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监局关于核准李洪东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监局关于核准李洪东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监局关于核准李洪东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任职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京银监复[2016]539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6.10.08

【实施日期】2016.10.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北京银监局关于核准李洪东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6]5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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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报告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 中电建…2012?498号 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成员企业(单位),西藏代表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 暂行办法?已经集团公司第十七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电建 2012年12月28日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结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的学术、技术水平的评价,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人才流动和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依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实行评、聘分开。 第三条国家统考和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具有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政工系列高级资格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中初级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一级企业法律顾问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二级及以下企业法律顾问的评审权和审批权。 第五条第三、四条范围之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经征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可委托具有评审权的机构进行委托评审。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管理办法(DOC70页)

精心整理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1目的 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对新建火电机组整套试运(168小时试运)及移交生产的质量管理,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提高新建火电机组投产水平,保证机组23职责3.13.1.13.1.23.23.2.13.2.23.2.33.2.43.3项目公司 3.3.1负责组建试运指挥部,组织新建机组整套试运工作。 3.3.2负责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条件的自检。 3.3.3负责组织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中质量问题处理。 3.3.4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条件的检查工作。 3.3.5督促试运指挥部组织168小时试运验收签证。

4分部试运、整套试运和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程序 4.1新建火电机组在移交生产前,应完成分部试运、整套试运和168小时试运工作,并办理质量验收签证手续;未办理签证手续,不得进入下一步试运程序。 4.2由试运指挥部组织和协调机组移交生产前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签证工作。试运指挥部下设分部试运组、整套试运组、验收检查组、生产运行组和综合管理组。 4.2.1在单机和分系统首次试运前,由分部试运组组织核查单机试运和系统试运应 4.2.2 4.2.3 3-3)。 4.3 4.3.1 其他有关事宜。 4.3.2机组完成整套试运后,启委会应召开末次会议,审议机组整套试运和移交生产条件情况的汇报,协调整套试运后的未完事项,决定机组移交生产后的有关事宜,主持办理机组移交生产交接签字手续。 5整套试运和168小时试运验收标准

5.1机组进入整套试运前条件: 5.1.1试运指挥部及各组人员已全部到位,职责分工明确,各参建单位试运组织机构已上报试运指挥部并公布,值班人员已上岗。 5.1.2各项试运管理制度和规定以及调试大纲、调试措施等已经审批发布执行。5.1.3建筑、安装工程己验收合格,满足试运要求;厂区外与市政、公交、航运等有关的工程己验收交接,能满足试运要求。 5.1.4 5.1.5 1 2 3 4 5 6 7 8 9)除灰和除渣系统。 10)废水处理及排放系统。 11)脱硫、脱硝系统和环保监测设施等。 5.1.6整套试运计划、重要调试方案及措施己经总指挥批准,并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完成安全和技术交底,首次启动曲线已在主控室张挂。

北京银监局关于加强辖内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

北京银监局关于加强辖内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 各国有商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北京营业机构、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辖内各村镇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北京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辖内各外资银行: 近年来,辖内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总量快速增长,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满足居民个人住房消费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开展过程中,担保机构的担保责任保证不足,银行放宽借款人购买非住宅项目的贷款标准、住房抵押贷款登记管理不审慎、以及借款人多头分贷款引发的套利和风险等问题,增加了银行的风险,不利于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为加强贷款管理,促进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二手房贷款应严格实行先抵押后放款。为防范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降低部分担保机构超出自身担保保证能力过度担保给银行带来的风险隐患,银行在办理二手房贷款业务中,必须严格执行“抵押在先、放款在后”制度。银行在办妥二手房贷款所对应房产的抵押登记、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前,不得向借款人发放二手房贷款。以房屋抵押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抵押贷款、个人循环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类的其他个人贷款,应比照二手房贷款实行“抵押在先、放款在后”的制度。 二、严禁向非住宅项目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在向各类非住宅项目发放个人购房贷款时,应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中关于购买“商业用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0年、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档次利率的1.1倍等有关规定。严禁对购买实际用途为个人住宅、但规划用途为商业或工业等非住宅项目的借款人比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降低首付比例和给予利率优惠。对以“商住两用房”名义申请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5%,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按照商业性用房贷款管理规定执行。 三、严防多头贷款引发的套利和偿付风险。银行应强化对个人住房贷款的

