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内容及方法

银行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内容及方法
银行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内容及方法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内容

1、综合信息:尽职调查内容中的综合信息主要是复核所获

取资产的基本信息包括借款人本金、债权总额和抵押保证等是否与档案资料相符。

2、借款人信息:在尽职调查中,对借款人信息需要重点了

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人的背景和企业性质,是否是国有企业、集体所有企业或私营企业?

2)借款人经营现状及收入来源如何,是否已经停业或仍在经营,借款人的主要产品是什么,行业前景如何,主管

部门是谁?

3)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如何,能否获得借款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是否盈利?

4)借款人的债务结构如何,能否获知借款人债权人名单和债务大小、性质?借款人是否存在对外担保等或有债

务?

5)借款人是否已经存在还款计划?借款人的还款思路和优先程度如何?影响借款人还款意愿的因素可能有那些?

6)借款人是否存在严重的职工问题,比如职工安置费和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款等。是否已经有方案解决该类问

题?当地政府对此是否支持?

7)债务方是否已经破产或正在申请破产?是一般破产还是政策性破产?如果债务方已经破产,破产工作进度如

何?清算委员会或债权方委员会是否已经提出或批准了

清算、还款计划?

8)借款人现有的管理层如何,是否有较强的还款意愿,是否较为配合?

9)借款人是否存在对外债权(债务人名称、金额、到期日、债务人主要财产等)或收益(收益类型、预期收益金额

及时间)?

10)借款人的股东和产权结构如何?列出所有的股东及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在投资收益分配上是否存在特殊的结构?

11)借款人的其他债务(债权人名称、金额、到期日、是否有抵押等)及诉讼纠纷。

12)借款人是否存在任何独立于抵押物之外的可回收资产?详细列出主要固定资产(资产现状、地址、面积、股价及追索途径等)。

13)借款人与银行联系情况、最后一次联系时间、银行对其以往的催收情况。

个贷列出借款人的年龄、联系方式、家庭成员。

3、保证人信息:在尽职调查中,对保证人信息需要重点了

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保证是否有效和保证人的保证方式。

2)保证如与借款人的关系,保证人与其他保证人的关系,保证人是否有还款记录。

3)保证人与银行联系的情况、最后一次联系的时间、催收情况。

4)保证人经营现状及来源如何,是否已停业或仍在经营,保证人的主要产品是什么,行业前景如何,主管部门是谁?

5)保证人现有的管理层如何,是否有较强的还款意愿,是否较为配合?

6)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如何,能否获得保证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是否盈利?

7)保证人的债务结构如何,能否获知保证人债权人名单和债务大小、性质?保证人是否存在对外担保等或有债务?

8)保证人是否已经存在还款计划?保证人的还款思路和优先程度如何?影响保证人还款意愿的因素可能有那些?

9)保证人是否存在严重的职工问题,比如职工安置费和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款等。是否已经有方案解决该类问

题?当地政府对此是否支持?

10)债务方是否已经破产或正在申请破产?是一般破产还是政策性破产?如果债务方已经破产,破产工作进度

如何?清算委员会或债权方委员会是否已经提出或批准

了清算、还款计划?

11)保证人是否存在对外投资和营收账款?

12)保证人是否存在任何独立于抵押物之外的可回收资产?详细列出主要固定资产(资产现状、地址、面积、

股价及追索途径等)。

4、贷款信息:在尽职调查中,对贷款信息需重点了解的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贷款形成的历史原因是什么?是否由于政策调节、市场变化、管理失败或是犯罪行为引起?

2)还款记录如何?剥离行的资产经理(贷款经理)是谁?

该资产是否有处置方案,方案实施现状如何?在债务方

和初始债权方及债权方关联方之间是否有可能存在复杂

关系?

3)贷款在法律上是否有效?是否在有效性上存在瑕疵,是否已过了诉讼时效?

4)贷款担保在法律上是否有效?担保方是否知道该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担保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5)是否存在有损债务方,担保方利益的未决诉讼?如果存在,目前进展情况如何?是否存在法院判决书、强制执

行书或拍卖决议等?当地法院和债务方,担保方的公司

或抵债资产之间是否有可能存在某种联系?

6)是否已有法院判决?如有,是否申请执行?如申请执行,执行现状如何?如执行终止或终结,具体原因是什么?

当地法院态度如何?

7)当地政府是否已影响到了资产的处置?当地政府的态度如何?政府是否存在回购资产的想法?

8)借款人是否提出过还款计划?如有,还款计划和还款来源是什么?

9)是否有投资者向剥离行提出过收购意向?如有,收购价格如何?

5、抵押信息:

1)抵押物现状和基本情况,高扩历史沿革、经营现状、特定背景、面积、位置、空置率等。

2)抵押权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已经合法登记?能否找到相关登记证明?并前往国土资源局和房屋管理局等抵押登记部门核实抵押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抵押物是否存在重复抵押等情况,是否被其他债权方冻结?是否需进行法律诉讼以解决其他债权方对我们的诉讼?如果是,该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在当地政府级别之上还是与当地政府同级?

4)抵押物是否存在物理缺陷?如有,相应修理费用是多少?谁是资产管理者?资产管理者是否是债务方的关联公司?具体管理资产的决策人是谁?

5)抵押物所有权拥有者是谁?是否以就该资产签订抵贷协议?如果所有权不完整,取得合法可转让所有权的可能性有多大?相关费用是多少?在转移资产所有给潜在资产购买者之前,需要支付哪些费用(如城市建设费和税费),各是多少?税务局是否能够能够确认拖欠税费的金额?

6)抵押物是否可以直接出售?如不行,有哪些影响因素和相应的救济方法?

7)抵押物是否可直接出租,租金和租赁条款如何?目前组合和出租率如何?如果要求提前退租,租户是否会同意退租?如果租户是债务方的工作人员,当地政府对该抵

押,担保物停止出租持何种态度?目前该抵押,担保物做何种用途?如果租户不对债务方支付租金,是否对其他方支付?如果是,支付给谁,为何支付?

8)是否有其他一方对抵押物存在争议,或有未付金额,如建筑费用?

9)抵押土地是否是出让土地?如果是划拨地,是否有当地政府批准证明该土地已合法抵押?未支付的土地保证金是多少?

10)抵押物的房地产价格如何?作初步的评估并提供依据。

6、其他相关信息:

1)企业改制方面的有关信息(改制前的情况、现状、改制时的资产处置、债务落实、购买方是否足额支付等)。

2)法律方面的有关信息(受理法院、代理律师及其联系方式、涉案单位和个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3)其他特殊信息。

非现场尽职调查

是指通过查阅报表、资料而获得所需要的相关调查信息的尽职调查方法。对自查进行尽职调查是根据交易结构的设计和资产定价的要求展开的。对自查尽职调查得越细致,调查成本就会越大。由于不良资产存在者诸多的不确定性,尽职调查的深度和广度应该合理、妥当的加以确定。

一、贷款合同信息(借据信息)

贷款合同信息主要包括贷款的五级分类、贷款发放时的币种、本金和表内外利息余额、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债权确认最后日期、保证合同和抵押合同编号、最高额抵押(保证)的决算日期等。

贷款合同(借据)信息采集通常分为三个部分:索引信息;贷

款发放和状态的相关信息;自动统计汇总分析;

1、索引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贷款发放银

行的名称;2)一级分行名称;3)二级分行名称;4)买方开展尽职调查部门的名称;5)买方对资产的编号;6)买方尽职调查序列编号;7)借款人的名称。

再编制尽职调查表时,对已经确定的资产编号和尽职调查序列编号要形成固定的一一对应的关系。当资产包规模较大时,采取资产编号为第一键值索引的方式,将大大提高统计分析的效率。对于借款人的名称要统一口径,不得缩写。

2、贷款发放和状态的相关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借款序号;

