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外出进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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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外出进修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资兴矿业集团总医院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合理、有序的安排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拟选送外出进修学习者必备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过硬。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二)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医生执业3年以上,护士执业1年以上,医务科、护理部每年年末以医院各专业发展需要,以德才选定进修人员,紧缺岗位条件适当放宽。

(三)原则上不允许个人联系外出进修,进修地点由医院确定,并以省内为主,特殊情况下,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经医务科、护理部审核报医院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可根据需要提前安排临时进修学习。

(四)下列情况近三年内暂不派出进修:1.上年度发生院内专家认为有明显过错的医疗纠纷者;2.违反医德医风受处罚的;3.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的;4.病事假超过1月的。

二、办理外出进修程序及规定

(一)一般程序:个人申请科室同意医务科护理部审核分管院长批准签订《医院进修责任合同书》

(二)外出进修学习报销标准:1、住宿、伙食等补助:省内者20元/天、省外者30元/天,在标准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2、车旅费:进修6个月以内(含6个月),不报销往返交通费;进修1年者,可报销往返交通费各3次,超过部分自理;特殊情况(如考职称、迎接检查)除外。报销的车票只限硬卧票或者高铁二等座位票面额,低于以上票面额的交通费给予全额报销。

(三)申请进修人员必须先填写《医务人员进修申请审核表》,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审核上报分管院长批准,并签定《进修合同书》后实施。按进修医院要求时间提前一周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相关手续。离院前医生须到医务科、人力资源部备案,护士须到护理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当年进修计划因故未实施者,第二年如需进修者必须重新申报。

(五)进修单位的确定原则上由医务科、护理部联系,优先考虑本省内距离近、收费低、有专业特色的医疗机构。

(六)临时决定的短期(一般为3个月内)进修学习或培训先由本人申请或凭会议通知,科主任签字同意并安排好科室工作,经医务科审核签字,分管院长批准后可外出学习;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员外出还须经院长同意。

三、相关规定

(一)要求进修人员拟进修医院应为省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三级医院及专科医院,或者是所进修学科水平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

(二)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进修,确因医院或科室工作需要等原因,须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三)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回单位上班。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或延期进修,如确因医院或科室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专业或提前终止、延期进修者,须经科室主任、医务科、护理部、院领导逐级批准。

(四)经医院批准的长、短期进修学习人员外出前,须到人力资源部签定协议。进修学习期间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按医院人力资源部、财务科相关规定执行。

(五)进修学习期间,因违反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或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医院者,进修费用由进修者全额承担,5年内不得提出各种形式的进修和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

(六)进修一年者回院后休息3天,半年者休息2天,短期者休息1天,不按时上班者以旷工论处。

(七)进修完回院当月内必须报账,每延迟1个月报账者按5%扣缴滞纳金,以此类推。

四、进修学习后管理规定

(一)进修学习结束返院后,应及时到医务科或护理部、人力资源部报到,办理销假相关手续,并将新的信息和学习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医务科、护理部,提出改进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同时安排院内讲座形式进行汇报。

(二)进修返院后一周内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及汇报材料交医务科、护理部存档,否则不予报销进修学习费用,并取消下次外出进修学习机会。

(三)进修者回院后在临床工作中应积极开展并推行新技术、新业务。科院将对进修回院后1到2年内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有突出贡献者给予相应奖励。

(四)进修后必须在本院服务,服务年限:进修3-6个月者不低于3周年,12个月及以上者不低于5周年,否则按违约处理。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来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规为准。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专业技术类人才学历教育管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公司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在职专业技术类人员; 三、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学历教育是指员工在职参加的研究生学历、博士学历教育项目。 四、申报条件 (1)申请学历进修深造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须在两年(含)以上; (2)所申报专业与从事工作一致;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核心岗位、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绩效优秀的员工; (4)同等条件下,申请包括国内、外知名大学或机构,公司优先考虑/推荐; (5)工作业务特别突出的员工,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申报程序 (1)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 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是指公司根据整体发展规划,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组织员工参加的指定学校、专业及课题的学历进修教育; 申请人须根据公司要求的学历教育的学校、专业等相关内容,填写《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经部门负责人、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公司总经理逐级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2)非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 对于非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的院校和专业,员工应凭招生简章和《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先经本部门负责人业绩考评初审,初审通过者经公司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对其工作能力、业

绩表现、报考学校、报考专业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管理与考核 (1)对于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员工(非脱产类、半脱产类)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2)员工外出学习期间必须和所在部门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和必要的沟通; (3)员工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经公司批准; (4)凡公司资助的在职学习(培训)的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学习(培训)结束后,须在公司履行5-8年的服务期,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人才流动。其中博士研究生服务期为8年,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5年; (5)员工在学历教育培训期间按照比例享受公司在岗职工薪资福利待遇。 1、凡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由公司承担全额学习费用,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食宿费等必要的学习费用,申请人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费用申请: (1)申请人填报《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费用借款预算/费用报销申请表》,附《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

