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证单填写要求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证单填写要求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证单填写要求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证单填写要求

一、申请书按样板填写,红色部分为填写要求。

二、申请资料摆放次序: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

2.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

3.申请人营业执照;

4.收货人营业执照;

5.发货人营业执照;

6.合同/协议/海关备案清单/征免税证明;

7.国家允许进口证明文件;

注意:请不要改变申请书及清单格式。

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审批表填写要求

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申请资料摆放次序

1、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审批表;

2、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

3、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

4、合同或协议;

5、安全、卫生、环保的自我评价报告;

6、工商营业执照

提示:1、企业申请时需提交以上资料。

2、需要办理进口许可证的产品才需要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

工作联系单》,具体产品目录可查阅商务部网站。

3、需要到商务部办理许可证的产品,需提供一式两份《进口旧机电

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

4、请不要改动表格。

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审批表填写要求: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审批表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

申请号:(由检验检疫机构填写)

申请人名称及地址:(要求同左,填注册名称和地址)

联系人姓名:(填经办人姓名)电话:(要求同左)传真:(要求同左)

收货人名称及地址:(要求同左,填注册名称和地址)

发货人名称及地址:(要求同左,填注册名称和地址)

备案产品名称、型号:(要求同左,如“立式加工中心、AHGGS型”等(详见清单))备案产品数量:(要求同左)备案产品金额:USD(填写美元金额)

备案产品产地、所在地:(填写产地/启运地)备案产品制造日期:(填写该产品生产日期)入境口岸:(填写入境口岸,如深圳皇岗,最多可填写三个口岸)

备案产品的用途:□企业自用□市场销售□其他

(在“□”划“√”或涂黑,“其他”指“租赁”、“由海关监管暂时进口”“出口后入境维修复出口”、“出口退货”、“出境维修复进口”、“进料加工复出口”等。)

根据《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就上述拟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申请备案,随附单证(共页):(在“□”划“√”或涂黑,未提交资料不填)

□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收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发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合同(协议)

□国家允许进口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进口许可证)□装运前检验申请书

□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包括:名称、编码、数量、规格型号、产地、制造日期、制造商、新旧状态、价格、用途)

□其他资料(填写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名称)

申请人(单位)郑重声明:

上述填写内容及随附单证正确属实,如申请备案产品须实施装运前检验,本人(单位)将遵照《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供必要的检验条件。

申请人(单位章):(盖单位公章)

代表人:(填法人代表姓名)申请日期:年月日(填申请日期)

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填写要求

1、申请单位栏:填写申请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2、编号(备案机构填写)栏:由检验检疫机构填写,“:”后应有足够空间填写备案编号(不移动清单原位置即可);

3、序号栏:由“1”开始填写;并在紧接最后序号的下一行注明“以下空白”字样。

4、商品名称栏:填写商品名称;

5、HS编码栏:填写该栏商品对应H.S编码;

6、数量栏:要求同左,必须填写数量单位;

7、规格型号栏:填写该栏商品的规格型号,无规格型号的填“无型号”,并提供有关书面说明材料;

8、产地栏:填写生产国或地区名称;

9、制造日期栏:填写该产品生产日期;

10、制造商栏:填写该产品生产商(厂、公司)名称;

11、价格栏:填写该栏商品总价,以美元为单位;

12、用途栏:填写“企业自用”、“市场销售”、“租赁”、“由海关监管暂时进口”“出口后入境维修复出口”、“出口退货”、“出境维修复进口”、“进料加工复出口”等。

13、新旧状态栏:填写该栏产品的新旧程度,如“八成新”等;

14、核销栏:由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填写。

温馨提示:如果同一序号产品能同时办理进口报检手续,将有利于企业通关,同时方便检验检疫机构核销。

进口旧机电详细进口操作流程

一:旧机电备案 客户提供所需要资料---我司审核资料-----我司根据客户提供资料做相关资料-----填写备案申请书------递资料到当地商检局(机电科)-----批证OK 1.申请旧机电产品备案书需准备资料 一)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合同或有约束力的协议;(需要时提供) 三)国家允许进口证明明文件(复印件);(需要时提供) 四)装运前预检验申请书;(需要时提供) 五)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包括:名称、编码、数量、规格型号、产地、制造日期、制造商、新旧状态、进口价格、销售价格及用途等)。 2.办理旧机电产品进口备案时间 办理旧设备进口备案时间:正常约7~15个工作日 3.办理旧机电产品备案书流程

