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人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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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公估人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文件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下简称“依法”)设立的保险公估机构,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的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在被保险人的授权范围内,在执行保险公估业务过程中,因过失导致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且第三者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保险人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原因或行为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超越保险监管部门对其核定的业务范围或经营区域从事保险公估业务;

(二)被保险人或其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从事保险公估业务;

(三)被保险人或其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四)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主义活动、罢工、暴动、骚乱;

(五)核爆炸、核裂变、核聚变;

(六)放射性污染及其他各种环境污染;

(七)自然灾害;

(八)行政行为、司法行为。

第六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所有或管理的财产的损失;

(二)保险公估业务人员因从事保险公估业务活动导致其亲属的任何损失;

(三)本合同生效前已为被保险人或其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知悉或应当知悉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或其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经手帐务不清或收支款项不符所导致的赔偿责任;

(五)被保险人破产、清算或无法履行债务所导致的赔偿责任;

(六)被保险人或其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对第三者的诽谤、中伤或泄露其商业机密所导致的赔偿责任;

(七)被保险人或其保险公估从业人员造成第三者的人身损害或有形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八)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未采取必要措施,导致赔偿责任扩大的部分;

(九)计算机系统中资料丢失或损坏;

(十)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合同或协议,被保险人依法仍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在本款责任免除范围内;

(十一)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十二)精神损害赔偿;

(十三)间接损失;

(十四)保险单中载明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每次事故免赔额(率)。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本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与免赔额(率)

第八条本合同的赔偿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

各项赔偿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第九条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期间

第十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费

第十一条投保人应预估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的业务收入,以此计算预收保险费。保险期满后,实际业务收入超过预估业务收入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补交不足的保险费;保险期满后,实际业务收入低于预估业务收入的,保险人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但保险人实收保险费不得低于最低保险费。最低保险费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列明。

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本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三条保险人按照第二十三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四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直接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的第三者或其他索赔权利人(以下简称为“索赔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情形特别复杂的,由于非保险人可以控制的原因导致核定困难的,保险人应与被保险人商议合理核定期间,并在商定的期间内作出核定。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本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六条订立本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七条投保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付保险费。本合同约定一次性交付保险费或对保险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没有约定的,投保人应在保险责任起始日前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约定以分期付款方式交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应按期交付第一期保险费。投保人未按本款约定交付保险费的,本合同不生效,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果发生投保人未按期足额交付保险费或不按约定日期交付第二期或以后任何一期保险费的情形, 从违约之日起,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收已经承担保险责任期间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投保人时解除;在本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按照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人实际收取的保险费总额与投保人应当交付保险费的比例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应当交付保险费是指按照付款约定截至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该交纳的保险费总额。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应对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审慎遴选,并在专业技术、职业操守、合规从业等方面做好职业教育,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

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遵守前款约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上述安全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二十条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

(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三)保护事故现场,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对于拒绝或者妨碍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导致无法确定事故原因或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或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收到索赔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对受害人及其代理人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保险人不受其约束。对于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或超出应赔偿限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处理索赔过程中,保险人有权自行处理由其承担最终赔偿责任的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资料和协助。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发生诉讼、仲裁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将其副本及时送交保险人。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处理有关诉讼或仲裁事宜,被保险人应提供有关文件,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对因未及时提供上述通知或必要协助导致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一)提出索赔的书面报告和损失项目清单;

(二)保险单正本和保险费交付凭证;

(三)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裁定书、裁决书、判决书、调解书等);

(四)被保险人和涉案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保险公估从业职业资格证书;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索赔材料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处理

第二十四条保险人的赔偿以下列方式之一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

(一)被保险人和索赔人协商并经保险人确认;

(二)仲裁机构裁决;

(三)人民法院判决;

(四)保险人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一)对于每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二)在依据本条第(一)项计算的基础上,保险人在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率)后进行赔偿;

(三)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多次事故损失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累计赔偿限额。

第二十六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对每次事故法律费用的赔偿在第二十五条计算的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并且赔偿时不扣减每次事故免赔额(率),但每次事故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中载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10%。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法律费用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中载明的累计赔偿限额的10%。

