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篇一:严桥乡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严桥乡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已极大地阻碍了农业发展的步伐,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构建农业保险体系,增强农业抵御风险能力,减轻农业生产风险,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是政府支持农业的重要举措,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顺应农业发展趋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XX年我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严格按照县农险办、县国元农业保险公司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工作,创新思路,实行“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户自愿”的模式,组织开展投保工作。

经过全体乡、村干部的努力,XX年我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顺利,全部或超额完成了小麦、水稻、玉米、能繁母猪等的投保任务,并且按照县农险办和县国元保险公司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材料、资料,农业保险档案材料整理规范,保管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我乡农业生产和发展,特别是对有灾情的农户在恢复生产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现将我乡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农业保险开展情况 1、越冬小麦播种面积48900亩,全乡共有1691户投保,投保耕地面积亩,上交保险费元,参保比例达,%。单独参保种植大户3户(兴北村韩传文,红

岗村洪光跃、李福刚),投保面积838亩。

2、XX年全乡水稻投保面积亩,上交保费元。

3、在XX年午季小麦核灾中,全乡共报损小麦面积亩(其中包括单独承保大户亩),获得理赔金额129650元(其中包括单独承保大户理赔的3063元)。

4、在秋季水稻核灾中,全乡共报损水稻面积亩,共获得理赔金额365000元,理赔率%,亩均赔付元,共有1864户农户获得理赔。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层层落实。

为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领导,按照上级要求,我乡成立了由分管农业副乡长孙义松为组长,由乡财政所、农技站、畜牧站、农经站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乡政府组织召开了农业保险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严桥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此方案下发到村(居)委会及相关单位,具体落实各项工作,将农业保险工作分解到各村各组(队)。同时,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纳入政府农村工作目标考核,为做好该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为更好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减轻农业生产风险、支持特色农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我乡对全乡7个行政村的协保员进

行了专项工作业务培训,以强化服务技能,提高服务能力。首先,要求协保员严格按相关要求,按政策规范操作办事;其次,坚持农民“自主自愿参保”的原则,同时把好百亩以上种粮大户参保关,对土地流转协议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承保;再者,一旦发生灾害,及时现场查勘,即时拨打报灾电话报案,记录规范、完整;然后上报相关受灾信息(农户、受灾情况、面积、地理位置等)至乡农业保险办公室;最后,现场陪同定损员取证、拍照、定损,并做好后续理赔案子材料,确保理赔信息正确、照片资料真实、理赔手续规范、理赔款项及时到户。通过一

整套工作程序和措施,杜绝农户承包不规范、面积不真实甚至骗保行为的发生,保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序、规范、顺利进行。

(三)加强政策宣传推广,提高农民防范农业风险意识。

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农险专项惠民政策进村入户。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较多,覆盖面广,受益范围宽,政策性强,让广大农民朋友及时了解、认识、接受这项富民惠民的政策,必须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为此,我乡开展了农业保险政策宣讲,召开乡、村两级干部动员会,重点宣讲“三农”保险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三农”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支农惠农的重要举措,是一

项民生工程。

发放县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有关农业保险的宣传画册、重点开展政策入户等,使广大农民朋友掌握办理农业保险有关知识,使群众对农业保险有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

加大对村协保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使有关工作人员熟知农业保险业务流程及工作职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结合抽样调查问卷的形式,深入到农村千家万户,摸清农村基层情况,从险种宣传、动员投保,到现场赔付、深入细致地宣传与报道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使全乡农民真正体会到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稳定农民收入,分担农业风险的惠农政策。

充分利用各类站、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我乡农业保险开展情况、主要做法,使广大农户明白农业保险的承保范围,使多数参保对象意识到“农保”是“无灾保平安,有灾减损失”道理,能够自愿投保,确保我乡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截止到11月末(重复计算),共在国家级站人民发布1条;(备注:该条信息新华、中国日报、凤凰资讯、易新闻、易财经、中国有机农业都予以了转载。),中国星火计划发布11条。电视媒体滁州市新闻联播报道2

次(XX年2月23日、XX年8月31日);定远县新闻联播报道3次(XX年2月21日、XX年8月26日、XX年9月17日)。省级站安徽省农发布12条;安徽省乡镇发布5条;

安徽省新农村发布3条。市级报纸滁州日报·定远新闻发布6条。市级站滁州市先锋发布5条。县级站定远县先锋发布8条;定远县政府发布6条;定远县新闻发布4条;定远县生活发布4条;定远县之窗发布9条。

(四)规范业务开展,确保业绩提升,做到应保尽保

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措施,保证保费收缴和赔付方便及时。严格按照全乡被保险农作物的种植面积确定当年承保面积,结合各个村实际情况,落实保险品种的承保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严把“登记、公示、签收”三关,确保投保人的利益。

各村协保员进村入户开展种植业面积摸底调查,确保不漏一个农业种植户,不漏一块地,不错一分田,做到应保尽保。采取承保签单方式实行“相对集中”原则,即以村为单位整体集中投保和承保,细化保单签订程序和手续。在保费的收取上,乡“三农”保险服务站工作人员会同村协保员在现场核实清单收取保费。村协保员挨家挨户上门见面发放保险凭据,及时完善签收手续,杜绝代收代签,以防后患。严把公示关,及时将家庭人口、投保地块、面积、投保资金等信息在村委会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以加大工作的透明度,形成互相监督的制约机制。

在查勘理赔方面,由于农业保险的灾害事故涉及面广,发生频繁,如何及时查勘、准确理赔是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

的关键,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农作物种植的利益,有效地规避风险,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申报、落实种植业保险赔付资金,制定了灾害理赔具体实施细则。在灾害理赔上,赔付与保费收取、与保险时段、与实地查勘的损失情况挂钩,做到灾害事件真实,灾害损失准确,查勘理赔及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靳松为组长、三农服务站长管仕臣为副组长的查灾核灾联合

勘查组,从财政所、农技站、农经站抽调精干力量,相互协调,为“三农”保险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对我乡的核实的受灾面积、受损程度、赔付标准、赔款额度在工作范围的允许下在各村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获得广大群众认可后,将农村理赔清单表册上报县国元农业保险公司,使受灾农户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赔偿,让他们真正体会到了“三农”保险的实惠性。

(五)、加强监督检查。

组织专人对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各村在受灾理赔登记管理上,做到了用事实登记,按要求公示,没有挤占、挪用、平均分摊现象。在收取农民保费方面,没有发现违规行为,各村没有强制投保,抵扣补贴,没有村干部垫付保费和任意提高标准收取农民保费的行为。检查中未发现保险标的不符合条件的情况;未出现集中投保现象,过程中严格执行了“见费出单”和承保公示制度,

收取保费时,都出据了省级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印制的收据。

综上所述,我乡在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尚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本着服务于民的原则,加强服务,用准政策,踏实做好农业保险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努力提升自身工作的服务水平。一是要继续加强政策学习,在进一步把握政策、提升工作能力上下功夫;二是要继续抓好规范管理,在改进服务、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功夫;三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确保理赔稳定和完成全年投保任务上下功夫。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群众对农业保险政策的知晓面,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五是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实时跟进监督体系,全面掌握我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动态,在维护参保农户的利益的同时取信于民,努力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做得更好、更出色。

