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中英文对照)

南京条约(中英文对照)
南京条约(中英文对照)

兹因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来之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钦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镇守将军宗室耆英,头品顶戴花翎前阁督部堂乍浦副都统红带子伊里布;大英伊耳兰等国君主特派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将军世袭男爵璞鼎查;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列于左:

一、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二、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列,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三、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四、因大清钦差大宪等于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吓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银元偿补原价。

五、凡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皇帝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且向例额设行商等有累欠英商甚多无措清还者,今酌定洋银三百万银元,作为商欠之数,准明由中国官为偿还。

六、因大清钦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强办,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银元,大皇帝准为偿补,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后,英国因赎各城收过银两之数,大英全权公使大臣为君主准可,按数扣除。

七、以上三条酌定银数共二千一百万银元应如何分期交清开列于左:

此时交银六百万银元;

癸卯年六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共银六百万银元;

甲辰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共银五百万银元;

乙巳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共银四百万银元;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银二千一百万银元。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元加息五银元。

八、凡系大英国人,无论本国、属国军民等,今在中国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大清大皇帝准即释放。

九、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俟候英国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誊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

十、前第二条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今又议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分。

十一、议定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大清大臣无论京、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英国属员,用申字样;大臣批复用札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仍用禀明字样为着。

十二、俟奉大清大皇帝允准和约各条施行,并以此时准交之六百万银元交清,大英水陆军士当即退出江宁、京口等处江面,并不再行拦阻中国各省商贾贸易。至镇海之招宝山,亦将退让。惟有定海县之海岛、厅之古浪屿小岛,仍归英兵暂为驻守;迨及所议洋银全数交清,而前议各均已开辟俾英人通商后,即将驻守二处军士退出,不复占据。

十三、以上各条均关议和要约,应候大臣等分别奏明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各用亲笔批准后,即速行相交,俾两国分执一册,以昭信守;惟两国相离遥远,不得一旦而到,是以另缮二册,先由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等、大英钦奉全权公使大臣各为君上定事,盖用关防印信,各执一册为据,俾即日按照和约开载之条,施行妥办无碍矣。要至和约者。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即英国记年之

一千八百四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由江宁省会行

大英君主汗华船上铃关防

原文

Treaty of Nanjing (Nanking), 1842

(Ratifications exchanged at Hongkong, 26th June 1843.)

VICTORIA, by the Grace of God, Que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Defender of the Faith, etc., etc., etc. To All and Singular to whom these Presents shall come, Greeting !

Whereas a Treaty between Us and Our Good Brother The Emperor of China, was concluded and signed,

in the English and Chinese Languages, on board Our Ship the Cornwallis, at Nanking, on the Twenty-ninth

day of August, in the Year of Our Lord One Thousand Eight Hundred and Forty-two, by the

Plenipotentiaries of Us and of Our said Good Brother, duly and respectively authorized for that purpose;

which Treaty is hereunto annexed in Original.

TREATY

Her Majesty the Que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and His Majesty the

Emperor of China, being desirous of putting an end to the misunderstandings and consequent hostilities

which have arisen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have resolved to conclude a Treaty for that purpose, and

have therefore named as their Plenipotentiaries, that is to say: Her Majesty the Queen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HENRY POTTINGER, Bart., a Major General in the Service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etc., etc.;

And His Imperial Majesty the Emperor of China, the High Commiasioners KEYING, a Member of the Imperial House,

a Guardian of the Crown Prince and General of the Garrison of Canton; and ELEPOO, of Imperial Kindred,

graciously permitted to wear the insignia of the first rank, and the distinction of Peacock's feather, lately Minister and

Governor General etc., and now Lieutenant-General Commanding at Chapoo: Who, after having communicated

to each other their respective Full Powers and found them to be in good and due form, have agreed upon,

and concluded, the following Articles:

ARTICLE I.

There shall henceforward be Peace and Friendship between Her Majesty the Que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and His Majesty the Emperor of China, and between their respective Subjects, who shall

enjoy full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for their persons and property within the Dominions of the other.

ARTICLE II.

His Majesty the Emperor of China agrees that British Subjects, with their families and establishments, shall be

allowed to reside, for the purpose of carrying on their Mercantile pursuits, without molestation or restraint at the

Cities and Towns of Canton, Amoy, Foochow-fu, Ningpo, and Shanghai, and Her Majesty the Queen of

Great Britain, etc., will appoint Superintendents or Consular Officers, to reside at each of the above-named

Cities or Towns, to be the medium of communication between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and the said Merchants,

and to see that the just Duties and other Dues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is hereafter provided for, are duly

discharged by Her Britannic Majesty's Subjects.

ARTICLE III.

It being obviously necessary and desirable, that British Subjects should have some Port whereat they

may careen and refit their Ships, when required, and keep Stores for that purpose, His Majesty the Emperor

of China cedes to Her Majesty the Queen of Great Britain, etc., the Island of Hongkong, to be possessed

in perpetuity by Her Britannic Majesty, Her Heirs and Successors, and to be governed by such Laws and

Regulations as Her Majesty the Queen of Great Britain, etc., shall see fit to direct.

ARTICLE IV.

The Emperor of China agrees to pay the sum of Six Millions of Dollars as the value of Opium which was

delivered up at Canton in the month of March 1839, as a Ransom for the lives of Her Britannic Majesty's

Superintendent and Subjects, who had been imprisoned and threatened with death by the Chinese High Officers.

ARTICLE V.

