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文档序号:XXYY-YLFA-001

版本编号:YLFA-20XX-001

XXX医院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 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 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 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 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 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6. 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 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 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 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 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11. 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12. 死亡病人进行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前,必须有病人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国家有法规规定需行尸检(如传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知丁

关于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关于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病人在医院就诊、检查、治疗,享有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应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本制度。 2、履行知情同意签字手续的应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病人在门诊、住院期间,接受手术、有创检查(血管造影、取材活检、骨髓穿刺、血管穿刺、支气管镜检、胃肠内窥镜检查等)、特殊治疗(药物化疗、放射治疗等)等之前,经治医师必须向病人本人或直系家属充分解释说明各种处理的必要性、可能后果以及我院作为清华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可能需要病人在住院期间配合完成教学任务等情况,征得病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住院病人应在病程录中做相应记录。 3、知情同意书应由病人本人签字,本人不能签字时,应由其委托的直系亲属和按相关法律程序规定的相关人员签字方能生效。患者委托代理人时,应由患者本人和被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向医师出示个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如遇紧急手术或抢救前无法征得病人或亲属签名同意治疗、手术时(如病人神志不清时),必须在病案中写明治疗、手术的必要性,由本院的两位医师签名,并报请医务处、门诊办或院总值班批准。 4、各种专项诊疗知情同意书由医务处统一制定格式,专业科室决定其内容,报医务处备案。 5、所有死亡患者(尤其对死因有异议的)均应由医务人员向患者履行尸检知情同意手续,患方拒绝尸检时需在尸检意见书上签字,拒绝尸检又不愿意签字的,经办医师应将谈话内容、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如实记录在病历中,并上报医务处或总值班(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7、实行器官移植手术以前,必须征得接受器官者和提供器官者双方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书面签名同意(特殊情况除外)。 8、如病人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包括要求提早出院等),经治医师应在病程录中做出详细记录,内容应包括经治医师的处理意见,不接受处理可能会产生的后果,将上述情况向病人充分说明后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请病人签名。如病人拒绝签名,也应在病程录中记明。 9、因各种原因需拍摄病人的照片时,均需事先征得病人的签名同意。 10、新闻媒体部门需了解病人情况时,必须通过医院负责公共关系的部门,并征得病人或亲属同意后予以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病人的情况通报给新闻部门。 11、除“病案书写和管理制度”内规定可以查阅病案的人员外,其它人员如需查阅或使用病案内的资料,首先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家属的书面签名同意。 12、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前,经治医师必须对患者及其家属详细交待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可能发生血源传播性疾病、输血反应等情况,经医患双方知情同意后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 13、在开展临床试验性治疗及新技术时,治疗及新技术负责人需如实向患者或亲属告知可进行的治疗属于临床实验性治疗及我院新技术开展的情况,在患者及家属完成知情的情况下,履行双方知情同意签字手续后方可实施。 14、病人对自己的病情享有知情权和隐私权。 病案的法律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依法书写病历,其书写内容、格式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二是执行知情同意书规定,体现知情同意告知权利和义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临床诊治过程中,需行手术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实验性临床治疗的患者,应对其履行告知义务,并详尽填写同意书。同意书的基本类型分手术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特殊检查同意书和特殊治疗同意书及委托书等。鉴于医学的复杂性及临床的专业性,知情同意书应增加种类,形成系列才能适应临床工作的实际需要,才能使知情同意告知的权利得到进一步的体现,切实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理解知情同意法律依据及临床要素的基础上完善医疗文书知情系列是医政管理的重要工作。 1知情同意的法律依据 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即患者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诊治措施决定取舍。知情同意是法律赋予病人的权力。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知情同意制度,没有病人(家属)的签字,有关手术、检查和治疗不能实施。医生对病人告知是患者知情同意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患者完全知情后,才能做到自主、自愿和理性地作出选择和有效同意。《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及家属介绍病情,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诉患者。”在实践中,医务人员应该增强法律意识,这是必须遵循的法律程序和进程,而不是图谋一个签字,更不能成为医务人员推卸应负责任的手段和凭据,即便有了患者(家属)的知情同意,但医务人员因为行为过错,仍应承担相应责任。我院曾发生一例医疗纠纷,一食道癌晚期病人作食管套管支架植入手术,术后发生了套管支架移位,这是常见的不可避免的手术并发症,但由于没有认真写好知情同意书,只是口头告知而没有文字记录,医学鉴定则认为没有告知,应负相应责任。 2知情同意的临床要素 凡在临床诊治过程中,需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实践性临床治疗和医疗美容的患者,对病情危重、体质特殊、费用过大和试验性临床医疗的患者,应履行告知义务,详细填写知情同意书。 2.1内容 手术同意书应包括术前诊断、拟行手术名称、围手术期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 应包括检查治疗的项目、目的、风险性及并发症等;医疗美容同意书应包括本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由于临