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制度

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合理、有序的安排我院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拟选送外出进修学习者必备条件: 1.1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过硬。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1.2必须具备执业资质: 1.2.1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护士资质或相应的资格证书; 1.2.2进修者必须在我院执业三年以上。医院因急需发展专业而聘用的人员,需由分管院长审批决定。 1.3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2.办理外出进修程序及规定 2.1常规程序:个人申请?科室同意?医务科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医务科登记备案。 2.2次年外出进修计划由各科室于本年度12月份之前提出,申请进修人员必须在本年度填写《医院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申请表》,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医务 科、护理部。经医务科、护理部审核,与人事科签定《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培训协议书》后实施。 2.3当年进修计划因故未实施者,第二年如需进修者必须重新申报。

2.4进修单位的确定原则上由医务科、护理部统一联系安排。经同意后也可由科室或个人联系,但必须优先考虑专业对口、有专业特色的单位。 2.5临时决定的短期(一般为1至3个月)进修学习或培训先由本人申请或凭会议通知,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同意并安排好科室工作,经医务科、护理部审核签字,分管院长批准后可外出学习;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员外出必须经院长同意。 3.相关规定 3.1要求进修人员拟进修医院应为国内或省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三级医院及专科医院,或者是所进修学科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3.2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进修,确因医院或科室工作需要等原因,须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3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回单位上班。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或延期进修,如确因医院或科室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专业或提前终止、延期进修者,须经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医务科或护理部、院领导逐级批准。 3.4经医院批准的长、短期进修学习人员外出前,须到医务科、护理部签定协议,并到院办公室办理外出学习相关手续。进修学习期间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办公室、财务科相关规定执行。 3.5进修学习期间,因违反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或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医院者,进修费用由进修者全额承担,5年内不得提出各种形式的进修、上学和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 3.6进修回院者应按时上班,不按时上班者以旷工论处。 4.进修学习后管理规定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技术水平,拓宽专业知识视野,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给医务人员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平台,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现对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做如下规定: 一、每年11月份前科室必须制定并上报本科室医务人员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当年未实施者,第二年须重新上报,逾期不上报的原则上不准予外出进修;科室必须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前提下,根据科室专业发展需要择优选派进修人员。临时派出进修者需经院长办公会讨论才能外出进修。 二、进修人员条件: 1、从事临床工作满三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但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人员或承担各级立项科研课题需进修学习的人员,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院长办公会批准可提前安排进修学习。 2、有明确的进修目的,所进修内容必须与本专业密切相关,进修结束后能学以致用。 3、再次外出进修人员必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是本科室的主要业务技术骨干。 三、进修时间:本规定中的进修是指外出学习≥1个月的学习。 四、进修申请程序:凡安排进修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科主任签字,上报医务部部长把关,经主管副院长批准后,按进修医院要求时间提前一周到医务科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相关手续,并签订《医院外出进修合同书》,一式二份,人事科、当事人各一份留存; 五、外出进修人员必须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事请假必须经进修单位同意; 六、进修期间待遇: 1、进修3个月以内者(含3个月),每月按医院综合奖金的1.0系数发放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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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 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为促进医院的持续稳步发展,增强医院发展后劲,不断提高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鼓励医务人员外出参加进修学习的同时,保证医院医疗、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及科研经费的合理开支使用,对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学习及进修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规定 (一)参会条件 1、学术会议必须由一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防痨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等)主办,并盖有一级学会学术会务部专用章或经一级学会批准的本省、地属各专科分会主办的学术年会,并盖有本省地属专科分会专用章。 2、由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会议、学习班、培训班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岗位资质培训和各类业务管理培训。 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指派性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要求 1、原则上参加学术会议须积极投稿发表学术论文,以扩大医院宣传和影响,论文(含大会交流论文、大会录用论文、个案报道)第一作者代表医院参加学术会议。 2、同一学术会议,原则上只限派一人参加(在赣州市召开的会议可适当放宽)。 3、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应以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为前提,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内容必须和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4、科室负责人或高级职称者每年参加学术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国内一次,省内一次;中级职称者每年可参加省内学术会议一次,其他人员视情况作适当安排。 5、全免费或半免费性会议及培训,可凭借主办单位邀请函审核后参加。 6、有科研经费的学科及课题组,为学科建设及科研课题需要,通过科研经费开支参加的学术会议,参会条件及人员数可适当放宽。 7、境外召开的学术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 8、参加业务管理培训人员应符合举办培训部门下发的培训通知要求。 (三)审批程序 申请外出参加会议、培训者,必须持会议正式通知书和参会论文,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确认其是否符合参会条件,符合参会条件的方可签署意见后报科教科审核,经分管副院长同意,最后经院长批准,报科教科登记备案后方可参会。医院中层干部外出,需到院办公室办理中层干部离院请假手续。 (四)经费报销 1、凡符合条件经正常程序批准同意参加的学术会议,会务费(含资料、论文证书费)省内只限于报销XXX元人民币,省外限报销XXX元人民币。 2、参加学术会议的差旅费,按路途所需时间和会议或学习实际天数计算,到财务科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3.上级管理部门指定的各类培训,要求考核培训证书的,需取得证书后按上程序办理经费报销。 4.通过科研经费开支参加学术会议的,经费报销按照科研经费的使用办法管理。

