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在本省境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和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细则的规定,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第四条工程竣工的条件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达到工程竣工条件的,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参加。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竣工验收实施监督。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第六条工程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初步验收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可邀请有关单位对需要提前进行检查或检测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需要整改或完善的,初步验收后应组织整改或完善。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及其它有关事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作出结论并说明理由。第七条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抄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一)工程概况,验收

日期和参加单位的名称;(二)工程报建日期,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和资质等级;(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名称、资质和审查结论;(五)工程采用的质量验收标准;(六)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和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情况及结论;(七)甩项的具体部位及甩项后对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影响程度;(八)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验收情况和结论;(九)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的基本情况和结论;(十)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十一)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十二)备案机关认为需要说明的有关情况;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备案机关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是指建设单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第九条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下列资料各一份:(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五)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七)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八)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

说明书》;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九)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十)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第十条备案机关应当自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验证文件是否齐全、有效。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收讫。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收讫。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第十二条质量监督报告的主要内容为:(一)工程概况;(二)质量监督受理时间和受理时资料审查情况;

(三)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包括检查次数、时间、内容、检查人员及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四)对工程验收程序、验收情况的监督意见;(五)对工程质量的评价;(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十三条备案机关发现工程各方主体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或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起15个工作日内退回建设单位,在备案表中说明理由,责令停止使用,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备案。第十四条在保修期内工程出现结构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处理,处理后重新验收并报备案部门备案。第十五条《竣工验收备案表》正本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备案机关和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份数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经备案机关签署的《竣工验收备

案表》是该工程办理城市房屋产权登记的必备文件。第十六条备案机关应当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第十七条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细则。第十八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处罚。第十九条本细则自2000年10月1日起实行。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1、桩基施工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桩基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B、桩基自评报告 C、桩基验收会议纪要 2、施工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基础分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地基与基础验收记录表 b、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记录 c、基础自评报告 d、基础验收会议纪要 B、主体分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主体验收记录表 b、主体分部验收记录 c、主体自评报告 d、主体验收会议纪要 D、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盖完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建设方章) a、竣工验收记录 b、竣工自评报告 d、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E、各种核查要录(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b、屋面、有水房间楼地面灌水试验记录 c、钢材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d、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e、砼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f、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g、砖石(砌块)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h、其它材料、构件核查要录 F、其它必备资料(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记录 b、工程质量保修书 c、住宅质量保证书 d、住宅使用说明书 E、备案资料 a、市管工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单(竣工验收后十天内盖完商砼站、墙改办、市场站、安全站、造价站章) 注:1、造价站的章为成本部协助完成。 2、市场站必须在室外道路、景观完成后才验收。 b、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盖完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建设方章) c、武汉市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竣工验收资料合格后三天内) 3、监理单位所需资料(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桩基评价报告 B、地基与基础评价报告 C、主体评价报告 D、竣工评价报告 4、建设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前期手续(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工程施工许可证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操作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操作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条件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 报验表》,并附加相应的竣工资料,向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预验收。 竣工资料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2、监理单位(总监)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后,及时组织预验收。 内容包括:对工程实体检查验收、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内容进行核查。 通过预验收后,施工单位编写《工程质量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及时《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汇齐附件报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竣工验收。附件包括: (1)《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竣工图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上述文件后,及时编制《竣工验收通知单》,报质监站。 《竣工验收通知单》附件: (1)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2)监理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 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4、质监站确认竣工验收方案,并在《竣工验收通知单》上签署意见。 5、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成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 录》,质监站开展同步监督。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记录表》。 6、建设单位在验收完成后7个工作日持《竣工报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记录》报质监站存档;15个工作日内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到当地园林绿化局办理备案手续。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及备案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及备案资料目录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工程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后,施工单位进行自评,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单位完成上述1、2、3条工作后,验收前3日内将综合验收参加的单位及时间通知市建委综合科,并书面提出验收申请要求,验收时市建委综合科现场进行监督。经规划、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对工程进行检查,建设单位取得上述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5、建设单位填报工程竣前检查申报表,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竣前检查意见。建设单位已组织施工等单位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工程竣前检查质量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工前检查,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通知建设单位按

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三、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分管质量经理)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 2、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 3、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及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验收意见等(A4纸、打印)。该报告须有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备案所需文件整理齐全,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备案资料报市建设委员会综合科申请备案。 2、对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最新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名称:靖州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网工程第四标段建设单位:靖州县建设局 湖南省建设厅制 年月日

