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1《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完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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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

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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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的费用。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的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输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费用。

(7)其他费用: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括:1.环境保护费

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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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

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

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5.夜间施工增加费

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材料二次搬运费

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用。

7.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是指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冬雨季施工要求,为保证冬雨季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要增加的费用。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的工序、人工降效、机械降效、防雨、保温、加热等施工措施费用。

8.停水停电增加费

是指施工现场供水、供电短时中断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4小时内)。

9.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是指开工前测量、定位、钉龙门板桩及经规划部门派员复测的费用;办理竣工验收、进行工程点交的费用;以及竣工后室内清扫和场地清理所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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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费

是指为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对民用建筑中由于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物进行检测而发生的费用。

11.检测试验费

是指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建筑节能等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常规性检测检验(含见证检测检验和沉降观测)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12.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使用)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13.施工因素增加费

是指具有市政工程特点,但又不属于临时设施的范围,并在施工前能预见到发生的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14.赶工措施费

是指由于建设单位原因,要求施工工期少于合理工期,施工单位为满足工期的要求而采取相应措施发生的费用。

15.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和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及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16.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17.脚手架费

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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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19.施工排水、降水费

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20.垂直运输机械费

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垂直运输机械的台班费用。

二、间接费

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一)规费

是指政府和授权部门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

1.工程排污费

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向环保部门缴纳的排污费。

2.养老保险费(包括劳动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劳动保险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3.失业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4.医疗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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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伤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6.生育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7.住房公积金

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二)企业管理费

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

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

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燃料等费用。3.差旅交通费

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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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具用具使用费

是指现场管理和企业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工会经费

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7.职工教育经费

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8.民兵预备役经费、残疾人保障基金

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由地方税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部门代收的上述费用。

9.财产保险费

是指施工管理用的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

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

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

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三、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应获得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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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第三章本定额的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山西省境内进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承包的工程计价。

一、施工总承包

是指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

(一)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

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其中建筑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建(构)筑物内、外部的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采暖、电气、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包括厂、矿区、住宅小区等)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其中市政建设工程包括道路、桥涵、公共广场、排水工程和其他市政工程项目中的土石方、构筑物等工程;市政安装工程包括给水、燃气与集中供热、安装工程,排水管线及设备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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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

适用于一般工业、公用工程及公共建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二、专业承包

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或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从总承包企业中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依法从建设单位中直接承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以下几类:

(一)地基处理工程

适用于单独承担一般建设工程的地基处理工程,包括各种桩、强夯、地下连续墙、基坑支(围)护、软弱地基换填等。

(二)大型土石方工程

适用于单独承担一个单位建筑物或构筑物挖方或填方超过10000m3(含10000m3)的土石方工程。

(三)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

适用于单独承担金属结构的柱、梁、屋架、球形网架等制作安装工程。

(四)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适用于单独承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五)装饰(装潢)工程

适用于单独承担的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内、外部装饰装修工程。

(六)安装工程

适用于单独承担锅炉、通风空调、制冷、电气、仪器仪表、智能化等设备的安装,相配套的各种线路、管道的安装及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以及给排水、采暖、卫生洁具、照明、消防等工程。

(七)炉窑砌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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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新建、扩建工业与民用建设的各种专业炉窑(如焦炉、高炉、炼钢炉、混铁炉、蒸汽和热水锅炉等)和一般工业炉窑及小型炉窑等的砌筑工程。

(八)桥梁工程

适用于单独承担的各类桥梁工程。

(九)园林工程

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园林建筑工程。

(十)单独绿化工程

适用于单独承担的绿化工程。

(十一)仿古建筑工程

适用于单独承担的仿古建筑工程。

(十二)房屋修缮工程

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新作、整修、拆除等修缮工程及与之配套的安装工程。

(十三)抗震加固工程

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加固工程。

(十四)市政维护工程

适用于城市的道路、排水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和小范围的零星修补工程。

三、劳务分包

是指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依法从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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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一节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规则

一、综合单价的内容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的内容包括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二、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按山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计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的差价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指导价计算,差价部分不得作为计取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基数。

企业投标报价时,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按企业定额或山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计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按当时当地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指导价计算。

三、措施费

包括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

(一)施工技术措施费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山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常规的施工作业方案计算。企业投标报价时,按企业定额及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二)施工组织措施费

