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撰写材料

专利撰写材料
专利撰写材料

到年底了,一年的工作中有不少需要成果化的地方,于是准备大量撰写专利,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这里总结与大家交流探讨:

专利撰写最重要的是抓住创新点,关于如何抓住创新点,是一个专门的课题,后续我将专门对创新点挖掘、提炼、整理的经验进行总结,这里就不展开描述。在抓住创新点之后,就是如何开始高效的撰写专利文件了,以下是我个人摸索的经验:

1. 第一步是画图,无论是发明、实用新型还是外观专利,都先将图画出来,通过画图将思路清晰化、条理化,通过看图说话,在撰写专利之前,先看图看是否自己能够依据图将“故事”说圆。我经常撰写的是发明专利,无论是装置、系统、方法或者是算法,至少有流程图或者装置结构示意图,都先画清楚了,在脑海里演练一把,通过这个过程,将处理环节以及相关要点想清楚;画图起到的作用有:

1)明确思路,清晰要点;2)统一思路与处理流程;3)突出主要创新点,即后续将会编写的第一权利要求;

2.第二步是编写背景材料,即结合该发明的应用背景,展开进行描述,说明该发明的作用与意义,这个过程也是在对第一步骤中创新点的回顾。在背景材料中,往往需要提供近似或者对比专利的相关信息,以便于专利审查员对比了解本专利的创新性,这里需要在检索一下相关专利。我认为检索相关专利对专利撰写人也相当的重要:1)一来是对当前创新点可专利性的一个初步确认;2)二来通过明确创新点,如果发现已有专利与现有创新点冲突,还可以研究之后,对自己的创新点进行调整或者寻找相近的新创新点。3)三是通过专利排查,明确和统一用词,特别是技术人员往往使用一些“自造”的名词,对专利技术说明也存在很不利的影响,而通过相关专利排查,可以寻找到更准确的说法和词汇。4)排查专利的过程,还是了解技术最前沿,并对新创新思路的启发过程。

3.第三步,是在第二步的基础之上,简单编写词汇字典表,一般就在画的图旁边简单标注一下,以保证后续相关技术用词准确、统一,一定不能出现有一点不同的叫法,典型如“多屏”或“多屏幕”。用词的完全一致,不仅提高专利文件阅读的理解一致性,而且在该词汇需要调整的时候,简单替换就能快速完成。

4.第四步是撰写权利要求书,依据第二步明确的创新点,以最重要的创新点为第一权利要求,第一权利要求尽可能详细,后续其他权利要求,对对第一权利要求进行补充与细化说明。一个专利只保护一个小要点,所以第一权利要求一定不要多点混杂,你感觉有些混杂,恭喜你,可能有另一个点你可以重新提炼出来写一个新的专利了。

如果上述工作做完了,你就可以将文件交给你的助手帮助完成了,呵呵。如果你没有助手,紧接着下一步,编写具体实施例子。由于具体研究中技术错综复杂,完全照搬依据真实

应用实施情况说明往往是不合适的,明确权利要求之后,可以依据真实应用实施情况进行大幅度简化,将与权利要求关联不大的部分省略或者简化,这样简化后的实施例也能简单明了的描述。

上述工作完成之后,不要着急进行下一步,可以放一放了,冷静一阵子之后,看看你写的权利要求是否保护住了你的创新,是否需要在针对当前实施例的情况下,适当的对当前发明进行一些合理的泛化处理,以便能够获得更好的保护效果。

经过第二轮合理泛化之后,进一步修改调整权利要求,初步定稿。其他部分可交助手处理了,如果没有助手,也可以转交代理律师处理了。如果你一定要自己完成,具体发明内容很好写了。

看图说话,先在脑海里将“故事”说圆,再排查专利、统一词汇、定位权利要求、简化实施例,这是我作为一个技术人员在从事专利撰写过程中收获最高效的步骤,这里与大家分享。

这些步骤很有效,到什么程度?呵呵,06年年底我以每天一个专利的速度一周出了6个发明专利,还可以吧!

专利申请的直接目的是获得专利授权,进而获得专利保护。从时间轴来看,专利撰写是发生在专利申请之前,专利保护则发生在专利授权之后,在专利申请日与专利授权之间的时间内,属于审查员审查的必经周期。

既然申请专利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法律保护,则专利撰写就至为重要,如上所述,一旦递交了专利申请文件,则专利撰写就成为了“过去时”,在先申请原则的限制下,申请人能够修改专利申请文件的机会与范围十分有限。因此,如何撰写出符合专利法要求又能获得有效的法律保护,就取决于专利撰写的质量。

根据专利法第59条的规定,专利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来解释权利要求,故有一位美国法官曾说过,专利其实就是一场名为权利要求的游戏。可见,撰写出合格的权利要求,才可能保证专利撰写的基本质量。

如何才能撰写出合格的权利要求呢?说起来,既难又不难。

所谓难,是说权利要求撰写的重要性还没有被广泛地重视,如何评价专利撰写的质量,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标准,总体来说,能够经得起专利无效程序及专利诉讼程序考验的权利要求,是可以说有一定的质量水

准的,但也时候也不尽然。这还要看专利复审委员会以及法院的对解释权利要求的态度。中国专利制度实施以来的20多年间,同样经历着由“中心限定”向着“周边限定”的转变过程,可以说,这个转变至今没有完结,尽管我国的主流观点一致标榜为“折中限定”。仅仅举一例证明:在我国法院曾流行经年的“多余指定原则”,就属于“中心限定”。虽然2005年最高法院在大连仁建的再审案中表示了“本院不赞成轻率地适用所谓多余指定原则”的观点,但仍有人认为,这只是个案,如果不属于“轻率”,仍可以考虑多余指定原则的适用。因此,有些撰写的不合格的权利要求,仍有可能在诉讼程序中,得到法院的认可与保护,这反过来,使得专利撰写的重要性大大降低了。类似的例子还有深圳某公司关于U盘的专利申请中,独立权利要求中,用了20个步骤来限定一种方法,结果在授权的文本中,改为了只有5个步骤的方法,查遍整个专利申请文件,也没有关于这5个步骤的技术方案披露,从专利法原理上看,其权利要求1的修改属于超范围,也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可是在无效程序中,人家的权利要求1还是没有被无效。后来的发展就更有趣了,出现了两个人关于谁是该专利的撰写者的争执,在专利授权文件署名的代理人之外,还有一位仁兄主张他自己才是这份专利申请的真正撰写者。本文无意揣测谁是撰写者,只是用来说明,这两位都以为其专利撰写是经得起无效程序考验的,是成功的。