外出进修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院总体目标、科室发展、新项目开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进修计划。 二、由进修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个人表现等情况,择优选拔,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汇总科室申请,按照重点学科、业务骨干优先的原则,审核上报申请材料,经业务院长批准后,作为年度计划予以落实。 四、进修人员外出进修前到医务科、院办公室备案,进修期间须遵守学习医院的制度,服从管理。 五、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按照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不得擅自延长或提前结束进修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变进修时间,则需本人提出申请,报科室主任,医院批准。 六、外出进修人员进修期间须遵守学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医院的各项活动,服从管理。 七、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科室汇报进修情况。 八、进修学习一年以上者,应写出进修专业学术论文及返院后开展工作计划,交科室和医务科,纳入个人技术档案。 九、进修结束时,进修人员要作出书面鉴定,经学习单位签字、盖章后,交医务科备案。 十、医务科不定期跟踪了解进修人员的进修情况、个人表现,如不能达到预定目标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或撤回进修人员并做相应处理。

十一、进修人员的各项费用,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如因个人不合理原因造成未能完成进修计划者,费用自理。 在职教育管理制度 一、医务科负责对各层次、各形式的在职教育统一规划和管理,注重医院重点人才的培养。 二、医务科负责根据医院医疗特色积极筹备继续教育医学项目,组织继续教育学习。继续医学教育采取学分制的管理办法,医务科负责学分造册、分类登记、归档,全面了解医院继续教育开展总体情况,督促医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三、定期安排组织院内各层次、各专业的讲座,邀请院外专家来院进行学术讲座,医院人员应积极参加相关科目学习。 四、凡经医院批准外出学习、参加学术活动者,返回后,应在相应范围内汇报学习内容。 五、医护人员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三基”训练、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医务科定期考核,并记录。 六、鼓励全院人员参加业余学历教育,但不得影响工作,脱产研究生学历教育人员应签署有关合同,交医务科、院办公室备案。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协议书

资源县人民医院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协议书 甲方:资源县人民医院 乙方: 为增强我院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加人才储备,提高我院医疗技术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甲方同意选派乙方到 进修专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资助乙方外出进修事宜达成如下外出进修协议:第一条甲方根据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人才培养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以单位公派方式,选派并资助乙方赴 进行专业进修学习,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第二条甲方根据规定在进修期间按时支付给乙方在外相应的进修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进修费、生活补助及旅差费等)。 第三条外出进修期间乙方保证按照甲方相关要求完成进修计划,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按规定自行承担进修相关费用。 第四条乙方保证按第一条的规定完成进修并按期返回甲方服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终止或延长进修期限,不得改变进修专业。 第五条乙方在外进修期间,应与甲方进修管理部门及乙方所属科室保持联系,自觉服从所在进修单位的管理,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及进修单位利益的活动,遵守所在地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六条乙方完成进修计划后必须无条件按时返回甲方工作,以自己所学专业为甲方服务,履行医务人员职责义务。乙方进修结束后,应为甲方连续工作服务满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离开甲方,否则乙方应按五倍退回甲方全部培养费(包括进修期间的工资福利、进修费、生活补助及差旅费等)。

第七条乙方在进修期间如遇甲方特殊情况(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等)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随时返院上班。特殊情况消失后,进修时间顺延。非甲方原因,乙方提前结束进修(包括未拿到结业证)的,视为修业期满,同样承担第六条义务。 第八条乙方完成进修计划后,应在一周内向甲方医务科、院办、财务科以及所在科室报到,及时凭有效票据和进修业绩到甲方财务科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并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进修总结或学术成果报告。 第九条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须向甲方支付赔偿费或违约金: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超过规定期限延长进修时间而增加的一切进修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进修费、生活补助及旅差费等)由乙方自理。 2、乙方因身体健康以外的原因中途结束进修者,必须向甲方退还其进修期间甲方所支付的一切进修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进修费、生活补助及旅差费等)。 3、乙方完成进修计划后不按时回甲方工作或回甲方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自行离开甲方的,必须向甲方支付赔偿费或违约金: ⑴支付服务期违约金:(以年为单位) (规定服务年限-进修结业后服务年限)×2万元 ⑵全额退返由甲方支付的进修培训费用。 第十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 年月日

