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的申请

关于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的申请
关于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的申请

关于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的申请

关于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的申请县政府: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内在动力,是法治建设的灵魂,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中央对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高度重视,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部署和新要求,省市也把法治文化建设放在了极其重要的位置。

法治文化建设是法治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是法治建设中体现基础性、长期性和广泛性的一项重点工作。为推动我县法治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着力打造别具风格的法治文化建设精品,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省司法厅提出了建设不少于xx平方米“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的具体要求,市里把“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建设列入了“法治聊城”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结合外地经验做法,建议在文化广场、纪念广场或者新建的双海湖公园、环湖路增添法治元素,建成我县法治文化建设的“闪光点”,让广场(公园)不仅仅是一个绿色休闲场所,更是一个法治文化中心。在“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建设中,在不改变原有景观和功能的基础上,添加建设法治名句警句竖碑、古今中外法制故事宣传牌、法治雕塑、法治长廊、法制宣传栏、标

语灯箱、石书、石卷、石凳、石墙和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等法治元素,建设集学习、娱乐、休闲为一体的新平台。让漫步于广场的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近距离的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在娱乐休闲中培养成良好的法治意识,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以上报告当否,请审批。

司法局

xx年月日

浅论中西方传统法律文化的不同点和相似之处

浅论中西方传统法律文化的不同点和相似之处 摘要:法律文化是理解法律制度与法律行为的关键。所有对法律文化的类型划分中,中、西法律文化是一个最基本的划分。通过对中西方传统法律文化的比较,我们能够发现二者的不同和相同点。本文将从中西传统法律文化关于法的语义、法的地位、法的作用这三方面,比较二者的不同,以及简要概括二者的相似之处。 关键词:中国西传统法律文化差异 根据现有的文献材料看,在国外,美国法学家倾向于把法律文化界定为“人们对待法和法律制度的态度、信仰、评价、思想和期待”。很多日本学者倾向于把法律文化理解为以法律意识为核心、包括法律意识、法律制度和设施在内的社会文化现象。在长期的历史演进中,由于地理条件、经济生产方式、宗教影响等因素的不同,中国和西方国家形成了截然不同的法律文化。这使得二者的法律发展自诞生时,就走上了两条完全相反的道路。 一、中西传统法律文化中关于法的语义差异 中国的法,虽然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主要内容,在商代是刑,在春秋战国是法,而秦汉以后是律,但不管是刑、法、还是律,它们三者的核心都是刑事法律,包含的内容是刑法和刑罚,都不含有权利和正义的含义。在西方,能译作“法”的拉丁语词汇很多,但它们共同的基本含义有三:一为法,二为权利,三为正义。这个词一开始就把法、正义和权利紧紧联系在一起。在西方,“法是公正的艺术”。透过中文“法”与西文“法”之间语义的差别,我们可以看出中西对法的价值取向和历史背景的不同。在中国,法不意味着权利,因此中国传统法律缺乏权利文化,人们不知权利为何物。在中国人看来,法律要么是纯义务的规定,要么是暴力统治工具,们对待法律的态度是非理性的。而西方则具有悠久的权利文化传统,他们崇尚法律,他们认为法律是保护人的权利的工具,他们讲求诚实信用原则,他们对待法律的态度是理性的。我们从法的语源分析,可以看出东西方权利义务观念的不同导致对法律态度的不同,因而西人在积极主动的权利斗争中求利益,中国人则在被动或被迫的义务风险中求利益。 二、中西传统法律文化中法的地位差异 中西传统法律文化的不同之处突出体现在法的地位差异。这样的差异,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看出: (一)法的权威 考察西方法律史,我们会发现在西方传统法律文化中,法律是和核心文化,并且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无论是持基督教教会与王权长期对立和争斗,任何一方无法取得压倒性的胜利,这种二元对立主导下的多元政治格局是西方法律传统形成条件的观点;还是商人阶级在中世纪后期欧洲各王国的崛起是西方法律传统的现实基础的观点,都可以看出法律之所以在一个社会成为核心文化和权威性地位,实际上是为了平衡各种权力和利益冲突,从而不至于同归于尽的妥协产物。11世纪末到12世纪末是西方法律体系的形成期差不多是所有学者的共识,在这个时期各种法律体系在罗马天主教会和西欧各王国的城市和其他世俗政治体中被创立出来,法律体系真正脱离了社会习惯、政治制度和宗教制度的社会母体,形成了系统化的、独立的法律体系,其特征是有成文的法律、专门的司法制度、职业法律家阶层、也有专门的法律著作。在这之后,西方的法律制度持续发展达数代和数个世纪之久,每一代都在前代的基础上有意识地进行建设。 在西方传统法律文化中,法律是最高的统治者,基于人性本恶之认识,人们对任何人包