前面说了专利撰写之难,现在该说说“不难”了。所谓“不难”,是在“实事求是”的原则下的不难。笔者的小孩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老师布置的作文是:根据四幅图来写出一篇短文。姑且叫做看图写作文吧,专利撰写在多数情况下也是如此。发明人最善于用附图来表达其技术方案了,但专利的性格要求用文字来描述。小朋友们看到的四幅图,40个人能写出40个不同的版本,专利撰写可不能如此的百花齐放,还是要基本靠谱。这就是“实事求是”的意思。

既然笔者说了专利撰写并不难的道理,就应该给出点有益的东西。对于电学和机械方面的专利权利要求的撰写,可以简单地用一句话概括,叫做“点名+连接”。为了解释这个“点名+连接”,我们不妨用一个生活的例子来当作权利要求的撰写练习。假如我们要写一个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这样写:

“1、一个独生子女家庭,由男人、女人和小孩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男人与女人为夫妻,所述小孩为该夫妻的子女。”

当我们读到这个权利要求后,我们看到,其要求保护的主题是“家庭”,进一步看,“由男人、女人和小孩组成”就是“点名”,表示该家庭有三人组成,“组成”这两个字很重要,说明其采用专利法理论上的“封闭式”写法,如果多于三人,难以还保持其独生子女家庭的说法;其特征在于的后面,则说明了“连接关系”,即三个人的相互关系。通过“点名+连接”,完整、清楚地界定了这个家庭是“独生子女家庭”。如果后面的连接关系采

用其他方式限定,我们可能得不出其属于“独生子女家庭”。可见,“点名+连接”这个道理是行得通的。我们还可以继续检验“点名+连接”是否适用于从属权利要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庭,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只作为宠物的小狗。”

既然是独生子女家庭,就应该是三口之家,所以权利要求1用的是“封闭式”写法,表明其不能再增加新的成员了。但增加一只小狗,是否就不属于独生子女家庭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其仍然属于独生子女家庭。但小狗的出现,仅仅完成了“点名”,其身份是什么?小狗与这家子肯定没有血缘关系,如何“连接”?当然也出现过有的家庭将小狗视为其子女,但这在世界任何国家的法律上都没有依据,所以“作为宠物”,就是界定了“连接关系”。从权利要求2的属性看,不因为该家庭出现了小狗,就改变了该家庭为“独生子女家庭”

的性质,国家规定的“独生子女费”等待遇仍然合法享有。因此,权利要求2的写法,仍满足了“点名+连接”原理。

无论是电学还是机械领域,运用“点名+连接”原理,可以解决基本的权利要求撰写,这样一来,权利要求的撰写就变得可以简单易学了。所以谓之“不难”。但在实务中,能真正体会到“点名+连接”之精髓的人,似乎不多。容下面细细道来。

首先,要理解“点名+连接”的性质或作用,“点名”,是指将构成请求保护之技术方案中的主要技术特征找出来;这其中分为两层意思,其一是先找出发明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中的“基本技术特征”,其二是从“基本技术特征”中区分出哪些是独立权利要求所必需的“必要技术特征”;所谓“连接”,是要说明这些技术特征之间的关系。因此,“点名”要适当,要根据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来确定技术特征来“点名”。

尽管上面论述了为什么撰写并不难,但在实务中,真正理解“点名+连接”原理,还需要努力的,下面的例子是笔者从授权的专利文件中摘出的权利要求,以此为例,我们运用“点名+连接”原理来分析一番,看看授权后的权利要求如果要不符合“点名+连接”原理,后果有多严重。

“1、一种撒状物料摊铺装置,包括支撑轮、带有连接装置的机架、摊铺板,其特征在于机架的尾部有一连接装置,机架前部设有支撑轮,机架中部为无底开口状,机架中间下部两侧呈无底开口状,机架后部的前方装有摊铺板,摊铺板与机架后部间有一用来调节摊铺板上下移动的液压调节装置;摊铺板为V型摊铺板,

其与机架前部之间设一连接杠杆,此杠杆与V型摊铺板连成一整体,杠杆前端与机架间为活动连接,杠杆连同V型摊铺板一起可绕杠杆前端与机架间的活动连接转动并依靠该活动连接的调节装置调节杠杆前端高度。”

该权利要求界定的是一种修建公路所用的铺路机械,可将沥青之类的散状物料摊铺在路面,然后用压路机平整地压平。从撰写的角度看,权利要求的主题一定要用标准的技术术语。其中的“撒状物料”应为“散状物料”,该权利要求采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的JEPSON写法,用“其特征在于”划界,通常的做法是:将“点名”与“连接”严格分开,先“点名”,然后再介绍“连接”,其好处是撰写的思路清晰,便于识别。上述例子中,从“点名”上来看,其中的技术特征包括“支撑轮、带有连接装置的机架、摊铺板”,“其特征在于”之后,是“区别特征”,采取了一边通过继续“点名”一边介绍“连接”的方式,这种写法也是常见的。但接下来的问题就出现了:

其一,既然包括“支撑轮、带有连接装置的机架、摊铺板”,那么“其特征在于”之后,又出现了“机架的尾部有一连接装置”,前面说“机架带有连接装置”,后面说“有一连接装置”,这样就出现了两个“连接装置”,由于此权利要求是由专业的代理人撰写的,如果后面的“连接装置”就是前面所说的“机架带有的连接装置”,则专业的代理人会采用“所述的连接装置”来表达,否则就是继续“点名”,即该机械的确带有两个连接装置,并且,后一个连接装置出现在“其特征在于”之后,表明是发明人的改进之处;这也符合发明创造的一般规律。不由得我们不相信。

其二,“其特征在于”之后又出现了“支撑轮”、“ 摊铺板”。如果说,这是指前面出现的“支撑轮”、“ 摊铺板”,那么,其所界定的就是连接关系,因此,第二次出现的“技术特征”之前要用“所述”来限定,就可以避免误会,这也是专利撰写的基本要求。

以上两点问题,导致权利要求出现了“重复点名”。进一步往下看,又出现了“机架前部、机架中部、机架中间下部、机架后部的前方”等涉及具体位置的描述,但却不给出“机架”的具体形状或结构,没有基本的结构或形状,何来“前部、中部、中间下部、后部的前方”等方位呢?如果是圆形的机架,哪一个方面为“前”?又说“机架中部为无底开口状,机架中间下部两侧呈无底开口状”,那么“机架中部”与“ 机架中间下部两侧”又是什么关系?没有说清楚。

可见,在知道“点名+连接”原理的情况下,面临实际的案子,其难度又回到了小学生看图写作文的老套路上来了。从该案的说明书附图看,只有一组“支撑轮、带有连接装置的机架、摊铺板”,却重复地点名,读者不禁要问,其后果又能怎样呢?

