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辐射及其安全标准

电磁辐射及其安全标准
电磁辐射及其安全标准

防护电磁波的方法

第一:将能产生强电磁波的工作场所和设施,如火力发电站,雷达通信台,微波变送站,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远郊区县或地势高的地区。必须设置在城市内、邻近居住区域和居民经常活动场所范围内的设施,如输变电站等,应与居民小区保持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保证居住边界符合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的要求。同时,对电磁波辐射源要选用能吸收,反射,或者屏蔽,的铝,刚,铜等金属网或纳米高分子膜等材料制成的防护品进行电磁防护,一定要将电磁辐射能量总量限制在特定范围以里。

第二:应严格控制移动通信基站的密度,确保设置在市区内的各种移动通信发射基站天线高于周围建筑,在幼儿园,学校校舍,医院等建筑周围一定范围内不得建立发射天线。

第三:超高压输电线路应远离学校,住宅,运动场等人群密集区。使用电脑时,应选用低辐射显示器,并保持人体与显示屏正面不少于75cm的距离,侧面和背面不少于90cm,最好加防护屏。

第四:为家居环境内电磁辐射及其有害作用,应经常对居室换气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合理使用家用电器:比如,观看家庭影院或电视、收听音响时,应该保持适当较远距离,并避免各种电器同时开启。

第五:工作生活使用手机时,要尽量减短通话时间,手机天线要尽可能偏离头部,尽量把天线拉长;在手机电话上最好加装耳机。

第六:在饮食上多吃一些能预防和减轻电磁辐射对人体造成伤害的蔬菜水果。比如:辣椒、柿子椒、香椿、菜花、菠菜等;多食用新鲜水果如柑橘、枣等。饮食中也注意多吃一些富含维生素 A C和蛋白质的食物,如西红柿、瘦肉、动物

肝脏、豆芽等;经常喝绿茶。或者每天直接服用一定量的维生素G

通常判定电磁辐射是否对家居环境造成污染,应从主辐射方向,电磁波辐射强度,与辐射源的距离、持续时间等几方面综合考虑。所以,在加强电磁防护同时,对电磁波污染问题也应采取科学的态度,客观分析、严肃对待,切不可人云亦云,不负责的盲目夸大,造成人们认识的混乱。当然,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进步,人们对电磁波污染及其危害的认识将逐渐清晰,许多现在未知的将被破解。

电磁辐射测试仪器、防辐射测试仪、手机辐射测试仪,家电辐射测试仪,工频磁场强度测试

仪,特斯拉计,防辐射服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1998年世界卫生组织最新调查显示,电磁辐射对体有五大影响:

一、电磁辐射是造成孕妇流产、不育、畸胎等病变的诱发因素。

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女性和胎儿尤其容易受到伤害,调查表明:1至3个月为胚胎期,受到强电磁辐射

可能造成肢体缺陷或畸形;4至5个月为胎儿成长期,受电磁辐射可导致免疫力功能低下,出生后身体弱,抵抗力差。

二、电磁辐射是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突变的主要诱因。美国一癌症疗基金会对一些遭电磁辐射损伤的病人抽样化验,结果表明在高压线附近工作的人快24倍。

三、电磁辐射对人体生殖系统,神经系统和免疫系统造成直接伤害。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头部长期受电磁辐射影响后,轻则引起失眠多梦、头痛头昏、疲劳无力、记忆力减退、易怒、抑郁等神经衰弱症,重则使大脑皮细胞活动能力减弱,并造成脑损伤。。

四、过量的电磁辐射直接影响儿童组织发育、骨骼发育、视力下降;肝脏造血功能下降,严重都可导致视网膜脱落。

五、电磁辐射可使男性性能下降,女性内分紊乱,月经失调。

1998年世界卫生组织(WTO )在有关电脑屏幕与工人健康问题的最新修正意见中指出:在电脑屏幕工作环境下,有些因素可能影响妊娠结果。首先受到影响的是男方,长期受到电磁波辐照,有可能使男性精子减少,使精子基因畸形并可能变成不育或者畸胎;其次是孕妇,有报道说在电脑前1周工作20小时以上的孕妇生畸形的概率要比普通孕妇高2-3 倍,而生女孩的概率大。

2000年11月22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第五届全国科学大会统计显示,全国每年出生的两千多万新生儿中,接近120万为缺陷儿,专家指出,导致婴儿缺陷因素中,电磁辐射大危害最大。电磁辐射是造成孕妇流产,不育,畸胎等病变的诱发因素。1至3月为胚胎期,受到强电磁辐射可能造成肢体缺陷或畸形。4至5月胎儿形成期,受到电磁辐射可

能引起智利不全,甚至造成痴呆。6至10月为胎儿形成期,受电磁辐射可能导致免疫功能低下,出生后体制弱,抵抗

力差。

在某些特殊工作环境,如果人体接受高强度的电磁辐射,会对健康造成影响。其作用机理主要有热效应、非热效应和累积效应等,表现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植物神经系统的功能失调。临床上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常有头晕、乏力、睡眠障碍、记忆力减退。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主要反应在心血管系统,表现为心动过缓、血压偏低。少数人,尤以接受大强度工作者,可有心动过速和血压波动或升

电磁辐射及其安全标准

一、电磁辐射及其安全标准

电磁辐射对人体的不利影响有二:一是由于电磁波的热效应,当人体吸收电磁波能量达到一定强度时

会发热(像家用微波炉、高频煤缸炉)而岀现高温生理反应,人体将岀现如神经衰弱、白细胞减少等病变;二是由于电磁波的非热效应,当超过一定强度的电磁波长时间的作用在人体时,虽然人体的温度没有明显升高,但岀现如心率、血压的改变、失眠、健忘等生理反应。

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影响程度与辐射强度、频率、作用时间、环境等因素有关系。

我国制定的相关安全标准先后有:

1、1979年我国制定的微波辐射暂行标准;

2、卫生部起草的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国标GB175-88 ;

3、国家环保局起草的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国标GB8702-88 ;

4、信息产业部起草的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国标GB12638-90 ;

5、国防科工委起草的超短波辐射生活区安全限值及测量方法” GJB242Q95等。

由于卫生部标准要求最严格、可操作性强。所以建议无线电设备的电磁辐射执行卫生部标准。其一级

标准划定的安全区要求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工作、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