目录 1、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表(备2004-1)…………………………(页)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2004-2)………………………………………(页)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备2004-3)………………………………………(页) 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备2004-4)……………………………(页) 5、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备2004-5)…………………………………(页) 6、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备2004-6)………………………………(页) 7、商品房屋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备2004-7)…………………………(页) 8、商品房屋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备2004-8)…………………………(页) 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施2004-1)………………(页) 1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施2004-4)………(页) 11、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 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施2004-3)……………………………………(页) 12、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检查记录(施2004-14)……………………(页) 13、桩基质量验收记录(施2004-10)………………………………………(页) 14、地基质量验收记录(施2004-9)……………………………………(页) 15、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2004-6)………………………(页) 16、主体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2004-7)………………………………(页) 17、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定书(湘安监统编2004-1)……………(页) 1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监2004-6)………………………………(页) 19、施工许可证……………………………………………………………(页) 20、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页) 21、公安消防、规划和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或准许使用文件………………………………………………………(页)22、建筑节能、室内环境检测报告………………………………………(页)13、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页)

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竣工备案时所提供文件目录 一、竣工验收通知书 二、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四、建设及施工单位的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 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六、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质量检查评估报告 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及功能试验资料 1、地质报告封面及结论; 2、探验槽记录、桩基检测报告、桩基验收记录;(原件) 3、地基基础结构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结构实体现场检验报告;(原件) 4、砼、砂浆强度检测报告,砼强度评定汇总表; 5、预制构件结构性能试验报告; 6、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及检测报告,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及检测报告; 7、屋面淋水及卫生间、厨房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8、上水及采暖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9、上下水及采暖等塑料管材的试验报告; 10、排水管灌水、主干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11、电梯准运证、消防验收合格证; 12、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13、抽气道功能抽查记录; 14、外窗“三性”试验报告;

15、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1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八、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九、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商品住宅的《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工程用户签字表》 十一、竣工验收整改项目回复单 十二、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十三、建筑节能 注: l、复印件加盖原件留存单位红印; 2、申报资料应按顺序打印目录、并注明页码; 3、以上资料在竣工验收后七日内装订成册一并送至建筑有形市场质监站窗口(市建设局二楼大厅)。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本表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所列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3、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备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在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决算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费结算后交建设单位按规定年限保存; 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照本表要求执行。

最新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备案手续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备案手续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改革及《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与之配套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贯彻实施已近三年了,但在这期间,笔者认为大多数相关单位对《办法》和(指南)执行较好。但是也有少数单位(特别是少数建设单位)对《办法》和(指南)学习不够,理解不透,执行不规范。导致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出现程序混乱,参验人员职称级别、专业验收组人数、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不符合要求,验收上报备案资料不齐等时有发生。 在此,笔者就建设单位怎样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以及怎样上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浅谈《办法》和(指南)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和应用。 1、当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完成的工作: 1.1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监理三个单位的各专业人员根据该工程的实际功能分别组成几个专业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竣工预验(即内部初验)。 1.2确认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应通知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规划、公安消防、环保、节能、人防、电梯、档案、监理、施工等部门,对竣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写出各自的专项检查合格报告或准许使用文件。 1.3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并确定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及组员名单。 1.3.1验收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被委托人担任。 1.3.2设付主任一名,由主任任命,该职务由建设单位派驻施工现场代表或该工程的总监担任为宜。 1.3.3笔者认为还应设工作人员一名,负责会议签到、会议纪录和各种文件签字的传递和收集工作。 1.3.4验收委员会不应少于6人,分别由持有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的被委托人担任。 1.3.5根据所验工程的功能确定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及组员,一般工程不应少于三个专业验收组(土建、水暖、电气)。 a、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宜在建设、设计、监理单位由主任任命产生。 b、土建专业验收组组员应为四人以上,由主任在参验单位人员中,各任命1人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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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条件后,填写《单 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加相应的竣工资料,向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预验收。 竣工资料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2、监理单位(总监)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后,及时组织预 验收。 内容包括:对工程实体检查验收、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内容进行核查。 通过预验收后,施工单位编写《工程质量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及时《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汇齐附件报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竣工验收。附件包括: (1)《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竣工图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上述文件后,及时编制《竣工验收通知单》,报质监站。 《竣工验收通知单》附件: (1)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2)监理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 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4、质监站确认竣工验收方案,并在《竣工验收通知单》上签署意见。 5、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成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 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监站开展同步监督。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记录表》。 6、建设单位在验收完成后7个工作日持《竣工报告》、《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报质监站存档;15个工作日内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到当地园林绿化局办理备案手续。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5年9月10日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说明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治理暂行方法》建设部令(2000年)第78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 0300-2001的规定,为确保新北区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现结合新北区实际情形,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按下面流程进行。 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实施监督,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备案由区质监站具体承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由区都市治理与建设局城建处具体承办。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共分三时期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期、竣工验收时期和竣工备案时期。 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时期 1.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一样以单位工程为验收单元。每个单位工程(包括各类单体建筑物,小区内道路、各类管线,装饰装修30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安装工程)按合约内容施工终止,专门复杂的工程如大型综合建筑,能够依照“统一标准”的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细分验收单元。 1.2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监理)单位提 出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觉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报告等。 1.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由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区质监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一、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 01 施工单位自检评定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02 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3 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4 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05 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06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07 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08 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09 工程验收合格 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10

