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区本级预算单位小额工程施工合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

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

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建筑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2015~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项目(GXZC2014-G3-10108-CGZX)协议

2、2015~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项目(GXZC2014-G3-10108-CGZX)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9、其他相关资料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招标文件第四章(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无其它语言文字。

1.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1.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2. 图纸

2.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 工程师

3.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3.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发包人委派的职权范围。

3.3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4. 项目经理

4.1 姓名:职务:

5. 发包人工作

5.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承包人工作

6.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3)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4) 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5)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7)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7. 进度计划

7.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7.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8.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8.1.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不可抗力的原因。

8.2 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其极限为合同价的 5 %。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

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8.3 因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的工期予以顺延,即工期相应变化,质量要求不变。

8.4 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四、质量与验收

9. 工程质量

9.1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合格。

9.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仲裁。

10.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1. 合同价款及调整

﹡11.1 本合同价款小于或等于经有资质的造价部门审核的上限控制价乘以(1-优惠率)。

12. 工程量确认:

12.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12.1.1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12.2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扣除保留金后的价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12.3 计量方法

工程的计量均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03)和《广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计算的净值为准,如有不明之处,应以监理工程师或造价管理部门指定的计量方法为准。

12.4 计量单位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13.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3.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由双方协定。

六、材料设备供应

14.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l)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立即补救改正。

15、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5.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和设备(政府集中采购的除外),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16、竣工验收

16.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7、违约

17.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争议

1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调解;

(2)采取第(1)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其他

19. 工程分包

19.1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9.2 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9.2.1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

19.2.2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

19.2.3 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

19.2.4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并对承包人处予违约处罚金。

20. 不可抗力

20.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以有关部门发布的文告或文件为准。

21. 保险

21.1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自行负责办理。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22. 担保

22.1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22.2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23 合同份数

23.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份、副本份。

24. 补充条款

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土建工程为 2 年;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4.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含电气(器)、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设备]为 2 年;

6.装修工程为 2 年;

7.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8.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

使用年限内保修;

9.绿化工程为工程验收合格后三个月。

10.市政工程为1年

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

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应付款中扣出,在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保修金(不计利息)余额退回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保修内容进行保修,若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保修通知书在二天内未派人进行修理的,发包人则安排其它公司修理,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或由发包人从保修金中扣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三、通用条款

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通用条

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额)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本合同适用于小额建设工程施工的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施工工期日历日。 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时间为准,竣工标志为工程施工完毕,发包人验收合格,安装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1)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 五、合同价款 双方一致同意发包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一)暂估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工程结算价=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的工程数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以实际完成的有效工程量为依据。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承包范围和内容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结算价的%,经审计审核完毕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剩余%作为质保金,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后无质量问题争议无息一次付清剩余部分质保金。 本项目如有发包人认可的专业分包队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上报承包人给专业分包队伍的付款证明(需有专业分包队伍项目经理签字盖章的原件并提供务工人员领取工资签字、捺印的原件) 水电费按照计算。 (二)固定总价(人民币):元(大写)。 工程结算价=固定总价-各项应扣除的费用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承包范围和内容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结算价的%,剩余%作为质保金,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后无质量问题争议无息一次付清剩余部分质保金。 六、发包人权利义务

复垦项目承包合同

复垦项目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XX县国土资源局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作为XX县土地复垦项目施工承包单位。经双方协商,由乙方采取包工包料(材料、机械设备、水电及配套安全设施等)全包干方式进行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基本内容 项目地点位于,面积为亩,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工程量见附表)。 二、项目实施时间 1、项目工期为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在年月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及进度计划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 3、乙方每延误工期一天,甲方有权按合同总价的 %对乙方进行处罚; 5、乙方延误开工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切其它可能致使乙方在时间上受损的原因:如休息日、公众假期、雨季影响、停水、停电、材料订货等,皆包括在上述工期内。 三、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1、本项目施工必须达到下列(不限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项目建设标准、规程的要求: (1)《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 (2)《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 1041-2013)(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3-2012)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 (6)。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1)按施工技术规范,规划设计要求及甲方提出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加强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管理等方面的控制,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 (2)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质检报告等,或经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3)隐蔽工程必须自检验收合格后,再经甲方现场代表检验合格之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若未经检验合格的隐蔽工程,

