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闻稿件稿酬及奖励办法的暂行规定

关于新闻稿件稿酬及奖励办法的暂行规定
关于新闻稿件稿酬及奖励办法的暂行规定

江西三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罗湾水力发电厂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06年第24号

《安全生产分配及考核办法(试行)》已经于2006年7月18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九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安全生产分配及考核办法(试行)

1 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保障机组安全运行,提高经济效益,调动全体生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江西分公司安全生产月度考核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规定了我厂安全生产考核奖的考核组织、奖金来源、分配范围及分配办法、考核办法等。2.2 本办法适应我厂安全生产考核奖的分配及考核。

3 管理机构

组长:孙国才

副组长:邹延桂况业淼

成员:杜才明彭灿黄四德江金保孙集野李瑛郑锋

日常管理工作由安全生产部负责。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奖金来源

中电投江西分公司考核我厂安全生产月度考核奖金。

4.2 分配范围及分配办法

4.2.1 分配范围

按照上级公司的规定,参与安全生产月度考核奖分配的人员如下:

生产人员:主要是指安全生产部人员、运行车间人员、水工车间人员;

机关管理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是指人事劳动部、财务部、厂长工作部、党群工作部、计划与市场营销部人员。

离岗指导、二线、内退、请长假、见、实习人员除外。

4.2.2分配办法

4.2.2.1安全生产月度考核奖金中85%用于奖励生产及生产管理人员,其余15%用于奖励机关管理和其它相关人员。

4.2.2.2 安全生产月度考核奖金按部门考核系数和分值计算确定,每月考核、季度发放。

4.2.2.3 部门月度系数按责任大小,工作量多少,技术要求高低等因素综合确定如下:

运行车间:1.6

安全生产部(小车司机):1.5

水工车间:1.4

计划与市场营销部管理人员:1.2

其他人员:1.0

4.2.2.4生产部门月度奖金额按下式计算:

全部生产人员平均分值=全厂月度奖金总额×0.85/生产各部门系数*人数的之和;

其他人员平均分值=全厂月度奖金总额×0.15/相应各部门系数*人数之和;

部门月度奖金额=部门系数×全部考核人员平均分值*人数

4.2.2.5各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及内部情况,按照责任大小,工作量多少,技术要求高低,贡献大小制定内部考核办法进行二次分配,并将考核办法报安全生产部备案。

4.3 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安全文明生产和指标两项内容。

4.3.1 安全文明生产考核

4.3.1.2 凡部门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生产人身伤亡事故,该部门连续四个季度不得奖。

4.3.1.3 凡部门发生负有责任的一般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该部门连续三个季度不得奖。

4.3.1.4 凡部门发生6.1.1.2、6.1.1.3条以外的其他事故,该部门连续二个季度不得奖。

注:其他部门考核按绩效考核的50%执行。

4.3.2.1 每月3日前各部门根据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将考核情况报表报安全生产部。不按时上报,取消当月得安全生产考核奖资格。

4.3.2.2 每月5日前,考核组对各责任部门安全文明生产和指标进行考核。

4.3.2.3 经考核组综合考核计算得奖金额后,由安全生产部审核,生产主管厂长审批后,送人事劳动部发放。

5 附则

5.1本办法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5.2本办法由安全生产部和人事劳动部负责解释。

5.3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钟宝镇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

钟宝镇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我镇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加大我镇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份围,提高钟宝镇对外知名度,推动全镇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经党委研究,制定《钟宝镇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促进本镇多出报道、出好报道,扩大宣传影响,提高宣传实效为目标,进一步明确宣传报道奖励的目标、标准、范围及条件,规范奖励行为,发挥奖励作用,以更好地宣传政策法规,展示工作成效,树立政府形象,营造舆论氛围,推动我镇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提高认识,明确宣传重点 动员全体同志积极撰写文章,向新闻单位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新闻稿件,只要具有报送、传递和交流价值的均属宣传报道的内容,内容应积极向上,应

充分利用各种体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把全局工作情况宣传报道出去,重点宣传报道我镇各行业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好人好事等,稿件篇幅不限。 三、奖励标准 1、在国家级报纸刊登的稿件每篇奖励300元;在国家级网站发表的稿件(含消息、通讯)每篇奖励200元。 2、在陕西省级报纸刊登稿件每篇奖励200元;省级新闻媒体网站上发表稿件(含消息、通讯),每条奖励100元。 3、在安康市级报纸刊登稿件每篇奖励100元;市级新闻媒体网站上发表稿件(含消息、通讯),每篇奖励50元。 4、在镇坪县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稿件(含消息、通讯),每篇奖励30元。 5、在电视台新闻联播中播放新闻稿件的县级奖励50元、市级奖励100、省级奖励200,、中央和国家级奖励500元 四、综合奖励

