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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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附件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市场主体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

房屋规划用途是否军产

申请人作出以下承诺:

1.已知晓《石家庄市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内容,承诺已取得该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并对其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负责;

2、该住所(经营场所)适合本公司经营的业务,没有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3、该房屋属于住宅,已经征求利害关系人同意,不会产生扰民问题。(属于住宅的,选择该项承诺);

4、该房屋不属军产。(属于军产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本表填写信息真实,记载地址完整、准确;

6、因该场所用作住所(经营场所)发生的争议或法律问题,申请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7、已认真阅读背面《特别提示》。

全体股东(投资人)签字(或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注:新设立的市场主体由全体投资人签字或盖章。分公司设立由公司盖章并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已成立的市场主体由企业(或分支机构)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个体工商户没有刻制公章的可由经营者签字。

特别提示:

市场主体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约的规定,不得将下列场所申报为住所(经营场所):(一)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约规定,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居住用房(利用住宅从事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科技研发(不含危险物品)、软件开发、翻译服务等不污染环境、不影响居民生活的市场主体除外)。

(二)违反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和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擅自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的住宅楼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

(三)用于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的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

(四)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居民住宅内新建、改建和扩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场所。

(五)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违法建筑、危险建筑、被依法征收即将实施拆除的房屋、建筑物内公共部分。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城镇管理需要规定不得用于住所(经营场所)的其他场所。

住所 经营场所 申报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一、企业名称:宝天财税 二、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地址:河南省______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三、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四、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属于居民住宅:是□否□ 五、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还登记有其他企业(一址多照): 是□否□ 六、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取得方式: □自有房产 □租赁,租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偿使用,提供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诺内容 1、本企业承诺已取得申报所在地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不属于依法确定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的房屋,地址表述真实无误。 2、本企业承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与本企业经营内容相适应,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地方政府的规定要求,如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许可审批的,承诺取得相关许可审批后开展经营活动。 3、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如属于居民住宅,本企业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承诺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企业不扰民、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4、本企业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报承诺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愿意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纠正和行政处罚,并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备注:1.在对应项的□上打√,并按要求填写补充信息; 2.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拟任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 3.申请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加盖企业公章; 4.申请分支机构登记时,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郑重声明和承诺: 一、对申报住所(含经营场所,下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并承担因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 二、从事经营的项目或申报的住所房屋不属下列情形: (一)拟申请从事桑拿按摩、沐足、歌舞、游艺、美容美体、旅业、餐饮服务、网吧、电镀、漂染、印花、洗水、制革、造纸、电力生产、垃圾处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经营的; (二)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政府保障性住房、军队房产、外商投资企业房产、外国(地区)企业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 三、住所如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消防、环保、文化、卫生、安监、城管等有关部门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人(非自然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年月日注: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人为投资人(股东、设立人、合伙人);股份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董事会;变更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人为隶属企业。 2.《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与《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应当打印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注:1.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符合该项勾选“√”,不符合该项勾选“×”,不得空选。 2.同一地址登记多个市场主体的,申请人除勾选相关选项,还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有投资关系的提交多个市场主体间存在投资关系的说明;同一地址登记的原市场主体不在该地址经营的,应当提供由业主签署的原市场主体已不在该地址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说明,并由申请人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或者当地村委会出具产权证明,核实住所证明的真实性,或者业主持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购房合同)复印件到窗口确认住所证明的真实性。 3.联系人应填写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个体户经营者。 4.住所地址格式为东莞市XX镇XX村(社区)XX(村小组)路(街、巷)XX号X楼XX号铺,没有门牌号的,地址需具体到村小组,并作“具体描述”以便找到该地址,如“东莞市XX镇XX村XX村小组”,“XX派出所东面”。《登记申请书》和公司章程中的住所、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地址仅填写“东莞市XX 镇XX村XX村小组”。住所地址描述不清晰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者村委会证明,证明住所地址真实性。