关于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的申请

关于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的申请 关于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的申请县政府: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内在动力,是法治建设的灵魂,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中央对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高度重视,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部署和新要求,省市也把法治文化建设放在了极其重要的位置。 法治文化建设是法治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是法治建设中体现基础性、长期性和广泛性的一项重点工作。为推动我县法治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着力打造别具风格的法治文化建设精品,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省司法厅提出了建设不少于xx平方米“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的具体要求,市里把“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建设列入了“法治聊城”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结合外地经验做法,建议在文化广场、纪念广场或者新建的双海湖公园、环湖路增添法治元素,建成我县法治文化建设的“闪光点”,让广场(公园)不仅仅是一个绿色休闲场所,更是一个法治文化中心。在“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建设中,在不改变原有景观和功能的基础上,添加建设法治名句警句竖碑、古今中外法制故事宣传牌、法治雕塑、法治长廊、法制宣传栏、标

语灯箱、石书、石卷、石凳、石墙和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等法治元素,建设集学习、娱乐、休闲为一体的新平台。让漫步于广场的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近距离的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在娱乐休闲中培养成良好的法治意识,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以上报告当否,请审批。 司法局 xx年月日

法治宣传教育校园文化主题月活动实施方案

法治宣传教育校园文化主题月活动实 施方案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校园文化主题月”活 动实施方案 学校各处室、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落实依法治校方略,切实加强学校普法工作,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12月开展以“12·4国家宪法日”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校园文化主题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活动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为主题,教育全校师生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二、活动对象:全校师生员工 三、活动时间: 12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活动对象和要求 1、我校“法律进校园”活动的对象都要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努力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学校要从实际出发,重点学习宣传《宪

法》(中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党的领导地位、中国国体和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等知识教育)。同时,各班还能够选择性学习宣传《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禁毒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并以此作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基本教材。 2、学校领导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的能力。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重点了解和掌握《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法》、《国防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环境保护法》、《禁毒禁赌条例》,以及与高等专科学校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条例、规程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在学法、用法和守法、护法中发挥表率作用。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依法治校为重点,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立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3、各班主任和各科任老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和其它相关法律,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管理学校。要重点掌握《教育法》、《教师法》、《高校学生管理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食品卫生法》以及《著作权法》、《专利法》等教育与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从

中西方法律文化

简答: 1. 中国法律和谐无讼的目标倾向。 中西法律文化都以秩序和正义为价值目标 在具体取向上,中国法律文化以秩序为重心,以至于无讼 一、和谐无讼的理想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追求和谐有序,追求法律制度与自然秩序的一致,直接导致了无讼目标的形成 道家鼓吹“小国寡民”,墨家倡导“兼爱非攻”,儒家向往大同世界 ——基本精神一致,即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相处融洽,安宁无争 无讼是和谐理想在法律领域的具体落实 和谐无讼属于精神范畴,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有独特的伦理意义 伦理上,谦让、和气、不争,既是个人美德的体现,也是地方良好风尚的开端 和谐无讼在传统中国具有重要政治价值,不仅关系到统治秩序的稳定,还涉及到官员的职责与政绩 官吏的的首要职责在于息讼,移风易俗,化有讼为无讼 二、和谐无讼的具体取向 1、表现:刑事领域,刑罚执行讲究时日,以求人类与宇宙的和谐 民事领域,权利的取得与否取决于是否有利于维护所涉及的伦理关系 对于各种细故纠纷,各界力求和解。已成讼者,各级官员尽力和息 2、和谐无讼的具体价值取向有四: (1)维护秩序。重点在于维护国家政治秩序和家族伦理秩序 (2)维护伦理纲常。三纲五常为核心的伦理道德体系成为立法、司法的直接准则 官吏决狱,情、理、法等多种标准并重,重在伦理;重孝 道,对孝子复仇宽大处理;法律维护家长权;身份成为判断 是非的重要根据 (3)漠视权利。轻视实体民事权利,财产纠纷被视为“细故”。 不承认当事人程序上的诉讼权利 (4)贱讼息讼 滋讼、聚讼、健讼、讼棍等贬义词 诉讼程序的设计使人感到“贱”和“厌”。父母官式的审理模式,刑