由于本案是授权专利,可见权利要求的这样撰写方式,并没有被审查员所拒绝,姑且看成是一个个案的问题。但如果遇到专利诉讼呢?法院首先要解释权利要求,那么,是按照权利要求的内容来解释呢?还是根据说明书、附图的内容来“纠正”权利要求的内容呢?显然,应依法办事,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但对于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水平出发,就可以看出权利要求的撰写不当的情况下,是坚持“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还是灵活地对待,不同的法院对此的看法不尽相同,这还要看专利权人的运气是否好。不过,最高法院的观点倒是很鲜明的:“写入到权利要求的每一个特征都不能忽略”。如此一来,如果坚持“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本案中的权利要求由于重复点名,使得被控侵权物根本不可能落入其保护范围,也就是说,权利要求1“名存实亡”;如果变通地以说明书、附图的内容为准,则又回到了“中心限定”上,权利要求的作用被边缘化。专利代理人的价值就无从体现,仅仅是一种简单地“代书”,这样的“代书”还需要专利代理这样的专门行业吗?笔者对此一贯的观点是:专利保护的核心问题是权利要求,由于是通过授权程序,公众有理由信赖专利审查机关发布的权利要求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如果由于撰写的问题造成无法保护,只能是“文责自负”,权利要求书的“诞生”是专利局与申请人“讨价还价”的结果,根据“契约论”,属于专利局代表公众与申请人之间的契约,但对于公众来说,这份契约是一份“格式合同”,公众对此合同没有“讨价还价”的机会,故如果权利要求有多种解释的情况下,应以有利于公众的解释为准。如果法院一味地迁就专利权人,有谁还会认真地研究专利撰写呢?从行业的发展眼光看,这样的行业还有前途吗?

当然我们不得不承认,笔者的观点目前不被大多数法院认同,所以,有些法院会自动地用说明书的内容纠正权利要求。但这样做是不符合专利法原理的。说明书的内容只能理解为实施例,或者是最佳实施例,不能说明书的内容读入到权利要求中。

从上述的案例分析看,如果具备了一定技术背景,掌握了“点名+连接”原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专利撰写并不难,甚至说,属于小学生看图写作文的范畴。但关键在于,如果就是写不好,小学的老师不会给高分,但我们的法院有时候会给出高分,这样一来,小学生就没有必要设置课程要求了,这也是我们目前行业所面临的问题。如果不能正确地贯彻专利法的原理,这类问题就会越来越难以解决。

专利的价值或作用不仅仅在于保护发明人已做和要做的事情,而且在于阻止竞争对手在看到该发明以后所想要做的事情。换句话说,专利所有人要对付三个对手:一个是对本专利的仿制者,二是千方百计改进并进行反控制者,三是对本专利的无效者。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得好,有利于专利的授权与保护;撰写得不好,即使再好的发明创造也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甚至变得一文不值;即使授予了专利权,有时也起不到保护作用。

也就是说,专利代理人的任务是编织发明技术的天罗地网;其难点在于,网太大,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太宽,超出说明书范围或得不到申请文件支持,专利可能不被批准或被无效掉;网太小或网眼太大,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太窄,可能有漏网之鱼,而不利于对发明者利益的保护。委托专利代理人代理,就是为了力求达到此目的,以保证和提高专利的申请质量,力求获得一个合乎上述要求的高质量的专利权。达到保护市场垄断的目的。

(一)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原则和技法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目的或宗旨可以概括为:经一次撰写或有限的法定机会修改后,使申请文件的发明创造能够取得专利权并能够得到法律最大范围的有效保护,体现专利的价值作用,使专利申请文件,尤其是其权利要求书,不仅能够充分而恰当地描述委托人自己想像中的发明,以及各种可能的改进,而且要求充分而恰当地描述一个竞争者可能想到的对发明的各种变形及其各种替代方法,以免这个竞争者在并非简单的模仿设想的情况下利用此设想或思路,或将该专利无效掉。

(二)保证说明书及其附图与权利要求书的7个一致性

说明书(及其附图)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即权利要求书的所有技术方案和措词不仅应该能够在说明书中找到,而且应该有具体说明和解释作为对权利要求的支持。即说明书的内容权利要求的内容应一致,不能互相矛盾,否则在专利权审批、无效程序或侵权诉讼中可能给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带来麻烦和不利。

(三)掌握科学的撰写顺序

一般应先写权利要求书,再写摘要,最后写说明书。这样的撰写顺序有助于抓住要害,提纲挚领,层层展开,彼此照应,逻辑严密,事半功倍,有助于运用专利的申请策略、保护策略和说明书对权利要求书的支持,提高专利的申请质量,使申请人得到一个高质量的专利权。

撰写就是入门难一点。

关键是思路清晰,弄清楚撰写的逻辑主线。即首先写背景技术,然后引出待解决的技术问题,再由待解决的技术问题确定出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1、一种既配式饮料瓶盖,包括瓶盖本体,瓶盖本体有侧壁,顶壁及*****助成,其特征在

于,还包括盖栓,盖栓由***和**助成,頂壁中间开有一个孔洞,****栓体有与***配合的外螺纹,****,***。

2、如权力要求1所述的既配式饮料瓶盖,其特征在于,**腔室有侧壁,頂壁,***构成。

3、如权力要求1所述的既配式饮料瓶盖,其特征在于,**腔室有****,頂壁,***构成。

4、一种既配式饮料瓶盖,包括瓶盖本体,瓶盖本体有侧壁,顶壁及*****助成,其特征

在于,还包括盖栓,盖栓由***和**助成,頂壁中间开有一个孔洞,栓帽和頂壁之间还设置有卡环,************。

5、如权力要求4所述的既配式饮料瓶盖,其特征在于,**腔室有侧壁,頂壁,***构成。

6、如权力要求4所述的既配式饮料瓶盖,其特征在于,**腔室有****,頂壁,***构成。

7、一种饮料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饮料瓶的瓶盖为权力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既配式

饮料瓶盖。

说起专利,很多人头就疼,因为太专业和晦涩。专利的保护范围到底是如何确定的?有了专利是否当然地就可以生产销售专利产品?申请专利除了保护自主创新外还有没有其它作用?