严桥乡三农服务站

XX年12月10日

篇二: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XX镇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工作会议和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XX年度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继续推进和巩固农业风险防范机制,为XX镇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牧业生产提供安全保障,确保我镇农业增效、农民持续增收。我镇严格按照《**县XX年政

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实施,组织人员积极开展农作物保险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1、领导重视,召开会议部署工作。1、镇党委、政府对XX年度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十分重视,在三月二十日,镇政府召开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XX镇各村主要领导和各涉农站、所长参加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会议,镇长阿依古丽同志主持会议并就我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做了重要的工作安排。2、镇政府为切实做好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成立了XX镇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各涉农站、所任工作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制定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3、镇政府更具县委政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并下发了《XX镇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把农业保险参保任务计划下达各村。二、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保险工作有序开展。

篇三: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汇报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支持农业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对规避农业生产风险,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农惠农

和服务“三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县农业风险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防灾减灾能力,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发展,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XX]113号)文件要求,就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况和XX年工作思路作一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中央出台的又一项惠农政策,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由中央和省财政负担80%,农民负担保险保费的20%。XX年,作为河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县之一,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低费率、低保障、广覆盖”的工作思路,立足实际,加强宣传,积极扩大区域覆盖范围,为提高农民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了一定成绩。

保险品种包括玉米、小麦、油菜、棉花等农作物和养殖业的能繁母猪、奶牛。立足我县实际,主要开展了小麦、玉米、

棉花等种植业保险、养殖业的奶牛在内的所有保险品种,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由县人保财险公司以乡、村或种植大户为

单位统一组织。

二、存在问题

1、前期宣传不到位,农民风险意识淡薄。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种新型政策,而且是通过政府扶持推广的,而老百姓习惯于传统的耕作模式、经营理念,“靠天吃饭”的思想短时间内难以根除,农民普遍对农业保险理解不透、认识不足,宁愿抱存侥幸心理,甚至还有人错误地认为农业保险是向农民变相收费,加之宣传力度不够,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主导作用发挥不到位,农民保险意识淡薄,甚至缺乏诚信等原因,造成农业保险工作进展严重滞后。而当前各项强农惠农补贴直接面向农民,从形式上看是“给钱”,农业保险则属于“花钱保未来”,向农民“要钱”,因此部分农民即使有政府的部分保费补贴也不会自愿投保。

2、勘赔定损难,理赔标准低。由于没有技术性较强的专业仲裁机构,灾害损失难以确定,赔偿容易出现理赔纠纷。大部分群众对农业保险的赔偿比例、赔付的时限、确定的赔付方式不清楚,特别是理赔过程缺乏公正和透明,甚至部分受灾严重的农户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导致部分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工作满意度不高,加之理赔服务的不及时,也直接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

我县是农业县,也是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易发、频发地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非常有限,每年农业生产都

会因自然灾害造成较大损失,尤其是小麦、玉米因大风、冰雹和降雨导

致大面积倒伏现象几乎每年都要发生,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巨大损失尤为突出。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农业保险作为一项新鲜事物,还有待加强宣传。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及墙体标语、明白纸、上门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投保方式、理赔流程等。组织人员深入乡村与农民面对面开展农业保险知识讲座,做到村不漏户,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投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2、强化服务,简化程序。由于农业保险服务的对象是农民,在服务方式上要充分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简化手续,迅速理赔,公正定损,做到查勘快、定损快、赔付快;在赔付金额上还应考虑农民综合成本,适当提高保险理赔金额,最大限度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以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取信于民。

3、加强领导,协同推进。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强化组织协调,建立由政府推动、部门配合、保险公司经营、农民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成立以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各

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引导农民积极参保。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篇四: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自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在省财政厅的正确指导下,**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部门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积极开展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保障作用,缓解农业灾害压力,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定做出贡献。现将XX年度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完善体系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XX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财金〔XX〕20号)文件精神,我县XX年继续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深入开展,县政府以**府办函〔XX〕20号文件明确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以及人员机构配置。为给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我公司因地制宜在全县设立了4个乡镇营销服

务部、20个乡镇保险服务站、194个村级保险服务点和12个社区保险服务点,并精心挑选了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群众支持率高的、责任心强的人员担当部站点负责人。同时公司专门设立农险部,配备人员和车辆,下面服务部、服务站配备了电脑、扫描仪、照相机等设施,真正做到了具体工作有人抓,衔接工作有配合,管理工作有组织的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这些都为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搞好宣传,形成氛围

XX年是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第九个年头,为将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及时准确更深入地传达给全县人民群众,我县一方面多次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和部、站、点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达到了'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万'效果,另一方面利用承保、理赔契机走村到户进行农业保险宣传,将印制的宣传册、宣传单及其他宣传资料分发给农民群众,并耐心细仔讲解农业保险政策,使党的惠农政策深入人心,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得到广大农户的支持与好评,促进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遵循政策,依法办理

为做好XX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保险公司将工作细化量化,严格按照'三必须'(即必须出据保险单、必须保险费收取到户、必须保险理赔款到

卡)原则办理业务。承保工作结束后,各公司将各乡镇承保情况汇总表及县级匹配资金申请送财政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财政部门及时将匹配资金拨付到各公司。通过大力宣传和通力协作,全县圆满完成了水稻承保面积万亩,玉米承保面积万

亩,油菜承保面积万亩,马铃薯承保面积万亩,能繁母猪承保万头,育肥猪承保万头,森林承保万亩的承保任务。

四、积极承保,合理理赔

在承保上,我县按照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政策广泛宣传动员,做到了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全覆盖、全受益',并通过'无赔款优待'政策的有效实施,确保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可持续健康发展。全年累计收取政策性农业保险费万元,其中农户自缴保费合计万元,各级财政补贴共计万元。

在理赔上,我县坚持依法合规、科学合理理赔,做到了快查勘、快定损、快理赔,真正把党中央的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全年累计已决赔款万元,其中水稻赔付万元,赔付率%,玉米赔付万元,赔付率%,油菜赔付40万元,赔付率%,马铃薯赔付60万元,赔付率%,种植业赔款受益户达到24584户;森林险赔付万元,赔付率%;能繁母猪赔付万元,赔付率%,育肥猪赔付万元,赔付率%,养殖业赔款受益户达到3657户次。油菜、马铃薯、能繁母猪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320万元。通过这些理赔数据显示,充分展现了保险业的'经济助

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既保护了群众利益,又促进了社会和谐,同时为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提供了强大的经济支撑和风险保障。

篇五:xx镇XX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寺前镇XX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我镇XX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在寺前镇农险办、县国元农业保险支公司和镇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各村的大力支持配合,取得了较好的业绩,有力地促进我镇农业生产和发展,特别是对有灾情的农户在恢复生产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XX年我镇承保了水稻、棉花、大豆、油菜、小麦、能繁母猪六个农险品种,共有7866户农户参保,收取农户自缴保费万元,上级年度内拨入我镇理赔资金万元。现将我镇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确保试点工作领导有力,开展有序

