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高速铁路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新建高速铁路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新建高速铁路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铁路工程的施工测量工作,适应高速行车对线路高稳定性和高平顺性要求,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铁道部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二条 **铁路建设的测量管理组织机构由公司与参建单位二级构成,明确责任,分级管理。

1. 公司负责全线测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精测网建网、施工加密、施工放样、沉降观测和竣工测量等测量管理工作。

2. 施工单位项目部由总工分管测量工作,下设测量队,测量队全面负责本标段的测量工作管理,对本标段各工区的测量工作实行垂直管理。

3. 监理单位由副总监分管测量工作,下设测量室,测量室主要负责驻地测量监理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施工单位的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 设计单位由项目总体负责,下设测量配合组,配合组主要负责测量设计的技术交底和CP0、CPⅠ、CPⅡ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交桩工作,指导全线CPⅠ、CPⅡ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的复测及建设期间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测量工作的基本内容为:

1. 平面高程控制网测量;

2. 线下工程测量;

3. 构筑物变形测量及区域沉降观测;

4. 无砟轨道安装测量;

5. 竣工测量。

第四条分工与职责

1. 公司对设计测量方案、精度标准组织审查和批复,组织控制基桩交接、CP Ⅰ、CPⅡ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复测、竣工测量和竣工交接工作,组织参建单位测量人员培训,协调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的测量工作,必要时公司组织相邻标段进行贯通测量和跨标段联测。

公司在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本线进行测量验收、抽检、复核和误差/错误

争议的核查,对重要工点和重要工程进行监测和观测。

2. 设计单位负责提出本线测量方案和对测量精度标准的要求,按要求布设设计段和控制测量工点控制基桩;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测量设计交底,移交测量设计文件,现场逐点移交控制基桩,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中CP0、CPⅠ、CPⅡ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的定期复测与维护;参加建设过程中工程测量误差/错误的处置,并提出处置方案;参加竣工测量和竣工交接工作。

3. 施工单位负责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测量成果资料进行复测,点收设计移交测量基桩;负责施工放样测量、施工测量、沉降观测、基桩控制网(CPⅢ)的测设、梁体徐变观测、无砟轨道的安装测量、对工程施工质量的自检测量等相关测量工作。

施工单位应统一规范内外业测量资料并进行分类管理、建立测量资料档案;制定测量标志的保护和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并制定各类测量标志的恢复方案。

施工单位测量队应对各工区的测量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按要求定期向公司提交工作报告。

配合和接受测量监理工作,按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配合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测量机构对本线测量验收、抽检、复核、误差/错误争议的核查,对重要工点和重点工程进行监测和观测。

4. 监理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测量监理实施细则,依据监理合同和监理规范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理;负责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人员资格,测量仪器和设备的配置;负责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技术方案,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测量的内外业成果资料,对其正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和签认;对施工单位提供施工测量成果资料的抽检测量,以及对工程施工测量质量的抽检。

配合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测量机构对本线测量验收、抽检、复核、误差/错误争议的核查,对重要工点和重点工程进行监测和观测。

全程监理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并按规定进行平行观测;对施工单位的各项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并按要求定期向公司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主持建设过程中工程测量误差/错误的处置工作,并提出处置意见;按公司批准的处置方案对相应工程处置工作进行监理。

第三章平面与高程控制网测量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标准规定和铁道部的有关文件,结合工程实际制

定合理完善的技术方案,报监理审批后执行。

平面与高程控制网测量和复测工作应由专业队伍实施。

CPⅠ、CPⅡ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的复测由项目部测量队统一负责。

第六条保证相邻标段交接处测量结果的符合性,加强相邻标段的测量工作的协调,保证精测网的平顺对接。

第七条技术交底和CPⅠ、CPⅡ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交桩:

1. 开工前,由公司组织,监理、咨询单位参加,设计单位现场向施工单位进行桩橛以及测量成果资料交接。交桩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全面复测,复测精度符合规定要求,并经驻地监理现场检测合格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2. 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现场交桩的范围包括:

(1)CPⅠ控制桩;

(2)CPⅡ控制桩;

(3)勘测水准点桩。

3. 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交的测量成果资料包括:

(1)CPⅠ控制桩成果表及点之记;

(2)CPⅡ控制桩成果表及点之记;

(3)水准点成果表及点之记;

(4)线路曲线要素表。

4. 控制桩应确保完整、稳固,测量资料必须齐全,并应附控制桩的点之记。监理、施工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和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核对,检查交桩数量、精度。若重要桩位丢失不能满足施工测量要求,设计单位负责补桩、补测并提供补测成果资料。

5. 交接桩工作完毕后,必须履行手续,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式五份,公司、设计、监理、咨询、施工单位各一份,交接桩记录表存入工程档案。

第八条设计单位负责对测量控制桩的维护,定期进行检查和复测,监理单位对复测工作实行全程监理。

施工单位复测工作完成后,应将完整的复测成果报监理复核后组织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完善复测成果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核备。

复测及补设控制点的成果经评估后,报总监审核批准,启用复测成果。

第九条基桩控制网(CPⅢ)测量

1. CPⅢ网测量前,设计单位应向线上施工单位移交CPⅠ、CPⅡ和高程控制网,

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J

青春塔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青春塔煤矿铁路专用线工程测量工作,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参建单位,应遵照执行。 第三条工程测量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的标准、规范。 第二章执行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铁路专用线工程测量技术依据 1.《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l0101—99); 2.《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l0054); 3.《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程》(GB/T18314—2001); 4.《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l2897—91)。 第三章基本工作内容和分工 第五条工程测量的基本工作内容: 1.勘测设计测量; 2.土建工程施工测量; 3.构筑物变形测量; 4.轨道工程施工测量;

5.安装工程测量; 6.竣工测量。 第六条青春塔煤矿铁路专用线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工程技术二部对设计测量方案、精度标准组织审查和批复,组织全线和控制测量工点的控制基桩交接和复测,协调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的测量工作。 工程技术二部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本线进行测量验收、抽检、复核和误差/粗差争议的核查,对重要工点和重要工程进行监测和观测。主持竣工测量和竣工交接工作。 第七条设计单位测量管理工作内容 按铁道部要求进行本线测量方案设计,提出测量精度标准和要求; 按太原局或指挥部审查意见修改设计; 按要求布设全线和控制测量工点控制基桩; 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移交测量设计文件,现场点交控制基桩; 参加建设过程中工程测量误差/粗差的处置,并提出处置方案; 参加竣工测量和竣工交接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测量管理工作内容 按合同约定参加测量设计交底,复核设计测量方案,点收设计移交测量基桩,并进行施工复测; 按相关测量标准、规范进行施工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工作;

测量队工作管理办法

郑万高铁湖北段7标一分部测量队工作管理办法 初稿

项目部测量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搞好工程测量,提高测量成果水平,是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测量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国家、行业、部门的现行法规、政策、规定和办法,还应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努力作好本职工作。 第三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单位在保持工程测量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必须加强工程测量人员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测量人员的素质。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和先进的仪器设备,使工程测量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测量工作实行测量队长负责制,测量队队长负责整个项目的测量工作。 第五条测量队工作职责范围 (一)负责本项目的测量业务管理及施工测量工作,对本项目的测量相关工作负责。 (二)负责贯彻实施上级转发或下达的有关技术要求和

规定。 (三)明确测量人员的职责,熟悉测量的规范、标准和精度要求。 (四)负责本项目测量队伍的建设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五)参加业主和监理组织的交接桩、控制网复测等测量工作。 (六)组织参与工程项目的开工复测和竣工测量,实施控制测量、施工放样和变形观测等工程测量工作。 (七)协同工程技术部门完成对重难点工程部位的施工过程测量检查工作。 (八)积极配合工程部做好工程计量、变更索赔原始测量资料的收集工作。 (九)组织本级测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十)有针对性地制定测工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 (十一)保障与监理人员的信息畅通,在正常合理的工作范围内,积极配合监理做好与测量相关的各项工作。 (十二)完成测量大队及项目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测量队长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部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部测量技术管理工作。 (二)组织项目测量队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合同段内交接桩、控制网复测等测量工作。 (三)组织制订本项目的测量组织实施方案、工序测量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保障措施。