张三有个凳子的专利,这个凳子很简单,专利写的也很简单,一个凳子,包括:一个座部;和四个与所述座部相连的支撑于地面的支撑腿。

张三的凳子在市场上销售的非常好,可是过了一段时间,李四发现长时间地坐在凳子上不舒服,如果凳子上能有一个靠背,那坐在上面更舒服,于是李四就发明了椅子,并准备申请专利,椅子相比凳子的改进之处在于多了一个靠背,当然椅子也有一个座部和四条支撑腿。

这下问题就产生了:

一、李四可以申请椅子的专利吗?

可以!

申请专利并不要求技术创新方案为原创发明,在现有产品或者现有技术基础上的改进也可以申请专利。实际上,原创性的发明或者说基础性的发明并不多见,尤其是在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绝大部分的发明都是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进行的改进,正如牛顿所说“我为什么看得比别人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肩膀上。”椅子为什么可以申请专利呢?因为现有技术的凳子没有靠背,导致人长期坐在上面不舒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增加了靠背变成了椅子,这就是椅子的创新之处,所以椅子可以申请专利。

同样的道理,在我们研发工作中,大部分的工作也是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进行的改进,以使得产品性能更好、成本更底、生产更高效等等,这些研发成果如果具有一定的创造性都可以申请专利。相反,实际工作中,发明一种全新的产品这样的机会有,但几率比较小。所以,在研发中,不要以为自己的创新不起眼,小发明能解决大问题。如何保护您的发明?还是申请专利最有保障。

二、李四可以生产、销售椅子吗?

不可以!

很多人就疑惑了,既然我都已经申请了专利,为什么自己还不能生产呢?从专利侵权的角度说,只要一件产品包括了在先专利的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则落入该专利保护范围。对于椅子来说,虽然增加了靠背,但是还包括了一个座部和四条支撑腿,即,椅子中包括了凳子的所有构成要件,所以就落入了凳子的专利保护范围内,因此,可以说,如果李四生产销售椅子,则侵犯了凳子专利权。

但是,进一步来说,由于李四拥有椅子的专利,则他人包括凳子的专利权人如果未经过李四的同意,也不能生产椅子,否则就侵犯了李四的椅子专利权。对于李四来说,虽然不能生产椅子,但是由于李四拥有椅子的专利权,则拥有了椅子的“垄断权”。

三、李四为什么要申请椅子专利呢?

显然李四花钱申请专利并不仅仅是想拥有名义上的垄断权,而是为了生产和销售椅子,从中获得利润,但是由于有凳子专利的存在,李四又不能生产销售椅子,那李四申请专利还有什么意义呢?

由于椅子坐起来更舒服,椅子的市场一定会非常好,利润一定很可观。此时,李四在想:我要是能生产销售椅子一定能获得很好的利润,可是由于有凳子专利的存在,我又不能生产椅子。张三也在想:椅子的市场和利润一定比我的凳子好,如果我能生产销售椅子一定能获得很好的回报,可是由于李四有椅子的专利,我又不能生产销售椅子。

张三和李四都在考虑,如果我们双方合作,一定会成功,如何合作呢?有这样几种方案:

1、张三授权许可李四使用凳子专利,即,李四可以生产椅子,李四支付给张三一定的凳子专利使用费;

2、李四授权许可张三使用椅子专利,即,张三可以生产椅子,张三支付给李四一定的椅子专利使用费;

3、张三李四进行专利交叉许可,即张三授权李四使用凳子专利,李四也授权张三使用椅子专利,这样,张三既可以生产凳子也可以生产椅子,李四也既可以生产凳子也可以生产椅子。

当然还有很多其它的合作方案,无论哪种合作方案对张三和李四都是皆大欢喜,因为他们都能从各自的专利中获得了收益,这样专利的效益就显现出来了。

这时,王五一看椅子的市场那么好,也想生产销售椅子,可是由于凳子和椅子专利的存在,只好希望获得张三李四的专利授权许可,可是张三和李四说:不好意思,凳子和椅子只有我们自己才能生产销售,其他人一概免谈。王五只好干着急,但是没有办法,因为自己没有专利,没有办法去和别人谈判,也没有办法向张三和李四那样进行专利的交叉许可。

四、王五怎么办?

由于凳子和椅子的市场不错,王五一直想进入这个市场,可是却得不到张三和李四的专利授权许可,王五该如何办呢?也有办法:

1、王五可以继续在凳子和椅子的基础上进行研究改进。比如,椅子只有靠背,如果我能继续在椅子上增加扶手,变成了扶椅,这样用户会更舒服,王五可以申请扶椅的专利。继续进行改进,如果把椅子的靠背改进成可以平放的,则椅子就可以变成多功能的躺椅,王五可以继续申请躺椅的专利。

由于扶椅和躺椅的市场会很大,张三和李四如果想生产扶椅和躺椅,那么王五就有了谈判的筹码,这样,上面的故事又要重复了。

2、王五可以研究张三和李四的专利,进行避专利设计(design around),比如,张三和李四的专利都是说凳子或椅子有四条腿,那么我王五设计的凳子和椅子如果是三条腿则不侵犯他们的专利了。大家可以分析一下,以下这些方案侵犯张三和李四的专利吗?

总结:

1、专利的本意是保护发明创造,但是随着市场的竞争,专利已经成为商业竞争的策略之一,只有拥有专利,才能具有话语权。专利是一种商业游戏,如果没有专利,可能连做游戏的资格都没有。

2、专利的作用除了保护自主创新成果外,还可以作为交叉许可及和别人谈判的筹码。

3、专利保护和避专利设计一直是矛和盾的关系。如何最大可能的用专利保护自己的创新发明,避免他人的规避?如何想方设法的避开他人的专利?这一对矛盾总是在不断地促使我们开动脑筋,也正是有了这对矛盾关系才促使我们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所以,矛和盾虽为殊途,却达到了同归的目的。套用哲学上的一句话: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浅谈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规范