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附件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市场主体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 房屋规划用途是否军产 申请人作出以下承诺: 1.已知晓《石家庄市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内容,承诺已取得该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并对其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负责; 2、该住所(经营场所)适合本公司经营的业务,没有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3、该房屋属于住宅,已经征求利害关系人同意,不会产生扰民问题。(属于住宅的,选择该项承诺); 4、该房屋不属军产。(属于军产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本表填写信息真实,记载地址完整、准确; 6、因该场所用作住所(经营场所)发生的争议或法律问题,申请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7、已认真阅读背面《特别提示》。 全体股东(投资人)签字(或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注:新设立的市场主体由全体投资人签字或盖章。分公司设立由公司盖章并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已成立的市场主体由企业(或分支机构)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个体工商户没有刻制公章的可由经营者签字。

特别提示: 市场主体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约的规定,不得将下列场所申报为住所(经营场所):(一)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约规定,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居住用房(利用住宅从事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科技研发(不含危险物品)、软件开发、翻译服务等不污染环境、不影响居民生活的市场主体除外)。 (二)违反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和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擅自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的住宅楼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 (三)用于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的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 (四)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居民住宅内新建、改建和扩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场所。 (五)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违法建筑、危险建筑、被依法征收即将实施拆除的房屋、建筑物内公共部分。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城镇管理需要规定不得用于住所(经营场所)的其他场所。

客户信息登记表

一、基本情况 客户单位名称奥克斯空调客户项目名称 联系人职务 联系电话初次沟通时间 客户地址公司网址 项目地址信息来源 意向项目方向主要竞争品牌 初步接触描述: 二、客户主要联系人 姓名性别职务/职位手机电话QQ 邮箱 三、客户跟踪情况 时间跟踪情况 小结:

一、基本情况 客户单位名称博锋电动工具客户项目名称 联系人职务 联系电话初次沟通时间 客户地址公司网址 项目地址信息来源 意向项目方向主要竞争品牌 初步接触描述: 二、客户主要联系人 姓名性别职务/职位手机电话QQ 邮箱 三、客户跟踪情况 时间跟踪情况 小结:

一、基本情况 客户单位名称博世南京客户项目名称 联系人职务 联系电话初次沟通时间 客户地址公司网址 项目地址信息来源 意向项目方向主要竞争品牌 初步接触描述: 二、客户主要联系人 姓名性别职务/职位手机电话QQ 邮箱 三、客户跟踪情况 时间跟踪情况 小结:

一、基本情况 客户单位名称博西华电器客户项目名称 联系人职务 联系电话初次沟通时间 客户地址公司网址 项目地址信息来源 意向项目方向主要竞争品牌 初步接触描述: 二、客户主要联系人 姓名性别职务/职位手机电话QQ 邮箱 三、客户跟踪情况 时间跟踪情况 小结:

一、基本情况 客户单位名称马自达发动机客户项目名称 联系人职务 联系电话初次沟通时间 客户地址公司网址 项目地址信息来源 意向项目方向主要竞争品牌 初步接触描述: 二、客户主要联系人 姓名性别职务/职位手机电话QQ 邮箱 三、客户跟踪情况 时间跟踪情况 小结:

一、基本情况 客户单位名称常熟奇瑞捷豹路虎客户项目名称 联系人职务 联系电话初次沟通时间 客户地址公司网址 项目地址信息来源 意向项目方向主要竞争品牌 初步接触描述: 二、客户主要联系人 姓名性别职务/职位手机电话QQ 邮箱 三、客户跟踪情况 时间跟踪情况 小结:

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由经营者签名,分支机构由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同时还需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无论设立、变更(经营场所)均需同时加盖所属企业公章。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下简称《使用证明》)适用各类市场主体(含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开业登记)或者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使用。 2、申请人提交此《使用证明》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需认真阅读《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 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6〕64号)文件,如实、准 确、规范、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所有信息项均为必填项,其中标注□的为 单选项,需选择相应的内容并在□中打√或涂■;《使用证明》的实质内 容不得涂改。 3、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分支机构由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上述签名应当系本人书写。 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同时还需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无论设立登记、变更(经营场所)登记均需同时加盖所属企业公章。 4、申请书、章程等材料中住所(经营场所)的表述应当与《使用证明》记载的地址书写一致。住所(经营场所)应按所在市、县、(镇)及街道门牌号码的详细地址注册。 5、从事镇政办发〔2016〕64号文件附件2《常见“住用商”禁止类行业清单(2016年)》所列经营项目或业态的,需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协议或《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适用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或场所)》(镇政发〔2014〕12号文件附件4)等材料用于核实房屋用途真实性,企业登记机关需要进一步核实《使用证明》实质内容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配合。其他情形,必要时企业登记机关按照《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业务规范(试行)》启动核实等程序,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明住所(经营场所)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的书面材料或者配合采取其他方式核实。 《常见“住用商”禁止类行业清单(2016年)》所列经营项目或业态:①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②娱乐场所;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④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和储存;⑤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⑥动物畜禽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⑦旅行社。 6、了解更多信息和政策文件请登录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1912538223.html,);《使用证明》表格及示范文本在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可下载打印。