讯逼供合法化,司法黑暗,诉讼成本高,诉讼参与者无尊严 息讼文化趋向。从皇帝到乡绅,皆宣扬诉讼之害 2. 西方的私法传统 一、私法传统的形成与发展 1、早期法的私法色彩 早期法的形成过程中,西方法律已具有明显的私法特色。氏族内部斗争的中心是权利,法律发展促进个人权利的扩大,法律中心也由集团转向个人。《国法大全》时期,已形成以私法为主的法律体系 2、民法的发达 西方法因其民法而闻名于世 罗马法的私法内容丰富,体系宏大 中世纪,欧洲民法化传统得到延续 近代以后,刑法独立发展,宗教法地位下降,私法空前发达,代表作《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 欧洲大陆各国都编纂民法典,形成民法法系 英美法系国家虽无统一民法典,但具有民法内容的立法也很发达,如合同、侵权行为、财产、公司、票据、婚姻、继承等法 中世纪晚期以来,西方商法不断发展 二、刑事民法化和公法私法化 1、刑事民法化 刑事民法化是西方社会处理刑事案件的方式之一,即大量的刑事犯罪案件通过民事赔偿的方式加以解决,是私法文化的重要体现古罗马和欧洲中世纪法典中,有大量刑事内容民法化现象,即刑事犯罪,民事处理 2、公法私法化 近代以来,民族国家形成,民主宪政制度不断完善,公法内容大幅度增加。但公法不仅未成为法律体系的主干,而且呈现强烈的私法化倾向。原因: (1)公法在私法的历史传统和坚实基础上发展起来 (2)垄断资本发展,国家通过私法的法律形式直接作为经济活动主体,或通过由国家控制的公司参与经营,加强对经济生活的干预(3)公法与私法的实质区别淡化。行政法发展,侵犯私人权利的行为受到积极限制。坚持法律对国家自身的适用,国家成为其中的法律主体。法学家将私法研究中的概念、结构运用于公法领域 (4)根本原因是商品经济发达。商品社会以市场共同体化、经济合法化为基础,用以规范经济关系的法——私法自然占主导地位

果园乡小坝沟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

果园乡小坝沟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 总论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肃州区果园乡小坝沟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 肃州区果园乡人民政府 1.1.2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 肃州区果园乡小坝沟村 建设性质: 新建 1.1.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肃州区果园乡小坝沟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新建文化活动中心130.00㎡; 新建标准篮球场一处, 群众健身场地硬化1150㎡及其它体育设施设备等工程。 1.1.4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0.40万元, 其中工程费68.27万元, 占项目总投资的84.92%; 工程建设其它费 6.17万元, 占项目总投资的7.68%; 预备费5.96万元, 占项目总投资的7.41%。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0.40万元, 其中申请省级文化财政专项资金50.00万元, 建设单位自筹资金30.40万元。 1.1.5建设工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1个月, 即 11月~ 10月。 1.1.6项目效益分析 新建肃州区果园乡小坝沟村文化广场, 能有效推动《全民健身计划

纲要》的实施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经过有组织的经济运 动和松散型的自由健身活动, 培养群众的审美意识、运动情趣, 增进人际交往, 丰富文化生活, 有效实现全乡群众身体素质的提高和精神面貌 的改进, 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 促进全乡经济社会进步, 因而具有良好的社会意义。 1.1.7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 项目规划建筑面积㎡2120 ( 1) 新建文化活动室㎡130 ( 2) 新建文化活动广场㎡1150 硬化 ( 3) 篮球场㎡840 ( 4) 其它配套辅助设施给排水管网、照明线路( 5) 设备及工器具的购置套25 健身器材、体育用品等 2 总投资与资金来源 总投资万元80.40 ( 1) 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50.00 ( 2) 自筹资金万元30.40 1.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 1) 《肃州区统计年鉴》; ( 2) 《肃州区文化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 3) 《肃州区果园乡小城镇总体规划》( ~2020年); ( 4) 《肃州区果园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5) 《肃州区果园乡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 ) ;

村法治文化建设方案

XXXX村法治文化建设方案 XXX村位于XX县XXX乡,因一条两岸长满麻柳树的小溪纵贯全村而得名,当地村民大多沿河而居。全村辖有8个村民小组,365户,1286人,少数民族占98%以上,是XX区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大XX族村民聚居地。共有耕地面积1137亩,其中茶园1650亩,林地24816亩。茶叶、旅游为主要经济来源。 XX村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三面环山,小流域气候特性明显,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气温14.3℃,无霜期长,雨量充沛,平均降水量1136毫米,自然地理条件优越。麻柳溪至小村公路线村中穿过,交通便利。 全村有普法对象1100余人,占全村总人口95%。这里乡风文明,人民朴实善良。 "六五"普法以来,XX村在X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开展民族特色村寨创建工作的同时,开展法制宣传、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实现村级社会管理和法治建设双丰收。 一是培养普法宣传骨干,掌握好与农村和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能力,引领广大村民学法、守法、用法、知法,推进法治村建设工作。二是编排法治文艺节目,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用健康有益的文体