幼病残者),均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台、电视台和雷达站等发射天线,在其居民

覆盖区内,必须符合一级标准”的要求,即容许场强E V1Q卩w/c就。

二、安全标准的估算

在实际安装蜂窝基站的工程以及在无线电台(站)的规划、审批中,通常须对安全限值进行预先估算,

根据估算值有针对地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避免建好的无线电台(站)辐射的电磁波影响周围安全。

1、估算公式的导出

设发射机输岀功率为P T,馈线损耗为A=Q,其天线的辐射方向增益为GT,电波传输损耗为LP,则在距离发射机天线为D处的功率电平P为,则P=PT+GT —LP (dB)由于电磁波在实际环境中的传播受频率、地形、地貌、地物、空气湿度等许多因素的影响,在许多情

况下,由于多径效应、空气对电磁波的吸收、反射,其损耗要比电磁波在等距离的理想自由空间中的传播要大的多,相应实际环境的功率密度(或场强)要比自由空间中传播时小,即:由于Lp(理)v

Lp (实)则P (实)v P (理)

而功率密度p =PTG T/4 n D 2

故:p (实)

显然:发射功率PT越小,p越小。

由以上公式可知,如果知道某个电磁波辐射强源的辐射功率、天线最大方向辐射增益、接收点距辐射

源的距离,进行该辐射源对选定点的辐射强度是否在限值之内进行估算时,可以先把它当作在自由空

间中传播的同等距离进行计算,如果该计算值远小于国家规定的辐射限值,那么该点的电磁辐射强度

在国标之内。由于各类标准大多采用功率密度值的大小来衡量电磁辐射强度,故而可把p (理)

=PTGT/4 n D2作为安全限值的估算公式。对于将建、改建、扩建的无线电台(站),在安全限值的估算实质是对安全距离、安全区域的估算,即

D= (P TG T/4 n p标))1/2

如果以场强E给岀,则p =E2/120 n幻E2/377,w/ m2

E的单位为V / m

2、蜂窝基站的电磁辐射安全估算实例

常见的基站上有着3个不同方向的9个相似的天线,其实对外辐射功率的只有3个天线(当然在比

较空旷、偏远的地方,这种蜂窝基站也采用全向天线对较大区域进行信号覆盖)。以深圳某居民区楼

顶设置的蜂窝基站发射天线为例。采用一般的模拟TACS (或C D PD)基站,使用板形定向天线

(它的增益比较高,典型值高达30db )。天线方向图示意如下:

垂直面方向图水平面方向图根据话务量需求,设一个扇区下行物理信道数为4 (一般的基站一个扇区的下行信道数小于4 ),每个信道的发射功率为5瓦,天线增益为12db ,(不考虑馈线损耗),则估算安全距离如下:采用标准的限值:10uw/c m2 =0.1 w/ m2

总功率P=4 X5=20W

由于=12dB,故GT=15.85,

则安全距离D= (P TG T/4 n p (标))1/2

=(4 X5 >12db )/ (4 X3.142 杓uw/ c m2) 1/2=16 米

这表明,在天线辐射最大方向上距离远于模拟蜂窝基站16米外的电磁辐射强度在安全限值内,而在

其它的方向,一般在约2米(比最大方向增益小18db计算)。

根据上述估算及天线方向图,可以看岀:对于须设置在居民的蜂窝基站(包括GSM、TACS基站、

寻呼发射基站),根据周围的情况,尽可能的架设铁塔或调整发射天线的照射角。同时,当电磁辐射较高时,可适当的减少发射功率。这些措施都可以降低安全距离D,也就是减少了电磁辐射的范围。

三、安全限值的测量

电磁辐射的实际情况与估算值有一定的差异,如果估算值与国家标准接近或超过国家标准,就应该对

实际的环境进行必要的电磁辐射安全测量。

电磁辐射的测量按测量场所分为作业环境、特定公众暴露环境、一般公众暴露环境测量。按测量参数

分为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和电磁场功率通量密度等的测量。对于不同的测量应选用不同类型的仪器,

以期获取最佳的测量结果。测量仪器根据测量目的分为非选频式宽带辐射测

量仪和选频式辐射测量仪。

A :非选频式场强测量仪

通常是具有各向同性响应或有方向性探头的宽频带辐射测量仪。测量仪器探头的各向相同性响应不均

匀度不大于±1db,频率响应不大于±3db,采用有方向性的探头时,应在测量点调整探头方向以测量岀最大电平。测量点总场强值根据下式计算:

式中:E为测量点总场强值(v/m );

Ei为每次场强读数值(v/m )。

B :选频式场强测量仪

具有准峰值检波功能的各类干扰场强仪以及由频谱仪、超短波接收机组成的测量系统,经标准场、标

准天线法或标准场强仪比对校准后可用于此目的。仪器测量误差应不大于±3db,频率误差应不大于

被测频率乘10-3数量级。

1、测量每个辐射体的平均场强值如下:

式中:Ai为每次场强读数值(dBuV/m ),B为占空比,连续波B=1,E为测量点每个辐射体的平均场强值(v

/m )。

2、测量点各连续波或脉冲波辐射体总场强按下式计算:

式中:Ei为测量点每个连续波或泳冲波辐射体平均场强值(V / m)

E为测量点连续波或脉冲波辐射体总场强值(V / m)

无论是非选频式场强测量仪还是选频式场强测量仪,都应选取多个时间段、多个测量点,然后将各次

测量的Ei按相应的公式求岀总场强

E,评定是否满足卫生部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即E < 10卩w/c

结束语

当今蜂窝基站的电磁辐射应以卫生部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中的一级标准作为评测标准。

1、蜂窝式基站对周边住宅的电磁辐射范围可按公式D= (P TG T/4 n (标))1/2来估算。

2、发射站运行后,应定期进行电磁辐射测量,测量仪器根据测量目的分为非选频式宽带

辐射测量仪和选频式辐射测量仪。

3、对于须设置在居民的蜂窝基站(包括GSM、TACS基站、寻呼发射基站),根据周围的情况, 尽可能的架设铁塔或调整发射天线的照射角。

4、当电磁辐射较高时,可适当的减少发射功率。

参考文献:

1、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

2、电磁兼容性原理及应用,国防工业岀版社,1996年。

3、陆地移动业务场强预测模式检验与分析。

电磁辐射标准

电磁辐射标准 编辑词条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Standards MPR-II由瑞典国家测量测试局(Swedish National Board for Measurement and Testing)所制定的标准,主要是对电子设备的电磁辐射程度等实行标准限制,包括电场、磁场和静电场强度三个参数。 应用范畴 TCO标准用于规范显示器的电子和静电辐射对环境的污染。现在常用的有TCO92、TCO95和TCO99。TCO规范的各种测试标准比MPR-II和EPA的能源之星更加严格。其中TCO92与MPR-II 相似,但标准稍高一些。 TCO规范是有TCO组织所制定的。该组织是以瑞典UTIA(信息与自动化学院,成立于1959年)为主以及全国其它各学科专家和教授所组成。TCO以研究和保护生态、环保为目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针对电子工业产品的电磁辐射限制制定了相应的TCO系列环保规范。TCO规范根据制定的时间命,例如在1992年制定的就是TCO92。其后TCO 相继制定了TCO95、TCO99规范。TCO 92:由瑞典TCO组织于1991年制定的一个比MPR一II更为严格的标准,增加了对交流电场(ATF)的限制,是目前世界上最为严格的低辐射标准。TCO 95:最新的综合性环保及人体工学设计规范,包括一系列标准和功能:基于TCO 92\ISO\MPR-II;人体工学(ISO 9241)和安全性(IEC 950)标准;电源控制标准(NUTEK);低电磁辐射\低磁场辐射标准。 二、近年来,随着移动通信事业的迅速发展和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社 会上有关基站电磁辐射纠纷的报导越来越多,电磁辐射逐渐成为人们非常关注的一个焦点话题。本文就国内外电磁辐射的标准进行全面的阐述。 1.基本限值和导出限值 科学实验表明,过量的电磁照射对人体有一定的伤害作用,因此目前有许多国际的、国家的文件都规定了电磁暴露的人体安全限值。虽然这些文件在具体规定上有所不同,但大多数文件都使用相同的方法:即使用基本限值和导出限值来给出电磁辐射限值。 基本限值是指判定人体对电磁场产生生理反应的基本量。基本限值适用于身体存在场中的情形。人体暴露的基本限值通常以比吸收率(Specific Absorption Rate,SAR)来表示。 导出限值是指可以产生与基本限值相应的电场、磁场和功率通量密度的值。由于基本量很难测出,所以大多数文件给出了电场、磁场和功率密度的导出(参考)限值。当暴露条件可以产生低于基本限值的SAR电流密度时,导出限值有可能被超出,换句话说,如果场强符合导出限值,那么就一定符合基本限值。导出限值适用于身体的存在不会影响电磁场的情形。 暴露限值适用于工作人员或一般公众可到达的地点。因此,限制进入场安全值被超出的地区,可以起到遵守限值的作用。

我国电磁辐射防护规定标准总汇

数国家采纳为电磁照射的安全标准。世界卫生组织(WHO)支持采用ICNIRP 导则规定的安全限值,并积极着手电磁照射标准的协调工作,希望全球采用统一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在欧洲,先后出台了EN50361、EN50383等针对无线通信终端和基站的照射基础测试标准和EN50360、EN50384、EN50385等相应的产品标准。这些标准均采用ICNIRP导则作为电磁照射限值要求,同时针对特定产品给出了具体的测试方法。目前针对现场环境的基站电磁照射标准EN50400和EN50401等正在制定过程中,不久将会推出。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一直采用ANSI/IEEEStdC95.1标准作为电磁照射限值要求。2005年,国际电子与电气工程师协会(IEEE)已经对IEEEStdC95.1进行了修订,采用了与ICNIRP相同的限值要求,美国国家标准化协会(ANSI)将采用该标准。美国现行的无线通信终端电磁照射测试方法标准是IEEEStd1528,针对基站等的测试方法标准是ANSI/IEEEStdC95.3。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目前已经推出了针对无线通信终端电磁照射测试方法的标准IEC62209-1,该标准将取代原有的EN50361和IEEEStd1528。针对其他类型设备的标准也在制定过程中。 过去我国多个相关的国标同时并存,几个单位同时又在制定或修订类似的国标。截至目前,我国电磁照射相关的国家标准有:GB9175-88《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12638-90《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GB10436-89《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GB10437-89《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GB16203-96《作业场所工频电场卫生标准》。这些标准分别由国家环保局、卫生部和原机电部在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制定与发布。这些标准规定的电磁照射限值和测量方法存在不一致的问题。这种状况不能满足和适应当前社会发展以及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需要。新的国家标准出台后将废止这些旧的标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8月组建了“全国照射人体有关电、磁和电磁领域评定方法标准化技术工作组”,新的工作组以保护环境和人身健康为目的,协调各部门团结合作,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组将于2006年3月推出《无线通信终端电磁照射暴露限值》国家标准,并在今后陆续推出针对整个频段的电