铁路站场施工测量方案

铁路站场施工测量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1.1工程简介 (1) 1.2施工范围 (1) 1.3主要技术标准 (2) 1.4主要测量工作内容 (3) 二编制依据 (4) 三主要人员和设备 (4) 四全站仪边角测量原理 (5) 五控制测量 (6) 5.1、平面及高程控制网的布设和加密 (6) 6.1施工测量流程 (7) 6.2桥涵基施工测量 (8) 6.3桥涵涵身施工测量 (8) 6.4沉降观测 (9) 七路基测量 (9) 7.1原地面测量 (9) 7.2施工过程中的测量 (9) 7.3路基沉降观测 (11) 八房屋工程 (11) 8.1工程测量 (11) 九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 (12)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简介 本工程位于浙江省XX市范围,将金千铁路K52+500至K77+343(XX市境内)铁路货运设施搬迁整合,即将既有金千线寿昌站、更楼站、新安江站、朱家埠站、千岛湖共五个车站货运设施搬迁整合,包括新建危化品铁路周转库区。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新安江南站及货场、危化品专用线、更楼站拆除(封站)、新安江站货运设施拆除工程,主要工程数量:站场土石方120万方,铺轨8.7公里,桥涵18座,道岔19组,房屋建筑24026.03方,以及配套的站后“四电”工程。 各站场主要工程概况: 新安江南站及货场:在既有寿昌站与更楼站区间设正线1股,到发线3股、货物线及专用线5股(5股道、货1、货2、专1、专2),安全线3股,牵出线1股,道岔20组。 更楼站:既有更楼站封闭,拆除全站信号设备,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换装。3个道口增设上行端自动报警,更新为标准DX3型道口信号。 新安江站:保留正线及1、3、4道到发线,并尽量利用既有5道以延长有效长,其余线路均予拆除。拆除8组联锁道岔、4架出站信号机及12架调车信号机;新增2组联锁道岔、3架出站信号机和4架调车信号机。微机监测和TDCS设备同步改造,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换装。 1.2施工范围 本标施工范围为XX市镜内铁路货场迁建工程,涉及改移道路及路内电力信号拆迁、路基、桥涵、轨道、通信信号及信息、电力、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和过

项目部-施工测量管理办法(模板)

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路桥建设股份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施工测量工作,明确职责,保证测量工作满足施工要求,测量数据准确、可靠,确保建筑物位置和几何尺寸无误,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测量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以及有关设计方案。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按照两级管理进行测量工作管理,各分部成立相应的测量组织机构,并应组建各自的测量队,负责各分部管段内全部测量工作。 2.2项目经理部职责 2.2.1代表项目经理部参加业主、监理主持的有关测量方面的工作会议,并将会议内容和精神及时传达到各分部。组织召开测量方面的工作会议。 2.2.2对本标段各分部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2.3组织各分部测量设计交底,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并组织精密网贯通复测工作。 2.2.4对精密控制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以便各分部和业主、设计院、监理对出现的问题得以沟通和解决。 2.2.5按规定组织施工中间过程全线贯通复测成果复核工作。 2.2.6组织竣工测量和参加竣工交接工作。 2.3各分部主要职责 2.3.1各分部负责对施工范围内测量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2.3.2负责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 2.3.3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各自管段测量设计交底,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交接桩纪要; 2.3.4负责在设计精密控制网基础上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施工控制点; 2.3.5在复测过程中发现差错或资料与现场不符时,应立即书面通知项目经