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修正稿) 为了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引进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康复技术,不断提高中心整体专业技术水平,经研究,特订立以下规定。 一、外出进修的条件 1、进修项目必须与自身专业对口,符合中心业务发展规划。 2、平时工作积极认真,兢兢业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已获中心聘任,或已在中心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是中心的业务骨干。 4、外出进修时间一般为半年或一年,中级以下3-6个月,进修一年回单位服务未满五年,进修半年回单位服务未满三年,均不得提出工作调动,否则,按违约责任赔偿相关费用(培训费,培训生活补贴,培训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奖)。 5、原则上相同专业一年内不得外派2人进修。 6、同一职称期内或五年以内,原则上只能外出进修一

次。 7、外出进修的机构原则上为省内外知名机构。 8、特殊情况需报中心领导批准。 二、外出进修的审批程序 外出进修应根据中心及科室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统筹安排,各科负责人于年底前制定次年度本科室人员外出进修计划,报医教科;医教科根据各科上报的计划,制订全中心外出进修计划,并报中心领导审批。具体审批程序如下: 科室制订外出进修计划(年底) 填写“进修审批表” 科主任签署意见 医教科 医教科制订中心年度外出进修计划 报中心领导审批 医教科落实(联系进修机构)

三、外出进修的待遇和费用。 1、外出进修期间,半年以上(含半年),月岗位绩效奖享受50%,年终考核奖享受80%,其它待遇不变,进修费按进修的机构依据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标准报销。 2、三个月以下的外出短期培训,在培训期间,月岗位绩效奖享受50%,其它待遇不变。 3、出省进修培训期间,如对方单位无法安排免费住宿,则发给进修、培训生活补贴,标准为每天50元 四、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原规定同时作废。(附外出进修审批表) 二0一三年七月三日

某医院医师进修培训制度

某某医院医师进修培训制度 一、外出进修培训 1、医务科每年12月底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制定进修计划, 并医务科科长向院部汇报下一年度人员进修情况。院领导集体研究讨论后予以审批,确定人员外出进修。 2、本院正式职工或取得医院正式职工待遇的招聘职工,都有到 上级医院进修学习的机会。科室要选派工作表现好、责任心强、肯钻研业务的人才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本年度内若出现二份以上丙级病历者、受各级处分者、当年医疗事故的当事人次年不予进修。 3、进修期间的绩效工资按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4、在外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所在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未经医院 同意不得擅自中止或延长进修时间、更换专业,如确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由医务科与进修医院联系后确定。 5、进修结束后需向医务科交一份进修鉴定报告,并在科内及全 院开展学术讲座各一次。由医务科组织考评,不合格者自负全部进修费用。 6、进修回院后,医院要为回院进修人员开展新项目创造条件, 若有创新项目开展为医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医院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7、进修期间的路费一年报二趟,报销标准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 相同。

8、一经确定列入进修计划的人员,如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者,以 后不予考虑进修。 二、短期学习培训 1、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由医务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文件, 经院班子批准后统筹安排。 2、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习培训前,必须由本科室人员做好工作 交接,否则,学习期间所有费用不予以报销,并且以旷工旷课处理。 3、医务科安排医务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如有非常特殊情况不能 按时参加学习培训,应提前上报医务科,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工处理。 4、外出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和规章制度,认 真学习,记好笔记并积极参与交流讨论。 5、外出医务人员必须认真记录上级领导所作的指示或通知,领 取并妥善保管好下发的资料(含相关书籍和光盘),回院后将培训资料及时交医务科备份。 6、外出医务人员要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培训情况。凡参加省、国 家级听课、学习、培训的医务人员,要在回院后向本院医务人员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由医务科根据院内实际情况组织外出培训学习人员在院内或科内开展讲座,传递新信息、使广大医务人员了解诊疗技术等新进展。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规定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资兴矿业集团总医院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合理、有序的安排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拟选送外出进修学习者必备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过硬。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二)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医生执业3年以上,护士执业1年以上,医务科、护理部每年年末以医院各专业发展需要,以德才选定进修人员,紧缺岗位条件适当放宽。 (三)原则上不允许个人联系外出进修,进修地点由医院确定,并以省内为主,特殊情况下,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经医务科、护理部审核报医院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可根据需要提前安排临时进修学习。 (四)下列情况近三年内暂不派出进修:1.上年度发生院内专家认为有明显过错的医疗纠纷者;2.违反医德医风受处罚的;3.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的;4.病事假超过1月的。 二、办理外出进修程序及规定 (一)一般程序:个人申请科室同意医务科护理部审核分管院长批准签订《医院进修责任合同书》