The Government of China having compelled the British Merchants trading at Canton to deal exclusively with

certain Chinese Merchants called Hong Merchants (or Cohong) who had been licensed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for that purpose, the Emperor of China agrees to abolish that practice in future at all Ports where British Merchants

may reside, and to permit them to carry on their mercantile transactions with whatever persons they please, and His

Imperial Majesty further agrees to pay to the British Government the sum of Three Millions of Dollars, on acoount

of Debts due to British Subjects by some of the said Hong Merchants (or Cohong), who have become insolvent,

and who owe very large sums of money to Subjects of Her Britannic Majesty.

ARTICLE VI.

The Government of Her Britannic Majesty having been obliged to send out an Expedition to demand and obtain

redress for the violent and unjust Proceedings of the Chinese High Authorities towards Her Britannic Majesty's Officer

and Subjects, the Emperor of China agrees to pay the sum of Twelve Millions of Dollars on account of the Expenses

incurred, and Her Britannic Majesty's Plenipotentiary voluntarily agrees, on behalf of Her Majesty, to deduct from

the said amount of Twelve Millions of Dollars, any sums which may have been received by Her Majesty's combined

Forces as Ransom for Cities and Towns in China, subsequent to the 1st day of August 1841.

ARTICLE VII.

It is agreed that the Total amount of Twenty-one Millions of Dollars, described in the three preceding Articles,

shall be paid as follows:

Six Millions immediately.

Six Millions in 1843. That is:NThree Millions on or before the 30th of the month of June, and Three Millions on

or before the 31St of December.

Five Millions in 1844. That is:NTwo Millions and a Half on or before the 30th of June, and Two Millions and a half

on or before the 31St of December.

Four Millions in 1845. That is:NTwo Millions on or before the 30th of June, and Two Millions on or before the

31 st of December; and it is further stipulated, that Interest at the rate of 5 percent. per annum, shall be paid by the

Government of China on any portions of the above sums that are not punctually discharged at the periods fixed.

ARTICLE VIII.

The Emperor of China agrees to release unconditionally all Subjects of leer Britannic Majesty (whether Natives

of Europe or India) who may be in confinement at this moment, in any part of the Chinese Empire.

ARTICLE IX.

The Emperor of China agrees to publish and promulgate, under His Imperial Sign Manual and Seal, a full and

entire amnesty and act of indemnity, to all Subjects of China on account of their having resided under, or having had

dealings and intercourse with, or having entered the Service of Her Britannic Majesty, or of Her Majesty's Officers,

and His lmperial Majesty further engages to release all Chinese Subjects who may be at this moment in confinement

for similar reasons.

ARTICLE X.

His Majesty the Emperor of China agrees to establish at all the Ports which are by the 2nd Article of this Treaty

to be thrown open for the resort of British Merchants, a fair and regular Tariff of Export and Import Customs and

other Dues, which Tariff shall be publicly notified and promulgated for general information, and the Emperor further

engages, that when British Merchandise shall have once paid at any of the said Ports the regulated Customs and

Dues agreeable to the Tariff, to be hereafter fixed, such Merchandise may be conveyed by Chinese Merchants,

to any Province or City in the interior of the Empire of China on paying a further amount as Transit Duties which

shall not exceed percent. On the tariff value of such goods.

ARTICLE Xl.

It is agreed that Her Britannic Majesty's Chief High Officer in China shall correspond with the Chinese High

Officers, both at the Capital and in the Provinces, under the term "Communication" [chinese characters]. The

Subordinate British Officers and Chinese High Officers in the Provinces under the terms "Statement"

[chinese characters] on the part of the former, and on the part of the latter " Declaration " [chinese characters],

and the Subordinates of both Countries on a footing of perfect equality. Merchants and others not holding

official situations and, therefore, not included in the above, on both sides, to use the term " Representation "

[chinese characters] in all Papers addressed to, or intended for the notice of the respective Governments.

ARTICLE XII.

On the assent of the Emperor of China to this Treaty being received and the discharge of the first instalment

of money, Her Britannic Majesty's Forces will retire from Nanking and the Grand Canal, and will no longer

molest or stop the Trade of China. The Military Post at Chinhai will also be withdrawn, but the Islands of

Koolangsoo and that of Chusan will continue to be held by Her Majesty's Forces until the money payments,

南京条约(中英文对照)

兹因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来之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钦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镇守将军宗室耆英,头品顶戴花翎前阁督部堂乍浦副都统红带子伊里布;大英伊耳兰等国君主特派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将军世袭男爵璞鼎查;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列于左: 一、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二、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列,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三、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四、因大清钦差大宪等于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吓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银元偿补原价。 五、凡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皇帝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且向例额设行商等有累欠英商甚多无措清还者,今酌定洋银三百万银元,作为商欠之数,准明由中国官为偿还。 六、因大清钦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强办,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银元,大皇帝准为偿补,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后,英国因赎各城收过银两之数,大英全权公使大臣为君主准可,按数扣除。 七、以上三条酌定银数共二千一百万银元应如何分期交清开列于左: 此时交银六百万银元; 癸卯年六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共银六百万银元; 甲辰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共银五百万银元; 乙巳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共银四百万银元;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银二千一百万银元。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元加息五银元。 八、凡系大英国人,无论本国、属国军民等,今在中国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大清大皇帝准即释放。 九、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俟候英国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誊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 十、前第二条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今又议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分。

中英南京条约原文

中英南京条约 兹因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来之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钦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镇守广东广州将军宗室耆英,头品顶戴花翎前阁督部堂乍浦副都统红带子伊里布;大英伊耳兰等国君主特派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将军世袭 男爵璞鼎查;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 一、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二、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列,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三、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四、因大清钦差大宪等于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吓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银元偿补原价。