浅谈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规范 专利制度为现代市场经济的运作提供了重要的规则。按照这一规则,谁拥有专利,谁就拥有市场主动权,而拥有专利的关键不但在于专利的申请,更在于专利权的获得和专利权的有效性。只有在申请阶段保证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才可能保证专利权的获得及其有效性,从而进一步保证市场运作的收益。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对一项专利权的取得和保护的影响表现在多个方面,对一项专利权能否形成、专利权人能否获得有效的合法、最大化的法律保护,起着关键的作用。我国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均对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规范提出了详尽的要求。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基本原则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不同于纯技术文件,尤其是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最重要的两个部分,它们的撰写是一项法律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兼具法律性和技术性,其撰写的好坏将会直接影响到发明创造能否获得专利授权以及专利申请在专利局的审批速度。 为提高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加快专利审批进度,使发明创造得到较好的保护。撰写专利申请文件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1.严密性:避免不必要、不恰当的用语,或者不严肃的口语化用语,以避免对专利的保护范围造成无谓的限制或损害。 2.准确性:内容的描述,用语应当清楚、准确、无歧义。 3.规范性: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审查指南的规定。 4.逻辑性:内容的描述应当保持前后一致,富有逻辑性,不能前后矛盾,模糊不清。 5.条理性:内容的描述应条理清晰,结构合理。 6.客观性:在描述技术内容时,保持对技术内容的客观分析,避免在技术内容中加入主观臆断的内容。 专利说明书的撰写原则 说明书是一个技术性文件,是专利申请文件最重要的一部分,是申请专利的核心文件。同时,说明书也是一个法律性文件。在实践当中,说明书撰写的好与差,将会影响到专利权是否能够获得。 笔者认为,在撰写专利说明书时,需要遵循的原则包括: 一、再创作:说明书基于技术交底书,是对技术交底书的再创作,专利代理人或专利撰写人员应从专业角度出发对技术交底书内容的描述思路、语言进行充分调整和修改。 1.对技术交底书中提供的技术方案应有所扩展,不能仅依据技术交底书撰写说明书,应将具体实施方式扩展至合理的数目和范围: 2.对技术交底书中描述的现有技术的内容以及本发明的内容进行整理和调整,以满足说明书背景技术和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要求; 3.增加或补充部分技术内容,以达到公开充分的要求; 4.对技术描述的思路进行整理,增加描述的逻辑性和条理性,尤其要突出描述与权利要求相对应的实施方式:5.修改用语不严谨、不规范之处,消除用语前后不一致和错别字明显的形式性问题。 二、充分理解:在撰写专利说明书之前,专利代理人或专利撰写人员应当充分理解技术交底书的内容。 1.通过查阅网上资料、书籍或专利文献等资料,熟悉发明内容所涉及到的技术的基本知识: 2.充分理解技术交底书中的技术内容,明确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发明与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性技术特征、本发明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有益效果。 3.要谨慎删改。充分公开是专利说明书的一个基本要求,原则上不允许对发明人在技术交底书中提供的技术内容进行实质性删除和修改;当必须对发明人提供的实质性技术内容进行实质性删除和修改时,应与发明人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并得到发明人的(书面)确认。 4.要注重技术语言与法律语言的结合。在撰写专利说明书时,应当以自然语言描述技术方案,尤其是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专利申请,应当以自然语言的方式描述计算机程序和流程;对容易产生歧义的用语应当反复推敲,尤其是对作为兼顾技术语言与法律语言的严谨性的谓语的动词的反复推敲;同时还应避免所用的描述用语过于生硬或者刻板。 5.要层次清楚。在撰写具体实施方式时,应当使具体实施方式的逻辑结构、体例层次清楚:根据情况的需要,在撰写具体实施方式时可以采用“金字塔”结构或者“倒金字塔”结构,但整个具体实施方式在结构上应保持一致;在后出现的技术特征或术语,应当在前有所说明,不得突然出现在前未出现的技术特征或术语;同时,前后段落或上下文之间应有良好的承接关系,应避免“东拼西凑”、“东拉西扯”、“前后不一致”、“逻辑结构不清”等情况的出现。 6.要充分公开。对具体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在描述上应当充分公开,清楚、且具体地说明了整体技术方案的内容;对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应当尽可能阐述每个技术特征的特征。用途、工作原理,以及尽可能阐述各技术特征与其它技术特征的连接关系或工作关系等,从局部到整体或从整体到局部,或从抽象到具体地体现出整个

1专利撰写方法

1引言 此篇文章的思路:文中第一部分“专利申请文档的结构与主要内容”主要描述了专利各个文档之间的关系,以及每个文档中各个段落之间的联系,这是构建一个逻辑清晰的专利的基础知识。如果您具有相关的基础知识可直接进入第三部分。文中第二部分“专利撰写要诀”是撰写专利的一些经验,其中涉及新手常犯的错误,也涉及了专利的一些思想。此段可理解为武功口诀,初次看可能无法完全体会,但是如果能记住,则在以后的练习中会有所体会。文中第三部分“专利撰写模版”介绍了作者摸索的一种专利撰写顺序,按照此顺序有利于理清思路,避免不必要的混乱。读者可以按照此段中的套路写专利,但是也不必拘泥于此,一旦熟悉了专利写法则可自由发挥。 2专利申请文档的结构与主要内容 2.1文档间结构关系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是法律性和技术性都非常强的工作。申请文件撰写的好坏直接影响能否获得专利权、影响专利保护范围的大小,也会影响该申请在专利局的审批速度。因此,能否撰写出一份既适合具体发明的特点、又符合法律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关系到专利申请人的切身利益。专利申请需提交的文件: z请求书(代理人与发明人填写); z说明书(发明人填写); z权利要求书(发明人填写); z说明书摘要(发明人填写); z说明书附图和摘要附图(发明人填写); z及其他附件等(代理人填写)。 下面对各文件进行详细说明。专利撰写的主要内容就集中在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这两个文档上。权利要求书是整个专利中的核心文档,一旦授权则具有法律效用,其限定了专利保护范围。专利保护范围的核心是独立权项,一个权利要求书可以包含多个紧密相关的独立权项,每个独立权项可以认为是一个保护的核心,在这个核心的周围还可以有多个从属权项用于扩大或深化独立权项的保护范围,从而实现对专利保护范围的最大化。说明书是对权利要求书的解释说明,其中“技术背景”用于向专利审查员说明本专利的来由、背景,表明本发明的需求迫切性;“发明内容”说明如何解决问题;“有益效果”阐述专利的创新点(审查员判断是否能够授权的关键);“具体实施方式”中需要举出几个例子,