1.填定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 2.购销合同.(盖章) 3.买卖双方及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 4.如果买方和申请单位为同一人,只需要提供一份营业执照.(执照上都加盖上申请单位的公章). 5.填定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如机器的铭牌上没有显示生产日期,产地等资料, 6.需要厂家提供机器情况说明及声明.关工落款处盖上申请单位公章. 二:旧机电进口装运前预检 一、装运前预检验”是指进口旧机电产品在启运港装运之前,由检验检疫机构或者经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装运前预检验机构依据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旧机电产品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项目所进行的初步评价。 二、装运前预检验的内容包括: (一)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与国家审批项目相符。按照现行的入境验证规定验证有关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其他规定的要求。 (二)核查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日期、新旧状况、价格等货物的实体状况是否与合同或者协议相符。 (三)按照中国有关机电产品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进行的安全项目检验: 1.检查货物外表安全标识和警告标记; 2.检查货物在静止状态下防护装置安全性,电器部件和机械部件的安全性; 3.检验货物在运行状态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 上海海田威盟供应链为您详细介绍二手旧机电的操作流程,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详情咨询请电联 电话: (四)按照中国有关卫生、环境保护的强制性标准进行的卫生、环境保护项目检验:

资料表格填写范例

第一部分市政工程 通用表格 沈阳市政集团技术质量部 2010年启用 表格填写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首先请大家表格右上角“施管表4”及表格的下方的黑体 字,按照要求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技术等有关人员对施工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学习、审查。将图纸审查中的问题整理汇总,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交给设计单位,以便在设计交底时给予答复。 会审要点:A结构尺寸,B高程、中线。C各部位的衔接,D工程位置与实际。 目的:通过会审消除设计的质量缺陷,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工程的实体质量。2、施工技术交底:首先请大家表格右上角“施管表5”及表格的下方的黑体字,这是 一个施工管理表格,也是我们存档的重要资料和施工指导资料。 交底要求:施工技术交底应由两级单位进行交底、第一层交底由基层分公司技术部门做本工程的全面交底,交底内容为工程概况、技术要求、执行的标准、规范等以及特殊工序的要求,第二层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对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为每一工序的具体要求和检验的标准。 交底内容:1)前一道工序的完成情况;2)本工序的具体施工工艺;3)所用的材料要求;4)使用的机具;5)质量标准;6)成品保护;7)应注意的质量问题;8)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交底目的: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责任。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1)隐蔽内容:应将隐检的项目,具体内容进行量化描述,应真实、全面、详细清晰,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隐检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有关的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程;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等。 2)主要材料的名称及规格、型号等。 3)附上必须的设计尺寸和要求,以证明实际尺寸和完成情况已达到要求。 (2)验收意见及处理情况:英明确隐检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并描述清楚。然后给出检查结论,在隐检中一次验收未通过的要注明质量质量问题,并提出复查要求。不合格的 (3)处理情况:这一拦主要是针对一次验收出现的问题进行复查,因此要对质量问题改正的情况进行描述清楚,在复查中仍未通过的不合格项,按不合格品处置。 4、见证记录 主要是见证我们的取样方法和数量,取样代表的数量和使用的部位,生产厂家,见证试样制作和送检的程序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 备案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3.《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37号令); 4.《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程序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53号局长令)。 备案范围 凡列入《实施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内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均需备案,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受理及备案机构 广东检验检疫局。 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备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取备案费用。 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凡涉及国内证件类的资料,请携带原件方便核对,并请按下列序号从上往下顺序排放):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委托书(申请人应核盖公章); 2.《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申请人应核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

签章); 3.《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申请人应核盖公章); 4.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申请人应核盖公章); 5.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复印件,申请人应核盖公章); 6.《旧机电产品进口来源自我声明》(申请人应核盖公章); 7.必要时,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除照片外,申请人均需核盖公章): ●国家允许进口证明文件 ●旧机电产品的状况说明、制造年份证明材料,反映备案产品特征的 彩色照片; ●涉及进口化工、冶炼、制药、印染、造纸、皮革、能源等旧成套设 备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安全评价意见; ●涉及进口旧工程机械的有法律效力的售后服务协议,售后维修服 务机构或产品责任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维修服务机构的资质证明或营业执照,近期照片(含铭牌及机身); ●涉及进口旧印刷机械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涉及进口发动机组的中文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记录和机组使用 时间记录或声明材料。 ●涉及进口旧轮胎的国家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和相关政府管理 部门允许进口的批准文件; ●涉及进口实施CCC认证制度管理的相应的CCC认证证明文件。 8.具体表格下载后,请参照网上公示的“进口旧机电备案所需提交纸 质资料及填写要求”填写。