五、凡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皇帝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且向例额设行商等内有累欠英商甚多无措清还者,今酌定洋银三百万银元,作为商欠之数,准明由中国官为偿还。 六、因大清钦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强办,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银元,大皇帝准为偿补,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后,英国因赎各城收过银两之数,大英全权公使大臣为君主准可,按数扣除。 七、以上三条酌定银数共二千一百万银元应如何分期交清开列于左: 此时交银六百万银元; 癸卯年六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共银六百万银元; 甲辰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共银五百万银元;乙巳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共银四百万银元;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银二千一百万银元。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元加息五银元。

巧记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一、《南京条约》

巧记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 一、《南京条约》 1、时间:1842年8月 2、地点:南京 3、代表:耆英璞鼎查 4、内容及其影响 (1)割香港岛给英国——破坏了中国的领土主权,使香港岛变成了英国侵略中国的货物转运站和海军基地。 (2)赔款2100万银元——开创了侵略者对中国勒索赔款的恶例,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 (3)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使中国东南沿海的门户大开。 (4)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关税税率中国须同英国商定——使中国开始丧失了关税自主权。 ★记忆方法:割香港、赔银元、五口通商开口岸、协定关税最关键。 方法1,挑选核心词依次缩记为“割地、赔款、开口岸、协税”。方法2,用字头法结和谐音法记为“哥哥赔五(双)鞋”,解释:“哥哥”──谐“割”音,指割地;“赔”──赔款;“五”──五口通商;“(双)”──辅助记忆,无实义,下同;“鞋”──谐“协”音,指协定关税。 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通商口岸名称的记忆。方法1,用字头法记为“广、厦、福、宁、上”。方法2,用谐音法记为“光(广)下(厦)不(福)能(宁)上”。 二、1858年中俄、中美、中英、中法《天津条约》主要内容:①外国公使常驻北京。②增开牛庄(后改营口)、淡水、汉口、南京等十处为通商口岸。③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④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通商、传教。 ⑤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方法1,挑选核心词依次缩记为“公使驻京、开十口、外国船、外国人、赔款”。方法2,用数字排比法记为“一开二赔三外”,解释:“一开”──增开牛庄(后改营口)、淡水、汉口、南京等十处为通商口岸;“二赔”──军费、商损两种赔款,即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三外”──外国公使(进驻北京),外国船(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外国人(可以到内地游历、经商、传教)。 二、《南京条约》附件

南京条约全文

南京条约全文: 一、中英两国以后“和好”,“各往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安全”。 二、中国开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口通商”,英国可派领事、管事等官式外交代表,设驻于这五个港口城市。 三、中国将广东省宝安县的一个沿岸小岛香港,割与英国。 四、中国赔偿英国鸦片烟价六百万两。 五、中国方面取消“公行”制度,并偿英三百万两作为商欠之数。六、中国赔偿英国军费一千二百万两。 七、“以上酬定银数,共二千一百万两,此时交银六百万两”,并规定了其余的一千五百万两,在以后的分期交付方法。八、凡英国人在中国被囚禁者,全部释放。 九、凡因与英人有关,或在鸦片战争中与英国事被监禁者,亦全部释放。 十、议定税则并规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中国,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 十一、中英两国文书平行。 十二、中国交付第一批六百万两款项后,英军退出南京、镇江、并不再行拦阻中国各省商买贸易,同时自宁波外港镇海撤兵,至于驻在定海舟山及厦门鼓浪屿的英军,则待中国将二千一百万两全数交清,及实际开放了五口通商后才撤退。 十三、条约应迅速交两国皇帝批准,并换约。 1860年中英、中法《北京条约》主要内容: 1.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 2.增开天津为商埠; 3.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4.准许英、法招募华工出国; 5.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800 万两白银。 《中俄天津条约》主要内容: (1)俄国得在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湾(台南)、琼州等七处口岸通商,若他国再有在沿海增开口岸,准俄国一律照办; (2)俄国得在中国各通商口岸设立领事官,并派兵船在这些口岸停泊; (3)俄国东正教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 (4)中俄两国派员查勘“从前未经定明边界”(实际上是要借此侵占中国领土); (5)日后中国若给予其他国家以通商等特权,俄国得一律享受。