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生活性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属不可竞争性费用,任何一方不得调整。其余的措施费,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定额执行;企业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本定额执行。

四、规费

是指省级以上政府或授权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属不可竞争性费用,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得调整。

本定额中规费费率为最高限值,适用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投标报价、确定中标价、工程结算及签订施工合同,均以各级标准定额管理机构核准的当年有效规费费率计算。

五、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是组成综合单价的两个要素,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定额执行,企业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本定额执行。

六、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单位工程造价的组成

单位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根据不同承包方式,区分不同工程性质,分别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或人工费(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为计费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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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相应费率计算。其中:

(一)《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第二章绿化工程,执行单独绿化工程取费。

(二)修缮安装工程,执行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费率;修缮装饰装修工程,执行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费率;修缮仿古工程,执行仿古、园林工程费率;单独拆除工程,执行劳务分包的相关费率。

八、定额费率水平

本定额的费率水平是以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基价为基础编制的。

第二节费率标准

一、措施费

(一)施工组织措施费

1.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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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措施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费发生时,由企业根据国家和省、市环保部门规定及施工组织设计计价。

2.安全措施费中不包括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应当采取的专项防护措施发生的费用,以及特殊情况建(构)筑物采取的临时保护措施费。

3.施工因素增加费:市政建设工程按直接工程费的0.25%计取,市政安装工程按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的1.35%计取。

4.冬季施工增加费中不包括蒸汽养护法、电加热法及暖棚法施工所增加的设施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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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承包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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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措施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费发生时,由企业根据国家和省、市环保部门规定及施工组织设计计价。

2.安全措施费中不包括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应当采取的专项防护措施发生的费用,以及特殊情况建(构)筑物采取的临时保护措施费。

3.施工因素增加费:市政维护工程按直接工程费的0.2%计取,桥梁工程按直接工程费0.25%计取。

4.园林工程不计取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费。

5.冬季施工增加费中不包括蒸汽养护法、电加热法及暖棚法施工所增加的设施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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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务分包

单位:%

注:劳务分包的临时设施全部由总包方提供。

(二)施工技术措施费

按其相应的计价定额计算或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二、规费

(一)以直接费为计费基础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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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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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管理费

(一)总承包

单位:%

(二)专业承包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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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务分包

按直接费中人工费的11%计取。

四、利润

(一)总承包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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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1费用定额解释

一、费用定额的编制依据 (一)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文)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三)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晋建标字[2010]473号文件) (四)建设部办公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文件) (五)国家和省级政府部门下发的各项规费文件 (六)多年来,我省在制定费用定额方面积累的有关历史资料 (七)建筑安装企业近三年的统计资料 (八)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测算资料 (九)山西省《投资估算指标》及《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每两个月发布的、测算期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 (十)其他省市费用定额的编制资料和先进经验 二、费用定额的编制原则 (一)社会平均水平原则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水平应按照社会必要劳动量确定,反映社会平均水平。因此,费用定额的编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技术经济工作,并且与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密切相关。在制定费用定额时,一方面要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技术和施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提高;另一方面,也应考虑由于材料预算价格上涨,定额人工单价的变化导致费用定额有关费用支出发生变化的因素。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应符合国务院、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 (二)简明适用原则 制定费用定额时,在尽可能反映实际消耗的前提下,做到形式简明、方便适用。要结合工程建设的经济技术特点,在认真分析各项费用属性的基础上,理顺费用项目的划分,制定相应的费率,计取各项费用的方法应力求简单。 (三)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原则 费用定额的编制,要充分考虑可能对工程造价造成影响的各种因素。在编制组织措施费定额时,要充分考虑现场的施工条件对某个具体工程的影响,要对各种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研究后制定出合理的费用标准。在编制间接费定额时,要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在满足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需要的基础上,尽量压缩非生产人员的人数,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管理费用的开支,降低工程成本。

2011山西建筑工程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土壤、岩石分类规定如下: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1-1