北京市地方标准土建工程资料表格填写范例

C1--施工管理资料

填写注意事项: 1、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部建立质量责任制度及现场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掌握施工技术标准,审查资质证书、施工图、地质勘察资料和施工技术文件等。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做出检查结论。

填写注意事项: 1、专业工长分别填写,要逐日记载,不得后补。 2、日志的记录应该真实、连续完整,不写回忆录,不应是流水账,要有时间、天气情况、分项部位、机械作业及人员情况。 3、日志只记录与工程有关的内容,如:1)当日生产情况记录(施工部位、施工内容、机械作业、班组工作、生产存在问题等),当日技术质量安全工作记录(技术质量安全活动、检验评定验收、技术质量安全问题等)。2)每个工程项目的开、竣工日期、施工勘测、工程进度及上级有关指示。3)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如设计变更、施工与设计图不符情况、变更施工方法、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等。与生产无关的内容不要记录。建筑与结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专业工程等的生产情况记录(具体施工项目、部位、施工内容、机械作业、班组工作、生产存在问题等),技术质量安全工作记录(技术质量安全活动、检查评定验收、技术质量安全问题等)。 4、日志应连续记录,若工程施工期间有间断,应在日志中加以说明。可在停工最后一天或复工第一天里描述。 5、施工日志内容中的部位楼层要填写清楚;混凝土的浇注要详细记录浇筑部位、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开始浇注时间、浇注完毕时间以及混凝土方量,其中混凝土的方量不要随意填写,要与混凝土出场合格证上的供应方量大概一致。在检查资料时,根据混凝土的方量来检查混凝土试块的留置是否符合要求(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4.1),与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上留置的混凝土试块组数是否相符。 6、施工日志填写的内容与隐蔽、施工检查记录、测量资料、试验报告、检验批、材料构配件进场记录、技术交底交圈;施工日志温度与混凝土养护、搅拌、结构实体600℃记录中的温度一致,凡是与天气有关的施工记录都要与施工日志的天气一致。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证单填写要求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证单填写要求 一、申请书按样板填写,红色部分为填写要求。 二、申请资料摆放次序: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 2.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 3.申请人营业执照; 4.收货人营业执照; 5.发货人营业执照; 6.合同/协议/海关备案清单/征免税证明; 7.国家允许进口证明文件; 注意:请不要改变申请书及清单格式。 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审批表填写要求 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申请资料摆放次序 1、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审批表; 2、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 3、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 4、合同或协议; 5、安全、卫生、环保的自我评价报告; 6、工商营业执照 提示:1、企业申请时需提交以上资料。 2、需要办理进口许可证的产品才需要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 工作联系单》,具体产品目录可查阅商务部网站。

3、需要到商务部办理许可证的产品,需提供一式两份《进口旧机电 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 4、请不要改动表格。 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审批表填写要求: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审批表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 申请号:(由检验检疫机构填写) 申请人名称及地址:(要求同左,填注册名称和地址) 联系人姓名:(填经办人姓名)电话:(要求同左)传真:(要求同左) 收货人名称及地址:(要求同左,填注册名称和地址) 发货人名称及地址:(要求同左,填注册名称和地址) 备案产品名称、型号:(要求同左,如“立式加工中心、AHGGS型”等(详见清单))备案产品数量:(要求同左)备案产品金额:USD(填写美元金额) 备案产品产地、所在地:(填写产地/启运地)备案产品制造日期:(填写该产品生产日期)入境口岸:(填写入境口岸,如深圳皇岗,最多可填写三个口岸) 备案产品的用途:□企业自用□市场销售□其他

旧机电备案须知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办事指南 一、备案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37、53号令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备案、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监督管理四个环节。旧机电产品进口前,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备案申请。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地的分工遵循使用地备案的原则。已明确使用地的,由使用地直属局受理备案;未明确使用地的,由入境口岸所在地直属局受理备案。申请人在取得相关备案文件前,不要将货物拆卸、包装和从启运港发运,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业务流程图