如果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同时涉及保险事故和非保险事故,并且无法区分法律费用是因何种事故而产生的,保险人按照本合同保险赔偿金额总和(不含法律费用)占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全部赔偿金额总和(不含法律费用)的比例赔偿法律费用。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第二十八条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被保险人的损失在有相同保障的其他保险项下也能够获得赔偿,则本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赔偿限额与其他保险合同及本合同的赔偿限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多支付赔偿金的,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第二十九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被保险人已经从有关责任方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从有关责任方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每次事故的保险赔偿结案后,保险人不再负责赔偿任何新增加的与该次保险事故相关的

损失、费用或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保险赔偿结案后,保险人不再负责赔偿任何新增加的与该次保险事故相关的损失、费用或赔偿责任。

当一次保险事故涉及多名第三者时,如果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已经确认了其中部分第三者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予以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保险人不再负责赔偿与这些第三者相关的任何新增加的赔偿金。

第三十一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第三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的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要求解除本合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本合同自保险人收到书面申请时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成立后,保险人根据保险法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投保人最后所留通讯地址时终止。

第三十六条在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责任起始日前,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按照保险费5%的比例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

在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责任起始日后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向投保人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如果解除时,本合同项下仍有尚未赔偿结案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可在赔偿结案后再向投保人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释义

第三十七条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保险人:是指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公估机构:是指依照《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规定,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是指持有有效的《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在保单列明的保险期间内或追溯期内由被保险人正式聘用并授权实际从事保险公估活动的个人。

第三者:是指委托保险公估机构办理保险公估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每次事故:是指一名或多名索赔人基于同一原因或理由,单独或共同向被保险人提出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项或一系列索赔或民事诉讼,本合同将其视为一次保险事故,在本合同中简称为每次事故。

追溯期:是指保险合同列明的一个特定日期(称为追溯日期)之后至保险期间开始之日的连续时段,在该时段内被保险人的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在从事保险公估工作中发生的过失行为并符合本保险索赔条件者,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但在保险期间开始时被保险人已经知晓将被索赔者不在其列。

经济损失:是指被保险人的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在从事保险公估业务过程中的过失所直接(非派生或间接)导致的、可以用货币计量的第三者的财务损失。

未满期保险费:是指保险人应退还的剩余保险期间的保险费,未满期保险费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未满期保险费=保险费×(剩余保险期间天数/保险期间天数)×(累计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金额)/累计赔偿限额

其中,累计赔偿金额是指在实际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已支付的保险赔偿金和已发生保险事故但还未支付的保险赔偿金之和,但不包括保险人负责赔偿的法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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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估人考试真题及答案 1.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既不承担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损失的赔偿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的情形,仅限于(B)。 A.投保人故意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B.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C.被保险人违反维护保险标的安全义务 D.被保险人违反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 2.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保险人对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但此种情形发生的前提条件是(B)。 A.保险人自收到赔偿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30天内不能确定赔款的 B.保险人自收到赔偿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天内不能确定赔款的 C.保险人自收到赔偿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180天内不能确定赔款的 D.保险人自收到赔偿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360天内不能确定赔款的 3.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权利的效力期限是(D). A.自保险事故实际发生之日起二年B.自保险事故实际发生之日起五年 C.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D.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 4.根据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解释时应当遵循的原则是(C)。 A.有利于保险人和投保人的解释原则B.有利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 C.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原则D.有利于受益人和保险人的解释原则 5.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发生全损时,如果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那么,根据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是(D)。 A.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之差B.保险金额C.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之和D.实际损失6.某工厂投保财产保险基本险,保险金额为360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投保后第五个月发生火灾致使保险标的损失达360万元,发生火灾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是400万元。那么,按照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支付全部赔款后对受损保险标的享有的权利是(D)。 A.4万元B.36万元C.40万元D.360万元 7.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因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采取的措施是(A)。 A.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D.向保险监管部门举报 8.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后必须按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并将其存人保险监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该保证金的用途是(C)。 A.亏损时弥补亏损B.发生损失时支付赔款C.清算时清偿债务D.违规时支付罚款9.依据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人寿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布破产时,对其已持有的寿险合同的处理方式是(A)。 A.转移给其他寿险公司B.用公司的资产予以清偿 C.用保证金进行给付D.成立新的寿险公司来管理 10.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法》规定提取的保障被保险人利益,支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一种基金是(A)。 A.保险保障基金B.保险责任准备金C.保险保证金D.保险总准备金 1l.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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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管控,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成为有效防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政策保障。 第四条坚持风险防控、费率合理、理赔及时和保本微利的原则,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共保服务的方式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第五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强制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各地区可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特点,明确应当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六条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全体从业人员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费由生产经营单位缴纳,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 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案件,受害人得到的经济赔偿,不影响参保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依法请求工伤保险赔偿的权利。 第二章承保与投保 第七条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与承保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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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及髙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下简称'‘依法”)设立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在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因过失导致在公司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定期报告(年报、中报、季报)、临时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股东)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在本保险期限内,山投资者(股东)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岀索赔申请,依法应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保险责任范圉内的事故发生后,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 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保险人在约定的限额内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非执业行为; (二)由被保险人或以被保险人名义提出的索赔; (三)被保险人以受托人.管理人的身份在管理或经营退休金.年金、分红、职工福利基金或其他职工福利项目时违反职责或合同义务的行为引起的索赔; 、’(四)被保险人在所属公司以外的其他组织兼任职务时引起的索赔; (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及港、澳、台地区提起的诉讼; (六)被保险人因获知其他交易者无法得知的内幕消息,而买卖本公司证券的行为; (七)为获取不当利益,而对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及利益关系人支付款项、佣金.赠与S贿赂的行为; (八)担保行为。 第六条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对投资者(股东)的身体伤害及有形财产的毁损或灭失; (二)对投资者(股东)的精神伤害; (三)罚款或惩罚性赔款;