中英虎门条约

中英虎门条约 概述 1840年至1842年英国发动的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以清朝政府被迫签订《南京条约》而告结束。战后,英方利用清朝政府对国际惯例和己方利益的无知,引诱清方就通商口岸的各项制度在南京和广东继续谈判。 虎门条约签定过程 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7月,双方达成海关税则,22日,英方在香港首先公布了《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10月8日,清朝钦差大臣耆英、英国驻华全权公使璞鼎查各自代表两国政府在广东虎门签订《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又称《虎门条约》。先前公布的《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作为《虎门条约》的附件,也正式成立。 虎门条约的影响 中英《虎门条约》共16条,另附“小船定例”3条;其附件《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共15款,另将两国贸易中的26类货物的关税作了具体的规定。这使得中国的主权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中国丧失了下列重要权利: 1.关税自主权。双方将海关税则以两国协定的方式规定下来,清朝政府也就从此承担了相应的条约义务,从而在实际上丧失了单独改变税率的权力。 2.对英人的司法审判权。条约规定,遇有交涉词讼,由英领事与中国官员会同查明其事;其英人如何处置,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领事官照办。这就将在华英人完全置于中国法律体系之外,置于中国司法审判权之外了。 3.片面最惠国待遇。条约规定“将来大皇帝有新恩施及各国,亦应准英人一体均沾,用示平允”,也就是说,英人可以享有今后清朝与其他国家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的一切权利。 4.英舰进泊通商口岸。条约规定“凡通商五港口,必有英国官船一只在彼湾泊,以便将货船上水手严行约束,该管事官(即英国领事)亦即借以约束英商及属国商人。” 由此,在“约束”侨民的幌子下,各通商口岸成为英舰自由往来的码头,在此后的中外战争中,各通商口岸成为清朝无法设防的城市。此外,条约对中国的引水权、海关验货权等多有破坏,而条约中关于英人在通商口岸租地建屋的规定,后又被英方曲解为设置“租界”的法律依据。 《虎门条约》的签订,使中国的主权遭到极为严重的破坏,进一步损害了中国的权益,给中国的社会与经济发展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 条约原文: 一八四三年十月八日,道光二十三年八月十五日,虎门。 按照前在江南省城经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大英钦奉全权公使大臣议结两国万年和好,缮写成册,于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即一千八百四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在英国干华丽士船上书名画押;旋将和约二册分送两国君上御览,既奉恩准钤盖御宝,批准施行,嗣于道光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即一千八百四十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两国大臣在香港以和约敬谨互换,永远遵守;其和约所载各事宜内,有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港口,准英船赴彼通商,须议定进、出口货物税饷则例一款,业经会议条例,通行遵照;又和约议定后另有紧要数款,必须议明酌定,以为万年和好之确据,兹钦差大臣、公使大臣商议悉臻妥协,彼此所见皆同,为此谨立条款,作为善后事宜附粘和约一册,凡此条款实与原缮万年

近代以来我国签订的条约内容与特点

1.《南京条约》(中英) 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29日。 中英《南京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 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五口通商。清朝政府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 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4、割地。清朝政府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 5、中国征收英商货物进出口关税应由两国协商。 6、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外国侵略者强迫清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关于结束鸦片战争的条约。它是英国的侵华战争――鸦片战争的结果。英国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国接受其侵略要求,这就使中国主权国家的独立地位遭到了破坏。强占香港,损害了中国领土的完整。通商口岸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进行殖民掠夺和不等价交换的中心。巨额赔偿加重了清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转嫁到劳动人民的身上,使他们的生活更加艰苦。《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此,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危害: 1、破坏中国主权,使香港成为英国进一步侵华的基地; 2、是对中国人民的无耻掠夺,开创了侵略者勒索赔款的先例; 3、打开了我国东南沿海门户,便利外国资本主义势力入侵; 4、使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为外国侵略者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提供了有利条件; 5、是中国成为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开端。 《虎门条约》(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中英) 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 这使得中国的主权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中国丧失了下列重要权利: 1.关税自主权。双方将海关税则以两国协定的方式规定下来,清朝政府也就从此承担了相应的条约义务,从而在实际上丧失了单独改变税率的权力。 2.对英人的司法审判权。条约规定,遇有交涉词讼,由英领事与中国官员会同查明其事;其英人如何处置,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领事官照办。这就将在华英人完全置于中国法律体系之外,置于中国司法审判权之外了。

《南京条约》主要内容

《南京条约》主要内容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它是近代史上的第一个国耻日!《南京条约》对中国社会产生了灾难性的后果,个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侵略、掠夺、瓜分,自此开始,中国由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开根据条约第二条规定,始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变。 《南京条约》是由英国侵略者马礼逊根据外交大臣巴麦尊的《对中华条约草案》起草的,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有以下五项: (一)五口通商。根据条约第二条规定,将中国沿海城市广洲、福州、厦门、宁波、上海开辟为通商口岸,满足了英国侵略者蓄谋已久的欲望。 (二)强占香港。根据条约第三条规定,把中国香港割让给英国,使得香港成为英国侵略中国的桥头堡。 (三)勒所赔款。根据条约第七条规定,中国赔偿英国款项总计2100万元,分四年付清,包括赔偿鸦片费600万元,商欠费300万元,水陆军费1200万元。这笔巨款严重地削弱了清政府的财政收入,而这一费用必然转嫁到广大劳动人民身上,从而进一步加重了人民的灾难。 (四)协定关税。根据条约第十条规定,中国向英国商人征收进出口货物税,必须同英国政府商议。协定关税是近代中国工业不发达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其它问题。英国可以在通商口岸派设邻事、管事等官;废除广东公行制度;释放卖国汉奸;英国管员与中国官员平等往来;英军占据中国的地区,直至清政府付清赔偿款项后才撤离等。 《南京条约》主要影响 《南京条约》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英国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国接受其侵略要求,这就使中国主权国家的独立地位遭到了破坏。强占香港,损害了中国领土的完整。通商口岸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进行殖民掠夺和不等价交换的中心。巨额赔偿加重了清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转嫁到劳动人民的身上,使他们的生活更加艰苦。《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此,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南京条约》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南京条约》危害 ①割让香港岛使中国领土主权不完整;香港岛控制广州的出海口,商业上,占领香港岛就能打击广州贸易;军事上,可以控制广州和中国东南沿海,自此香港岛成为英国侵华的据点。 ②赔偿巨款,相当清政府全年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清政府为此加强了对人民的压榨,人民的负担空前沉重;开创了侵略者对中国勒索赔款的恶例。同时也为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资本积累。 ③开放五口使我国东南沿海的门户洞开,便利了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的侵入有利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商品输出。便利了资本主义国家的货物,