三、备案范围 凡列入《实施备案管理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均需申请备案,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一)无需备案的:进口旧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零部件、旧海上平台、主要船用设备及材料、零部件等及其他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事项。 (二)出境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国内结转四种特殊贸易类进口旧机电产品无须办理备案手续,由企业向机电处提交核准申请,凭签发的核准书办理口岸报检通关手续。 ★注意:企业提交备案申请前应先查看HS编码是否属不予备案范围(列入《不予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范围》内的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进口的产品)。 四、备案结论 (一)《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备案书》(以下简称“备案书”):获得备案书的进口旧机电产品,需要在境外实施装运前检验。备案申请人应及时与“备案书”上指定的境外检验机构(联系方式可在公告栏内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境外检验机构通讯录》查询)联系装运前检验工作。 (二)《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检验证明书》(以下简称“免装证书”):获得免装证书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无需进行装运前检验。 (三)备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原则上为半年。逾期可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为半年。延续须在备案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五、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相关业务所需资料

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表格填写范例

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表格填写范例 第1章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资料 土建工程施工资料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 技术交底记录 开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汇总表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设计交底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验收记录 钢材合格证和复试报告汇总表 水泥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汇总表 砖(砌块)检验报告汇总表 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汇总表 防水和保温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汇总表 (其他)建筑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汇总表 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汇总表 混凝土强度评定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评定 砂浆强度汇总评定表 钢筋连接试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汇总表 土壤试验记录汇总表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日志 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 混凝土(其他)构件合格证汇总表 钢筋保护层厚度实测表 屋面泼水、淋水、蓄水试验记录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厕所、厨房、阳台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泼水、蓄水试验记录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烟气(风)道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土方开挖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土方回填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混凝土板桩制作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钢或混凝土支撑系统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地下连续墙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沉井(箱)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灰土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砂和砂石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粉煤灰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强夯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注浆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预压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振冲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砂桩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模板分项工程(现浇结构模板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模板分项工程(模板拆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钢筋分项工程(原材料、钢筋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钢筋分项工程(钢筋连接、钢筋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配合比设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混凝土分项工程(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结构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设备基础)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砖砌体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防水混凝土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资料表格填写范例

第一部分市政工程 通用表格 市政集团技术质量部2010年启用

表格填写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首先请大家表格右上角“施管表4”及表格的下方的黑体 字,按照要求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技术等有关人员对施工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学习、审查。将图纸审查中的问题整理汇总,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交给设计单位,以便在设计交底时给予答复。 会审要点:A结构尺寸,B高程、中线。C各部位的衔接,D工程位置与实际。 目的:通过会审消除设计的质量缺陷,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工程的实体质量。2、施工技术交底:首先请大家表格右上角“施管表5”及表格的下方的黑体字,这是 一个施工管理表格,也是我们存档的重要资料和施工指导资料。 交底要求:施工技术交底应由两级单位进行交底、第一层交底由基层分公司技术部门做本工程的全面交底,交底容为工程概况、技术要求、执行的标准、规等以及特殊工序的要求,第二层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对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容为每一工序的具体要求和检验的标准。 交底容:1)前一道工序的完成情况;2)本工序的具体施工工艺;3)所用的材料要求;4)使用的机具;5)质量标准;6)成品保护;7)应注意的质量问题;8)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交底目的: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责任。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1)隐蔽容:应将隐检的项目,具体容进行量化描述,应真实、全面、详细清晰,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隐检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有关的国家现行规、标准、规程;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等。 2)主要材料的名称及规格、型号等。 3)附上必须的设计尺寸和要求,以证明实际尺寸和完成情况已达到要求。 (2)验收意见及处理情况:英明确隐检的容是否符合要求并描述清楚。然后给出检查结论,在隐检中一次验收未通过的要注明质量质量问题,并提出复查要求。不合格的 (3)处理情况:这一拦主要是针对一次验收出现的问题进行复查,因此要对质量问题改正的情况进行描述清楚,在复查中仍未通过的不合格项,按不合格品处置。 4、见证记录 主要是见证我们的取样方法和数量,取样代表的数量和使用的部位,生产厂家,见证试样制作和送检的程序符合规要求。

