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配送关系建立及采购操作手册

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配送关系建立及采购操作手册
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配送关系建立及采购操作手册

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配送关系建立及采购操作手册一、配送关系建立流程

二、操作手册

1、生产企业勾选配送企业

点击“查看配送关系-》勾选配送”,查看需要设置配送的产品信息,如下图所示:

具体设置配送方式,如下图所示:

设置完配送关系后,点击“产品配送关系状态汇总”,查看配送企业确认状态和医院确认状态或未设置配送的医院,如下图所示。如配送企业未确认,请督促配送企业尽快确认;如配送企业拒绝或医院拒绝,请尽快重新选择配送企业。

2、配送企业确认

点击“配送药品管理-》配送药品列表”,查看需要确认配送关系的药品信息,如下图所示:

具体设置配送方式,如下图所示:

3、医疗机构确认

1)查看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点击“药品价格管理-》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查看

中选药品信息,如下图所示:

2)确认配送关系

点击“配送药品管理-》配送关系确认”,确认没有异议的配送关系,如下图所示:

4、采购

配送关系建立后,和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省抗癌药谈判药品类似,医院即可按之前正常流程进行采购。

药品招标新举措--“挂网采购”

药品招标新举措--“挂网采购” 在今年4月9日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谈到,我国今年将进一步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争取今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在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切实把药品虚高价格降下来。 在整顿医药市场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的大背景下,四川、广东等省陆续推行了药品挂网招标采购,目前已有12个省(自治区)施行,它对药品购销、流通体制改革、医药工商企业均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招标弊端日渐显露 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集中采购的探索始于1993年,河南省卫生厅是首开先河者。当时药品流通秩序十分混乱,为了降低医院采购成本,杜绝假劣药品进入医院,纠正药品购销环节中出现的“吃回扣”等不正之风,河南省卫生厅决定实行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2000年,卫生部开始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试点。2001年11月,政策框架形成,卫生部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本意是转换采购模式,实现药品采购的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采购制度。同时降低医院的药品购进价格,增加医院的药品差价收入。 但是,就在卫生部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同时,原国家计委(现已被撤消,其职责并入国家发改委)也推行了一项降低药品定价的新政?“顺加作价”,两项政策同步实施。正是“顺加作价”政策的推行导致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走向“异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自“顺加作价”开始实施,真正意义上的药品 集中招标采购已经寿终正寝了。

“顺加作价”就是将医院销售药品的加成率限定在一个确定的“流通差价率”上,其计算公式是:集中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格=中标价×(1+规定的流通差价率)(现行“流通差价率”为15%)。 “顺加作价”要求低进低出、高进高出,因为医院的差价率是固定的,其利润随中标价的提高而提高,这在客观效果上造成了医院不得不靠提高药品采购价格或者使用高价药来获利,这与当初药品集中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可谓南辕北辙,水火不同炉。“顺加作价”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逐步异化为“二次限价”,使得药企、医院和流通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于是都开始反对招标采购。 已经实施了八年的原有招标模式因为种种漏洞备受各界诟病,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没有很好地起到降低药价的作用。企业对招标政策的熟练应对,已通过种种方式一一化解了招标的威力,比如通过产品组合,用牺牲低价品种保护高价品种销售的做法,结果是药价并没有真正降下来,还衍生出一大堆问题,如产品生命周期被缩短、招标中介费支出不菲等等。更严重的是由于招标拉长了药品采购链,导致了更多的 腐败行为产生。 二、药品“挂网采购”应运而生 由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实施过程中被异化,加上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从2005年起,以纠风部门主导的国家相关部门对原有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的主要目的不再是转换采购模式,而是为了降低虚高的药价,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其基本原则也从以前的“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不保证最低价格中标”,转变为“质量保证,价格合理,淘汰报价偏高的药品”。经过模式调整后,出现了以“挂网限价竞价”为特点 的“四川模式”和“广东模式”。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01741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自治区药品网络采购要求,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采购办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到采购办,经药事会讨论、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八、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九、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采购办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 中选甘肃药品采购协议 (统筹区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 (中选甘肃药品生产企业) 中选价格(含税)(元) 确认采购量(盒/支)约定采购量(盒/支 确认采购量合计金额(元) (若有效期内未完成或部分品规未完成约定采购量,则自动延长有效期,直至完成约定采购量。) 按照国务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家医保局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