根据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国元公司的业务指导下,我镇由镇长亲自挂帅,分管农业的副镇长牵头,成立了以财政所、农保站、农技站、畜医站、农经站、广播站、文化站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财政所长为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为保证农业保险顺利实施,全镇15个村还建立了推广农业保险相应的组织,组建

了农险代办队伍,聘请了镇农业中心种植业技术骨干和畜牧站养殖业技术骨干为推广宣传员,村组干部分工协助,进行农业保险的有关工作。

二、强化措施,确保试点工作业务合规,成效显著

1、加强政策宣传推广,提高农民防范农业风险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农险专项惠民政策进村入户。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较多,覆盖面广,受益范围宽,政策性强,让广大农民朋友及时了解、认识、接受这项富民惠民的政策,必须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为此,我镇开展了农业保险政策宣讲,召开镇村两级干部动员会,重点宣讲“三农”保险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三农”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支农惠农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民生工程。我镇利用《寺前河报》、发放国元公司有关农业保险的宣传画册、重点开展政策入户等,使广大农民朋友掌握办理农业保险有关知识,使群众对农业保险有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再者加大对镇村协保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使有关工作人员熟知农业保险业务流程及工作职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结合抽样调查问卷的形式,深入到农村千家万户,摸清农村基层情况,从险种宣传、动员投保,到现场赔付、深入细致地宣传与报道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使全镇农民真正体会到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稳定农民收入,分担农

业风险的惠农政策。

2、规范保险业务开展,确保工作业绩有效提升。

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措施,保证保费收缴和赔付方便及时。我们按照被保险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和能繁母猪数量,确定当年承保面积,结合各个村实际情况,落实保险品种的承保目标,我们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严把“登记、公示、签收”三关,确保投保人的利益。全镇协保员进村入户开展种植业面积摸底调查,确保不漏一个农业种植户,不漏一块地,不错一分田,不掉一头母猪。采取

承保签单方式实行“相对集中”原则,即以村为单位整体集中投保和承保,禁止接受成数投保、比例投保,细化保单签订程序和手续。在保费的收取上,镇“三农”保险服务站工作人员会同村协保员在现场核实清单收取保费。村协保员挨家挨户上门见面发放保险凭据,及时完善签收手续,杜绝代收代签,以防后患。全镇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承保水稻亩,保费元;棉花亩,保费元;油菜亩,保费元;大豆亩,保费元;小麦亩,保费元;能繁母猪1074头,保费12888元的保费征缴任务,做到应保尽保,投保率100%,完成县农险办下达指标的108%,为投保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严把公示关。我们采取将家庭人口、投保地块、面积、投保资金等信息在村委会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以加大工作的透明度,

形成互相监督的制约机制。

在查勘理赔方面,由于农业保险的灾害事故涉及面广,发生频繁,如何及时查勘、准确理赔是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关键,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农作物种植的利益,有效地规避风险,我们争取上级公司的支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申报、落实种植业保险赔付资金,打好信誉战。我们制定了灾害理赔具体实施细则。在灾害理赔上,赔付与保费收取、与保险时段、与实地查勘的损失情况挂钩,做到灾害事件真实,灾害损失准确,查勘理赔及时。我镇成立了以分管副镇长章根学为组长、财政所所长吴武林为副组长的查灾核灾联合勘查组,从财政所、农保站、农经站抽调精干力量,相互协调,为“三农”保险工作

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对我镇的核实的受灾面积、受损程度、赔付标准、赔款额度在工作范围的允许下在各村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获得广大群众认可后,将农村理赔清单表册上报公司。到目前为止,我镇受灾农户已领到水稻赔付款元,母猪赔付款元,使受灾农户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赔偿,让他们真正体会到了“三农”保险的实惠性。

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是一项全新的试点工作,下年度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努力提升自身工作的服务水平。在以后的工作当中,我们还要继续加强政策学习,在进

一步把握政策、提升工作能力上下功夫;要继续抓好规范管理,在改进服务、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功夫;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确保理赔稳定和完成全年投保任务上下功夫。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群众对农业保险政策的知晓面,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实事跟进监督体系,全面掌握我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动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健康发展再上新台阶。

寺前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二○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篇六:XX-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XX-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XX-XX 年度临沧市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农惠农和服务“三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险业改革发展文件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开拓农村保险市场,积极开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性农业保险产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XX 年,省财政厅、农业厅、保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在我市云县和凤庆县开办云南省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工作。我市根据上级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了甘蔗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一、基本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 XX 年(云财农〔200甘蔗保险保费补贴省级财政承担资

金的通知》8〕217 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 XX 年甘蔗保(临政复〔XX〕19 号)文件精神,20险试点方案的批复》08 年 12 月 9 日,在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和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和企业领导的共同见证下,签订了《云南临沧政策性甘蔗保险保险单》。此次政策性甘蔗保险共承保云县、凤庆两县所有种植的甘蔗 28 万亩,承保面涉及两县 9 个乡镇 1 个农场(爱华监狱),涉及农户 19856 户,包括凤庆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营盘、甘化、幸福三座糖厂,保险期限自 XX 年 12 月 1 日起至 XX 年 11 月 30 日

止;总保险金额 21000 万元,每亩保险金额 750 元;总保

险费 714 万元,每亩保险费元,保费资金 714 万元由省、市、县财政,凤庆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农户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承担 45(322 ;市级财政承担 5(万元)万元);县级财政承担 10 ;凤庆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20(合计 142.(万元),种植户承担 20(万元)8 万元)。每亩保险费元,由省级财政补贴元/亩,市级财政补贴元/亩,县级财政补贴元/亩,凤庆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元/亩,种植户承担元/亩。这是云南省政策性甘蔗保险第一单,也是结合我省实际推出的地方特色的农业保险产品。该单的正式签订,标志着云南省地方性农业保险工作全面启

关于农业保险工作总结的

关于农业保险工作总结的 1、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自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在省财政厅的正确指导下,**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部门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积极开展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保障作用,缓解农业灾害压力,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定做出贡献。现将20XX年度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20XX年继续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深入开展,县政府以**府办函〔20XX〕20号文件明确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以及人员机构配置。为给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我公司因地制宜在全县设立了4个乡镇营销服务部、20个乡镇保险服务站、194个村级保险服务点和12个社区保险服务点,并精心挑选了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群众支持率高的、责任心强的人员担当部站点负责人。同时公司专门设立农险部,配备人员和车辆,下面服务部、服务站配备了电脑、扫描仪、照相机等设施,真正做到了具体工作有人抓,衔接工作有配合,管理工作有组织的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这些都为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0XX年是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第九个年头,为将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及时准确更深入地传达给全县人民群众,我县一方面多次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和部、站、点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达到了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万效果,另一方面利用承保、理赔契机走村到户进行农业保险宣传,将印制的宣传册、宣传单及其他宣传资料分发给农民群众,并耐心细仔讲解农业保险政策,使党的惠农政策深入人心,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得到广大农户的支持与好评,促进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为做好20XX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保险公司将工作细化量化,严格按照三必须原则办理业务。承保工作结束后,各公司将各乡镇承保情况汇总表及县级匹配资金申请送财政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财政部门及时将匹配资金拨付到各公司。通过大力宣传和通力协作,全县圆满完成了水稻承保面积万亩,玉米承保面积万亩,油菜承保面积万亩,马铃薯承保面积万亩,能繁母猪承保万头,育肥猪承保万头,森林承保万亩的承保任务。 在承保上,我县按照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政策广泛宣传动员,做到了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全覆盖、全受益,并通过无赔款优待政策的有效实施,确保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可持续健康发展。全年累计收取政策性农业保险费万元,其中农户自缴保费合计万元,各级财政补贴共计万元。