南京条约内容

南京条约内容 学习总结(1):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与英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清政府代表在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上与英国签署《江宁条约》,又称《中英南京条约》。 名称:《南京条约》签约国:中国、英国清廷代表: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英国代表:璞鼎查签约时间: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签约地点:中国南京 本段主要资料 中英《南京条约》共13款,主要资料是: 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五口通商。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4、割地。清朝政府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 5、中国海关关税应与英国商定。 6、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7、领事裁判权,严重破坏中国的司法主权。

学习总结(2): 南京条约主要资料有哪些 《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款。标志着中国开始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南京条约资料图 南京条约资料图 条约签订于1842年(清道光二十二年)。清政府与英国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英国仗着自己船坚炮利,发动侵略,而清政府昏庸无能,许多官员胆小怕事,最终在英国的胁迫下,签订《南京条约》。 中英《南京条约》(又名《江宁条约》),条约具体资料有: 一,宣布停止战争,签订和平条约,两国从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相处状态。 二,签订“五口通商”,英国有派领事入驻的权利,准许英国商家及其家属入驻。 三,巨额赔款。清政府需赔付巨款给英国。具体应赔付1200万银元,分四年缴纳清楚。若四年没有完成,则酌情按每年百元应加五银元利息。 四,割地。清政府割香港岛给英国。中国领土开始变得不再完整。 五,中国海关税应与英国商定。中国的关税自主劝开始丧失。 六,废除清政府原有的公行贸易制度,允许英国与中国自由通商。 七,中英两国各自释放对方军民。条约签订后,中国失去香港岛,五口通商成为西方资本主义殖民掠夺的手段,而巨额赔偿加重了清政府的负担,致使劳动人民生活更加艰苦,更促使西方列强趁火打劫,从

南京条约教案

小学国防教育教案 国耻国耻《南京条约》(2课时) 教学目标: 1、让学生知道从1840年至1949年这百年间我中华民族被人践踏、任人宰割的历史,勿忘国耻。 2、让学生明白,有国无防,国必衰败,民必受辱。让学生牢固树立国固民安、国富民强的观念。 教学重点: 记住中华民族蒙受的百年屈辱。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中国人民要记住!100年来的耻辱!八国联军几千人就打进北京,在火烧世界圆明园!签定丧权辱国不平等条约!南京大屠杀!割地赔款!战争的硝烟已经散尽,但是,我们不能忘记那段屈辱的历史,中国人民也将奋发图强,誓死捍卫祖国尊严,今天的和平中国来之不易,我们安居乐业,但是。我们也要时刻不能放松警惕,不要再让历史从演,不要让军国主义再一次复苏,假如日本帝国主义还敢来犯,我们同仇敌忾,一起把他们打出中国、扬我国威。 二、学生读课文,有国无防会带来什么灾难? 三、教师补充: 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英语:Treaty of Nanking),又称《江宁条约》或《中英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与英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七月二十四日(8月29日)清廷代表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和英国代表璞鼎查在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上正式签订中英《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的签订,使中国的主权完整遭到破坏,并被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中国历史进程发生了重大转变,开始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南京条约》的原件之一由英国政府保存;另一份正本现寄存位于台北市的国立故宫博物院。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南京条约 原因: 第一次鸦片战争战败 废除时间: 1943年 目的: 打开中国市场掠夺廉价工业原料 中国代表: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 结果:中国近代史的开端 签约地点:中国江宁(今江苏南京) 旧称:江宁条约 影响: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签约双方:中国(清)、英国 签约时间:1842年8月29日 英国代表:全权代表璞鼎查

(完整版)《南京条约》教案

第一课:鸦片战争 ——《南京条约》微型课教案 讲课人:杨云韬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了解《南京条约》的内容及影响; 2、过程与方法:通过史料教学法分析《南京条约》的影响; 3、情感态度价值观:认识落后就要挨打的深刻道理。 二、教学重难点: 重点:中英《南京条约》的具体内容 难点:认识中国从封建社会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开端 三、学情分析: 1.初二学生已掌握了一定的历史知识,学习方法和学习技能 2.学生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近代化”等专业词语不易理解,教师讲述过多,可能会感到乏味。 四、教学具准备: 地图册、历史史料、教材、教案。 五、导入新课: 为了打开中国的商品市场,1840年英国发动了鸦片战争。虽然我国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抗英英雄,例如:关天培、陈化成等,但是由于清政府的腐败无能以及清军装备落后、训练不足等种种原因,这场战争最终以清政府的失败告终。历史告诉我们:落后就要挨打,所以今天我们将进入本课的最后一个内容———《南京条约》。

六、新课讲授: 1.时间:1842年8月 2.内容:⑴割地: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领土主权受到破坏) ⑵赔款:赔款2100万银元 (增加财政负担) ⑶通商: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 (有利于打开中国市场) ⑷英商税款须中英商定 (关税主权受到破坏,财政收入减少) 3.《南京条约》对中国的影响: ⑴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半殖民地———形式上独立,但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受到控制和压迫的国家。)(半封建社会———原有封建经济遭到破坏,资本主义有了一定成分,但仍然保持着封建剥削制度。) ⑵鸦片战争成为中国近代史的开端 七、练习巩固: 中国自鸦片战争后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对此说法理解正确的是:(B) A、中国一半领土成为列强的殖民地,一半领土还保持着封建王朝的统治 B、一方面中国丧失了部分而非全部的独立自主权,另一方面保存了封建制度,但受到资本主义的强烈冲击 C、中国在政治上仍是封建统治,而在经济上则受到资本主义的控制 D、中国完全被英国打败,受其统治了 八、本课小结: 1.认识了解《南京条约》签订的背景 2.熟知《南京条约》的具体内容 3.理解《南京条约》的签订对我国深远的历史影响