天津2017年上半年保险公估人考试题

天津2017年上半年保险公估人考试题 本卷共分为1大题5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在我国保险实践中,暂保单的有效期一般为。 A:10天 B:30天 C:60天 D:90天 2.目前,我国的是个人保险代理人。 A: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B:保险经纪人 C:保险代理机构 D:保险营销员 3.一般而言,小保单是指__。 A.保单 B.暂保单 C.保险凭证 D.保险协议书 4.下列各项不属于保单维持费的是__。 A.缴费费用’ B.会计费用 C.佣金的管理费用 D.到期费用 5. 能够有效减少或消除团体保险中逆选择的是__。①团体保险被保险人资格的规定 ②团体成员参加保险的比例要求③每个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按照统一的规则计算确定④保费分摊方式 A.①④ B.②③④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6. 团体保险最显著的特点就是__。 A.用对团体的风险选择来取代对个人的风险选择 B.用对个人的风险选择来取代对团体的风险选择 C.保险计划灵活

D.经营成本低廉 7.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基本险的平安险的保险责任不包括______。 A.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B.在运输工具已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C.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D.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多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部分损失 8. 在保险利益原则的例外情况中,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但在索赔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适用的险种是____ A:大雪天气 B:酒后驾车 C:A车撞击 D:B车撞击 9. 可以同时接受数家保险公司或被保险人的委托来处理理赔事务的保险公估人是__。A.承保公估人 B.独立保险公估人 C.雇佣保险公估人 D.理赔公估人 10. __是我国保险业长期以来的重要弊端。 A.重承保数目的扩张、轻资产规模的扩大 B.重承保数目的扩张、轻理赔质量的提高 C.重承保规模的扩张、轻承保质量的提高 D.重承保质量的提高、轻承保规模的扩张 11.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基本职能不同,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是补偿职能,而人身保险的基本职能是__。 A.社会风险管理职能 B.经济给付职能 C.防灾防损职能 D.融资职能 12. 在寿险公司可以运用的以下不动产投资形式中,除了()之外,可以获取与寿险公司负债相匹配的稳定现金流。 A.不动产租赁 B.不动产贷款 C.不动产债券 D.不动产股票 13. 我国雇主责任保险,通常是以雇员____的工资额制定赔偿限额。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所称工作人员,是指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年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 保险责任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因下列情形导致死亡或伤残,且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生产安全事故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履行其工作职责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生产安全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四)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六)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六条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被政府有关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生产发生的事故,或被政府有关部门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发生的事故; (二)被保险人从事与本保险合同载明的经营范围不符的任何活动发生的事故; (三)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犯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 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工作人员的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骚乱、恐怖主义活动; (三)核爆炸、核裂变、核聚变; (四)火山爆发、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海啸等自然灾害;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被保险人或其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 (七)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受酒精、毒品或管制药品影响; (八)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实施自残或者自杀行为; (九)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因投保时已患有的疾病发作或分娩、流产导致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十)各种职业病、投保前已患有的疾病引起猝死等非意外事故;