本表适用于采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制办

住所(经营场所)变更工商登记使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申请人:日期: 注:1、申请人签署说明:未设立的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签名,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拟任)签名,独资企业由负责人(或拟任)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已设立商事主体由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负责人、经营者)签名,并加盖商事主体公章(个体工商户除外);分支机构由隶属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2、住宅分类说明:住宅包括商品房住宅、城镇及农村自建住房等;其中商品房住宅指产权证的房屋性质为商品房的住宅,住宅小区内的住宅一律视为商品房住宅。 3、用于办理“一址多照”登记的商务办公场所说明:用于办理“一址多照”登记的商务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作为商事主体登记的办公卡座必须是全封闭式或半闭式独立办公卡座。

住所(经营场所)变更工商登记使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郑重声明和承诺: 一、申请人知悉并遵守《肇庆市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二、申请人申请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是合法、符合建筑安全的场所,申请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不属于政府已决定予以征收并已发布相关征收公告的范围,申请人对场所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三、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或从事的经营项目不属于《肇庆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一)从事桑拿按摩、沐足、洗浴、美容保健、歌舞、游艺、旅业、餐饮服务、网吧、营业性射击,冶炼、铸造、电镀、漂染印染、染料、制革、造纸、电力生产、农药生产,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废品)回收或加工,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生产经营活动; (二)从事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服务的企业及集群企业; (三)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 四、申请人承诺住所(经营场所)依法应当经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文广新、卫生和计划生育、安全监管、城市综合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审批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审批前不开展经营活动。 五、申请人知悉《肇庆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相关内容,申请人承诺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不属于禁设区域目录禁止开展经营活动的场所或不在禁设区域目录规定的场所内从事禁止性经营活动。 六、申请人对提交的《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事实、虚假申报、违反承诺造成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申请人(盖章/签字): 年月日 注:申请人签署说明:未设立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签名,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拟任)签名,独资企业由负责人(或拟任)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已设立商事主体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负责人、经营者)签名,并加盖商事主体公章(个体工商户除外);分支机构由隶属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doc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注:1.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符合该项勾选“√”,不符合该项勾选“×”,不得空选。 2.同一地址登记多个市场主体的,申请人除勾选相关选项,还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有投资关系的提交多个市场主体间存在投资关系的说明;同一地址登记的原市场主体不在该地址经营的,应当提供由业主签署的原市场主体已不在该地址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说明,并由申请人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当地村委会出具产权证明,核实住所证明的真实性,或者业主持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购房合同)复印件到窗口确认住所证明的真实性。

3.联系人应填写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个体户经营者。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郑重声明和承诺: 一、对申报住所(含经营场所,下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并承担因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 二、从事经营的项目或申报的住所房屋不属下列情形: (一)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 (二)拟申请从事桑拿按摩、沐足、歌舞、游艺、美容美体、旅业、餐饮服务、网吧、电镀、漂染、印花、洗水、制革、造纸、电力生产、垃圾处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的经营范围。 (三)商事主体从事涉及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中所列事项的经营范围。 三、住所如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消防、环保、文化、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安监等有关部门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人(非自然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年月日 注: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人为投资人(股东、设立人、合伙人);股份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董事会;变更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人为隶属企业。 2.《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与《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应当打印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表