2)五级清分结果;

3)贷款原币种;

4)原币种未付本金;

5)原币种未付表内利息;

6)原币种未付表外利息及孳息;

7)折合人民币未付本金;

8)折合人民币未付表内利息;

9)折合人民币未付表外利息及孳息;

10)贷款借据编号;

11)借据发放贷款日期;

12)借据约定还款日期;

13)贷款合同编号;

14)贷款方式;

15)贷款保证合同编号;

16)抵(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17)有效保证人名称。

*贷款方式分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四类。

*最高额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

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做担保。多个合同和或借据可以添置相同的抵押合同编号,但有效性必须分解界定。

*有效保证人名称可以设定为主要保证人或全部保证人,在填制保证人名称之前,尽职调查人员要以查阅保证合同的方式对保证合同签署当时的有效性进行判断。

3、自动统计汇总分析。1)本金余额;2)表内利息余额;3)

表外利息和孳息余额;4)信用贷款本金;5)信用贷款表内利息;6)信用贷款表外利息和孳息;7)保证贷款本金;8)保证贷款表内利息;9)保证贷款表外利息和孳息;10)抵押贷款本;11)抵押贷款表内利息;12)抵押贷款表外利息和孳息;13)质押贷款本金;14)质押贷款表内利息;15)质押贷款表外利息和孳息。

二、借款人信息

1、借款人的基本信息:根据非现场尽职调查的程序,按真

实性、可信性优先原则采集,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监督局代码;

2)工商登记注册日期;

3)邮政编码;

4)企业所在的省市区县;

5)借款人联系地址;

6)借款人的主体资格;借款人主体资格是指借款人是否为法人,可分为法人、授权法人、二级法人、自然人及其

他。

7)企业法定代表人;

8)企业类型;

9)经济性质;

10)所属行业和行业细分;

11)注册资本金(万元);

12)企业贷款卡号;人民银行发给借款人的贷款证号码。

13)原贷款银行评定的信用等级;

14)基本账户开户行;

15)与债务人的最近联系日期、联系频率、联系方式以及债务人的合作程度信息;

16)营业执照年间状况和最近一次年检时间。

2、借款人最主要资产的描述。目的是为债务人偿债能力分

析提供资产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资产类型:借款人的资产类型比较繁杂,因为借款人的流动资产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不确定性,所以借款人最主

要资产描述中针对的主要是企业的固定资产。借款人主

要的资产类型有地产、房产、机器设备等。

2)土地面积:

3)土地权利状况: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还有外

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权和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集体土

地使用权又分为农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乡镇企业

用地使用权、乡村公益用地使用权。

4)土地主要用途分类:一般情况下,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土地用途可分为6类,一是居住用地,二是商业

金融业用地,三是工业、仓储用地,四是交通用地,五

是综合用地,六是公共绿地。

5)土地的等级:在不良资产尽职调查中的土地的等级通常是指城镇土地的分等定级,《城镇土地定级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6)土地已使用年限:

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

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

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

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7)最新土地基准地价。

8)最新估值。

9)未付的土地出让金。

10)账面值:指该资产反映在账面的价值,即原值扣除折旧后的价值。

11)房产建筑面积:

12)主要建筑结构

13)内部是否安装设备

14)建筑物完工百分比

15)房产已使用年限和应付的各种税款

16)近期同类资产拍卖价

17)机器设备的名称

18)交付情况

19)机器设备的成新率

20)变现能力:对于不良资产的收购方而言,大多数是通过不良资产处置变现来实现收益,很少通过资产本身创

造价值来获取投资收益。因此,借款人项下的资产或抵

债资产从理论上来讲是无利用价值的。即时拟利用抵债

资产,也需要加快抵贷资产变现的速度。

21)尽职调查还需要采集机器设备的账面净值、购买日期、最后评估日期、评估目的、评估值和优先权利等其他情

况。

3、资产组合中的关联关系。

我国的金融不良资产是在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形成的,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受到产业结构调整或产品技术更新的影响使借款人失去偿债能力而形成的。同时,我国不良资产的剥离几乎在同一时期进行。因此,金融不良资产所对应的债务人存在各种各样关联关系的情况较为普遍。为了避免重复评估借款人或保证人的偿债能力,尽职调查中还

需要对资产组合中借款人或保证人的关联关系情况进行信息采集。

关联关系是指某一借款人与整个资产包中其他借款人或保证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具体包括或有关联、股权关联、管理关联、人士关联等。或有关联是指由于或有负债,或有事项而产生的关联关系,例如由于抵押、保证、质押等产生的关联。

三、借款人经营状况

1、借款人的经营状况

1)经营状况,一般包括维持生产、半停产、停产、破产等几种情况。

2)营业执照状况,目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年检情况

3)法人代表是否在岗

4)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一般按销售收入排名

5)主要产品生命周期,分为萌芽期(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

6)开工率,是指实际生产量占设计产量的比例。商业企业可以根据销售规划与实际销售之比计算,酒店、旅社可以按照客房入住率计算。

7)经营业务的营利性,是指借款人的主营业务利润状况。

8)停止支付利息年限

9)职工补偿金平均金额。

10)欠缴养老、失业、医保费用

11)或有负债,是指借款人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是否存在需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发生与否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虽形成了现实义务,但履行该义务不太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准确地被计量。

12)在职人数和在岗人数调查

13)实际经营者

2、基准日后借款人向卖方以外的第三方的还款情况。调查

借款人的还款历史能够看出债务人的现金流动情况、现金流向和产生现金流的方式。内容包括基准日后累计向第三方还款的金额、最近一次向第三方还款的日期、向第三方还款的主要主要资金来源、向第三方还款的主要方式、用于向第三方还款的主要资产等。

3、借款人的涉诉情况。

1)设计卖方的诉讼。是指卖方或资产剥离银行对借款人通过诉讼方式主张债权的行为。

2)有无涉诉文档。该信息以涉及卖方的诉讼为前提,有无涉诉文档是指是否存在与该案件相关的书面材料。

3)诉讼阶段。以涉及卖方的诉讼为前提,分为在审、已审结、执行中、执行终结。

4)诉讼金额。该信息以涉及卖方的诉讼为前提,诉讼标的。

5)中介机构名称。该信息以涉及卖方的诉讼为前提,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6)代理方式。该信息以涉及卖方的诉讼,同时采取代理方式起诉为前提,分为全风险代理、风险代理等。

7)代理费用金额。

8)未结法院费用金额。

9)涉及其他方的诉讼。一般分为四类:一是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二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三是社会保障部门,四

是其他第三方。

四、借款人财务状况

借款人财务状况的尽职调查最理想的方式是查阅借款人最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不良资产对应的债务人而言,生产经营活动大多处于不正常状态。尽职调查工作中要尽可能获得最近一期或及其的借款人财务报表,采

集其是否经过审计、报表的年度、财务报表的具体数据等信息。

五、贷款清收状况

包含已经发生和预计发生的贷款清收的相关内容,分为两个部分:

1、基准日后借款人向卖方还款的情况。按照惯例,基准日

后借款人向卖方的还款归买方所有,可以在资产交割时轧差,抵扣部分资产价款。

1)基准日后的累计还款金额。是指卖方确定或买卖双方商定资产交易的基准日,从该基准日至尽职调查当日期间,

债权人向卖方归还债务的金额。按照惯例,卖方向买方

明确拟出售的资产范围(封包)并确立交易基准日后,

可以回收债务,但不能豁免债务。

2)最近一次还款日期。

3)主要的还款来源。通常包括主债务人、担保人、抵押权人、第三方等。

4)主要的还款方式。现金还款、以抵押资产抵债、以非抵押资产抵债、债转股、打折还款等。

5)主要的用来还款的资产。

2、不良资产处置计划。

卖方处置计划:

1)最新的还款提案。卖方与借款人之间最新的还款计划,分为抵押资产抵债、非抵押资产抵债、债转股、打折还

款、诉借款人、诉保证人、破产清算等。

2)偿还资产的主要类型

3)还款提案提出的日期

4)预计处置所需要的时间

5)谈判状况

6)在不违背买卖双方约定的前提下,可以记载卖方对借款人欠款拟采取的处置措施信息。

买方处置计划:

1)待处置资产的相关信息

2)非处置资产相关信息,包括处置思路,债务重组思路,债务重组障碍,处置策略和潜在风险

六、保证人情况(Guarantor Information)

包括:保证人名称,保证金额,主债务是否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保证合同签订时间、保证期间、保证的效力及保证人的其

他情况。

1、保证人名称。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

使用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保证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若有法人书面授权,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2、保证金额。对于某一个有保证担保的贷款合同,一般可

以清晰了解其本金金额,却难以分清该项本金所产生的利息。

按照谨慎原则,通常保证金额只计本金,忽略利息。有时,利息按照本金权重比例分摊。保证担保的范围应该是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3、主债务是否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通过审查保证人所担

保的主债务的合同、借据、催收函件等与贷款债权相关的法律文件,确认贷款金额(余额)、贷款期限、催收情况,判断元贷款债权是否仍然可以通过诉讼手段实现。

4、保证合同签订时间、保证期间。

5、保证的效力。

首先,要明确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有:一是主体违法,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二是课题违法,抵押财产是担保法禁止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三是内容违法,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担保的无效。值得注意的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变更时,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许可债务人债务转让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其次,关于保证方式的问题,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上述权利:一是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二是人民法院手里债务人破产案件时,中止执行程序。三是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上述权利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最后,关于保证期间的问题。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保证人责任免除。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6、保证人的其他情况。

七、重要抵押物、质押物情况

重要抵押物情况常见的是以借款人的房地产或机器设备设定抵押,重要质押物情况常见的是用股票或存单设定质押。

质押物为股票的,尽职调查需要采集的内容包括:

1、股票名称。股票名称是指上市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挂牌的

简称或非上市公司的企业名称。

2、股票数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数量(有限责任公司只

涉及股权比例和注册资本)。

3、股权比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数量或有限责任公司的

出资金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或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

4、是否是上市公司的股票。

5、每股现价。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6、每股净资产。股票对应的每股净资产是指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末的净资产/股本。

7、所有权人。

质押物为存单的,尽职调查需要采集的内容包括:

1、存单类型。分为国债、企业债权、存款单等。

2、质押金额。指质押给银行的存单金额。

3、到期日。到期日指调查日至存单到期日的时间,分为半

年以下、半年至一年、1—2年、2年以上。

担保方式除保证、抵押、质押外,还有留置、定金。但对金融不良资产而言,留置、定金方式较为少见。

八、抵押、质押担保有效的注意事项

(一)、分清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是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

(二)、关注担保合同生效的时间

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三)、找出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

(四)、关注担保合同的要素

(五)、关注抵押物的不同情况

1: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和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7抵押人可以将上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2:依法禁止抵押的财产。

1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3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4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5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3: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财产及登记部门。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或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六)、关注抵押物清偿的顺序

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均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按照抵押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如果抵押合同签订的时间相同,则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3、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均已办理抵押物等级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登记时间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4、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只有一部分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的,已办理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七)、关注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九、查看资料清单

是指了解债权资产所需查看的原始资料,大致可分为六类:借款人一般信息、借款人财务信息、借款有关合同及文件、保证相关合同和保证人有关文件、抵(质)押相关合同及其相关文件、诉讼有关文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直接从国有商业银行收购金融不良资产时,在档案资料中还需要有稽查或监察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报告及有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的证明文件。

1、借款人一般信息

1借款时及近期经过年间的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名称、实体变更的证明和批准材料;

3企业近况调查报告及相关的背景资料;

4社会保障部门的职工登记人数及是否欠交社保费用等证明;5与借款人、保证人及其他债权人的往来函件;

6企业改制、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的相关资料;

7公司章程;

8其他相关信息。

2、借款人财务信息

1借款人前一年年终财务报表;

2借款人前两年年终财务报表;

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借款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5收入相关合同(如租赁合同,固定收入合同、文件);

6子公司(联营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7借款人贷款申请、债务重组申请等相关文件;

8其他相关信息。

3、借款有关和统计文件

1债权转让协议(经贷款行、借款人和保证人签署或公证或公告);

2贷款五级分类认定表;

3借款有关合同及文件;

4借款借据/借款转存凭证;

5借款合同;

6与借款合同相关的公证书(如有的话);

7借款人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或董事会有关决议;

8借款展期协议;

9借款变更协议;

10所有对借款人的催收通知及回执;

11与借款人催收通知相关的公证书。

4、保证相关合同和与保证人有关的文件。

1保证合同或最高额保证合同;

2与保证合同或最高额保证合同相关的公证书(如有的话);3保证人法人代表授权书或董事会有关决议;

4所有对保证人的催收通知及回执;

5与保证人催收通知有关的公证书;

6保证人有关文件;

7保证人经最近一次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

8保证人的公司章程;

9保证人公司名称、实体变更的证明和批准材料;

10保证人公司背景资料和财务状况;

11保证人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最近两年);

12保证人的贷款申请、债务重组申请等相关文件;

13保证人那个人公司的出资结构、出资人或股东的背景资料及财务状况;

14保证人那个人母亲最有价值的资产清单(未抵押和查封的资产);

15其他相关信息。

5、抵(质)押相关合同及其相关文件

1抵(质)押物相关合同;

2抵(质)押合同或最高额抵押合同;

3抵押物清单;

4与抵(质)押合同或最高额抵押合同相关的公证书(如有的话);

5抵(质)押变更合同;

6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

7他项权利证明或抵押物登记证明;

8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证明或批准文件;

9土地使用权证;

10房产证(房地产、房产);

11车辆、轮船、游艇、飞机等相关证件;

12定期存款存单或信用卡;

13股东证明或投资协议书(股份、股权/投资);

14其他;

15若为划拨地,还需提供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书及相关文件;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律师实务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律师实务 一、关于债权资料的审核 详细掌握债权资料是法律服务工作的前提基础,尽管对于执业经历比较丰富的律师,尤其是曾经或正在为银行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来讲,债权资料的审核(或审查)相对非常简单。众所周知的是,此类相对简单的辅助性工作绝大部分由律师助理、法律秘书来完成,作为律师,对个案基本资料的详尽分析研究主要建立在助理、秘书的辅助工作基础之上。而一方面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项目较多,存在一定时期内集中处置的特点,工作量较大; 另一方面助理、秘书工作经验相对较少,对某些债权资料的重要性可能认识不够,容易造成遗漏或疏忽,从而带来风险。因此,债权资料的审核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不良资产债权资料一般主要包括: 第一,合同类及催收类资料 诸如借款、保证、抵/ 质押合同、借款凭证、还款协议、承债协议、催收通知等。主要通过审查借款期限/诉讼时效期间、利率/ 利息计算标准、借款用途、保证期间、保证责任方式、保证担保范围、抵押担保范围、抵押物是否登记等。实践中,由于部分不良贷款为贷新还旧,有的借款合同明确用途为贷新还旧,有的却并未载明(或仅在借款凭证上载明贷新还旧),后者,则应注意保证人是否另行签署保证人声明,表明对贷新还旧的明知,或是否为旧贷的保证人(旧合同); 有的实际借款期限即借款凭证载明的借款期限和借款合同不一致,影响对诉讼时效期间的分析; 有