浅谈国家电网公司控股金融机构的整合

浅谈国家电网公司控股金融机构的整合 摘要国家电网公司控股金融机构的整合将深入推进产融结合,提升金融单位市 场竞争力,增强金融资本服务于主业的能力和利润贡献度。 关键词国家电网公司控股金融机构整合 国家电网公司按照“电网为主体,产业、金融为两翼,加大资本统筹控制力” 的总体原则,加大资本集中运作力度。压缩产权级次,优化产权结构,推进存量 资本重组整合;促进产融结合,推动改制上市,发挥资本协同效应;加强资产精 益化管理,夯实资本集中运作基础。逐步建立资本统筹配置和协同运作机制,进 一步增强资本管控能力,提高资本运营效率。 2008年年底,国家电网公司直接控股财务、寿险、财险、证券、信托、经纪、期货7家金融机构,参股17家金融机构,资产规模达到2460亿元。仅银行板块,国家电网目前持有包括华夏银行等多家银行股权。国家电网参股、控股的证券公 司有10余家,包括控股英大证券,参股海通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为了建设‘一 强三优’的现代企业,进一步深化“四化”工作,推进“两个转变”的现实需要,国家 电网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了实质性的整合。整合中,要把那些财务投资性质、处 于次要股东地位的金融资产进行处置。对于那些较为核心的金融资产则将伺机增持,同时对于一些业务领域的金融牌照需申请或并购。 对于所持的一些上市银行股权将于未来在二级市场抛售,但对于处于主要股 东地位的广发银行、武汉商业银行则可能伺机增持。为落实证监会“一参一控”政策,国家电网公司进行了大量的金融机构股权清理。对于公司不能完全控制的资产,对公司主业形不成实质性帮助的要坚决退出。同时整合适合打造公司核心竞 争力的金融领域。 保险和信托股权是国家电网准备做出调整最大的资产。国家电网公司先后成 立了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大泰和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近年收入大增,其参股的华泰人寿等保险公司均在转让或抛售名单之列。 2011年国家电网公司在金融领域的探索更进一步。应有关部门要求,国家电 网公司要进一步理顺旗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持的部分上市公司股权拟在年底 前进行处理,同时国家电网公司也确定了一些未来将伺机增持或并购的金融资产。这也是国务院国资委引导中央企业做好产融结合的一步棋。做好中央企业的产融 结合,是今年中央企业产权管理工作要务之一。国家电网公司产融结合的路径是,通过优化重组和整合金融资源,建立母公司层面统一的金融运作平台,然后优化 产业布局,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先使省公司资金归集度达到99%;同时通过内部资金融通和统一对外 融资,优化重组金融资源,构建统一金融运作平台。2006年公司已明确将初步形 成以财务公司、财险、寿险、信托和证券五大金融支柱为核心的金融运作平台。2008年8月,国家电网公司完成统一金融平台的构建。目前在国家电网公司总部 层面,由金融资产管理部统一管理集团控股的金融机构资产,集团公司财务部、 资金管理中心等部门也参与其中。与其他央企将财务公司作为操作平台的模式不同,国家电网常以旗下多个金融控股子公司为操作平台。只是中国电力财务有限 公司承担的任务更复杂一些。成立了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国家电网的全资子 公司。然而这并不是国家电网金融资产的终点。由于央行2006年曾发布相应文 件表示不支持产业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金融企业,国家电网成立金融集团的梦想 曾一度延期。后国务院国资委也一再倡导央企主辅分离。但随着中石化、中海油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方案设计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方案 一、集团公司的名称、性质 (一)名称 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中电投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 Power Investment Corporation,缩写:CPI。 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为母公司组成企业集团,名称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简称:中电投集团。依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章程,经母公司批准,集团成员单位的名称可冠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字样。 (二)性质 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下简称有关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逐步进行改组和规。二、集团公司的组建原则、方式和成员单位 (一)组建原则 1.政企分开。集团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不承担政府职能。