对工作积极、发表稿件工作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在国家级平面新闻媒体发表2篇以上,省级5篇以上,市级8篇以上的奖励500元;在省级新闻媒体发表稿件3篇以上、市级5篇以上,县级10篇以上的奖励200元。 五、奖励条件 1、稿件的主要作者必须是本镇职工干部群众; 2、稿件必须正面反映本镇工作,主要内容反映我镇工作及开拓创新的新做法、新成就,反映本镇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形象,反映本镇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尽职工作的精神面貌; 3、稿件必须被各类公开发行的报刊、各级政务网站或党政系统内部资料采用。 六、奖励办法 1、一篇稿件署多人名字均按一篇计算,其奖励款按作者人数平均分配。 2、稿件被多家媒体采用的,以最高级别媒体计算奖励,不重复计奖。 3、新闻宣传稿件奖励于年终统一结算,撰稿人凭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制度

XXXX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制度 为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形成全员参与、多方协作、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大宣传格局。及时反应和我大队工作部署和工作动态,提高我大队的社会影响力,树立良好的消防部队形象,根据上级新闻宣传报道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大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工作原则: 1、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2、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3、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 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保密规定,严防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 二、宣传的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2、及时报道大、中队在会议部署、防火监督、宣传培训、灭火救援、社会救助、重大活动、参与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党建和部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动态。 3、及时宣传和报道各项工作中的创新、闪光点和优秀

成果、先进经验、典型事例。 4、弘扬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 5、其他可以宣传报道的事项。 三、宣传管理 1、责任分工 为了真正形成全员参与、多方协作、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宣传格局,现将稿件进行量化管理,落实到个人: A、宣传报道工作坚持大队党委领导制,党委书记负总责。 B、大、中队其他干部每人每月必须在支队级以上媒体完成3篇稿件(以被录用为准)。 C、大、中队各明确一名宣传报道通讯员,总体负责大、中队内宣、外宣的每月任务完成情况。 2、稿件计算 稿件作者署名为1人被录用的,按1篇计算;署名为2人的,按0.5篇计算。 3、审核程序 A、大队通讯员负责对一般稿件的修改和初审工作。 B、重要稿件、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在经大队通讯员修改、初审后,必须报经大队党委书记、大队长审核后,才能对外发布。 4、大队通讯员职责

公司宣传报道稿酬与奖励发放管理办法

公司宣传报道稿酬与奖励发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宣传报道工作,调动广大干部员工采写新闻和投稿积极性,提高新闻稿件及图片的质量,尊重作者的劳动价值,特制定本办法。 一、稿酬发放的基本原则 以优稿优酬、注重原创为原则。 二、稿酬发放范围 凡被公司内部、上一级公司、集团公司和国家、省、地市宣传媒体采用的稿件、图片,一律给予稿酬奖励。 三、不发放稿酬与奖励的情况 1.公司内部各种规章制度、各种通知、公告及启事等; 2.未经审核而在媒体发表的、内容不实的、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稿件; 3.标题新闻或一句话新闻; 4.其他不支付稿酬与奖励的情况。 四、稿件、图片稿酬发放标准 (一)公司内部采用的稿件、图片稿酬标准 1、公司内部采用的稿件、图片是指《公司新闻》、《**通讯》、橱窗采用的稿件和图片。 页脚内容1

2、文字稿件按以下标准计算稿酬:200字以下每篇10元;200~500字,每篇15~25元;500~1000字,每篇30~50元;1000字以上,按每千字40~50元计算。 3、图片稿酬标准:《**通讯》内页(黑白)采用的图片每幅5元;《**通讯》目录、内页(彩色)、封二、封三、封底图片、宣传栏橱窗每幅10元;封面每幅25元。 4、政工部专职宣传人员在工作计划内采写的稿件、拍摄的图像原则上不给稿酬,积极主动挖掘、采写的稿件应给予稿酬,具体按第1条执行;积极主动挖掘、拍摄制作成《公司新闻》(电视新闻)的每条20元。 5、制作专题片,按每分钟50元计算奖励。 6、《**通讯》上选登的各类获奖征文每篇30元,刊登的典型、先进事迹材料每篇30元。 7、展现职工风采的文艺类原创稿件,诗歌每首10~20元,小说、散文每篇30元,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撰写的诗歌、小说、散文稿酬,具体按第1条执行;美术、书法作品等,每幅10元;公司领导重要讲话整理成文的稿件,每百字2元。 (二)外部媒体采用的稿件、图片稿酬标准 1、被上一级公司网站采用的文字稿件,按以下标准计算稿酬:200字以下每篇15元;200~500字,每篇20~30元;500~1000字,每篇35~60元;1000字以上,按每千字50~60元计算。 2、被上一级公司网站采用的图片,按每幅15元计算。 3、被上一级公司杂志采用的文字稿件,按以下标准计算稿酬:凡从市级网站上下载的稿件,按第1条减半计算;凡第一次采用的稿件,按第1条执行。 4、被上一级公司杂志采用的图片,按以下标准计算稿酬:封面每幅50元,封底每幅40元,封二、封三每幅15元,内页每幅10元。 页脚内容2

组织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组织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组织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县实施“四区”战略、推进“四园”建设的关键之年、更是加快进位赶超、打造名副其实“***之乡”的攻坚之年。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组织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扩大组织工作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现提出如下奖励办法:一、总体要求 组织系统宣传工作是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组织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正确方向,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和组织工作的中心任务,积极宣传组织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