的抵押物未办理登记,或抵押物登记证和抵押合同不一致,影响是否享有抵押权。 第二,债务人信息资料及银行内部管理资料诸如营业执照、章程、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通过审查获取债务人工商登记所在地,便于下一步工商登记调查; 获取借款人和保证人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是否母子公司,是否影响担保效力; 获取评估/ 审计报告中债务人财产信息,便于下一步财产登记调查。 诸如贷前审查报告、债务人贷前提供的股东会/ 董事会决议、担保核对函、贷后管理报告等。通过审查获取贷款是否为展期,是否为贷新还旧,担保人是否明知,担保人权力机构是否通过决议提供担保,便于分析担保效力。 第三,诉讼类法律文书资料有些不良资产项目原债权银行已提起诉讼,或未审结,或已审结,或已进入执行阶段,或系通过诉讼中断时效(裁定)。对于拟再次起诉或未审结或未进入执行程序的,应注意审查诉讼时效期间、财产保全期限、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等,防止出现疏漏,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对于已审结进入执行阶段的,则需审查执行中是否查封、冻结财产及期限,是否有财产变现裁定,是否中止或终结执行,以便下一步的财产调查、恢复执行,同时也避免对已变现财产重复调查。 二、关于债务人工商登记资料的调查 应该说,对企业工商登记资料的调查是律师业务最基本的技能之一,但是不同类别的案件所需求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也不同,由于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有严格的一系列程序,对债务人的工商登记资料也

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2014年版)

附件2 **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2014年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第一部分工作底稿 尽职调查应用的主要方法包括查阅、访谈、列席会议、实地调查、信息分析、印证和讨论等。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方法都适用于所有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主承销商需要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特征、组织特性、业务特点选择适当的方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尽职调查报告应在收集资料和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的基础上撰写。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按照《**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尽职调查和注册材料撰写工作细则》(招银发【2013】446号)要求办理。 尽职调查报告应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具体明确,突出体现尽职调查的重点及结论,充分反映尽职调查的过程和结果,包括尽职调查的计划、步骤、时间、内容及结论性意见。 一、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二、调查人员尽职调查声明 本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按照**银行债券承销业务有关制度、规章和操作规程的要求,由(杨**)与(张**)共同对发行申请人、增信方的主体资格、财务状况以及抵(质)押物的权属、状态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核实,取得了相关凭据,并

对所取得的资料凭据进行了理性分析与判断。 本调查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没有隐瞒已经知道的风险因素,申请人及担保人的实际控制人、高层管理层人员不是我们的关系人。 主办客户经理姓名:杨** 协办人姓名:张** 调查时间:2014年3月3日至 2014年3月17日

第二部分授信调查报告 一、业务往来与合作情况 1.简述客户关系建立历史 客户上门、我行开发、他人介绍等;与我行人员有无特殊关系。 申请人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客户,2013年**月**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上证债备字【2013】***号文《接受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通知书》,拟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30000万元人民币,自通知书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申请人为我分行辖内企业,浙商证券作为承销商向我行推荐认购该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申请人与我行人员无特殊关系。 2. 客户授信要求及我行预计收益 3.申请人及其关联企业在我行授信历史 申请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我行的授信历史、目前有效的授信内容和审批条件,以及授信使用情况。如果是集团客户,应说明集团客户在我行的总体授信情况,以及额度切分情况。 申请人为我行新客户,无授信历史。

收购金融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工作指引【最新版】

收购金融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金融不良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是收购方利用各种有效方法,包括借助中介机构,对拟收购的不良资产存续状态、权属状况、资产质量进行审慎调查,其目的是判断不良资产的价值,以便确定最终的收购价格并为以后的处置做准备。尽职调查主要包括资产权属关系判断、资产法律关系与状态判断以及资产价值判断等。 01 第一节尽职调查工作流程 尽职调查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详见附件一:尽职调查流程图): 1、初步评估; 2、制定尽职调查方案与立项; 3、组建尽职调查项目组(包括聘请律师); 4、尽职调查工作的分配;

5、阅档; 6、访谈; 7、实地调查; 8、讨论、估值、汇总; 9、提出处置预案; 10、完成尽职调查报告。 02 第二节初步评价 取得不良资产清单后,应对不良资产进行初步评估,例如:总债权的规模(包括本金,利息的总额), 资产的本息比(本金和利息的比,主要是判断贷款发放的总

体时间), 主要放贷发生的时间, 资产的地域分布, 贷款企业的规模, 贷款的企业性质(是国有、民营等), 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 整体抵押率和保证率, 抵押物的品种, 总体诉讼情况和执行情况, 通常情况下,资产出让方在招商时会提供带有全部或部分以上数据的清单,这些数据可以让投资者初步了解这些资产的基本情况、定价区间、价值弹性等。

资产初评的目的是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调查范围、人数,对调查的大概时间做出初步判断,为下一步调查打下基础。如确定为拟收购目标即可启动立项程序。 03 第三节尽职调查方案的确定和尽职调查工作的组织 (一)立项 1.立项报告。立项报告应包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资产初步评价情况; ②预计的投资金额区间; ③尽职调查的方案与工作组织; ④项目的时间进度初步按排与人员按排; ⑤结论。

授信尽职调查制度

附件 授信尽职调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信贷业务的运作和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明确授信调查尽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总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授信尽职调查(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指在信贷业务批准之前,尽职调查人员(以下简称调查人)对客户有关信息进行独立的调查和分析,作为业务审查和批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业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回购、资产受让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第四条本制度规定了尽职调查的基本要求和一般程序,对于贴现、承兑、保函、贸易融资、同业授信和金融资产受让等各类业务,须按照具体业务的风险控制要点,按照审慎的原则,适当增加或简化相关内容。 第五条调查人是指我行认可或授权负责对客户进行全面调查的人员,其必须具备 一定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六条调查人必须严格遵照本制度规定的内容和程序,独立履行其职责,对未尽责行为,将按照总行有关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尽职调查基本要求

第七条尽职调查实行双人(多人)共同调查制度。主调查人,以及对重要/ 关键事项调查的人员,必须具备如下素质: (一)从事商业银行信贷工作1 年以上。 (二)具备较完备的授信、法律、财务、管理等知识。 (三)品德良好,能依诚信原则独立进行调查。 第八条市场营销和调查人应根据我行确定的发展规划和信贷政策指引,拟定明确的目标客户,并对其进行业务营销和调查。 第九条尽职调查的基本方式,包括: (一)实地调查。到客户的营业场地和生产场地,直接观察企业的经营运作情况。 (二)资料核查。核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业务主体资格、财务状况等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将核实过程和结果以书面形式记载。对于客户提供的复印件,调查人员须在核对无误并与原件一致的情况下签署“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 (三)面谈。探访客户经营领导人、关键部门负责人或生产员工等,把同一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及同一问题向不同的对象调查咨询。 (四)外部调查。获取资信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股票行情,银行同业的评价,政府机关与行业团体的评价,同行客户的评价,权威机构公布的排名名次,经济年鉴,行业年报,新闻媒介的报道等。 第十条调查人应格守“独立调查”原则 (一)按照制度规定程序进行调查,不得按照他人倾向性意见进行授信调查。 (二)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必要时,可借助外部信息对调查要素进行核实、辅