2.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按照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调整结构,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对有关企业逐步进行改组和规,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提高竞争能力。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集团公司以资本运营为主要经营手段,精干主业,分离辅业,提高综合实力。 5.稳步实施。集团公司的组建和结构调整,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逐步推进,稳步实施,保证安全生产、队伍稳定和正常经营。 (二)组建方式 集团公司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组建集团公司所涉及成员单位的有关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下同)均实行无偿划转,不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遗留问题逐步清理,妥善处理。有关财务关系的划转,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三)成员单位 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包括5个全资企业、31个部核算单位、46个控股企业和15个参股企业(附后)。

央企财务公司情况

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关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 第十九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一)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二)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三)同业拆借; (四)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五)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六)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八)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 (九)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十)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 (十一)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十二)境外外汇借款; (十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大型国企下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案例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设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金:54.41亿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 (1)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2)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3)同业拆借; (4)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5)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6)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8)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 (9)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10)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 (11)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12)境外外汇借款; (13)办理成员单位之间内部转帐结算业务。 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下设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金:60亿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 公司可以办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列举的所有本外币业务,具体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此外,公司作为国内首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结售汇业务试点单位,可以办理石化集团成员单位结售汇和外汇资金集中收付业务。 3、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下设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五大电力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以下为五大发电公司及所属电厂,基本列举了全国的发电厂家。各地热电企业、自备电厂、地方所属电厂不在其中。 五大发电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 华能集团所属电厂: 华能丹东电厂华能大连电厂华能上安电厂华能德州电厂华能威海电厂华能济宁电厂华能日照电厂华能太仓电厂华能淮阴电厂华能南京电厂华能南通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华能长兴电厂华能福州电厂华能汕头燃煤电厂华能汕头燃机电厂华能玉环电厂华能沁北电厂华能榆社电厂华能辛店电厂华能重庆分公司华能井冈山电厂华能平凉电厂华能岳阳电厂华能营口电厂华能邯峰电厂 大唐集团所属: 长山热电厂湖南省石门电厂鸡西发电厂洛阳首阳山电厂洛阳热电厂三门峡华阳发电公司河北马头电力公司唐山发电总厂北京大唐张家口发电总厂兰州西固热电有限公司合肥二电厂田家庵发电厂北京大唐高井发电厂永昌电厂北京大唐陡河电厂南京下关发电厂安徽淮南洛河发电厂保定热电厂略阳发电厂微水发电厂峰峰发电厂含岳城电站天津大唐盘山发电公司内蒙大唐托克托发电公司保定余热电厂华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阳城国际发电有限公司辽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发电运营中心长春第二热电有限公司晖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第二发电厂台河第一电厂江苏徐塘发电有限公司安徽省淮北发电厂安徽淮南洛能发电公司安阳华祥电力有限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公司华银电力株洲发电厂华银株洲发电公司金竹山电厂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厂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耒阳发电厂灞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灞桥热电厂陕西渭河发电厂陕西延安发电厂陕西韩城发电厂永昌发电厂甘肃甘谷发电厂甘肃八0三发电厂甘肃连城发电厂甘肃兰西热电有限公司广西桂冠电力股份公司桂冠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广西岩滩水电厂陈村水力发电厂王快水电厂张家界水电开发公司贺龙水电厂鱼潭水电厂陕西石泉水力发电厂石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碧口水电厂百龙滩电厂 华电所属: 1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3 华电财务有限公司 4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5 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6 北京华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7 河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8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在建) 9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在建)10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扩建)12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1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14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扩建)15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16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扩建)17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18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19 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在建)20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公司(在建)2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2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4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25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26 铁岭发电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职工违纪违规处罚暂行规定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职工违纪违规处罚暂行规定 (中电建〔2012〕432号)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学管理与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职工行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章程,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集团公司总部、各成员企业(单位)及其所属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职工(以下简称职工)。 由国务院国资委任命的集团公司领导人员,按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依照本暂行规定进行处罚。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职工的处罚,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1. 纪律、规定面前人人平等; 2.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3. 依据事实,惩戒恰当。 第二章处罚方式 第五条对违纪违规职工的处罚分组织处理和政纪处分两种,可并处扣减绩效薪金或奖金、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一)组织处理包括: 1. 批评教育; 2. 责令检查或诫勉谈话; 3. 通报批评; 4. 停职检查; 5. 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 6. 免职。 (二)政纪处分包括: 1. 警告; 2. 记过; 3. 记大过; 4. 降级或降职; 5. 撤职; 6. 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条职工受政纪处分的影响期间为: 1. 警告,6个月; 2. 记过,12个月;