机电安装工程技术资料表格填写范例

机电安装工程技术资料表格填写范例(附网络下载)的目录介绍 内容介绍作者介绍目录介绍商品目录:返回商品页面 第一章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第一节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要求 第二节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编制要求 第三节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分类与内容 第四节参与建设各方对工程资料的管理职责 第二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第二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 第三章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1.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05010l 2.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给水设备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5.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6.室内热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热水供应系统辅助设备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卫生器具及给水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9.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0.室内采暖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1.室内采暖辅助设备与散热器及金属辐射板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2.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3.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4.消防水泵结合器及消火栓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5.管沟及井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6.室外排水管道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7.室外排水管沟及井池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8.室外供热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I)(主控项目) 19.室外供热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一量验收记录表(Ⅱ)(一般项目) 20.建筑中水系统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1.游泳池水系统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2.锅炉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3.锅炉辅助设备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I) 24.工艺管道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Ⅱ) 25.锅炉安全附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6.换热站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7.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C4-1) 28.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表C4-4) 29.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C5-1) 30.预检记录(表C5-2) 31.交接检查记录(表C54)

建筑工程资料表格填写范例

建筑工程资料表格填写范例 第1章监理资料 1.1基本规定 1.1.1一般规定 1.1.2监理资料管理流程 1.2监理管理资料 1.2.1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1.2.2监理月报 1.2.3监理会议纪要 1.2.4监理工作日志 1.2.5监理工作总结 1.3监理工作记录 1.3.1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资料 1.3.2施工测量放线报审资料 1.3.3工程进度控杀IJ报审资料 1.3.4工程质量控制报审、验收资料 1.3.5工程造价控制报审资料 1.4竣工验收资料 1.4.1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资料 1.4.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4.3竣工移交证书 1.5其他资料 1.5.1工作联系单 1.5.2工程变更单 第2章施工资料 2.1基本规定 2.1.1一般规定 2.1.2施工资料管理流程 2.2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 2.2.1工程概况表 2.2.2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2.2.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文件 2.2.4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2.2.5施工总结

2.2.6工程竣工报告 2.3施工管理资料 2.3.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3.2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2.3.3 施工日志 2.4施工技术资料 2.4.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2.4.2技术交底记录 2.4.3设计变更文件 2.5施工测量记录 2.5.1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2.5.2基槽验线记录 2.5.3楼层平面放线记录 2.5.4楼层标高抄测记录 2.5.5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观测记录2.5.6 沉降观测记录 2.6施工物资资料 2.6.1一般规定 2.6.2通用表格 2.6.3建筑与结构工程 2.6.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2.6.5预应力工程 2.6.6钢结构工程 2.6.7木结构工程 2.6.8幕墙工程 2.6.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2.6.10建筑电气工程 2.6.11智能建筑工程 2.6.12通风与空调工程 2.6.13电梯工程 2.7施工记录 2.7.1通用表格 2.7.2建筑与结构工程 2.7.3电梯工程 2.8施工试验记录 2.8.1通用表格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证单填写要求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证单填写要求 ? 一、????????????? 申请书按样板填写,红色部分为填写要求。 二、????????????? 申请资料摆放次序: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 2.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 3.申请人营业执照; 4.收货人营业执照; 5.发货人营业执照; 6.合同/协议/海关备案清单/征免税证明; 7.国家允许进口证明文件; 注意:请不要改变申请书及清单格式。 ? 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审批表填写要求 ? 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申请资料摆放次序 ? 1、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审批表; 2、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 3、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 4、合同或协议; 5、安全、卫生、环保的自我评价报告; 6、工商营业执照 提示:1、企业申请时需提交以上资料。 2、需要办理进口许可证的产品才需要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 工作联系单》,具体产品目录可查阅商务部网站。

3、需要到商务部办理许可证的产品,需提供一式两份《进口旧机电 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 4、请不要改动表格。 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审批表填写要求:?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审批表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 申请号:(由检验检疫机构填写) ? 申请人名称及地址:(要求同左,填注册名称和地址) ? 联系人姓名:(填经办人姓名)电话:(要求同左)传真:(要求同左) 收货人名称及地址:(要求同左,填注册名称和地址) ? 发货人名称及地址:(要求同左,填注册名称和地址) ? 备案产品名称、型号:(要求同左,如“立式加工中心、AHGGS型”等(详见清单))? 备案产品数量:(要求同左)备案产品金额: USD(填写美元金额)? 备案产品产地、所在地:(填写产地/启运地)备案产品制造日期:(填写该产品生产日期)入境口岸:(填写入境口岸,如深圳皇岗,最多可填写三个口岸) ?