活动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地防止黄、赌、毒等不良风气的侵袭。三是建起了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开展尊老爱幼、助残扶贫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无吸毒、贩毒、赌博人员及其他治安案件发生。形成了村民平时学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村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逐渐成为风气。 通过几年的努力,麻柳溪村获得了"XX省十佳民族特色村寨"称号。全村实现了无信访上访案件,无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绝大部分的家庭达到了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团结,遵纪守法,努力提高村民的道德素质,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稳步推进,从而形成一个公平公正、文明向上、和谐一致、健康有序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法治宣传牌 (一)法治宣传展版 1、安置地点:村广场 2、数量:14块 3、制作要求:规格:版面(长X高)200X110CM,材质,不锈钢架,铝塑板背板,户外写真。 4、版面安排: 第一版:麻柳溪村简介,(文字、图片)

西方法治文化的内涵、发展及启示

西方法治文化的内涵、发展及启示 法治文化是树立法律权威、形成良法善治的关键因素。文章从分析法治文化的内涵着手,在阐述西方法治文化历史发展的基础上,总结其中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仍然具有积极启示的有益经验:确认和尊重人的权利,规范行政权力,加强法治教育。 标签:法治文化;保障人权;规范权力 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是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有力的精神文化动力。[1]法治源于西方,西方法治文化经历了上千年的积淀,其中的合理因素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法治文化的内涵 一般来说,文化是人类在其社会历史发展中不断创造、总结、积累下来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2]如果进一步区分,精神又可分为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前者主要指人的思想、意识以及价值追求等主观思维活动,后者则主要指制度等反映主观思维活动之结果的各种“客观知识”。所以,法治文化至少可以从物质型、精神型以及制度型法治成果来认识。有学者就指出“法治文化是指融注在人们心底和行为方式中的法治意识、法治原则、法治精神及其价值追求,是一个法治国度的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法律设施所具有的文化内涵,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涉及法治的行为方式,是人们的法律语言、法治文学艺术作品和法律文书中所反映和体现的法治内涵及其精神。”[3] 本文认为,法治文化可以被理解为人类在其法治实践中不断创造、总结、积累下来的物质型、精神型以及制度型法治成果总合。在物质方面,法治文化是指体现在法庭、监狱、刑具、法袍等具体物器上之法治文化;在主观精神层面主要是指存在于人们思想中的法治意识、法治原则、法治精神及其价值追求,如公平正义、程序优先等;制度层面则是指各种法律制度、法言法语、法律文书等。上述三个层面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促进,从而呈现出一种整体的法治文化现象,但相对而言,作为主观精神层面的法治精神、意识、原则、价值和作为制度层面的法律规定、组织方式等则更为人们所关注,并常常引起人们的讨论、争论。本文也着重从法治思想意识和法律制度层面着手对西方法治文化的内涵、历史发展以及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作以简要阐述。 二、西方法治文化的历史发展 1、古代西方法治文化 和其他西方文化现象一样,西方法治文化渊源于古希腊。恩格斯说:“在希腊哲学的多种样式的形式中,差不多可以找到以后各种观点的胚胎、萌芽。”。

关于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方案

关于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意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结合我校青少年学生德育教育实际,经研究在全校组织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普及法律常识、共建和谐校园”为目标,以“校园法治文化”活动为载体,掀起校园法制宣传教育的热潮,不断增强法制教育的渗透力、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广大师生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积极性,全面提升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工作水平,促进我校依法治教工作上新台阶。 二、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共建和谐法治校园。 三、活动时间 “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安排在11月15日至12月15日。 四、活动内容 (一)学习教育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对师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国家意识、国家制度的认知和公民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自觉明辨是非,崇礼守法; (二)学习教育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三)学习教育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学习教育宣传《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义务教育法》、《禁毒法》、《教师法》、《教育法》和《国防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五、活动形式 (一)组织学生参加一次国旗下遵纪守法宣誓仪式(誓词见附件1); (二)举办一次“崇尚法治,追求和谐”为主题的法制手抄报征集评比活动(活动方案见附件2); (三)举办一期法制讲座,可邀请兼职法制副校长担任主讲; (四)举办一次法制图片展览。法制图片由区人民检察院编制,届时由教育局统一安排时间,巡回到各学校展览; (五)观看一次《少年口角之争酿祸害》法制专题片。该专题片是区普法办联合法院、检察院和电视台拍摄的刑事法庭审判过程制作而成,由区教育局将专题片发放到各学校,组织师生收看学习。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校园法治文化”活动作为今年德育教育的重点来抓,认真谋划,科学统筹,精心组织,各学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以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实施。 (二)打造法制教育品牌,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各学校要根据全校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要明确专人负责,按照通知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求形成自身特色,打造具各校风格的法制教育品牌,促进形成优良校风学风。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校园法治文化”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凡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显著成绩的学生,要及时给予表扬和嘉奖,推广经验做法,以促进学校法制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