美白患者知情同意书

XX医院牙齿美白患者知情同意书 日期:病历号: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地址:联系电话:紧急事故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回答下列问题: 您的眼睛对各种光源敏感吗?您的皮肤很容易被晒伤吗?您现在怀孕吗?□是□否□是□否□是□否 请仔细阅读一下内容 1.专业冷光牙齿美白合适人选 想改变牙齿颜色的人均可接受冷光牙齿美白治疗,但16岁以下儿童及孕妇不能接受治疗。 根据牙齿改变颜色的原因不同,医生都将为您单独制定适合的美白牙齿方案。 2.美白效果 牙齿美白的效果十分显著,但是牙齿染色的原因有很多种,很难十分确定地预测您的牙 齿能够美白到何种程度。黄色或黄棕色牙的美白效果一般来说会比灰色和灰棕色的美白 效果好。因服用抗生素、根管治疗、或外伤性引起的变色牙以及牙面上的白色斑点,美 白可能需要一次以上的疗程。如果您有任何疑问, 请在签名或接受美白治疗前,和您的牙医讨论确认,从而确定最终的治疗方案。 3.保养维护 在治疗后应注意:24小时内,牙齿容易着色,应避免饮用茶、咖啡、可乐、红 酒、莓果类饮料、有色漱口水、食用深色食物及尽量避免吸烟。在牙齿美白后的24-48小时之间,牙齿的美白效果会变得更加均匀和富有光泽,这是因为牙齿表面会重新形成保护膜。此外,美白的保持时间长短会因饮食习惯和牙齿结构不同。 4.潜在的问题与风险 任何形式的保健美容治疗在操作过程中都存在着程度不一的风险和限制,虽然专业的牙齿美白 极少发生问题与危险(即使有程度也非常小),但是我们希望您能事先了解可能潜在的问题与 风险,请详细阅读以下信息,如果有任何疑问,请在签名之前和您的牙医确认。 a).牙齿敏感:在齿科美白疗程中,部分人士由于牙齿存在隐裂、磨耗、缺损等

知情同意管理制度及程序

知情同意管理制度及程序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患者就医时享有知情权和同意权。为维护医院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在医疗活动中,要尽好告知及知情同意义务。 一、常规告知:医疗常规问题的告知,自患者入院起,科室根据入院流程及医疗行为中涉及的相关需求进行告知,如患者入院须知、患者入院时医患沟通记录单、患者知情同意授权委托书、患者住院期间医患沟通记录单、医保自费项目清单、病危通知单等。 二、特殊告知:在医疗过程中,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手术、麻醉、输血以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应当向家属交代清楚,履行告知义务,得到理解并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1、手术治疗知情同意书,必须由术者或主要助手填写或签字,大中型疑难手术由副主任医师级别以上人员签字。 2、麻醉知情同意书,应有实施麻醉者与患者交代麻醉知情同意内容并签字。 3、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患者需要输血时,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交代输血知情内容并签字。 4、有创性诊断、治疗操作的知情同意书,如胸穿、腰穿、

腹穿和骨穿等,要由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交代知情同意内容。 5、使用贵重药物和一次性耗材以及非医保目录的药物和器械之前,必须由主管医师向患者交代,由患者选择后双方签字。 6、在急诊或急救等紧急情况下以上相关同意书可由值班医师签字。 7、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等,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8、在各项知情同意文件的签署中,患方必须由患者本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签字;如由其代理人签字,必须同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授权委托书”,方能生效。