(二)外出进修学习报销标准:1、住宿、伙食等补助:省内者20元/天、省外者30元/天,在标准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2、车旅费:进修6个月以内(含6个月),不报销往返交通费;进修1年者,可报销往返交通费各3次,超过部分自理;特殊情况(如考职称、迎接检查)除外。报销的车票只限硬卧票或者高铁二等座位票面额,低于以上票面额的交通费给予全额报销。 (三)申请进修人员必须先填写《医务人员进修申请审核表》,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审核上报分管院长批准,并签定《进修合同书》后实施。按进修医院要求时间提前一周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相关手续。离院前医生须到医务科、人力资源部备案,护士须到护理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当年进修计划因故未实施者,第二年如需进修者必须重新申报。 (五)进修单位的确定原则上由医务科、护理部联系,优先考虑本省内距离近、收费低、有专业特色的医疗机构。 (六)临时决定的短期(一般为3个月内)进修学习或培训先由本人申请或凭会议通知,科主任签字同意并安排好科室工作,经医务科审核签字,分管院长批准后可外出学习;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员外出还须经院长同意。 三、相关规定 (一)要求进修人员拟进修医院应为省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三级医院及专科医院,或者是所进修学科水平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 (二)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进修,确因医院或科室工作需要等原因,须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新生儿病区外出进修学习制度及实施细则

新生儿病区外出进修学习制度及实施细则 根据徐州市儿童医院文件徐儿医【2009】37号指导思想,为进一步提高我科医生业务能力,加快科室人才培养,科室根据需要选送科室业务骨干和业务能力突出的专业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提高理论知识和技术水平,通过科务会成立新生儿内科外出进修学习小组,制定新生儿病区来科进修管理制度及具体实施细则。 成立新生儿病区医师外出进修管理小组: 组长:李振光主任、郝祥梅护士长 副组长:吴宏伟副主任 联络员:李静 组员:赵英荣、祖静、尚培薇、高继生、王伟、杨夏刘金凤一:我科外出进修人员需符合以下资质: 1:需为我院正式职工,具有执业医师资质者。 2: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医师,外出学习前一年有论文发表的,或连续2年完成综述的每年可参加一次省内学习活动 2.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及副高以上职称医技人员,在学习前一年有论文发表或者连续2年完成综述的,每年可参加省内省外学术活动各一次。 3.年终考核定为基本合格者,次年不准外出进修学习,定为不合格者2年内不准外出进修学习。 4:参加继续教育的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外出进修学习。 5: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项目的学习,支持各级医学会的

学术会议。 二:外出学习时间、地点要求及待遇 1、1:外出进修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每人每年累计小于21天。(有科研课题的医技人员除外) 2:外出参加同一个学术活动或学习班,原则上省外只允许一人参加,省内一至两人参加,市内可酌情增加参加人数。 2、外出学习活动原则上不报销飞机票。 3、外出学习期间的薪酬待遇,按徐儿医《徐州市儿童医院科教研管理方法》文件规定执行。 三:外出进修学习管理程序 1、我科医师外出进修学习需要本人提出申请,由新生儿内科外出学习审核小组科室主任同意,根据科室工作需要签署同意意见、有计划的安排外出进修。护理人员还要护理部签署同意意见;科主任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报科教科,经科教科审查登记。省内的学习由分管副院长批准,省外的学习由院长批准,方能外出进修、学习。 2、外出进修学习后,医技人员必须将新的信息和学习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及开展讲座形式向所在科室组织学习。并将学分证书复印件留科教科存档,同时主持院内业务讲座一次以上。否则不予报销进修学习费用,并取消下次外出学习机会。 3、外出进修学习人员要按期完成学习任务。外出进修半年以上(含半年)者需要与医院签合同,不得提前返回(医院、科室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回来者除外)。提前三个月返回者,赔偿50%进修费。完成

医院进修生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生培训管理制度 为满足下级医院进修需求,使我院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以下制度: 1、进修条件:进修生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偏远山区、贫困地区可酌情),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执业注册证书。 2、接受程序:单位推荐,我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以保证进修人员应有的业务水平,进修医师填写进修医师申请表,单位介绍信,携执业相关证件到我院医务科办理手续。 3、进修人员应进行培训后方可进科学习,培训内容参考职工岗前培训项目,严格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4、进修医生入科进修须持有医务科开具的入科通知,不经医院许可擅自接受进修医师的科室,要通报批评,如出现事故、纠纷及意外事件,将对进修医生和科室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5、接受进修生的科室应按照对医院负责对进修学员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带教工作,由科室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学习和工作,进修医师考勤,由进修科室负责,医务科不定期检查出勤情况。