关于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几点思考

关于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几点思考 《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因过错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并且这种赔偿责任不能免除或限制。而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是指以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依法应当对第三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而成立的保险,属于第三者保险。 律师业是高风险职业,尤其在当前,律师业务领域正在不断增加,新知识也不断出现,律师执业风险将会有增无减。国际律师业通常做法是将律师执业风险转由保险公司承担,建立律师责任保险,这样既可降低律师执业的风险,使律师能积极大胆地开展新业务,又可强化律师社会信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迫于法院由于责任保险存在而作出有利于受害人判决的压力,保险公司会积极参与对第三人的索赔抗辩,寻求以诉讼外和解的方式终止诉讼。这样可使责任律师事务所在一定程度上免受索赔的劳苦,又使保险人承担了索赔抗辩的诉讼费用。目前,北京、上海、海南等地律师协会已经连续几年投保律师责任险,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司法部从2000年起在全行业强制推行律师执业赔偿制度,并将其列为进一步推动律师工作改革,发展所要抓紧进行的几项重要工作之一。 一、建立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我国目前律师责任险总体上处于开发、推广过程,律师界已经认识到责任险对律师执业的重要性,但对该险种一些基本问题仍存在疑问和不同认识,影响了律师责任险的推广和长远发展。 1、律师执业责任险中的“责任”问题。律师执业具有高度专门性,重视高度的职业道德和顾客信赖关系,并由专家集团维持一定的业务水平,因此律师民事责任是一种专家责任,对执业中的过错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但对律师责任性质的认定有违约责任说、侵权责任说等不同观点。根据我国律师法、民事法,律师在执业中的同一行为往往具有多重性质,如违反约定泄漏委托人秘密的行为既是一种违约行为,又是一种侵权行为,当事人有权选择按照何种责任方式要求损害赔偿。因此,对律师民事责任采取责任竞合说更为合适,即不论当事人是以侵权还是以违约要求损害赔偿均可纳入责任保险范围。 此外,律师因执业行为对与自己没有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能否纳入责任保险尚有不同认识。西方许多国家律师责任险已包括该赔偿责任。如英国法院判例就认为,与专家没有契约关系而非专家当事人之受害人,对因专家专业服务所受到的损害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例如死者生前代理律师出具的遗嘱有缺陷,影响死者继承人利益引起的损害赔偿。从《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来看,律师赔偿责任不仅来源于对委托人的侵害,还包括对对方当事人的侵害。例如原告律师因过失行为致使被告名誉受到侵害,被告对该律师提出的侵权索赔。目前我国律师责任险条款仅包括律师对委托人的损害赔偿,但律师责任险作为一种责任保险,不应仅限于律师因执业行为对委托人造成的损害。随着律师责任不断完善,对于律师因执业行为造成双方当事人甚至案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赔偿责任,都可以纳入责任保险标的范畴。 精神损害赔偿是律师民事责任重要组成部分,但将其纳入律师责任险具有很大的风险,我国律师责任险尚处于初始阶段,因此均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但随着律师责任风险的发展,对那些资质较好、信誉较高的律师事务所可先行承保律师精神损害赔偿,同时加强律师事务所与保险公司的联系,切实作好承保前的风险防范和承保后的风险监控,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限额等方式来降低风险。 2、律师责任保险不会弱化民事责任制度的惩戒和教育作用,降低律师执业责任心。首

2016年江西省保险公估人考试试题

2016年江西省保险公估人考试试题

2016年江西省保险公估人考试试题 本卷共分为1大题5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相互保险社的保险费收取方式是__。 A.年初预收,多退少补 B.事后分摊制 C.灵活保险费制 D.年固定保险费制 2.重复保险下,各保险人分摊赔款的方式不包括__。 A.比例责任制 B.共同责任制 C.顺序责任制 D.限额责任制

3.在契约保证保险中,__是保证人。 A.投保人 B.商业银行 C.保险人 D.受益人 4.持有人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__日前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换发。 A.10 B.20 C.30 D.60 5. 甲借给乙一辆车搞运输,为期一年,一月后甲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那么债务到履行期时,乙可以主张的权利是____ A:a.年平均估算法 B:b.季平均估算法 C:c.月平均估算法 D:d.逐案估计法 6. 新风险不断产生体现了风险的__。

