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自由贸易区

东盟自由贸易区

一、走进东盟

东盟是由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10个东南亚国家组成的政治经济合作组织。

1967年8月7日至8日,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A s s o c i a t i o n o f S o u t h e a s t A s i a n N a t i o n s--A S E A N)的成立。成立30多年来,东盟已日益成为东南亚地区以经济合作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安全一体化合作组织,并建立起一系列合作机制。

东盟除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5个创始成员国外,20世纪80年代后,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5国先后加入该组织,使东盟由最初成立时的5个成员国发展到目前的10个成员国。东盟10国的总面积有450万平方公里,人口约 5.5亿,G D P达6472亿美元(2003年统计数字)。

东盟的宗旨是以平等和协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遵循正义、国家关系准则和《联合国宪章》,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同国际和地区组织进行紧密和互利的合作。

东盟主要机构有首脑会议、外长会议、常务委员会、经济部长会议、其他部长会议、秘书处、专门委员会以及民间和半官方机构。首脑会议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自1995年召开首次会议以来每年举行一次,已成为东盟国家商讨区域合作大计的最主要机制,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外长会议是制定东盟基本政策的机构,每年轮流在成员国举行。常务委员会主要讨论东盟外交政策,并落实具体合作项目。东盟秘书处设在印尼首都雅加达,出版有《东盟常务委员会报告》、《东盟通讯》等刊物。

随着经济实力和影响的不断加强,东盟在地区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90年代初,东盟率先发起东亚区域合作进程,逐步

形成了以东盟为中心的一系列区域合作机制。

其中,东盟十国与中日韩三国(简称10+3)、东盟十国分别与中日韩(简称10+1)合作机制已经发展成为东亚合作的主要渠道。

二、数字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0关税: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与东盟双方大部分产品的关税将于2010年降为零。

10年:2001年11月,中国与东盟一致同意在10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02年11月,双方领导人签署了《中国

-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了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

11月:2003年以来,中国与东盟双方就自由贸易区的各项协议进行了多轮磋商。双方定于2004年11月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的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签署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

协议。

17亿:建成后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覆盖约17亿人口,国民生产总值达2万亿美元。以 1.2万亿美元的贸易总量计算,它将成为仅次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全球第三大市场。

90倍:目前中国是东盟的第六大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2003年双边贸易额达到782亿美元,比1978年增长了90倍。

1000亿:在2004年举行的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在2005年使双方贸易额突破1000亿美元的目标。

2005年: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签署后,2005年1月1日,中国与东盟全面启动自由贸易区建设,双方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将进一步增长。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跻身世界三大经济支柱

2005年9月7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长助理、新闻发言人王锦珍表示,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逐步加强,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有望在进出口总额上超过北美

自由贸易区;202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国内生产总值总量

上超过欧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和北美、欧盟自由贸易区一起成为世界三大经济支柱。

2004年1月1日,“早期收获计划”开始实施,中国与东盟之间有近600种农产品实施零关税,双边贸易有了很大的发展。

2005年7月20日,《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正式实施,7000种商品实行低关税和零关税,这标

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即将进入全面实质性运作阶段.据统计,近年来,中国-东盟贸易增长迅速,其增长速度快于中国和东盟各自的总体对外贸易的增长速度,年均增长超过30%。2004年,中国与东盟间的进出口贸易额为1058.79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了35.3%。2005年1~6月,双边进出口贸易额已经达到近600亿美元

四、东盟投资经营壁垒及应对指南

(一)东盟投资经营壁垒有多少?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全面启动和中国“走出去”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选择走进东盟这个邻近市场。

目前,东盟国家在投资经营方面存在的壁垒涉及行业准入、持股比例限制、外资投资项目禁止、工作许可和雇用当地人比例等。

1.对投资行业的限制。如越南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汽车组装厂、马来西亚限制外资在马从事烟草和烈性酒的生产、印尼限制外资对其林业开采和加工的投资。

2.对外国投资者持股比例的限制。如泰国要求在服务业、农业、渔业、勘探和采矿业的泰资股权不得少于51%;马来西亚规定在印刷、钢铁、包装等行业的外资股权不得超过70%。另外,马来西亚有关法律规定部分行业禁止外商独资及必须有2名以上的马来

西亚籍的股东;印尼规定在港口、电站、铁路等基础设施的外资股权不得超过95%,电讯业、航空运输不得超过49%。

3.其它限制。如马来西亚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对外国公司开放。泰国原则上禁止外国公民拥有泰国土地(经向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咨询,如果是属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的引资项目,则可以公司名义拥有土地)除了文莱对聘用当地或外国雇员没有比例限制外,其他国家都有不同比例的要求。

有些非经营障碍,如风俗习惯、文化差异、办事效率等也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投资者的经营活动。

(二)我市企业应对经营壁垒的几点措施建议

1.在投资前要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做好调研及可行性分析。了解东道国关于外资、税收、领事等法律法规,研究东道国对所投资行业的要求、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和限制措施。

2.是要选择可靠的、有信誉和影响力的合作伙伴。认真听取我国驻外使领馆对项目和合作伙伴的评估意见;

3.要密切注意当地国政治社会的稳定状况,利用多方渠道做好与东道国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取得各方面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4.利用市对外经济合作的渠道和影响力,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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