(完整版)临床医疗患者知情同意书

盐城新东仁医院参与实验性临床医疗患者知情同意书 尊敬的患者: 您好!您将作为临床试验的一名受试者,本项临床试验将有人次参加。为了确保本次试验顺利进行并充分保障您的权益,在您同意参加之前,您需要清楚知道以下相关信息: 一、开展临床试验的介绍 临床试验。二、研究性质和目的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与传统治疗效果进行对比,评价 实验性临床医疗的疗效及和安全性。 三、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临床试验由于同时使用传统治疗,医生的任何判断可以依据对照治疗进行。本临床试验如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医院将根据损害程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四、受益 凡参加验证的患者由临床经验丰富的医生为您检查、治疗,对您的疑问进行解答,为您提供及时、周到的医疗服务。为了充分保障您的权益,我们制定了详细的临床试验方案,并已通过医院伦理委员会审议批准,我们将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临床试验。

五、自愿参加与退出 试验前请您对本次临床试验做详细的了解,医院和医生有义务向您提供与该临床试验有关的信息资料,为您解释您所关心的问题,然后由您自愿决定是否参与临床试验治疗,您有权在验证的任何阶段退出,中途退出、随访不会影响对您的常规治疗。 六、保密责任 本次试验所取得的结果与资料归临床验证项目的实施者及医疗机构所有并无偿使用,但您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本项研究而受到侵犯,您的个人资料由我院保密。我院伦理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者可以查阅您的资料,但是都不得对外披露其内容。除非法律需要,您的身份不会被泄露。研究结果将在不泄露您的身份的前提下因科学目的而发表。 本知情同意书一式两份,医生和受试者各一份。 郴州第四人民医院主要研究者: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如果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上述内容,请在本知情同意书右下方签字确认。 作为本次临床验证的研究者,我已经详细向您告知了上述内容。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教科,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 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

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11.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12.死亡病人进行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前,必须有病人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国家有法规规定需行尸检(如传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13、医患知情谈话记录包括三次谈话:入院时谈话、住院中谈话、出院谈话。 14、入院时谈话由住院首诊医师完成。住院首诊医师接诊病人后,首诊医师应简要自我介绍和简要科室特色介绍。根据病人提供的病史、查体及检查资料,综合分析,将初步诊断、拟订治疗方案,可能

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一)目的 为依法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利,规范医患沟通的过程,减少医疗争议,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患者知情同意即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为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利,医务人员有提供必需的信息、履行告知的义务。 (三)基本要求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四)具体细则 1. 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2. 在接诊后应向患者进行病情的一般告知,内容有:需要进行的检查、诊断、治疗方案、治疗中可能的不良反应、疾病的转归等。告知情况应在病程记录中体现,也可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 3. 对于患者需要手术、特殊检在特殊治疗、较大费用开支等情况应产格履行书面告知程序,在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并履行禁字手续后,方可实施。 4.如果患者对检查、治疗有疑虚。应当向患者解释,并向上级医师或料主任报告,做出进一步解释。如果患者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施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患者、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表达意见。 5. 在实施各类手术,有创诊疗前。操作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亲属详细交代病情,检查治疗的目的、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等情况,经患者本人或其亲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医患双方应当履行知情同意签字手续,方可实施操。 6. 实施麻醉前,麻醉医师必须与患者或其亲属详细交代麻醉的方式,可能发生的麻醉开发症及意外情况等,医患双方知情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实施麻醉。 7. 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前,经治医师必须对患者或其亲属详细交代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可能发生血源传播性疾病、输血反应等情况,经医患双方知情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