续表1-1

二、人工土方 1.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可另行计算。 2.人工挖土不分干、湿土,均按定额执行。 3.人工挖土方、地槽、地坑,普硬土是按表1-1综合取定的,如实际全部为Ⅰ、Ⅱ类土时,应按普硬土定额乘以系数0.85。 4.淤泥与湿土的区分:地下静止水位以下的土层为湿土;堆积起来不能成型或具有流变性质的为淤泥或流沙。 5.人工挖土定额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因素,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7.挖桩间及桩顶1m以内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不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5。 8.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30cm以内挖、填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时,按挖土方计算。 三、机械土石方 1.机械挖土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若含水率大于25%,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若含水率大于40%,另行计算。 2.机械挖土方,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 m3时,定额乘以系数1.1。 3.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2所列系数计算。 坡度大于5%,其运距乘以系数表1-2 4.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另计算。 5.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2.0m 以内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土壤类别同机械挖土。 6.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项目,其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项目,其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7.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的消耗。 8.推土机推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台班用量乘以系数0.73。 9.机械土方定额是按普硬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为坚硬土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表 1-3的系数。 机械挖坚硬土系数表1-3 10.填料碾压定额是按不同压路机及不同遍数综合编制的,并已考虑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及推平机械。 11.填料工程量按压实方计算,定额材料用量中已包含压实系数及施工损耗。 12.机械石方定额已综合了不同的开挖阶段高度、坡面开挖、改炮、找平、撬动松石等因素。如设计规定对石料粒径有要求时,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另行计算。 13.石方爆破定额是按建筑工程小型爆破(如炮眼法)按气腿式凿岩机考虑的,不分明炮、闷炮。如使用手执式风动凿岩机者,凿岩机台班乘以系数0.7。中型或大型爆破(如药室法),可另行计算。 14.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

[整理]《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编制说明.

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编制说明第一部分综述 一、定额的设置 2011年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为十一册: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及建筑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本定额共计13995个子目,与2005年定额子目比较,调整变化见下表。 新、旧定额子目变化表 二、编制原则 1. 定额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 2.结合建设工程安装劳动定额调整部分项目的人工消耗量;

3.结合新规范、新标准的变化调整消耗量; 4.补充和完善因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用造成的缺项; 5.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项目; 6.取消不常用项目; 7.对消耗量相近似的子目尽量合并; 8.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调整一些定额项目; 9.调整有关册中的脚手架、超高、高层建筑增加费等系数; 10.将工程量计算规则合并到各章说明后面; 11.相关册增加了附录。 三、编制依据 1.2005年《山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编制软件,及《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征求意见稿)》; 2.施工现场实际调查的消耗量; 3.有关省、市、专业安装工程定额; 4.山西省机械、仪表台班单价; 5.2011年太原市材料预算价格; 6.有关单位和专家对2011年安装定额征求意见稿提出的一些问题作了修改。 四、相关费用的编制情况 1.高层建筑增加费 是指工业与民用建筑物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施工,因人工降效、材料、工具垂直运输增加的机械台班费用和工人上下班乘坐升降设备台班费,计算基础应包括6层或20m以下全部的人工费。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的项目有给排水、采暖、燃气、电气、消防及建筑智能化设备、通风空调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结合2005年定额使用情况,本次编制调整了高层建筑增加费的计算方法。给排水、采暖、燃气、电气、消防及建筑智能化设备、通风空调工程高层建筑增加费均按定额人工费的%比计取,其中人工费占%。 2.超高增加费 按定额人工费的百分比计取,(参阅各册定额说明)。 3.脚手架搭拆费 按人工费的百分比计取(参阅各册定额说明)。实际施工中,部分或全部使用土建脚手架应作有偿使用。 4.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 主要适用于改扩建项目中,因生产条件和生产操作的限制干扰安装工作的正常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百分比计取(参阅各册定额说明)。 5.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费 在有害气体、有毒物质、高分贝噪音等超过国家标准的环境中施工,影响身体健康而增加的降效费,按人工费的百分比计取(参阅各册定额说明)。 五、安装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仪器仪表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人工 (1)本定额人工包括安装工程的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以综合工日表示,每工日单价57元,综合工日单价比2005年25.00元/工日提高了1.28 。 (2)对于一些项目用工,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材料 (1).安装项目中所耗用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并相应计入了损耗。