浅谈生物化学分析领域专利文件的撰写

浅谈生物化学分析领域审查文件的撰写 作者姓名:王晓媛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光电技术发明审查部 摘要 简要介绍了说明书充分公开和权利要求书得到说明书支持的判断要点,结合具体案例,剖析生物化学分析领域专利撰写方面出现上述问题的症结所在。 关键词 专利撰写 充分公开 支持 本领域技术人员 生物化学是一门侧重于实验分析验证的学科,这也就决定了生物化学分析领域专利申请方面的特殊性和严谨性,下面就从说明书公开充分和权利要求书得到说明书支持两方面入手,结合笔者在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例,对生物化学分析领域的撰写提出一些建议。 一、充分公开 (一) 概念理论解析 “充分公开”作为专利制度最主要和最根本的特征之一,世界各主要国家或地区都无例外地对“充分公开”做出了明确法律规定,要求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当是公开充分的。我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1]。《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2.1节对该条款作了进一步解释,即“说明书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应当达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的程度”[2]。该解释从整体上明确了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中所述的“清楚”、“完整”和“能够实现”之间的关系,即“能够实现”是对“清楚”和“完整”在程度上的要求,说明书的描述应当“清楚”和“完整”,而“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清楚”和“完整”的最终衡量标准。在“充

分公开”判断中,“清楚”、“完整”和“能够实现”应当是一个整体,而不是对说明书的三个并列要求,其中的“能够实现”是判断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的根本和关键。由此可以看出,“清楚”、“完整”、“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以及“能够实现”是“充分公开”审查中涉及的重要概念,是判断说明书是否满足“充分公开”规定的基本要件,其中“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和“能够实现”是最为核心的内容。 针对“能够实现”和“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审查指南》做出了具体解释。“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说明书应当清楚地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详细地描述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完整地公开对于理解和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不可少的技术内容,达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程度(该段文字为2010版《审查指南》新增内容,其进一步正面解释如何使得申请达到能够实现的要求)”。《审查指南》还列举了由于缺乏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而被认为无法实现的五种具体情形:(1)说明书中只给出任务和/或设想,或者只表明一种愿望和/或结果,而未给出任何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技术手段;(2)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该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具体实施;(3)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采用该手段并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4)申请的主题为由多个技术手段构成的技术方案,对于其中一个技术手段,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并不能实现;(5)说明书中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但未给出实验证据,而该方案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加以证实才能成立[2]。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是说明书是否满足“充分公开”的主体,《审查指南》中指出关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定义适用于《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第2.4节的规定。“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也可称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是指一种假设的‘人’,假定他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如果所要解决的技术问

自写-六旋翼无人机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撰写范例汇总

说明书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六旋翼飞行系统,包括控制器和飞行器,所述控制器包括微处理器及分别与微处理器电连接的位置锁定装置、航姿测量装置、油门和航向以及高度调节装置,所述飞行器包括处理器、无刷电机及分别与处理器电连接的定高装置和电机调速装置,所述飞行器的无刷电机与电机调速装置电连接,所述控制器和飞行器上设有相互电连接的无线通信装置,所述控制器的无线通信装置与微处理器电连接,所述飞行器的无线通信装置与处理器电连接。本实用新型通过控制器和飞行器的相互配合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六旋翼飞行系统的运行效率,为其它更多功能的拓展提供了基础。相比其它的飞行系统,此系统结构更简单,更容易实现,降低了普通用户对飞行器的控制难度。 图1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六旋翼飞行系统,包括控制器和飞行器,所述控制器包括微处理器及分别与微处理器电连接的位置锁定装置、航姿测量装置、油门和航向以及高度调节装置,所述飞行器包括处理器、无刷电机及分别与处理器电连接的定高装置和电机调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和飞行器上设有相互电连接的无线通信装置,所述控制器的无线通信装置与微处理器电连接,所述飞行器的无线通信装置与处理器电连接,所述飞行器的无刷电机与电机调速装置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六旋翼飞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位置锁定装置包括陀螺仪、加速度计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电路模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六旋翼飞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航姿测量装置包括陀螺仪、加速度计、电子磁场计和温度传感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六旋翼飞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航姿测量装置为三轴加速度陀螺仪传感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六旋翼飞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定高装置包括超声波传感器和气压计传感器。

发明专利写作技巧

发明专利撰写技巧 (20-1)“发明的背景”:应简明扼要地一一概述以下方面: 1.本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及主要用途。 2.国内外已有哪些与本发明技术内容类同或用于与本发明相同目的的相关技术。对于设备发明应附结构图;方法发明应附成份范围,工艺流程;物质发明应附组份、结构式及获得该物质的手段;新用途发明应写明原有用途。 3.指出已有相关先进技术存在的缺点或尚待解决的问题。 4.本发明采用了哪些创造性的技术方案,解决了国内外已有、类同或相关技术中尚未解决的哪些问题。 (20一2)“发明详细内容”:在发明详细内容中,应对发明的技术方案作出完整、准确、详细、具体的叙述,并应给出实施本技术方案的步骤及必不可少的技术条件。发明详细内容是审查、考核本发明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根本依据,因此凡涉及本发明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引入本文,一般应不采用“见**附件”的表达形式。发明内容应与发明权项相一致,凡需要保密的内容,必须在有关文字下方标以横线示出。 按照发明内容的不同类型,对填写"发明的详细内容"的概括要求是: 1.设备发明。设备包括机组、机器、器械、仪器仪表、工具、零部件等。设备作为发明对象,发明内容的基本写法是按结构描述其特点,一般要写四点:①按结构图(装配图、剖面图)从静态到动态作总的描述,静态用以说明构成发明的组成部分,动态用以说明动作程序;②画出关键部件深入描述,包括特殊加工工艺、特殊材料、特殊调试技术等;③列出性能指标;④构成发明权项的其他内容。所有机械图均不注尺寸,但应按比例绘制并标出图序,注上零部件的名称。 2.方法发明。包括设计方法,施工、加工方法,侧量方法,控制方法,运输方法,安装方法,采掘方法,探矿方法,诊断、医疗方法,育种、栽培方法,养殖驯化方法等。方法作为发明对象,发明内容的基本写法是按动作顺序及现实的条件描述其特点,一般要写四点:①基本原理,已知的原理只需写明采用了什么原理,新的原理要列出结论性的公式(不要写推导过程),并注明公式中各种符号的物理含义;②说明动作顺序,如工艺流程、安装步骤等;③实现的条件,如工艺条件、使用的原料等;④完成动作所用的设备。对于构成发明权项的特殊设备,还应参照设备发明的写法,进一步详细描述其特征。 3.物质发明。物质可分为由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和用非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两类。 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包括所有的化合物。其发明内容的基本写法是按每种元素的原子量、化学键和它们的分布状况以及获得该物质的方法为特征描述。一般要写四点:①组成成份,包括各元素的名称、特性、配比及结构式;②合成方法,包括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含量佳参数);③物化性能;④列举1-2个完成本发明的实例(含量佳条件)。 用非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包括所有混含物,如合金、玻璃、陶瓷、涂料等。其发明内容的基本写法是按组成的元素和获得该物质的方法为特征描述。一般要写五点。①组成成份,包括各元素的名称、特点、形态、性能及配比(重量百分比),关键成份的机理;②合成工艺,包括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含量佳参数);