理部工程部、监理,以便及时处理; 2.3.6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精密测量成果; 2.3.7配合和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 2.3.8配合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测量机构进行的测量验收、抽检、复核、误差/粗差争议的仲裁以及对重要工点和重点工程进行的监测和观测; 2.3.9参加建设过程中工程测量误差/粗差的处置,并提出处置意见报请相关单位,按批准的处置方案进行相应的工程处置; 2.3.10负责施工测量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精密网控制点的保护工作;按铁路客运专线相关测量标准、规范及设计单位提出的精度标准要求,完成测量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工作和沉降变形观测工作; 2.3.11负责对施工中间过程全线贯通复测成果进行复核; 2.3.12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 3、测量工作基本要求 3.1工程测量的基本内容 3.1.1土建工程施工测量; 3.1.2建筑物、构筑物变形测量; 3.1.3轨道工程施工测量; 3.1.4安装工程测量; 3.1.5竣工测量。 3.2.6土建工程施工测量,建筑物、结构物变形测量,安装工程测量和竣工测量由各分部按照铁道部现行标准、规范和各自管段工程设计文件在勘测设计控制测量网的基础上组织实施。 3.3所有施工放样测量都必须进行换手测量。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实行同级换手测量。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人员、仪器及计算资料;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 3.4项目经理部和各分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测量工作。 3.5各分部组建测量队,并任命一名责任心强、测量技术水平高的测量技术人员为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测量工作,及时处理测量过程中的问题,测量队必须选配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担任精密测量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修订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称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机构性质) 从事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条(资质分类分级)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综合资质设甲级、乙级,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和丙级。 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机构承担检测业务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资质申请和主项) 检测机构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检测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主项资质;申请有综合资质的,应选择综合资质为主项资质。 第七条(申请资质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满足检测工作的设施环境的有效证明; (五)检测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注册人员还应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业绩证明材料; (八)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第八条(资质受理和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到现场对检测能力进行核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九条(首次申请资质) 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或者增项申请新的资质,不考核检测机构业绩,其资

高铁项目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测量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也是施工质量控制与监测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测量工作的管理,统一项目测量管理的有关制度,规范测量工作,制定本测量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XX铁路第四经理部正线及其相关工程的测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质量管理部设专职测量工程师负责所管辖的测量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经理部应重视测量工作,加强领导和监督。为测量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必要的交通、后勤服务。对测量工作应结合质量检查进行全面检查。 第二章技术标准 第五条《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铁建设[2006]189号) 第六条《客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建设[2006]158号)第七条《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规范》(GB/T18314-2001) 第八条《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1991) 第九条《精密工程测量规范》(GB/T15314—1994) 第十条《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 第十一条《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 第十二条《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1991); 第十三条《时速200~250公里有砟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指南(试行)》(铁建设函〔2007〕76号)。 第十四条条新建XX铁路工程设计文件。

其中,《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为根本,也是执行顺序的最高级,其次是行业标准,最后是参照国家标准。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职责: 1、负责对各架子队的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2、负责组织全线精密工程控制网贯通复测工作,对精密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3、负责对各架子队精密测量技术方案的审批工作,并将批准的方案及时下发各架子队; 4、负责加强精密测量过程的质量检查,及时分析处理测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第十六条架子队职责: 1、各架子队必须组建测量队,测量队必须选配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负责本管段的精密测量工作(包括控制点的加密及恢复、施工测量复核等工作),同时负责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2、负责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3、各架子队负责组织对本管段内精测网进行加密控制测量,并将控制测量成果上报监理工程师。 4、负责工程施工测量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精密网控制点的保护工作; 6、负责精密测量成果进行复核; 7、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放样工作,并且在放样前对所用控制点进行常规检核。 第四章人员及设备管理 第十七条人员管理: 1、经理部指定测量工程师负责测量工作。测量负责人应有从事测量工作相关经验,完全能胜任测量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协调能力;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 1、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架子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架子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 2、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 3、架子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 4、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 5、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 第二条测量工作标准依据 成渝客专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成渝客专有关测量规定。 第三条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 1、工作范围 集团公司项目部

根据我管段的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 ○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 ○3对分部的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 ○4负责组织对分部的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的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的控测资料进行复核。 各分部 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与分部项目有关的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的布网控测工作。 ○2负责本分部的工程交接桩、复测、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 ○3对桥梁中线桩难以直接测定或轴线布局达不到精度要求的特大桥进行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的测定。 ○4对于特大桥和线形复杂的曲线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5负责对本分部和相邻分部之间结合部的控制测量和贯通测量。 ○6负责铺设轨道贯通和竣工测量及永久桩橛的埋设。 ○7定期对本分部工程项目进行复测核对,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不少于一次。 架子队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组织的交接桩、复测及重点工程的控制测量工作。○2负责保护集团公司、分部精测队交给的导线桩、中线控制桩和水准基点桩。 ○3负责本队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放样测量。