钢筋工程施工合同

钢筋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钢筋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共同洽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作范围与内容 工程施工图纸、答疑纪要、设计变更及施工规范规定的全部钢筋分项工程内容,包括施工放样、下料、制作、绑扎、校正,场内材料的装卸、搬运、堆放,剩料清理及落手清工作等,班组在施工前要根据施工图出好下料单,并上交项目部预算员进行审核,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钢筋立焊,梁钢筋搭接要求单面焊5倍的钢筋直径,并清理焊渣。 二、承包方式与计价方法 1. 钢筋工程承包方式为包清工(钢筋立焊,钢筋加工,钢筋搬运),地下室按人民币元/吨,±0.00以上按照建筑面积元/平方,钢筋工程中所使用的扎丝,焊条由乙方自己购置。 2. 钢筋损耗按定额为0.2%,若超出该损耗,超出部分由乙方按原材料市场价赔偿。 3. 因甲方工程需要,乙方派的零星点工,按普工元/工日,技工元/ 工日计算。 三、工程质量

1、质量等级优良。 2、具体要求乙方详见施工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广西省的有关规定及施工员的技术交底,以优质为目标,坚决杜绝与工程相关的质量通病。 3、对质量等级评定和标化评定由甲方、监理部门、建设单位、质(安)监站及有关部门评定为准,达到优质、标化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优良标准要求:分包项目全部达到优良且一次性通过验收;如发生验收通不过,按1000元/次给予罚款,如发生较大的负面影响的按2000-5000元/次给予罚款。 5、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有关甲方人员指挥,严把质量关,乙方应配至少一名专职质量员进行自检、互检,配合甲方施工员、质量员进行复检。 6、对乙方质量达不到要求不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按以下方案进行处理: ①进行返工、拆除。 ②甲方另外派人整改,工资按大工元/工日,小工元/工日、材料按150%的价格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③乙方如多次在各部位施工中造成较大的质量事故,甲方有权令其停工,直至终止协议乙方无条件退场,工资按70%结算。 7、乙方应派技术骨干对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加强管理和监督,在施工中积极同各工种进行协调,做好配合工作。 8、乙方如发生质量超过误差值,按工程管理手册进行罚款,并在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职工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制度,对不

小额工程施工协议合同

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xxx监制

工程施工协议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合作,更好地相互配合,确保本工程项目按期完成, 根据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并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 三、承包范围:()。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造价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大写); (2)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天内付清工程余款, 五、工程期限:本工程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施工准备: (1)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方案等一切施工准备。 (2)如因施工条件不具备,直接影响乙方不能按期开工者,属于甲方责任造成,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七、工程施工和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施工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施工验收标准。 (2)甲方须变更或修改设计等均须由原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书,及时办妥图纸等手续并由乙方同意,由此产生的一切变更,材料,机械费用等损失均由甲方负责,并视修改情况顺延工期。 八、竣工验收和保修期: (1)甲方接到乙方的竣工通知单后,应在二天内验收,并于验收后当天内签具验收证明。 (2)乙方于验收合格后二天内向甲方提供工程决算书。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自己承担责任。 (4)凡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造成的返工,及竣工验收后一年内发生的确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并负担费用,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土地复垦劳务施工合同协议书

土地复垦劳务施工合同 协议书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土地复垦劳务施工合同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诚信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将广西大新县土地复垦项目由乙方承包施工,为了双方的利益和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土地复垦项目。 2、项目地点:大新县 3、项目内容:挖·装·筛分石块、土方回填平整。 4、工程量:日清出石块不低于600吨(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5、工费单价:人民币17.00元/吨(大写:壹拾柒元/吨),以上单价不含税金和管理费。 6、计量方式:按石块计重,以过磅清单为准。 第二条:复垦期限:壹年。 1、开工日期:2015年4月1日。 2、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 第三条:工程款结算方式 乙方机械进场,每10000(一万吨)结算一次,每期结付款按100%支付,甲方从业主公司结款后应及时支付乙方。以此类推。 第四条:安全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凭信用无需支付人民币现金作为安全保证金给甲方,乙方及时组织设备进场即刻施工。 第五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协调业主、公司办理施工的一切合法手续,使乙方能顺利完工。 2、负责及时足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3、负责处理好工地的地界权和群众纠纷事宜。 4、负责及时调配运输车,转运乙方分筛石料。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调动机械设备,按甲方要求进行调配机械设备,确保复垦任务顺利完成。含泥量不超过10%为合格产品,超10%以上不超过30%按含泥量超出10%部分减扣。 2、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社会治安工作,禁止在施工工地上打架、斗殴、酗酒,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杜绝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如有此类事件发生追究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按照安全生产条例,做好安全工作,文明施工,如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4、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必须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5、乙方现场的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乙方必须为其购买意外保险及相关保险方能进场施工。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土地复垦劳务施工合同