专利权利要求撰写思路

浅谈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思路 一、确定独立权利要求技术特征的基本思路 (一)独立权利要求分析 我们在确定独立权利要求撰写思路时,必须使用注意在争取对大的保护范围时,也必须满足专利法的规定。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即独立权利要求专业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能从整体上反映或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2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所谓技术方案,通俗的讲,就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任何发明和实用新型都会解决技术问题,可作如下筛选或分类:从解决技术问题的数量看,有的可能只解决一个技术问题,而大多数都解决多个技术问题:从作用程度上看,有的是量的提高,而有的是质的变化;从经济价值大小看,有的技术方案解决的技术问题经济价值较小;而有的技术方案解决的技术问题的经济价值较大。所谓反映,就是再现,也即通过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可以解决技术问题。 所谓必要技术特征,是指解决技术问题所必不可少的技术特征。如何甄别哪些技术特征是解决技术问题所必要的技术特征,对撰写人员而言是很难准确把握。绝大多数专利都可以将其技术特征分为前述部分和特征部分,从作用上看,前述部分是现有技术中已有的技术特征,对解决技术问题无决定性作用,而特征部分则是使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特征;从二者关系上看,前述部分的技术特征与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在结构、作用或效果上有着密切的关联,特征部分结合前述部分的技术特征得以解决技术问题;从二者撰写特点看,前述部分的技术特征包括明示的(明确记载在权利要求中)技术特征和隐形技术特征(虽未记载在权利要求中,但从本领域技术领域来说,显然会包含的技术特征),而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只包括明示技术特征,而不存在隐形的技术特征。 (二)独立权利要求撰写思路梳理 1、选择独立权利要求解决的技术问题,其原则或思路如下: 第一,当发明创造解决多个技术问题时,尽量只选择一个技术问题作为独

浅谈评价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的基本原则

浅谈评价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的基本原则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能够决定一个技术方案的命运,追求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是申请人不惜代价要作的事。所谓申请文件质量高,是指一个申请文件表述的技术方案具有较强的有效性,从另一个角度说是具有较少的撰写损失。因此,在申请人进行文件审核或者代理人进行文件撰写时,如果能够尽可能发现申请文件的不当之处,就可以提高申请文件的质量。 高质量申请文件有四个明显的特征:(1)主题抓得准;(2)权利要求、说明书清楚;(3)权利要求、说明书有效且说明书公开充分;(4)权利要求层次分明、保护范围适当。只有在撰写阶段充分认识现有技术和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审查、无效,甚至诉讼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才有可能撰写出具有上述特征的申请文件。一般认为,申请文件的撰写依赖代理人的三方面要素:技术能力、法律修养和基本素质。技术能力能够影响代理人与发明人的交流质量,从而影响技术方案的挖掘是否充分以及对技术方案的再创造程度;法律修养(主要指专利法修养)决定了代理人是否能够将一个技术方案按照法律的要求恰当地撰写出来,并且这种撰写充分考虑到了审查阶段和可能出现的无效、诉讼阶段出现的问题;基本素质能够决定撰写效率、减少撰写损失的程度等。由于撰写不当能够降低申请文件的质量、影响其有效性,但是任何人的所述三要素都不可能完美无

缺,尤其在所述三要素有缺陷时,更难以避免撰写损失,因此,讨论评价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的基本原则就具有特殊的意义。 申请文件质量不佳会以多种形式出现,例如,口头语、方言土语、语句过于复杂和语法规则杂乱可能导致文件内容不清楚等问题。本文要讨论的基本原则不涉及上述纯粹由代理人基本素质导致的问题,只涉及由于三要素缺陷导致的专利法的理解问题,更具体地说涉及审查指南的理解和运用的问题。 鉴于审查指南规定了专利说明书的组成部分及其关系和权利要求的撰写原则,因此,依据审查指南所规定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方式和规定可以获得内容“匹配原则”;依据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方式和规定可以获得“镶嵌原则”、和“替换原则”,上述原则可以用于确定申请文件是否存在形式、构思等缺陷,例如表述方式缺陷。 所述匹配原则,就是核查说明书的主题名称、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及问题、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与(独立)权利要求(发明方案)、发明效果之间的匹配关系,如果上述内容的每个部分不清楚、表述有缺陷或各部分之间逻辑上不协调,相互不支持,就不符合匹配原则。因此,该原则可用于审核说明书各部分内容、各部分内容之间,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之间,权利要求的各个特征自身、特征之间以及有引用关系的不同权利要求之间的内容是否匹配,从而确定上述内容是否

专利模版(撰写示例)

说明书(撰写示例) 试电笔 *[实用新型名称应简明、准确地表明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中不应含有非技术性词语,不得使用商标、型号、人名、地名或商品名称等。名称应与请求书中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超过25个字,应写在说明书首页正文部分的上方居中位臵。] [依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说明书应对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需要创造性的劳动就能够再现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说明书应按以下五个部分顺序撰写: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并在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 所属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指示电压存在的试电装置,尤其是能识别安全和危险电压的试电笔。 [所属技术领域:应指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属或直接应用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的试电笔构造是由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金属弹簧和手触电极串联而成。将测试触头与被测物接触,人手接触手触电极,当被测物相对大地具有较高电压时,氖管启辉,表示被测物带电。但是,很多电器的金属外壳不带有对人体有危险的触电电压,仅表示分布电容和/或正常的电阻感应产生电势,使氖管启辉。一般试电笔不能区分有危险的触电电压和无危险的感应电势,给检测漏电造成困难,容易造成错误判断。 [背景技术:是指对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技术,可以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背景技术是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说明,它是作出实用技术新型技术方案的基础。此外,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引证文献、资料的,应写明其出处。] 发明内容 [发明内容:应包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 为了克服现有的试电笔不能区分有危险的触电电压和无危险的感应电势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试电笔,该试电笔不仅能测出被测物是否带电,而且能方便地区分是危险的触电电压还是无危险的感应电势。 [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要解决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应当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或不足,用简明、准确的语言写明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其技术效果,但是不得采用广告式宣传用语。]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在绝缘外壳中,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和手触电极电连接,设置一分流电阻支路,使测试触头与一个分流电阻一端电连接,分流电阻另一端与一个人体可接触的识别电极电连接。当人手同时接触识别电极和手触电极时,使分流电阻并联在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手触电极电路测试时,人手只和手触电极接触,氖管启辉,表示被测物带电。当人手同时接触手触电极和识别电极时,若被测物带有无危险高电势时,由于电势源内阻很大,从而大大降低了被测物的带电电位,则氖管不启辉,若被测物带有危险触电电压,因其内阻小,接入分流电阻几乎不降低被测物带电电位,则氖管保持启辉,达到能够区别安危电压的目的。 [技术方案:是申请人对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集合。技术措施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技术方案应当清楚、完整地说明实用新型的形状、构造特征,说明技术方案是如何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时应说明技术方案所依据的科学原理。撰写技术方案时,机械产品应描述必要零部件及其整体结构关系;涉及电路的产品,应描述电路的连接关系;机电结合的产品还应写明电路与机械部分的结合关系;涉及分布参数的申请时,应写明元器件的相互位臵关系;涉及集成电路时,应清楚公开集成电路的型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方法及技巧