财务尽职调查流程及注意事项

财务尽职调查 一、财务尽职调查的认识 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尽职调查,又称审慎性调查,它是交易完成之前对收购目标、公司供应商或其他潜在的业务伙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所作的详细调查。也指承销新发行证券的券商或向投资者推销这些证券的经纪人对发行机构可信度的调查,发行机构、主承销商以及与发行机构有关的其他机构之间可能会因此召开一个尽职审查会议。 从实施主体看,尽职调查一般是由投资方组织实施、对被投资方进行的专门调查;如果两个公司是以换股的方式进行合并的时候,还要考虑对买方进行尽职调查。这种调查往往通过聘请专业机构(如会计师、律师和行业专家等中介机构)具体实施。从调查类型上看又可以分为企业经营管理、法律关系、企业财务、企业文化等不同方面的尽职调查。 财务尽职调查,是指财务调查人员根据委托方的并购目标和委托范围,针对目标企业的财务情况及其各种影响因素等各个方面,实施书面调查、文件审阅、口头询问、比较分析等调查手段并向委托方揭示和报告目标企业的一般投资价值和财务风险的工作过程。 二、确立以并购目标为核心的调查目标 (一)理解并购目标、识别调查重点 为了圆满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财务尽职调查机构应当深刻地理解投资方实施企业并购的目标和战略,并以此为标准准确地把握调查方向、确定调查内容,合理地分配调查人力资源,其所得出的结果才能满足投资方的要求。虽然目前资本市场中不同投资方的并购目标差别较大,很难详细的一一列举分析,但是根据投资目标,可以将投资方大致分为两大类,即以金融型投资者和产业型投资者。 1.金融型投资者,通常是一个投资集团,他们并不非常关心投资项目与其所持有的其他投资的内部联系。他们主要的忧虑是购买的公司能否产生支付购买费用所需的现金流以及能够带来足够的利润回报。他们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利润也许来自股利,在另一些情况下,投资利润可能更快地来自以后转让公司资产,或者通过向公众出售股票转让公司股权。故此,这类投资者非常关心企业的历史

技术尽职调查报告

技术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已经成为公司并购中的基本流程之一,那么技术尽职调查报告要怎么写呢?下面请看小编带来的技术尽职调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技术尽职调查报告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司委托,指派执业律师××、××对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在与贵司的多轮磋商中,我们和贵司确定了本次尽职调查的工作范围,并以《委托合同书》的形式确定下来(详见附件一:尽职调查范围)。 根据本案的工作范围,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W公司提供的文件(详见附件二:W提供文件目录),进行书面审查;与W公司相关负责人谈话、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资料等方式,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得到的承诺为: 1、W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2、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 3、接受我们谈话的相关负责人陈述的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真实的;

4、W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5、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诺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承诺和我们采集到的资料与信息,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根据W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据我们指派律师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 一、W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略) 2、W公司历次变更情况(略) (详情见附件三:W公司变更详细) 3、W公司实际控制人(略) 二、W公司隐名投资风险 外国人某某通过自然人投资于W公司的行为属于隐名投资行为。外国人某某为“隐名股东”,自然人、为“显名股东”。 1、法律及司法实践对于隐名投资的规定 根据法律及司法实践,一个隐名投资行为如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必需实际出资。具体体现为,隐名股东有证据证明显名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属于隐名股东所有;(2)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这里的以上包括半数;(3)隐名股东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且被公司认可。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报告(详细版)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报告 (详细版) 第一部分 单户法律意见书 一、调查时间: 二、参与调查人员: 三、调查走访过的机构或部门: 四、单户债权概况: (一)XXX 公司 1、主债权情况 借款合同双方当事 人 贷款人 借款人 合同签订时间 借款合 同编号 借款金额(万元) 借款期限 借款利率(包括逾期利率) 放款日期 债权余额 (万元) 本金 利息 合计 主债权是否合法有效 备注 2、主债权担保情况 (1)保证担保 保证合同双方当 事人 债权人 保证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保证金额(万元) 保证期间 保证方式

保证合同效力保证范围备注 (2)抵押担保 抵押合同双方 当事人债权人抵押人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编号抵押金额(万元) 抵押期间办理抵押 登记时间 他项权证 号 抵押物数量/ 面积 评估值抵押范围登记部门 备注 (3)抵押物基本情况 抵押物名称产权证号 坐落 抵押登记情况 查封情况 实地走访情况 市场价值的初 步评估情况 其他情况 阐述抵押物现状(是否租赁、抵押顺位等情况),使用情况,周边配套情况,目前市场价格,评估价等;并附抵押物照片。 3、债务主体情况 (1)债务人(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公司类型 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登记机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2)公司设立及历史沿革 公司设立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①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出资是否及时到位,出资方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况; ②货币出资是否验资; ③非货币财产出资是否经过评估作价爱,是否过户并实际占有使用; ④企业中国资部分是否经过专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⑤外资企业及国有企业的设立应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并审阅相关的批准文件。 ⑥其他与公司设立相关的情况。 历史沿革: 公司成立以来的变更情况,如地址、名称、股东、经营范围;公司成立以来股权结构的变化及增资扩股情况;公司成立以来主要发展阶段,及每一阶段变化发展的原因等。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针对存续、尚在经营企业) 如主营业务产品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 (4)股东情况及对外投资情况 说明:了解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调查公司股东、董事及主要管理者是否有违规情况、公司有无重大违法经营情况、上级部门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宜等;通过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多方位了解公司资产状况。 (5)名下固定资产情况 资产简况 土地权益 坐落 土地性质 面积 取得方式 购买/租赁价 格

企业尽职调查流程

投资的准备工作:企业尽职调查的流程 [转引人]这是国内一些投资企业常用的尽职调查流程,附在这里供大家参考。 整个创业投资过程包括记载项目备忘录和归类收集资料工作。项目备忘录全程记载创业投资过程,详细纪录全过程的具体操作事宜;项目备忘录主要包括发生时间、事项、各类报告(预研、评价、跟踪和投资价值分析)、会议纪录和投资文件等内容。资料归类收集工作包括法律文件、宣传、财务、董事会、经营、技术、管理、管理层个人和其他资料,此外,还包括本公司自己收集的相关资料和通过外聘专家等方式获得的其他资料。 一、根据本公司制定的创业投资范围,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发掘目标企业和项目。 1.本公司创业投资范围限定在通信、网络、软件和生物工程领域。 2.寻找目标企业和项目的渠道包括公开信息收集、战略合作伙伴推荐和商业客户介绍。 3.收集到的目标企业和项目信息及时提交给审查监控部,由审查监控部及时召开信息收集汇报会(各部门参加),进行调研分工。 4.调研人员通过相应渠道与目标企业和项目进行简单接触和交流,判断是否具有投资机会并得出结论。 1)对于具有投资机会的目标企业和项目,迅速做出预研报告。预研报告经调研人员签字后存入项目备忘录。预研报告主要包括目标企业和项目信息获得途径、目标企业和项目对创业投资的接受程度等内容。 2)对于没有投资机会的目标企业和项目,继续跟踪和联系,观察是否出现投资机会。 二、派出调研人员全面接触目标企业和项目,了解目标企业和项目的概况。初步接触目标企业和项目的管理层,并收集目标企业和项目的公开信息和背景资料。应了解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简要发展历史及长远规 划。 2.现有产品或服务简况。 3.市场销售概况。 4.竞争对手的简单情况。 5.技术概况。 6.融资计划与安排。 7.现有股东和管理层的简况。 8.背景资料。包括行业情况和相关法规政策等。 三、调研人员作出初期评价,签字后存入项目备忘录。初期评价应简要描述目标企业和项目概况并逐项评价,在陈述深入调研理由的基础上总结相关问题为一期调研作准备。 四、调研人员按照本公司范本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后与目标企业和项目签署保密协议。