为深入推进“四区”、“四园”建设,实施“产业兴县、文化立县、生态美县、民生稳县、党建强县”五大工程,打造名副其实“***之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 在党建和组织工作宣传上,要不断加大在中央、省、市级各类新闻宣传媒体组稿、上稿力度,确保我县组织工作在报刊有文字、电台有声音、电视台有影像。工作目标:各基层党委全年完成新闻宣传基本任务分为100分;党委信息员和部机关每名干部每月至少报送2条组工信息,部机关干部全年完成组工信息积分25分以上,各党委全年完成组工信息5分以上。 评分标准 新闻宣传计分标准: 1、党建、干部、人才工作经验材料或做法在《人民日报》、《新华社每日电讯》、《求是》、《党建研究》、《中国组织人事报》等中央级媒体,《江西日报》、《当代江西》、《江西组工通讯》等省级媒体(含

对外宣传奖励办法(修改稿)

对外宣传奖励办法(修改稿) 为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拓展宣传阵地,切实加强我院对外宣传报道及对上级部门的信息报送工作,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为把我院建设成为示范性高职院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对学院《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予以修改,重新下发奖励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励范围 1.凡正面宣传报道我院教学科研、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招生就业和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及管理等方面的成果经验、典型人物和重要事件的新闻报道、电视片、新闻图片一经国家、省、市级报刊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采用,学院给予其作者(本院师生员工)一定的奖励。 2.凡支付赞助费、广告费、版面费的作品、非新闻性的其它各类作品不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 1. 供稿人在市级新闻媒体(如衡阳日报、衡阳晚报等)发表宣传我院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30元。市级各类网站(如中共衡阳党建网、衡阳新闻网等)发表的奖励20元。 2.供稿人在省内各大新闻媒体(如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等)发表宣传我院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150元。在省级各类网站(如湖南教育网、红网等)发表的奖励50元。 3.供稿人在国家级各大新闻媒体(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发表宣传我院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300元。在国家级网站(如新华网、中国教育网等)上发表的奖励100元。 4.对在上述媒体的头条、报眼、头版位置发表或份量重(超1000字)、影响大的稿件,奖励标准在原基础上加1倍给予奖励。 三、奖励实施 1.文章或其它作品刊用后,请供稿人携带刊登的报刊、简报或电台、电视台采用通知单及其原件,及时到院宣传统战处办理核实及登记手续。 2.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或转载,可分别得奖。 3. 此项奖励经费从学校宣传经费列支,每年年底核发一次。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129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宣传报道奖励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11月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11月4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版本起草人部门 主任 制度建设 办公室 分管领导 审核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签发 日期 下次评 审日期 2014 李兴华王悦刚全体成员王超郭守国-

此 次 制 订 的 主 要 目 的 解释 政工部 部门 实施 及完 新闻宣传管理善执 行人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政工【2014】第33号) 1 目的 加强和规范新闻宣传工作, 进一步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责任感,不断提高文字写作能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定义 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公司名义,按照相关制度要求,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企业形象的新闻宣传报道活动。 稿件:是指员工署个人真实姓名发布在正式刊物或媒体的有关公司工作的作品。员工发表个人与工作无关的摄影或文学作品,不在本办法奖励范围内。 稿件等级划分:发表在报刊、媒体头版的为甲类;发表在主要版面的为乙类;发表在副刊等其它版面的为丙类。

4 职责 政工部 4.1.1 负责公司本部的新闻宣传奖励工作,并督导基层单位做好此项工作。 4.1.2 负责刊登稿件的审核、存档、筛选、统计等,定期统计核发奖励和稿酬 各单位党委(总支) 负责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奖励工作。 指派专人负责新闻宣传稿件汇总、统计、报送工作。 5 管理内容和程序 奖励标准 5.1.1 国家级报刊(媒体) 体裁 等级 备注单位甲(元)乙(元)丙(元) 消息、评论篇800 500 300 短讯、标题新闻篇300 200 100 通讯、深度报道 篇1000 800 500 5500字以上,再长根据字数酌情奖励 新闻照片幅300 200 100 5.1.2 省级、行业报刊(媒体)

局宣传报道奖惩暂行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 局宣传报道奖惩暂行办法 为推动我局宣传报道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宣传××法规,××知识,树立××队伍的良好形象,调动广大职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培养和造就一支高质量的宣传报道队伍,根据《×××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一条  奖励对象: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方针,热爱本职工作,严格遵守××纪律和宣传报道有关规定,积极为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出版社写稿发稿,被采用稿件达到一定数量和质量,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并能完成本职工作的职工。 第二条  稿件范围:撰写稿件内容要与××工作和××队伍建设有关的各种新闻体裁稿件、影视作品、文学艺术作品。 第三条  稿件统计以刊登、播发时间为准,每月统计一次并兑现奖金;年终以篇数统计作为评奖记功依据,同时奖励依据视用稿的数量、质量,用稿单位级别和社会效果而定;连载、出版著作以载完和出版为准。 第四条  XX字以上的稿件按3篇计,万字以上每篇按5篇计;一稿多投的按采用稿件一次(按级别最高)计算,二人合作的按1/2篇计,多人合作的以此类推;新闻图片每幅按1篇计;简讯按实际采用篇数计,电视专题每部按3条计。 1 / 10

