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雨季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雨季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雨季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雨季三防安全隐患,防止雨季三防相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和落实上级有关”雨季三防”相关文件和工作安排,严格掌握其内容和精神。

二、由矿长负责组织雨季三防安全隐患排查,参加人员: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技术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工会小组长(生产委员)及机电、通风、运输、采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三、排查时间:每月20日定期排查,月末最后一天进行雨季三防安全大检查;暴雨过后组织进行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排查范围:井下抽排水系统、设施、设备,地面各防洪沟、防洪挡墙、堡坎,山体滑坡泥石流、重点监测的山体和部位、地面和井下供电及防雷电设施、井入井下的管线电缆轨道的防雷电设施,雨季三防抗灾救援物资储备等。

五、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指定责任人员限期处理,并在安全生产会上通报;每次排查时必须对上次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并对未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六、对多次出现的相同隐患,除责令限期整改外,必须追究整改责任人的责任。

七、对上级主管部门排查出的”雨季三防”隐患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完善,防止隐患的升级。

八、每月初,矿长应组织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上月出现的隐患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对职工进行教育

九、雨季三防安全隐患的整改,必须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并按公司隐患排查制度的规定上报,切实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

“雨季三防”物资储备制度

1、严格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讲究实效、定额储备”的原则,对”雨季三防”物资进行管理。

2、了解”雨季三防”物资性能,注意”雨季三防”物资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雨季三防”物资完好无损。

3、掌握消防知识,注意防火、防盗,确保”雨季三防”物资安全管理。

4、”雨季三防”物资应分区分类、整齐划一、合理堆放、确保调用方便。

5、建立”雨季三防”物资盘点制度,对”雨季三防”物资进行定期盘点,做到心中有数。

6、规范”雨季三防”物资出入库登记手续,健全”雨季三防”物资台帐和管理档案,做到帐物相符。

7、”雨季三防”物资储备属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领导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或擅自动用。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和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发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我矿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理机制。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雨季期间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三分钟内通知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在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我矿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窖、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大坝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

4、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雨季三防指挥部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当日值班领导为当日应急处置总指挥,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

5、应急处置: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后,雨季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6、具体要求

(1)、雨季三防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2)、雨季三防指挥部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害性天气预报。在接到预警信号后,按照规定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3)、雨季三防指挥部要组织各单位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4)、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雨季三防制度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 一、矿井必须建立雨季“三防”工作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主要负责人是雨季“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布署和指挥工作,解决雨季“三防”所需的人、财、物等。 二、雨季“三防”领导组必须每周召开一次“三防”工程防治工作例会,具体时间为星期二,由矿长负责组织召开,所有在矿人员参加。 三、全矿在岗人员均为雨季“三防”领导组成员,时刻做好雨季“三防”抢险救灾工作。 四、加强雨季“三防”基础管理工作。在雨季来临前及雨季期间由组长负责组织全矿人员定期对矿区进行隐患大排查,排查重点主要是:地面有无塌陷区、裂隙区,各井口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井上、下防排水设施是否完善,地面建筑物、变电所避雷装置是否齐全等。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条进行“三定”记录,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五、领导组必须制定雨季“三防”巡查表,配置矿级、科级、员工定期对矿区进行巡查。对不按时巡查或不巡查的人员每缺一次罚款50元,对工作不负责任的领导要提出警告。 六、矿区内所有区域必须责任到人,定期对区域内设施或设备进行检查,并且制定整改方案,保证在雨季期间安全可靠。 七、在雨季期间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应急救援程序进行救援,保证人员不受伤亡、财产不受损失,争取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八、雨季期间“三防”工作组成员必须坚守岗位,24小时开机,保证能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九、对救灾中顽强奋战、表现突出的人员要给予重奖,对救灾中临阵逃脱、敷衍了事的人员要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必要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本管理制度只适用于雨季“三防”期间管理工作。 2010年5月15日

岗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本单位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生产现场检查,检查要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企业领导、安全员、班组长等不定期检查。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生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放假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3、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4、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四、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 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隐患排查、整改、登记消除报告、隐患排查责任、事故隐患奖惩五项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环节、逐部位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培训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执行。

5、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畅通隐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及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按照《事故隐患奖惩制度》标准兑现奖励。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才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本制度: 1、隐患整改的基本原则是:“六定、五不准”。六定:定安全隐患项目、定隐患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定隐患整改时间、定隐患整改质量要求、定整改验收部门。五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准推到班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准推到下班;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到车间(或分厂);凡车间(分厂)能整改的不准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准延迟时间。 2、各级各部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公司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3、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基层有条件整改的项目,要立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