南京条约的危害及影响_南京条约的性质

南京条约的危害及影响_南京条约的性质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此,中国开始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下面给大家整理了南京条约的危害及影响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影响 南京条约是自清朝于200多年前确立了较稳定的版图后第一次因战败而所签署的割地条约,并代表了清廷将开启对外贸易以及锁国政策的终止。它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它标志着中国社会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状态。随后,美国和法国纷纷效仿英国,分别与清政府签定《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 香港 香港正式成为英国殖民地,成为英国继印度后在远东的一个据点,在19世纪开始慢慢发展成为贸易重镇。往后基于受英国统治,避开了近代中国的政治不稳,成功能够由华南边陲的一个小渔村蜕变成为国际城市,并影响中国后来推行改革开放发展邻近香港的深圳,推动中国经济现代化。 开放国门 《南京条约》为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其于与外国战败而需要割

让土地和开放通商的条约。在割让香港岛和开放口岸口,清政府在其后再与英国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3年7月22日)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虎门条约,1843年10月8日)。虽然英国透过条约相继取得了协定关税、治外法权(仿照中美望厦条约索取了领事裁判权,中外人民诉讼各按本国法律管理)、划定租界、最惠国待遇、军舰停泊口岸等外交权利,在与大清帝国贸易时享有更多利益,清朝亦因所英国的压力而开放国门,加速现代化,亦间接为往后清朝覆亡、中华民国成立埋下伏笔。 经济贸易 1843年至1844年,基于条约厦门、上海、宁波、福州、广州相继开埠。厦门、福州、宁波因地理限制,商务并不繁盛。而位于长江口的上海因最接近主要出口物资——丝绸和茶叶的产地,又位于江、浙富庶之区,同时是中国南北海运的中间站,原在广州的英美商人及其雇佣的买办蜂拥而至,开设洋行。1853年起,上海开始取代广州,成为全中国最大贸易港口。英、美、法三国相继沿黄浦江设立租界,并不断扩展,形成上海公共租界和上海法租界。因此,上海是基于南京条约的签订再有机会发展成中国的最大城市。 西方文化 鸦片战争时,在清朝约有30万的地下天主教徒。新教(基督教)没有公开传教,只有20名英美传教士在澳门进行一些准备工作,例如翻译圣经以及编写字典。1846年,道光皇帝明诏弛禁天主教,归还原有教堂,天主教于是转而公开活动。耶稣会负责江苏、安徽和直

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英南京条约

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英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以下是为你精心整理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英南京条约,希望你喜欢。 兹因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欲以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钦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镇守广东广州宗室耆英,头品顶戴花翎前阁督部堂乍浦副都统红带子伊里布;大英伊耳兰等国君主特派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世袭男爵璞鼎查;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 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列,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因大清钦差大宪等于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大英国领事官及民

人等强留粤省,吓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银元偿补原价。 凡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皇帝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且向例额设行商等内有累欠英商甚多无措清还者,今酌定洋银三百万银元,作为商欠之数,准明由中国官为偿还。 因大清钦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强办,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银元,大皇帝准为偿补,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后,英国因赎各城收过银两之数,大英全权公使大臣为君主准可,按数扣除。 以上三条酌定银数共二千一百万银元应如何分期交清开列于左:此时交银六百万银元; 癸卯年六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三百万银元,共银六百万银元; 甲辰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银元,共银五百万银元; 乙巳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万银元,共银四百万银元;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银二千一百万银元。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元加息五银元。 凡系大英国人,无论本国、属国军民等,今在中国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大清皇帝准即释放。

《南京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的时间、内容及影响

《南京条约》 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时间】1842年与英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 (1)割香港岛给英国;(2)赔款2100万银元;(3)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4)中国海关收取英商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由双方商定 【影响】中国的大门被迫打开,外患接踵而至,主权和领土完整不断遭到破坏。中国由一个独立自主的封建国家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 《天津条约》 【时间】1858年与英法两国第二次鸦片战争 (1)允许外国公式进驻北京,增开沿海沿江十处通商口岸 (2)赔偿英法巨额白银 (3)允许外国人到中国内地游历,经商和传教 (4)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通航等 《北京条约》 【时间】1860年与英法两国 (1)承认《天津条约》有效 (2)增开天津为商埠 (3)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4)对英法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 【影响】第二次鸦片战争 (1)使中国丧失大片领土,主权受到更加严重的侵害。 (2)清政府开始被列强控制,中外反动公开勾结,共同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 (3)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得程度加深了 《马关条约》 【时间】1895年 (1)割辽东半岛、台湾岛及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给日本 (2)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 (3)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4)日本可以在中国通商口岸投资设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影响】 (1)使中国的领土和主权进一步遭受严重损失 (2)巨额赔款,大大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 (3)新通商口岸的开辟,是列强侵略实力深入中国内地 (4)允许外国在华投资设厂,拓展了列强对话资本输出的途径,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5)列强争相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强占租借地,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辛丑条约》 【时间】1901年英、美、俄、日、法、德、意、奥八国 (1)清政府赔偿各国白银共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合计9.8亿两,以关税和盐税作抵押; (2)在北京东交民巷设立“使馆界”,界内不许中国人居住,各国驻兵保护; (3)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的战略要地;(4)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员,永远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参加反帝性质的组织;(5)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影响】