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

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一) 建筑工程 1.问:当建筑物层高超过3.3m时应如何执行脚手架子目? 答:当建筑物层高超过3.3m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照预算定额第十三章的规定,重新计算脚手架费用。相关定额子目中已经包括的脚手架费用亦不扣除。 2.问:细石混凝土地面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什么? 答:细石混凝土地面按主墙间的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需做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工程量中。 3.问:预算定额中垂直运输及超高费的计费基数如何计算? 答:预算定额中垂直运输和超高费的计费基数为: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及檐高,以工程项目(即定额第一章到第十章的内容)的定额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础进行计算。 装饰工程 1.问:预算定额第五章说明第五条关于木线条、石膏线条油漆的说明具体应如何理解? 答:该条说明为:①木线条安装在木质基层上刷同色油漆、涂料时,并入木装饰面中计算,执行其他木材面油漆子目,木线条按展开面积乘以0.83系数计算工程量(依据本章说明中表5.3中的第13条);②石膏线条安装在石膏板和抹灰面基层上刷同色油漆、涂料时,均应并入基层装饰面中计算,执行抹灰面油漆子目,石膏线条按墙面油漆、涂料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2.问:装饰工程中当层高超过 3.3m时,脚手架费用应如何计算? 答:层高超过3.3m时脚手架费用的计算同建筑工程(详见建筑工程解释第1条)。安装工程

1.问: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电缆保护钢管、塑料管埋地敷设项目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答:该项目适用于较长距离电缆穿钢管、塑料管埋地敷设,不适用电缆穿建筑物、电缆穿越道路的保护管敷设。 2.问: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中,塑料管安装项目是否包括管卡安装?答:塑料管安装项目不包括管卡安装,需要另套管卡安装项目。 3.问:第十一册《刷油、绝热、防腐工程》中,刷防火涂料项目中防火涂料得消耗量如与实际不同,应如何调整? 答:刷防火涂料项目中防火涂料得消耗量与实际不同时,按照防火涂料产品说明书的用量调整。 市政工程 1.问:在2011年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场外运输费用项下, 有些市政工程的施工机械未列入,如何计取? 答: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按履带式推土机(90kw内)执行;路面铣刨机按压路机的80%计取;履带式液压岩石破碎机按履带式挖掘机(1m3内)执行。 2.问:2005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第六章中,设有“汽车运厂拌基层混合料”项目和“汽车运沥青拌合料”及“汽车运热沥青”子目,2011定额第一册中取消了这些项目、子目,如何执行? 答:为了便于使用,“厂拌基层混合料场外运输”项目放在了第 二册《道路工程》第二章“道路基层”内,“沥青拌合料及热沥青场外运输”项目放在了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章“道路面层”内。本定额“沥青拌合料及热沥青场外运输”项目按“5km内”和“每增1km”设立了两个子目,计价时可按实际运距计算执行。 3.问:2005年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十章“临时工程”中, 列有“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机”项目,2011年定额中删除了此项目,如何执行? 答:轨道式柴油打桩机和履带式柴油打桩机都参照2011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履带式柴油打桩机的安装拆卸费用执行;简易打桩架参照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章“打拔工具桩”中的“竖、拆简易打拔桩架”项目执行。 费用定额 问: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调整部分可计取哪些费用?

山西2011《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1《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目录 总说明-------------------------------------总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第二章地基处理工程-------------------第二章地基处理工程 第三章砌筑工程-----------------------第三章砌筑工程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五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第五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第六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第六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 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第八章保温、隔热工程---------------------第八章保温、隔热工程 第九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第九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第十章垫层、找平层工程-------------------第十章垫层、找平层工程 第十一章支护及机械降水工程---------------第十一章支护及机械降水工程第十二章模板工程-------------------------第十二章模板工程 第十三章脚手架工程-----------------------第十二章模板工程 第十四章垂直运输及超高费-----------------

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GB50500-2008)、《全国统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和施工验收规、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在2005年《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围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五、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 、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和2005年《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五、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工艺标准、安全操作技术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编制的。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实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于本定额的不同而改变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以元表示。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配合比含量与定额不符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不得换算。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与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 3.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最新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5)

山西省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05) 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山西省建设厅 山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文件 晋建标字【2005】26号 关于发布《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 各地、市建委(建设局)、计(经)委、省直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GB50500--200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记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建设部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表[2003]206号)、《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等,结合山西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计价依据),并通过审定,现予以发布实施。同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计价依据包括: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量清单补充项目及清单计价指引。 二、计价依据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 三、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