土地复垦劳务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诚信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将广西大新县土地复垦项目由乙方承包施工,为了双方的利益和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土地复垦项目。 2、项目地点:大新县 3、项目内容:挖·装·筛分石块、土方回填平整。 4、工程量:日清出石块不低于600吨(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5、工费单价:人民币17.00元/吨(大写:壹拾柒元/吨),以上单价不含税金和管理费。 6、计量方式:按石块计重,以过磅清单为准。 第二条:复垦期限:壹年。 1、开工日期:2015年4月1日。 2、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 第三条:工程款结算方式 乙方机械进场,每10000(一万吨)结算一次,每期结付款按100%支付,甲方从业主公司结款后应及时支付乙方。以此类推。

第四条:安全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凭信用无需支付人民币现金作为安全保证金给甲方,乙方及时组织设备进场即刻施工。 第五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协调业主、公司办理施工的一切合法手续,使乙方能顺利完工。 2、负责及时足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3、负责处理好工地的地界权和群众纠纷事宜。 4、负责及时调配运输车,转运乙方分筛石料。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调动机械设备,按甲方要求进行调配机械设备,确保复垦任务顺利完成。含泥量不超过10%为合格产品,超10%以上不超过30%按含泥量超出10%部分减扣。 2、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社会治安工作,禁止在施工工地上打架、斗殴、酗酒,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杜绝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如有此类事件发生追究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按照安全生产条例,做好安全工作,文明施工,如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4、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必须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5、乙方现场的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乙方必须为其购买意外保险及相关保险方能进场施工。 第六条:违约责任

广西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 年月日 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建筑面积: 1.4 乙方垫资从挖土开始,到三层,甲方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工程进度款。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内容 1.1按设计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进行总承包。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承包结算方式 3.1 土建、装饰安装工程造价约2亿元,具体依施工图工程量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以实际竣工的工程量,按2005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进行结算,管理费率和利润率按定额取费,有弹性的费率按高值取费。 3.2 市政工程按2007年版,园林工程算按2005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进行结算管理费率和利润率按定额确认的中间值取费。消防、暖通、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套用2008年《广西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进行结算。 3.3 工程结算材料单价、人工费单价调整。①材料单价调整以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施工期间的建材市场信息价格为准,②人工费按桂建标[2011]21号文件调整,合同实施期间有政策调整,按新的调整文件执行。③信息价上没有的,参照桂林市市场价双方确认为准。 3.4 本工程如有增加工程量,结算按以上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的3.1、3.2、3.3、3.4条款进行结算。 3.5 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参考价没有的,双方办理签证为准。 3.6在施工期间遇下列情况的,工程造价则做相应调整。 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变化。 B、基础变更、设计变更、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加。 C、不可抗拒力。 第四条工期 4.1 工期按定额工期执行,开工日期以施工许可证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本级预算单位小额工程施工合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 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 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建筑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2015~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项目(GXZC2014-G3-10108-CGZX)协议 2、2015~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项目(GXZC2014-G3-10108-CGZX)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9、其他相关资料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招标文件第四章(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复垦工程项目协议书

复垦工程项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优化土地资源利用,加大土地复垦力度,增加有效更地面积,甲乙双方就甲方村域内相关地块进行土地复垦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复垦工程项目的位置和规模: 本次复垦工程项目分别位于甲方村域内老西湖附近,面积合计为197亩。 二、复垦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合格。乙方必须在2013年6月20日前将以上地块开发复垦成有效耕地,同时沟、渠、路等农田配套水利设施必须与周围农田整体布局相衔接。最终的质量标准以一次性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为准。 三、复垦工程项目的施工时间和安全要求: 本次复垦项目施工期限为90天,即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乙方必须立即组织相应的施工人员和机械进场施工,并确保在90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同时负责在施工阶段完善各种交通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 如在施工阶段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复垦工程项目内容和费用: 此次复垦工程项目有:挖机做埂夯实、挖机清淤(包括散开淤泥)、新开挖排洪抗旱沟渠(包括做埂夯实)、拖拉机犁田、清除障碍物、人工做田埂工资、排水人员工资、排水电费、青苗补偿、树木补偿等。经双方商定,本次复垦工程项目承包费用大约为贰拾万元。 五、复垦工程项目的付款方式: 双方商定,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先由乙方垫资,待乙方全部完成本次复垦工程项目并经市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且市财政将复垦资金全部下拨镇财政壹月内,甲方负责一次性将费用全部结算给乙方。 六、其它: 甲方必须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与周围群众发生的相关矛盾,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土地复垦劳务施工合同