电磁辐射及其安全标准

防护电磁波的方法 第一:将能产生强电磁波的工作场所和设施,如火力发电站,雷达通信台,微波变送站,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远郊区县或地势高的地区。必须设置在城市内、邻近居住区域和居民经常活动场所范围内的设施,如输变电站等,应与居民小区保持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保证居住边界符合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的要求。同时,对电磁波辐射源要选用能吸收,反射,或者屏蔽,的铝,刚,铜等金属网或纳米高分子膜等材料制成的防护品进行电磁防护,一定要将电磁辐射能量总量限制在特定范围以里。 第二:应严格控制移动通信基站的密度,确保设置在市区内的各种移动通信发射基站天线高于周围建筑,在幼儿园,学校校舍,医院等建筑周围一定范围内不得建立发射天线。 第三:超高压输电线路应远离学校,住宅,运动场等人群密集区。使用电脑时,应选用低辐射显示器,并保持人体与显示屏正面不少于75cm的距离,侧面和背面不少于90cm,最好加防护屏。 第四:为家居环境内电磁辐射及其有害作用,应经常对居室换气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合理使用家用电器:比如,观看家庭影院或电视、收听音响时,应该保持适当较远距离,并避免各种电器同时开启。 第五:工作生活使用手机时,要尽量减短通话时间,手机天线要尽可能偏离头部,尽量把天线拉长;在手机电话上最好加装耳机。 第六:在饮食上多吃一些能预防和减轻电磁辐射对人体造成伤害的蔬菜水果。比如:辣椒、柿子椒、香椿、菜花、菠菜等;多食用新鲜水果如柑橘、枣等。饮食中也注意多吃一些富含维生素 A C和蛋白质的食物,如西红柿、瘦肉、动物 肝脏、豆芽等;经常喝绿茶。或者每天直接服用一定量的维生素G 通常判定电磁辐射是否对家居环境造成污染,应从主辐射方向,电磁波辐射强度,与辐射源的距离、持续时间等几方面综合考虑。所以,在加强电磁防护同时,对电磁波污染问题也应采取科学的态度,客观分析、严肃对待,切不可人云亦云,不负责的盲目夸大,造成人们认识的混乱。当然,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进步,人们对电磁波污染及其危害的认识将逐渐清晰,许多现在未知的将被破解。 电磁辐射测试仪器、防辐射测试仪、手机辐射测试仪,家电辐射测试仪,工频磁场强度测试 仪,特斯拉计,防辐射服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1998年世界卫生组织最新调查显示,电磁辐射对体有五大影响: 一、电磁辐射是造成孕妇流产、不育、畸胎等病变的诱发因素。 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女性和胎儿尤其容易受到伤害,调查表明:1至3个月为胚胎期,受到强电磁辐射 可能造成肢体缺陷或畸形;4至5个月为胎儿成长期,受电磁辐射可导致免疫力功能低下,出生后身体弱,抵抗力差。 二、电磁辐射是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突变的主要诱因。美国一癌症疗基金会对一些遭电磁辐射损伤的病人抽样化验,结果表明在高压线附近工作的人快24倍。 三、电磁辐射对人体生殖系统,神经系统和免疫系统造成直接伤害。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头部长期受电磁辐射影响后,轻则引起失眠多梦、头痛头昏、疲劳无力、记忆力减退、易怒、抑郁等神经衰弱症,重则使大脑皮细胞活动能力减弱,并造成脑损伤。。 四、过量的电磁辐射直接影响儿童组织发育、骨骼发育、视力下降;肝脏造血功能下降,严重都可导致视网膜脱落。 五、电磁辐射可使男性性能下降,女性内分紊乱,月经失调。 1998年世界卫生组织(WTO )在有关电脑屏幕与工人健康问题的最新修正意见中指出:在电脑屏幕工作环境下,有些因素可能影响妊娠结果。首先受到影响的是男方,长期受到电磁波辐照,有可能使男性精子减少,使精子基因畸形并可能变成不育或者畸胎;其次是孕妇,有报道说在电脑前1周工作20小时以上的孕妇生畸形的概率要比普通孕妇高2-3 倍,而生女孩的概率大。 2000年11月22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第五届全国科学大会统计显示,全国每年出生的两千多万新生儿中,接近120万为缺陷儿,专家指出,导致婴儿缺陷因素中,电磁辐射大危害最大。电磁辐射是造成孕妇流产,不育,畸胎等病变的诱发因素。1至3月为胚胎期,受到强电磁辐射可能造成肢体缺陷或畸形。4至5月胎儿形成期,受到电磁辐射可 能引起智利不全,甚至造成痴呆。6至10月为胎儿形成期,受电磁辐射可能导致免疫功能低下,出生后体制弱,抵抗 力差。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具体实施办法 一、初中 1、必测项目2个—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 2、选测项目3个—1000米(男),800米(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 二、高中(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 1、必测项目2个—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 2、选测项目3个—台阶试验;握力体重指数;篮球运球。 三、各级各类学校每年均直接将本校各年级《标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网址中文名: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英文名:https://www.360docs.net/doc/191174603.html,),报送至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上报数据的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上报测试数据的工具软件,由学校在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免费下载使用。 四、凡今年要上报测试数据的学校,如果上半年测试过的学校,就依此数据上报。如果上半年未测试过的学校,要按国家规定的各年级组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务必在9月至11月测试完毕并上报。从20 08年起,各学校测试的时间定为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1日,并同时直接上报教育部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一、说明

(一)为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是国家对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四)本标准将测试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五、六年级为一组,初、高中每年级各为一组,大学为一组。 小学一、二年级组和三、四年级组测试项目分为三类,身高、体重为必测项目,其他二类测试项目各选测一项。小学五、六年级组,初、高中各组,大学组测试项目均为五类,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必测项目,其他三类测试项目各选测一项。 选测项目每年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在测试前两个月确定并公布。选测项目原则上每年不得重复。 (五)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本标准的测试,本标准的测试方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电磁辐射防护标准体系及暴露限值

电磁辐射防护标准体系及暴露限值 2012年01月18日 14:10 来源:中国经济网—《中国纺织报》 [推荐朋友] [打印本稿] [字号大中小] 我国自1988年以来,先后由卫生部、国家环保局和电子部起草制定过6个有关电磁辐射的国家标准。由卫生部制定颁布的电磁标准包括:GB 18555-2001 作业场所高频电磁场职业接触限值、GB 16203-1996作业场所工频电场卫生标准、GB 10437-1989 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GB 10436-1989 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GB 9175-1988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 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颁布的电磁辐射防护标准有GB 8702-1988电场辐射防护规定。此外针对环境防护还制定了HJ/T 10.3-1996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 24-1998 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两个标准。 电子部制定的电磁防护标准有GB 12638-1990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 但是,由于各部委从各自的业务和学术观点出发,尚不能统一得出最终的标准稿,目前仍停留在“征求意见稿”的阶段。 此外,电磁防护国军标有:GJB 7-1984微波辐射安全限值、GJB 475-1988微波辐射生活区安全限值、GJB 476生活区微波辐射测量方法、GJB 1001-1990作业区超短波辐射测量方法、GJB 1002-1990超短波作业区安全限值、GJB 2420-1995超短波辐射生活区安全限值及测量方法、GJB 3861-1999短波辐射暴露限值及测量方法。 针对上述标准标龄偏长、内容混乱的问题,由总装备部牵头、对1984年以来制定的7个涉及电磁防护的国家军用标准进行归并统一,也考虑了“暴露”、“限值”概念及重新界定“暴露限值”的GJB 5313《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和测量方法》标准,在2004年出台了正式版本。 最新制定的《GB/T 23463-2009 防护服装微波辐射防护服》标准,规定按照GJB5313的暴露限值和工作场所的电磁辐射场强计算至少经过具备的电磁辐射防护服屏蔽效能。同样,公众是否需要穿着电磁屏蔽防护服,也只要根据该标准提出的对应频率下暴露限值及所处环境的实际电磁场强度,即可下结论。 下图列出了国内典型电磁标准的暴露限值的对比情况。为了便于比较,均采用电场强度作为暴露限值的评价指标。 从图中可以看出:各种典型电磁标准的暴露限值均表现为在频率轴上“两头高、中间低”的曲线走向,即对于约30MHz以下频率的电磁波,以及约10GHz以上的电磁波对人体的损伤较小,人体即使暴露在较高的电场强度下也可耐受;在约30MHz~10GHz的范围内成为最敏感的频段,各典型电磁标准均规定了相对较低的暴露限值,即在这个频率范围内,人体只能在较低的场强下方可耐受。