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

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 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首先表现在法的观念上。传统中国的法的观念主要以“刑”为核心和内容,因此,在传统上,中国人往往习惯于把刑、律、法等同起来,以为法即是刑法。这种观念源于中国古代法的特殊形成,并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加强。刑与暴力相联系,而且最初主要是针对异族的,后逐渐转化和扩大到在性质上类于异族的所有违犯礼教的人。刑归根到底是一种血缘集团性的压迫法,并长期局限在血缘范围内。西方法的观念主要以权利为轴心,这是因为古希腊、古罗马国家与法肇始于平民与贵族的冲突,在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是社会妥协的结果。所以,尽管这种法不能不因社会集团力量的消长而偏于一方,也不能不因为它是国家的强制力而具有镇压的职能,但它毕竟是用以确定和保护社会各阶层权利的重要手段,并因此获得一体遵行的效力。 中西法律文化的另一个差异是法的本位,也即法以什么作为其权利义务的基本单位。在最早的时期,中西法律都是以氏族或扩大了的氏族(部族、部落联盟等)为本位,但在古代世界的转换过程中,却走了两条日益分离的道路。中国法律走上了一条从氏族/部族到宗族/家族再到国家/社会的集团本位道路,这可以图示为氏族/部族→宗族/家族→国家/社会,其特点是日益集团化。西方的法律本位则经历了一条从氏族到个人再经上帝/神到个人的道路,图示为氏族→个人→上帝/神→个人,其特点是日益非集团(个人)化。不过,本世纪以来,中西法律的本位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在中国,个人在法律中的地位愈益提高,而连带主义、民族主义则对西

方法律本位一度产生了非个人化的影响。 从法律文化所体现的性质来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一种公法文化,西方法律文化传统上是一种私法文化。所谓公法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刑事性(刑法化或国家化)的法律体系;私法文化则是一种民事性(民法化或私人化)的法律体系。中国传统法律中确有关于民事、婚姻、家庭、诉讼等方面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在性质上都被刑法化了,也即以刑法的规定和方式来理解和处理非刑事问题。西方法律文化作为一种传统的私法文化,其主要标志是民法和商法的发达。此外,我们还应看到,西方法律在近代以前的刑事民法化和近代以来公法的发展及其私法化现象。 伦理化与宗教性可以说是中西法律文化比较上最具对极性的差异。传统中国的法律在西汉以后逐渐为儒家伦理所控制,儒家伦理的精神和原则日益规范着法律的变化和发展,至隋唐终使中国法律完全伦理化,这一情形延及清末而毫无变化。儒家伦理使传统中国的法律成为一种道德化的法律,法律成为道德的工具,道德成了法律的灵魂。这不仅使传统中国法律丧失了独立的品格,也从根本上阻碍了它向现代的转变。西方法律文化从罗马开始就受基督教的影响,到中世纪时,基督教逐渐控制了世俗的法律,虽然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使政教分离,法律在整体上摆脱了基督教的束缚与控制,但基督教对西方法律的影响至今仍然存在,并且深入到西方法律文化的思想和制度深处。 中西法律文化在体系和学术方面也有很大的差异。从某种意义上说,作为“中华法系”母法的传统中国法律文化是一个带有封闭

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方案

XX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情况表

XX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方案 一、设计要求 (一)艺术性:突出艺术欣赏性和视觉感染力,与自然生态完美融合,以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与城市规划布局融合,达到知识性、教育性、文化性、娱乐性于一体。 (二)实用性:材质绿色环保,简约大气,部分内容能够方便更换。 (三)宣传性:通过文字、图片展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以及法治法典、法治名人、法治格言等相关内容。 二、设计理念 根据不同受众,因地制宜,突出宣传法治文化内涵,深入浅出表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法制运作的各个环节,全面普及现代法治精神。将法治意识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将依法治国精神、法治观念植根于群众思想意识深处,使法治思想内化于心、法治精神外化于形。 三、建设内容 (一)育英路法治文化长廊建设 有利条件:XX路为县一中所在地,常年汇聚着4000多名青年学生,是法治文化宣传重要阵地之一。 建设内容:项目区自XX大道红绿灯起,止于县法院门侧,总长约800M。主要依托县一中、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