2020财务公司利润规模分析

未来财务公司行业前景如何?我国财务公司的产生既是我国企业集团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客观要求,又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自1987年5月我国第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成立以来,截至2019年末,全国能源电力、航天航空、石油化工、钢铁冶金、机械制造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和各个重要领域的大型企业集团几乎都拥有了自己的财务公司。据统计,我国财务公司数量从1987年的7家增加至2019年末的上百家。不包括委托资产,估计截至2019年末全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将达到2万亿元左右。 财务公司市场数量 财务公司依旧面临着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与监管政策环境,在金融创新整体趋于谨慎的大背景下,财务公司行业的创新方向一方面聚焦于业务管理层面,着力激发传统存贷业务潜力,同时推进票据业务、外汇业务、延伸产业链金融业务等创新业务平稳发展,以理念、模式、系统创新推动金融服务进一步释放活力,提升财务公司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服务优势和综合竞争效能。 财务公司行业不断提升自身发展质量与发展内涵,在持续扩大传统业务规模的同时,丰富新的产品与服务,契合实体企业需求,与集团主业进一步深度融合。2019年,财务公司行业总资产规模保持平稳增长。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财务公司行业实现利润总额563.42亿元,较2018年同期减少14.73亿元。财务公司行业的总资产规模达到了6.03万亿元,同比增长15.36%。其中,现金及存

放央行款项2759.26亿元,存放同业款项2.09万亿元,贷款(含贸易融资和贴现)3.07万亿元,投资3432.98亿元。上半年,财务公司行业实收资本规模为5807.4亿元,占所有者权益合计的61.38%。 2019年,外部金融经济环境更加复杂,财务公司发展转型、结构优化和风险防控的任务将更为艰巨。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与企业集团紧密相关的财务公司在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实体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所发挥的产融结合的优势与作用愈发凸显。跟随集团的脚步,高质量发展早已成为财务公司的目标,各家公司都在积极依靠扎实的金融服务能力与过硬的资金管理、风控水平开展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以创新助推企业深化改革,引导金融资源向集团重点领域倾斜。 2020财务公司利润规模分析 根据银保监会数据,截至2015年末,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数量增至224家,截至2018年年末,财务公司共有法人机构262家((部分集团财务公司是近年来由银监会批复筹建的,还未开业)。其中,江西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商飞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2018年新设立的8家财务公司。可以看到,相较早期行业内财务公司多为国有大中型企业集团设立,近几年,民营企业的设立速度正在加快。而随着民间资本的进入,行业活力进一步增加,所有制结构也更加多样化。

中国五大电力集团简介

中国五大电力集团简介 2010-02-16 17:20 中国五大电力集团 五大电力公司是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5家发电公司。 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0亿元。 截至2008年底,集团公司资产总额2842亿元,可控装机容量为51990MW,权益装机容量为40116MW;其中水电机组10539MW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20.3%;火电机组41123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79.1%;风电机组328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0.6%。核电机组1350.8MW,占集团公司权益装机容量的3.37%;集团公司包括213家成员单位,15家参股企业,职工总数为104018人。 集团公司资产分布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等地,拥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电霍煤露天煤业股份公司、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6家A股上市公司;拥有在香港注册的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并通过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拥有在香港上市的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及致力于为香港提供电力的中港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拥有承担流域开发的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拥有在电力设备成套服务领域中业绩突出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拥有大型煤炭企业中电投蒙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19个已建成的1000MW以上的大型电厂;拥有控股的山东海阳核电项目,等比例控股的辽宁红沿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以及在广西、辽宁、湖南、吉林、重庆等省市进行了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参股5个运行核电厂和3个在建核电项目。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_招标190924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4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招标数量、招标情况、招标行业分布、投标企业排名、中标企业 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941936870工商注册号:610000200025449组织机构代码:294193687 法定代表人:傅金合成立日期:2001-02-2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经营状态:在业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安市东新街232号 营业期限:2001-02-20 至 / 营业范围: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授权下经营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招标数量 企业招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3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1.doc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1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07年第18号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扩)建机组投入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已经于2007年2月11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 二ΟΟ七年二月十一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新(扩)建机组投入商业化运营 准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1 目的 规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新(扩)建机组的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确保基建与生产平稳过渡,实现新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2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全资、控股的火(水)力发电企业新(扩)建项目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以下称运营准备工作)。受委托管理的火