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使用清单计价办法编制标底时,依据计价规范和我省计价依据以及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信息价格进行编制。 四、定额的缺项,可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确认,并经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备案。 五、计价依据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与之配套并经审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同步推广使用。2000年《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六、凡2005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按计价依据执行,2005年1月1日以前的在建工程按原合同条款办理。 七、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计价依据的日常解释和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 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山西省2011《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完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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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 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的费用。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的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输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费用。 (7)其他费用: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括:1.环境保护费 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 3

2011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

2011 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 一、《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 ~1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在2005 年《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本定额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是指导施工企业劳务结算和支付管理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城市园林和市政绿化工程,也适用于厂矿、机关、学校、宾馆、居住小区的绿化和小品设施等工程。 五、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和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 ~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 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配合比含量和定额不符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换算。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和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 3.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4.材料价格是以2011 年《太原地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结合全省情况综合取定的。 5.本定额各章说明允许换算的材料,其换入的价格应为预算价格。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定额项目(包括机械为主操作和人工为主操作的项目)内的主要机械、辅助机械和中小型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物对象、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量表示。本定额的机械消耗量已考虑了按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定额项目内用量极小的中小型机械则列入其他机械费内。

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问题解答

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问题解答 1.问:定额中石材价格158.92元/m2而实际与定额中价格不同时该如何解决?取费如何取定? 答:如果实际与定额不同时,超出部分按材差处理,不参与取费,只取定编费及税金。 3.问:定额中木质踢脚及石材踢脚线高度各是按多少考虑的? 答:木质踢脚线高度是按120mm、石材踢脚线高度是按150mm考虑的。 4.问:定额中铝合金门、窗框料壁厚是如何取定的? 答:铝合金窗框料壁厚90系列是按1.4mm、70系列是按1.2mm、门框料壁厚是按1.4mm取定的。 5.问:塑钢平开窗如何计算面积? 答:按设计窗洞口计算面积。 6.问:门窗工程中如果门没有造型该如何计算工程量? 答:木质装饰门扇工程量按扇外围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7.问:硝基清漆中木线条是按几遍考虑的? 答:硝基清漆中木线条是按五遍考虑的。 8.问:定额7-175子目中天棚、墙面板缝粘贴胶带单位是"100m"还是"100m2"?是否按封板面积满算? 1.问:高层建筑采用塑钢窗,是否需要装接地线? 答:没有标准规范,一般均不做接地线。 2.问:声控开关安装选用什么定额子目? 答:执行全统山西省价目表第二册2-1637子目。 3.问:PVC穿线管执行什么子目? 答:执行全统山西省价目表第二册“钢性阻燃管”项目。 4.问:兀接箱执行什么定额? 答:执行“成套配电箱安装”子目。 5.问:防雷引下线利用二根主筋作引下线,主筋采用螺纹连接时,采用钢筋跨接,是否应另计跨接处及钢筋? 答:2-746子目已按焊接方式考虑,并考虑了所用钢筋,因此,不能再计算跨接和主材钢筋量。 6.问:大口径铝塑和塑料给水管执行什么定额? 答:定额缺项,需编制补充定额。 7.问:第八册中无塑料阀门的安装,如何套用定额?