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法院铁艺护栏,依据区位、景观、人流量等特点,在不改变原有特质的前提下,双边设置162块标准法治文化宣传展示牌,宣传内容以法治进程、部门法规为主。在右侧起点至县地税局、左侧县电信公司至县一中没有护栏的空白处,设置一定数量的宣传栏。 建设方式:县直普法依法治理单位筹资共建。 (二)XX法治文化广场建设 有利条件:XX广场是城区几个重要的市民休闲、活动聚集区之一,紧临XX路法治文化街,受众以中老年人为主。电视台大型LED屏也设置在广场,是法治宣传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多得的传媒工具。 建设内容:广场花坛、空地植入一定的宣传牌、宣传小贴士;制作供LED屏播出的法治宣传短片、公益广告等。 (三)XX法治文化示范村建设 有利条件:XX村山水秀丽、民风淳朴、底蕴丰厚、特色鲜明,有很好的群众文化基础。法治文化示范村建设将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相得益彰。 建设内容:沿溪河设置一定的法治宣传牌、宣传小贴士,开阔处设置一定数量的宣传栏;利用现有小广场打造法治文化广场;书写法治文化楹联;建一个藏法律图书300册以上的图书室;包装编排一台法治文艺剧。 (四)县电视台法治文化广告片、飞字广告 有利条件:有线电视连通千家万户,具有信息高度集中、高度浓缩、生动活泼的特点,通过生动、富有成效的宣传,

中西方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中西方法律文化比较研究》读后感 【摘要】《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由法学博士张中秋先生编著。在书中,作者通过对中西方法律文化及其所处历史社会背景的比较研究,主要探讨了中国的法律文化与西方的法律文化在形成、本位、属性、伦理、体系、学术、精神,价值等八个方面的差异,细致的描述了法律渊源、价值精神以及文化属性、学术体系的基本形成以及内容。本文是读完该书之后的一些感受。 【关键词】法治;文化传统;中西法律文化 《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由法学博士张中秋先生编著。在书中,作者通过对中西方法律文化及其所处历史社会背景的比较研究,主要探讨了中国的法律文化与西方的法律文化在形成、本位、属性、伦理、体系、学术、精神,价值等八个方面的差异,细致的描述了法律渊源、价值精神以及文化属性、学术体系的基本形成以及内容,揭示了法律文化的差异,冲突及其协调的理论和制度性安排,对这些差异的形成的过程作了详细的阐述,在每个差异的背后都细致的介绍了差异的来龙去脉和深层次的原因。最后在第九章又重新回溯到了人,人乃文化的原点和轴心,无论多么复杂的文化现象都是从人这个原点发散出去的。张中秋先生在本书中不仅系统的论述了两种文化的差异及背后的原因,更重要的是给我们传达了这样一个理论:一切法律关系都可以而且应当还原为人的关系。不论这些关系表现为何种形态,人最终都是主体和原点。中西方在协调人与神、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形成了不同的文化,但归根到底仍是以人为主体和原点,即便是上帝也是人格化的神。①从本书中我体会到了,要想深刻了解某种文化,不能舍本逐末,而应追根溯源,以人为出发点,才能看到本质,任何忽视人的存在的文化、制度的研究都是肤浅的。 我最感兴趣的是第七章,也是与当今发展联系最为密切的一章。本文就以第七章为切入点,来谈谈中西方的法文化传统与法治的关系。在第七章“法的精神:人治与法治”中作者认为中国法的传统精神是“人治”,而西方法的传统精神是“法治”。“法治”之法是指具有民主政治背景体现大众意志的法。传统中 ①张中秋:《中西方法律文化比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12页。

社区多功能文化广场项目立项申报书

第一章项目总论 1.1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陕坝镇中南渠村多功能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陕坝镇人民政府 (3)项目建设单位:杭锦后旗塞上园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4)项目负责人: (5)项目建设地点:陕坝镇中南渠村 (6)项目建设期限:2012年1月——2012年12月 (7)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1.2项目建设依据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其中乡风文明,是农民素质的反映,体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只有农民群众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崇尚文明、崇尚科学,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新农村建设才是全面的、完整的。村容整洁,是展现农村新貌的窗口,是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应该是脏乱差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治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安居乐业的景象。这是新农村建设最直观的体现。

为此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惠农扶持力度,使新农村建设尽快达到“村富、家美、人和、民乐”,实现村庄美化、亮化、绿化、和谐整洁。 《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农村基层和中西部地区为重点,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改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建设和改造文化服务网络。完善城市社区文化设施,促进基层文化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2.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230万元,其中:文化广场硬化4000平米,投资60万元,设备购置32台套,投资166万元,项目前期费用工程设计费4万元。 3.资金来源与筹措 项目总投资23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单位自筹160万元,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万元。 第二章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中西方法律文化比较分析