(水)力发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中的运营准备期限是从新(扩)建机组开工或成立发电公司开始,到机组转入商业化运营为止。 3 职责 3.1集团公司 3.1.1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 3.1.1.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是新(扩)建机组运营准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2负责制定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3.1.1.3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机组运营准备工作。 3.1.2工程部 3.1.2.1参与制定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3.1.2.2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机组建设、启动、调试等工作。 3.1.3人力资源部 3.1.3.1参与制定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3.1.3.2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项目生产组织机构设置、生产人员配备工作。

3.1.3.3负责对培训组织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3.1.4商务部 3.1. 4.1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项目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热产品销售、生产调度管理系统建设、燃料供应等工作。 3.1.5财务与产权管理部 3.1.5.1负责对新(扩)建机组运营准备费用核定及使用进行监督指导。 3.1.5.2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机组上网电价、供 热价格的测算工作。 3.2二级单位(分、子公司) 3.2.1各分(子)公司负责对所管理发电公司的运营准备工作落实进行指导和考核。 3.2.2审定发电公司上报的运营准备大纲和工作计划,并报集团公司。 3.3三级单位 3.3.1发电公司全面负责运营准备工作。

银监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及机构设置

银监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及机构设置 北京人事考试网: 银监会职能: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5、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6、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7、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8、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9、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10、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11、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12、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13、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14、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15、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16、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企业财务公司在运作什么

企业财务公司在运作什么(上) 中国最大焦煤企业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挂牌成立,是继潞安集团、阳煤集团之后,山西煤炭行业正式挂牌运营的第3家财务公司。也有的集团公司通过财务公司把上市公司的资金调剂到别的成员单位,形成了资金占用。 中国最大焦煤企业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挂牌成立,是继潞安集团、阳煤集团之后,山西煤炭行业正式挂牌运营的第3家财务公司。 是为了规避风险?还是为了方便资金整体运作? 每年3月和4月,都是上市公司出年报最频繁的时候。 如果关注一下交易所的公告,就会发现有一部分公告是和上市公司所属集团公司财务公司有关。比如,3月2日,西山煤电有三个公告,分别是独立董事关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发生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在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上溯到3个月前,2009年12月25日,中国最大焦煤企业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挂牌成立。这是继潞安集团、阳煤集团之后,山西煤炭行业正式挂牌运营的第3家财务公司,而且集团公司旗下都有上市公司。由此,我们的眼光也不由得转向了财务公司和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关系上,尤其是他们之间的资金关系。 记者了解到,我省上市公司和所属集团财务公司的关系大多是参股关系。比如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山西焦煤集团(控股80%)和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参股20%)共同出资组建的;潞安财务公司股份中潞安环能持股30%多;漳泽电力是央企下属企业,占中国电力投资集团财务公司股份的2%左右…… 当一个集团公司有了财务公司后,对集团下属的上市公司有什么影响?集团公司会不会通过财务公司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这,都是大家关心的。 一般来说,财务公司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可以发挥财务公司在集团内部转账结算、信贷等职能,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专业资金管理、投融资等金融服务。因此,在漳泽电力财务与产权部价税资金主管马冬看来,背靠着央企财务公司的“大树”,产生的效益还是很可观的。

中国财务公司行业概况研究-发展概况、竞争格局、行业壁垒、发展趋势、发展环境

中国财务公司行业概况研究 -发展概况、竞争格局、行业壁垒、发展趋势、发展环境 (2)行业发展概况 1)行业发展历程 自1987年中国第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诞生至今,财务公司经过了起步、快速发展及规范运营三个成长阶段,在加强企业集团资金管理、增强企业集团融资、提高企业集团生产经营能力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起步阶段:出于中国大型企业集团对非银金融服务机构的需求,东风汽车财务公司作为中国第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于1987年成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最初的设立是为了服务于企业集团,优化企业集团内部的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通过提供金融服务更好地扶持企业集团内部发展。 快速发展:随着中国经济及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经营也实现了快速发展及完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职能逐步确立为结算