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之尽职调查(官方2016最新版)概览

收购金融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工作方法 金融不良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是收购方利用各种有效方法,包括借助中介机构,对拟收购的不良资产存续状态、权属状况、资产质量进行审慎调查,其目的是判断不良资产的价值,以便确定最终的收购价格并为以后的处置做准备。尽职调查主要包括资产权属关系判断、资产法律关系与状态判断以及资产价值判断等。 第一节尽职调查工作流程 尽职调查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详见附件一:尽职调查流程图): 1、初步评估; 2、制定尽职调查方案与立项; 3、组建尽职调查项目组(包括聘请律师); 4、尽职调查工作的分配; 5、阅档; 6、访谈; 7、实地调查; 8、讨论、估值、汇总; 9、提出处置预案; 10、完成尽职调查报告。 第二节初步评价 取得不良资产清单后,应对不良资产进行初步评估,例如总债权的规模(包括本金,利息的总额),资产的本息比(本金和利息的比,主要是判断贷款发放的总体时间),主要放贷发生的时间,资产的地域分布,贷款企业的规模,贷款的企业性质(是国有、民营等),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整体抵押率和保证率,抵押物的品种,总体诉讼情况和执行情况,通常情况下,资产出让方在招商时会提供带有全部或部分以上数据的清单,这些数据可以让投资者初步了解这些资产的基本情况、定价区间、价值弹性等。 资产初评的目的是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调查范围、人数,对调查的大概时间做出初步判断,为下一步调查打下基础。如确定为拟收购目标即可启动立项程序。 第三节尽职调查方案的确定和尽职调查工作的组织

(一)立项 1.立项报告。立项报告应包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资产初步评价情况;②预计的投资金额区间;③尽职调查的方案与工作组织;④项目的时间进度初步按排与人员按排;⑤结论。 2.立项报告的审批。立项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即可实施。 (二)制定尽职调查方案 尽职调查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资产初步评估情况概述; 2.本次尽职调查的目的; 3.本次尽职调查方法与步骤; 4.尽职调查的人员按排; 5.尽职调查的律所聘请; 6.尽职调查的费用预估; 7.尽职调查时间估计及尽职调查报告的提交时间。 尽职调查方案应报上级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施。 (三)抽样与重点尽职调查项目的确定 尽职调查的范围可以分为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并根据初步评估的结果确定尽职调查的重点项目。一般情况下,在资产包所含贷款笔数或户数不多的情况下,需要进行全面调查,抵押类贷款或抵押物资产一律要进行调查,次级类资产需要全面调查。除此之外,都可以以抽样的方式进行调查。无论是抽样调查还是全面调查都须确定重点调查项目。 1.企贷抽样重点项目调查应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①抽样过程中按照每笔资产剩余本金大小的顺序进行选择,或者确定一个界限(例如剩余本金在500万以上的项目),在该界限之上的资产都做为抽样的样本。 ②企贷根据资产的分散和集中程度不同,调查的本金金额一般认为不得低于被调查资产总本金金额的80%,最好能够达到90%以上。 ③调查笔数的最终确定可以根据抽样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的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单户多笔的贷款,或多笔关联贷款,或关联企业多笔贷款,只要按总额达到抽样标准均应纳入调查范围,且一般情况下,作为一个整体应纳入重点调查范围。 ④抽样调查过程中,对于有抵押物的资产不论资产的大小,一律纳入重点调查范围。

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记录(2014年版)

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记录(201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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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2014年版)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申报机构:**银行徐州分行 申请人全称:**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所属集团公司:**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行业性质:√国营□集体□股份制□民营□三资□其他 申报类型√首笔□新增□续发 我行角色□主承销□联合主承销□副主承销 发行方式□公开发行√非公开定向发行 承销业务品种□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含区域 集优)□资产支持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其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代销 增信方式□信用√保证√抵押□质押□流动性支持函□安慰函 注册期内计划发行次数2次 计息方式√固定□浮动□其他 保证人名称: 抵(质)押品名称:**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 申请币种:人民币金额(折人民币,万元):20000万元 期限(月):24个月 承销费率(‰): 申请人上年信用评级:自动评级级,审核评级级 申请人今年信用评级:自动评级 5B级,审核评级5B级 保证人上年信用评级:自动评级级,审核评级级 保证人今年信用评级:自动评级 3B级,审核评级3B 级 申请人外部评级级别:无评级机构的名称: 保证人外部评级级别:AA 评级机构的名称: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关注事项: 1. 申请人或担保人是否为总行或监管部门预警客户□是√否 查询“特别关注客户系统、不良客户信息系统、信用风险预警管理系统”或其他信息渠道 如是,预警发布时间:主要预警事项: 2. 申请人或担保人是否符合我行现行信贷政策的投向、边界和底线√是□否 3. 异地客户,是否经过公司银行部核准□是□否 4. 是否是**银行的关联方□是√否 如是,是否已取得《**银行关联方身份声明函》□是□否 第一部分工作底稿 尽职调查应用的主要方法包括查阅、访谈、列席会议、实地调查、信息分析、印证和讨论等。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方法都适用于所有的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人,主承销商需要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特征、组织特性、业务特点选择适当的 方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尽职调查报告应在收集资料和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的基础上撰写。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按照《**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尽职调查 和注册材料撰写工作细则》(招银发【2013】446号)要求办理。 尽职调查报告应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具体明确,突出体现尽职调查的重点及结论,充分反映尽职调查的过程和结果,包括尽职调查的计划、步骤、时间、内容及结论性意见。 一、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分类资料内容 基础资料客户授信申请书(不能取得应说明理由) 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表 法人代码证书或主管机构的批文 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和近二年税务部门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如增值税纳税

核心企业尽职调查操作流程图

核心企业尽职调查操作流程 一、整体业务流程 1、客户经理与融资方接触后,收集一定信息,写一份简单的报告,报告模版在附件里。 2、客户经理将报告通过统一发送至风控或通过通讯软件发送给风控。 3、风控将对每份报告进行初步审核,如不符合金票通公司准入标准,则直接反馈客户经理,并说明原因,当天给予回复。 如符合金票通公司准入标准,风控将直接将报告转给风控部门进行二审。 风控部门在对企业进行进一步分析后,如不通过则当天由风控部项目对接人直接反馈客户经理,如业务下午上报,则第二天回复。 如风控部门通过此业务,则由风控部项目对接人将所需资料清单发给客户经理,由客户经理完成资料收集。 4、资料收集完成并送达或通过电子形式发送至风控对接人后,在一个工作日,风控对接人完成项目外部调查报告撰写,向金融资产事业部负责人汇报,负责人有权再次拒绝项目。 5、金融资产事业部负责人将安排风控人员与客户经理对融资方及出票方进行现场调查。 6、风控人员及客户经理调查形成最终调查报告,移交给贷审会相关人员预览。安排贷审会人员进行会议,贷审会人员对该业务提出

意见和建议,形成最终意见,并进行表决,形成贷审会决议。 二、核心企业调查流程 1、客户经理进行初步调查,主要为客户的基本信息以及简单的外部信息。 基本信息包括行业信息、产品状况、生产流程、公司注册资本、经营状况、法人信息、关联企业信息、现场调研信息等。 外部信息包括工商信息查询、法院信息查询、中登网信息查询、银行征信报告查询、小贷系统查询、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查询、网络负面信息查询等。 2、客户经理初步调查形成简单报告,并将已收集资料(如有)上报给风控部,由风控进行初审。 风控初审主要为外部信息查询,包括基本介绍、工商信息查询、法院信息查询、中登网信息查询、银行征信报告查询、小贷系统查询、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查询、网络负面信息查询等。 3、如初步审核通过,要求客户经理收集企业资料。 收集资料包括:

尽职调查报告范文4篇

尽职调查报告范文4篇 [尽职调查报告范文篇一:风险投资尽职调查内容] 一、团队情况尽职调查 在vc投资中团队是最重要的,vc需要了解了团队成员的方方面面,包括团队成员的经历、学历、背景以及各位创始人的股份比例。 1、公司组织结构图; 2、董事会、管理团队、技术团队简介; 3、管理/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4、企业劳动力统计。 二、业务情况尽职调查 业务的尽职调查是个广泛的主题,主要包括业务能否规模化、能否持久、企业内部治理,管理流程、业务量化的指标。

