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资质管理规定

人员资质管理规定
人员资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使各岗位的任职人员的资质满足公司体系运行的要求,确保公司的各项工作有效并及时地履行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组织架构中设置的各个岗位。

3.定义

生产岗位:直接参与产品实现过程,通过操作和使用相关的设备和工具进行产品加工的岗位,及其关联的支持岗位,如维修等;

执行岗位:履行公司或管理者的工作安排或指令的非生产岗位;

专业岗位:具备完成工作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或资格的岗位;

监督岗位:对组织的工作要求和目标的实现状况进行监督的岗位,如检验;

管理岗位:为实现组织的决策事项采取相应的措施事项组织目标的岗位;

决策岗位:确定组织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人员规划等重要事项的岗位。

4.工作程序

4.1 人力资源部区分岗位分类,划分生产岗位、执行岗位、专业岗位、监督岗位、管理岗位、决策

岗位。

4.2 根据岗位分类的具体划分,明确各岗位资质要求,如技能、经验、专业、岗位资格等,评审各部

门负责人制定的“岗位说明”后,形成文件《职责权限管理程序》。

4.3 根据各岗位具体人员,制定需要培训的计划, 并按照计划执行。

4.4 对于需要资格证书的岗位,人力资源部收集人员岗位证书,如需要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外部

培训计划或申请,并执行。

4.5 岗位证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存档。

4.6 人力资源部经理定期对各相关岗位人员与岗位要求对照并进行人员岗位资质的评定.

4.7 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培训结果以及对人员资质的评定结果,限定未达到岗位资质要求的人员进

行相关岗位要求的提升,并安排培训,见《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4.8 对于期限内没有达到岗位资质要求的人员,人力资源部与其直接上级共同制定措施。

4.9 对于法律法规要求或企业自行规定的资格岗位,人力资源部制定清单, 并根据清单和岗位资格要

求招聘适合人员或在人员上岗前提供培训获得岗位要求资质。

4.10人事负责资格岗位的有效期进行维护, 制定更新计划并执行。

4.11对于没有达到岗位资质要求并已安排上岗的人员,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限期对人员资质提供培训

的措施达到要求。

4.12不允许限期外未达到资质要求人员在该岗位进行操作。

4.13人事负责监督岗位资质实施情况,并负责与部门整改。

4.14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符行为, 由人事与该部门负责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5 相关文件

《职责权限管理程序》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6 备注

人员资质要求表

公司资质管理制度.doc

公司资质管理制度1 资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适应市场竞争,建立健全部门职能,维护公司稳定发展,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资质的办理、维护与使用。 3、公司现有资质 3.1公司资格证件种类: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工商局守信用重合同证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公司人员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造价员证书、岗位证书、三类人员证书、职称证书、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力承装(修、试)执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安防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安防培训合格证书、员工学历证书。 3.3公司业绩资质: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4、公司资质的管理 4.1公司现有资质中第3.1项所述资质除营业执照与开户许可证之外所有资质与第3.2项所述所有资质由行政部负责,指定

资质专员进行管理。营业执照与开户许可证及第3.3项业绩资质由财务部专人负责管理。 4.2资质管理工作范围: 1)企业资格类证件的升级、增项、年检、延期及相关报表的填写与上报; 2)人员证书的配备、注册、年检、延续; 3)业绩资质的整理、归档。 4.3公司资质管理人员建立企业资质台账,对各类资质证书进行整理汇总登记,记录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许可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等信息;同时密切关注相关网站,以便于及时掌握资质动态并进行维护。 4.4对于有关资质的政策、变化,要及时上达公司领导层,对于不达要求的地方要及时汇报,不能自作主张,以免给公司带来损失。 5、资质使用规定 5.1由公司资质管理人员建立《公司资质证书借用登记表》与《公司资质复印件领用登记表》,对于每次借用领用都要详细记录借用时间、资质名称、借用人、借用事由、归还时间。 5.2公司资质原件的借用必须经由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并由公司内部人员负责借用并随身携带。 5.3公司资质复印件上必须标明“仅供XX使用,再复印无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主体定义)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资质功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 第四条(管理机构)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资质功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应当体现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特征,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用语。 第六条(资质级别)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资质等级。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含新增设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应当申请暂定资质。 第七条(分级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一级资质由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其余资质等级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开发范围)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第九条(异地开发)以本企业名义从事跨地区开发经营的,应当在项目开发地县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备案手续,并将异地开发项目和异地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员情况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从业人员安全资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资质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具有安全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及外来人员的管理。 二、名词界定 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切合公司)主要包括: 2.1、电工作业; 2.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2.3、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2.4、矿井通风作业; 2.5、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2.6、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 2.7、矿山支柱作业; 2.8、矿山井下电气作业; 2.9、矿山排水作业; 2.10、矿山爆破作业。 三、管理主体及职责 安环部负责从业人员安全资质的办理、备案、检查和管理; 四、管理规定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条件: 2.1、必须年满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2.3、取得合格、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凡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报市安监局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操作证即将到期的人员要及时进行培训复审。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依照市安监局规定执行。 5、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费用,由公司支付;因学员考核不及格需再次参加培训或补考而产生的费用,由学员个人承担。 6、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并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作业人员超出操作证限定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要妥善保管,禁止涂改、转借;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离岗一年以上,重返岗位时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检查与考核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实施办法》由安环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六、编制依据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七、批准人及执行时间 本制度经批准,于2012年X月X日开始执行。 八、解释部门 本制度所有条款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第六条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公司资质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资质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公司资质管理制度 一、证件种类 1公司资质证件:包括且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证、注册建造师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以下通称资质证件。 二、证件保管 1企业证件由经营部部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经营部负责及时办理。经营部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三、证件使用 1建立企业证书借用使用登记表。 2资质证书外出参加经营活动时,经营部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须随