住院患者知情同意书

遵化市第二医院 住院患者知情同意书 尊敬的科床患者: 欢迎你来我院住院治疗,为了医患更好的合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特将住院有关事项告诉您,请认真阅读和理解。 一、患者权利 您享有患病后得到及时诊断和治疗的权利,您对医生的不同治疗方案有选择权,有权力从医生处获知有关自己的病情、医生的诊断、病情的发展、为您制定的治疗计划以及预后情形,包括治疗中的常见问题及其他可行的治疗方法的权利。您对我们的工作有监督权。您出院后需要时有复印您的客观病历的权利(需携带复印人身份证、患者身份证和患者授予复印人的授权委托书)。 二、患者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定和制度;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缴纳医疗费用;配合医务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应当向医务人员如实告知与诊疗活动有关的病情、病史等情况,患者未尽到该项义务,造成误诊、误治或病情变化等损害时,将由患者承担责任。 三、医疗服务 我们将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履行医师职责,如实报告病情,按照医疗操作规范和常规,进行积极治疗和抢救;不出虚假医疗证明;发现传染疫情和涉嫌刑事伤害或非正常死亡,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因病情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以及实施实验性临床检查和治疗时,会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必要时需要家属签字。 四、风险共担 ■疾病风险;疾病是千变万化的,病情恶化、治疗无效、合并症加重,并发症出现,医疗意外等风险可随时发生,有的是可以预见的,有的是不能遇见,有的是难以预见也难以预防,这是患有疾病本身可产生的风险。

■医疗风险:由于医务人员没有按照医疗规范和常规操作,发生过错导致疾病的不良后果或者损害,医院要承担风险。 五、短暂离院 住院期间请您不要离开医院,以免发生意外和不安全事件。您需要外出离院,应征得医务人员同意,并签署《短暂离院声明书》。如擅自外出,我们将第一时间联系你,并立即通知你的家属,如果都联系不上我们将立即报警,后果按自动出院处理。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情将由患者及家属承担。 六、生活护理责任 您属于一、二、三级护理级别的疾病,请您留下家属姓名,负责您住院期间的生活护理,24小时陪伴负责您的起居,他(她)要密切监护您防止滑倒、跌倒、噎食、外伤、坠床、外出等,并注意心理变化,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这些责任是由家属承担。按照现有法律和医疗规范,医院责任负责的是医疗照护,生活照护和人身监护由您的家人负责。 七、请您监督 我们的医疗服务工作接受您的监督,发现医务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度的事情,请您向医院举报。电话:6623957 6612165 八、关于医疗异议的解决 限于目前医疗技术的发展现状,虽然医生尽了最大努力,还有许多疾病不能治愈,许多医疗问题不能解决。因此,不论治疗结果如何,请相信和理解医院的善意治疗,如有异议应按正常途径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不得聚众闹事、围攻医务人员或妨碍医院的正常秩序,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本知情同意书(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患方:对上述协议内容,我已详细阅读,对该告知同意并遵守,如果违背,自己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 患者及家属签字:年月日 医方:责任医师签字:年月日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漳州市第三医院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就医时享有知情权和同意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指出:“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为了做好医疗行为的告知义务,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告知内容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并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部,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11、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12、死亡病人进行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前,必须有病人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国家有法规规定需行尸检(如传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漳州市第三医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知情同意告知制度(4)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一、患者知情同意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实验及入出院常规事项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自觉履行医疗告知义务。 二、知情同意告知的基本要求 (一)告知方式有门诊告示、入院须知、各类知情同意书、病程记录、医患沟通记录、口头告知等形式,具体采用何种形式依告知的具体情况而定。 (二)进行医疗告知的人员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 (三)告知对象 1.当患者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 2.当患者本人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年满10周岁且精神正常的未成年人时,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他近亲属。3.当患者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后果的精神患者(包括痴呆患者)时,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配偶,

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4.在医疗活动中,部分患者由于疾病导致无法行使知情选择权(患者年满18周岁,处于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识丧失状态)或是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 其知情同意权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代为行使。(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各种原因授权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患者必须签署《患者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只能在授权权限范围内签署意见,非被授权人不得在相关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署有关意见。 三、知情同意告知的时机和内容 (一)患者入院前告知 1.接诊医师应告知患者的病情、初步的诊断、住院的必要性,预计的住院时间、可能的医疗费用等; 2.分诊护士应告知办理住院的流程、病房的位置等。(二)患者入院时告知 1.患者入院后,由值班护士接待患者,向患者介绍该病区的环境、人员及医疗组情况及签署入院告知书等; 2.主管医师及时向患者作自我介绍并详细询问病情,记录在案。告知患者:根据他(她)现有的病情与体格检查情况所作的初步诊断(属于保护性医疗者除外);为了进一步确诊,需要做的检查,以及初步的治疗方案;如有多种替代治