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甘肃省医保局等10部门印发的《甘肃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甘医保发〔2019〕94号)、《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甘医保发〔2019〕101号),为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和供应,压缩不合理药价,减少企业交易成本,净化流通环境,促进甘肃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甲、乙、丙、丁四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联采办发布的《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及中选结果和相关文件规定,现甲、乙、丙、丁四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四方关系 (一)四方协议:是指甲(统筹区医疗保障部门)、乙(统筹区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丙(中选甘肃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的配送企业)、丁(中选甘肃药品生产企业),四方按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要求签订的协议。 (二)乙、丙、丁应各自根据药品购销需要,自行签订相关协议,明确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带量采购和使用药品质量和及时供应。 (三)中选甘肃药品全省约定采购量由全省统筹完成,本协议乙方约定采购量仅作为省级医保部门对统筹区及医疗机构的约定,对丙、丁方仅做参考,不作为强制约定。 二、采购周期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pdf

质量负责人职责 一、质量负责人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并掌握GSP条款。 二、定期组织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和体验。 三、监督、管理和指导从采购、验收、陈列、检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药 品质量状况,对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四、做好处方药销售的审方和复核工作,并审核签字。 五、负责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六、因事临时不在岗时,应摆放“执业医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标示牌。 七、请假半天以上者,应通过“晋城药品市场监督”QQ群,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企业采购药品前应审核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与供货单位签订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质量保证协议。 二、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三、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四、企业应当核实、留存: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供货单位 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五、采购药品时,企业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六、采购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有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 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材、中药 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各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交易中心)网址汇总(最新版)

各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交易中心)网址汇总(最新版) 安徽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14803.html,/ 北京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14803.html,/index/index.aspx 福建http://218.85.72.86/ 甘肃http://61.178.83.52/CMSweb/HomePage 广东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14803.html,/bpportal/ 广西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14803.html, 贵州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14803.html,/ 海南http://218.77.180.92/ 河北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14803.html,/HomePage/Default.aspx 河南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14803.html,/HomePage/Default_new.aspx 黑龙江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14803.html,/ 湖北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14803.html,/CMS/HomePage/Default.aspx 湖南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14803.html, 吉林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14803.html, 江苏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14803.html,/ 江西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14803.html,:8889/ 辽宁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14803.html,/HomePage/Default.aspx 内蒙古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14803.html,/HomePage/Default.aspx 宁夏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14803.html, 青海http://125.72.14.22:8001/Default.aspx 山东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14803.html,/Website/index.aspx 山西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14803.html,/ 陕西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14803.html, 上海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14803.html,/ 四川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14803.html,

[业务]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业务]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在主管院级领导下,中西药剂科主任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下,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一、药品采购和保管 1、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正宗、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与采购量相平行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2、药品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药品采购包括中草药、中成药、西药及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所有药品必须在岳阳市药品招标(集中)采购中心定点采购,每两周采购一次。中草药和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在医院中标定点公司(厂家)采购。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由制剂室负责实施。 3、药品采购计划以表格形式提出,一式三份(采购员、药剂科主任、审计科各一份),交由药剂科主任修改审核后,再交主管院长签字同意,药品采购员在网上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出计划,亦不能接受无计划送货。药品采购实行政府网上采购,采购过程必须有院纪检、监察或审计现场进行程序性监督,药剂科药品采购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院院纪检、监察或审计,以便于工作安排。监督是否执行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网上最低价采购,对不符合规定者,院纪检、监察、审计可否决。 4、网上采购完成,即打印采购清单,监督方签字同意,采购员在清单上签字后交审计科一份,药库一份、药剂科主任一份。 5、采购员负责按药品采购清单的要求一一落实。

