坏强度 断裂模数 5) 委托检测时,需要提供出产品标准或吸水率E,此信息在产品包装上、产品说明书或厂家提供的型式检测报告上都有说明。 1.烧结瓦GB/T21149-2007 1) 适用范围:建筑物屋面覆盖及装饰用的烧结瓦类产品。 2) 分类:平瓦、脊瓦、三曲瓦、双筒瓦等 3) 检测指标:抗弯曲性能、抗冻性能、耐急冷急热、吸水率。

4) 送样数量和验收批:送样16片,同类别同规格同色号同等级的,每1万~3.5万为一批。 1.混凝土瓦JC/T746-2007 1) 适用范围:适用于由水泥、细集料和水等为主要原材料经拌和、成型的,用于坡屋面的屋面瓦和配件瓦。 2) 分类:屋面瓦和配件瓦,屋面瓦分为波形屋面瓦和平板屋面瓦。配件瓦一般不检测。 3) 检测指标:承载力、吸水率、抗渗性能。 4) 送样数量:养护龄期要大于28天,送样10片。 十九、回填材料(简易土工试验) 1、取样方法 1.1环刀法:每段每层进行试验,应在夯实层下半部(至下层表面以上2/3处)取样。具体操作方法 (1)在取土处用平口铲挖一个20×20cm的小坑,挖至下层表面2/3处; (2)将环刀刃口向下放在土样上,放上环盖,将落锤反复自由落下,打至环刀深入约1~2cm,用平口铲将环刀连同盖一起取出; (3)轻轻取下环盖,用削土刀修平环刀两端余土,擦净环刀外壁,将环刀内的土样取出,一个土样放入一个不透气的小塑料袋内。 1.2灌水法:(1)根据回填材料的最大粒径确定基坑尺寸 石子最大粒径mm 试坑尺寸mm 直径深度 5(20) 40 60 200150 200 250 800 200 250 300 1000 (2)将选定试验处的试坑地面整平,除去表面松散的土层; (3)按确定的试坑直径划出坑口轮廓线,在该线内下挖至要求深度,边挖边将坑内的试样装入盛土容器内,称取该坑内全部试样的质量,准确至10g,不得有散落,

2018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

附件 2018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 序号项目名称制定/ 修订 承担单位 食品产品标准 1阿胶及其制品制定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中国保健 协会 2燕窝及其制品制定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

序号项目名称制定/ 修订 承担单位 3植物蛋白肽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 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101—2015)修订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饮料工业协会、中国食品科 学技术学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GB 31637—2016)修订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中国淀粉工业协会、中国食 品工业协会、江南大学 6《砖茶含氟量》(GB 19965—2005)修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中国茶叶流通协会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标准

序号项目名称制定/ 修订 承担单位 7托幼机构儿童餐营养操作规范制定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 8 创伤、手术等应激状态病人用全营养配 方食品 制定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 9食品添加剂甲醇钠制定上海市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华东理工大学 10食品添加剂ε—聚赖氨酸制定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11 食品添加剂L—蛋氨酰基甘氨酸盐酸 盐 制定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大连工业大学

序号项目名称制定/ 修订 承担单位 12食品添加剂ε—聚赖氨酸盐酸盐制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13食品添加剂茶多酚棕榈酸酯制定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天津科技大学 14食品添加剂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 制定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天津科技大学 15食品添加剂越橘红制定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 酸钠》(GB 1886.1—2015) 修订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检验科质量控制内容及标准

七、检验科质量控制内容及标准 (一)科室管理 1、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1)无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检测活动。 (2)所有在科室执业的医师、技师均已注册。 (3)执业医师、技师无超范围执业。 (4)无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5)实验室工作客观、公正、不受任何部门及经济利益影响。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1)科室制定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员工的岗位职责。重点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急诊检验,标本接收与处理管理,防止院内感染制度,检验质量管理,仪器使用、校准及维护保养制度,试剂管理,危险品及废弃物管理,差错事故等级管理,教育培训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检验报告审核与发放,检验结果登记等。 (2)本岗位的工作人员熟知其工作职责与相关规章制度。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件》、《医疗工作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医疗机构临床试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3、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

护理规范和常规。 医务人员在临床的检验活动中能遵循与其执业活动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常规。 4、制定本科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和非医疗事件)及医疗救援任务。 (1)制定有本科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有与相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渠道 5、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 (1)科室有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目标、制度和实施措施。 (2)科室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和实施目标 (3)每年对本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的专科技术、科研、继续教育进行考评。 6、科主任/学科带头人的专业技术水平领先。 (1)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具备承担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继续教育项目或科研的能力 (2)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在本专业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学术组织任委员以上职务。 (二)患者服务与患者安全 1、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与连贯性。 (1)应尽力使患者从标本采集、检验、取报告具有连贯性。 (2)各项医疗活动均符合法律、法规、条例、部门规章和行