住院患者及知情同意书

沙洋仁爱医院 高龄危重住院患者及亲属知情同意书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 尊敬的患者亲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您好! 沙洋仁爱医院只接收自愿住院治疗患者,实施开放式管理。尽可能为患者提供现有条件下较为宽松的生活和治疗环境,为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患者及其监护人签署自愿住院治疗知情同意书,内容如下: 您的亲属现在我院科住院治疗。 目前诊断为:。 目前患者年龄偏大病情可能随时危重,并且病情有可能进一步恶化,随时会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危及患者生命的并发症: 1、任何治疗都存在风险。任何所用口服药物和输液药物都可能产生不良反应,包括轻度的恶心、皮疹等症状到严重的过敏性休克,甚至危及生命。 1)突发心梗,心跳骤停; 2);突发脑梗,呼吸停止危及生命。 3)突发脑出血,呼吸停止危及生命。 4)呼吸功能衰竭 5)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

2、患者年龄偏大住院期间随时可能意外与风险如下: 1)吃饭误入食道造成气管阻塞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 2)走路摔倒造成外伤骨折严重的出现休克,甚至危及生命。 3)睡觉时堕落床下造成外伤严重的出现休克,甚至危及生命。 4)睡眠中出现心梗或脑梗,呼吸停止危及生命。 5)其它不可预见的意外。 上述情况一旦发生会严重威胁患者生命,医护人员将会全力抢救,但限于目前我院技术条件,建议转上级人民医院进一步治疗,同时考虑到病人在转院前因病情突然恶化出现意外,无抢救和转院的时间和机会若出现死亡,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患者亲属及监护人予以理解。 医护人员陈述: 我已经将患者目前的病情、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后果以及医护人员对于患者病情危重时进行的救治措施向患者亲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详细告知。 医护人员签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时分患者亲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意见: 目前患者年龄偏大病情可能随时危重,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后果,医护人员已经向我详细告知。我巳了解患者病情危重,若病人住院期间出现意外和死亡,不追究医院的责任。同时若患者住院期间病情出现危重,医院转上级人民医院抢救时若病人在转院前因病情突然恶化

入院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入院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对病人权利的尊重,增进医患间的信任和理解,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及《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我院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入院患者知情同意是指病人有权享有知晓本人病情和医务人员要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以及预后和费用方面的情况,并自主选择适合于自己需要和可能的治疗决策的权利。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病人的这种权力。 一、对病人告知的内容 (一)患者入院时告知 1、护理站在接到患者的《住院通知书》时,由当班护士接待患者,并负责将我院《患者住院须知》中的各项规定向患者作详细的解释,让患者及其亲属在存根中签名,并将存根附在《住院通知书》上,作为病历资料的一部分。 2、护士应及时向新入院患者做自我介绍,说明自己的职责,告诉患者在住院期间的护理工作由责任护士负责,患者有何需求可直接与责任护士或值班护士联系,并告知联系方法或地点。 3、护士应详细告知办理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入院后告知 1.以病人或病人家属陈述的病情及医生的初步检查为依据,告知病人所患疾病、发展概况及现时所处的进程。 2.应当立即采取的诊断措施和方法,这些诊断措施和方法可能发生的意外。病人所患疾病的诊断或暂不能确定的诊断,及确定某种诊断或暂不能做出诊断的根据。 3.拟采取的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及其他治疗)的近期和远期效果。包括可能出现的理想效果、某种程度的好转、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并发症,以及能够预测的后果、目的、方法及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如存在有多种可能的治疗措施时,应同时向病人说明几种不同措施的不同效果。 4、如果患者拒绝做进一步的检查、不同意目前的治疗方案或要求自动出院时,医生应将其可能发生的后果详细告诉患者,书写告知书,同时将告知内容记录在病历中。 5、病情发生变化时告知:有些患者入院时病情较轻或症状未完全表现,在治疗过程中随着病情的发展,可能有加重的趋势,此时医生应及时告知患者或其家属目前患者的状况,并向他们解释该病发生、发展及其转归的过程,消除患者的顾虑和疑问,同时将告知内容记入病历中。 6、输血及血液制品前告知:输血属于特殊治疗,故输血应在患者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输血前,医生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可能感染经血传播疾病等意外情况,患者或其家属若不同意输血均应签字。 7.诊断和治疗所要付出的大致费用,特别要告知哪些是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项目,哪些是自费项目。如存在采取不同措施的可能,要同时说明不同措施及耗费,由病人自己决定。 8.病人或家属应予配合及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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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档下载后即可编辑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实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自觉履行医疗告知义务。 一、知情同意告知的基本要求 (一)告知方式有门诊告示、入院须知、各类知情同意书、病程记录、口头告知等形式,具体采用何种形式依告知的具体情况而定。 (二)进行医疗告知的人员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 (三)告知对象 1.当患者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 2.当患者本人为不满10 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年满10周岁且精神正常的未成年人时,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限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他近亲属。 3.当患者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后果的精神患者(包括痴呆患