土地复垦劳务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诚信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将广西大新县土地复垦项目由乙方承包施工,为了双方的利益与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土地复垦项目。 2、项目地点:大新县 3、项目内容:挖·装·筛分石块、土方回填平整。 4、工程量:日清出石块不低于600吨(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5、工费单价:人民币17、00元/吨(大写:壹拾柒元/吨),以上单价不含税金与管理费。 6、计量方式:按石块计重,以过磅清单为准。 第二条:复垦期限:壹年。 1、开工日期:2015年4月1日。 2、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 第三条:工程款结算方式 乙方机械进场,每10000(一万吨)结算一次,每期结付款按100%支付,甲方从业主公司结款后应及时支付乙方。以此类推。 第四条:安全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凭信用无需支付人民币现金作为安全保证金给甲方,乙方及时组织设备进场即刻施工。 第五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协调业主、公司办理施工的一切合法手续,使乙方能顺利完工。 2、负责及时足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3、负责处理好工地的地界权与群众纠纷事宜。 4、负责及时调配运输车,转运乙方分筛石料。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调动机械设备,按甲方要求进行调配机械设备,确保复垦任务顺利完成。含泥量不超过10%为合格产品,超10%以上不超过30%按含泥量超出10%部分减扣。 2、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社会治安工作,禁止在施工工地上打架、斗殴、酗酒,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杜绝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如有此类事件发生追究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按照安全生产条例,做好安全工作,文明施工,如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4、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必须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5、乙方现场的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乙方必须为其购买意外保险及相关保险方能进场施工。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施工期间,因业主甲方原因造成停工三天以上,甲方应负责支付乙

0531.广西省破桩头施工协议书

广西省破桩头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现有破除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承包与乙方施工。现实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以每立方元(大写:)的单价将桩的破除工程承包给乙方,具体计算以施工图纸计算。 二、施工范围 乙方将所有该破除的桩混凝土完全破除。在破的过程中,所有的桩应以锯桩机高的位置切割一定的深度,但不能伤及桩钢筋,破除后的桩头必须保持平整完好。预留钢筋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所预留。破除后的大渣甲方用挖机尽量配合乙方清除。 三、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提供生活水电以及适量借支生活费用。乙方自带破桩工具(包括锯桩机)。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紧密配合(如挖机配合清渣等),确保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上班必须安全帽,穿胶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种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如进度严重跟不上,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作。 四、结账方式 甲方在乙方工程完工后3天内,以现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此协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积极履行。如有违反,

则由违反方负完全责任。 六、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产,待工程完工,甲方付清乙方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一、合同订立的需要条件 (一)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在一般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经济目的,但须能为相互独立的意思表示。(二)须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 合同订立是由独立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因此,合同的订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 (三)须为特定当事人之间为缔约而为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的人之间进行,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所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约发出的。若不特定的人之间或者虽为特定人之间相互接触,进行协商,但并不是以订约为目的,则不属于合同订立问题。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什么是要约 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指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 三: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要约能否为另一方所接受,关键是看发出的要约对对方是否亦有利。即使对方表示了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双方还必须要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