GB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 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1988年3月11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1988年6月1日实施) 1总则 1.1为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伴有电磁辐射的正当实践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一切单位或个人、一切设施或设备。但本规定的防护限值不适用于为病人安排的医疗或诊断照射。 1.3本规定中防护限值的范围为100KHZ~300GHZ。防护限值与频率的关系见下图。 1.4本规定中的防护限值是可以接受的防护水平的上限,并包括各种可能的电磁辐射污染的总量值。 1.5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本着“可合理达到尽量低”的原则,努力减少其电磁辐射污染水平。 1.6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部门,均可以制定各自的管理限值(标准),各单位或部门的管理限值(标准)应严于本规定的限值。 2电磁辐射防护限值 2、1基本限值 2、1.1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1W/KG。 2、1.2公众照射:在1天24H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02W/KG。 2、2导出限值 2、2、1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应满足表1要求。

2、2、4对于脉冲电磁波,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其瞬时峰值不得超过表中1.2所列限值的1000倍。 2、2、5在频率小于100MHZ的工业、科学和医学等辐射设备附近,职业工作者可以在小于1.6A/M的磁场下8H连续工作。 3对电磁辐射源的管理 3、1下列电磁辐射可以免于管理 3、1.1输出功率等于和小于15W的移动式无线电通讯设备,如陆上、海上移动通讯设备以及步话机等。

国内外电磁辐射标准使用和修订介绍

国内外电磁辐射标准使用和修订介绍 电磁辐射问题是当今社会的一个热门话题,本文对国内外电磁辐射标准进行了一个全面的概括,首先阐述了基站限值和导出限值的详细含义,然后重点介绍了国际上的ICNIRP和IEEE标准,接着介绍了我国标准的使用和修行的情况。本文有助于读者全面了解国内外电磁辐射标准使用和修订的情况。 近年来,随着移动通信事业的迅速发展和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社会上有关基站电磁辐射纠纷的报导越来越多,电磁辐射逐渐成为人们非常关注的一个焦点话题。本文就国内外电磁辐射的标准进行全面的阐述。 1. 基本限值和导出限值科学实验表明,过量的电磁照射对人体有一定的伤害作用,因此目前有许多国际的、国家的文件都规定了电磁暴露的人体安全限值。虽然这些文件在具体规定上有所不同,但大多数文件都使用相同的方法:即使用基本限值和导出限值来给出电磁辐射限值。基本限值是指判定人体对电磁场产生生理反应的基本量。基本限值适用于身体存在场中的情形。人体暴露的基本限值通常以比吸收率(Specific AbsorpTIon Rate,SAR)来表示。导出限值是指可以产生与基本限值相应的电场、磁场和功率通量密度的值。由于基本量很难测出,所以大多数文件给出了电场、磁场和功率密度的导出(参考)限值。当暴露条件可以产生低于基本限值的SAR电流密度时,导出限值有可能被超出,换句话说,如果场强符合导出限值,那么就一定符合基本限值。导出限值适用于身体的存在不会影响电磁场的情形。暴露限值适用于工作人员或一般公众可到达的地点。因此,限制进入场安全值被超出的地区,可以起到遵守限值的作用。这里需要指出地是:在谈到基站发出的电磁波对人体的影响时,我国通常使用电磁辐射一词。实际上,在用词上,国外一般都称为电磁暴露或者电磁照射。如果我国也采用电磁暴露或者电磁照射用语的话,可能会减轻对大众的心理压力。目前在有关的行标和国标的起草过程中,都逐渐使用了电磁暴露或者电磁照射的说法。 2. 国际上电磁辐射标准的情况国际上,有两大主流标准,一个是ICNIRP标准,它是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for Non-Ionizing RadiaTIon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发公民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身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附件)(以下简称《锻炼标准》)是以检验公民体育锻炼效果、评价身体素质为目的,以测验达标为手段的评价体系。 第三条实施《锻炼标准》是一项基本体育制度,由有关部门负责,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区、乡村和有关组织中全面开展。 第四条鼓励和提倡公民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基础上定期参加《锻炼标准》测验,争取达到标准并不断提高。 第五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特定人群的体育锻炼标准和施行办法,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 教育部负责制定、实施学校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和施行办法。 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可以制定单项体育锻炼标准,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 第二章标准内容 第六条《锻炼标准》适用于6至69周岁的健康公民,按年龄分为儿童、少年、青年、壮年和老年五个组别,每个组别分男、女

两类人群。 《锻炼标准》包括年龄分组、测验项目、评级标准、评分标准 和测验细则五部分。 第八条《锻炼标准》的测验项目涵盖人体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柔韧五类素质。 第九条《锻炼标准》的评级标准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 格四个等级。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全国的《锻炼标准》实施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锻 炼标准》实施工作。 第十一条全国总工会和全国性人群体育协会负责本系统的《锻 炼标准》实施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锻炼标准》实施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 办法和实际情况制定《锻炼标准》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负责《锻炼标准》实施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将《锻 炼标准》实施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广泛宣传实施《锻炼标准》 的目的、意义,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收集和反馈实施《锻炼标准》的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学校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工作。

标准----电磁辐-防护规定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UDC614.898.5 GB8702-88 (1988年3月11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 1988年6月1日实施) 1 总则 1.1 为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伴有电磁辐射的正当实践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一切单位或个人、一切设施或设备。但本规定的防护限值不适用于为病人安排的医疗或诊断照射。 1.3 本规定中防护限值的范围为100KHZ~300GHZ。防护限值与频率的关系见下图。

1.4 本规定中的防护限值是可以接受的防护水平的上限,并包括各种可能的电磁辐射污染的总量值。 1.5 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本着“可合理达到尽量低”的原则,努力减少其电磁辐射污染水平。 1.6 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部门,均可以制定各自的管理限值(标准),各单位或部门的管理限值(标准)应严于本规定的限值。 2 电磁辐射防护限值 2.1 基本限值 2.1.1 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1W/KG。 2.1.2 公众照射:在1天24H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02W/KG。 2.2 导出限值 2.2.1 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 内的平均值应满足表1要求。 表1 职业照射导出限值 150/0.40/ (0.5)(0.0015 注: 1) 系平面波等效值, 供对照参考。 2) 供对照参考, 不作为限值; 表中f是频率, 单位为MHz; 表中数据作了取整处理。 2.2.2 公众照射:在1天24H内,环境电磁辐射场的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应满足表2要求。