煤矿雨季三防管理制度

ⅩⅩ市ⅩⅩ煤矿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 雨季来临,为切实做好我矿二○一二年雨季“三防”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范煤矿水害事故发生。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雨季“三防”工作 要充分认识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特殊性和艰巨性。明确雨季“三防”工作形势严峻,因此我们务必保持清醒认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把具体工作做实做细,坚决防范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雨季“三防”的投入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亲自布署雨季“三防”工作,要认真组织分析、研究雨季“三防”工作的现状,督促煤矿企业采取超前防范措施,有计划、有安排,主动开展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的雨季“三防”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督促煤矿实施雨季“三防”工作。 矿长是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布署安排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煤矿企业必须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机构,编制煤矿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保证足够的资金投入,认真抓好水害隐患排查,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数量的抢险物资,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 三、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重点 1、煤矿企业必须切实摸清矿区范围内水害情况。矿井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并将矿井以外至少100米范围内相邻矿井的井口位置、开采范围、积水情况标绘在井上下对照图上。 2、煤矿企业必须根据通风系统、生产系统的需要,加大现场巡

查力度,采掘、巷修工作面必须制定“雨季”顶板管理专项措施,各工作面的排水设备要完好、可靠,各种备用物资、设备要充足,特殊工种操作要规范,应急措施要符合规范,为顺利渡汛奠定扎实的基础。 3、煤矿企业要搞清本矿范围内所有工作面与相邻巷道的空间关系,各生产采区要保证工作面工程质量,加强支护,严禁缺柱少梁。对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巷修工作面的顶板水加强治理,对断层破碎带、煤质疏松地段加强支护,严防冒落和垮塌。加强所辖范围的大巷、石门、主要倾斜巷道的维护,水沟、水仓的清挖,以满足矿井排水的需要。 4、煤矿企业要认真检查主排水泵、排水管路、起动设备、防水闸门等,发现有损坏、老化等质量问题,要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防水闸门、进水阀门及水仓联络巷阀门要及时检修、保证完好;要加强排水管路的管理工作,严防阀门随意关、开,影响排水设施的正常排水;做好通讯畅通工作,确保通讯设施灵敏、可靠。 5、煤矿企业要保证各种排水设备的完好可靠,即:无失爆,正常运转,并做到水泵、电源定时每天倒换使用,水泵排水能力达到设计要求并有备用排水设备,排水系统畅通无阻。 6、煤矿企业要认真做好防雷电工作,完善防雷接地设施,包括入井电缆、管路、轨道和皮带架的防雷接地以及入井轨道的绝缘道夹板,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试验报告必须妥善保存,试验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处理,直至合格。变电所及各种继电保护、避雷器等必须灵敏、可靠,防止雷电击坏各种设施,工作人员对变电所的各项操作一定要规范并配戴必要的防护工具 7、煤矿企业要建立雨季期间本产权内矿井供电线路每日巡视检查制度,加强对矿井供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对影响供电线路安全的林木,要进行修剪或砍伐;杆塔拉线要检修好,加强对杆塔周围滑坡地带的观测,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输电线路的正常供电。 8、煤矿企业要加强所辖范围运输设备的检查、检修工作,以确保正常生产和防排水物资、设备及时到位。 9、煤矿企业要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公司设备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事故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二由公司设备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月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三日常安全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四季节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五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二)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噪声等;

(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接地等; (四)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六)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状况; (七)检查环境卫生等; (八)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六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 (一)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二)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设备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2、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3、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4、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七不定期安全隐患检查 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八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二、隐患整改制度 一、事故隐患范围: 1、危及安全经营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二、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公司、部门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三、对于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四、对于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7662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隐患排查、整改、登记消除报告、隐患排查责任、事故隐患奖惩五项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环节、逐部位排查,