B.受托管理运用其股东控制的保险公司的资金C.提供担保 D.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 9. 保险人利用风险损失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 A:预防机制 B:补偿机制 C:转移机制 D:分摊机制 10. 在我国大多数生产企业里,目前的实践较符合哪种工资理论__ A.分享工资理论 B.边际生产率工资理论 C.工资基金理论 D.生存工资理论 11. __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各保险人应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分配赔偿责任,使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的补偿,又不会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依法成立,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储存等活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雇员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以下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一)死亡赔偿金; (二)残疾赔偿金。 第四条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当地政府在组织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因征用事故发生企业以外的专业救援队伍及设备所发生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费用,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保险人对前述抢险救援费用每次事故承担的额度不超过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20%。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为查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责任而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部门)进行检验(检测)、勘查(勘探)、评估(评价),并出具具备相应法定效力的报告所发生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费用,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保险人对前述调查勘验费用每次事故承担的额度不超过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20%。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

保险公估人指的是什么

保险公估人指的是什么 保险公估人指的是什么 一、保险公估人指的是什么? 1、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者个人。 2、保险经纪人,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 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3、保险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 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 二、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是: 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估人虽然都是保险中介人(他们联系),但三者之间有着根本的区别: 1、代表的利益不同。保险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代表的是客户的利益;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代理业务,代表的是保险公司的利益;保险公估人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 2、提供的服务不同。保险经纪人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保险安排、协助索赔与追偿等全过程服务;保险代理人一般只代理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代为收取保险费;保险公估人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 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 3、服务的对象不同。保险经纪人的主要客户主要是收入相对稳定的中高端消费人群及大中型企业和项目,保险代理人的客户主要 是个人;保险公估人客户可以是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4、法律上承担的责任不同。客户与保险经纪人是委托与受托关系,如果因为保险经纪人的过错造成客户的损失,保险经纪人对客户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代理被代理关系,被代理保险公司仅对保险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负责。保险公估人因自身过错给保险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

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保监发[2000]6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0.01.14 【实施日期】2000.0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0年9月1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险公估人的行为,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险公估人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依照本规定设立,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并据此向保险当事人合理收取费用的公司。 第三条从事保险公估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因保险公估人的过失行为,给保险人或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公估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保险公估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从业资格 第六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在全国统一组织保险公估资格考试。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有经济、金融、理工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含5年); (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七条凡参加保险公估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均可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领取《保险公估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申请领取《资格证书》者,须提交下列文件: (一)保险公估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文件; (二)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三)最近三个月正面免冠两寸照片两张。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保险公估资格考试,不得申请领取《资格证书》: (一)曾受到刑事处罚者; (二)曾因违反有关金融、保险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者; (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宜从事保险公估业务者。 第九条《资格证书》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严禁伪造、涂改、出借、出租和转让。

律师执业责任风险分析

律师执业责任风险分析

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理赔汇总分析 来源:浙江共安保险经纪公司发表时间:2008-09-25 浏览次数:2328 律师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投保律师执业责任险的主要目的是为律师事务所(及注册律师)在被要求独立承担巨额赔偿责任时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使其避免发生过大的经济损失。且投保“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化解风险的有效途径。同时,律师执业责任险的施行能够加强律师业的公信力,加强行业外的监督机制,健全律师诚信制度的建设,促进律师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 现将我经纪公司收集整理的10多起出险案件作一简单汇总分析,希望能够为贵协会充分了解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做好行业管理提供帮助。同时也希望被保险律师事务所和注册律师能够从这些案件中总结相关经验,尽可能减少理赔案件的发生。 一、部分已赔案件: 1.XX律师事务所

性质:忘记出庭 概要:忘记出庭,法庭裁定撤诉。 赔偿:RMB4,573.06元。 2.XX律师事务所 性质:忘记出庭 概要:忘记出庭,法庭裁定撤诉。 赔偿:RMB6,403.95元。 上述两案出险情况如出一辙,属于律师自身的疏忽。 3.XX律师事务所 性质:忘记转交判决书 概要:忘记转交判决书,错过强制执行期。 赔偿:RMB327,749.32元。 委托人胜诉,但对方没有偿还能力,委托人借机将损失转嫁到律师头上,值得引起重视。

