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滞后原因分析报告

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滞后原因分析报告
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滞后原因分析报告

1.引言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建筑业进入到了高速发展的阶段,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不断加强,成为了继工业和农业后的第三大产业,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长期以来,拖欠工程款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建筑行业一个久治不愈的顽症,严重阻碍了我国建筑业的健康发展。究其原因,拖欠工程款归因于建设工程结算难,尤其确定工程最终造价更难。“付款没有依据”已成为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众口一词的理由。所谓没有依据,是指工程造价结算未能审定。一项工程从竣工交付使用起,一年、二年甚至更长时间未能结清工程款的比比皆是,原因是多方面的。

2.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滞后形成的原因

2.1合同签订的问题与管理不规造成的竣工决算滞后

合同是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施工过程的所有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容。合同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合同管理的目的,就是保证承包商全面地、有序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它是承包工程基础上管理的核心和灵魂。

2.1.1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风险合同现象严重。由于迅速成长的建筑市场存在的激烈竞争和不规的行为,业主常常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和不平等条约,如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

2、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合同文本存在众多缺陷。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文本》。少数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的文本进行签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缺陷和漏洞多、双方对条款的理解有差异以及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随意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容,修改合同或违背约定,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还私下与施工单位签订一份与原合同相悖的“地下合同”或增补条款,形成一份违规的契约。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

4、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目前,我国缺乏统一的分包合同示文本,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经常因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有的承包商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例如一家建筑公司承揽了一开发公司的高层住宅项目,投标过程中在投标书中承诺施工中若建设方遇有资金紧时将垫资施工,并保证工程的按时竣工,施工中,在开发公司资金拨付不及时时,由此提出停工报告和索赔要求并多次停工,工程超过约定竣工时间一年多仍未竣工。后在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时,以工程欠款为由将开发商诉至法院,开发商出于诉讼策略的考虑提出工期延误及质量问题抗辩而未提出反诉。案件审理中发现,公司在施工中提出的工程量标量、停工报告和索赔要求等书面材料几乎全部缺乏开发商的有效签收,开发商据此不予认可且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投标书容优先于合同专用、通用条款的约定容主施工企业应履行投标书中全额垫资至工程竣工的承诺,至此,公司在感到巨大压力情况下作出了重大让步,与开发商进行了和解结案。但在和解后不久,开发商另案以工期延误等问题进行索赔400余万元将公司诉至法院,该标的超过了和解案中开发商应付给公司的工程款额,目前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公司不仅工程欠款债权难于实现,且有可能承担巨额工期延误违约金责任。

2.1.2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

1、合同的履约情况差,索赔难度大。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的效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索赔难以进行。

2、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高,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和管理人才。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工作,很多项目的管理中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不能从战略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重要意义。大多数建筑项目没有设立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仅仅将合同管理职能分解为施工技术、计划经营、财务等几大部门分别进行管理,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和监控。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在工程中相关的合同有几十份、几百份,甚至几千份,它们之间有复杂的关系;合同的文件多,包括合同条件、协议书,投标书,图纸、规、工程量表等;合同条款越来越复杂;然而一些建没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有充分利用好计算机和网络资源,既增加了成本,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2.2工程造价资料提供的不完整、不及时、不真实造成的竣工决算滞后。

工程造价资料是指已建成竣工和在建的有使用价值和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概算、施工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单位工程施工成本以及新材料、新结构、新设备、新施工工艺等建筑安装工程分部分项的单价分析等资料。

2.2.1工程造价资料的不齐全、不完整、不真实

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可现实情况是,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的时间滞后,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更是滞后,有的甚至在将要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时才提供完整。并且结算资料存在着不合理或者争议的地方,特别是签证资料。这些情况都影响着竣工结算的顺利进行。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容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这里要求工程要经过验收,但是很多情况下,工程还没有报请发包方验收,或者发包方不予以验收,承包方就向发包方提供了结算资料,并且发包方的职能部门没有审查结算资料

的完整性,就接受了结算资料。

承包单位提供的结算资料往往存在不完整、不合法、不充分的情况,在决算审计时经常发生补充资料的现象,补充的资料有些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小,如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发包方供应材料转账资料等,但是,有些补充资料影响工程造价非常大,并且是有利于承包单位的,如现场有关的签证资料、材料定价资料等,后期补充的对其有利的签证、定价资料往往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作为工程造价审核人员应特别引起注意。不过,有些签证、材料的定价是发包人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由于种种原因,前期没有及时办理而已,责任不在承包人一方。

例如某道路景观亮化工程,道路全长2,000m,设计路幅宽度46m,采用12m双臂路灯,光源为400W+250W高压钠灯,路灯线路采用VV-1*50mm单芯电缆,外穿PVC 管,C25商品混凝土包封。管顶距人行道地面0.7m,每盏路灯设接线井一个,全线采用全夜式和半夜式双回路控制。本工程于2006年6月招标,中标价为562万,2006年9月开工,2006年12月竣工。公司结算由某造价咨询公司负责审计。结算时,经造价咨询公司清点,施工方提供结算资料仅包括施工合同、竣工图、签证单、结算书,缺少施工设计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隐蔽验收记录、材料报验单及合格证等。经一再催促,施工方补充提供了投标报价文件。经审计人员查阅结算资料,资料上显示该项目共使用VV-1*50mm约32,500m,VV-1*25mm约4,200m,报审金额为893万元。查勘现场时,审计人员发现,竣工图与现场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施工方提供的竣工资料欠真实,如竣工图上标注的道路两边共计36根单芯电缆,其中32根VV-1*50mm,4根VV-1*25mm。经打开井盖核实,只有18根单芯电缆,其中16根VV-1*35mm,2