雨季三防隐患排查情况

宿州市泉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雨季前矿井防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为搞好2008年矿井雨季“三防”工作,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萧煤(2008)35号文件“转发国家局关于预防暴雨洪水引起煤矿事故灾难的指导意见”安排,结合我矿实际,公司在2008年雨季前对矿井井上、下防治水及雨季“三防”工作重点进行了防患排查和治理。具体工作如下: 一、地面防治水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4月17日,由矿总工程师郑兆海组织地质、技术、机电、行政办公室、保卫科等单位及有关人员对矿区范围内进行了排查治理。具体情况如下: 1、查清了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的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雨量和最高水位资料,以便结合矿区具体条件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2、掌握井口和工业广场地内,主要建筑的地面标高,高出当地历年的最高水位。 3、妥善处理排到地面的井下水,清挖地面排水沟,保证通畅,避免倒渗到井下。此项工作许辉负责,已于4月20日完成。 4、排查了矿井内的钻孔,掌握钻孔封孔情况,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流入井下。 5、针对矿区西面塌陷区积水对矿井构成的水害威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治理。新购进两台大流量水泵,安排专人负责昼夜排水,减少地表水渗漏,并及时填平、夯实地表塌陷、裂隙。 6、组织人员砌筑矿区所辖岱河两边河堤,清挖河床淤泥和清理河

内的脏杂物,保证了水路畅通。 二、井下防治水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1、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巷道掘进前,必须采用钻探,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做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方可进行掘进工作。 2、保证井下水仓容积不得少于4小时的矿正常涌水量, -60和-190水仓进行清挖,保持有效容积,此项工作冯玉宝负责,已于4月24日完成。 3、保证井下工作水泵能力,应在20小时内排完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井下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在20小时内排完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井下安装的水泵必须保持台台完好。 4、加强水文观测系统,提高地下水的动态观测和水害的预报。 5、对供电线路、负荷、排水设备、管路、水仓控制门等全面检查检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6、对矿井的密闭墙等防挡水设施进行了剖析检查,本次共统计检查4座密闭墙,南井下山和北井下山密闭墙原溢水沟疏通情况良好,涌水量稳定,密闭墙CH4、CO2等气体浓度均符合规定,状况良好,无水害威胁。 7、-60m和及-190m水平水泵排水联合试运转,由董正位负责。 8、-60m中央泵房机电设备检修,由孙衣房负责,。 9、-60m中央变电所清扫检查,继电保护整定,由张学彬负责。 10、-190m泵房水泵检修,达到台台完好,由孙衣房负责。 11、-60m南北井运输大巷巷清理水沟一遍,保证水沟畅通,由许辉负责。 12、对配电室、绞车房进行房屋修缮;对地面供电线路重新整挂,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分管矿(厂)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二条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工程发包、设备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监察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四条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及二级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厂)、部解决不了,须经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队)、车间(工段)解决不了,须经矿(厂)、处解决的隐患。 C级:由科(队)、车间(工段)和生产业务部门可以解决的隐患。 第六条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二级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公司安监部,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监部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第七条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矿(厂)长全面负责;分管经理、分管矿(厂)长、各级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厂、科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 总则 一、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 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包括各采区坑口、选矿车间、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应对各自管辖区域作业场所的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收集、排查,并采取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2、隐患的报告 (1)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直接报主管领导、车间领导;各采区、车间报安全处和主管副经理。安全处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分类,并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报告形式 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一、各类岗位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为了建立**矿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增强各类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总经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1、总经理对公司各采区、选矿车间及尾矿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必须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和规定。 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确保隐患治理及时到位。 (二)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1、协助总经理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公司各采区、选矿车间和尾矿库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2、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和规定。 3、对公司各单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各种隐患。 4、督促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外包施工队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时刻掌握各生产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相关情况。 6、对危及作业场所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7、对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报告总经理,组织安全处、技术处、采区主任及生产系统负责人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三)公司分管副总经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雨季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雨季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雨季三防安全隐患,防止雨季三防相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和落实上级有关”雨季三防”相关文件和工作安排,严格掌握其内容和精神。 二、由矿长负责组织雨季三防安全隐患排查,参加人员: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技术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工会小组长(生产委员)及机电、通风、运输、采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三、排查时间:每月20日定期排查,月末最后一天进行雨季三防安全大检查;暴雨过后组织进行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排查范围:井下抽排水系统、设施、设备,地面各防洪沟、防洪挡墙、堡坎,山体滑坡泥石流、重点监测的山体和部位、地面和井下供电及防雷电设施、井入井下的管线电缆轨道的防雷电设施,雨季三防抗灾救援物资储备等。 五、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指定责任人员限期处理,并在安全生产会上通报;每次排查时必须对上次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并对未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六、对多次出现的相同隐患,除责令限期整改外,必须追究整改责任人的责任。 七、对上级主管部门排查出的”雨季三防”隐患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完善,防止隐患的升级。 八、每月初,矿长应组织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上月出现的隐患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对职工进行教育 九、雨季三防安全隐患的整改,必须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并按公司隐患排查制度的规定上报,切实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职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18〕5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职责 3.1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副经理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承担领导责任。 3.2安全保卫科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承担综合管理责任。 3.3各部门及生产单元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3.4各岗位从业人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开展本职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承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应的责任。 4.相关术语和定义 4.1本制度文件所称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4.2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受外部因素影响形成的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5.1各部门及生产单元应当有效利用安全检查,车辆和驾驶人资质审查以及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其它安全管理机制,针对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2公司实行安全隐患“日周月”排查机制,即班组或从业人员每日对岗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即“日排查”;各部门、生产单元每周对本部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即“周排查”;公司每月组织对本企业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即“月排查”。 5.3各部门及生产单元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当按照隐患的等级登记,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安全隐患整改原则在各自职责分工的范围内实施监控治理。 5.4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5.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安全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5.6各部门及生产单元应当定期对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公司安全保卫科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5.7各部门应当在发现重大安全隐患24小时内向公司安全保卫科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a)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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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 为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隐患排查、整改、登记消除报告、隐患排查责任、事故隐患奖惩五项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环节、逐部位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培训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