建设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测量管理办法 0 1、总则 0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0 3、测量三级复核制度 (1) 4、测量标志保护与管理 (2) 5、测量记录与资料管理 (2) 6、测量仪器及工具的使用和保管 (3) 7、奖惩制度 (4)

测量管理办法 1、总则 1、施工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也是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测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测量工作的管理,统一测量管理的有关制度,为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和测量要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部组成后,应成立项目测量队,项目部总工程师和工程部长负责组建工作。测量队隶属于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部,属项目部管理层机构编制。各施工队根据工程需要成立测量小组,测量小组在测量业务上归项目部测量队领导。 3、测量队、测量小组组人员数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至少保证5名人员),必须满足施工需要。设置一名测量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应具有测量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测量员上岗证、从事测量工作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负责司镜的人员必须持有测量员岗位证书,其他测工必须经基本技能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上岗。 4、测量主管和其它测量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得中途更换或调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调动时,应由总工程师亲自主持工作交接和测量重要资料交接。 5、测量队、组的测量仪器、工具配置应满足本工程的需要,测量队要积极推广使用各种先进的测量仪器和现代化的测量方法,提高测量精度和工效,满足施工需要。应根据工程种类配备必要的技术规范、工具书和应用软件。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状态。按规定周期送检测量仪器、工具应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测量队负责仪器、工具的送检工作。 6、项目部各领导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同时加强领导和监督。根据工作特殊性,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必要的交通、后勤等服务。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1、施工准备阶段,测量队应进行以下工作: (1)在项目总工程师的带领下,测量队参加由业主组织的交接桩工作:按照业主测量队提供的资料,逐一接收平面、高程控制点桩。按业主的要求,办理交接桩签认。 (2)接桩后,与桩址所在土地的产权单位办理桩址占地使用、桩志保护合同,清理桩址周围杂物,建立醒目的测量桩位保护标志。 (3)根据接桩资料和设计文件进行平面、高程控制点复测。工作开始之前,应向测量监理工程师提交复测方案,内容包括:测量人员和仪器配置、测量工作计划安排。待复测方案获批准后,应在监理工程师旁站下进行复测,接桩后10天内完成,复测成果上报监理工程师。

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目的和意义 施工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 强施工测量管理工作,明确测量工作的任务和职责,确保测量工作及时地、精确地满足施 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施工测量是工程开工前、工序作业前、项目竣工前技术准备工作的重要环节,又是对 已完工的工程实体位置、高程、几何尺寸检测及位移变形观测的重要手段。它既是工程建 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总体 要求 为保证工程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必须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合理组织测量人员,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严格按照设计及工程测量规范的要求进行测量,在满足测量精 度的基础上积极为施工生产服务,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原则 在测量布局上,应遵循“由整体到布局”的原则;在测量精度上,应遵循“由高级到低级” 的原则;在测量次序上应遵循“先控制后碎步”的原则;在测量过程中应遵循“随时检查, 杜绝错误”,“前一步工作未作检核不进行下一步工作”的原则。 施工测量的依据 施工测量以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设计单位提供的控制桩资料、工 程所属行业测量技术规范(规则)为依据。 施工测量的三个阶段 施工测量工作分三个阶段,即开工准备阶段测量、施工阶段测量和竣工阶段测量。开工准 备阶段测量包括:交接桩、设计控制桩贯通复测、施工控制网建立、地形地貌复核测量。 施工阶段测量包括:施工放样测量、工序检查测量、施工控制网复测、沉降位移变形观测 及安全监控测量。竣工阶段测量包括:竣工贯通测量和工点竣工测量。 设计控制桩交接 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参加的现场交接桩工作,根据设计院提供的 资料,对设计平面控制桩和高程控制桩等逐一进行现场确认接收,做好交接记录,办理交 接桩签认手续。交接记录应详细注明缺桩和桩损情况及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接桩后及时 清理桩址周围杂物,建立醒目的桩位标志,并进行必要的保护。 设计控制桩贯通复测 根据设计控制桩的精度等级要求,编制平面、高程控制点施工复测方案, 控制点加密测量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对设计平面控制桩及高程控制桩进行贯通复测,对丢失或损坏的控 制桩点进行补设(或由设计补设),并与相临标段的设计控制桩进行联测(不少于两个桩点),当复测成果与设计不相符时,应及时与设计沟通解决。完成后编制复测成果报告书,经监理、设计签字确认后使用。 施工控制网建立 在熟悉本标段设计路线和结构工程平面图的基础上,根据施工测量的需要,确定在设计控 制网点的基础上进行加密或重新布设测量控制网点,相邻加密桩点保证通视且间距不宜超 过300m。测量完成后编制施工控制网测量成果报告书,经监理复核确认批准后方可用于 施工放线测量。 地形地貌复核测量