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要件来源注意事项 1.《北 京市房 屋建筑 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一式两份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保密工程不在网上进行申报,下载申请表填写。 1.填写的工程名称应与施工许可证工 程名称相一致,并在括号内注明本次 备案内容(规证附件中的单体名称)。 工程地址应与施工许可证中工程地址 相一致。 2. 建筑面积(m2)/工程造价(万元)一 栏: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填写建 筑或装修面积,填写内容应与本次备 案单体的建筑规模或规划验收注明的 相一致(在施工许可范围内)。工程 造价与本次备案内容的合同价款相一 致(在施工许可范围内)。 3.“工程类别”为“房屋建筑工 程”。 4.“单位名称” 栏内:填写各单位全 称,应与各参建单位“法人公章”名 称相一致。内容应与施工许可证核对, 如单位名称与施工许可证不符时,应 出具变更单位的上级单位或工商局的 变更证明文件。 5.报送时间:由备案机关填写。 6.法定代表人(签字):应由建设单 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如为法定代表人 指定的授权人签字,应出具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法人委托授权书”。 7.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 工 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由建设单位书写 1.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工程结构类型及特点,主要工程量,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含 分包)单位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等情况; (2)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 况; (3)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方面的评价; (4)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 和组织形式。包含: 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 和组织形式;应明确工程竣工验收由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

江苏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网上备案办理指南

江苏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网上备案办理指南 一、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第二条、第六十一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第四十九条); 3.《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令); 4.《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二、网上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2.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原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原件); 4.工程竣工报告(原件); 5.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6.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7.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8.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原件);

10.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11.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仅住宅工程提交,原件); 12、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仅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原件); 13.法规、规章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原件扫描录入系统,原件随工程资料存入城建档案馆的,相关资料复印件须有城建档案馆的盖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网上备案流程 网上申报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流程如下: 系统登录→在线填报→扫描上传→持原件至窗口领表 1.系统登录:建设单位登录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门户网站(: 8089/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在业务系统栏目下点击“竣工验收备案”即可进入到竣工验收备案子系统登录页面,建设单位输入自己的用户名(9位组织机构代码)和密码,即可登录竣工验收备案主界面。 2.网上申请:建设单位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流程:点击“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主界面的“竣工备案申请”菜单→选择“新增备案项目”→输入项目名称关键字(或监督注册号)选择项目→选择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号(或上传施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及 备 案 工 作 程 序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程序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方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施工方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1)、施工方:a、施工方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5)、甲方建设单位: 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b、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

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c、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4、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15、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会议上,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察等各方的工程档案资料摆好备查,并设置验收人员登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1、桩基施工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桩基验收记录表 B、桩基自评报告 C、桩基验收会议纪要 2、施工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 、基础分部 a、地基与基础验收记录表 b、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记录 c、基础自评报告 d、基础验收会议纪要 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B、主体分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主体验收记录表 b、主体分部验收记录 c、主体自评报告 d、主体验收会议纪要 D、竣工验收 a、竣工验收记录 b、竣工自评报告 d、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盖完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建设方章) E、各种核查要录 a、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 录 b、屋面、有水房间楼地面灌水试验记录 c、钢材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d、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e、砼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f、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g、砖石(砌块)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h、其它材料、构件核查要录 F、其它必备资料(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记录 b、工程质量保修书 c、住宅质量保证书 d、住宅使用说明书 E、备案资料 a市管工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单(竣工验收后十天内盖完商砼站、墙改办、市场站、安全站、造价站章) 注:1、造价站的章为成本部协助完成。2、市场站必须在室外道路、景观完成后才验收。 b、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盖完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建设方章) c、武汉市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竣工验收资料合格后三天内) 3、监理单位所需资料(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 、桩基评价报告 B、地基与基础评价报告 C、主体评价报告 D、竣工评价报告 4、建设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前期手续(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工程施工许可证 C、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 d、验收监督通知单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程序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程序 一、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共同参与;申报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是以单位工程为单位进行的。 (一)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完成单位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明、进场试验报告; 、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及质量监督费; 、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质安站)或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 整改完毕。 (二)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二、竣工验收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同时,工程竣工报告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意见。单位工程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应包括以下 内容: 、工程概况及完成情况; 、企业自评及监理核定的工程质量情况; 、施工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 、有关附属设施(备)调试情况; 、有关检测项目检测的情况。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和其他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必须具备验评员资格),制 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 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组人 员名单及工程竣工资料一起报质安站。