时随身携带公司资质证件,因工作需要确有不便的,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借出。 3内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标经营活动中需使用资质证件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 4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个人要求与我公司合作使用资质证件进行投标经营活动的,由其公司或个人联络本公司一名担保人,请示公司主要领导并得到授权后,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联络担保-领导授权-使用登记-专人负责。 5经营活动中出具的资质证件复印件上,须写明“仅供**工程投标活动使用”等相关信息;经营活动中携带印鉴的,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纸页上加盖。 6经营部使用的计算机上须设置密码,以防止泄露资料。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将资质证件电子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拷贝给任何公司及个人。

公司资质管理办法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资质证书是各企业行业的准入证。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资质证书各等级所从事的工程范围、规模、人员配备、资金及必须具备的各项条件等均进行了强制性要求。为保证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资质等级、为扩大经营规模做好铺垫,特制定资质管理制度规定。 一、证件种类 1.1 企业资格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1.2 企业荣誉证书、优质工程证书、文明工地证书、“重合同、守信用”证书。 1.3 企业人员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年度安全考核证书、“五大员”岗位合格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书。 1.4 员工职业资质证书和个人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等)。 1.5 以后取得的企业各类资质、资格和荣誉证书。 二、证件工作使用范围 1、各种资质证件由资质管理处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其负责及时办理。负责建立企业证件登记

台帐。负责对资质类证件升级、增项、年检、核查、延期工作。对各类资质证书、人员证件有效期进行汇总登记,及时准确的掌控证件年检、延期情况;办理资质所需报表的填写上报;资质要求的人员配备、年检、注册、证件管理等工作。 2、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3、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4、对收集的资质管理进行分析、筛选,充分理解上级主管单位下发文件的要求,对不理解部分要主动与主管单位负责人去沟通、交流,对不能达到之要求要向公司领导汇报,不可擅自做主,而造成不必要的延误或损失。 三、证件使用 1、建立企业证书借用使用登记表。 2、公司资质、证书实行集中保管、统一使用,资质、证书管理部门对资质、证书的安全存放和规范使用负责。 3、资质证书外出参加经营活动时,资质管理处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须随时随身携带公司资质证件,因工作需要确有不便的,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借出。 4、内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标经营活动中需使用资质证件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资质管理处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负责制及安全治理人员资质治理制度安全生产负责制度是企业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负责的制度。 企业已按照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负责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负责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需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2)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各个部门、各类治理人员安全生产负责的考核。 (3)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4)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负责制,必需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负责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负责开始生效。 (5)安全生产负责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企业经理负责对企业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6)安全生产负责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企业每季、北京企业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7)每次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 (8)奖罚 a.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b.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企业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c.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罢免、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9)由于负责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负责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负责。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第六条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第八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范围包括: 1.处方授权(含普通处方、急诊处方、抗菌药物处方、麻醉和精神类药物处方); 2.手术授权; 3.麻醉授权; 4.输血授权; 5.腔镜授权; 6.介入授权; 7.特殊检查授权:超声影像科(B超检查)、影像放射科(CT检查、核磁共振检查、X片、造影、DR片等)、内镜室(消化内镜室、气管镜、喉镜、宫腔镜等)、介入室(血管造影检查)、病理科、检验科、核医学科等; 8.危重病人高风险诊疗操作授权。 二、各级医师的授权必须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前提下,根据医师的技术资质(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及其实际能力水平,确定该医师所能实施和承担相应治疗手段的范围与类别。至少每二年对医师(特殊专业操作人员)进行一次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再授权是依实际能力提升而变,不随职称晋升而变动。 三、医院设立由院领导、医疗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卫计委有关要求,负责制定和定期更新