附件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表 基本信息 市场主体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地址 村(小区)号 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 联系电话 □市场主体自有□向房屋所有权人(□租赁□借用) 使用权取得方式 □转租赁,并已征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 转借用,并已征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 房屋用途□工业或商用□住宅□其他 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郑重承诺: 1.已取得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承担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对于住所(经营场所)依法应当经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公安、环保、文化、卫生计生、安监、城管等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开展经营活动前已依法办理审批。 3.自觉接受登记机关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 4.自觉接受有关审批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因利用非法建筑、危险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已经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1、本表适用于市场主体办理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及分支机构登记。 2、申请人请按照格式规范填写,并在相应的“□”中打“√”。无法提供详细地址的需填写《方位示意图》。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承诺”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或设立分支机构,“申请人承诺”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4、申请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申请人承诺”由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或设立分支机构,“申请人承诺”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5、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人承诺”由企业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合伙企业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或设立分支机构,“申请人承诺”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6、申请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人承诺”由企业投资人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或设立分支机构,“申请人承诺”由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7、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人承诺”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或设立分支机构,“申请人承诺”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8、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署。 9、申请其他经营单位开业登记、住所变更登记,“申请人承诺”由隶属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10、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申请人:日期: 注: 1、申请人签署说明:未设立的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签名,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拟任)签名,独资企业由负责人(或拟任)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已设立商事主体由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负责人、经营者)签名,并加盖商事主体公章(个体工商户除外);分支机构由隶属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2、住宅分类说明:住宅包括商品房住宅、城镇及农村自建住房等;其中商品房住宅指 产权证的房屋性质为商品房的住宅,住宅小区内的住宅一律视为商品房住宅。 3、用于办理“一址多照”登记的商务办公场所说明:用于办理“一址多照”登记的商 务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0 平方米,作为商事主体登记的办公卡座必须是全封闭式或半闭式 独立办公卡座。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郑重声明和承诺:一、申请人知悉并遵守《肇庆市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规定。 二、申请人申请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是合法、符合建筑安全的场所,申请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不属于政府已决定予以征收并已发布相关征收公告的范围,申请人对场所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三、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或从事的经营项目不属于《肇庆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一)从事桑拿按摩、沐足、洗浴、美容保健、歌舞、游艺、旅业、餐饮服务、网吧、营业性射击,冶炼、铸造、电镀、漂染印染、染料、制革、造纸、电力生产、农药生产,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废品)回收或加工,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生产经营活动; (二)从事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服务的企业及集群企业; (三)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 四、申请人承诺住所(经营场所)依法应当经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文广新、卫生和计划生育、安全监管、城市综合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审批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审批前不开展经营活动。 五、申请人知悉《肇庆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相关内容,申请人承诺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不属于禁设区域目录禁止开展经营活动的场所或不在禁设区域目录规定的场所内从事禁止性经营活动。 六、申请人对提交的《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事实、虚假申报、违反承诺造成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申请人(盖章/签字):张三 年月日 注:申请人签署说明:未设立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签名,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拟任)签名,独资企业由负责人(或拟任)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已设立商事主体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负责人、经营者)签名,并加盖商事主体公章(个体工商户除外);分支机构由隶属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个人客户信息整合项目概述(doc 5页)

个人客户信息整合项目概述(doc 5页)

附件1 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个人客户信息整合 联系人:梅雨方联系电话:7182 一、项目背景 实现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定位的根本前提是了解客户、把握市场需求。而目前我们的现实是拥有客户,但并不了解客户;为客户提供服务,但并不真正知道客户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服务。缺少能够为业务拓展提供支持的客户信息,已经成为制约全行业务发展、影响资源投入效益与效率的主要瓶颈。随着个人信贷、个人理财、国际信用卡、人民币贷记卡等业务的陆续推出,尽快整合分散在不同业务中的个人客户信息,识别个人客户,针对不同客户需求设计不同产品及组合,根据客户的偏好有目标地开展营销,以提高高中端个人客户的忠诚度、贡献度已经成为个人银行业务能否快速发展的关键。在这样的背景下,我部曾在年初请示罗行长,建议由研发部牵头,个银部、计财部、会计部、房金部、信息技术部等部门配合,尽快开展个人客户信息整合工作。罗行长就此事进行了批示。目前,由于总行部门调整,个人客户信息整合工作暂时告停。面对中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我们的优质客户正在不知不觉中流失,尽快掌握客户信息,保