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测量管理细则(第三版)

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控制测量管理细则 §1 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和基本质量指标 1.1 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是确保全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管线安装按设计准确就位,在线路上不产生因施工控制测量、放样测量超差而引起修改线路设计从而降低行车运营标准。 1.2 质量指标 1.2.1在任何贯通面上,地下测量控制网的贯通中误差,横向不超过±50mm,竖向不超过±25mm。 1.2.2 隧道衬砌不侵入建筑限界,设备不侵入设备限界。 1.2.3建(构)筑物,装修和设备、管线的竣工形(体)位(置)误差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和广州轨道交通施工验收标准规定。 §2主要使用的测量规范 轨道交通施工测量主要参照以下规范执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1 ●国家其他测量规范、强制性标准 §3轨道交通施工测量主要内容 轨道交通施工测量按服务性质分类可以分为施工控制测量、细部放样测量(高架工程的桩基础、墩<柱>位、明挖基坑角点测量及铺轨基标测量)、竣工测量和其它测量等作业。 3.1施工控制测量可分为三部分: 3.1.1地面控制测量:维护施工期间地面的平面、高程主控制网完整,维持其可靠、可用;为施工方便加密地面控制点(包括高架工程、地面工程、明挖工程的地面中桩)并维持其可靠、可用。

建设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目录 1、总则 (1)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1) 3、测量三级复核制度 (3) 4、测量标志保护与管理 (4) 5、测量记录与资料管理 (4) 6、测量仪器及工具的使用和保管 (5) 7、奖惩制度 (6)

测量管理办法 1、总则 1、施工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也是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测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测量工作的管理,统一测量管理的有关制度,为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和测量要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部组成后,应成立项目测量队,项目部总工程师和工程部长负责组建工作。测量队隶属于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部,属项目部管理层机构编制。各施工队根据工程需要成立测量小组,测量小组在测量业务上归项目部测量队领导。 3、测量队、测量小组组人员数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至少保证5名人员),必须满足施工需要。设置一名测量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应具有测量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测量员上岗证、从事测量工作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负责司镜的人员必须持有测量员岗位证书,其他测工必须经基本技能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上岗。 4、测量主管和其它测量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得中途更换或调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调动时,应由总工程师亲自主持工作交接和测量重要资料交接。 5、测量队、组的测量仪器、工具配置应满足本工程的需要,测量队要积极推广使用各种先进的测量仪器和现代化的测量方法,提高测量精度和工效,满足施工需要。应根据工程种类配备必要的技术规范、工具书和应用软件。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状态。按规定周期送检测量仪器、工具应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测量队负责仪器、工具的送检工作。 6、项目部各领导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同时加强领导和监督。根据工作特殊性,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必要的交通、后勤等服务。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高速铁路测量方案