电磁波辐射强度标准

以电磁波辐射强度及其频段特性对人体可能引起潜在性不良影响的阈下值为界,将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标准分为二级。 1.3.1 一级标准 为安全区,指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工作、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均在会受到任何有害影响的区域;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台、电视台和雷达站等发射天线,在其居民覆盖区内,必须符合“一级标准”的要求。 1.3.2 二级标准 为中间区,指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工作和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可能引起潜在性不良反应的区域;在此区内可建造工厂和机关,但在许建造居民住宅、学较、医院和疗养院等,已建造的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超过二级标准地区,对人体可带来有害影响;在此区内可作绿化或种植农作物,但禁止建造居民住宅及人群经常活动的一切公共设施,如机关、工厂、商店和影剧院等;如在此区内已有这些建筑,则应采取措施,或限制辐射时间。 2 卫生要求 环境电磁波许辐射强度分级标准见下表。 波长 单位容许场强 一级(安全区) 二级(中间区) 长、中、短波V/m 〈10 〈25 超短波V/m 〈5 〈12 微波μW/cm2 〈10 〈40 混合V/m 按主要波段场强;若各波段场分散,则按复合场强加权确定 3 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监测检验方法见附录A。 4 监督执行 各级卫生防疫站或各级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监督本标准的执行。 附录A 环境电磁波测量规范 (补充件) A.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放辐射源所产生的环境电磁波,其频率覆盖范围:长、中、短波(100kHz~30MHz),超短波(30MHz~300MHz),及微波(300MHz~300GHz)。 A.2 规范内容 A.2.1 测量方式 根据不同需要与目的,应用不同的测量方式,对已建台和扩建台,为调查辐射源周围环境电磁波辐射强度,及其分布规律,常以辐射源为中心,在不同方位取点的方式进行测量,简称点测;为全面调查某地区环境电磁波的背景值及按人口调查居民人群所受辐射强度的测量简称面测。 A.2.1.1 点测时以辐射源为中心,将待测区按5°~10°角度划线,呈扇形展开。随此划线,近区场以每隔5~20min定点测量,远区场以每隔50~100m定点测量,或按特殊需要选点测量。 A.2.1.1.1 简易测量:一般用各向同性探头的宽频段场强仪测定之,如探头为非各向同性者,则分别测定各不同极化方向的场强值,取其矢量和。

电磁辐射标准

近年来我国对控制电磁辐射先后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标准。例如,1988年3月11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规定了电磁辐射的 防护限值范围为100KHZ-300GHZ;1989年《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被正式批准为国家标准,限值是0。4毫瓦/平方厘米;1989年批准的《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提出了电磁波辐射污染的二级容许限值:一级标准为安全环境,在这种环境下长期居住、工作和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的健康不受任何影响;二级标准为中间环境,长期居住生活在这种地区的人群,可能会产生潜在性不良反应,要加以限制;超过二级标准以上的环境,会给人体带来有害影响,周边环境只可以用做绿地和种植农作物。 防止生活中的电磁辐射污染 针对日常生活中接触电器产品产生的电磁辐射,避免电磁辐射污染的办法 有: 不要把家用电器摆放得过于集中或经常一起使用,以免使自己暴露在超剂量辐射的危险中。特别是电视、电脑、电冰箱更不宜集中摆放在卧室里。 各种家用电器、办公设备、移动电话等都应尽量避免长时间操作。如电视、电脑等电器需要较长时间使用时,应注意每一小时离开一次,采用眺望远方或闭上眼睛的方式,以减少眼睛的疲劳程度和所受辐射影响。 当电器暂停使用时,最好不让它们处于待机状态,因为此时可产生较微弱的电磁场,长时间也会产生辐射积累。 对各种电器的使用,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如眼睛离电视荧光屏的距离,一般为荧光屏宽度的5倍左右;微波炉开启后要离开一米远,孕妇和小孩应尽量远离微波炉;手机在使用时,应尽量使头部与手机天线的距离远一些,最好使用分离耳机和话筒接听电话。 居住、工作在高压线、雷达站、电视台、电磁波发射塔附近的人,佩带心脏起搏器的患者及生活在现代化电器自动化环境中的人,特别是抵抗力较弱的孕妇、儿童、老人等,有条件的应配备阻挡电磁辐射的屏蔽防护服。 电视、电脑等有显示屏的电器设备可安装电磁辐射保护屏,使用者还可配戴防辐射眼镜。显示屏产生的辐射可能导致皮肤干燥,加速皮肤老化甚至导致皮癌,因此在使用后应及时洗脸。 手机接通瞬间释放的电磁辐射最大,为此最好在手机响过一两秒或电话两次铃声间歇中接听电话。 多吃胡萝卜、西红柿、海带、瘦肉、动物肝脏等富含维生素A、C和蛋白质的食物,加强肌体抵抗电磁辐射的能力。