分析比较南京条约 北京条约 马关条约 辛丑条约的主要内容

分析比较南京条约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的主要内容 马关条约:1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岛及澎湖列岛2承认日本对朝鲜的控制3赔偿军费二亿两4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5允许日本人在通商口岸制造、进口。 马关条约危害:1允许外国资本投资建厂,打击了民族工业2巨额赔款对经济打击十分严重3割让土地,使殖民地上的人民承受了长期巨大的痛苦4允许日本臣民在通商口岸随意制造,危害最大,由商品输出转入资本输出 辛丑条约:1901.9.7)1赔款四亿五千万两2北京设立使馆区,保证公使安全,各国在使馆区驻兵3削平大沽炮台至北京一线一切军事设施4严惩义和团5修改通商事项6承办首祸诸臣7改总理衙门为外交部,班列六部之首。 辛丑条约危害:1巨额赔款已经使清政府无力外交权利2允许外国驻兵,对国家主权是空前的危害3在外国侵华势力清洗下,清政府日益成为一个傀儡政府。 第一、《南京条约》规定割香港岛给英国,而《马关条约》割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而辽东半岛是北洋门户,与山东半岛相合环抱渤海,南端是旅顺军港,割让辽东半岛直接威胁了京津地区的安全。台湾省是中国沿海第一大岛,包括本岛、澎湖列岛及其他大小岛屿七十多个,与福建省隔台湾海峡遥遥相对,具有极重要的战略地位和经济价值。日本占领台湾,不仅是掠夺了资源的宝库,而且又是侵略我国东南沿海各省的基地。第二、《马关条约》的赔款数额

更大,两亿两白银,而《南京条约》赔款是2100万元,巨额赔款严重破坏了中国财政,大大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清政府当时的财政收入,一年不足九千万两。为了偿付赔款,除了加紧搜括人民外,只得大借附有苛刻条件的“洋债”。这笔巨额赔款,相当于日本全年收入的三倍多,其85%被日本政府充作军费,日本迅速发展成军事帝国主义,成为侵略中国的主要敌人之一。第三、《南京条约》开放的五处通商口岸都在东南沿海地区,而《马关条约》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便利了日本及其他帝国主义国家掠夺中国最富庶的长江流域特别是江浙两省的财富。第四、条约规定日本可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便利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资本输出。从此,帝国列强取得了在中国直接投资开办工厂的权利,剥削廉价劳力和掠夺原材料,严重阻挠了中国初步形成的民族工业的发展。总之,《马关条约》的签定,大大加深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此后,帝国主义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中国的民族危机空前严重. 简单的说是!!!! 南京条约使中国开始进入两半社会 北京条约使中国半殖民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了 马关条约使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了 辛丑条约使中国完全进入两半社会

南京条约原文

《南京条约》原文 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南京。 兹因大清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来之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钦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镇守广东广州将军宗室耆英,头品顶戴花翎前阁督部堂乍浦副都统红带子伊里布;大英伊耳兰等国君主特派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将军世袭男爵朴鼎查;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 一、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二、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列,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三、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四、因大清钦差大宪等于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吓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员偿补原价。 五、凡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皇帝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且向例额设行商等内有累欠英商甚多无措清还者,今酌定洋银三百万员,作为商欠之数,准明由中国官为偿还。 六、因大清钦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强办,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员,大皇帝准为偿补,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后,英国因赎各城收过银两之数,大英全权公使大臣为君主准可,按数扣除。 七、以上三条酌定银数共二千一百万员应如何分期交清开列于左: 此时交银六百万员; 癸卯年六月间交银三百万员,十二月间交银三百万员,共银六百万员; 甲辰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员,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员,共银五百万员; 乙巳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万员,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万员,共银四百万员;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银二千一百万员。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员加息五员。 八、凡系大英国人,无论本国、属国军民等,今在中国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大清大皇帝准即释放。 九、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候候英国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誉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 十、前第二条内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今又议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分。 十一、议定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大清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覆用札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内,仍用禀明字样为著。 十二、俟奉大清大皇帝允准和约各条施行,并以此时准交之六百万员交清,大英水陆军士当即退出江宁、京口等处江面,并不再行拦阻中国各省商贾贸易。至镇海之招宝山,亦将退让。惟有定海县之舟山海岛、厦门厅之古浪屿小岛,仍归英兵暂为驻守;迨及所议洋银全数交清,而前议各海口均已开辟俾英人通商后,即将驻守二处军士退出,不复占据。 十三、以上各条均关议和要约,应候大臣等分别奏明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各用亲笔批准后,即速行相交,俾两国分执一册,以昭信守;惟两国相离遥远,不得一旦而到,是以另缮二册,先由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等、大英钦奉全权公使大臣各为君上定事,盖用关防印信,各执一册为据,俾即日按照和约开载之条,施行妥办无碍矣。要至和约者。