中西方法律文化比较分析 中西方法律文化比较分析 中西方法律文化由于历史发展背景和发展水平不同而体现着各自独有的特质,但是客观地说,中国法治现代化确实是在西方法律文化冲击下起步的,因此,百年来一直存在着中西两种法律文化的冲突。 一、法的本位不同 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之一是法的本位不同,中国传统的法律是以集团为本位的,而西方法律则是以个人为本位的。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在远古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个人的集合”,我们将这种以团体为中心的社会称为集团本位社会。在中国社会自然经济条件下,中国法沿着宗族制度发展的轨迹形成,由部族集团本位法逐渐演变为宗族集团本位法。春秋战国之后,儒家和法家对建立新的政治制度最具有影响力。首先,儒家对宗法制度中的“忠”与“孝”两个基本原则的关系的解释,弥补了宗法家族与政治国家分离的空缺。而法家的国家主义政治法律观,是以国家为主位的,由于其理论与中国传统的宗族社会相抵触,最终没有成功。儒家吸收了法家的国家本位思想,创建了家族本位本文由收集整理与国家本位共存的理论,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传统法律本位走的是从部族到宗族再到国家与家族共同的集团本位道路。而且,从汉代以后,中国传统法律本位着重于国家本位优于家族本位,在清末“变法修律”之后,随着近代西方法律文化的影响逐渐增加,家族制度的影响逐渐退出了国家法律的舞台。国家本位根据社会的发展的需要逐

渐被强化,由于社会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其后的法律中深刻体现着集团本位。集团本位法的实质是义务本位法,这种法律意识集中体现出的法律是保护统治者的利益不受侵犯,而公民个人利益受到限制。 在西方法律史上,古罗马法由氏族法过渡为家本位法,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建立起了以个人为本位的法律制度。以氏族为本位的罗马法是以维护氏族利益为目的的,随着罗马氏族的解体,罗马法中的氏族本位也瓦解了。作为农业罗马社会的产物,家本位的法律填补了这个空缺,家本位法表现为以男性为中心的父权至上及夫权主义。罗马不断对外扩张,由于社会性质的转变,以个人为本位的法律制度取代了家本位法,表现为罗马万民法的产生和发展。日耳曼人建立国家以后,所设立的日耳曼法是以氏族集团为本位的法,同时其制度法又以上帝的意志为指导,即上帝本位。文艺复兴通过古典自然法学说提倡反神权的个人本位法,批判神本位的法律思想。人权开始取代神权成为自然法的基础,思想家们认为人权是人的基本权利,这种思想使得西方的个人本位法有了重大发展。个人本位法从其本质上说是权利本位法,注重于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强调个人利益。 二、法的精神不同 法的精神最本质的表现为人治与法治。人治的前提是社会上存在着为政治所需的德行兼备的贤者,其在理论上是虚幻的,因为统治者的统治行为具有随意性,因此人治必然会向独裁暴政转化。法治来源于西方的法律文化,亚里士多德曾给“法治”下过定义:“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经成立的法律秩序获得普遍的服从,

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申请报告书

目录 第一章总论 (3) 1. 1 概论 (3) 1. 1. 1 专题报告的依据 (3) 1. 1. 2 项目的背景 (3) 1. 1. 3 建设的重要性 (4) 1. 1. 4 建设的必要性 (4) 1. 2 建设项目内容 (5) 第二章项目单位概况 (5) 2. 1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5) 2. 2 项目优势 (6) 2. 2. 1 选址优势 (6) 2. 2. 2 广场功能 (6) 第三章建设方案 (7) 3. 1 投资预算表 (7) 3. 2 资金来源 (7) 3. 3 实施进度 (7) 3. 4 项目责任 (7) 第四章结论 (8) 4. 1 发展目标 (8) 4. 2 社会意义 (8) 4. 3 结论 (8)

第一章总论 1. 1 概论项目名称:村文化广场建设项 目申报单位: 项目地点: 项目性质:新 建 1. 1. 1 专题报告的依据该项目依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认 真做好 2010 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该[ 2010] 1 号)及《甘肃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于印发甘肃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税改办[ 2010] 7 号)文件精神。 1. 1. 2 项目的背景茁壮强健的体魄、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是中华 民族持久屹立于 世界民族之林的根本保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 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一直是党和国家全部 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高 举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信心百倍、豪情满怀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辟了中华民族伟 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在北京奥运会上,我英雄健儿奋勇争先,大显身手,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极大地振奋了民族精神,显示了我