关于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保障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为目标,以建立完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为主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创新保险经营服务模式,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农户参保率,到2020年,全市农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主要品种逐步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及奶牛、能繁母猪、育肥猪等险种力争实现全覆盖,中央及我省规定的其他保险品种参保率达到80%以上,地方特色险种有序展开,全市基本建立起科学合理、运营规范、服务优良、持续长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体系。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支持承保公司建立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承保公司要坚持重心下移,建设县级保险服务中心(或支公司)、乡镇保险服务站、村居保险服务点为基础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完善“保险

公司+服务站+服务点+农户”的经营服务网络,实现机构到乡镇、网络到村居、服务到农户,切实解决保险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优化农业保险市场运营结构。各县(市)区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农业保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遴选承保公司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承保公司要建立网络健全、反应快速的应急机制,根据极端气候和可能出现的各类灾害及农业保险发展规模,加强网络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提升应急反应能力,规范理赔程序,缩短理赔时间,确保出灾出险迅速及时,切实保障农民利益。鉴于生态公益林的特殊性,其政策性保险由市林业主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1-2家保险公司负责承保,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保险共保模式。 (三)扩大农业保险覆盖服务范围。有序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开发地方特色保险品种,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鼓励逐步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农产品产量保险和蔬菜、生猪等价格指数保险等新型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加强县(市)区与保险公司合作,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风险防范需求,开发地方特色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满足不同区域、不同时节、不同农户的保险需求。加快推进种植业保险,提高小麦、玉米、棉花、花生、日光温室等险种的参保率。加快发展森林保险,扩大公益林、商品林保险覆盖面,公益林保险保费除中央、省配套外,其余部分由市、县(市)区配套。加快推动畜牧业保险,深化生猪保险改革,推行能繁母猪与仔猪同保,育肥猪保险实行以生猪体长为主要参数的理赔方式。

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研究

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研究摘要:2004年,国家在“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了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新方向,即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制度,由政府补贴农业保险保费,以此来激励我国农业保险加快发展。目前,比较成功的有四种模式,本文分析研究了这些农业保险模式,以此为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顺利开展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农业保险;政策补贴;农业风险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现状 农业保险根据经营主体不同,可以分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如表1所示,政策性农业保险在许多方面与商业保险存在差别。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性主要体现在补贴上,保费补贴和业务补贴是政府对农业保险补贴的两种方式,保费补贴就是在农民购买保险时补贴一定比例的保费;而业务补贴的主要对象是保险公司。我国主要实行的是对保费进行补贴。 二、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成功模式 我国政策性农险虽然起步晚,但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各级政府部门认真落实,各地区积极探索政策性农业保险助推扶贫工作的方法,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国内政策性农险形成了四种有代表性的经营模式,有上海“安信模式”、吉林“安华模式”、黑龙江“互助制模式”、浙江“共保体模式”。表2为2010-2015全国公共财政支出中农业生产保险补贴部分的金额。 (一)上海“安信”模式结合了农业保险商业性和政策性的两种模

式,以政府财政补贴为启动资金,让农民乐于接受农业保险,与此同时推进其他商业险种,以点带面,?合力构建农村民生保障系统。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多样性的险种结构中,各个险种会产生不同的经营结果,有些可能亏损也有些可能盈利,当总体的收入超过成本时,保险公司即是产生利润的,他们也就原意去承保一些亏损的业务,不至于停办。单独承保小麦,出险后保险公司可能亏损,承保小麦的农户承保家财险不出险就不产生赔款,保险公司能够获益,同时受灾农民也得到保障。? (二)浙江“共保体”模式中“共保”的意思就是共同承保,具体来说就是浙江省辖区内的各家保险公司自愿组合成为“共保体”来承保特定的农业保险业务,各家公司之间签订“共保合同”,以合同为依据共负盈亏。“共保体”其实就和其它形式的组织一样,只不过它的成员是各家保险公司,组织内部对所有的日常事务和问题解决办法都有详细的规定,一般来说承保比例占总标的最大的为“首席承保人”,对重要事项会有更多话语权,其它公司也是按照各自共保比例的大小来承担责任和义务。 (三)黑龙江“互助制”模式与其他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在这种经营模式下?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不是两个不同的群体,而是共同的对农业保险由需求的会员,会员们既是保险人又是被保险人。每个会员同时也是股东,是互助组织的出资人,大家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加入组织,共同承担农业生产经营风险。 (四)吉林“安华”模式在的成功主要在拓展销售渠道和方法方面,

如何让发展我国的农业险

如何让发展我国的农业险

推动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 内容摘要:本文总结分析了我国农业保险20年来波动起伏发展的现状,深入探讨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的困境及其成因;结合我国农地制度缺陷与小规模农户经营风险特征分析,提出了发展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思路与建议。 关键词:农业保险巨灾风险政策性保险 我国农业保险业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从1982年开始由民政部门、农业部门、保险公司等陆续开办了一些农业保险业务。1982年到1992年农业保险业务呈上升趋势,到1992年当年农业保险费收入达到8.62亿元。但保费快速上升的同时是居高不下的赔付率,1991年农业保险的赔付率为119%.在政府支持性措施减弱以后,过高的赔付率导致农业保险业务逐步萎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不得不调整农险结构,对一些风险大、亏损多的农险业务进行战略性收缩,而其他保险公司则是退出农业保险的经营。1993年以后农险规模和保费收入也逐年下降,2000年农险保费收入下降到3.87亿元,2002年继续缩减为3.0亿元,全国农民人均缴纳农险保费不到1元。我国农业保险远未发挥其化解农业风险、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的作用。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考察我国农业保险20年来的发展历程,发现我国农业保险主要存在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缺乏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农业保险业发展20年来我国没有制定专门的农业保险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没有针对农业保险的专门条款,使得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缺乏法律支撑;连WTO农业国内支持与保护的“绿箱政策”允许对农业保险发展的保护条款,我国都没有有效利用。日益加剧的农业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凸显国家农业保险政策的懦弱和不足,现有对农业保险的扶持政策远不能适应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 农业保险的深度和强度较低 我国农业保险在总体上普及率很低,覆盖面很小,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业务覆盖面较宽、有一定保险深度以外,全国农业保险承保率不及应保面的5%.1993年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高峰年,当年全国的粮食作物承保面为4.8%、经济作物11.1%、耕牛3.66%、奶牛1.87%、牲猪1.18%、家禽约1.3%、水产养殖2.5%、森林4.59%.除经济作物覆盖面超过10%以外,其余均在5%以下。 1993年以后农业保险的萎缩,农业的投保覆盖面进一步下降。目前我国种养两业95%以上均处在缺乏保险保障的状态之下,农业生产完全处于一种不确定性的包围之中。 农业保险费率居高不下 我国目前农业保险费率居高不下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逆向选择严重,通常是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的地区急于投保,而一些旱涝保收的地区则不愿参加保险,造成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直接导致了农业保险的高费率;二是农险理赔复杂、特别是养殖保险核损较为困难,容易产生道德风险,骗赔的现象较多,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业保险的高费率。 农业保险的经营长期亏损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经营农险的风险巨大,农险的赔付率远远高于安全线。1982年-2002年期间农业保险的平均赔付率高达88%,远高于农业保险经营盈亏平衡点79%的赔付率;其中有7年的赔付额超过投保额,开展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长期亏损。尽管免除了农险营业税,但国家的扶持力度不大,农险业务难以为继。而且我国农险存在着政策性保险业务商业化经营的弊端,这也导致农险经营的长期亏损。 农民投保意愿较低

