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储备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暂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储备土地办理土地使用
权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权属与登记统计
【发布部门】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0.04.23
【实施日期】2010.04.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储备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有关事业单位:为完善政府土地储备制度,保证政府储备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局制订了《宁波市储备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暂行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在具体执行中,如出现新的情况或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地籍管理处反馈与联系,以便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制度。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宁波市储备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完善市本级土地储备制度,保证政府土地储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土地储备机构抵押贷款行为,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宁波市城市土地储备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89号)以及市政府的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纳入政府储备的土地并需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