1、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体系; 2、对管理层及关键人员的激励机制; 3、是否与掌握关键技术及其它重要信息的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4、是否与相关员工签订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密合同; 5、员工报酬结构。 三、市场情况尽职调查 创业者商业计划书中的那些关于市场的分析和预测,仅仅是参考。vc会独立地对市场进行尽职调查,vc的市场分析工作是由专业人士来做的,是中立的,通常也是保守的。 1、产品生命周期(成长期、稳定期或是衰退期)及其发展趋势; 2、目标产品市场规模与增长潜力分析(自然更换、系统升级、扩大应用等);

3、核心竞争力构成(技术、品牌、市场份额、销售网络、信息技术平台等); 4、企业的销售利润率和行业平均销售利润率; 5、主要客户构成及其在销售额中的比例。 四、技术情况尽职调查 1、核心技术名称、所有权人、来源方式、其他说明; 2、公司参与制订产品或技术的行业标准和质量检测标准情况; 3、公司已往的研究与开发成果,行业内技术对企业的技术情况的评价; 4、公司在技术开发方面的资金投入明细; 5、计划再投入的开发资金量及用途。 五、财务情况尽职调查 财务的尽职调查,可能要算是尽职调查中最重要的工作。

银行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内容及方法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内容 1、综合信息:尽职调查内容中的综合信息主要是复核所获 取资产的基本信息包括借款人本金、债权总额和抵押保证等是否与档案资料相符。 2、借款人信息:在尽职调查中,对借款人信息需要重点了 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人的背景和企业性质,是否是国有企业、集体所有企业或私营企业? 2)借款人经营现状及收入来源如何,是否已经停业或仍在经营,借款人的主要产品是什么,行业前景如何,主管 部门是谁? 3)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如何,能否获得借款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是否盈利? 4)借款人的债务结构如何,能否获知借款人债权人名单和债务大小、性质?借款人是否存在对外担保等或有债 务? 5)借款人是否已经存在还款计划?借款人的还款思路和优先程度如何?影响借款人还款意愿的因素可能有那些? 6)借款人是否存在严重的职工问题,比如职工安置费和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款等。是否已经有方案解决该类问 题?当地政府对此是否支持? 7)债务方是否已经破产或正在申请破产?是一般破产还是政策性破产?如果债务方已经破产,破产工作进度如 何?清算委员会或债权方委员会是否已经提出或批准了 清算、还款计划? 8)借款人现有的管理层如何,是否有较强的还款意愿,是否较为配合? 9)借款人是否存在对外债权(债务人名称、金额、到期日、债务人主要财产等)或收益(收益类型、预期收益金额 及时间)?

10)借款人的股东和产权结构如何?列出所有的股东及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在投资收益分配上是否存在特殊的结构? 11)借款人的其他债务(债权人名称、金额、到期日、是否有抵押等)及诉讼纠纷。 12)借款人是否存在任何独立于抵押物之外的可回收资产?详细列出主要固定资产(资产现状、地址、面积、股价及追索途径等)。 13)借款人与银行联系情况、最后一次联系时间、银行对其以往的催收情况。 个贷列出借款人的年龄、联系方式、家庭成员。 3、保证人信息:在尽职调查中,对保证人信息需要重点了 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保证是否有效和保证人的保证方式。 2)保证如与借款人的关系,保证人与其他保证人的关系,保证人是否有还款记录。 3)保证人与银行联系的情况、最后一次联系的时间、催收情况。 4)保证人经营现状及来源如何,是否已停业或仍在经营,保证人的主要产品是什么,行业前景如何,主管部门是谁? 5)保证人现有的管理层如何,是否有较强的还款意愿,是否较为配合? 6)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如何,能否获得保证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是否盈利? 7)保证人的债务结构如何,能否获知保证人债权人名单和债务大小、性质?保证人是否存在对外担保等或有债务? 8)保证人是否已经存在还款计划?保证人的还款思路和优先程度如何?影响保证人还款意愿的因素可能有那些?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为了确保一项并购的成功,兼并企业必须对被兼并企业作详细的调查,以便制定合适的并购与并购后整合策略。并购调查应包括企业的背景与历史、企业所在的产业,企业的营销方式、制造方式、财务资料与财务制度、研究与发展计划等各种相关的问题。 如果要保证公司的兼并与收购业务有较大的成功机会,在准备兼并一家公司之前,必须对目标公司进行必要的审查,以便确定该项兼并业务是否恰当,从而减少兼并所可能带来的风险,并为协商交易条件和确定价格提供参考。兼并与收购的调查是由一系列持续的活动组成的,涉及到对目标公司资料的收集、检查、分析和核实等。 在收购与兼并中,对目标公司的调查之所以重要,其原因是,如果不进行调查,收购中所固有的风险就会迅速增加,在缺少充分信息的情况下购买一个公司可能会在财务上导致重大的损失。尽管这些基本的道理听起来似乎非常简单,但是在实际中却常常会发生违背这些原则的事例。 我们可能会遇到,在一些案例中,兼并与收购的调查似乎是无效的,它不能为正确地评价潜在的目标公司和作出正确的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诸如缺少信息沟通、对信息产生误解、缺少认真细致的计划、责任不明或相互之间缺乏协调等多种原因,然而最重要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调查中经常只注意取得信息的数量,而忽视了信息的质量。 例如,有关市场营销信息,收购方不应该仅仅注意市场占有率或市场增长的统计,还应该重视哪些有助于它们评估为什么潜在的目标公司在其市场上能够取得成功,它的竞争战略是否将继续可行等方面的信息。又如,对有关财务信息,收购方应该注意财务报告中揭示的主要问题、变化趋势和非正常财务特征,而不仅仅是注意财务报表中的每一个项目。 收购与兼并中的调查既可以由公司内部的有关人员来执行,也可以在外部顾问人员(例如会计师、投资银行家、律师、行业顾问、评估师等)的帮助下完成。但是,一般来说,收购方的经理人员参与调查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经理人员对出售方及目标公司的“感觉”和一些定性考虑,对作出收购决策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如果经理人员不参与调查或在调查申不发挥主要作用的话,就会失去这些“感觉”。 资产并购的尽职调查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并购资产 1、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是每一资产并购案中必然包括的主要资产。目标公司从事的经营范围与投资公司并购后拟从事的业务不完全一致,因此投资公司需要尽职调查了解目标公司全部机器设备所生产的产品或从事的业务种类,从而拟定并购资产中机器设备的范围。 2、房屋建筑物。

授信尽职调查制度

.. . 附件 授信尽职调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我行信贷业务的运作和管理,提高风险防能力,明确授信调查尽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总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授信尽职调查(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指在信贷业务批准之前,尽职调查人员(以下简称调查人)对客户有关信息进行独立的调查和分析,作为业务审查和批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外授信业务。表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回购、资产受让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第四条本制度规定了尽职调查的基本要求和一般程序,对于贴现、承兑、保函、贸易融资、同业授信和金融资产受让等各类业务,须按照具体业务的风险控制要点,按照审慎的原则,适当增加或简化相关容。 第五条调查人是指我行认可或授权负责对客户进行全面调查的人员,其必须具备一定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六条调查人必须严格遵照本制度规定的容和程序,独立履行其职责,对未尽责行为,将按照总行有关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尽职调查基本要求