食品相关检测项目标准

食品相关检测项目标准 食品检验通常是指食品检验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卫生标准,对食品质量所进行的检验,包括对食品的外包装、内包装、标志、唛头和商品体外观的特性、理化指标以及其它一些卫生指标所进行的检验。食品检验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法和理化检验法。科标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权威资质认证国家认可检测报告! 检测产品: 粮食及制品:包括方便面等; 食用油:花生油、大豆油、动物油等; 肉及其制品:生、熟畜肉和禽肉等; 消毒鲜乳:瓶装奶、软包奶以及零售的牛、美、马奶等; 冷食:冰棍、雪糕、冰激凌等; 饮料:碳酸饮料、汽水、果味水、酸梅汤、散装低糖饮料、矿泉饮料、麦乳精等; 蒸馏酒、配制酒:如果酒、白兰地、香槟、汽酒等; 发酵酒:葡萄酒、啤酒; 调味品:指酱油、酱、食醋、味精、食盐及其他复合调味料等; 豆制品:豆腐、豆粉、素鸡、腐竹等; 糕点:饼干、面包、蛋糕等; 糖果蜜饯:糖果、蜜饯、果脯、凉果和果糕等食品; 酱腌菜:酱黄瓜等; 另外,科标检测还专业提供乳制品、水产类、罐头类、食糖类、保健食品等食品的检测分析服务; 检测项目: 1.理化项目检测: 水分,灰分,酸价,过氧化值,挥发性盐基氮,三甲胺氮,咖啡因,脂肪酸,丙二醛,氨基酸态氮,总酸,酸度,明矾,总碱度,L-羟脯胺酸,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丙酸钙,丙酸钠,脲酶,米酵菌酸,溶剂残留量,羰基价,甲醛,次硫酸氢钠甲醛,过氧化苯甲酰,亚硝酸盐,甲醇,乙醇,总脂,酒精度,杂醇油,二氧化硫,相对密度,pH值,比旋光度,折光率,粒度,细度,折射率,熔点,净含量,新鲜度,完整率,干粒重,干燥物,可溶性固形物,总固形物,非脂乳固体,全乳固体等等;

食品检测项目

食用植物油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检验项目发证监督出厂备注 1 色泽√√√ 2 气味、滋味√√√ 3 透明度√√√ 4 水分及挥发物√ 5 不溶性杂质(杂质)√√ 6 酸值(酸价)√√√ 7 过氧化值√√√ 8 加热试验(280℃)√√√ 9 含皂量√√ 10 烟点√√ 11 冷冻试验√√ 12 溶剂残留量√√√此出厂检验项目可委托检验 13 羰基价√√* 14 砷√√* √√* 15 黄曲霉毒素B 1 16 棉籽油中游离棉酚含量√√*棉籽油有此项目要求 17 食品添加剂√√*据实际情况而定 18 标签√√ 酱油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检验项目发证监督出厂备注 1 感官√√√ 2 净含量√√√ 3 氨基酸态氮√√√ 4 总酸(以乳酸计)√√√适用于烹调酱油 5 总砷(以As计)√√* 6 铅(以Pb计)√√* 7 黄曲霉毒素B1√√* 8 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山梨酸等)√√* 9 菌落总数√√√适用于餐桌酱油 10 大肠菌群√√√ 11 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 12 铵盐√√√ 13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 14 全氮√√

15 ※3-氯-1,2-丙二醇√ 16 标签√√ 食醋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检验项目发证监督出厂备注 1 感官√√√ 2 净含量√√√ 3 总酸(以乙酸计)√√√ 4 游离矿酸√√* 5 总砷(以As计)√√* 6 铅(以Pb计)√√* 7 黄曲霉毒素B 1 √√* 8 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山梨酸等)√√* 9 菌落总数√√√ 10 大肠菌群√√√ 11 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 12 不挥发酸√√适用于固态发酵的酿造食醋,以乳酸计 13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以酒精为原料的液态发酵食醋不要求 14 标签√√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检验项目发证监督出厂备注 1 色度√√√ 2 浑浊度√√√ 3 嗅和味√√√ 4 肉眼可见物√√√ 5 净含量√√√ 6 PH值√√ 7 电导率√√√ 8 高锰酸钾消耗量√√* 9 氯化物√* 10 铅√√* 11 总砷√√* 12 铜√√* 13 ★氰化物√√* 14 ★挥发性酚√√* 15 游离氯√√* 16 三氯甲烷√√* 17 四氯化碳√√* 18 亚硝酸盐√√*