之后的出险也有不少源于程序上的过失。 4.XX律师事务所 性质:遗嘱见证纠纷 概要:见证遗嘱被法院认定无效。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有两名见证人。而本案见证遗嘱上只有一名见证人。 赔偿:RMB457,940.29元。 5.XX律师事务所 性质:遗嘱见证纠纷 概要:代书遗嘱为打印件,只有律师印章,无立遗嘱人签名。被法院认定无效,继承人索赔。 赔偿:RMB66,927.50元。 6.XX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作合同见证 概要:被保险人接受A建材公司委托,为其与香港B投资公司的《合作协议》见证。《合

保险公估人考试:保险费率厘定原理测考试题模拟考试.doc

保险公估人考试:保险费率厘定原理测考试题模拟考 试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 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单项选择题 倘若我们直接把平均保额损失率作为纯费率,则一般来说,赔偿金额很可能( )当年纯保费。A.高于 B.低于 C.等于 D.低于和等于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单项选择题 某人20年中每年年末支付50元,利率为i=5%,则此年金的现值和终值分别为( )元。A.600;1653.30 B.623.11;1600.50 C.623.11;1653.30 D.1600.50;1653.30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单项选择题 保单失效率率与保单年度的关系是( )。A.保单失效率随保单年度的增加而升高 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 --------------------密----------------------------------封 ----------------------------------------------线----------------------

B.保单失效率随保单年度的增加而降低 C.保单失效率随保单年度的增加而先增加后降低 D.保单年度对保单实效率没有影响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单项选择题 通常,对于一组保额损失率数据,其均方差与其算术平均值之比为()。A.损毁率 B.损毁程度 C.稳定系数 D.安全系数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对于一组保额损失率数据,其均方差与其算术平均值之比来反映该组保额损失率的稳定性。稳定性系数越大,表明各年保额损失率差别越大,从而这组保额损失率的稳定性就越差,保险人的损失赔付情况就越不稳定;反之,稳定性系数越小,表明各年保额损失率差别就越小,即该组保额损失率的稳定性就越好,保险人的损失赔付情况就越均匀。 5、单项选择题 在人寿保险的定价方法中,将保费与保险给付和费用的差额用利率积累到未来某点的方法是()。A.营业保费法 B.营业保费等价公式法 C.积累公式法 D.利润指标定价法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单项选择题 经营人寿保险业务应选用()。A.经验生命表 B.国民生命表 C.年金生命表 D.混合生命表 本题答案:A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版)教程文件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15版)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企业,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载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储存等活动过程中,因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其雇员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以下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死亡赔偿金; (二)残疾赔偿金。 第四条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当地政府在组织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因征用事故发生企业以外的专业救援队伍及设备所发生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五条发生保险事故后,当地政府为查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责任而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部门)进行检验(检测)、勘查(勘探)、评估(评价),并出具具备相应法定效力的报告所发生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六条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被政府有关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生产发生的事故,或被政府有关部门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发生的事故; (二)被保险人从事与保险合同载明的经营范围不符的任何活动发生的事故; (三)被保险人违法违规经营造成的事故。 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五)地震、火山爆发、海啸、雷击、洪水、暴雨、台风、龙卷风、暴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地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等自然灾害; (六)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七)各种交通事故,但不包括场内机动车辆事故; (八)各种职业病、疾病、中暑、猝死等非意外事故; (九)其他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

保险公估人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公估人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文件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下简称“依法”)设立的保险公估机构,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的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在被保险人的授权范围内,在执行保险公估业务过程中,因过失导致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且第三者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保险人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原因或行为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超越保险监管部门对其核定的业务范围或经营区域从事保险公估业务; (二)被保险人或其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从事保险公估业务; (三)被保险人或其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四)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主义活动、罢工、暴动、骚乱; (五)核爆炸、核裂变、核聚变; (六)放射性污染及其他各种环境污染; (七)自然灾害; (八)行政行为、司法行为。 第六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所有或管理的财产的损失; (二)保险公估业务人员因从事保险公估业务活动导致其亲属的任何损失;

保险公估人考试试题-综合(一)

保险公估人考试试题-综合(一) 来源:保险考试_考试大 一、单项选择题 1.保险理论中的风险是指()。 A某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B某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C某事件发生的不稳定性D某损失发生的不稳定性 2.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的方法属于(). A转移风险B规避风险C控制风险D自留风险 3.()是保险经济关系得以成立、维持并不断扩展的保证。 A建立保险基金B订立保险合同 C交纳保险费D集合并分散大量的可保风险 4.以数学和统计学为基础建立保险基金、提存和使用各项责任准备金,这体现了保险的()。 A经济性B科学性C契约性D互助性 5.保险的()是指投保人交纳保险费,保险人据此建立保险基金,并对少数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或给付。 A经济性B科学性C契约性D互助性