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导读:范文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篇一: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固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下,以及基层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促进我县农业生产和发展,特别是对各种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XX年我县承保了玉米、小麦、奶牛、能繁母猪和育肥猪5个农险品种,共有8个镇乡xxxx万农户参保,收取保险费xxxx万元,其中农户缴费xxxx万元,占总保费的XX%;中、省、市三级财政补贴xxxx万元,占总保费的xxxx%;全年赔款支出xxxx万元,赔付率达到XX%。现就我县201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了完整而且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我县由分管保险工作的副县长挂帅,成立了以农办﹑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人保财险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为保证农业保险顺利实施,全县15个镇乡还建立了相应的农业保险推广站,组建了农

险代办队伍,聘请了乡镇农业中心种殖业技术骨干和畜牧站养殖业技术骨干为乡级推广员,村组干部分工协助,进行农业保险的业务拓展和现场查勘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农险专项惠民政策进村入户。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较多,覆盖面广,受益范围宽,政策性强,让广大农民朋友及时了解、认识、接受这项富民惠民的政策,必须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今年我们积极与广播电视台联系,制作农险专题节目,考虑到农民朋友收看习惯,在合适的电视频道和时段滚动播出;同时结合抽样调查问卷的形式,深入到农村千家万户,摸清农村基层情况,从险种宣传,动员投保,到现场赔付,深入细致地宣传与报道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使全县农民真正体会到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稳定农民收入、分担农业风险的惠农政策。 三、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措施,保证保费收缴和赔付方便及时。我们按照被保险农作物的栽种面积和生猪存栏量,确定当年承保面,结合各个镇乡实际情况,落实保险品种的承保目标,承保签单方式实行“相对集中”原则,即以整乡、村为单位整体集中投保和承保,禁止接受成数投保、比例投保。细化保单签订程序和手续,在保费的收取上,支公司到各乡镇现场核实清单收取保费。在查勘理赔方面,由于农业保险的灾害事故涉及面广,发生频繁,如何及时查勘﹑准确理赔是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关键。我们制定了全县的灾害理赔具体实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篇一:严桥乡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严桥乡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已极大地阻碍了农业发展的步伐,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构建农业保险体系,增强农业抵御风险能力,减轻农业生产风险,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是政府支持农业的重要举措,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顺应农业发展趋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XX年我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严格按照县农险办、县国元农业保险公司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工作,创新思路,实行“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户自愿”的模式,组织开展投保工作。 经过全体乡、村干部的努力,XX年我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顺利,全部或超额完成了小麦、水稻、玉米、能繁母猪等的投保任务,并且按照县农险办和县国元保险公司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材料、资料,农业保险档案材料整理规范,保管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我乡农业生产和发展,特别是对有灾情的农户在恢复生产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现将我乡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农业保险开展情况 1、越冬小麦播种面积48900亩,全乡共有1691户投保,投保耕地面积亩,上交保险费元,参保比例达,%。单独参保种植大户3户(兴北村韩传文,红

岗村洪光跃、李福刚),投保面积838亩。 2、XX年全乡水稻投保面积亩,上交保费元。 3、在XX年午季小麦核灾中,全乡共报损小麦面积亩(其中包括单独承保大户亩),获得理赔金额129650元(其中包括单独承保大户理赔的3063元)。 4、在秋季水稻核灾中,全乡共报损水稻面积亩,共获得理赔金额365000元,理赔率%,亩均赔付元,共有1864户农户获得理赔。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层层落实。 为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领导,按照上级要求,我乡成立了由分管农业副乡长孙义松为组长,由乡财政所、农技站、畜牧站、农经站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乡政府组织召开了农业保险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严桥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此方案下发到村(居)委会及相关单位,具体落实各项工作,将农业保险工作分解到各村各组(队)。同时,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纳入政府农村工作目标考核,为做好该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为更好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减轻农业生产风险、支持特色农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我乡对全乡7个行政村的协保员进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论文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论文 一、青海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中存在的问题 (一)参保率低 农牧民受教育程度低,保险意识不强,即使政府提供大量保费补贴,农户也不一定购买农业保险,在补贴过程中还会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青海省属多民族聚居省份,现有少数民族人口269.28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46.98%。农民投保意识不高,制约了省财政补贴农业保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缺乏对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青海省缺乏专门的管理机构对农险补贴资金进行管理,保费补贴资金的发放、使用,补贴对象的核查等相关制度体系不完善。农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进程缓慢,缺乏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有效开展的法律支持。 (三)财政补贴主要针对农户,对农业保险公司的补贴力度较低 目前财政补贴的对象主要针对参保农户,对保险公司的补贴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经营积极性。目前,青海省的农业保险主要由中国人保青海省分公司承担,经营和受补贴主体单一,同时再保险、巨灾风险基金等制度缺失,财政资金无法对配套措施提供支持。 (四)财政补贴标准难以确定 由于缺乏政策型农业保险数据库建设和相关分析技术,如何寻找财政补贴资金在政府、农户、农险公司之间的平衡,是一个需要长期加以研究的问题。 二、青海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思路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广和开展中得到了广泛的采用,农业保险制度设计涉及财政补贴对象、补贴保险产品、补贴方式和财政补贴资金安排等方面。 (一)补贴对象 农户和承保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是农业保险的参与主体,也是财政补贴的对象。通过财政补贴农户,可以增强农户的购买力,使农户能够负担较高的农业保险费,从而提高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投保率。另一方面财政也要对承保农业风险的保险公司提供补贴,降低其经营成本,提高其承保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我国为什么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课程论文 学生姓名:万鹏学号: 20093002 专业年级: 2009级农林经济管理 题目: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探究 指导教师:王慧青教授 评阅教师: 2011 年12 月