6、对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进修医生,必须通过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核实,报院长审批,医务科可规定一定范围内的处方权,将签字字样送药剂科,进修结束时取消处方权.进修医师不得单独进行手术操作,但可以作为助手参与手术操作。 7、进修期间:如因业务水平差、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者,又如劳动纪律差脱岗、旷工、无故请假1周不归者,除批评教育外,科室写出书面材料,(事情经过及处理意见),报医务科,院里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决定.进修人员要爱护我院公共财产,不得携走我院医疗器械病历相关资料,如有违纪立即终止并赔偿损失。 8、进修结束后,填写学习小结由科主任、带教老师讨论后进行鉴定,经考核、成绩合格均发结业证书。

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管理规定

在职医务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管理规定 为不断提高我院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有计划、有目的的培养各方面人才,加强我院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特对外出学习、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 一、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原则 各科室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必须坚持工作急需、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一致以及保证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影响的原则,。 二、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种类 短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不超过3个月; 长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 三、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基本条件 1.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工作责任心强,安心在医院工作,具有一定的培养前途,年度考核优秀者、先进工作者优先。 2.新调入我院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除按以上要求外,原则上满一年后方可准予外出学习、进修,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例外。 四、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相关规定 1. 凡需要外出进修学习的人员,必须由所在科室提出进修学习申请,到医务科领表填写《医师(护士)进修申请

表》,经科室负责人审阅同意后上报主管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主管职能科室同意后,由医院主管领导及院长批准。 2.经进修医院同意接收后,外出学习、进修人员需到医务科签进修合同等相关手续,方可离职学习、进修。 3. 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回单位上班。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或延期进修。 4.外出学习、进修人员学习期满返院后,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等材料交医务科存档,办理销假相关手续。 5.进修学习期间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后的责任 1.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结束回院后,要积极把所学专业技术运用于我院临床工作中,并将学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医务科,内容包括:所学知识及技术;拟开展何新业务;开展新业务需要医院、科室提供何种支持等情况。 2. 在市内医院进修的每月回单位开展一次院内学术专题讲座,把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及时传授运用到工作中。 3. 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期满后,要为医院服务(按其所学专业)一定时间,方可申请调离或变换专业;服务时间,视其学习年限长短决定,具体规定如下:

医生进修培训计划

XXX人民医院 一、进修背景 本人在XXX工作已有X年多,目前我们医院蓬勃发展,已经升为三级医院,但是在日常繁忙的工作中,我感觉自身的诸多不足,急需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素养。为此,我深感自己有外出进修学习的重要。为顺利参加本次进修,我已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对进修期间的本职工作提前做好了妥善安排。在进修期间,本人保证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服从进修单位的调度安排,经过培训,成为医德高尚、医风端正、有实际临床能力的医师 二、进修阶段计划目标 1、基本要求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为患者服务。 ②掌握本科室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新进展,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③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 2、培训方法 ①根据实际能力在本院医师指导下,管理一定数量的病人。 ②由专门教学管理人员对其进行临床基本功能训练,并讲授有关理论知识,负 责进修医师在该科学习之安排。 ③认真学习《重症医学》、《急诊医学》及各种中外文专业杂志等,继续提高 理论与外语水平。 ④参加科室的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参加院内外学术讲座和读书报告会。 ⑤进修结束时均进行考核与评定其服务态度、医疗作风、与学习情况等。并进 行小结和理论及技能考试。 3、进修目标 ①掌握ICU常见疾病的诊断及处理,如呼吸衰竭、MODS、中毒、严重心律失常、

多发伤、脑卒中等。 ②掌握ICU各种操作技术,如深静脉置管、PICCO、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 镜等。 ③掌握心肺复苏新进展。 ④掌握休克的生理过程、诊断、治疗以及最新进展。 ⑤学习并掌握床旁重症超声技术。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四川*****医院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为了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促进我院医务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的提高,加速推动医院的各亚专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为了使外派进修学习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经讨论研究对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申请外出进修学习的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过硬,业务素质较高。热爱医院和本专业,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二)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质或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我院。 (三)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从事临床工作满五年。 (四)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但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必须进修学习的人员,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经医务部审核报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可提前安排进修学习。 (五)进修人员的时间安排按照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进行逐一选派。 (六)医院需要开展新项目、新技术,有明确的进修目的,符合医院战略发展规划的不受上述中的条件限制,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可优先安排进修学习。 (七)近三年内未发生医疗事故或上年度未发生院内认为有明显过错的医疗纠纷者。 二、办理外出进修审批程序 1、各临床科室应根据本科室情况有目的选送人员进修、学习,在每年年终拟定下一年度外出培训计划,外出进修人员的名单,进修内容、进修医院及时间等内容,报医务部、护理部和相关部门。 2.医务部、护理部和相关部门根据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及医院发展需要安排外出学习人员计划,并报请院长办公会通过。 3、经医院同意并符合进修条件者,到各部门领取进修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报主管部门。 4、医院审批同意后,由各部门向进修医院联系下载进修申请表,进修协议等相关手续并按要求填写报批后寄出,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三、办理离院程序 1、外出进修人员接到进修通知后应将行程时间上报各主管部门及院办,以便安排工作。 2、到各主管部门领取离院审批表,经科室、院办、财务签字后方可离院进修。 四、相关的几项规定