第五条  奖励项目:1、奖金;2、嘉奖;3、记功; 第六条  奖金: (一)设立宣传报道专项奖励基金,机关行政部门负责管理,专款专用。奖励基金根据上级规定各单位要从业务经费按一定比例投入宣传经费的要求,每年从各单位收缴宣传报道奖励备用经费。其中,基层大队××元,中队××元,局机关××元。不足部分由局机关追加。(二)逐月兑现奖金,每篇稿件按采用级别实施奖励:中央级××元;国家行业级××元;省级××元;省行业级××元;地级市××元。(三)局党组视年终专项奖励基金财力情况决定对宣传报道的先进单位及个人实施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条  嘉奖、记功: 宣传人员达到下列规定的条件,可分别申报通令嘉奖、计个人三等功。(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通令嘉奖: 1、每年在中央级新闻媒体发表10篇以上,20篇以下; 2、每年在国家级行业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40篇以上,50篇以下; 3、每年在省级新闻媒体以上发表50篇以上,60篇以下; 4、每年在省级行业新闻媒体以上发表70篇以上,80篇以下; 5、作品篇数虽然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但获得中央级三等奖以上、国家行业级二等奖以上、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为xx宣传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1、每年在中央级新闻媒体发表20篇以上;

宣传报道奖励制度

四小发…2010?3号 东乡镇四完小关于下达 2010年度宣传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部门、教研组: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所取得的进展与成绩,积极营造有利于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现就我校2010年教育宣传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10年我校教育宣传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校中心工作,不断深化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突出教育政策解读、总结改革发展成果及经验等宣传为重点,在宣传活力与效率上有新的突破。 二、宣传重点 1.宣传我校教育新思路。以“学校管理提升年”、校园文化建设等主题活动为重点宣传内容。 - 1 -

2.宣传素质教育新成果。以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生命安全、心理健康教育;以教育科研、艺体教育、校本教研、课堂教学研究等方面的措施和成效为内容进行宣传。 3.宣传队伍建设新特色。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弘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良好风尚。 4.宣传办学条件改善新成绩。宣传实施标准化建设情况;争取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实施与管理的情况等。 5.宣传和谐稳定新措施。重点宣传学校抓安全制度建设、落实责任、提高管理水平的情况;学校抓日常安全教育与管理的情况;宣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创建情况;防控流行性疾病的举措等。 三、宣传报道队伍建设 为切实加大学校宣传工作力度,建立稳定的宣传报道组,由校长、支部书记舒心乐同志任组长,副校长唐键任副组长,学校行政办、少先队、女工、教导(含教研组)、安全办为具体成员,各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上报材料一律按程序送组长审定后(组长不在校时送唐键同志把关)方可报送。 四、具体任务分解 组别 省级市级县级责 任 人 责任 领导报刊网络报刊网络电视台网络报刊 简报 电视台 办公室 1 3 3 10 20 冯卫 唐键少先队 1 3 3 10 20 张倩茜 教导 1 1 3 10 5 罗燕石兴育 女工 1 2 3 5 姚娟 - 2 -

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区政协宣传工作,根据区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区政协各组成单位,区政协各专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委员,区政协通讯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在《人民政协报》、《重庆日报》、《重庆市政协报》、重庆电视台、《綦江日报》、綦江电视台、《綦江政协》等各级报刊上发表反映政协统战工作的宣传稿件。 第四条:区政协的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新闻纪律。凡属个人署名发表的,作品人对作品负责。以单位名义对外发表的,单位负责人对发表作品负责。重大事项的宣传报道必须经主席或者分管副主席同意。 第五条:区政协信息联络中心负责草拟宣传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宣传任务,检查、督促、考核、兑现有关政策,表彰奖励先进,向主席会提出关于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建立全区政协宣传通讯员队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区政协各委、办要积极协助完成宣传工作,并负责组织、撰写与委、办工作密切相关的宣传稿件。 第六条:凡宣传报道下列事项,都属于区政协的宣传工作。在《人民政协报》、《重庆日报》、《重庆政协报》、《綦江日报》上发表有关区政协的消息、通讯、图片、理论文章、新闻特写;在区政协办公室主办的《綦江政协》上刊发稿件;在市政协办公厅主办的《市政

协周况》上刊发稿件;举办与政协相关的展览、墙报和宣传咨询活动;对区政协工作有实际宣传效果的其它形式。 第七条:宣传工作的基本任务为:区政协各组成单位,区政协各专委会每年至少报送10篇新闻通讯(《重庆政协报》采用3篇),区政协办公室每年至少报送20篇新闻通讯(《重庆政协报》采用9篇),区政协通讯员每年至少报送10篇新闻通讯(《重庆政协报》采用1篇)。 第八条:宣传工作的考核标准为:完成基本任务100分;在区级媒体上刊发的稿件加2分/篇;在省、市级媒体上刊发的稿件加10分/篇;在国家媒体上刊发的稿件加20分/篇;同一稿件只记最高分;联名撰写的稿件,不重复计算件数,按比例计分;宣传内容不涉及大统战,原则上不计分。考核总分作为评选区政协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的主要依据。 第九条:区政协对宣传工作实行奖励。在《綦江政协》刊发的稿件奖励20元/篇;在《綦江日报》、綦江电视台刊发的稿件,奖励原稿酬的2倍;在《重庆政协报》、《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刊发的稿件,奖励原稿酬的4倍,头版稿件另奖励200元/篇,头版头条稿件另奖励500元/篇;在《人民政协报》刊发的稿件,奖励原稿酬的6倍,头版稿件另奖励500元/篇,头版头条稿件另外奖励1000元/篇;入围区级及以上的理论文章,奖励300元/千字;市政协周况采用100元/条;同一稿件按最高标准奖励。