山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问:沟槽回填灰土如何套定额?【省03.4】 答:沟槽回填土可在第一章夯填素土子目的基础上,每100m3增加27.72工日,101m3灰土,灰土价格按定额配合比预算价格列入。不包括买土及运土因素。 2、问:如采用人工开挖石方,如何套定额?【省03.4】 答:如采用人工开挖石方者,既不装药、不放炮,全部用人工凿岩、剥离的方法施工,套用定额时,可按机械打眼爆破相应定额的人工费*6计算,材料除六角中空钢仍按定额数量计取外,其余材料和定额中的机械费均不再计取。 第二章地基处理工程 1、问人工挖灌孔注混凝土桩(直径800-1000mm),设计要求无护壁时,灌注桩混凝土充盈系数应该如何考虑?【省2003.2】 答:按定额中灌注混凝土桩充盈系数执行。 2、问:凿白灰柱桩头执行什么定额?【省2003.6】 答:执行2-160凿水泥桩头子目。 第三章脚手架工程 1、问:多层建筑综合脚手架适用于檐高70m以内的工程,檐高70m以上的高层建筑室内执行综合内脚手架,室外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单项脚手架,编制标底时或投标报价时无法确定,问檐高70m以上的多层建筑能否执行综合脚手架?【省2004.4】 答:70m以上的多层建筑如有施工组织设计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相应的单项脚手架,如果没有施工组织设计,经我们测算凡檐高70m以上的多层建筑综合脚手架,其单价可在相应的檐高70m以下综合脚手架的基础上,分别乘以下列系数: 檐高80m以 内90m以 内 100m 以内 110m 以内 120m 以内 130m 以内 140m 以内 150m 以内 系数 1.05 1.08 1,13 1.16 1.19 1.24 1.27 1.30 2、问:综合脚手架定额中不包括垂直全封闭因素,应如何计算?【省04.4】 答:执行相应综合脚手架定额乘以0.96,再按垂直全封闭工程量规则计算垂直全封闭的工程量,执行垂直全封闭的预算定额。(咱们经常见到的在建筑物外脚手架外围用安全网、密目网,有时还有铁丝网围成的封闭面就是垂直全封闭。密目网设在最外层,一般都是绿色的,在工地是经常见到的。) 3、问:构筑物如栈桥、斜廓,有的距地面高度为20-30m,有的部分为封闭结构能计算建筑面积,有的部分不封闭,不能计算建筑面积,问如何计算脚手架?【省2003.2】 答:除烟囱、水塔外的建筑物不论能否计算建筑面积,均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单项脚手架。 4、问: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如砌内衬时,是否可以另外计算脚手架?【省2003.2】 答:可以计算,烟囱高60以下可按竖井架子目执行,如高度超过60m,双方可协商解决。 5、问:钢结构工程脚手架如何套用定额?【省03.6】 答:参照排架结构相应子目计算。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问:模板工程中使用的对拉螺栓带止水片拔不出时,如何计算?【省04.5】

山西2011定额解释全套

2011年《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一) 建筑工程 1.问:当建筑物层高超过3.3m时应如何执行脚手架子目? 答:当建筑物层高超过3.3m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照预算定额第十三章的规定,重新计算脚手架费用。相关定额子目中已经包括的脚手架费用亦不扣除。 2.问:细石混凝土地面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什么? 答:细石混凝土地面按主墙间的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需做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工程量中。 3.问:预算定额中垂直运输及超高费的计费基数如何计算? 答:预算定额中垂直运输和超高费的计费基数为: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及檐高,以工程项目(即定额第一章到第十章的容)的定额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础进行计算。 装饰工程 1.问:预算定额第五章说明第五条关于木线条、石膏线条油漆的说明具体应如何理解? 答:该条说明为:①木线条安装在木质基层上刷同色油漆、涂料时,并入木装饰面中计算,执行其他木材面油漆子目,木线条按展开面积乘以0.83系数计算工程量(依据本章说明中表5.3中的第13条);②石膏线条安装在石膏板和抹灰面基层上刷同色油漆、涂料时,均应并入基层装饰面中计算,执行抹灰面油漆子目,石膏线条按墙面油漆、涂料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2.问:装饰工程中当层高超过 3.3m时,脚手架费用应如何计算? 答:层高超过3.3m时脚手架费用的计算同建筑工程(详见建筑工程解释第1条)。 安装工程 1.问: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电缆保护钢管、塑料管埋地敷设项目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答:该项目适用于较长距离电缆穿钢管、塑料管埋地敷设,不适用电缆穿建筑物、电缆穿越道路的保护管敷设。 2.问: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中,塑料管安装项目是否包括管卡安装? 答:塑料管安装项目不包括管卡安装,需要另套管卡安装项目。 3.问:第十一册《刷油、绝热、防腐工程》中,刷防火涂料项目中防火涂料得消耗量如与实际不同,应如何调整? 答:刷防火涂料项目中防火涂料得消耗量与实际不同时,按照防火涂料产品说明书的用量调整。 市政工程 1.问:在2011年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场外运输费用项下, 有些市政工程的施工机械未列入,如何计取? 答: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按履带式推土机(90kw)执行;路面铣刨机按压路机的80%计取;履带式液压岩石破碎机按履带式挖掘机(1m3)执行。 2.问:2005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第六章中,设有“汽车运厂拌基层混合料”项目和“汽车运沥青拌合料”及“汽车运热沥青”子目,2011定额第一册中取消了这些项目、子目,如何执行?