医务人员资质权限目录,审核并授予各级医务人员资质和权限,定期对各级医务人员进行能力评价及再授权。 四、医务科是医师资格与分级授权的院级监管部门和委员会的秘书科室。依据本人申请、科室意见,组织医院委员会受理和审批各级医务人员资质和分级授权。同时医务科负责各科相关资料备案并协助委员会担负授权管理的监管职责。 五、科室是医务人员资质、分级授权的执行部门。科室建立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档案,做好各级专业医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并建立第二类、第三类和高风险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务人员业务技能、工作质量、本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根据相关资料对医务人员执业能力进行再评价,同时定期将相关资料上报备案。 六、科室医技人员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和执业范围申请相关技术授权,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医疗服务。各医技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科室、医院对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相关监管工作的开展。 七、资质授权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依据申请人专业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以往专业技术开展情况、医德医风及外出进修学习等情况,讨论通过申请人所申请的权限→填写《**医院医师(技)资格与授权申报表》→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批、授权,医务科备案。

公司资质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资质使用管理制度 一、证件种类 1公司资质证件:包括且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证、注册建造师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以下通称资质证件。 二、证件保管 1 企业证件由经营部部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经营部负责及时办理。经营部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 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三、证件使用 1 建立企业证书借用使用登记表。 2 资质证书外出参加经营活动时,经营部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须随时随身携带公司资质证件,因工作需要确有不便的,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借出。 3 内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标经营活动中需使用资质证件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 4 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个人要求与我公司合作使用资质证件进行投标经营活动的,由其公司或个人联络本公司一名担保人,请示公司主要领导并得到授权后,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

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联络担保-领导授权-使用登记-专人负责。 5 经营活动中出具的资质证件复印件上,须写明“仅供**工程投标活动使用”等相关信息;经营活动中携带印鉴的,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纸页上加盖。 6 经营部使用的计算机上须设置密码,以防止泄露资料。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将资质证件电子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拷贝给任何公司及个人。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资质证书是各企业行业的准入证。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资质证书各等级所从事的工程范围、规模、人员配备、资金及必须具备的各项条件等均进行了强制性要求。为保证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资质等级、为扩大经营规模做好铺垫,特制定资质管理制度规定。 一、证件种类 1.1企业资格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1.2企业荣誉证书、优质工程证书、文明工地证书、“重合同、守信用”证书。 1.3企业人员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年度安全考核证书、“五大员”岗位合格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书。 1.4员工职业资质证书和个人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等)。 1.5以后取得的企业各类资质、资格和荣誉证书。 二、证件工作使用范围 1、各种资质证件由资质管理处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其负责及时办理。负责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负责对资质类证件升级、增项、年检、核查、延期工作。对各类资质证书、人员证件有效期进行汇总登记,及时准确的掌控证件年检、延期情况;办理资质所需报表的填写上报;资质要求的人员配备、年检、注册、证件管理等工作。

2、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3、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4、对收集的资质管理进行分析、筛选,充分理解上级主管单位下发文件的要求,对不理解部分要主动与主管单位负责人去沟通、交流,对不能达到之要求要向公司领导汇报,不可擅自做主,而造成不必要的延误或损失。 三、证件使用 1、建立企业证书借用使用登记表。 2、公司资质、证书实行集中保管、统一使用,资质、证书管理部门对资质、证书的安全存放和规范使用负责。 3、资质证书外出参加经营活动时,资质管理处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须随时随身携带公司资质证件,因工作需要确有不便的,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借出。 4、内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标经营活动中需使用资质证件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资质管理处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 5、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个人要求与我公司合作使用资质证件进行投标经营活动的,由其公司或个人联络本公司一名担保人,请示公司总领导并得到授权后,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后,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联络担保-领导授权-使用登记-专人负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人员资质管 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 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 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 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 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 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 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 标准制定。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

生产责任的考核。 (3)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4)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6)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7)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