办理、存贷款、贴现、担保、代理及金融咨询等方向,定位也进一步明确为企业内部商业银行。同时更多大型企业集团开始设立财务公司以支持集团内部发展。 规范运营:经过多年的行业发展及企业运营经验积累,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从经营范围到监管要求都得到了良好规范。当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可以开展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及委托代理业务,其中存款方面只能吸收内部法人或团体的存款而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从而将业务服务对象限定在企业集团内部。同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监管模式也得到了良好规范。当下中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主要受中央银行不同职能部门监管,监管部门主要偏重于对各种业务指标进行管理控制。 2)行业发展现状 财务公司作为“内部银行”受到大型集团企业的认可和青睐,近些年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发展极为迅速,无论是机构数量还是各家财务公司的规模都有较大程度的增长,根据中国财务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行业发展报告(2019)》,截至2018年末,中国共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法人机构253家,较2017年末增加6家,除西藏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设有财务公司,服务的企业集团成员单位超过6万家,涵盖能源电力、石油化工、钢铁、机械制造等基础行业和传统行业,以及民生消费、文化产业、节能环保等新兴行业。

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中电建…2012?498号 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成员企业(单位),西藏代表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集团公司第十七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电建 2012年12月28日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结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的学术、技术水平的评价,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人才流动和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依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实行评、聘分开。 第三条国家统考和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具有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政工系列高级资格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中初级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一级企业法律顾问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二级及以下企业法律顾问的评审权和审批权。 第五条第三、四条范围之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经征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可委托具有评审权的机构进行委托评审。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发展方向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国际经营程度相对较高的中央企业之一,2011年国际业务营业收入、利润、新签合同、合同存量分别占到集团总量的28%、58%、34%和55%,目前在62个国家有近400个项目。按照国资委要求,紧扣做强做优、国际一流的目标,正在认真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并将国际经营作为活动的重点领域。 下面,我就现阶段建筑类中央企业提升国际经营管理能力谈几点认 识。 第一,全球化思维、国际化视野,是提升国际经营管理能力的战略性前提。经济全球化是必然趋势,中央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中央企业必须要有全球化战略思维和国际化视野,无论是战略安排还是工作部署,都需要强化国际意识、创新意识,面向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去考量、谋划。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围绕国资委“一五三”总体思路,制定明确的国际化经营战略,加强集团一体化管控,强力推进实施。要坚持质量效益,把控重大风险,致力做强做优,敢于与国际先进争锋,勇于争创世界一流。战略定位与战略引领十分关键,中国电建集团所属水电股份公司“十一五”期间坚定不移地集团一体化实施国际业务优先发展战略,实践证明是有效的。 第二,着力国际化人才的优先培养使用,是提升国际经营管理能力

的必要条件。国际经营的复杂性、挑战性、不确定性远远高于国内同类项目,一定要配置最强的“部队”去打最难的仗。在领导力量、人才资源、激励政策、考核奖惩上都要适应国际经营特性,优先配置,优先创新,优先变革。同时要敢于打破常规,探索“一司两制”、“一企两制”的人才配置模式,构建能够有效吸引国际高端人才、紧缺人才的政策高地,汇聚全球人才为我所用,从局部国际化向全面国际化拓展,以最快速度弥补短板,避免重复交不必要的学费。现阶段建筑类中央企业国际经营的“五支队伍”,即:国际化的职业经理人队伍、专业总工队伍、部门经理队伍、专业主管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系统性短缺,是严重制约国际经营管理能力的短板,是引发诸多问题的瓶颈,必须优先加以解决。 第三,“削足适履”,系统对接,是提升国际经营管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当前,建筑类中央企业仍处在“走出去”的初级阶段。这一阶段的海外市场,遵循的是西方国家长期主导下的惯例和规则,对我们后入者来讲,没有对错之分,只有适应与否的问题。不少企业以国内固有的思维、习惯、标准开展国际业务,碰壁、交学费是必然的。中国电建集团的实践证明,在这一阶段,我们首先要主动改变自己,“削足适履”式地与现行国际规则对接,全面融入国际,尽最大努力促成自身的国际化,才可能走得稳、走得好。待自身国际化达到一定程度后,我们要坚定信心,坚韧不拔,兼容并蓄,将国内先进的理念、标准推向国际,占领行业制高点,争夺主动权,最终实现国际经营部分“中国化”。 第四,“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专业化”,是提升国际经营管理能力的突破口。与国际同行相比,建筑类中央企业在管理上最大的短板