执行。 5、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畅通隐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及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按照《事故隐患奖惩制度》标准兑现奖励。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才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本制度: 1、隐患整改的基本原则是:“六定、五不准”。六定:定安全隐患项目、 定隐患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定隐患整改时间、定隐患整改质量要求、定整改验收部门。五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准推到班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准推到下班;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到车间(或分厂);凡车间(分厂)能整改的不准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准延迟时间。 2、各级各部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公司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3、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雨季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雨季“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山西吕梁离石交口煤业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 交口煤业雨季“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做好我矿雨季“三防”工作,加强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交口煤业雨季“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机构 在雨季到来之前,矿成立雨季“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1、雨季“三防”领导组 组长:牛海明 副组长:程凤权 成员:毛官李强白富军柳文军王德见赵宇冰李良汉郭永豪 下设“三防”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赵宇冰 值班电话:8825。 2、成立抢险突击队 队长:杨润河 成员:郭秀亮刘海兵周有富张俊清周新珍 王明喜张建成李正恒韩树云王虎清 王建强杨志河刘永军樊宁毛刘军军 麻根跃杨俊河陈建新闫怀龙 二、科室职责及分工

1、安全生产调度中心负责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发现矿井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发现与矿井防治水有关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碍物或者堤坝破损时,要及时清理障碍物或者修复堤坝,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按规程要求设置安全出口,制定避灾路线并设置路标;矿井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可能溃入井下时,按规程规定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有明显透水征兆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配置水灾应急救援物资等,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排查。 2、生产技术科负责井下防治水工作,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主要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防治水责任制;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5—10年)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绘制矿井水文地质图,编制的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每年须修订一次并重新审批;落实矿井老空(窑)积水、承压水开采防治措施;按《规程》规定留设防水煤柱;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可靠的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制定有突水威胁区域采掘作业探放水措施等,并定期进行排查。 3、机电科负责完善井上下供电设备和防雷电系统并定期检查,保证矿井供电设备正常使用。 4、防治水科负责完善矿井及各采掘工作面防排水系统,定期检查井上下排水设施、排水管路,保证矿井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5、安监科负责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监督排查。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试行)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位. 为了防治事故隐患, 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现结合当前工作具体实际, 特制定规章制定如下: 一、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组织召开、整改、资料的形成要求: 1、对所排查的隐患必须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定复查人。 2、每周的隐患排查按照“五定原则”明确整改;专业部门、基层队及班组排查的隐患“五定原则”和闭锁循环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落实整改。 二、“现场隐患”是指生产安全职能部门通过现场执法检查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对现场隐患按以下程序进行闭锁循环管理。 1、发现隐患:各级管理人员日常入井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头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管理,有计划地开展不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填报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出井后立即填报隐患情况。