根VV-1*16mm。又如,竣工图上标注的PVC管材厚度为5mm,经核实,只有3.2mm,且由于PVC管已埋地敷设,施工方又没有提供材料报验单或合格证等,无法核实材料品牌,对结算审计的材料询价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2.2.2现场签证、特殊材料价格的确认

建设工程实施的复杂性、影响因素的多变性,使工程建设阶段往往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费用,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在施工过程中,有些施工单位的现场技术人员只顾施工,对施工中的工程容变更或工程量增减不重视,因而未能与建

设单位及时办理确认手续,或手续模糊,这些都会给决算带来很多麻烦。

甲供材料转账和乙购材料定价时间滞后。由于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的甲方供应材料,哪些材料由甲方供应,哪些材料由乙方购买。实际施工过程中,甲方供应材料较多,压缩了乙方的利润空间,在甲供材料转账过程中,乙方不能够积极配合,材料转账滞后。乙方自购的材料,其也没能及时申报甲方职能部门认可价格,或者甲方职能部门人员没有及时考察市场,进行定价。即使甲方对乙方自购的材料进行了定价,也是在没有充分考察市场的基础上定的价,对建筑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厂家等说不清楚,价格偏高、脱离实际。另外,乙方利用信息不对称,工程结算审核存在难度。相对甲方材料定价的职能部门来说,乙方人员对工程结算所用到的消耗量定额是非常熟悉的,定额中哪些材料价格比市价高、哪些材料比市价低,他们都比较清楚。定额价低的就找甲方职能部门审批价格,定额价高的就不再找甲方审批价格了。这种情况,工程造价审核人员在审核结算时,让乙方再找甲方审批价格是不可能的,只能根据现有的定价资料进行审计,工程造价容易偏高。

3. 保障工程项目顺利竣工决算的相应对策

3.1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

1、把好合同签订关。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2、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

3、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

3.1.2.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

3.1.3工程变更制度

在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办理工程洽商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凡涉及到工程项目的任务围、合同价款、标准围等重大变更均应计算变更对工程进度、费用的影响,及时通过双方谈判签订补充(书面)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3.1.4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索赔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要注意资料的整理、分析,及时办理有关签证确认,关注现场动态,积极找寻索赔依据,把握施工索赔的重点,在索赔时效及早提出变更和索赔。同时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正确履行合同责任,严格控制业主反索赔和分包商索赔的事件发生。

3.2加强对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与管理

3.2.1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的完整性

工程造价资料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以及工程造价多次计价和定价的特点。造价资料的围应包括:经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修正概算;经有关单位审定或签订的施工图预算、合同价、结算价和竣工决算等造价资料;建设项目的决策资料;建设工程的人工价格、机械租赁价格、材料价格、设备价格、工具器具及周转材料的租赁价格资料等。按照建设项目的组成,一般包括建设项目总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和单位工程造价资料。

一套完整的竣工图能给决算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结算依据,使决算工作做到有理有据、不漏项、不漏算、不多计、不重计,确保甲乙双方利益不受损害。因为建筑

工程的建设周期长,构成实体复杂,工程变更多,而人员流动性大,到报送工程决算时,原先的现场人员已到其他的工地,很容易造成资料的欠缺、流失。这就要求在工程竣工后应及时进行竣工图的整理,为决算工作提供有利条件。而不是到了工程决算时才发现图纸不能反映工程的实体,那时才亡羊补牢,势必会拖延结算工作的进度,匆忙整理期间还可能发生遗漏,而且也有可能发生有利于施工单位的图纸变更得不到建设单位的认可。

在新形势下,采用科学的方法、完整的管理体系下形成的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以及工程造价的咨询、纠纷调解等已成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部分。各类工程建设定额、指标、指数的编制以及工程造价信息的发布都来源于真实可靠的工程造价资料。工程造价资料积累的目的是为了使不同的用户都可以使用这些资料,从而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3.2 .2现场签证、特殊材价等应及时得到甲方确认

施工单位的材料人员订货时,要及时将单价和数量反映到己方的,经营部门,对于特殊材料价格严重超出概预算的情况,要及时将该价格报送建设单位批准,待获得建设单位的认可后方可采用。否则,将给施工单位的结算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变更签证的容和工程量也要实事,不要弄虚作假进行虚报,以为经过建设单位签字确认了就万事大吉。因为造价审核部门完全有权依据事实,实事地推翻经过建设单位确认的但有明显失误的签证。一旦作假被发现,所期望的利润不但得不到,反而还可能会因此受到反索赔或经济处罚。

4. 总结

由此可见工程造价资料以及正确的合同签订对于竣工决算是非常重要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中。必须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中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控制好工程造价,顺利完成建筑工程。

工程造价资料是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是投标报价的重要参考。工程造价资料是施工企业进行正确经营决策的基础。及时地收集整理工程造价资料能使企业了解建设市场的环境,找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确定自身发展方向。这样,对于准备参与

投标的工程项目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的需要,合理的确定投标价格;对于在建工程可以及时掌握经营情况,降低成本,取得最大的效益;对于准备结算的已完工程,可以准确计算工程结算造价,收回企业应得的资金。

参考文献:

[1] 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建材 - 2011, 37(4)

[2] 浅议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做好造价资料的积累工作- 管理学家 - 2008(8)

[3] 浅议工程造价资料对工程结算的重要性- 华章 - 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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