中国五大电力集团电厂名录

五大发电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 华能集团所属电厂 华能丹东电厂华能大连电厂华能上安电厂华能德州电厂华能威海电厂华能济宁电厂华能日照电厂华能太仓电厂华能淮阴电厂华能南京电厂华能南通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华能长兴电厂华能福州电厂华能汕头燃煤电厂华能汕头燃机电厂华能玉环电厂华能沁北电厂华能榆社电厂华能辛店电厂华能重庆分公司华能井冈山电厂华能平凉电厂华能岳阳电厂华能营口电厂华能邯峰电厂 大唐集团所属 长山热电厂湖南省石门电厂鸡西发电厂洛阳首阳山电厂洛阳热电厂三门峡华阳发电公司河北马头电力公司唐山发电总厂北京大唐张家口发电总厂兰州西固热电有限公司合肥二电厂田家庵发电厂北京大唐高井发电厂永昌电厂北京大唐陡河电厂南京下关发电厂安徽淮南洛河发电厂保定热电厂略阳发电厂微水发电厂峰峰发电厂含岳城电站天津大唐盘山发电公司内蒙大唐托克托发电公司保定余热电厂华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阳城国际发电有限公司辽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发电运营中心长春第二热电有限公司晖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第二发电厂台河第一电厂江苏徐塘发电有限公司安徽省淮北发电厂安徽淮南洛能发电公司安阳华祥电力有限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公司华银电力株洲发电厂华银株洲发电公司金竹山电厂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厂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耒阳发电厂灞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灞桥热电厂陕西渭河发电厂陕西延安发电厂陕西韩城发电厂永昌发电厂甘肃甘谷发电厂甘肃八0三发电厂甘肃连城发电厂甘肃兰西热电有限公司广西桂冠电力股份公司桂冠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广西岩滩水电厂陈村水力发电厂王快水电厂张家界水电开发公司贺龙水电厂鱼潭水电厂陕西石泉水力发电厂石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碧口水电厂百龙滩电厂 华电所属: 1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3 华电财务有限公司 4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5 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6 北京华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7 河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8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在建) 9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在建)10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扩建)12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1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14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扩建)15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16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扩建)17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18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19 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在建)20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公司(在建)2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2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4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25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26 铁岭发电厂

中国银监会的监督管理措施

中国银监会的监督管理措施: 《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原则23—监管当局的纠正和整改权力:银行监管当局必须具备一整套及时采取纠改措施的工具。这些工具包括在适当的情况下吊销银行执照或建议吊销银行执照。 (一)非现场检查 是指监督管理机关通过对金融机构上报的财务报表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分析、稽核来进行检查监督。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经营管理资料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二)现场检查 指监督管理机关派专门的检查人员,到金融机构进行实地检查。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一)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二)询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三)查阅、复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四)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数据的系统。 进行现场检查,应当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权拒绝检查。 (三)监管谈话 《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规定:原则20—监管技术: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应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银行监管当局必须与银行管理层经常接触。 监管谈话制度就是保持经常接触的重要手段。 监管谈话一般是指有权监管部门对被监管对象的违规或者涉嫌违规等行为进行批评或者规劝的行为。 监管谈话是介于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之间的重要监管手段,它有利于监管部门在两次现场检查之间实际了解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预测其发展趋势,使监管部门可以持续跟踪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四)信息披露 1、概念 信息披露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将反映其经营状况的主要信息,如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投资者、存款人及相关利益人予以公开的过程。 2、信息披露的作用 (1)披露信息,有助于银行的投资人、存款人和相关利益人了解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风险状况、公司治理和重大事项等信息,分析判断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维护自身权益。 (2)有利于从外部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督,促使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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