者)时,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4.在医疗活动中,部分患者由于疾病导致无法行使知情选择权(患者年满18周岁,处于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识丧失状态)或是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其知情同意权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代为行使。 (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各种原因授权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患者必须签署《患者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只能在授权权限范围内签署意见,非被授权人不得在相关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署有关意见。 (五)告知应体现在诊治和护理的各个环节,其中包括诊断、治疗、麻醉、发药与服药、注射、膳食、交往、休息与活动,乃至出院复查及医嘱等。 (六)对与治疗及护理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应向患者或患者家属反复多次告知。 二、知情同意告知的时机和内容 (一)患者入院前告知 1.接诊医师应告知患者的病情、初步的诊断、住院的必要性,预计的住院时间、可能的医疗费用,病房床位情况等; 2.分诊护士应告知办理住院的流程、病房的位置等。 (二)患者入院时告知 1.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住院部应向患者提供“住院须知”;

住院患者知情同意书范例

住院患者知情同意书范例 尊敬的XX患者 欢迎您来我院住院治疗,为了医患更好的合作,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特将住院有关事项告诉您,请认真阅读和理解。 一患者权利 您想有患病后得到及时诊断和治疗的权利。您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会得到尊重,您有对医生服务和不同治疗方案有选择权,有权利从医生处获知有关自己的病情,医生的诊断,病情的发展,为您制定的治疗计划以及预后情形,包括治疗中的常见问题及其他可行的治疗方法的权利。您的隐私将得到保护,您对我们的工作有监督权和出院后需要是复印您的客观病例的权利。 二患者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制度和规定;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缴纳医疗费用;配合医务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影响医务人员如实告知与诊疗活动有关的病情,病史等情况,患者未尽到该项义务,造成误诊误治或病情恶化等损害时,将由患者承担责任。 三医疗服务 我们将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履行医师职责,向您及家属如实报告病情,按照医疗操作规范和常规,精心积极治疗和抢救;不出具虚假医疗证明;发现传染疫情和涉嫌刑事伤害或非正常死亡,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因病情需要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以及施行实验性临床检查和治疗时,会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必要时需要家属签字。 四风险共担 疾病风险:疾病是千变万化的,病情恶化,治疗不效,合并症加重,并发症出现,医疗意外等风险可随时发生,有的是可以预见的,有的是不能预见,有的是难以预见也难以预防,这是患有疾病本身可产生的风险。 医疗风险:由于医务人员没有按照医疗规范和常规操作,发生过错导致疾病的不良后果或者损害,医院要承担风险。 五短暂离院 住院期间请您不要离开医院,以免发生意外和不安全事件。您需要外出离院,应征得医务人员同意,并签署《短暂离院声明书》。如擅自外出,我们将第一时间联系您,并立即通知您的家属,如果联系不上我们将立即报警,后果按自动出院办理。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情将由患者及家属承担。 六您的委员托书 我的委托如下:本人住院期间,因为疾病原因不能表达意愿,不能有效配合医务人员时,委托XXXX为我的代理人,代理权限如下:委托人住院期间与医院就知情告知,诊断,治疗,医疗风险和费用承担等问题,发表选择和决定性意见,签署各种法律文件和办理各种医院相关手续。 七生活护理责任 您属于一二三级护理级别的疾病,请您留下家属XX名,负责您住院期间的护理,24小时陪伴负责您的起居,她要密切监护您防止滑倒,跌倒,噎食,外伤,坠床,外出等,并注意心理变化,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这些责任是有家属承担。按照现有法律和医疗规范,医院负责的是医疗照护,生活照护和人身监护有您的家人负责。 八医院制度 为了让您更多地了解医院情况,我们特将医院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并给您,请您认真阅读和理解,积极配合我们的医疗工作,使您尽快地康复。各项制度(略)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文档序号:XXYY-YLFA-001 版本编号:YLFA-20XX-001 XXX医院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 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 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 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 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 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6. 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 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 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 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 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11. 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12. 死亡病人进行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前,必须有病人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国家有法规规定需行尸检(如传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知丁