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 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1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核和奖惩等制度。 3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1)工作内容; (2 )责任人(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基本工作程序及标准。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体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应适时更新、修订完善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 5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管理及相关岗位人员。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1.1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负责领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管理目标,审议、决策重大安全事项。 1.2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管理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3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并组织落实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本管理层的安全管理目标。 1.4 各管理层的职能部门及岗位负责落实职能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实现相关安全管理目标。 1.5各管理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的安全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相关活动; 4)协调配备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计划,查处安全生产问题,建立管理档案; 8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规定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教育培训包括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人员资格审定等工作内容。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类型、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形式等需求进行编制。

41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管理办法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管理办法 中安协资[2007] 4号 第一条为规范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正确使用,确保颁发统一格式的资质证书,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证书格式 1.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下称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两种。两种证书都采用多项防伪技术印制,底色为浅灰色,周边印饰纹。 2.正本资质证书使用B4纸(257mm x 364mm)竖式排版,上方印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会徽,最下方为“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名称,右下角提供查询用网址。 3.副本资质证书使用A4纸(210mm x 297mm)横式折分排版,左侧上方印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会徽,左下角提供查询用网址,右侧下方是“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名称。副本资质证书装配外壳。

证书内容第三条. 1.在正本资质证书的中安协会徽和协会名称之间自上往下依次列示证书内容: ①证书名称“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②编号; ③企业名称; ④企业地址; ⑤资质等级; ⑥颁发日期; ⑦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印章; ⑧年审记录栏及证书有效性说明。 2.在副本资质证书的左侧中安协会徽以下依次列示: ①证书名称“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②证书编号; ③颁发日期; ④有效期。 在副本资质证书的右侧“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名称之上,自上往下依次列示: ①企业名称; ②企业地址; ③资质等级; ④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印章。

第四条证书编号 资质证书的编号具有唯一性。编号由ZAX- QZ加14位阿拉伯数字构成。编号含义及示例(含有关数字间的空格)如下: ZAX - QZ 01 2006 11 01 000111-1位数9-1位数 7-位数 3-位数 1-2位数字 ZAX:“中安协”汉语拼音字头; QZ:“企业资质”缩写“企资”汉语拼音字头; 第1-2位数字:资质等级(01、02或03); 第3-6位数字:颁证年号(如2007); 第7-8位数字:企业注册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见附件); 第9-10位数字:资质评定机构序号(00-99)。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的序号是00; 。同一资质等)0001-9999位数字:资质证书序位号(11-14第 级按省域内先后顺序跨年排序。 第五条证书制作 1.首次颁发证书的制作 颁证机构根据资质评定结果,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在资质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6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64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07年10月30日经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 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建设部决定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 二、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的调整。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发布。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2004年3月17日建设部令第125号发布2007年11月26日 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施对物业服务企

业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他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

实行总分包的企业对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实行总分包的企业对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实行总、分包的企业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为确保选择合适的分包单位,保证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具备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并能够对分包单位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凡公司采用分包方式管理的工程分包单位及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均适用于本制度。 一、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 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 担过的工程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进鲁许可证及有效期 限、施工人员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 查。 二、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 证、健康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 人员持证要求。 三、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审核分包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验 证分包方的工具、设施、设备的安全、完好。 3、签证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 协议书”、“外劳力施工队伍治安、消防管理协议 书”、“文明施工协议书”等。 4、合同应明确总分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 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安 全管理。 四、分包队伍进场; 1、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 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 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 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 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 效。 五、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挥专职 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各项规章制度,