摘要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农业保险的一部分,但与其他农业保险相比,不但呈现出了其独有的特征,而且也赋有了更多的功能与作用。本文在结合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内涵的界定,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的区别,深入辨析和推理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功能与作用;同时也通过对其作用路径的剖析,勾勒出了其功能与作用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得出我国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正确性。 关键词:农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商业性农业保险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探究 一、农业保险的内涵 (一)农业保险的含义 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在现代农业中,农业保险发挥以下的经济补偿职能:一是有利于建立农村灾害保障体系,使农业生产在遭受自然灾害后能迅速恢复再生产,保障农业的持续稳定增长;二是通过农业保险的市场化运作,可以提高处置灾害或疫情的透明度,使真正需要救济的农民享受到农业补贴政策的优惠。三是农业保险通过专业的防灾防损机制,发挥风险管理优势,为巨灾风险的可预测、可衡量、可管理提供经验、技术和人力上的支持。

(二)保险的种类 由于农业内涵的广泛性与发展性,农业保险的业务种类繁多,学术界和保险业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对农业保险迚行了分类。目前主要的分类方式有以下两种。 1.按照承保对象与范围不同的分类。这种划分方式是沿袭农业的广义与狭义之分而形成的,将其相应地分为广义的农业保险和狭义的农业保险,或称为“大农险”与“小农险”。“小农险”的承保对象与范围仅限于种植业和养殖业,通常被称之为“两业保险”;“大农险”的承保对象与范围则涉及广义农业的各个环节,因此也被称为“农村保险”。 2.依据经营目标不同的分类。按照经营目标的不同,可以将农业保险分为商业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两类。其中,商业性农业保险的经营目标是获取利润最大化;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目标是最大程度地实现政府预定的政策目标,而不以利润最大化作为经营的首要目标,或不作为唯一的经营目标。在我国保险实践中,又常根据保费补贴主体的不同,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分为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 二、农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比较 农业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边界,农业险是政策性保险,但这幵不意味着所有农业保险产品都必须实行政策性经营。事实上1791年诞生在德国的雹灾保险,就是由私营保险公司经营的,而且德国、英国、法国等至今都是以私营保险公司为主经营雹灾保险。在日本,除一部分大田作物(水稻、早稻、小麦等)和马、牛、猪、蚕等饲养项目是依法强制实行政策性保险之外,花卉、某些设施农业、精细农业产品的保险,实际上都是商业性经营。这就有必要对农业保险的具体项目和内容迚行分析,讨论商业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区别及其原因。 只有那些关乎国计民生幵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而商业性保险公司又不可能或不愿意从事经营的农业保险项目,才有可能纳入政策性保险经营。也就是说,从宏观层面上讲,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必须有较强的政策意义;而从微观层面上讲,这些保险产品因其成本高、价栺高,在竞争的保险市场上难以成交。符合这些条件的农业保险项目或产品主要包括: 1.农作物多风险保险。这类标的的农作物风险通常很高,例如玉米、棉花、水稻、小麦等作物,由于这些产品涉及食物和纤维供给的安全,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从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同时,洪涝、干旱、霜冻、冰雹、病虫害等风险事故的发生机率相当高。据统计,1961—1990年30年间,我国农作物遭受这些灾害的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高达29.8%,而成灾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16%,这两个比例在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以来还有迚一步的提高。在湖南、湖北、安徽等省,水灾的发生率超过30%。作物的损失率显然很高。笔者曾在陕西关中地区做过调查,棉花的社会损失率在9%—18%左右,粮食作物的社会损失率在7%—13%左右。这也就是以产量为保障目标的多风险农作物保险的纯费率高达2%—15%的原因。 2.3/要家畜家禽死亡保险。现阶段,畜牧业在我国也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而且畜牧业保险标的因疫病和意外事故死亡的风险也很大。笔者曾在某大城市调查过为期10年的奶牛的社会死亡率,其平均死亡率约为3%—5%,在疫病流行的年仹高达10%,其中,犊牛平均死亡率高达12%—16%。家畜家禽保险对畜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而这两大类农业保险项目都难以迚入竞争的商业保险市场。不符合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上述特征和条件的保险项目和产品主要包括: 1.某些单风险农作物保险。例如,农作物冰雹灾害保险,或者某些地区[例如新疆、

“六难”问题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支农功能进一步发挥——湘西州政策性农业保险调查

调研报告 (2010年第1期) 报告人:龙雄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湘西自治州中心支行职务:行长“六难”问题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支农功能进一步发挥 ——湘西州政策性农业保险调查 政策性农业保险做为一项重要支农惠农举措,自2007年在湘西州开展试点以来,为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仅2009年,湘西州水稻等五个保险品种累计共有75.83万户农户参保,签单保费金额2955.93万元,保险理赔2227.4万元,累计受益农户达9.52万户,总体赔付率达75.35%。但人行湘西州中支调查显示,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还存在保险公司可持续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难、“市场化运作”政策执行难、查勘定损理赔难、职能部门工作经费保障难、养殖业应保尽保难、区域性特色农业惠及难等六个问题,影响了其支农惠农功能的进一步发挥,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一、湘西州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湘西州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一是覆盖面逐步扩大。2007年国家推行政策性

农业保险试点时,湘西州只有龙山县、吉首市等5县市为首批水稻保险试点县市。2009年,全州8县市都开展了水稻保险,承保面积达95.76万亩,占全州播种面积的78.1%。二是承保品种逐步增多。2007年,湘西州只有水稻保险和能繁母猪保险2个品种。2009年,全州有水稻种植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玉米种植保险(花垣县)、油菜种植保险、育肥猪养殖保险等6个品种,是2007年品种的3倍。此外,湘西州还开展了一些特色保险品种,如针对山区木房较多的实际,永顺县等县市对农户的住房火灾保险由县财政进行了补贴。三是补偿水平逐步提高。水稻保险的最高保额由2007年每季每亩苗期24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季每亩苗期280元,保险责任增加了病虫鼠害。能繁母猪保险条款中新增政府实施强制扑杀的补偿责任。四是保费补贴比例逐步调高。如,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补贴比例由2007年的25%提高到2008年的35%和2009年的40%。五是承保理赔程序不断规范。目前,湘西州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工作和理赔服务基本做到了规范、及时。如种植业保险在农户报案后,首先由乡镇农险办人员核实造册上报,然后由保险公司会同农业局、乡农办组成查勘理赔小组逐户核实。再通过“一卡通”直接赔付到农户,基本杜绝了多报、假报套取保费的行为。六是探索了“保险+信贷+财政”合作模式。龙山县在辣椒产业的发展中,以农业生产物化成本为基础,通过捆绑农户贷款担保、农业生产保险、政府农业保险补贴的方式,建立信贷风险和农业种植风险的“分摊机制”,直接引导信贷投放2550万元,受益农户4143余户,农民增收2000余万元。 二、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支农功能进一步发挥的主要问题