南京条约背景

【背景介绍】鸦片战争前,中国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封建国家。由于中国的自然经 济占统治地位,在中英正当贸易中,中国处于出超地位。英国为了改变贸易入超的状况,向中国偷运鸦片。鸦片的输入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人民群众强烈要求禁烟。林则徐领导的禁烟运动,给英国侵略者以沉重的打击。1840年6月,英国侵略者为保护所谓的鸦片贸易,英国国会在同年4月对这场战争拨款经费进行表决,结果以二七一票对二六二票,仅仅九票之差通过了款项,促成了这场战争,史称鸦片战争。依仗其船坚炮利,发动了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英军先后攻陷舟山、虎门、厦门、宁波、吴淞、镇江等地,并霸占香港岛.1842年7月,英舰百余艘,官兵约九千人,自吴淞口溯长江西上。进攻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叉点的镇江。意图截断南北交通,阻止漕运。驻守镇江的1500名八旗兵与英军展开激烈巷战,死伤惨重,全城遭受焚掠,一片废墟。对岸的扬州绅商,惶恐万状,给了英军五十万元,作为不占领的交换条件。道光皇帝遂决定接受英国条件议和。1842年(道光二十南京条约 二年)8月4日,英国军舰驶抵南京下关江面,进逼南京,索要赎城费300万元。清政府被迫在静海寺与英国政府议约,双方共在寺内议约四次。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清廷代表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英国代表璞鼎查在英军旗舰“康华丽号”正式签订中英《南京条约》。静海寺因此成为中国近代史起点象征。军事失利的清朝以钦差大臣耆英、两江总督牛鉴、署乍浦副都统伊里布为代表,与英方交涉。中英和约谈判开始。随后,美国和法国强迫清政府分别与之签定《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真确文本原存于现存于台北外双溪国立故宫博物院恒温恒湿的库房保存,另一份文本则由英国政府保存。 【解释及主要内容】中英《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 是: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2.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史称“五口通商”),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4.割地。割香港岛给英国。5.废除清政府原有的公行自主贸易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6.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需与英国商定;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开始丧失。7.以口头协议决定中英民间“诉讼之事”,“英商归英国自理”;中国的司法主权开始受到侵害。 【危害与评论】中国的主权完整遭到破坏,独立发展的道路被迫中断,并被卷入 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中国历史进程发生了重大转变,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政治 丧失主权《南京条约》为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虽然其本身是否不平等条约还有争议。但在其后续订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3年7月22日)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虎门条约,1843年10月8日)中,英国人相继取得了协定关税、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中外人民诉讼各按本国法律管理)、划定租界、片面的最惠国待遇(利益均沾)、军舰停泊口岸等特权,则明显是不折不扣的不平等条约,损害中国主权达百年之久,更有利了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商品倾销和原料掠夺。当时清朝政府轻易的放弃这些主权,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因为不了解国际法,并不认识这些条款损害国家主权的严重性,反以为有许多便利,不失为一种较公道的解决办法。如认为划定租界,可便于防范外人,对中国人的扰

第一章 反对外国侵略的斗争

第一章反对外国侵略的斗争 第一节资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 一、军事侵略: 从1840年到1919年这八十年里,英、法、日、美、俄等列强先后对中国发动了大小数百次侵略战争,侵华战争的参与国之多,历时之长,频率之高,危害之重,世界罕见。从鸦片战争到八国联军侵华,参加对中国侵略的国家越来越多,战争的范围也越来越扩大,从沿海到内陆,甚至将战火烧到中国的首都;战争对中国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大。 资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军事侵略造成中华民族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打击了中国的民族自信心,中国的国际地位急速下降,更重要的是随着军事侵略而来的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使中国一步一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五次侵华战争及其他: 1.1840~1842 第一次鸦片战争 2.1856~1860 第二次鸦片战争 3.1883~1885 中法战争 4.1894~1895 中日甲午战争 5.1900~1901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其他:1874年日军侵占台湾;1883年英军入侵西藏;1903年英军第二次入侵西藏;1904~1905年日俄为争夺在华利益而在中国东北进行的战争。 二、政治控制: 与“五次侵华战争”中国抵抗失败结局随之而来便是一批批不平等条约的签订: 第一批:中英《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 第二批:《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瑷珲条约》、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第三批:《中法新约》 第四批:中日《马关条约》 第五批:《辛丑条约》 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资本-帝国主义国家攫取了中国政治、经济、军事权力,加强了对中国的政治控制,表现在: 1.割占领土,竞相划分势力范围,形成瓜分中国之势; 2.建立“国中之国”——租界; 3.掠取在中国驻兵权; 4.享有领事裁判权,破坏中国司法主权; 5.控制中国海关; 6.1861年辛酉政变(北京政变)后,清政府开始执行投靠外国侵略者的媚外路线,外国侵略者也趁机将侵略魔爪伸进清王朝中央政权,使清政府日益变成洋人的朝廷,最终成为外国侵略者统治中国的工具。 三、经济侵略 1、勒索巨额战争赔款:第一次鸦片战争英国勒索2100万银元;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勒索1500万两;甲午战争,赔给日本白银2亿两,相当于清政府3年的财政收入,日本年收入的4倍多;八国联军侵华战争赔款4.5亿两,分39年偿清,本息合计达9.82亿两(等于中国无论男女老少,人均均摊2两多)。 据统计,清政府跨台前,对外赔款达13亿两,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灾难性的。 2、强迫借款、开设银行,垄断中国的财政和金融,借款以关税和盐税担保,而此两项正是清政府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3、垄断经营中国铁路、远洋航运等近代交通业。 四、文化奴役 帝国主义在侵略中国过程中,丝毫不放松对中国人命的精神麻醉和奴役,他们通过传教、办医院、办学校、办报纸和吸引留学生等文化侵略手段,传播腐朽的生活方式,培植为他们服务的买办知识分子,宣传“侵略有理”“侵略有功”等殖民主义论调。企图从精神上奴化中国人民,从心理上征服中国民心,以麻醉中国人民的民族意识和革命精神。当然,资本-帝国主义的文化奴役产生的是“种瓜得豆”的效果,真正接受奴化思想、甘当帝国主义忠顺奴仆的只是极少数中国人,绝大多数在“欧风美雨”冲击下成长起来的知识分子,却从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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