我国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2日来源: 对于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国家有较系统的法规与标准,这是我们实施辐射环境管理的法律依据和评价伴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科学标准。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1998年11月29日起施行 (4)《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1988年6月1日起施行 (5)《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1996年5月10日实施行 (6)《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1996年5月10日起施行 (7)《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8号令),1997年1月27日起施行 (8)《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1999年2月1日起施行 (9)《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4号令),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记住,永远不要对父母说这十句话! 1.好了,好了,知道,真啰嗦!(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的“啰嗦”其实是一种幸福。) 2.有事吗,没事?那挂了啊。(父母打电话,也许只想说说话,我们能否明白他们的用意,不要匆忙挂了电话!) 3.说了你也不懂,别问了!(他们只是想和我们说说话。) 4.跟你说了多少次不要你做,做又做不好。(一些他们已经力不能及的事,我们因为关心而制止,但不要这样让他们觉得自己很无用。) 5.你们那一套,早就过时了。(父母的建议,也许不能起到作用,可我们是否能换一种回应的方式?) 6.叫你别收拾我的房间,你看,东西找都找不到!(自己的房间还是自己收拾好,不收拾,也不要拂了老人的好意。) 7.我要吃什么我知道,别夹了!(盼着我们回家的父母总想把所有关心融在特意做的菜里,我们默默领情就好。) 8.说了别吃这些剩菜了,怎么老不听啊!(他们一辈子的节约习惯,很难改,让他们每次尽量少做点菜就好。) 9.我自己有分寸,不要老说了,烦不烦。(他们只是担心你吃亏。) 10.这些东西说了不要了,堆在这里做什么啊!(人老了都会念旧……) 当你还在襁褓时,她便天天抱着你,哄你入睡;当你到少年时代,她便天天念叨着你,夜夜帮你捻着棉被;当你终于离开家,远行他方,她便天天牵挂着你。 有时候,我们总是在抱怨母亲的唠叨、念叨,总是在心烦她那些说了无数遍的关心话语。都说儿女是父母前辈子欠下的债,这句话不假。让我们感恩于心,让我们感恩父母那些点滴的关怀。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母亲煮的菜太咸太难吃,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经常忘记关电器;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亲的花草树木已渐荒废,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家中的地板衣柜经常沾满灰尘;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不再爱吃青脆的蔬果,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爱吃煮得烂烂的菜;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知识点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知识点一、我国学生体质健康评价制度的演变和发展 (一)、我国学生体质健康的演变 我国学生体质健康的演变,是与我国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和教育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是与全国提高青少年的身体健康素质、满足国家对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和培养人才战略的基本要求相一致的。 党和国家先后制定了《劳卫制》、《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等一系列制度,2002年开始在全国试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于2007年正式定名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1、《劳卫制》---《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1)、1954年,国务院批准并发布了《劳卫制》,“准备劳动与保卫祖国体育制度” 劳卫制是国家根据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对人民在体育锻炼上的基本要求而制定的,其目的在于鼓励人民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使人民身强力壮,意志坚强,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祖国服务。 劳卫制测试项目很多,包括跑、跳、投掷、体操,田径等项目,这些项目贯穿着速度、力量、耐力、灵巧,是对人的身体素质的全面锻炼。劳卫制必须是在所有的项目上都达到规定的标准才可以算是达标。劳卫制有三个等级,少年级,一级和二级。如果你在劳卫制的达标项目中,某项成绩达到了相应的运动员等级,还可以颁发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员等级分5个级别。 (2)、1975年,国家体委公布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替代了《劳卫制》。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主要任务是激励广大青年、少年和儿童经常地、持久地锻炼身体,促进他们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的全面发展,为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祖国服务。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分组上,采用按年龄分组与按年级分组并行的办法,在学校实行按年级制订评分评级标准的办法,不但照顾锻炼者的年龄差异,也适合中国现行教育制度关于学段、年级划分的实况。但无论那一级标准,各单项都必须达到45分。这种单项基础分和各项总分结合评级的做法,有利于促进青年、少年和儿童身体的全面发展。(3)、2002年,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下发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作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2007年,正式定名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根据“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提出来的。它的内涵是测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锻炼效果的评价标准,是国家对不同年龄段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可以使学生清楚地了解自己体质与健康的状况,还可帮助学生监测自己的体质与健康状况的变化程度。 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一)、说明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国家 电磁辐射安全限度标准规定

国家最新电磁辐射安全限度标准规定 超短波(30MHz~300MHz),及微波(300MHz~300GHz)。 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监测检验方法见附录A。 监督执行 各级卫生防疫站或各级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监督本标准的执行。 附录A 环境电磁波测量规范 (补充件)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放辐射源所产生的环境电磁波,其频率覆盖范围:长、中、短波(100kHz~30MHz),超短波(30MHz~300MHz),及微波(300MHz~300GHz)。 规范内容 一. 测量方式 根据不同需要与目的,应用不同的测量方式,对已建台和扩建台,为调查辐射源周围环境电磁波辐射强度,及其分布规律,常以辐射源为中心,在不同方位取点的方式进行测量,简称点测;为全面调查某地区环境电磁波的背景值及按人口调查居民人群所受辐射强度的测量简称面测。

点测时以辐射源为中心,将待测区按5°~10°角度划线,呈扇形展开。随此划线,近区场以每隔5~20min定点测量,远区场以每隔50~100m定点测量,或按特殊需要选点测量。简易测量:一般用各向同性探头的宽频段场强仪测定之,如探头为非各向同性者,则分别测定各不同极化方向的场强值,取其矢量和。 面测量,将待测地区(城市)按人口统计划分若干小区,并标明各小区居民重心地理坐标,从中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小区作为监测点,测量仪器应用环境电磁波自动监测系统,实现各频段自动扫描、自动测量和实时处理。然后根据各小区人口数量进行加权,求出该地区(城市)居民环境电磁波暴露强度累加百分数。 二. 测量位置 旷野平坦地面环境测量一般以人的高度,即左右处测定,如为待建地段,则应在待建建筑物相应高度处测定。 建筑物内部测量,应以不同层次选择有代表性的若干点分别测定之。 三. 测量仪器 辐射源周围的测量,应选用灵敏度≤1V/m,或≤1μW/cm2,精度≤│2DB│的场强仪;区域性背景场强测量,应选用宽频带天线、频谱分析仪和电子计算机配套的自动处理系统。 四. 测量记录整理 除记录全部测量数据外,还应包括:测量地点、测量时间、测量日期、测量仪器、天线高度及参加测量人员等。 五. 场强计算 按公式计算,主要供新建广播电台、电视台、雷达站、地面卫星站等地点选择和建立卫生防护带作根据。 1. 长、中波(垂直极化波)场强计算公式:………………………………………………(A1) F=?(2+)/(2+X+).......................(A2) …………………………………………(A3) 式中:P——发射机功率,KW; r——被测点与发射天线的距离,Km; G——相对于接地基本振子的天线增益,DB; F——地面的衰减系数; X—数量距离; λ——波长,m; ε——介电常数; δ——导电系数,1/Ω?m。 2. 短波(水平极化波)场强计算公式: 短波(水平级化波)场强计算公式同式(A1)、(A2),但其中X按式(A4)计算:……………………………………………(A4) 3. 电视、调频超短波场强计算公式 ……………………………………………(A5) 式中:P——发射机功率,KW; G——相对于半波偶极子的天线增益,DB; r——被测点与发射天线的距离,Km; F(θ)——天线垂直面方向性函数(视天线型式和层数而异)。 4. 雷达等微波功率密度S计算公式: ……………………………………………(A6)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版

附件1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一、年龄分组 (一)儿童组 1、儿童一组(6—8岁,每岁一个年龄组,相当于小学1—3年级) 2、儿童二组(9—11岁,每岁一个年龄组,相当于小学4—6年级) (二)少年组 1、少年一组(12—14岁,每岁一个年龄组,相当于初中1—3年级) 2、少年二组(15—17岁,每岁一个年龄组,相当于高中1—3年级) (三)青年组(18—24岁,不分年龄组,相当于大学本科和研究生) (四)壮年组 1、壮年一组(25—44岁,每5岁一个年龄组) 2、壮年二组(45—59岁,每5岁一个年龄组) (五)老年组(60—69岁,每5岁一个年龄组) 二、测验项目 分五类,每人每类选测一项(老年组五项均测)。