6、药库保管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品保管员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按《药品管理法》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采购员报告,由采购员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采购员不能作出处理的及计划外的药品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 7、药品发票由药品会计负责收集并核对发票上药品采购实价是否与采购清单上价格相符,若不符应先与采购员核实后冲减或从发票中核减并将清单附在相应发票后,月底交采购员签字,然后交药剂科主任签字确认,再交审计科进行审计,审计合格后再交分管副院长签字,签字后交财务科。 8、药品付款额度由财务科根据上月药品销售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当月付款数,药品付款计划由药剂科主任提出并作具体分配,交审计科审计,审计完毕后交主管副院长审批,再交院长批准,财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将药款付出。 9、与药品采购相关的原始资料由相应主管人员妥善保存,并按每季度装订成册。药品采购员每月要对药品采购工作以表格的形式进行工作总结。表格所需体现的内容包括:(1)当月采购实价金额和零售金额、当月出库金额和销售金额及当月库存金额;(2)当月引进、停购药品名称和总的品规数;(3)当月抗生素药品零售金额排名前10位的品种(4)欠款情况。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办法

医院药品采购及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药品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得规定与要求,制定本药品管理制度。 一、供货单位需要提供得资料。 1、供货企业得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与国组织机构代码。 4、中华人民共与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7、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8、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表复印件。 9、经营企业得公章印模备案表、发票模、医药公司得出库单样表。 10、经营企业得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及账号。 11、与医院得购销合同。 12、开具与所购产品一致得相关出库单、增值税发票或普通税票。 13、与供货方得产品质量承诺协议。 14、与供货方签订得产品售后服务协议。 15、供货方得具体经办人得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货单位得鲜章后编号存档

二、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 1、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负责人就是药品质量得主要责任人,药剂科主任全面负责医院药库及药房得日常管理,保证质量管理部门与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按照本规范要求管理医院得药品采购、存储、销售等各个环节。 2、药剂科负责人应当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医院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3、医院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部门得职责不得由其她部门及人员履行。 三、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1、督促相关部门与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得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2、组织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得执行; 3、负责对供货单位得合法性、购进药品得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本单位采购人员得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得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4、负责质量信息得收集与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档案; 5、负责药品得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养护、销售、退货、运输等环节得质量管理工作; 6、负责不合格药品得确认,对不合格药品得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7、负责药品质量投诉与质量事故得调查、处理及报告; 8、负责假劣药品得报告; 9、负责药品质量查询;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

医疗机构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一、总体目标 (2) 二、指导原则 (2) 三、采购模式 (3) 四、组织形式 (3) 五、采购主体 (3) 六、采购范围 (3) 七、采购周期 (4) 八、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5) 九、组织机构及职责 (5) 十、适用范围 (6) 第二章网上竞价限价流程 (6) 第三章配送与采购 (15) 第四章监督管理 (20)

为规范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价格合理,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做好我区2009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号)、《2008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国纠办发〔2008〕3号)和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实际,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一章总则 一、总体目标 (一)保证药品质量,确保医疗机构用药安全。 (二)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节约采购成本,减轻患者负担。 (三)全程监管,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长效机制。 二、指导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原则,按照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促进我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科学化、合理化、信息化。 三、采购模式 以自治区为单位,全区统一网上集中采购,实行“全区统一、竞价限价、网上采购、全程监管”模式。 四、组织形式 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自治区为单位的药品网上竞价限价集中采购。将全区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县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整合,区分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和新农合基本用药采购目录,在上一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基础上适度扩大《自行采购目录》规模,增设《重点监控限额采购目录》。全区使用统一网上竞价限价平台,实行产品统一审核,统一报价,分步骤通过网上竞价限价产生入围品种,统一零售价格。医疗机构通过统一交易平台采购药品,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不同配送办法。 五、采购主体 采购主体为全区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六、采购范围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制度