医院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医院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一)目的 为依法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利,规范医患沟通的过程,减少医疗争议,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患者知情同意即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为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利,医务人员有提供必需的信息、履行告知的义务。 (三)基本要求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四)具体细则 1.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2.在接诊后应向患者进行病情的一般告知,内容有:需要进行的检查、诊断、治疗方案、治疗中可能的不良反应、疾病的转归等。告

知情况应在病程记录中体现,也可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 3.对于患者需要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较大费用开支等情况应严格履行书面告知程序,在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实施。 4.如果患者对检查、治疗有疑虑,应当向患者解释,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做出进一步解释。如果患者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施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患者、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表达意见。 5.在实施各类手术、有创诊疗前,操作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亲属详细交代病情、检查治疗的目的、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等情况,经患者本人或其亲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医患双方应当履行知情同意签字手续,方可实施操作。 6.实施麻醉前,麻醉医师必须与患者或其亲属详细交代麻醉的方式,可能发生的麻醉并发症及意外情况等,医患双方知情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实施麻醉。 7.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前,经治医师必须对患者或其亲属详细交代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可能发生血源传播性疾病、输血反应等情况,经医患双方知情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安排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 8.在开展临床实验性治疗时,治疗负责人要如实向患者或其亲属告知所进行的治疗属于临床实验性治疗。在患者或其亲属知情的情况下,履行相关书面知情同意签字手续,方可进行。

(完整版)实验性临床医疗患者知情同意书

实验性临床医疗患者知情同意书尊敬的患者: 您好!您将作为临床试验的一名受试者,本项临床试验将有人次参加。为了确保本次试验顺利进行并充分保障您的权益,在您同意参加之前,您需要清楚知道以下相关信息: 一、开展临床试验的介绍 临床试验, 二、研究性质和目的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与传统治疗效果进行对比,评价实验性临床医疗的疗效及和安全性。 三、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临床试验由于同时使用传统治疗,医生的任何判断可以依据对照治疗进行。本临床试验如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医院将根据损害程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四、受益 凡参加验证的患者由临床经验丰富的医生为您检查、治疗,对您的疑问进行解答,为您提供及时、周到的医疗服务。为了充分保障您的权益,我们制定了详细的临床试验方案,并已通过医院伦理委员会审议批准,我们将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临床试验。 五、自愿参加与退出 试验前请您对本次临床试验做详细的了解,医院和医生有义务向您提供与该临床试验有关的信息资料,为您解释您所关心的问题,然后由您自愿决定是否参与临床试验治疗,您有权在验证的任何阶段退出,中途退出、随访不会影响对您的常规治疗。 六、保密责任 本次试验所取得的结果与资料归临床验证项目的实施者及医疗机构所有并无偿使用,但您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本项研究而受到侵

犯,您的个人资料由我院保密。我院伦理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者可以查阅您的资料,但是都不得对外披露其内容。除非法律需要,您的身份不会被泄露。研究结果将在不泄露您的身份的前提下因科学目的而发表。 本知情同意书一式两份,医生和受试者各一份。 医院主要研究者: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如果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上述内容,请在本知情同意书右下方签字确认。 作为本次临床验证的研究者,我已经详细向您告知了上述内容。 研究者签名: 日期:年月日 医生已充分向本人介绍了本验证的目的、方法等内容,也充分告知了本人享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并对本人询问的所有问题也给予了圆满的答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实验性临床医疗,并积极配合医生完成本项验证工作。 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名:(关系) 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科别: 住院号: 注:各科室根据具体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做详细补充。