最新最全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

最新最全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职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 促进集团公司文化建设工作,把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推向正规化、制度化、科 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及其所属 项目部(实施细则见附件一)。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经集团公司党委决定成立新闻宣传报道管理工作编委会,组成 人员如下: ( 编委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二 ) 主任:总公司董事长助理; 副主任:集团党委副书记 机关党支部书记; 主编 / 副编:行政综合部相关人员组成,主编不在岗时由副编负责编稿; 主审 / 副审:行政综合部相关人员组成,主审不在岗时由副审负责审稿; 成员:集团各职能部门、各成员单位新闻宣传通讯员组成,负责将稿件 进行初审、整理和上报编委会。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集团行政综合部是政务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 责是: 1

(一)负责筛选、加工、整理集团各部门及各成员单位上报 的信息,完善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月刊、集团网站、 OA办公平台等宣传载体 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二)负责集团、总公司宣传册、宣传片的制作工作; (三)负责集团新闻发布、媒体采访接待和其他对外宣传工 作; (四)负责集团新闻宣传资料库的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是党务、企业文化宣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主 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集团党务宣传栏的出刊和管理; (二)负责集团对外党务宣传工作; 第七条宣传报道通讯员的主要职责: (一)具体承担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报道稿件初审及组织报送工 作;新闻报道员每周以信息专报的形式向集团行政综合部报送高质量有价 值的信息。 (二)具体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工作报道 资料库(图片、视频等应按文稿的重要性每季度上报行政综合部); (三)协助参与集团微信公众号、月刊、集团网站、 OA办公平台、宣传册、宣传片等宣传载体采编及宣传工作。 第四章稿件收集 第六条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实行层级管理,集团新闻宣传工 作编委会负责收集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成员单位的新闻宣传稿件,下 属各成员单位新闻通讯员收集本单位及其所属项目部的新闻宣传稿件。集 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成员单位配备专(兼) 2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

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职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促进集团公司文化建设工作,把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推向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及其所属项目部(实施细则见附件一)。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经集团公司党委决定成立新闻宣传报道管理工作 编委会,组成人员如下:(编委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二) 主任:总公司董事长助理; 副主任:集团党委副书记 机关党支部书记; 主编/副编:行政综合部相关人员组成,主编不在岗时由副编负责编稿; 主审/副审:行政综合部相关人员组成,主审不在岗时由副审负责审稿; 成员:集团各职能部门、各成员单位新闻宣传通讯员组成,负责将稿件进行初审、整理和上报编委会。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集团行政综合部是政务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筛选、加工、整理集团各部门及各成员单位上报的信息,完善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月刊、集团网站、OA办公平台等宣传载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二)负责集团、总公司宣传册、宣传片的制作工作; (三)负责集团新闻发布、媒体采访接待和其他对外宣传工作; (四)负责集团新闻宣传资料库的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是党务、企业文化宣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集团党务宣传栏的出刊和管理; (二)负责集团对外党务宣传工作; 第七条宣传报道通讯员的主要职责: (一)具体承担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报道稿件初审及组织报送工作;新闻报道员每周以信息专报的形式向集团行政综合部报送高质量有价值的信息。 (二)具体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工作报道资料库(图片、视频等应按文稿的重要性每季度上报行政综合部); (三)协助参与集团微信公众号、月刊、集团网站、OA办公平台、宣传册、宣传片等宣传载体采编及宣传工作。 第四章稿件收集 第六条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实行层级管理,集团新闻宣传工作编委会负责收集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成员单位的新闻宣传稿件,下属各成员单位新闻通讯员收集本单位及其所属项目部的新闻宣传稿件。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成员单位配备专(兼)

宣传报道奖惩规定(试行)

瑞金市公安消防大队 消防宣传报道奖惩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全队官兵投身消防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例》、《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公安宣传奖励的规定》、《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宣传奖励规定》和《赣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宣传报道奖惩规定(试行)》以及公安部消防局、省消防总队、市消防支队有关要求,结合我大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奖惩对象 一、奖励对象:年内,遵守宣传纪律,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报道活动,在社会新闻媒体和相关媒体发表过稿件的官兵。 二、惩处对象:年内,未完成个人宣传任务、发生稿件泄密、失实以及其它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官兵。 第三条宣传任务 一、新闻媒体任务:按照支队每年年初下发的宣传报道任务分解表执行。 二、公安内网任务:

(一)大队警官每月必须在总队级以上信息网(含子网)发表稿件不少于1篇。 (二)外聘文员每月必须发表不少于1篇总队级以上信息网(含子网)稿件。 (三)各级政工网、纪检网、司令部网等部门网站宣传任务以各归口部门规定为准,但不应少于本规定规定数。 连续公差时间半个月以上的警官,减去相应的任务数。 第四条奖惩标准 一、奖励标准 (一)精神奖励 1、年内,大队警官(大队主官除外)发表稿件累计积分500分以上,按权限视情记嘉奖一次。 2、年内,大队警官发表稿件累计积分2000分以上,按权限视情向上级报请三等功一次。 3、年内,大队警官发表稿件累计积分4000分以上,按权限视情向上级报请二等功一次。 4、宣传报道作品获省部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作者可视情单独向上级报功,但不重复报功。

5、对宣传工作作出较大贡献的干部,按权限在评功评奖给予优先考虑。 6、对因宣传报道工作成绩突出的士兵,学驾驶、入党、报考院校、选取士官等按权限予以优先考虑,已是士官的,按权限在评功评奖给予优先考虑。 (二)物质奖励 大队设立宣传报道奖励基金。 1、基金用途:(1)支付上稿人的稿费;(2)对完成或者超额完成报道任务的个人实施奖励。 2、奖励办法: (1)新闻媒体:中央级媒体600元/篇;国家级一类媒体300元/篇、二类媒体200元/篇;省级一类媒体50元/篇、二类媒体30元/篇;市级一类媒体30元/篇、二类媒体10元/篇。 (2)互联网:中央级网站60元/篇,国家级网站30元/篇,省级网站15元/篇,市级网站5元/篇。 (3)公安内网:部局信息网50元/篇,部局子网30元/篇;总队信息网30元/篇,总队子网20元/篇。 若稿件同时被多家媒体录用,按实际上稿数实施奖励。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良江镇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各村委(社区)、各镇直单位: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新闻工作者和业余写作爱好者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大良江镇对外宣传力度,掀起对外宣传的新高潮,打好对外宣传的主动仗,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全方位推介良江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各项成就,唱响“爱我良江、建我良江、知我良江、助我良江”的主旋律,提高良江的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农业稳市、产业富民、工业强镇”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打好对外宣传主动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重树立新典型、新形象,为建设富

裕、文明、和谐的新良江改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工作要求 新闻宣传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全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典型经验。 三、奖励范围 凡在《人民日报》、《求是》、《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网、《广西日报》、《当代广西》、《来宾日报》、《兴宾新闻》、广西电视台、来宾市党建网、来宾电视台、兴宾党建网、兴宾OA网正面宣传、专题报道良江的新闻作品(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专报信息、论文的,即进行奖励。 四、奖励标准 1、对在区委组织部《组工信息》、来宾市党建网、兴宾党建网、兴宾OA网上正面宣传良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信息,每条奖励30元;凡在区委办、区政府、《兴宾新闻》等主流刊物采用的调研文章(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2、对在《来宾日报》、来宾电视台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稿每篇奖励50元,头版稿每篇奖励100元,头条稿每篇奖励200元。市级党报党刊5倍。 3、对在《广西日报》、《当代广西》、广西电视台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普通稿每篇奖励100元,头版稿每篇奖励200元,头条稿每篇奖励400元。自治区级

项目部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项目部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宣传展示项目部良好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社会美誉度,增强凝聚力,推动项目部宣传报道工作规范高效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宣传报道工作是指项目部职工在内外的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介上发表的反映本企业情况的文字、音像、图片等新闻作品。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项目部成立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部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宣传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项目部领导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常设机构在综合办公室。项目部所属各工区、部门成立由2-3人组成的新闻报道小组,组长由专职副书记担任。 第四条项目部各工区、部门要建立健全宣传报道网络和工作机制,培养通讯员、新闻宣传骨干,壮大宣传报道队伍。 第三章新闻报道的实施程序 第五条宣传报道是企业形象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无形资产壮大的有效手段,宣传和维护企业形象是各级人员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各工区、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每年年初由综合办公室拟定宣传报道工作计划并下发到各工区、部门。作为奖罚兑现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各工区、部门逢有重大活动或地方政府、业主、集团公司、公司以上领导视察、检查指导工作,务必提前上报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新闻摄影、采写工作,保证新闻的及时性、准确性。 第八条各工区、部门对外发送的新闻稿件,发送前应由项目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审核,并报项目部审核通过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投稿。 第九条各工区、部门应加强宣传报道档案整理工作,建立健全资料收集台帐,对于已发表的文字、广播电视节目等应及时下载备份,以供随时查阅。 第十条各工区、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新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规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正确面对新闻舆论监督,加强与地方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良好互动关系,实现双赢。 第十一条新闻媒体人员来本单位采访、调研,应要求其出示相关身份证明并予以核实,登记备案。重要的采访、调研活动,由单位主管或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亲自接待。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疾控中心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宣传报道工作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它可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升政府形象。开展疾控工作宣传报道,意在展示疾控工作基本内涵,目的在于促进疾控事业进步发展。为了增强对外的宣传意识,营造人人写稿、个个投稿的良好宣传氛围,经研究决定,我中心采取以奖励为主的原则鼓励全体职工多写稿、广投稿,为疾控工作宣传报道不断迈上新台阶添砖加瓦。 一、奖惩标准 设宣传报道奖励经费,凡对疾控工作做出正面宣传报道的,我中心将根据见报的级别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国家级每篇奖作者300元(含报、刊、台、网,以下同)、省部级每篇奖作者200元、地市级(含局级)每篇奖作者100元、县级(含自办的刊物)每篇奖作者50元。 2、各科室没有完成所分配的任务指标,年终经核实后报分管宣传工作领导,扣除科室负责人100元。 3、刊稿等级确定,以宣传报道工作规定的报刊等级为准。 二、任务指标的分解 项目全年应见报、见刊、见网、见台合计分。具体见分