旧机电备案

江苏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指南 一、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工作简介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37、53号令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备案、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监督管理四个环节。进口旧机电备案是工作程序中的第一步,自2003年5月1日起,进口旧机电产品需要备案,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或直属检验检疫局按规定进行审核,办理备案手续,签发相关证书,具体规定见相关文件(见附件1)。 二、关于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办理手续的说明 申请程序具体分为申请、受理、审批、发证四个环节。申请人在取得相关备案证书前,不要将货物拆卸、包装和发运,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关于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的范围和办理机构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列入《实施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见附件2)的进口旧机电产品需要申请备案,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备案申请统一由省局受理,已明确使用地的,由使用地省局受理;未明确使用地的,由入境口岸所在地省局受理。办理工作分两级,分别在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办理,具体分工如下: (一)、总局办理的: 1、列入《需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见附件3)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省局受理、初审后报国家质检总局办理备案; 2、备案金额超过200万美元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省局受理、初审后报总局办理备案; 3、同一批备案中既有总局备案又有直属局备案旧机电产品的,省局受理、初审后报总局办理备案。 (二)、省局办理的: 总局备案目录以外的旧机电产品,由省局受理并办理备案; (三)、下列情形无需备案: 进口旧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零部件,旧海上平台、主要船用设备及材料、零部件。

资料表格填写范例

. . 第一部分市政工程 通用表格 沈阳市政集团技术质量部 2010年启用

表格填写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首先请大家表格右上角“施管表4”及表格的下方的黑体 字,按照要求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技术等有关人员对施工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学习、审查。将图纸审查中的问题整理汇总,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交给设计单位,以便在设计交底时给予答复。 会审要点:A结构尺寸,B高程、中线。C各部位的衔接,D工程位置与实际。 目的:通过会审消除设计的质量缺陷,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工程的实体质量。2、施工技术交底:首先请大家表格右上角“施管表5”及表格的下方的黑体字,这是 一个施工管理表格,也是我们存档的重要资料和施工指导资料。 交底要求:施工技术交底应由两级单位进行交底、第一层交底由基层分公司技术部门做本工程的全面交底,交底内容为工程概况、技术要求、执行的标准、规范等以及特殊工序的要求,第二层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对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为每一工序的具体要求和检验的标准。 交底内容:1)前一道工序的完成情况;2)本工序的具体施工工艺;3)所用的材料要求;4)使用的机具;5)质量标准;6)成品保护;7)应注意的质量问题;8)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交底目的: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责任。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1)隐蔽内容:应将隐检的项目,具体内容进行量化描述,应真实、全面、详细清晰,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隐检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有关的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程;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等。 2)主要材料的名称及规格、型号等。 3)附上必须的设计尺寸和要求,以证明实际尺寸和完成情况已达到要求。 (2)验收意见及处理情况:英明确隐检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并描述清楚。然后给出检查结论,在隐检中一次验收未通过的要注明质量质量问题,并提出复查要求。不合格的 (3)处理情况:这一拦主要是针对一次验收出现的问题进行复查,因此要对质量问题改正的情况进行描述清楚,在复查中仍未通过的不合格项,按不合格品处置。 4、见证记录 主要是见证我们的取样方法和数量,取样代表的数量和使用的部位,生产厂家,见证试样制作和送检的程序符合规范要求。

不予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及适用范围

不予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及适用范围 (一)国家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 序号HS编号商品名称 173110010装压缩或液化气的钢铁容器 273110090其他装压缩或液化气的钢铁容器 373211100可使用气体燃料的家用炉灶 473218100可使用气体燃料的其他家用器具 576130090非零售装装压缩、液化气体铝容器 684021110蒸发量在900吨/时及以上的发电用锅炉 784021190蒸发量超过45吨/时的其他水管锅炉 884021200蒸发量不超过45吨/时的水管锅炉 984021900未列名蒸汽锅炉,包括混合式锅炉 1084022000过热水锅炉 1184031010家用型热水锅炉 1284031090其他集中供暖用的热水锅炉 1384041010蒸汽锅炉和过热水锅炉的辅助设备 1484041020集中供暖用锅炉的辅助设备 1584042000水蒸汽或其他蒸汽动力装置的冷凝器 1684161000使用液体燃料的炉用燃烧器 1784162011使用天然气的炉用燃烧器 1884162019使用其他气体燃料的炉用燃烧器 1984162090使用粉状固体燃料的炉用燃烧器 2084163000机械加煤机及其机械炉篦、机械出灰器等装置2184171000矿砂或金属的焙烧、熔化等热处理用炉及烘箱2284178010炼焦炉 2384178020放射性废物焚烧炉 2484178090未列名非电热的工业或实验室用炉及烘箱 2585209000未列名磁带录音机及其他声音录制设备 2685219090未列名视频信号录制或重放设备 2790181100心电图记录仪 2890181210B型超声波诊断仪 2990181291彩色超声波诊断仪 3090181299未列名超声波扫描装置 3190181300核磁共振成像装置 3290181400闪烁摄影装置 3390181930病员监护仪 3490181990未列名电气诊断装置