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

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 《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的范文,。篇一:20XX农险工作总结 人保财险固安支公司20XX年农险工作总结 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固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下,以及基层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促进我县农业生产和发展,特别是对各种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XX年我县承保了玉米、小麦、奶牛、能繁母猪和育肥猪5个农险品种,共有8个镇乡万农户参保,收取保险费(含财政补贴) 万元,其中农户缴费万元,占总保费的 %;中、省、市三级财政补贴万元,占总保费的 %;全年赔款支出万元,赔付率达到 %。现就我县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了完整而且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我县由分管保险工作的副县长挂帅,成立了以农办﹑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人保财险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为保**农业保险顺利实施,全县15个镇乡还建立了相应的农业保险推广站,组建了农险****队伍,聘请了乡镇农业中心种殖业技术骨干

和畜牧站养殖业技术骨干为乡级推广员,村组干部分工协助,进行农业保险的业务拓展和现场查勘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农险专项惠民政策进村入户。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较多,覆盖面广,受益范围宽,政策性强,让广大农民朋友及时了解、思想汇报专题认识、接受这项富民惠民的政策,必须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今年我们积极与广播电视台联系,制作农险专题节目,考虑到农民朋友收看习惯,在合适的电视频道和时段滚动播出;同时结合抽样调查问卷的形式,深入到农村千家万户,摸清农村 基层情况,从险种宣传,动员投保,到现场赔付,深入细致地宣传与报道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使全县农民真正体会到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稳定农民收入、分担农业风险的惠农政策。 三、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措施,保**保费收缴和赔付方便及时。我们按照被保险农作物的栽种面积和生猪存栏量,确定当年承保面,结合各个镇乡实际情况,落实保险品种的承保目标,承保签单方式实行“相对集中”原则,即以整乡、村为单位整体集中投保和承保,禁止接受成数投保、比例投保。细化保单签订程序和手续,在保费的收取上,支公司到各乡镇现场核实清单收取保费。在查勘理赔方面,由于农业保险的灾害事故涉及面广,发生频繁,范文TOP100如何及时查勘﹑准确理赔是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关键。我们制定了全县的灾害理赔具体实施细则。在灾害理赔上,赔付与保费收取﹑与保险时段﹑与实地查勘的损失情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论依据及发展策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论依据及发展策略 摘要: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存在为政府干预提供了理由,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该制度自推广以来,取得长足发展,对稳定和发展农业生产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因种种原因该制度还面临着诸多困难。本文针对问题做了相应的探讨。 关键词:农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策略“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通过参与部分农业保险产品的运营,或对相关农业保险业务参与主体提供一定的扶持、优惠或补贴等促进政策的一种制度安排”。 [1]国内外政府之所以要介入农业保险领域原于该市场存在失灵。[2]、[3]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论依据 (一)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 公共财政理论依据产品是否具备竞争和排他性,将产品分为私人产品、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私人产品同时具备竞争性和排他性,由市场提供;纯公共产品同时具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由政府提供;准公共产品要么具备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要么具备非竞争性和排他性,其介于私人产品与纯公共产品之间,由市场加政府联合提供。 那么农业保险属于何种产品?不防假定其归属于私人产品,则同时具备竞争必和排他性。如果具备竞争性则应满足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两个条件。然而,农业保险有别于其他险种,即风险高。高风险导致农业保险保费率也高。高额的保费率相对低收入的农民,导致对农业保险的潜在需求无法转变成有效需求。另外,农业保险受逆向选择的影响较其他险种要大,通常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公司不愿意提供这种产品。可见,农业保险市场不是一个有效的市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际通行做法是给予农业生产者或保险机构一定水平的财政补贴,从而解决有效需求和供给不足问题,这种做法我国称之为政策性农业保险。 (二)农业保险具有正外部效应 福利经济学认为,当厂商边际私人净产值不等于边际社会净产值时就产生了外部效应,可分为正外部效应和负外部效应。如果边际社会净产值大于边际私人净产值,称之为正外部效应,而相反则称之为负外部效应。为鼓励更多具有正外部效应的交易发生,政府一般采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手段。 农业保险具有正外部效应。首先,农业本身就具有正外部效应,因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稳定,不仅农民受益,而且会惠及整个社会;农业歉收,受损的也不只是农民,而会波及社会的每个成员。可见,农业生产边际社会净产值大于边际私人净产值,具有正外部效应之特性。其次,农业保险具有正外部效应。因为有了农业保险后,农民无后顾之忧,敢于投入,从而保证农业再生产顺利进行和国民经济的稳定。 (三)农业保险信息不对称 农业保险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因为,农业保险一般采用委托——代理制度,在该制度下农业生产单位作为委托方处于信息优势方,而作为代理方的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往往是处于信息劣势方。如此一来,很容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据有关专家统计,仅农作物保险赔付一项其道德风险所占的比例高达20%,在牲畜赔付中骗赔现象更为严重。[4] 二、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农业保险政策性属性首次得到明确

农业保险政策性属性首次得到明确 作者:陈娜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2019年第11期 本刊记者陈娜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 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中央 与地方分工负责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10月16日,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就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在推进农业保险改革发展方面,上述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保障措施等,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推动我 国农业保险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今后一段时期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根本遵循。据介绍, 《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属性,提出“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 的重要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 具有重要作用”。《指导意见》拓展了农业保险的内涵和外延,提出进一步拓宽农业保险服务 领域,探索开展一揽子综合险,将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民短期意外险等一并纳入农业保险服 务范围,满足农户多元化的风险保障需求。同时鼓励探索开展“农业保险+”,加强农业保险赔付资金与政府救灾资金的协同运用,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该负责人称,《指导意见》还突出强调了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要求,提出了一系列加快农业 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创新性举措,我国农业保险将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期。 《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明确到2022年,稻谷、小麦、玉米3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70%以上,收入保险成为我国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农业保险深度达 到1%,农业保险密度达到500元/人。到2030 年,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总体发展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该负责人表示,要实现上述目标,2022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需达到840亿元,相当于 年均增长10%以上,这一目标基本符合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规律,且具有一定挑战性,经过努力 预计可如期实现。 据介绍,为加大协同推进力度,《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财政部会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等部门成立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并对相 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要求各省(区、市)参照中央做法,成立由财政部 门牵头的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统筹推进当地农业保险工作。 农民获得感是体现农业保险发展质量的关键指标,该负责人称,《指导意见》将提升农民获得感贯穿始终,给出了一系列的解决方案和措施,提出了具有很强操作性的思路和办法。《指 导意见》指导思想即落脚在“更好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基本原则对 可能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保障措施中既有“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等总体 要求,又有“五公开、两到户”等具体部署。 此外,该负责人强调,《指导意见》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提出以信息化 推动提升农业保险发展水平,作了完善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拟订机制、加强农业保险信息共享、优化保险机构布局、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等四方面要求。据介绍,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成立中 国农业再保险公司,拟将其作为加强农业保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承载主体。