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

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定:“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的 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以短期业务学习为主,形式包括学术讲座、学 术会议、专题讨论会、专题学习班等;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最低 学分为25学分”等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出下述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的规 章制度。 一、继续教育的考核办法 1、在职人员每年参加经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为25分。①参加院级学术 讲座,每参加一次计1分;②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或专题学习班,学分由中华医学会学术会务 部发的学分证为依据;③市级三、二、一等科技成果奖的主持者分别记学分3分、6分、9分, 省级医学科技进步三等奖10分,二等奖15分;第2—7名完成人,按主持减1分计算(最低计 1分);④发表学术论文,省级杂志临床交流(1500字以上)5学分,临床论着(2500字以上) 10学分;国家级杂志临床交流(1500字以上)7学分,临床论着(2500字以上)计12学分。 中华牌杂志临床交流(1500字以上)10学分,临床论着(2500字以上)15学分。其它专题论 文参考上述规定计分;⑤临床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每项经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经济效益及 水平认定后记2—5学分;⑥专着:主编15学分,副主编10学分,编委5学分;⑦专利:发明 专利15学分,实用新型专利5—10学分(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经济效益及水平认定)。 2、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第三款第四条规定:“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取得最低学分25 学分,才能提出晋升高一级技术职务的申请”之规定,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需连 续5年,每年取得25学分后,才有资格晋升高一级技术职称。

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医院进修培训、学术交流 为加强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培训、参加学术活动及继续教育的统一管理,切实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质量,合理运用科教经费和教研资源,积极营造医院浓厚的学习氛围,全力打造学习型医院,全面推进我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工作进程,促进医院医疗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相关制度及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医院所有在岗职工(含合同工) 二、主要培训项目 1. 医疗法律法规讲座 2.科室业务进修学习 3. 医疗新技术、新业务项目拓展学习 4. 科研专题培训 5. 其它专题讲座 6. 医疗仪器设备知识讲座 7. 考察、进修专题报告会 8. 管理干部管理知识讲座 9. 医德医风教育 12. 党风廉政教育 13. 护理专业培训 14. 新员工岗前培训 15. 新来院医生轮科学习

16. 年青骨干医生个性培养 17. 员工个人学历教育 三、院培体系 医院职工进修培训、学术交流及继续教育体系图 四、具体实施细则 为规范管理,医院进修、培训、参加学术交流及继续医学实行学分制,并与医务人员年度考评和绩效考核挂钩,同时作为晋升职称的重要参考依据。并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进修管理 1、工作流程

①外出进修由个人年初提交书面申请,所在科室主任签字,报医务科或护理部审核,科教科建立职工培训档案并拟定年度进修培训计划,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由院长办公会审批。院方也可根据业务需要,直接选送相关人员外出进修。 ②经批准的长、短期进修学习人员外出前,须到科教科签定进修协议,并到人力资源科办理外出学习相关手续。 ③进修学习结束返院后,应及时到科教科、人力资源科报到,办理销假相关手续,并服从医院统一安排,派遣到相关科室工作。 进修流程图 本人申请→科室主任签字→医务科(护理部)审核→科教科备案→报分管领导审批→院长办公会通过→科教科签订进修协议→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科教科开具介绍信→赴相关医院学习→学习结束到科教科办理结业手续并荐档→人力资源部报到→医务科(护理部)→科室上班→准备一次讲课资料 2、申报条件 ①工作态度端正,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三年以上在本院的工作经历。医疗专业需有本科以上学历;药、护、技等专业需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③在职在岗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合同制职工连续工作满二年,且修满必要学分可申请三个月以内短期进修培训;在职在编职工连续工作满二年,合同制职工连续工作满四年,且修满必要学分可申请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长期进修培训。 3、进修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市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职工队伍,建立职工培训工作管理的计划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进修培训管理,根据《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心职工外出进修培训:包括岗前培训、管理培训、现代技术培训、单科进修、国内外访问学者、攻读博(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申请博(硕)士学位、短期培训班、专业技能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社会实践、研讨会、学术会议等。 第三条培训原则: (一)总体规划、合理安排的原则。在确保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制订年度进修计划,分期、分批合理安排培训进修。对要求进修培训的职工进行考核,实行择优安排,专业学科带头人和专业后备人才优先参加培训进修,对考核不符合培养条件的暂不安排进修培训。 (二)重点培养、有所侧重的原则。根据中心发展的需要,单位认定的学科、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技术骨干、管理关键岗位负责人、年轻大学生、研究生和专业梯队成员作为培养重点,通过培训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三)按需培训、学用一致的原则。培训、进修应符合单位学科建设与发展的近期需求和长远目标。坚持自修与进修相结合,以自修为主;在职与脱产相结合,以在职为主;学历培训与非学历培训相结合,以学历培训为主;高学历与低学历并举,以高学历为主。加强理论实践一体化能力的培养,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取得相应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 (四)注重效果、讲究效益的原则。合理使用培训经费,不断改进培训措施。进修培训应立足在职、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要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合理选择培训形式,避免重复培训和连续培训。