资料表格填写范例

资料表格填写范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第一部分市政工程 通用表格 沈阳市政集团技术质量部 2010年启用

表格填写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首先请大家表格右上角“施管表4”及表格的下 方的黑体字,按照要求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技术等有关人员对施工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学习、审查。将图纸审查中的问题整理汇总,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交给设计单位,以便在设计交底时给予答复。 会审要点:A结构尺寸,B高程、中线。C各部位的衔接,D工程位置与实际。 目的:通过会审消除设计的质量缺陷,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工程的实体质量。 2、施工技术交底:首先请大家表格右上角“施管表5”及表格的下方的黑体 字,这是一个施工管理表格,也是我们存档的重要资料和施工指导资料。 交底要求:施工技术交底应由两级单位进行交底、第一层交底由基层分公司技术部门做本工程的全面交底,交底内容为工程概况、技术要求、执行的标准、规范等以及特殊工序的要求,第二层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对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为每一工序的具体要求和检验的标准。 交底内容:1)前一道工序的完成情况;2)本工序的具体施工工艺;3)所用的材料要求;4)使用的机具;5)质量标准;6)成品保护;7)应注意的质量问题;8)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交底目的: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责任。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1)隐蔽内容:应将隐检的项目,具体内容进行量化描述,应真实、全面、详细清晰,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隐检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有关的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程;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等。 2)主要材料的名称及规格、型号等。 3)附上必须的设计尺寸和要求,以证明实际尺寸和完成情况已达到要求。(2)验收意见及处理情况:英明确隐检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并描述清楚。然后给出检查结论,在隐检中一次验收未通过的要注明质量质量问题,并提出复查要求。不合格的 (3)处理情况:这一拦主要是针对一次验收出现的问题进行复查,因此要对质量问题改正的情况进行描述清楚,在复查中仍未通过的不合格项,按不合格品处置。 4、见证记录 主要是见证我们的取样方法和数量,取样代表的数量和使用的部位,生产厂家,见证试样制作和送检的程序符合规范要求。

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5号)

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5号)

第一条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将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行为。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的重点旧机电产品,以及(境内)区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后再出区的重点旧机电产品,不适用本办法。 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的重点旧机电产品,再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进入(境内)区外的重点旧机电产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重点旧机电产品是指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人的健康或者安全、动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污染环境的旧机电产品。对重点旧机电产品实行限制进口管理。 第四条《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纳入《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由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五条商务部负责全国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工作。 第六条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务部负责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申请的审批工作,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负责《进口许可证》(见附件1)的发证工作。 第七条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应由最终用户提出申请。进口重点旧机电产品用于翻新(含再制造)的,应由具备从事翻新业务资质的单位提出申请。 第八条申请进口重点旧机电产品,申请进口单位应当向商务部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进口的重点旧机电产品用途说明。 (二)《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见附件2)。