第七条尽职调查实行双人(多人)共同调查制度。主调查人,以及对重要/关键事项调查的人员,必须具备如下素质: (一)从事商业银行信贷工作1年以上。 (二)具备较完备的授信、法律、财务、管理等知识。 (三)品德良好,能依诚信原则独立进行调查。 第八条市场营销和调查人应根据我行确定的发展规划和信贷政策指引,拟定明确的目标客户,并对其进行业务营销和调查。 第九条尽职调查的基本方式,包括: (一)实地调查。到客户的营业场地和生产场地,直接观察企业的经营运作情况。 (二)资料核查。核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业务主体资格、财务状况等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将核实过程和结果以书面形式记载。对于客户提供的复印件,调查人员须在核对无误并与原件一致的情况下签署“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 (三)面谈。探访客户经营领导人、关键部门负责人或生产员工等,把同一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及同一问题向不同的对象调查咨询。 (四)外部调查。获取资信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股票行情,银行同业的评价,政府机关与行业团体的评价,同行客户的评价,权威机构公布的排名名次,经济年鉴,行业年报,新闻媒介的报道等。 第十条调查人应格守“独立调查”原则。 (一)按照制度规定程序进行调查,不得按照他人倾向性意见进行授信调查。 (二)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必要时,可借助外部信息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又称谨慎性调查,一般是指投资人在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投资人对目标企业一切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其主要是在收购、投资等资本运作活动时进行,但企业上市发行时,也会需要事先进行尽职调查,以初步了解是否具备上市的条件。 “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Investigation”:“尽职”的概念最早起源于西方的法律文件中,是指做事情时保持应有的谨慎态度。如果说谨慎态度可以分为一般意义的谨慎、非同寻常的谨慎,那么“尽职调查”就是非同寻常的谨慎。经过长期的发展,尽职调查的含义已从原先适用于法律概念,而被广泛地运用于并购交易过程之中。通过在并购过程中的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或被收购公司执行谨慎的调查和审计,使收购方了解并购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对目标企业来说可以从了解收购方的情况,以判断并购会给目标公司的股东、管理层和职工带来多大风险。尽职调查的目的是力求发现企业并购中的各种风险,并确定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办法。 尽职调查涵盖的范围主要包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公司经营管理审计、公司合规性审计和并购交易审计。涉及的机构有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顾问公司等。在并购过程中,最常执行的是财务尽职调查(Financial Due diligence)和法律尽职调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购交易流程等环节,并购方在制定并购方案前期,一般己做了初步的了解或审计。 1 尽职调查分类 根据执行调查的主体分类。根据执行的主体,可以将尽职调查分为由买受人执行的尽职调查和出卖人执行的尽职调查。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尽职调查的目的上:买受人执行尽职调查的目的在于了解和避免风险以及确定价格;出卖人执行尽职调查的目的则往往在于了解企业的现状以及控制将向买受人提交的信息的内容及形式,其中也可能不乏粉饰的目的。 根据调查的时间分类。根据执行的时间,可以分为缔约前的尽职调查和缔约后的尽职调查。前者的目的主要在于风险调查和确定合同价格;后者的主要目的在于对买卖价格的调整和变更。实务中,出卖人完全可以拒绝买受人进行尽职调查。不过这样做的结果,要么是想买的人担心风险太大,不敢再买;要么是买受人即使想买,也会尽量压低价格。对出卖人来说,也面临一个两难处境:买受人往往都是同行,甚至是直接的竞争对手。在买受人经过尽职调查,对出卖人的企业有了全面、细致、整体的了解后,双方可能还达不成最终的协议。尽管在进行尽职调查之前会约定保密义务,但不管怎样,还是很难阻止买受人直接或间接地利用这些信息,而产生对其有利而对出卖人不利的结果。实践中解决这种困境的办法是,买受人和出卖人达成约定:先在出卖人所提交的企业情况说明以及在出卖人就此所做的担保的基础上订立并购合同,然后在合同签订后到履行完毕前这段时间,买受人进行尽职调查以核实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出卖人的担保。如果经过调查发现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出卖人说明与担保的情况不符,则可以按照双方事先约定好的标准调整价格。这种查便是在合同订立之后的调查,不过实践

标准化尽职调查流程!

标准化尽职调查流程! 以下是我跑了近一千家次企业现场(你没有看错是一千家,而且有的企业连续几年都去,对企业的认知会更加具体),总结的调查经验。 之前写过标准的尽职调查流程、调查提纲。但还是没有讲明白标准的尽职调查流程具体怎样操作。今天这篇文章将详细分解下尽职调查的分工和流程以及实际操作中各类的注意事项。(再次声明,不是所有企业都适用,但是只要有好的产品,优秀的企业都可以按照这个流程来走) 一、人物设定和角色分工 在一次成功的现场调查里,需要调查人员扮演的角色有三种: 1营销人员-通常是领导 (1)负责与老板聊天,缓解调查的紧张气氛(唱红脸的); (2)说开场白:

“今天到访是按照行里的规定,进行现场调查”(说明下今天呼压压来一帮人,问一坨问题,收一堆资料是王八的屁股-规定,争取客户的配合) “我们行里搞这次尽职调查是为了把企业的情况详细的汇报给分行,了解的越是深入,才越能容易在上会时获得行领导的认可,也有利于争取更好的授信政策”(向客户说明配合进行调查所能获得的好处) (3)介绍尽职调查的流程:(请企业配合流程做出相应的时间和人员安排) “今天的尽职调查会占用半天的时间”(讲明总时间) “分别是跟老板或者了解企业情况的人做个简单的访谈,了解下企业的经营”(突出“简单”,老板一般都很忙,“或者了解企业情况的人”是为了防止老板没空,但一般老板都亲自介绍) “然后跟财务收集下相关资料。为了提高效率,这里是资料清单,可以安排财务先去准备,我们调查完就能带走”(先去准备资料,一方面工作提高效率,另一方面也实现老板与财务的背对背交叉访谈) “最后是参观下企业的生产现场,我们需要拍几张照片,可以安排了解企业生产的人,按照生产流程带我们参观下”(按照生产流程参观,一方面对企业有直观的理解,另一方面实现了对生产人员的访谈,但通常都是老板或财务带着参观的) 2主访谈人员(主办客户经理) 这位通常是写报告的人。

法律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法律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法律尽职调查就是一种法律调查行为,通过收集并从法律或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角度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判断目标公司相关资料、文件、信息以及其他事实情况的,以获知公司交易行为(资产收购、股权收购、公司并购、重大资产转让等)所需了解的属于目标公司的重要事实,从而为交易行为提供合法性意见和风险性意见。法律尽职调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审查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 对目标公司主体的合法性的调查主要有两个:一是其法人资格,即目标公司是否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包括其成立、注册登记、股东情况、注册资本交纳情况、年检、公司变更、有无吊销或注销等。二是其经营资格,即是否具备从事营业执照所确立的特定行业或经营项目的特定资质,如建筑资质、房地产资质等。 二、审查目标公司进行本次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主要是审查目标公司进行交易行为是否已经履行了特定的程序,如主管机关的审批、公司相关机构的批准等,审查目标公司进行交易行为是否有法律上的限制。 三、审查目标公司的资产情况 主要是核实目标公司的各项资产的权利状况、权利是否有瑕疵、相应的资产是否赋予了相应的价值以及资产是否有降低的风险。

四、审查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 主要是核实目标公司债权的实现有无法律上的障碍以及实现的难易程度,债务承担的风险以及承担的大小。 五、审查目标公司的重要交易合同 对于公司的存续与发展相当重要的交易合同,通常包括长期购买或供应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大额贷款合同、公司担保合同、代理合同、特许使用合同、关联交易合同等等。律师对这些合同进行审查,目的在于确定交易完成后会不会影响合同中规定的预期利益,确定这些合同中权利义务是否平衡,目标公司是否处于重大不利的情形中。 六、知识产权 律师应审查知识产权的权利状况,是所有权还是通使用权、有效期、有无分许可、是否存在侵权诉讼等等。 七、审查目标公司的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的安排 主要审查以下内容:交易对雇佣人员有无影响,是否有相应的激励措施,是否存在对此次交易造成障碍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所付出的代价,有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规避措施。 八、对目标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的调查 公司的诉讼或仲裁活动直接关系到公司的责任和损失的可能。律师的审查将注重于这些诉讼或仲裁胜诉的可能性,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费用和赔偿责任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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