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年70号)和《湘潭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潭纠办发2013年1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库管理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管理及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并参加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并获得品种配送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依法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按医院要求在纪委和监审部门监督下与供货单位签定年度《购销协议》、《质量保证协议》、《诚信经营协议》、《廉洁协议》。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参加湖南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目录采购药品,严格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差价销售,按照上级招标负责部门的要求及时在医院醒目位置以电子显示屏的形式向患者公布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最新中标执行价格,执行的结果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对于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未覆盖到的临床紧缺、必须的小品种药品采购员必须按照上级药品集中招标负责部门的具体要求完善相应的备案采购工作,经同意后才可进行采购。 六、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根据省级集中招标中标结果、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主管副院长、院长依次审核同意方可采购,药品的仓储应有一定的储备量以保障临床正常用药和应急医疗的需要。 七、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检验报告书》进行严格审验,审验合格方可对药品验收入库。 八、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 九、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或参加药品集中招标投标并作为中标方但拒不履行中标结果的供货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招标采购负责部门汇报以便规范和监督其违约行为,保障正常采购行为的进行。 十、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和药品相关信息,如实反映药品来源、去向、医保类别、效期、库存等相关信息。 十一、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

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医疗机构操作手册

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医疗机构操作手册

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 医疗机构操作手册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10月 目录 欢迎使用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使用须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产品快照.............................................................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常见问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1系统无法登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2忘记账号和密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3如何提交对系统的改进意见...................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4遇到问题如何获得服务支持...................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5使用系统时, 浏览器应如何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医疗机构操作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完善医疗机构的基本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制定采购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新建采购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采购单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等待配送企业确认订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6等待配送企业配送药品..................................... 错误!未定义书签。 2.7验收入库............................................................. 错误!未定义书签。 2.8 销售出库............................................................. 错误!未定义书签。 3.0 退货.....................................................................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医疗机构操作指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登录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省中标库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采购目录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年药品集中配送协议(完整版)

药品集中配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卫规财发〔20〕7号)、《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及《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医〔20 〕22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署本协议。 一、合作总则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为甲方药品供货商。 二、甲方的责任 1、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政策。集中配送必须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依据临床用药需求,在招标药品目录范围内,向乙方采购中标药品。 2、定期制定购药计划,并及时通过河南省网上集中采购平台发布订单需求;甲方的采购频率每月控制在3次以内,急救和临时需求药品需求除外。 3、按计划从乙方采购中标药品,合理库存,加速周转,定期结算药款。 4、提供本院药品供应目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型、产地等药品信息。 5、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对不合格的药品退还给乙方。 6、协议签订后在采购周期内不得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协议,经甲方多次协调仍不能完成配送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配送资格。 三、乙方的责任 1、配送范围:部分西药,中成药,合资药品。 2、药物价格按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中标价格执行。 3、根据甲方发出的采购计划需求,按照药品的产品信息、产品质量标准,按时、

保质、保量供货,并提供伴随服务。 4、急救和临时需求药品原则上要求在4小时内配送到位;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5、乙方应按照甲方药品采购目录中配送范围分别进行配送,如配送不到位或不及时,应按配送药品金额30%给予处罚。 6、按实际送货情况,及时做网上采购单确认、发货处理。 7、对甲方药品失效期前6个月报送的药品给予调换。 8、建立真实完整的配送记录,注明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货价格、购(销)货日期等内容。 9、对配送过程中发现的药品质量问题按规定程序上报,并做好记录、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配送的药品质量由配送药品的相应医药公司承担,以销售发票或送货清单为准,如出现药品质量问题及相关法律责任,由配送该品种的医药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其它配送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10、乙方必须按品名、规格、单价、数量、产地为医疗机构及时提供加盖济源市医药招标采购办公室发票审核章的税务发票。 四、有关货款的结算和质量、验收、退换货事项 甲方在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应按协议与乙方结算货款,付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日。 五、法律责任及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在药品配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的规定,并自觉服从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2、协议期内,若遇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重大政策调整,则按相关政策执行。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共同协商。 2、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有效。 七、协议执行时间为壹年,自2019年 01 月 01日起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

药品采购管理规定

药品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条药品采购员由药学技术人员担任,熟悉严格遵守采购工作程序、《药品管理法》、国家、地方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包括价格法、合同法、招标法等)。 第二条药品采购员职责: (一)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团结协作好。 (二)及时广泛了解本院药品、需求情况及市场货源、价格及质量情况。 (三)协同各保管员制定、分发药品采购计划并监督到货情况。 (四)负责联系退货;对临时缺货或长期缺货的药品及时向主任汇报并通知库管员,积极寻找替代品。 第三条严格把好药品采购关,对供货商业单位的交货情况、物流能力、财务状况、履行能力、对相关法律规定的遵守情况及在公众中的地位和被社会认可等情况进行严密了解和综合评审,择优采购。 第四条药品采购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医院和病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严禁任何科室和人员收受现金、礼品、赞助外出等形势的回扣或变相回扣。 第五条坚持主渠道采购药品,确保购药质量,不购“三无”的药品,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医院。 第六条来我院洽谈药品业务的供应商必须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发生的业务往来不得超出营业性