解表。 三、兑现办法 各科室要做好发稿统计工作,我中心于年兑现奖励。发稿者领取奖金时需剪贴发稿原件、稿件刊登的下载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综合办公室建立宣传报道工作台帐)为凭据,由综合科办公室填写发稿奖励通知单(通知单附后),报领导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领取奖金。 四、具体要求 1、成立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宣传报道的日常管理工作。 2、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建立宣传报道党政领导共管、各科室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抓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3、加强新闻宣传报道队伍建设,健全新闻宣传报道网络,强化沟通。积极支持中心所有职工写稿、发稿。 4、提高刊稿率,严防出现负面报道给广大群众带来不利影响。 5、严格把关,建立稿件审核制度。宣传报道人员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宣传纪律,

宣传报道稿酬与奖励发放管理办法

宣传报道稿酬与奖励发放管 理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宣传报道稿酬与奖励发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和改进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提升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稿酬发放的基本原则 以优稿优酬、注重原创为原则。 二、稿酬发放范围 凡被集团公司和国家、省、地市宣传媒体采用的稿件,一律给予稿酬;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的稿件除按标准给予相应稿酬外还予以适当奖励。 三、不发放稿酬与奖励的情况 1、公司内部各种规章制度、各种通知、公告及启事等; 2、未经审核而在媒体发表的、内容不实的、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稿件; 3、标题新闻或一句话新闻; 4、其他不支付稿酬与奖励的情况。 四、稿件、图片稿酬发放标准 (一)公司内部采用的稿件稿酬标准 1、公司内部采用的稿件是指集团公司网站、简报、橱窗采用的稿件。

2、文字稿件按以下标准计算稿酬:200字以下每篇10元;200~500字,每篇15~25元;500~1000字,每篇30~50元;1000字以上,按每千字40~50元计算。 3、制作专题片,按每分钟50元计算奖励。 4、集团公司网站上选登的各类获奖征文每篇30元,刊登的典型、先进事迹材料每篇30元。 5、展现职工风采的文艺类原创稿件,诗歌每首10~20元,小说、散文每篇30元,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撰写的诗歌、小说、散文稿酬,具体按第1条执行;美术、书法作品等,每幅10元;公司领导重要讲话整理成文的稿件,每百字2元。 (二)外部媒体采用的稿件稿酬标准 1、国家级媒体采用的稿件,按所得稿酬十倍计算,并予以3000元奖金。 2、省级媒体采用的稿件,按所得稿酬五倍计算,并予以1000元奖金。 3、市一级媒体采用的稿件,按所得稿酬一倍计算。 4、小说、诗歌、散文等展现职工风采的文艺类原创稿件,每篇稿费的发放标准为相应级别媒体新闻稿件标准的1.5倍,美术、书法作品等,每幅50元。 五、稿酬的统计发放

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实施办法

贵州宏懋晨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宣传工作 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宣传工作,鼓励和调动各基层单位和广大员工参与宣传报道工作,加大公司对外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反映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及各项重大活动,提高公司知名度、信誉度,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集团公司各部门(以下简称部门)和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单位)。 二、考核标准 (一)信息内容及要求 1.报送的内容必须是正能量和积极的信息。 2.部门或单位每月至少报送1篇以上的信息或简报。未完成信息报送指标的部门或单位,除年底不予参加年度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外,每缺一篇按100元扣减各部门或单位的自有资金。 (二)信息报送和考核时间 1.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经单位或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将本季度的信息报送和刊稿汇总表及刊稿剪贴本报集团公司综合部复核。 2.每季度对各部门或单位的信息报送指标完成及外刊稿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个人上传和刊稿的篇数进行统计兑现奖励。 三、考核办法(方式) (一)计分标准 1.部门或单位 - 1 -