整合分散在存款、银行卡、贷款、证券代理、保险代理、代收代付等业务及渠道和行外来源的个人客户信息,并通过综合业务网络系统或核心业务系统不断采集相关数据。个人客户信息的整合最好同时在核心业务系统和个人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在核心业务系统在全行推广前,如一级分行的城市综合业务网络系统不能支持个人客户信息整合,可以借助技术手段先在个人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整合。 ⒊个人客户信息分析。建立多维分析模型,实现对已采集的个人客户信息的查询、汇总等基本分析;并通过聚类、关联、顺序关联等行为模式分析,将个人客户划分为不同的细分群体,并对各细分群体的产品使用偏好、盈利能力等状况进行分析,为目标市场定位、营销计划、差别化服务和产品开发提供支持。 ⒋个人客户行为及需求预测。在个人客户信息分析的基础上,利用个人客户行为偏好、态度分析结果,建立分析预测模型,对个人客户行为进行预测,为目标营销、客户保留、交叉销售、欺诈检测、产品创新、推销管理等决策提供支持。 ⒌个人客户信息的报告。根据各级管理人员、客户经理等经营人员的不同需求,灵活组织、设计、生成包括个人客户细分、盈利性分析、偏好分析、信用分析,及销售预测、交叉销售决策、客户保留决策、信用风险管理等各种报告。 四、与相关系统的关系 个人客户信息系统的客户信息主要来自城市综合业务网络系统、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填写说明 注:该表格仅适用于负面清单以外的情形。以下“说明”供填写申报承诺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文书使用于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 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企业的由该企业加盖公章),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盖公章。 3.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 4.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时,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5.根据实际情况,在房屋权属和房屋性质栏的□中打“√”。 6.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为企业法律文书接收地。 7.申请人提交的承诺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路桥区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负面清单 下列情形不适用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 需提供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1.对规划为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 2.商务秘书企业; 3.军队、武警等单位所有、属于专项管理的房屋; 4.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 5.登记机关有收到该住所(经营场所)存在争议的初步证据; 6.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登记部门认为不适宜申报制情形的。 (1)在市场内经营的且市场名称登记证已过期(菜市场除外); (2)经营场所在工业园区、电商产业园等各类产业园区内的; (3)学校教学用房 (4)重污染行业:电镀、酸洗、铝氧化、镕炼、废旧金属回收拆解、化学产品制造等; (5)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出现跟“金融”有关字样的机构,包括交易所、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担保、典当、拍卖、投资咨询等; (6)食品生产(含小作坊)、餐饮经营、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培训类、托育服务类企业; (7)经营范围含“其他无需审批的合法业务”; (8)其他不适宜申报制情形的。

客户拜访计划表

销售人员外出拜访计划表 编号:日期:年月 日 备注: 1.每份客户拜访报告需完整仔细填写,访问达到预期效果方可视为有效拜访。 2.每次拜访中,访问同一客户对象多于一名时,归为一份访问报告。 3.拜访登记表作营销人员记录备档用,市场部进行不定期检查。篇二:客户拜访计划书 客户拜访计划书 一、拜访前的准备工作 (一)明确拜访目的 分销商拜访涉及的常规工作有,新品推广、店招争夺、活动组织、网点开发、售后服务、卖手培训、应收催付、关系拓展、异议处理、合同谈判、市场了解等14个项目,所有人员在进行分销拜访时,必须明确拜访目的,以便做好相应资料、物料等准备。 (二)提前进行预约 对于需要拜访的分销商,提前两天进行电话预约,并在电话明确到达时间。不得迟到。推广、终端人员进行分销终端检查时,不需要进行提前预约。 (三)查看历史记录 拜访人员需提前一天查看拜访记录,了解前次拜访情况,对于前次拜访及近期承诺解决事宜必须在拜访时予以回复。 (四)查找出潜在客户,备份好客户资料,确定好最近的拜访路线和交通工具。 (五)状态及装备准备 1、专业状态准备 (1)精神面貌:精神抖擞,斗志昂扬,掌握自信之度; (2)仪态外表:头发整齐、胡须刮净,保持清洁程度; (3)着装要求:干净整洁、穿着得体、色彩搭配有度; (4)言谈举止:尊重别人、举止大方,拥有翩翩风度。 二、拜访细节 与客户约好十点整见面,九点五十前到达。下车前,先整理一下自己的仪表。到会客室,先自我介绍、递名片,不要慌张,要对客户保持微笑。若会客室里不止一个人,对于在场的每个人都应表示尊重,可以说句‘初次见面,请多关照’之类的客气话。然后业务员简明扼要地介绍产品的经营范围和优势,并可经过对方的许可当场做演示,现场得到对方对产品的直接态度。在谈话期间,认真记录对方的谈话内容。记录是表示对对方的一种尊重,它可以增加对方的信赖。不仅可以记录实质性的谈判,也可以记录一下对方感兴趣的话题、说话时的神态、 个性特征等内容,特别是这种第一次直接打交道的客户,收集他们的各种信息非常重要。 因为时间比较近中午,若对方出于礼貌邀我们一起吃顿“便饭”,还是以公司还有事为由谢绝为宜。 三、拜访总结 取得潜在客户的信任十分重要,要试着站在客户的角度思考,交谈过程中不要意图过于明显,要善于分析公司产品的优越性,可以的情况下给予新客户优惠。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