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工作计划与医务科2018年工作计划汇编教学提纲

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工作计划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全县医务人员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20**年度医务人员进修培训计划。 一、进修培训对象 县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及各村卫生室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进修工作安排 全年共安排12期共76名人员参加进修,其中到省级医院12人,市级医院16人,县医院48人。 (一)县医院人员进修工作。安排县医院医务人员去省二院进修,共分三期,3个月一期,每期4人。 (二)乡镇卫生院人员进修工作。一是安排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去市三院进修,各卫生院要结合创建特色专科工作,对口进修。共分两期,半年一期,每个卫生院每期推荐一人参加进修。二是安排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去县医院进修。共分三期,3个月一期,每个卫生院每期推荐一人参加进修。 (三)村卫生室人员进修工作。安排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去县医院进修。共分三期,3个月一期,每期每个卫生院推荐1人,推荐的乡村医生必须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人员进修工作由卫生局人事股负责实施。 三、人员培训工作安排 (一)全科医师培训 1、培训时间:20**年6月至11月,共6个月。每月1日至7日每天一个学时,为集中学习时间。每月26日各乡镇卫生院安排一名经验丰富并取得全科医学知识资格的人员进行授课辅导。 2、培训地点:各乡镇卫生院会议室为集中学习的固定场所。

3、培训内容:以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编写、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全科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教材》及配套视频课件。免费向每位学员发放。 全科医师培训工作由卫生局医政股负责实施。 (二)法律法规培训 1、培训时间:20**年6月份。 2、培训地点:县人民医院 3、培训范围:在我县注册100张以下床位和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的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 4、培训内容:医疗卫生管理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章程,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法律法规培训工作由卫生局医政股负责实施。 (三)乡村医生培训 1、培训时间:20**年共培训3次,具体时间为二、三、四季度末各一次。 2、培训地点:各乡镇卫生院会议室为各乡镇村医培训的固定场所。 3、培训内容:基本的医疗预防: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治疗、危重病人转诊、护送常识及中医药政策与法规、中医药基础理论、中医药的临床运用,西医基础知识、预防医学、病案分析、临床实践、经验交流、传染病报告等方面知识。 4、有关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作好记录,每次培训完后要进行考核,并考试合格,要求达到能掌握中西医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练掌握中医药基础和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防治技术。未达到要求的,必须补课。 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由卫生局基妇股负责实施。 四、工作要求

关于医务人员外出学术交流的规定

,,,,,,,,,医院 关于医务人员外出学术交流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学术交流的管理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业 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和医院快速发展, 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务人员外出学术交流的原则 (一)医院对重点建设科室、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医务人员和拟开 展新技术、新业务的科室优先安排。 (二)各科室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按照专业对口、学用一致以及有利于 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原则,有计划地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高、 有发展潜力的后备人才进修学习,原则上不能因人员外出学术交流而影 响科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的原则:应与本人专业相应的国家级学会及其 下属各专业委员会和本省、市组织召开的专业学术会议;国家或省级继 续教育项目可优先考虑;其他省市及其他学术团体召开的专业学术活动、专业不明的综合性学术会议或多学科会议原则上不予参加。 (四)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学习班)应需符合以下条件:所在 岗位要有上岗证需要;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要有学分需要;医院专科发展 或行政管理培训需要。 (五)中级职称医务人员原则上每年只能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学习班)1次(上级指令性、确切需要的、在本市举办的会议例外),高级专业技 术职称医务人员可参加2次学术会议(学习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医 务人员可参加外省学术会议(须经院长审批),中级职称医务人员原则上只 参加省内会议;其他人员原则上只参加市内会议。

二、申请外出学术交流的条件 (一)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安心本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 培养潜质。 (二)自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未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和过失,未受 过记大过以上处分,医疗、医技质量较高和医疗投诉率较低(<2起/年)。(三)取得执业医师资质或其他专业相应的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 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四)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长办公会批准的进修学习和学 术交流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三、办理外出进修学习和参加学术交流会议的程序 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按如下程序报批:本人填写申请表;科室主任签 字同意;医务科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院长或主管院长审批;申请表交 医务科存档。 ,,,,,,,,,,,,医院2012-08-20 医师外出学术交流申请表 医师外出学术交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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