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XX市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也是建设法治宜兴的重要载体和治本之策。近年来,随着法治创建和“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人们的法治意识有了明显提升,“遇事找法、办事循法、平时学法”的风尚正逐步形成。但从全市情况来看,法治文化建设的整体水平还不高,主要是缺少法治文化建设的阵地和载体,离上级要求的法治创建考核标准还有很大差距。根据省、无锡市关于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为全面加强我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动员全市上下各方面的力量,应地制宜打造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在各地、各部门上报项目的基础上,现制定2011年度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以建成全国、全省“法治县(市、区)为目标,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求相适应,吸收、融合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和国外现代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充分反映时代主旋律,着力培育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普法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营造法治环境,增进人们对法律的信任感,弘扬守法精神,形成法律信仰,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为建设法治宜兴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基础。 二、总体目标 结合“六五”普法宣传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开阔思路,创新方法,努力打造一批“法治文化广场(主题公园)”、“法治文化一条街(一面墙)”、“法治画廊”、“法治文化机关”、“法治文化社区”、“法治文化超市”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维权靠法”的法治观念逐步深入人心,积极争创全省和无锡市“法治文化精品工程”和“法治文化示范点”,努力扩大法治宜兴的影响力。 三、主要项目和责任单位 1、宜兴市青少年法制教育乐园。依托无锡市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建立宜兴市青少年法制教育乐园,利用现代高新技术和互动性多媒体手段,让青少年学生在寓教于乐中学习法律知识,在互动参与中重塑自我,尊重他人,热爱生命,保护环境,从小培养健全的人格和良好品质,增强法律保护意识,养成正确而严肃的法律观念与人生价值观,远离犯罪。(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2、社保法治文化阵地。根据群众办事特点和维权诉求,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宣传,在办事集中的服务大厅、工作场所,悬挂和张贴法律知识、温馨提示和服务承诺等文字图片,提供高效周到的服务,促进群众办事和维权更便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浅谈宗教对西方法治文化的影响

外国法制史论文 题目:浅谈宗教对西方 法治的影响 院系:法学院 专业:法学 班级:08级2班 作者:钟鑫 导师:淡乐蓉 学号:0801010208 日期: 2010.06.30

目录 引言 (1) 浅谈宗教对西方法治的影响 (2) 参考文献 (4)

引言 有人群的地方就须有法律,法律使人们生活有序;有苦难的地方就需要有宗教,宗教为人们提供一种心理上的慰藉,对尘世的超脱与来世的向往。人是高级智慧动物,他对物质世界有追求,同时对精神世界也有渴望,法律只能调控人们物质世界的欲望,宗教则为人们提供一个理想的精神家园。因而法律与宗教是维系人类社会平稳发展的两种重要工具。它们互相延伸,共同保障人类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 对人类社会影响巨大的两种社会存在即法律和宗教就像是一辆马车下的两个轮子:他们共同维系社会的发展。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对权利义务进行分配并以解决社会纠纷为目的的一些规则和制度。因而它对社会的调控主要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它注重解决现实社会中的实际问题,尤其是那些重大的社会现实问题,它的终级目标是建立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形成法律至上的权威。宗教是人们的一种内心确信、是人们关于社会生活的终级意义和目的。宗教是直觉知识,是对生活终极意义的个人信仰,宗教的宗旨在于对超自然力的信仰,并由此获得精神上的慰藉,它侧重解决人们精神领域苦恼与痛苦,它对现实世界的苦起一种绥靖作用,使人们对现世的不满在未来世界的家园中得以实现。 霍姆斯(Holmes)曾经说过:“要了解法律是什么,我们必须知道它曾经是什么,以及它将要变成什么。”纵观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我们会发现,一向标榜理性和客观的法律其实是从“愚昧和狂信”的宗教土壤中滋长出来的。

最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意见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注重特色、开拓创新,通过有重点、多层面、全方位地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不断丰富法治文化建设内涵,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增强干部职工群众的法治理念、法治精神,为全力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努力实现冲刺全国百强、建成中等城市和实现全面小康“三大目标”,提供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撑。 二、目标任务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通过三年的努力,力争在“六五”普法工作结束时,使全市的法治文化建设机制更加健全、设施更加完善、载体更加优化、产品更加丰富,法治文化融入到经济社会及公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法治文化产品和品牌。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作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水平进一步提升,全体公民信仰法律、遵守法律、服从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使我市的法治文化建设走在市先进行列。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法治文化建设认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党和政府理国执政理念的生动体现和集中反映,是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适应,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全体公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所持有并遵循

的心理意识与行为方式,是构建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全市公民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自由平等意识、公平正义意识,普遍养成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的习惯,真正使法治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意识和主动追求,有利于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有利于创造具有浓郁特色,体现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社会主义文化。 (二)强化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创新法治建设论坛建立举办机制,组织引导理论界和法律工作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文化建设理论研讨,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科学内涵,探索法治文化与历史文化、地域文化、行业文化相互融合的有效途径,改进法治文化的传播方式,力求把法治文化的内涵要求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三)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加强各类法治文化设施的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全市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法治场馆、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画廊、法治文化街区及法治文化景观等法治文化阵地。全市将统筹协调,整合利用社会资源,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建设四个法制教育基地、一个法治文化公园、一条法治文化街。每个镇(街道)建设一个法治文化长廊,每个村建设一个法制宣传专栏。将法治文化作为发展公益文化事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全市各级要利用办公楼大厅、走廊、服务窗口等公用区域,精心打造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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