质安站收到上述资料后,审核竣工资料、验收组人员资格,全部符合有关要求后,通 知建设单位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四)验收组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 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实地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单位工程综合验收 记录表),形成经验收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 日内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 报告是指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所形成的、以证明工程项目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可以投入使用的文件。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及组织形式,工程竣工 验收意见等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 )施工许可证;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 )工程竣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检查报告以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 )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 )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文件。 三、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是指质安站通过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进行监督,对 经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各方责任主体签字认可的质量文件进行查验,对工程实体质 量进行现场抽查,以监督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 况的活动。 (一)、质安站对以下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进行审查: 、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包括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证 明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等; 、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程序和要求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程序和要 求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程序和要求 一、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2、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二、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应具备的条件: 1、应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2、经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备案; 3、室内环境质量及水电检测合格并报告齐全; 4、经过公安消防、环保等单项验收并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5、经过了由建设单位组织并经质监站监督的竣工验收; 6、技术资料经过质监站监督员审查合格,并将质监站存档资料交给监督员存档; 7、技术资料经过当地城建档案部门初审合格并取得档案初验认可证;

8、备案时还应提交的其它相关资料: ⑴、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备 -1表); ⑵、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 -2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含施 -1、2、3、4、7表及备 -3、4、5表); ⑶、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备 -6表); ⑷、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备 -7、8表); ⑸、法律、规章规定必须提交的其它文件(含电信、防雷、竣工结算及劳保基金收讫文件)。 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 1、经过室内环境质量及水电检测合格,技术资料交监督员审查合格、送档案馆初审合格并取得初验认可证,经消防、环保等单项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认可或准许使用的文件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到备案机关领取备案表及备案文件目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将质监站存档资料交给监督员; 3、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备案文件目录中的要求将文件整理齐全后交备案机关审查; 4、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收文件齐全后,应当及时办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违法违规的处罚依据:

竣工验收流程(常州)

.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5年9月10日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说明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2000年)第78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 0300-2001的规定,为确保新北区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现结合新北区实际情况,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按下面流程进行。 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实施监督,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备案由区质监站具体承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由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城建处具体承办。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共分三阶段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竣工备案阶段。 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 1.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一般以单位工程为验收单元。每个单位工程(包括各类单体建筑物,小区内道路、各类管线,装饰装修30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安装工程)按合约内容施工结束,特别复杂的工程如大型综合建筑,可以根据“统一标准”的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细分验收单元。 1.2 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报告等。 1.3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由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区质监站。 1.4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 1.4.1 单位工程的合约内容全部完成,并接通正式水源、电源 1.4.2 道路、管线等室外工程已完成。 1.4.3 工程施工质量资料齐全并经建设(监理)审核通过。 1.4.4 监理(建设)单位提出了《工程施工质量评估报告》。 1.4.5 勘察、设计单位提出了《质量检查报告》。 1.5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应包括: 1.5.1 工程概况; 1.5.2 验收依据; 1.5.3 工程已具备的验收条件; 1.5.4 验收组成员组成及分工情况; 1.5.5 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内容: ①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需要汇报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②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交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放在现场),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验收组相关成员签字。 ③明确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的核查内容,确定抽查项目,验收组成员进行现场抽查,对每个抽查项目形成检查记录,验收组相关成员签字,再汇总到《单位(子

竣工验收备案表(样表)

竣工验收备案表(样表)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德州市建设厅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名称 备案日期年月日建设单位联系人电 话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m2) 结构类型及层次 工程用途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验收日期年月日 施工许可证号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勘察单位名称资质等级甲级设计单位名称资质等级甲级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一级监理单位名称资质等级甲级 工程质量监督 机构名称

竣工验收意见勘察 单位 意见 按勘察报告进行了设计、施工。 (公章) 年月日 设计 单位 意见 单位(项目)负责人: 按设计文件完成施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公章) 年月日 施工 单位 意见 单位(项目)负责人: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自评达到合格等级。 (公章) 年月日 监理 单位 意见 单位(项目)负责人: 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公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意见 完成了设计和合同内容,质量验收符合要求,同意验收。 (公章) 年月日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目录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施工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6、规划、公安、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9、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工程竣工备案验收有步骤

工程竣工备案验收有哪些关键步骤?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1)、承包商: 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 个工作日交监理公司,监理公司5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交建设单位。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5)、建设单位: 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 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 5 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 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消防备案、验收的流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审核范围: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一)设有第一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审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专家评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审核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应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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