药品检验检测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附件3 药品检验检测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的建设,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水平,规范固定资产投资与建设管理,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有关部门审查项目初步设计和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药品检验检测事业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药品检验检测的需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发展对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提出的新要求,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 第五条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定额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六条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范围内的辖区常住人口数、检验检测内容与需求量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规模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分级和建筑面积表 注:1.辖区人口低于5万按5万计,高于10000万按10000万计; 2.具体建筑面积按插入法计算; 3.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十位数; 4.以上建筑面积不含地下车库面积及人防面积;各级快检车车库面积另计,每车按建筑面积40m2计。 5.直辖市和重点城市可根据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按同级最高标准建设; 6.具有口岸药品检验职能的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可根据进口药品检验检测工作量占总任务量的比重,在表1的基础上增加10%-30%的建筑面积(比重≤20%,增加10%—20%;

食品包材检测 内容及相关标准

食品包材检测内容及相关标准 时间:2009-3-17, 展示次数: 465 随着2005年起,欧盟最新颁布针对与食品接触物质的指令2004/1935/EC 全称:Regulation (EC) No 1935/2004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7 October 2004-on materials and articles intended to come into contact with food and repealing Directives 80/590/EEC and 89/109/EEC」,欧洲1935/2004号规定是一项关于与食品进行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材料和电器的规定,它将于2006年10月27日起强制执行。现出口的食品包装材料要满足以下标准: 1935/2004号规定导入强制标识 与食品有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材料和电器应遵循如下说明: - 或注明“可与食品接触”字样 - 或按照器具的使用说明进行,如:咖啡机,电水壶等 - 或按1935/2004规定的符号说明 这些前期要求并不对那些将外形设计成对食品有接触的材料和电器产品上强制执行。 检测产品:炊具(锅、烤盘、烤架等)、餐具、食品包装、与食品接触的家电。 检测标准:EN1186、EN1388-1:1996、EN1388-2:1996、EN10088等。 检测项目:总迁移量,Pb、Cd、CrⅥ迁移量,Pb、Cd、As、Co含量等。

1935/2004号规定导入强制标识 与食品有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材料和电器应遵循如下说明: - 或注明“可与食品接触”字样 - 或按照器具的使用说明进行,如:咖啡机,电水壶等 - 或按1935/2004规定的符号说明 这些前期要求并不对那些将外形设计成对食品有接触的材料和电器产品上强制执行。 检测产品:炊具(锅、烤盘、烤架等)、餐具、食品包装、与食品接触的家电。 检测标准:EN1186、EN1388-1:1996、EN1388-2:1996、EN10088等。 检测项目:总迁移量,Pb、Cd、CrⅥ迁移量,Pb、Cd、As、Co含量等。

常用针织布质量测试项目及标准

常用针织布质量测试项目及标准 洗水牢度:方法:AATCC 49度C 标准:色变4,沾色3-4 摩擦牢度:方法:AATCC 8 标准:乾擦4,湿擦2-3 (磨毛,剪毛或表面不平布种,乾3-4湿2-3) 腌水牢度:方法:AATCC107 标准:色变4,沾色3-4 日光牢度:方法:AATCC16E 标准:色变——浅2-3,中3,深3-4 汗渍牢度:方法:AATCC15 标准:色变4,沾色3-4 甲醛含量:方法:AATCC112 标准:童装0ppm,内衣<75ppm,其它<300ppm,最大不超过500ppm PH值:方法:AATCC81 标准:色布6.0-8.0,漂白6.5-7.0,Fisher5.5-6.0 起毛球:方法:ASTM3512 标准:3-4级(30分钟) 缩水率:方法:AATCC135 (50摄氏度,洗三次,低温抛干) 平纹:直缩-6%,横缩-6% 双面:直缩-7%,横缩-7% 珠地:直缩-8%,横缩-8% 位衣:直缩-9%,横缩-9% 罗纹:直缩-8%,横缩-8% 灯芯:直缩-10%,横缩-12% 特种布类视布种而定 扭度:方法:AATCC179 标准:+/-5% 布重:方法:切重100cm平方标准:+/-3% 布幅:方法:实量标准:要求+/-1" 爆破:方法:ASTM-D3786(全棉布类,特殊及非全棉不作参考) 罗纹:布重70-140g/m2=40p.s.i, 布重141-240g/m2=50p.s.i, 布重241-340g/m2=60p.s.i, 布重341-475g/m2=70p.s.i 十字罗纹:布重70-140g/m2=45p.s.i, 布重141-240g/m2=55p.s.i, 布重241-340g/m2=65p.s.i, 布重341-475g/m2=75p.s.i 平纹/ 珠地:布重70-140g/m2=45p.s.i, 布重141-240g/m2=55p.s.i, 布重241-340g/m2=65p.s.i, 布重341-475g/m2=75p.s.i 双位衣:布重70-140g/m2=45p.s.i, 布重141-240g/m2=55p.s.i, 布重241-340g/m2=65p.s.i, 布重341-475g/m2=75p.s.i 双面:布重70-140g/m2=50p.s.i, 布重141-240g/m2=60p.s.i, 布重241-340g/m2=70p.s.i, 布重341-475g/m2=80p.s.i P.S.I. pounds per square inch 磅/平方英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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