(1)被集团公司采用的,每篇计1分; (2)在县级(区)、市级、省级、国家级新闻媒体(县报、电台、电视台和政府信息网)上发表刊登的,每篇分别计2分、3分、5分、10分; (3)被县级(区)、市级、省级、国家级行业管理部门采用的,每篇分别计3分、5分、10分、15分; (4)以上计分不累计,就高不就低。 2.个人 (1)向集团公司报送一篇信息计0.5分; (2)在县级(区)、市级、省级、国家级新闻媒体(县报、电台、电视台和政府信息网)上发表刊登的,每篇分别计1分、3分、5分、10分; (3)被县级(区)、市级、省级、国家级行业管理部门采用的,每篇分别计2分、5分、10分、15分; (4)计分不重复,就高不就低。 (二)奖励 1.以单位名义向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传送被采用的信息,集团公司不再另进行奖励。 2.以个人的名义采写的稿件,根据稿件发表的媒体层次,按以下标准给予作者一定的奖励: (1)被集团公司采用的,每篇奖励10元; (2)在县级(区)、市级、省级、国家级新闻媒体(县报、电台、电视台和政府信息网)上发表刊登的,每篇分别奖励20元、100元、400元、800元; - 2 -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201 年宣传报道奖惩规定 为了更好的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展示企业形象,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根据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施奖惩的意义及目的。 宣传报道工作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它可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为了增强项目对外的宣传意识,营造人人写稿、个个投稿的良好宣传氛围,经项目部研究决定,采取以奖励为主的原则鼓励全体职工多写稿,从而推动本项目宣传报道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奖惩标准 项目部设宣传报道奖励基金,凡正面宣传报道本项目的人和事,项目部将根据见报的级别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国家级每篇奖作者1000元(含报、刊、台、网,以下同)、省部级每篇奖作者600元、地市级(含局级)每篇奖作者100元、县级(含公司杂志和项目部自办的刊物)每篇奖作者50元、单位出资刊登的稿件奖励金额减半,文艺

稿件减半。 2、各部门没有完成所分配的任务指标,年终经核实后报请项目部领导一次性扣除部门负责人年终奖金1000元。 刊稿等级确定,以公司宣传报道工作台帐中所规定的报刊等级为准。 三、任务指标的分解 项目全年应见报、见刊、见网、见台合计分。具体见分解表。 四、兑现办法 1、各部门要做好用稿统计工作,项目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奖励兑现。用稿者领取奖金时,以刊稿剪贴原件、稿件刊登的下载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综合办公室建立宣传报道工作台帐)为凭据,由综合办公室填写用稿奖励通知单(通知单附后),报项目部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领取奖金。 五、具体要求 1、成立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宣传报道的日常管理工作。

乡镇新闻宣传报道奖惩办法

乡镇新闻宣传报道奖惩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我乡广大干部职工、新闻宣传工作者和业余写作爱好者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掀起对外宣传的新高潮,打好对外宣传的主动仗,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外宣格局,全方位推介xx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各项成就,唱响“爱xx、建xx、知xx、助xx”的主旋律,提高xx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目标,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打好对外宣传主动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重树立新典型、新形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xx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工作要求 新闻宣传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全乡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典型经验。 三、奖励范围 (一)人员范围:xx乡全体干部职工(含村委会干部)。 (二)凡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

电台、《求是》、《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云南日报》、《致富天地》、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曲靖日报》、曲靖电视台、曲靖人民广播电台、《今日会泽》、《会泽动态》、《会泽政务信息》、会泽电视台、会泽人民广播电台、《xx之窗》等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xx的新闻作品(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论文等,即可进行奖励。 四、信息宣传任务。 (一)宣传办新闻宣传任务:每人每年在市级新闻媒体发表各类信息5篇(条),县级新闻媒体发表各类信息15篇(条),县电视台播出新闻信息20条。超出任务数按新闻宣传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二)党政办新闻宣传任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每人每年在市级新闻媒体发表各类信息2篇(条),县级新闻媒体发表各类信息10篇(条)(其中沈福才在县电视台播出新闻信息15条)。超出任务数按新闻宣传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三)组织办新闻宣传任务:每年在县级新闻媒体发表各类信息10篇(条)。超出任务数按新闻宣传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四)单位(部门)新闻宣传任务:各单位(部门)每月向宣传办上报信息2篇(条),每月在《xx之窗》发表信息1篇(条)。超出任务数按新闻宣传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新闻宣传管理办法样本

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管理处新闻宣传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能够及时、全面、准确、规范地宣传报道全处的工作动态和重大事件,增强内部交流和对外宣传力度,实现新闻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科室、所。 三、管理方针 宣传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的宣传方针,遵循“统一协调、严明纪律、服从全局、资源共享、规范程序、分级负责、尊重事实、正确引导、精心策划、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我处各项工作的新动态、新举措、新经验和新问题,把握好、发挥好、引导好舆论导向,服务高速公路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新闻宣传工作归口科室为管理处文化办。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处及各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 二、制定和落实年度及重点工作的新闻宣传计划,负责统一口径、统一宣传、把握舆论导向。

三、收集、整理各单位报送的新闻信息和其它管理类文章,并报集团公司审核刊登信息专网。 四、负责对本单位人员投稿进行把关,并统计被新闻媒体采用情况。 五、根据上级和管理处工作重点及部署,及时提出新闻信息宣传要点。 六、负责管理处各科室、所通讯员的管理。 七、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的考核、表彰。 第三章通讯员管理 一、通讯员的权责 (一)各单位应为通讯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二)遵守高速公路新闻宣传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新闻宣传稿件从政策、业务、文字三个方面进行严格把关。 (三)组织、调动和督促本单位人员积极编写和报送新闻稿件。 (四)收集整理所在单位的信息和新闻线索,及时完成新闻信息的采写和报送工作。 (五)收集对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二、通讯员的选拔 通讯员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新闻敏感性;热爱宣传工作,熟悉本单位情况;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和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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