3、汇总隐患:由信息人员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信息处理。 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监部门在收到信息汇总后,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按“五定原则”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履行签字手续。 5、实施整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各基层单位要按矿的统一要求建立隐患公示牌,对本单位负责整改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 6、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向安监部门和复查部门反馈整改信息。一是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整改完成情况,二是将隐患整改复查申请单反馈到相关部门。 7、复查验收:由安监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复查情况及时统计汇总或再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三、对隐患复查的要求。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隐患治理年”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我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督查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本着求真务实、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原则,结合我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长效运行”的方针,实现“两项达标”,做到“四项严禁”,基本建立“五项制度”,确保我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高效、安全实施。 第三条公路重点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部委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办法等,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逐步构筑起我省“政府监管,业主主导,施工企业为主体,参建各方各负其责”的交通建设安全综合监控体系。 第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 第五条该细则只适用于省共玉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所管理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第六条参加该项目建设的项目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建单位)均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法人代表担任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应设置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 第七条参建单位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其落实到部门、人头,做到安全职责明确。 第八条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规范,杜绝“三违”现象。

第九条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在各自管辖的范围内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参建单位应建立保卫机构,设专人负责保卫工作,负责施工驻地和施工现场的治安工作,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并根据上级管理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排查治理范围 第十一条前一年排查出有重大隐患的单位。 第十二条近年来事故频发、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的项目及从业单位。 第十三条长度在1000米以上的隧道,墩高在10米以上且单孔跨径40米以上的桥梁。第十四条20米以上的高边坡和道路交叉工程。 第十五条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极端天气以及地质灾害影响发生事故施工地点及驻地。 第十六条驻地安全以及施工人员安全防护。 第四章排查治理内容 第十七条制度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 第一款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第二款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第四款设计文件中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技术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第五款风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第六款施工设备、机具检测检验情况。 第七款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雨季三防工作总结

麻地沟煤业有限公司2013年“雨季三防”工作总结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麻地沟煤业有限公司 2013年“雨季三防”工作总结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做好2013年度“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神能经安【2013】66号)的要求,麻地沟煤矿结合本矿实际情况,认真落实“雨季三防”工作,现将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方面 1、麻地沟煤矿为作好2013年“雨季三防”工作,防止重大水灾和雷电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为了加强“雨季三防”工作的领导,麻地沟煤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副矿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雨季三防”机构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布置“雨季三防”工作。 2、由机掘队机运队综采队各队组精英队员组成应急抢险队,后勤部备足了相应的防洪抢险物资,确保了矿井防汛工作的需要。 3、为确保安全渡过汛期,5月10日,由“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本矿组织开展了一次汛期隐患排查,并将检查隐患记录在案,限期由责任人组织整改,于6月5日对隐患进行了复查,确保了汛期零隐患。 4、对“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安排了“雨季三防”值班

表,每天有3名成员24小时值班,加强了对随时可能出现汛情的应对措施,并由值班人员每月4次对全矿进行汛期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地面防洪检查、井下防排水检查、地面防雷电检查、矿区防山体滑坡检查、采空区首采面塌陷区域检查。 5、建立健全了“雨季”三防各种规章制度,其中包括:雨季“三防”领导组织机构、雨季“三防”值班巡检制度、雨季“三防”工作制度、雨季“三防”安全技术措施、雨季“三防”实施方案、雨季“三防”应急物资及储备管理制度、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雨季防治水措施等。 二、矿井供电方面 1、机电部门组织对架空线路进行了巡查,巡查内容包括电杆是否倾斜、有无断线、倒杆、瓷瓶是否有裂缝及破落、架空线距树枝是否在规定范围以外,保障了双回路供电线路的安全供电。 2、完成地面、井下变电所进行电气试验,加强变电所值班人员安全操作培训,避免人员误操作引起火灾及电气事故。对入井电缆、消防管路、出入井水管、皮带机架等按安全规程安装了防雷接地装置,并经过电气试验符合规定要求,组织进行了接地电阻检测,保证了入井电缆及管线能安全防雷。 3、对井上、下供电线路,及相关设备进行了检修,对地面35KV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新版)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和《贵州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结合本公司实际,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公司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部门是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其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随时发现,及时治理”的原则,部门能解决的立即整治,部门不能解决的,应查明原因,说明隐患基本情况及危害程度,书面报告公司主管部门,由公司核实后进行处理。在治理中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确保隐患整改达到预期效果。 第六条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保障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投入。 第七条隐患检查分为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监督性检查。 1、经常性检查是指对日查。检查的形式为岗位检查、巡逻检查。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记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记录 单位名称: 苏州雷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台账编号: 04

苏州雷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相关法律规定 1、《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七)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二、安全检查制度 (一)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开展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并与责任制挂钩。 (二)企业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应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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