小额工程承包及施工合同样本

小额工程承包及施工合同 签署合同双方: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因发包人天然气工程建设需要,委托承包人承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及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发包人指定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 承包方式:材料甲供,乙方负责施工(清包或其他承包方式) 工程质量:确保合格 工程价按实际工程量确定;参考总价约:RMB 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A、发包人职责: 1、委托为施工现场总代表,总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2、提供工程施工图纸壹套; B、承包人职责: 1、委托为承包人现场总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2、听从发包人及其总代表的指挥和管理; 3、应当按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办理完毕各种证件手续; 4、应当严格按照约定进行施工,施工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部委(行业)标准;没有国家和部委(行业)标准的,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 第三条工程期限 A、工程总工期: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另行确定。 B、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人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管理部门停电、停水24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洪水、暴雨等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A、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人代表的监督。 B、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造价=工作量*单价。工作量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并经甲方签证认可为准。单价:DN300管道380元/米;DN400管道480元/米。工作内容包括钢管顶管、工作坑开挖、回填、修复等全部工作内容。 工程款支付:根据乙方当月完成合同内的合格工作量,甲方于次月10日前付乙方工程款至当月完成工程价款的60%,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结清。 第六条工程验收 A、工程竣工后,承包人代表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代表验收。 B、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有关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为依据。 C、在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人无偿保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A、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每日合同总价0.2 %;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偿付逾期违约金每日合同总价0.2%; 3、顶管施工必须保证管道外防腐层不被损坏,如因顶管施工造成防腐层损坏引起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工程施工必须注意地下管线保护,因施工造成地下管线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B、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日0.2 %偿付违约金。

土地复垦协议书模板

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 乙方:村 为了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优化土地资源利用,加大土地复垦力度,增加有效更地面积,甲乙双方就乙方村域内相关地块进行土地复垦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复垦工程项目的位置和规模: 本次复垦工程项目分别位于乙方村域内张巷组;图斑号分别为1143#、1119#、1138#共3个地块,图斑面积合计为 27.87亩。 二、复垦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合格。乙方必须在2012年9月15日前将以上3个地块开发复垦成有效耕地,同时沟、渠、路等农田配套水利设施必须与周围农田整天布局相衔接。最终的质量标准以一次性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为准。 三、复垦工程项目的施工时间和安全要求: 本次复垦项目施工期限为45天,即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乙方必须立即组织相应的施工人员和机械进场施工,并确保在35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同时负责在施工阶段完善各种交通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

如在施工阶段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复垦工程项目的费用标准: 由于此次复垦3个地块上存在大量建筑垃圾,且因周围交通道路狭窄,大型运输车辆和机械难以通行,只能用小型机械重复搬运,同时群众矛盾较多,双方商定本次复垦工程项目承包费用标准为25万元整。 五、复垦工程项目的付款方式: 双方商定,待乙方全部完成本次复垦工程项目并经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初验通过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50%;待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且市财政将复垦资金全部下拨真财政壹月内,甲方负责一次性将余款全部结算给乙方。 六、其它: 乙方必须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与周围群众发生的相关矛盾,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二O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广西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 年月日

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建筑面积: 1.4 乙方垫资从挖土开始,到三层,甲方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工程进度款。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内容 1.1按设计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进行总承包。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承包结算方式 3.1 土建、装饰安装工程造价约2亿元,具体依施工图工程量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以实际竣工的工程量,按2005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进行结算,管理费率和利润率按定额取费,有弹性的费率按高值取费。 3.2 市政工程按2007年版,园林工程算按2005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进行结算管理费率和利润率按定额确认的中间值取费。消防、暖通、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套用2008年《广西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进行结算。 3.3 工程结算材料单价、人工费单价调整。①材料单价调整以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施工期间的建材市场信息价格为准,②人工费按桂建标[2011]21号文件调整,合同实施期间有政策调整,按新的调整文件执行。③信息价上没有的,参照桂林市市场价双方确认为准。 3.4 本工程如有增加工程量,结算按以上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的3.1、3.2、3.3、3.4条款进行结算。 3.5 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参考价没有的,双方办理签证为准。 3.6在施工期间遇下列情况的,工程造价则做相应调整。

小额工程施工合同模板

建筑工程合同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 30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

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工程保修按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二)材料设备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付款方式 (一)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30%,甲方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60%,甲方再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三)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甲方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 37 %;(四)剩余3 %工程款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一次结清。 第七条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拆旧复垦施工合同

复垦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xxx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x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根据《xxxxxxxxx复垦项目中标通知书》确定乙方作为该项目施工承包单位。经双方协商,由乙方采取包工包料(材料、机械设备、水电及配套安全设施等)全包干方式进行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该项目工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特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基本内容: 项目的实施面积为 3.4195 公顷,规划预计减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 3.4195 公顷,所涉及石壕镇梨园村5个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工程量见附表)。 二、项目实施时间: 1、工程工期为60天;2013年2月21日至2013年4月1日; 2、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及进度计划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 3、合同签订后5天内,由监理单位向乙方发出开工令; 4、乙方延误工期一天,按中标合同价总额的 1%处罚; 5、乙方延误开工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 三、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1、本工程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

