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示范文本

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示范文本
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示范文本

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

施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总则

1.1 为了提高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可靠性和运行管理水

平,防止由其引发或扩大电网事故,特制定本预防措施。

1.2本措施是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设

备运行和检修经验而制定的。

1.3 本措施针对直流电源系统设备在运行中容易导致典

型、频繁出现的事故(障碍)等环节提出了具体的预防措

施。

1.4 本措施适用于中电投某风电场直流电源装置的管

理。通信、自动化等专业所使用的专用直流电源装置的管

理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以下为设备设计、制造及试验所应遵循的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及规范,但不仅限于此:

DL/T 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 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DL/T 720-2000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规程

DL/T 781-2001 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

DL/T 5044-2004 火力发电厂、风电场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DL/T 5120-2000 小型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规程

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国家电网生[2003]387号)

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国家电网生[2004]634号)

3 管理规定

3.1 组织管理

3.1.1各生产技术职能管理部门应设专职或兼职工程师,负责所辖风电场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直流电源装置的技术标准、规程、规定和预防事故措施,定期组织对本区域直流电源系统进行技术分析和评估,并不断完善本地区直流电源装置的技术规范。

3.1.2应建立三级直流电源装置技术监督网。

3.1.3各所站的负责人负责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管理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直流电源装置的技术标准、规程、规定和预防事故措施。定期组织对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分析、设备评估;经常开展有关直流电源系统的技术分析

究。参加本单位有关事故调查,不断完善和修订本单位直流电源系统预防事故措施和技术规范,并监督贯彻与实施。

3.2 技术管理

3.2.1直流电源装置出厂应提供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图纸、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资料;蓄电池组还应提供充放电曲线和内阻值。

3.2.2运行单位必须建立直流电源装置的技术档案,从设计选型、方案审查、设备监造、安装试验、交接验收、运行维护、技术资料等各个环节抓起,作好设备全过程管理。

3.2.3运行部门和专业班组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企业及上级有关直流电源系统的技术规范、反事故措施要求,认真做好直流电源系统的交接验收、运行维护、技术分析、设备评估、资料挡案等各项维护和管理工作,努力

提高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水平和可靠性。

4 运行维护

4.1 配置要求

4.1.1 110(35)kV变电站应满足一组蓄电池、一台高频开关电源或两台相控充电装置的配置要求。部分重要的110kV变电站可配置两组蓄电池、两台高频开关电源或三台相控充电装置。

4.1.2采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配套的充电装置的稳压精度和稳流精度均应不大于±1%,输出电压的纹波系数应不大于1%。

4.2 为使蓄电池始终处于满容量备用状态,各组蓄电池均应采用全浮充电方式运行,各类蓄电池的充电电压应严格按照制造厂规定进行。

4.3 直流系统熔断器应分级配置,上下级熔体应满足选

择性配合要求。一个站的直流熔断器或自动空气断路器,原则上应选用同一制造厂系列产品。使用前宜进行安秒特性和动作电流抽检,同一条支路上的空气开关和熔断器不宜混合使用。

直流回路中采用自动空气断路器时,必须选用合格的直流空气断路器,严禁采用交流空气断路器。对已经采用的,必须安排更换。

4.4 铅酸蓄电池长期处于浮充电方式运行,会使单体蓄电池端电压、密度、容量等产生不均衡现象,甚至出现“硫化”,为防止此类现象发生,运行中蓄电池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定进行均衡充电和核对性充放电。

4.5 为防止蓄电池极板开路造成事故,应作好蓄电池巡检、定期测量单体电池电压或采取其它技术手段。

4.6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除不测量密度,不添加蒸馏水之外,其它维护工作和一般蓄电池同等对待。

5 技术措施

5.1 为保证新建、扩建工程质量、蓄电池应处于完好满容量充电状态,投产前应对蓄电池进行全容量核对性充放电,并应与制造厂提供的放电曲线、内阻值(阀控式)相吻合。必要时由蓄电池制造企业现场指导安装或进行充放电工作。

5.2 充电装置交流供电输入端应采取防止电网浪涌冲击电压侵入充电模块的技术措施。

5.3 当装置或系统在动力母线与控制母线设有降压装置的系统,必须采取防止降压装置开路造成控制母线失压的措施。

5.4 采用高频开关模块整流的充电装置,整流模块最低应满足“N+1”的配置,并采用并列方式运行,任意充电模块发生故障,不影响直流系统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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