人员资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使各岗位的任职人员的资质满足公司体系运行的要求,确保公司的各项工作有效并及时地履行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组织架构中设置的各个岗位。 3.定义 生产岗位:直接参与产品实现过程,通过操作和使用相关的设备和工具进行产品加工的岗位,及其关联的支持岗位,如维修等; 执行岗位:履行公司或管理者的工作安排或指令的非生产岗位; 专业岗位:具备完成工作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或资格的岗位; 监督岗位:对组织的工作要求和目标的实现状况进行监督的岗位,如检验; 管理岗位:为实现组织的决策事项采取相应的措施事项组织目标的岗位; 决策岗位:确定组织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人员规划等重要事项的岗位。 4.工作程序 4.1 人力资源部区分岗位分类,划分生产岗位、执行岗位、专业岗位、监督岗位、管理岗位、决策 岗位。 4.2 根据岗位分类的具体划分,明确各岗位资质要求,如技能、经验、专业、岗位资格等,评审各部 门负责人制定的“岗位说明”后,形成文件《职责权限管理程序》。 4.3 根据各岗位具体人员,制定需要培训的计划, 并按照计划执行。 4.4 对于需要资格证书的岗位,人力资源部收集人员岗位证书,如需要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外部 培训计划或申请,并执行。 4.5 岗位证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存档。 4.6 人力资源部经理定期对各相关岗位人员与岗位要求对照并进行人员岗位资质的评定. 4.7 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培训结果以及对人员资质的评定结果,限定未达到岗位资质要求的人员进 行相关岗位要求的提升,并安排培训,见《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4.8 对于期限内没有达到岗位资质要求的人员,人力资源部与其直接上级共同制定措施。 4.9 对于法律法规要求或企业自行规定的资格岗位,人力资源部制定清单, 并根据清单和岗位资格要 求招聘适合人员或在人员上岗前提供培训获得岗位要求资质。 4.10人事负责资格岗位的有效期进行维护, 制定更新计划并执行。 4.11对于没有达到岗位资质要求并已安排上岗的人员,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限期对人员资质提供培训 的措施达到要求。 4.12不允许限期外未达到资质要求人员在该岗位进行操作。 4.13人事负责监督岗位资质实施情况,并负责与部门整改。 4.14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符行为, 由人事与该部门负责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5 相关文件 《职责权限管理程序》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公司资质使用管理办法

xxxxxx资质使用管理办法 为适应市场竞争,建立健全部门职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下使用资质,实现公司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坚持科学管理,促进经济效益的增长,制定本办法。 一、证件种类 1.1 企业资格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税务等级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及各类人员证书; 1.2 承揽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备案证以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及安全鉴定证明等; 1.3 以后取得的企业各类资质、资格、合同和荣誉证书等。 二、证件年审 2.1 市场经营部负责对公司证件进行年检、保管和使用,对公司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进行年度审验,配合安全综合办对质量体系认证进行年度审验。 三、资质管理 3.1 企业资质管理由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登记企业资质证件使用情况; 3.2 严禁任何人擅自复印企业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非法出卖企业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

资质证件管理人员及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3.3 证件管理人员负有登记、保管、保密、收回的责任,如证件出现毁损、遗失、泄密等情况,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3.4 对公司相关合同的各项条款保密,无董事长或总经理许可,不得给无关人员提供合同内容及条款; 3.5 对相关证件电子版不得外传,且复印件一律注明用途,防止公司内部资料外泄造成损失。 四、资质使用 4.1 市场经营部是公司负责对外经营、承揽施工任务的主要部门,必须掌握市场行情动态,及时收集工程信息并向公司法人汇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下掌握信息,积极参与投标。 4.2 在遵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下积极参与在公司经营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并建立公司资质使用登记表,且注明用途、使用范围、审批领导。 4.3 分类筛选、处理、跟踪各类工程信息、并收集整理公司证件、人员、设备、业绩等相关资料及电子版,及时为公司经营提供市场导向 4.4 根据公司经营方针、经营目标组织有目的的投标活动,在投标过程中积极掌握业主、代理公司的招标信息,并在公司领导的安排下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人员资质管理办法

人员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各岗位任职人员的从业资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运行要求,确保公司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鼓励职工立足公司和个人发展积极取得相关从业资质,不断规范和提高人员资质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岗位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称)之外的所有个人从业资质。 第三条公司人员资质管理的原则是:充分使用,适应生产经营;合理储备,满足发展需求;积极鼓励,促进人才培养;规范管理,提高运行效率。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员资质管理的职能部门,公司职工的人员资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第二章人员资质办理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结合公司实际,定期对公司人员资质与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适应性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公司人员资质证书(含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下同)办理计划,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办理,相关车间(部门)配合。

第六条各车间(部门)因开展相关工作,须办理的人员资质证书,由车间(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分管领导同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纳入公司人员资质证书办理计划,并组织办理。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对公司组织办理的人员资质证书的有效性负责,定期按人员资质证书所记载的复审时间和有效期,提出复审、换证计划和对应的复审、换证人员明细表,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复审、换证和相关培训。 各相关车间(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人员资质证书复审、换证及相关培训工作。 第八条公司有关车间(部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资质取证、复审、培训、继续教育等工作的通知,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报请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章人员资质管理 第九条由公司组织办理的职工个人资质证书,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职工个人自行办理的人员资质证书,符合公司需要,职工本人自愿将其纳入公司统一管理的,经职工个人申请,公司批准,可纳入公司统一管理。 第十条纳入公司管理的人员资质证书,统一由人力资源部安排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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