三、评级标准: 等级总分数 优秀400(含)以上 良好320—399 及格200—319 不及格199(含)以下 四、评分标准 见附件3。 五、测验细则 (一)一类测验项目 1、30米、50米跑 场地器材:地面平坦、线路清晰的30米或50米直线跑道若干条(终点外应有15米以上长度的缓冲带),秒表,发令旗或发令哨。 测验方法:受测者至少两人一组,起跑姿势不限,听到或看到开始信号后起跑,测验员开始计时,受测者躯干到终点时停表。 成绩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进“1”。 注意事项:受测者不得抢跑、串道。 2、30秒跳绳 场地器材:平坦、干净的场地,秒表,发令哨,跳绳(木把线绳)。 测验方法:受测者将跳绳的长短调至适宜程度,听到开始信号后快速跳绳,测验员开始计数,受测者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跳绳。

成绩记录:记录受测者30秒内跳绳的次数。 注意事项:跳坏不计。如有跳坏,可继续跳。 3、25米×4往返跑 场地器材:地面平整、线路清晰的25米直线跑道若干条,道宽2—2.5米,起跑线前0.5米和24.5米处各竖一标杆(杆高1.2米以上,竖于跑道正中),秒表,发令旗或发令哨。 测验方法:受测者以站立式准备,听到或看到开始信号后起跑,测验员开始计时,受测者按逆时针方向绕杆往返跑两次,躯干到终点时停表。 成绩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进“1”。 注意事项:受测者绕杆时不得碰杆或扶杆,不得抢跑、串道。 (二)二类测验项目 1、300米、400米、800米、1000米跑 场地器材:标准田径场或地面平整、线路清晰的跑道(丈量准确长度),秒表,发令旗或发令哨。 测验方法:受测者五人左右一组(不得少于两人),以站立式准备,听到或看到开始信号后起跑,测验员开始计时,受测者躯干到终点时停表。 成绩记录:以秒为单位,300米、400米跑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进“1”;800米、1000米、1500米跑取整数,非“0”进“1”。 注意事项:受测者跑过终点后不能立刻停止,应通过慢跑或走动进行调整。 2、50米×8、50米×6往返跑

国家电磁辐射安全限度标准规定

国家最新电磁辐射安全限度标准规定 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标准分为二级,以电磁波辐射强度和频段特性对人体可能引起 备注:放辐射源所产生的环境电磁波其频率覆盖范围:长、中、短波(100kHz~30MHz),超短波(30MHz~300MHz),及微波(300MHz~300GHz)。 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监测检验方法见附录A。 监督执行 各级卫生防疫站或各级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监督本标准的执行。 附录 A 环境电磁波测量规范

(补充件)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放辐射源所产生的环境电磁波,其频率覆盖范围:长、中、短波(100kHz~30MHz),超短波(30MHz~300MHz),及微波(300MHz~300GHz)。 规范内容 一. 测量方式 根据不同需要与目的,应用不同的测量方式,对已建台和扩建台,为调查辐射源周围环境电磁波辐射强度,及其分布规律,常以辐射源为中心,在不同方位取点的方式进行测量,简称点测;为全面调查某地区环境电磁波的背景值及按人口调查居民人群所受辐射强度的测量简称面测。 点测时以辐射源为中心,将待测区按5°~10°角度划线,呈扇形展开。随此划线,近区场以每隔5~20min定点测量,远区场以每隔50~100m定点测量,或按特殊需要选点测量。简易测量:一般用各向同性探头的宽频段场强仪测定之,如探头为非各向同性者,则分别测定各不同极化方向的场强值,取其矢量和。 面测量,将待测地区(城市)按人口统计划分若干小区,并标明各小区居民重心地理坐标,从中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小区作为监测点,测量仪器应用环境电磁波自动监测系统,实现各频段自动扫描、自动测量和实时处理。然后根据各小区人口数量进行加权,求出该地区(城市)居民环境电磁波暴露强度累加百分数。 二. 测量位置 旷野平坦地面环境测量一般以人的高度,即左右处测定,如为待建地段,则应在待建建筑物相应高度处测定。 建筑物内部测量,应以不同层次选择有代表性的若干点分别测定之。 三. 测量仪器 辐射源周围的测量,应选用灵敏度≤1V/m,或≤1μW/cm2,精度≤│2DB│的场强仪;区域性背景场强测量,应选用宽频带天线、频谱分析仪和电子计算机配套的自动处理系统。四. 测量记录整理 除记录全部测量数据外,还应包括:测量地点、测量时间、测量日期、测量仪器、天线高度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办法2016版

附件2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发公民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身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附件)(以下简称《锻炼标准》)是以检验公民体育锻炼效果、评价身体素质为目的,以测验达标为手段的评价体系。 第三条实施《锻炼标准》是一项基本体育制度,由有关部门负责,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区、乡村和有关组织中全面开展。 第四条鼓励和提倡公民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基础上定期参加《锻炼标准》测验,争取达到标准并不断提高。 第五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特定人群的体育锻炼标准和施行办法,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 教育部负责制定、实施学校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和施行办法。

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可以制定单项体育锻炼标准,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 第二章标准内容 第六条《锻炼标准》适用于6至69周岁的健康公民,按年龄分为儿童、少年、青年、壮年和老年五个组别,每个组别分男、女两类人群。 第七条《锻炼标准》包括年龄分组、测验项目、评级标准、评分标准和测验细则五部分。 第八条《锻炼标准》的测验项目涵盖人体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柔韧五类素质。 第九条《锻炼标准》的评级标准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全国的《锻炼标准》实施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锻炼标准》实施工作。

第十一条全国总工会和全国性人群体育协会负责本系统的《锻炼标准》实施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锻炼标准》实施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和实际情况制定《锻炼标准》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负责《锻炼标准》实施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将《锻炼标准》实施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广泛宣传实施《锻炼标准》的目的、意义,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收集和反馈实施《锻炼标准》的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工作。 第十五条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将实施《锻炼标准》纳入工作计划,并与普及推广体育项目相结合。 第四章测验达标 第十六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组织应当发动、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锻炼标准》测验达标活动,并与工间(前)操和业余健身活动、运动会、体质测定等结合起来。 第十七条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开展《锻炼标准》测验达标活动,并与全民健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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