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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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管理制度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公司运输车辆管理,节约开支,充分发挥运输车辆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运输车辆的管理。
三、车辆管理
1.运输车辆归生产部管理人员调配,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设置车管人员统一监督管理。车管人员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和驾驶员档案,统计汇总各机动车辆年检、保险、行驶里程、油耗、维修保养、交通违规事故、过桥过路费等费用支出等情况。如出现公司运输车辆未年检或未上保险,追究车管人员及驾驶人员的责任。
2.车管员必须每周查询违规记录并安排驾驶员交纳违规罚金,每月月初5号内(节假日顺延)汇总上月运输车辆违章罚款费用,并上交领导审阅。
3.每月1日驾驶员须向车管员汇报运输车辆的实际公里数,如抽查发现虚报公里数现象,公司有权辞退驾驶员,不给予任何经济赔偿。
4.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司机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车管员负责保管,不得遗失。
5.车辆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司机负担,车辆如在运输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同时也要告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6.严格执行车辆停车规定。出车在外驾驶员要将车辆停放在正规的停车场,无停车场时车内必须要留人,返回时及下班后,应将车
辆停放公司指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7.车辆实行专车专卡加油,驾驶员持油卡加油。油卡充值由财
务部门负责。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领导审批,车管员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如发现司机虚报油费,公司有权辞退报销人员,不给予任何经济赔偿。
8.其它清洁保养费用、维修费、过路(桥)费等根据相关凭证
由车管员审核报相关领导后实报实销。
(一)运输作业
1.驾驶员应按照核准的时间、路线和目的地驾驶车辆完成运输任务,并取回相关凭证。
2.运输任务结束后,车辆调度员要做好里程登记和各项费用统计。
(二)技术保养。为保证车辆使用的可靠性,减少燃料和材料的消耗,延长车辆大修间隔里程,必须及时地进行车辆的修理和保养,车辆的技术保养分为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和三级保养。
1.一级保养是检查车辆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检查各总成内润滑油平面,加添润滑油,排除发现的故障,每周由正班司机负责。
2.二级保养除执行一级保养的作业项目外,主要清洗各个空气滤清器,检查、调整发动机、底盘及电器设备的工作状况,并完成一些附加的小修项目。
3.三级保养是以总成解体、清洗、检查、调整、消除隐患为中心,以改善其技术状况,可与车辆季审同时进行。
(三)汽车修理
1.小修,主要是消除汽车在运行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伤,对自然磨损或总成的外部征象能预先估计的小修项目,应集中组织计划性的小修作业并结合一、二、三级保养进行。
2.总成大修,指经过一定使用里程后,车辆的基础件和主要零件破裂、磨损、变形,需要拆散进行彻底修理,以恢复其技术性能的修理作业。
3.汽车大修,车辆行驶一定里程后机件严重磨损,技术性能下降并经过技术鉴定,对总成大修进行一次恢复性的修理。大修必须严格按计划进行,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为节约原材料,降低保修费用,应对磨损、变形或损伤而不能继续使用的零件进行及时修理或更换。
四、车辆保养和维修
1.车辆需要日常保养和维修(特殊情况除外),经车管员与司机至少取得三家修理厂报价后取价优质好者,由司机提出书面申请,经车管人员和生产配送部负责人审核,报领导批准后,由司机和车管员将运输车辆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和保养,否则修理费和保养费一律不予报销。如发现所报销之各项费用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水平或以次充好第一次,公司给予书面警告并且按高出市场平均价格差额2倍进行罚款,2次以上,即对报销人予以辞退处理,不给予任何经济赔偿。生产配送部负责人连带罚款100元/次。
2.务必按时对车辆进行保养.每行车八千公里进行常规保养一次,由车管员经比较后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保养厂。
3.行车途中发生故障需维修的,可以就近维修,须先经公司领
导同意,由车管人员事后审核,方可报销。
4.司机取车时,对保养和维修单上的修理项目和更换零部件须
逐项核对并进行试车,确定无疑后方可签字。费用报销单上无车管员的签字,财务部门可拒付费用。
5.车辆修理时,司机必须亲自观察车辆的维修过程,更换的旧零
件(轮胎、机油隔除外)交回公司,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方可报销。
五、生产配送部负责人职责:
1.生产配送部负责人负责监管其属下的司机的日常工作、规范、车辆维修费用,如司机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受罚,生产配送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承担司机罚款总额的30%。
六、司机规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礼貌热情,不亢不卑,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正无私,有较强的责任和较高的工作热情。
3.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司机须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5.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行车时注意仪表,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如因司机检查不到位造成车辆损坏或者交通事故,司机须负全责。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7.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车内不准吸烟,自觉爱护车内环境,保持车内清洁卫生。按
交通规则系好安全带,做好安全措施。
9.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10.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11.司机对生产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人反映。
12.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通信联络工具,确保与公司通讯顺畅。情况特殊确实无法保持通讯顺畅时,一定要说明原因。
13.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公司指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4.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七、交通事故处理
1.凡私自出车或未经领导批准交给他人(同事或亲友)驾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逃逸事故,一切费用由当事司机自理。
2.交警部门对发生违章当事人的罚款,由违章者自负,单位不予报销。
3.发生行车责任事故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付部分)由责任人负责,按责任大小给予不同比例的赔偿。
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负全部责任者,200元以下(含200元)由肇事司机自理;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部分,按经济损失的50%进行赔偿;1000元以上部分,按经济损失的20%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