A风险的横向分担B风险的纵向分担 C风险的二次分摊D风险的直接分摊 7.海洋石油开发保险分为四个阶段:普查勘探阶段、钻探阶段、()和生产阶段。 A评估阶段B计划阶段C选择阶段D建设阶段 8.无保险利益的合同属于()合同。 A无效合同B可以解除的合同 C可撤销的合同D可变更的合同 9.在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主观要件上,我国《保险法》采取的是()原则。 A无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责任原则 C严格责任原则D公平责任原则 10.()是指投保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项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 A明示保证B默示保证C承诺保证D确认保证 11。()是指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时,保险金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A足额保险金合同B定额保险合同 C超额保险金合同D定值保险合同 12.投保要约应自()生效。 A填写投保书时B到达保险人时 C签发保险单D收取保险费

保险公估人工作总结

保险公估人工作总结 保险公估人工作总结(一) 时光飞逝,至今来XX保险公估已经快两年了。20XX年XX月3日刚到XX保 险公估的那天场景,仿佛就是在昨天刚发生的事情。刚进公司的时候,我什么也 不会,对于公司所有的一切都很陌生,在工作的各个方面我都还是个新手,那时 的我如同一个文盲者在尽最大的努力感染着公司文化的熏陶。 在工作中我简单的总结了几个字;多看、多问、多动手。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时一 定要虚心请教,多跟前辈同事沟通、咨询,并学会着自己独自动手完成工作。一 方面不仅要发扬自由思考能力,自觉地努力去解决难题;另一方面也要发扬团队精神,凝聚合作力量,公司是一个大家庭,每个成员都需要相互沟通与交流。 对于工作的逐渐深入,我也逐渐进入状态,慢慢地融入了这个温暖的大家庭中。从最初在调度中心接报案、录反馈、做回访,到后来在缮制岗结案、整理文件、 分类寄送材料,再到现在在数据分析岗负责日、周、月报表的上报、部门月度 PPT的操作以及人车合影照片点选等。一步步走来让我积累了很多经验,学会了 很多在校园内学习不到的知识,同时也让自己意识到自身的不足。在接下来的日 子里,我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面,努力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强自我的工作 能力,以便更好地适应公司文化,创造更多的价值。 我眼中的XX保险公估是一只隐藏着巨大潜能的优质股。从经营着小型公估“超市”到覆盖面广的公估“连锁超市”。我们同XX保险公估一步步走来,相互携手并肩,互相激励,共同努力,在今天终于取得了不俗的成果。我相信在未来“中正 维纲,衡仪左右”这个口号将会越喊越洪亮,XX保险公估的业绩将会蒸蒸日上, 再创辉煌! 保险公估人工作总结(二) 光阴似箭,一转眼20XX年已成为过去,20XX年迈步向我们走来,自从加入***后,在公司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在同事们的帮助下,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于20XX年3月14日加入办公写作网,三个月试用期后顺利转正。 从加入***后到20XX年7月1日,一直在***部门,后***部门与***部门合并为 深圳分公司后,***部门人员也随合并统一归***部门经理***领导。 二、工作情况 1、在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期间兼任部门内勤,在此期间能认真负责的 做好本部的内勤工作,包括:立案登记、案件及部门费用登记、出具业务结算表。 2、20XX年主办案件16起,协办17起,主要是一些小额案件和代查勘,主要案子如下:

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

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 要点 本文本为律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其中对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间、保险费都进行了约定。 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及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 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中列明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从事诉讼或非诉讼律师业务时,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委托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并在保险期间内由委托人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本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明细表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5.1 被保险人无有效律师执业证书,或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持有的其他资格证书办理业务的; 5.2 未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的在册执业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或在其他律师事务所执业; 5.3 被保险人与对方当事人或对方律师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5.4 被保险人被指控对委托人诽谤,经法院判决指控成立的; 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6.1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重大过失、故意行为或非执业行为; 6.2 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乱、盗窃、抢劫; 6.3 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 6.4 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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