最新、最全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实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自觉履行医疗告知义务。 一、知情同意告知的基本要求 (一)告知方式有门诊告示、入院须知、各类知情同意书、病程记录、口头告知等形式,具体采用何种形式依告知的具体情况而定。 (二)进行医疗告知的人员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 (三)告知对象 1.当患者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 2.当患者本人为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年满10周岁且精神正常的未成年人时,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限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他近亲属。 3.当患者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后果的精神患者(包括痴呆患者)时,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配偶,

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4.在医疗活动中,部分患者由于疾病导致无法行使知情选择权(患者年满18周岁,处于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识丧失状态)或是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其知情同意权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代为行使。 (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各种原因授权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患者必须签署《患者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只能在授权权限范围内签署意见,非被授权人不得在相关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署有关意见。 (五)告知应体现在诊治和护理的各个环节,其中包括诊断、治疗、麻醉、发药与服药、注射、膳食、交往、休息与活动,乃至出院复查及医嘱等。 (六)对与治疗及护理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应向患者或患者家属反复多次告知。 二、知情同意告知的时机和内容 (一)患者入院前告知 1.接诊医师应告知患者的病情、初步的诊断、住院的必要性,预计的住院时间、可能的医疗费用,病房床位情况等; 2.分诊护士应告知办理住院的流程、病房的位臵等。 (二)患者入院时告知 1.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住院部应向患者提供“住院须知”; 2.患者入院后,由值班护士接待患者,向患者介绍该病区的

医院常用表格知情同意书大全

病程记录 姓名:王明科别:内科床号: 1 住院号:A00000 2014-05-17 13:47:23 首次病程记录(诊断分析记录) 姓名:王明性别:男年龄:费别:住院号:A00000 入院日期:2014-05-17 13:47 病例特点: 初步诊断: 诊断依据: 诊断分析: 诊疗计划: 经治医生:/// 手签: 2013-00-00 00:00:00 首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用药分析记录) 范宗义科主任查房记录 上级医师:/// 2013-00-00 00:00:00 手签: 经治医生:/// 手签: 2013-00-00 00:00:00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李咸固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上级医师:/// 2013-00-00 00:00:00 手签: 经治医生:/// 手签: 2013-00-00 00:00:00 病程记录 经治医生:/// 手签: 第1页

医患沟通知情同意书 患者姓名:王明年龄:科室:内科床号:1 住院号:A00000 尊敬的患者家属: 欢迎您将患者送我院住院治疗,我们将尽心尽力地帮助患者早日恢复健康,为了使您的亲人得到更好的治疗和护理,为了保证病区的正常医疗次序,患者及其家属应当自觉遵守医院和病区的陪护或探视等相关制度,特向您做出以下说明,希望得到您的支持、合作和谅解。 患者目前的病情: 初步诊断: 治疗措施: 经过住院治疗,多数患者病情能够好转,然而,也有部分患者由于自身因素、疾病本身的转归及预后、病人体质的特殊性等等原因,均使患者在治疗或住院期间可能发生以下的并发症或意外情况,虽然发生率低,但是不能完全避免。医师将根据患者的病情及体质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在治疗或住院期间尽量避免这些并发症或意外情况的发生: 1、虽然积极治疗,疗效仍可能不理想。 2、疾病的自然进展使病情及症状进一步加重。 3、 4、 5、 医护人员已反复向我(或亲属)交待病情,并告知我确认本次住院属于:□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农合;□4.异地医保,需2天内到院医保办或合管科办理有关手续并享受有关政策待遇,若超过2天,依照有关政策无法再办理。以上情况我已知情,并在2天内办理手续,超时自负。以上内容,本人作为承担医疗看护职责的监护人已了解清楚,同意医院按此进行各项诊疗工作,并愿履行各项要求。 1、患者本人签名: 2、代理人签名 3、与患者关系 3、单位负责人签名:职务工作单位 医师签名:/ 日期:201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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