目录 1、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工程规模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路线平面布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地形地貌........................................................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测量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本工程测量的特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控制测量方案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1接桩和复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2地面导线控制测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3地面高程控制测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施工放样及测量............................................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测量人员和仪器的配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测量技术保证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附:全站仪检定证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附:水准仪检定证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附:钢尺检定证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doc 5页)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doc 5页)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8.1 主要内容 本章规定了建筑施工测量管理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管理机构与程序,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沉降观测,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 8.2 测量管理机构 8.2.1 公司设测量管理人员,在技术质量部领导下工作,负责公司的测量管理工作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 8.2.2 区域公司设测量人员,在本单位技术科的领导下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测量管理工作及测量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 8.2.3 项目部设专(兼)职测量人员,接受项目主管工程师的领导,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8.3 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 8.3.1 各区域公司测量人员负责本单位新开工程的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工作。 8.3.2 工程定位放线应有项目主管工程师或工长在现场。工程定位放线后测量人员及时绘制出定位放线记录和定位放线验线记录,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复核签字,同时通知甲方等有关部门进行验线签字。 8.4 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 8.4.1 沉降观测工程的范围: 8.4.1.1 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的严惩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每个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基准点要求建立在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山区,同大地测量点比较,要求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其平面控制点一般应有强制归心装置。 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对通视条件较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工程,可不设立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观测点;要求这些工作极点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量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同基准点一样,其平面控制点应设有强制归心装置。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数量不少于6个。点的设置应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点的位置宜选在下列位置: (1)建筑物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置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10)地基土的分层沉降观测点,应选择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中心附近。观测标志深度,最浅的应在基础底面50cm以下;最深的应超过理论上的压缩层厚度。 (11)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布设范围,宜为建筑物基础深度的2—3倍,并应由密到疏布点。 8.4.3沉降观测方法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测量方法。单个构件,可采用测微水准或机械倾斜仪、电子倾斜仪等测量方法。测量精度宜采用二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米。水准测量应采用闭合法。 每次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工程测量仪器管理制度87682

测量仪器使用、维护和保养规定 测量仪器是测量人员对工程施控的有力武器。爱护好测量仪器及工具是我们每一位测量工作者应具备的品德。由于测量工作是在室外进行,受自然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对维护好测量仪器非常重要,正确使用、科学保养仪器是保障测量成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延长仪器使用年限的重要条件,是每个测量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否则不但影响测量工作的进展和任务的完成,而且会造成仪器损坏。为此,我们必须正确使用仪器,了解仪器性能,基本构造和操作方法,加强仪器的维护和保养。 一、仪器的使用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仪器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以免在用完后按原样入箱。 2、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住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用手提望远镜和横轴。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应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放在测站附近,箱上

不许坐人。 3、安置仪器时根据控制点所在位置,尽量选择地势平坦,施工干扰小的位置,安置仪器时一定要注意仪器,检查仪器脚架是否可靠,确认连接螺旋连接牢固后,方可松手。但应注意连接螺旋的松紧应适度,不可过松或过紧。 4、观测结束后应将脚螺旋和制动、微动各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并用擦镜纸或软毛刷除去

仪器上表面的灰尘。然后卸下仪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盖箱前应将各制动螺旋轻轻旋紧,检查附件齐全后可轻合箱盖,箱盖吻合方可上盖,不可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 二、仪器的管理 1、各种测量仪器应符合局集团公司关于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2、新购仪器、工具,在使用前应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新购置的仪器、转拨给其他项目的仪器,应结合仪器认真阅读说明书,从初级到高级,先基本操作后高级操作,反复学习、总结、力求做到“得心应手”最大限度地发挥仪器的作用,不熟悉仪器操作的人员不得盲目用机。 3、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 4、各种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鉴定时间不宜超过规定时间,以确保测量的准确和精度。 5、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校正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 6、使用全站仪、光电测距仪,在无滤光片的情况下禁止将望远镜直接对准太阳,以免伤害眼睛和损害测距部分发光二级管。 7、在强烈阳光、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作业,务必在伞的遮掩下工作。 8、对仪器要小心轻放,避免强烈的冲击震动,安置仪器前应检查三脚架的牢固性,整个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

项目部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项目部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一、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 1 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施工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施工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 2 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 3 施工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 4 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 5 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 二、测量工作标准依据 京沪高铁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