政策性农业保险内涵

政策性农业保险内涵、功能及作用路径的新诠释 曾玉珍2011-05-17 摘要: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农业保险的一部分,但与其他农业保险相比,不但呈现出了其独有的特征,而且也赋有了更多的功能与作用。本文在结合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内涵的界定,深入辨析和推理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功能与作用;同时也通过对其作用路径的剖析,勾勒出了其功能与作用之间的内在联系。 关键词:农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风险,农业损失,现代农业从2004年开始新一轮政策性农业保险试验以来,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实践,学术界已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但与此同时也应注意到三个问题:一是直至目前仍鲜有界定和解析政策性农业保险内涵的文献,且还未能达成共识;二是有些文献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功能与作用简单地等同于农业保险的功能与作用;三是大量研究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功能、作用和功能定位等基础性问题认识不清,甚至将彼此混为一谈。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研究缺少共有的理论基础,而且也不利于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践提供科学系统的指导。因此,本研究将在已有研究基础上,结合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践,界定和辨析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相关基础理论。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内涵 (一)农业保险的种类 由于农业内涵的广泛性与发展性,农业保险的业务种类繁多,学术界和保险业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对农业保险进行了分类。目前主要的分类方式有以下两种。 1.按照承保对象与范围不同的分类。这种划分方式是沿袭农业的广义与狭义之分而形成的,将其相应地

分为广义的农业保险和狭义的农业保险,或称为“大农险”与“小农险”。“小农险”的承保对象与范围仅限于种植业和养殖业,通常被称之为“两业保险”;“大农险”的承保对象与范围则涉及广义农业的各个环节,因此也被称为“农村保险”。 2.依据经营目标不同的分类。按照经营目标的不同,可以将农业保险分为商业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两类。其中,商业性农业保险的经营目标是获取利润最大化;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目标是最大程度地实现政府预定的政策目标,而不以利润最大化作为经营的首要目标,或不作为唯一的经营目标。在我国保险实践中,又常根据保费补贴主体的不同,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分为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界定 目前在国外文献中尚未找到能完全与我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对应的称谓,关于国外对其定义的界定也无从谈起。在我国,近几年已有多位学者分别从多个视角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进行了界定。庹国柱和朱俊生(2004)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定义为,为了实现政府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目标而实施的农业保险或建立的农业保险制度;施红(2008)认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就是指政府作为风险配置主体介入了农业保险的风险配置过程的一类特殊类型的农业保险;李海军(2009)认为,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国家对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农产品的农业保险给与一定政策扶持和优惠的一种制度安排;段胜(2010)认为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相对商业性农业保险而言的一种特殊农业保险形式,它是国家依据政策目标或服从特定的政策规划而建立的一种保险制度;庞在礼(2010)提出,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由政府主导推动,财政给予保费补贴,农民自愿投保,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按商业保险规则运作,并提供专业化保险服务的一种农业保险;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经营者之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中央或地方财政给予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业务。 基于上述研究,结合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践特征,本文认为,所谓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通过参与部分农业保险产品的运营,或对相关农业保险业务参与主体提供一定的扶持、优惠或补贴等促进政策的一种制度安排。

农业保险的作用

●农业保险的作用 ○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者的作用 ○农业保险对于农业再生产的作用 ○农业保险对于农业科技进步的作用 ○农业保险对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作用 ●农业保险的内涵 ●农业保险的特点 ●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 ●农业保险与构建和谐社会 【问题及对策】 ●我国农业保险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业保险体系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从保险公司角度即供给角度分析原因 ○从农民角度即需求角度分析原因 ○从政府的角度分析原因 ●我国农业保险中农民的问题 ●我国农业保险中政府的问题 ●我国农业保险中商业保险公司的问题 ●来自农业保险市场机制的问题 ●我国农业保险供给不足的原因分析 ○市场失灵:农业保险不符合商业可保风险条件 ○中国的现实因素

●国外发达国家开展农业保险的经验 ○美国农业保险 ○日本农业保险 ●国外发展中国家开展农业保险的经验 ○印度农业保险 ○菲律宾农业保险 ●国外农业保险的启示 ○把农业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制度建设 ○对农业保险给予专门的立法规范,确立操作依据 ○为农业保险提供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 ○成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机构,进行统一管理、专业经营 ○为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 【摘要】本文从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入手,论述农业保险存在的必要性,分析农业保险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农业保险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来说,是农业风险分散的重要工具。它为推动农业体制改革,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但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陷入了困境。其突出矛盾表现在广大农民迫切需要农业保险的保障而各商业保险公司却不愿涉足该领域。 【关键词】农业保险农业体制改革政府支持再保险 一、农业保险的重要作用 农业保险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国外农经专家认为:农业科技、农业投入、农业保险是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现代农业承受着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的威胁,这些风险的存在,严重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民的收益和农业经济处在一种极度不确定性状态下,客观需要创建一种转移分散风险、分摊经济损失的风险管理机制,现代农业保险应运而生。农业保险的发展,对保障农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农业保险对农民个人的影响 农业保险可以使投保农户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后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可以转移和分散风险,由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民共同分担损失,以赔偿支付的方式保障农民生活的稳定。 (二)农业保险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农业保险有助于稳定农业再生产,保障农业生产过程的持续性,保护农业资源。同时,农业保险有调节农村经济、稳定物价的作用,因为农业保险的实施,可以使大额的不定的农业风险损失,转化为小额的固定的农业保险费的缴纳,可以节约部分开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新)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防范化解农业生产风险,降低农业受灾损失,增强农业抗风险和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保障农业经营者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x、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受灾农民合法利益为目的,以保费补贴政策为指导,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以提高农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我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深入开展农业保险工作,逐步扩大范围和社会影响,防范和化解风险,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覆盖面广的农业保险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因灾受损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尽快恢复生产,为我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实行保费补贴等手段,引导和鼓励各乡镇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等(以下简称“投保人”)参加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业务覆盖面,增强农业的抗风险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保费补贴为引导,充分运用保险手段防范和化解农业风险。 (二)坚持投保自愿、共同负担的原则。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户增强风险意识、市场意识、合作意识和互助意识,自主自愿

参加农业保险。保费由中央、x、市、县(区)财政部门、投保人共同负担。 (三)坚持部门协作、稳步推进的原则。财政、农水、林业、气象等各有关部门及保险机构,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将保费补贴政策与农业信贷及其他强农x政策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扶持政策的综合效应,合力推进农业保险工作。 三、险种和范围 (一)种植业 1.保险品种:温棚(日光温棚和大中型移动温棚)、小麦、水稻、玉米、葵花、马铃薯、脱水蔬菜番茄、枸杞、苹果、葡萄、苜蓿。 2.范围:全区6个乡镇及农(林、牧)场。 (二)养殖业 1.保险品种:能繁母猪、成年奶牛和后备奶牛、肉牛基础母牛、肉羊种羊、基础母羊。 2.范围:全区6个乡镇及农(林、牧)场。 (三)若x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和保额发生变化后,我区相应作出调整。 四、承保及费率标准 (一)种植业保险 1.承保方式。按照每户农民实际种植的作物面积或温棚亩数实行统一投保和联户投保。其中:各乡镇以乡镇、村为单位统一进行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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