附件四本声明及承诺书适用于采用非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制办理设立、住所(经营场所)变更工商登记使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合法性声明及承诺书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郑重声明和承诺: 一、申请人知悉并遵守《肇庆市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二、申请人申请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合法、安全,申请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不属于政府已决定予以征收并已发布相关征收公告的范围,并对场所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三、申请人承诺住所(经营场所)依法应当经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文广新、卫生和计划生育、安全监管、城市综合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审批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开展经营活动前依法办理审批。 四、申请人知悉《肇庆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相关内容,申请人承诺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不属于禁设区域目录禁止开展经营活动的场所或不在禁设区域目录规定的场所内从事禁止性经营活动。 五、申请人对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事实、虚假申报、违反承诺造成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签署说明:申请人签署说明:未设立的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签名,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拟任)签名,独资企业由负责人(或拟任)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已设立商事主体由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负责人、经营者)签名,并加盖商事主体公章(个体工商户除外);分支机构由隶属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房地产项目来访客户信息登记表

附件十一:来访客户信息登记表 来访客户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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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一、企业名称:宝天财税 二、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地址:河南省______市县(市/区) 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三、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四、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属于居民住宅:是□否□ 五、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还登记有其他企业(一址多照): 是□否□ 六、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取得方式: □自有房产 □租赁,租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偿使用,提供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诺内容 1、本企业承诺已取得申报所在地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不属于依法确定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的房屋,地址表述真实无误。 2、本企业承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与本企业经营内容相适应,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地方政府的规定要求,如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许可审批的,承诺取得相关许可审批后开展经营活动。 3、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如属于居民住宅,本企业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承诺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企业不扰民、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4、本企业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报承诺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愿意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纠正和行政处罚,并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备注:1.在对应项的□上打√,并按要求填写补充信息; 2.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拟任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 3.申请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加盖企业公章; 4.申请分支机构登记时,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郑重声明和承诺: 一、对申报住所(含经营场所,下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并承担因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 二、从事经营的项目或申报的住所房屋不属下列情形: (一)拟申请从事桑拿按摩、沐足、歌舞、游艺、美容美体、旅业、餐饮服务、网吧、电镀、漂染、印花、洗水、制革、造纸、电力生产、垃圾处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经营的; (二)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政府保障性住房、军队房产、外商投资企业房产、外国(地区)企业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 三、住所如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消防、环保、文化、卫生、安监、城管等有关部门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人(非自然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个 体经营者姓名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住所邮政编码 住所面积 房屋所有权人 使用权取得 □自有 □租赁 □无偿使用 房屋法定用途 □经营性用房(办公用途) □城镇农村居民自建房 □经营性用房(非办公用途) 住所(经营 场所)地址 具体描述: 同一地址 情况说明 □同一地址登记多个市场主体,与已登记的市场主体有投资关系 □同一地址已登记其他市场主体,原市场主体已不在该地址经营