规范》[TD/T1012-2000]。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等级必须达到合格工程; 2、工程质量应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并严格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执行;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施工技术规范,规划设计要求及技术交底等资料,精心组织施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管理等方面的控制,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 (2)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质检报告等,或经当地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3)隐蔽工程必须自检验收合格后,再经现场监理或甲方现场代表检验合格之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若未经检验合格的隐蔽工程,因工程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 (4)应按《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各个工序,分项及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自检评定,并及时将工程质量自检评定结果报送甲方; (5)工程竣工后,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对其工程质量实行保修。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时间从通过市局验收确认之日起计算。若在保修期内出现了工程质量问题,甲方通过电话或信函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进行维修;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监理方和甲方在工程进度、资金、数量、质量及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7)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报送完整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等共两套。

小额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小额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建筑工程合同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 30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工程保修按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材料设备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第六条付款方式 (一)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30%,甲方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60%,甲方再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三)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甲方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 37 %; (四)剩余3 %工程款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一次结清。 第七条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土地复垦协议书

土地复垦协议书 订协议单位: 广西西江航运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方) 田东县国土资源局(简称乙方) 因新建鱼梁航运枢纽工程建设需要,甲方临时使用了林逢镇福兰村八儿屯、塘坡屯、英和村坛匠屯、桥礼村那诺屯、那案屯、中屯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面积272.212亩作为临时施工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西区人民政府(桂政发[2008]53号)文件有关规定,甲方需要在临时用地完成后进行土地复垦,经甲乙双方就有关问题充分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复垦土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需复垦的土地,以甲方分别与福兰村、英和村、桥礼村各村民小组签订的临时用地协议书为准。目前统计面积合计272.212亩。具体位置祥见田东县国土资源局临时用地勘测丈量草图。 二、土地复垦年限 甲方应在分别与被临时用地协议书界定的用地时限期满前60日内完成复垦。若甲方与土地权属单位续签用地协议,则复垦土地期限相应延期。 三、复垦要求、土地验收和交还 (一)使用临时用地前,甲方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要事先把临时用地周边的机耕路、水利渠道,等农田基础设施设施功能恢复好,确保畅通后才能进场施工,否则引起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临时用地期满复垦要求: 1、临时用地四周围要作好排污沟,防止垃圾、污水流入农田,否则污染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外,还必须采取措施解决。

2、使用临时用地前,甲方要把临时用地范围内的耕作层不低于30厘米的表土就近堆放,以备期满回填。 3、临时用地使用期满时,甲方要清除临时用地上的杂物、妨碍耕种的石料、建筑物等。 4、甲方负责把原堆放的表土层回填,覆盖厚度在不低于25厘米,平整场地每片块坡度小于5度。 (三)土地复垦验收 1、甲方完成土地复垦后,由县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征迁办、国土局、移民局、农业局、镇政府等部门专家、技术员进行验收。并得到村民委、组干及代表认可签字。验收通过后由乙方交还相应土地权属单位,验收不通过的,乙方责令甲方在期限内重新复垦。甲方若在期限内仍不能完成复垦的,乙方将在甲方缴纳的保证金内扣除,另行组织复垦。 2、如不能复垦。按坝区内永久性用地补偿给各村民小组,重新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面积、地类按原临时用地所确定不变。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缴纳复垦保证金。原则上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2009]63号文规定执行。 即8500元/亩,总面积:272.212亩×8500元/亩=2313802元。合计:贰佰叁拾壹万叁仟捌佰零贰元。 (二)支付方式 在村组签订临时用地协议书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支付复垦保证金完毕。 甲方复垦土地验收合格的,乙方在验收合格后15日将本复垦保证金全部退还甲方;甲方复垦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将本复垦保证金用于土地复垦,多还少补。 五、其他

广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7版)

编号: 广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 合同示范文本 (2017版) (征求意见稿)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甲方)要验看承包人(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与《营业执照》一致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合同专用章。 四、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管线和设施。 五、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 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名录可在广西建筑装饰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816653807.html,/)查询。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广西建筑装饰协会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民族: 住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代表人: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和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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