质及营业范围。对所选择商业供货单位的业务员,要求其提供商业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并交验身份证复印件,以确认其身份,证照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的红色公章,保证履行合约的合法性和可靠性。有业务往来的证照由药剂科存档备案。 第七条药品供应商一次确定与我院的业务来往,必须与保证在我院的药品购销中杜绝不正之风、给予收受药品回扣。 第八条药库应严格根据药品用量和库存情况,制定明确合理的采购计划。 第九条药品采购员每月月初制定当月采购计划,及时提交补充计划。计划需经药库主任、药剂科主任严格审核签字,主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分发到各供货单位。 第十条采购员应严格按照审批审核后的计划进行采购,如有变动,须经主管院长同意。特殊情况下(领导急需、突发抢救等),可先行采购,再补相关手续。不得擅自采购无计划的药品。 第十一条药品采购员每月应向药库副主任及管库人员通报市场药品供应情况,由药库主任向药剂科主任汇报。 第十二条药库应严格依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及医院的相关规定,加强门诊、住院药房的沟通,确保临床供应。 (一)及时采购急救药品,保证临床抢救的急需。 (二)积极联系退回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和处理积压药品,防止浪费。 (三)对库存药品要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近效期药品。对近

山东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企业网上申报资质及审核操作说明 一、网上申报资质材料流程 二、企业网上报名 登录“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选择左边树形目录中的“药品挂网系统”—“申报企业管理”,如下图: 选择右上采购项目中相对应的子项目名称后,点击右边工具栏中的“企业报名”,当前企业就会加入到申报企业列表,即表示报名成功。显示如下: 如果取消报名,选中列表中的企业,然后点击工具栏中的“企业取消报名”。 特别提示:企业只有报名后,才能申报产品。 三、申报(增加)、维护企业及产品信息 在平台中增加产品信息、修改产品信息、维护企业及代理企业的信息,请查阅平台内“公告栏”最新发布的《药品企业信息及产品信息的维护说明》。 注意:企业只有按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申报维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 四、申报信息管理及打印 选择左边树形目录中的“药品挂网系统”—“申报信息管理”,如下:

“申报信息管理及打印”有三个功能: 1.申报资质总览:显示当前申报企业申报产品及企业的个数。从此窗口可以查看当前资质的审核情况,即审核通过的产品及企业个数。 2.企业信息管理:显示申报产品的生产企业(如果当前申报企业是代理企业,也会出现此列表中)。从此窗口可以查看企业的审核情况。 3.产品信息管理:完成产品信息的管理(增加、删除申报产品)。从此窗口可以查看各个产品的审核情况。 ㈠申报产品管理 选择左边树形目录中的“药品挂网系统”—“申报信息管理及打印”—“产品信息管理”,如下图: 1、增加申报药品 在“产品信息管理”界面中,点击“增加申报药品”,如下图: 在当前列表中,选中要申报的产品(即点击“业务处理”栏中的选择框),然后,点击工具栏中的“加入申报列表中”,所选择的产品可加入到申报列表中。 2、删除申报产品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为了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采购行为,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药剂科在院长和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到药剂科,经药事会讨论、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八、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九、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十、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阳光采购管理制度

附件: 药品阳光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阳光采购工作,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修订)、《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贵重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昂贵医用设备采购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要求,制定我院药品阳光采购制度。 1、加强领导,成立医院药品阳光采购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日常药品采购工作,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组长:业务院长 副组长:药剂科主任 成员:医务科、考核办、采购部、审计科、库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药剂科,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药剂科制定贯彻落实阳光采购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工作,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修订)及有关要求,药品100%通过网上阳光采购。严格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经销商及品种价格进行采购,对小部分未挂网或已挂网但难以正常供货的常用普通廉价药、急救药按规定报药品阳光采购工作领导