填写说明 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人为投资人(股东、设立人、合伙人);股份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董事会;变更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人为隶属企业。 2.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符合该项勾选“√”,不符合该项勾选“×”,不得空选。 3.同一地址登记多个市场主体的,申请人除勾选相关选项,还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有投资关系的提交多个市场主体间存在投资关系的说明;同一地址登记的原市场主体不在该地址经营的,应当提供由业主签署的原市场主体已不在该地址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说明,并由申请人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或者当地村委会出具产权证明,核实住所证明的真实性,或者业主持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购房合同)复印件到窗口确认住所证明的真实性。 4.住所地址格式为东莞市XX镇XX村(社区)XX(村小组)路(街、巷)XX号X楼XX号铺,没有门牌号的,地址需具体到村小组,并作“具体描述”以便找到该地址,如住所地址为“东莞市XX镇XX村XX村小组”,具体描述为“XX派出所东面”。描述所用的字词“XX派出所东面”不作为住所地址申请及登记,《登记申请书》和公司章程中的住所、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地址仅填写“东莞市XX镇XX村XX村小组”。 住所地址描述不清晰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者村委会证明,证明住所地址真实性。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一、名称: 二、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地址:) 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三、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四、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属于居民住宅:是□否□ 五、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还登记有其他市场主体(一址多照): 是□否□ 六、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取得方式: □自有房产 □租赁,租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偿使用,提供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诺内容 1、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本企业)承诺已取得申报所在地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不属于依法确定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的房屋,地址表述真实无误。 2、本企业承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与本企业经营内容相适应,不在本地区禁止登记经营或所经营内容限制登记经营的场所区域内,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地方政府的规定要求,如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许可审批的,承诺取得相关许可审批后开展经营活动。 3、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居民住宅的,本企业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承诺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企业不扰民、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4、本企业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报承诺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愿意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纠正和行政处罚,并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备注:1.在对应项的□上打√,并按要求填写补充信息; 2.申请设立登记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本承诺书由(拟任)法定代表人、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 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还需加盖公章; 3.申请分支机构登记时,本承诺书由隶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个 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2016年1月)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郑重声明和承诺: 一、对申报住所(含经营场所,下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并承担因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 二、从事经营的项目或申报的住所房屋不属下列情形: (一)拟申请从事桑拿按摩、沐足、歌舞、游艺、美容美体、旅业、餐饮服务、网吧、电镀、漂染、印花、洗水、制革、造纸、电力生产、垃圾处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经营的; (二)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政府保障性住房、军队房产、外商投资企业房产、外国(地区)企业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 三、住所如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消防、环保、文化、卫生、安监、城管等有关部门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人(非自然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个 体经营者姓名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住所邮政编码 住所面积 房屋所有权人 使用权取得 □自有 □租赁 □无偿使用 房屋法定用途 □经营性用房(办公用途) □城镇农村居民自建房 □经营性用房(非办公用途) 住所(经营 场所)地址 具体描述: 同一地址 情况说明 □同一地址登记多个市场主体,与已登记的市场主体有投资关系 □同一地址已登记其他市场主体,原市场主体已不在该地址经营

填写说明 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人为投资人(股东、设立人、合伙人);股份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董事会;变更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人为隶属企业。 2.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符合该项勾选“√”,不符合该项勾选“×”,不得空选。 3.同一地址登记多个市场主体的,申请人除勾选相关选项,还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有投资关系的提交多个市场主体间存在投资关系的说明;同一地址登记的原市场主体不在该地址经营的,应当提供由业主签署的原市场主体已不在该地址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说明,并由申请人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或者当地村委会出具产权证明,核实住所证明的真实性,或者业主持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购房合同)复印件到窗口确认住所证明的真实性。 4.住所地址格式为东莞市XX镇XX村(社区)XX(村小组)路(街、巷)XX号X楼XX号铺,没有门牌号的,地址需具体到村小组,并作“具体描述”以便找到该地址,如住所地址为“东莞市XX镇XX村XX村小组”,具体描述为“XX 派出所东面”。描述所用的字词“XX派出所东面”不作为住所地址申请及登记,《登记申请书》和公司章程中的住所、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地址仅填写“东莞市XX镇XX村XX村小组”。 住所地址描述不清晰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者村委会证明,证明住所地址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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