旧设备进口资料及流程

中国的旧设备进口制度非常独特,无论从哪个国家进口设备都需要同样的手续。 手续概要 按以下程序依次进行 第一阶段:向出入境商检局所在网站(进口旧机电质量安全信息服务平台)录入进 口旧设备机电产品信息,对于是否需要做装船前的检查,商检局网站会即时做出判 断。 第二阶段:在日本或者设备所在地进行装货前检查。 第三阶段:捆包、发货。 第四阶段:旧设备到达中国港口,接受海关检查。 第五阶段:设备使用地的当地商检局现场查验后,设备搬入、安装。 第六阶段:设备正常运行后当地商检局最后验收检验。 有关机构 1)海关(进口港口、保税输送时包括当地海关) 2)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提交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 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担当检查货物的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一般流程 一般业务流程及准备资料如下所示。 项 目 负责人 准备事项 一.关于货物 1.数量关系 ①尺寸 ②重量 ③制造年月日及其证明资料 ④产品的使用期限 2.价格 ①新产品购入价格 二.备案申请时其他必备资料 ①买方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上盖章) ②卖方的登记簿抄本(可用复件) ①进口旧机电备案申请书(制定书写格 式)application.pdf 链接 ②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指定书写格式) list.pdf 链接 ③进口旧机电产品说明(指定书写格式) detail.pdf 链接 *根据地域差异, 有些商检局不需要③这 份资料。 ④产品说明书 所需天数
旧设备备案资 料制作准备
卖方、 买 方
这个部分往 往花费时间 比较多。若在 紧急的情况 下缩短这部 分的时间即 是关键所在。
旧设备备案资 料制作
卖方、买 方、本公司 (接受资 料制作请 求的情况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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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四种旧机电产品检验规定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文件 检办机[2010]91号 关于对四类特殊贸易形式进口旧机电产品 实施核查制度的通知 各分支局、办事处、局检务处: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调整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检…2009?605号)精神,为进一步简化旧机电产品进口手续,服务重点项目,提高四类特殊贸易类旧机电产品通关速度,现决定自2010年3月10日起,对四类特殊贸易形式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核查制度。辽宁局机电处结合辽宁地区实际情况,制订了我局特殊贸易类旧机电产品核查管理规定(见附件),请认真执行。 如有情况,请与辽宁局联系:联系人:李贵波、杨帆。电话:82583628、82583629。 附件:特殊贸易类旧机电产品核查管理规定 二○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 特殊贸易类旧机电产品核查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总局简化旧机电产品进口手续、服务重点项目,促进国外产能转移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四类特殊贸易类旧机电产品通关速度,确保特殊贸易类进口旧机电产品入境核查工作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辽宁地区四类特殊贸易形式进口旧机电产品(出境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国内结转)入境核查工作的具体执行过程。 1.本规定所指出境维修复进口旧机电产品系指出口维修后返回的旧机电产品; 2. 本规定所指暂时出口复进口旧机电产品系指在海关办理暂时出口手续后返回的旧机电产品; 3. 本规定所指出口退货旧机电产品指质保期内、收货人为原制造商的出口退货旧机电产品; 4. 本规定所指国内结转旧机电产品指该货物已经在国内使用,监管期满后需要重新办理进口通关手续的旧机电产品。 三、申办程序 (一)申请 上述四类特殊贸易形式进口旧机电产品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入境核查,应向辽宁局机电处提交以下资料: 1、《特殊贸易类进口旧机电产品核查申请书》(见附件1); -2-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2018第二次修正)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2018第二次修正) 【法规类别】进出废旧物品卫生检疫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40号令 【修改依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43号)【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8.05.29 【实施日期】2018.07.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2015年11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1号公布根据2017年2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7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第240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双边或者多边条约、

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允许进口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旧机电产品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 (一)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 (二)未经使用,但是超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的; (三)未经使用,但是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 (四)新旧部件混装的; (五)经过翻新的。 第三条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地区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对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节约能源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第五条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实施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以及监督管理。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高风险进口旧机电产品,还需实施装运前检验。 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由海关总署制定并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公布。 进口旧机电产品的装运前检验结果与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结果不一致的,以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结果为准。 第六条旧机电产品的进口商应当诚实守信,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对其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承担质量主体责任。

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5年第76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的要求,质检总局已取消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行政审批。为保护环境、确保消费者安全和健康,规范进口秩序,现将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要求公告如下: 一、关于调整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备案管理 (一)《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5号)、《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8年第6号)、《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7号)中涉及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再执行。检验检疫机构在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时,备注栏内标注“旧机电产品”字样。 (二)根据《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8年第6号)第六条第(四)款,“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应提供国家质检总局授权或许可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口产品的预检验报告。”需要提供预检验报告的进口产品范围按照《质检总局关于调整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的公告》(质检总局2014年第145号)中《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管理措施表2执行。 二、关于加强进口旧机电产品现场检验 纳入《应逐批实施现场检验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见附件)的旧机电产品(原生产厂售后服务维修除外),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逐批依据相关产品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实施现场检验。经检验,凡不符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收货人销毁,或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并书面告知海关,海关凭退货处理通知单办理退运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应逐批实施现场检验的旧机电产品目录 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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