小组备案。 3、每月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送药品阳光采购数据并接受评分监督。 4、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采购、使用药品杜绝违规违法事件。加强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本院的药品采购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院药品全面参与阳光采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药剂科制定有针对进口药品、昂贵药品和自费药品等三类药品的管理制度,从采购使用等环节加强管理;落实对三类药品的监管措施,相应药品使用比例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力争以上三类药品的管理取得实效,相应药品使用比例呈持续下降趋势。 6、药剂科指定专人负责药品阳光采购计划实施并加强监管。 7、医院阳光采购年度平均考核评分≥90分,力争≥92分。 8、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持续改进,管理方法或措施有效,力争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肯定。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欢迎使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用户手册包含了所有您在使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软件时所用到的信息。 用户手册的编排方式 用户手册是由下面几个部分组成: ?第一章:交易系统医疗机构操作流程 本章节说明了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使用权限。 ?第二章:医疗机构操作指南 本章节具体描述了湖南医药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医疗机构的每一项功能,章节安排遵循常规的采购流程。对功能模块逐一描述,力求使您在使用中没有疑惑。 ?第三章:交易系统配送企业操作流程 本章节说明了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配送企业在药品采购中的使用权限。 ?第四章:配送企业操作指南 本章节具体描述了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配送企业用户端的每一项功能,章节安排遵循常规的采购流程。对功能模块逐一描述,力求使您在使用中没有疑惑。

目录 第一章:医疗机构操作流程 (4) 1.1 制定自身采购目录 (4) 1.2 制定采购单 (4) 1.3 修改采购单 (4) 1.4 撤单操作 (4) 1.5 等待配送企业确认订单 (5) 1.6 等待配送企业配送药品 (5) 1.7 验收货物 (5) 1.8 医疗机构退货操作 (5) 第二章:医疗机构操作指南 (6) 2.1 用户登录 (6) 2.2药品库管理 (7) 2.3 采购目录 (7) 2.3 采购管理 (11) 2.3.1 新建采购单 (11) 2.3.2 采购单管理 (13) 2.3.3 采购药品明细 (15) 2.3.4 采购药品汇总 (16) 2.4 入库管理 (18) 2.5 退货管理 (19) 2.6 信息反馈 (22) 2.6.1 新建反馈 (22) 2.6.2 消息列表 (23) 2.7 系统管理 (24) 2.7.1 医院信息管理 (24) 2.7.2 子用户管理 (24) 2.8 快捷图标 (27) 第三章:交易系统配送企业操作流程 (28) 3.1 配送关系确认 (28) 3.2 企业确认采购单 (28) 3.3 企业配送采购单 (28) 3.4 订单查询 (29) 3.5 退货管理 (29) 第四章:企业操作指南 (29) 4.1 用户登录 (29) 4.2 本企业可配送药品 (31) 4.2.1我的配送药品 (31) 4.2.2 医院选中的药品 (33) 4.3 订单管理 (33) 4.3.1 订单确认 (33) 4.3.2订单配送 (35)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2)

市立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省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要求,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采购办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到采购办,经药事会讨论、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八、药库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九、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采购办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协议书范本模板

甲方: 乙方: 为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甲方)和药品经营企业(配送)的合法利益,规范购销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双方自愿协商,制定协议如下,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购销方式 甲方网上发出订单,乙方网上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 (一)乙方需要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 (二)乙方所供药品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随货同行及发票。 (三)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个月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第三条交货时间 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订单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配送时间不应超过小时。如遇交通原因和恶劣天气除外。 第四条药品价格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价格进行交易,任何一方不得改变价格。 第五条结算时间、结算方式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甲方将货款汇入乙方账户。逾期未结算部分按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伴随服务 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一)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同时甲方予以协助。 (二)对甲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过期以及其他不符合约定的药品及时更换。 (三)票、随货同行便于甲方验收交接。 第七条协议的其他事项 自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停止从原有购货渠道进货,统一由乙方配送。 第八条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为一个周期(年)再次认证通过后继续履行。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监督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协议。 第九条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同意后协商解决,本协议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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