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

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编制说明 第一章费用定额的编制依据和原则 宣贯资料 一、费用定额的编制依据 (一)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文)(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三)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晋建标字[2010]473号文件) (四)建设部办公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文件) (五)国家和省级政府部门下发的各项规费文件 (六)多年来,我省在制定费用定额方面积累的有关历史资料 (七)建筑安装企业近三年的统计资料 (八)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测算资料 (九)山西省《投资估算指标》及《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每两个月发布的、测算期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 (十)其他省市费用定额的编制资料和先进经验 二、费用定额的编制原则 (一)社会平均水平原则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水平应按照社会必要劳动量确定,反映社会平均水平。因此,费用定额的编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技术经济工作,并且与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密切相关。在制定费用定额时,一方面要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技术和施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提高;另一方面,也应考虑由于材料预算价格上涨,定额人工单价的变化导致费用定额有关费用支出发生变化的因素。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应符合国务院、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 (二)简明适用原则 制定费用定额时,在尽可能反映实际消耗的前提下,做到形式简明、方便适用。要结合工程建设的经济技术特点,在认真分析各项费用属性的基础上,理顺费用项目的划分,制定相应的费率,计取各项费用的方法应力求简单。

《全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山西省价目表(2000)》总说明

《全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xx 价目表 (2000)》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第十二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另行发布,暂未编省价目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根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十一册),编制了《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山西省价目表),另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取定表。 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山西省价目表)(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拔款和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是建筑企业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建筑企业投标报价的基础;也是编制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的基础。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四、本定额是按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 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除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 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 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符合安装要求。 4. 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 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1. 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程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 综合工日单价是根据建筑工人现行工资标准和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 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每工日2 3.70 元。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 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 人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 ?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主材,?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

山西2011定额解释

解释(一) 建筑工程 1.问:当建筑物层高超过3.3m时应如何执行脚手架子目? 答:当建筑物层高超过3.3m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照预算定额第十三章的规定,重新计算脚手架费用。相关定额子目中已经包括的脚手架费用亦不扣除。 2.问:细石混凝土地面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什么? 答:细石混凝土地面按主墙间的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需做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工程量中。 3.问:预算定额中垂直运输及超高费的计费基数如何计算? 答:预算定额中垂直运输和超高费的计费基数为: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及檐高,以工程项目(即定额第一章到第十章的内容)的定额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础进行计算。 装饰工程 1.问:预算定额第五章说明第五条关于木线条、石膏线条油漆的说明具体应如何理解? 答:该条说明为:①木线条安装在木质基层上刷同色油漆、涂料时,并入木装饰面中计算,执行其他木材面油漆子目,木线条按展开面积乘以0.83系数计算工程量(依据本章说明中表5.3中的第13条);②石膏线条安装在石膏板和抹灰面基层上刷同色油漆、涂料时,均应并入基层装饰面中计算,执行抹灰面油漆子目,石膏线条按墙面油漆、涂料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2.问:装饰工程中当层高超过 3.3m时,脚手架费用应如何计算? 答:层高超过3.3m时脚手架费用的计算同建筑工程(详见建筑工程解释第1条)。 解释(二) 建筑工程 1.问:部分钢筋和模板项目的工作内容中含有“搭拆简易脚手架”,如何理解?答:考虑建筑物结构施工时,部分钢筋和模板的安装,需要搭设操作脚手架,因此本定额将层高3.3m以内需要搭设的操作脚手架综合在相应定额项目内。当层高超过3.3m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重新计算脚手架,并且不扣除定额内包括的脚手架内容。2005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未考虑此内容,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相应脚手架费用。 2.问:建筑物超高费计算起点是多少? 答:当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20m或建筑物自然层数6层时,可执行相应檐高子目,计算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费。本定额是按建筑物檐口高度划分项目。2005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是按檐口高度和层数划分项目,符合其中一个指标即可。

山西省2018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山西省2018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目录 总说明 (1)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 (3) 第二章墙柱面工程 (6) 第三章天棚工程 (11) 第四章门窗工程 (13) 第五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17) 第六章其他工程 (22)

总说明 一、《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规程,在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国有投资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标底)的依据,对其他工程仅供参考;是编制概算定额、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山西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和扩建工程。 四、本定额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山西省内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山西省当前装饰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 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人工单价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山西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确定的。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六、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综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3.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本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4.本定额中砂浆的种类、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凡在定额项目中列出砂浆厚度的(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厚度与设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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