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京沪高铁有关测量规定。 三、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 1 工作范围 1.1集团公司项目部 根据我管区的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 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 3)对分部的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 4)负责组织对分部的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的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的控测资料进行复核。 1.2各分部 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与分部项目有关的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的布网控测工作。 2)负责本分部的工程交接桩、复测、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 3)对桥梁中线桩难以直接测定或轴线布局达不到精度要求的特大桥进行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的测定。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仪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8.1 主要内容 本章规定了建筑施工测量管理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管理机构与程序,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沉降观测,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 8.2 测量管理机构 8.2.1 公司设测量管理人员,在技术质量部领导下工作,负责公司的测量管理工作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 8.2.2 区域公司设测量人员,在本单位技术科的领导下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测量管理工作及测量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 8.2.3 项目部设专(兼)职测量人员,接受项目主管工程师的领导,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8.3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 8.3.1 各区域公司测量人员负责本单位新开工程的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工作。 8.3.2 工程定位放线应有项目主管工程师或工长在现场。工程定位放线后测量人员及时绘制出定位放线记录和定位放线验线记录,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复核签字,同时通知甲方等有关部门进行验线签字。 8.4 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 8.4.1 沉降观测工程的范围: 8.4.1.1 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的严惩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建筑物安全等级 对一级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并应将实测资料作为建筑物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之一。 8.4.1.2 根据桩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的破坏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的严重性,桩基设计时应根据下表选用适当的安全等级。 建于粘性土、粉土上的一级建筑桩基及软土地区的一、二级建筑桩基,在其施工过程及建成后使用期间,必须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对建于砂土、碎石类土上的桩基,由于其沉降量小,时效不显著,无需进行观测。如设计有特殊要求,按设计要求。 8.4.1.3 对于二、三级建筑物可根据设计、勘察要求,确定是否进行沉降观测,原则上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均应进行沉降观测。 8.4.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每个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基准点要求建立在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山区,同大地测量点比较,要求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其平面控制点一般应有强制归心装置。 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对通视条件较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工程,可不设立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观测点;要求这些工作极点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量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同基准点一样,其平面控制点应设有强制归心装置。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数量不少于6个。点的设置应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点的位置宜选在下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DOC)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公程有限公司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工程测量是施工企业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测量成果是设计、施工的技术资料和依据。测量工作必须严肃认真,不允许任何弄虚作假和玩忽职守的现象存在,严格做到准确、精密、及时。为了加强测量工作的管理,减少测量错误,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的测量工作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测量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 公司测量管理工作主要实行公司测量室、项目部[子(分)公司]测量队、工程队测量班三级管理,各级测量管理工作分别在各级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公司测量室定编2-3人,设主任1人,测量工程师1-2人;项目测量队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设3-12人;施工队测量班设测量工1-2人;劳务施工队必须定岗测量工1-2人。 第三章测量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测量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和测量室实行统一管理,测量人员调配、学习培训由测量室提名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和测量室共同负责落实。 第二条、测量人员实行能力和绩效优先制度。对于工作优秀、业绩突出、综合能力强的测量人员在项目上场、学习培训、评优评选等方面有优先权。对企业不忠诚、工作不认真、无组织纪律观念、没有

上进心、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测量人员将实行末尾淘汰制,清除出测量队伍。 第三条、测量人员要进行转岗,必须报公司测量室进行审批,公司测量室根据其从事测量工作的时间、在测量工作中的表现、以及为测量工作做出的贡献等方面实事求是进行评判,达到条件的公司测量室汇报分管领导同意后,配合人力资源部,优先推荐转岗。凡是没有经过此程序的人员私自转岗,公司测量室将联合人力资源部进行惩治。一是勒令其限期返回测量队伍,视其在工作中的表现决定其在公司的去留问题。二是视其情节直接予以除名。 第四条、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测量管理工作,合理协调测量人员工作环境,珍重测量人员的劳动成果,并为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尽可能地提供良好的条件。 第四章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测量交底制 所有测量人员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自己的测量工作及成果负责。交底制度应该是双向交底制度,指的是项目工程部或者专业工程师给项目测量室或者测量工程师进行交底,项目测量室或者测量工程师给项目工程部或者专业工程师进行交底。双向交底制度是为了在部门之间和不同的专业工程师之间形成多向复核检查制度,避免因原始数据和沟通不到位造成错误,防止工程事故发生。 测量技术交底书分为纯测量专业数据成果交底书和施工放样交底书。纯测量专业数据成果交底书为测量组织内部成果下发性质,由测量人员内部复核,可为测量组织内部或上下级测量组织之间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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