专利文件撰写方法及技巧 备注:研发人员应参考以下说明将技术方案形成书面材料 1、发明创造名称 为技术方案确定一个名称,该名称应当反映技术方案本身的特点,如产品专利的结构特点、方法专利的过程特点等,而不是该技术方案的功能特点,或者说所谓的技术方案本身的特点就是取得该功能的技术措施。禁止使用相对描述词汇,如高、新、快等,禁止使用商业宣传用语,如神奇、精致等,一般不得超过24个字。 2、技术领域 技术方案本身的所属领域,不是该技术方案的应用领域。宽窄适中,如关于一种半导体器件的技术方案,属于电学领域显得过宽,属于一种半导体器件又显得过窄,而微电子技术领域或者半导体技术领域较为适合。 3、背景技术 介绍与本申请之技术方案最接近的已知技术,应当客观、有针对性地介绍,客观就是要避免主观臆断,一是一、二是二;有针对性是指如果一项已知技术仅有一部分与本申请之技术方案有关,那么只需介绍该

部分即可。可以与图结合来介绍已知技术,已知技术可以有一项或者多项。 4、发明内容 (1)发明目的,指出所述已知技术的不足,并且只需指出本申请之技术方案能够克服的不足,从而导出本申请之技术方案的目的,即克服该不足。简化结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也都可以是发明目的的内容。 (2)发明内容,概括地介绍本申请之技术方案,叙述技术方案的框架,包括技术方案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3)发明效果,是否实现了发明目的,在什么程度上实现了发明目的,可以从定性、定量两个方面说明,关于电量可以使用技术指标、技术参数等。 5、附图说明 逐幅说明所附图形是什么图,如图×是已知技术之技术方案××示意图,图×是本申请之技术方案××示意图等。无须给出图中各图标的名称,至于图中各部分是什么在说明这些技术方案时同时已经给出。 6、具体实施方式 本部分在重复发明内容的过程中适时加入本申请之技术方案的附加

实用新型专利撰写范文大全84449

说明 试电笔 *[实用新型名称应简明、准确地表明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中不应含有非技术性词语,不得使用商标、型号、人名、地名或商品名称等。名称应与请求书中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超过25个字,应写在说明书首页正文部分的上方居中位置。] [依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说明书应对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需要创造性的劳动就能够再现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说明书应按以下五个部分顺序撰写: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并在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 所属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指示电压存在的试电装置,尤其是能识别安全和危险电压的试电笔。 [所属技术领域:应指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属或直接应用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的试电笔构造是由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金属弹簧和手触电极串联而成。将测试触头与被测物接触,人手接触手触电极,当被测物相对大地具有较高电压时,氖管启辉,表示被测物带电。但是,很多电器的金属外壳不带有对人体有危险的触电电压,仅表示分布电容和/或正常的电阻感应产生电势,使氖管启辉。一般试电笔不能区分有危险的触电电压和无危险的感应电势,给检测漏电造成困难,容易造成错误判断。 [背景技术:是指对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技术,可以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背景技术是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说明,它是作出实用技术新型技术方案的基础。此外,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引证文献、资料的,应写明其出处。] 发明内容 [发明内容:应包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 为了克服现有的试电笔不能区分有危险的触电电压和无危险的感应电势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试电笔,该试电笔不仅能测出被测物是否带电,而且能方便地区分是危险的触电电压还是无危险的感应电势。 [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要解决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应当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或不足,用简明、准确的语言写明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其技术效果,但是不得采用广告式宣传用语。]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在绝缘外壳中,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和手触电极电连接,设置一分流电阻支路,使测试触头与一个分流电阻一端电连接,分流电阻另一端与一个人体可接触的识别电极电连接。当人手同时接触识别电极和手触电极时,使分流电阻并联在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手触电极电路测试时,人手只和手触电极接触,氖管启辉,表示被测物带电。当人手同时接触手触电极和识别电极时,若被测物带有无危险高电势时,由于电势源内阻很大,从而大大降低了被测物的带电电位,则氖管不启辉,若被测物带有危险触电电压,因其内阻小,接入分流电阻几乎不降低被测物带电电位,则氖管保持启辉,达到能够区别安危电压的目的。 [技术方案:是申请人对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集合。技术措施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技术方案应当清楚、完整地说明实用新型的形状、构造特征,说明技术方案是如何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时应说明技术方案所依据的科学原理。撰写技术方案时,机械产品应描述必要零部件及其整体结构关系;涉及电路的产品,应描述电路的连接关系;机电结合的产品还应写明电路与机械部分的结合关系;涉及分布参数的申请时,应写明元器件的相互位置关系;涉及集成电路时,应清楚公开集成电路的型号、功能等。本例“试电笔”的构造特征包括机械构造及电路的连接关系,因此既要写明主要机械零部件及其整体结构的关系,又要写明电路的连接关系。技术方案不能仅描述原理、动作及各零部件的名称、功能或用途。]

计算机软件类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算法专利本质上是方法专利,采用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有益效果的思路写,即针对现有技术的编码算法存在哪些技术问题(例如解压缩时间长、压缩后的图像分辨率差),本发明提出了一种编码方法,这种编码方法是怎样的(压缩算法的流程),从而能够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而带来怎样的有益效果。 算法的专利是指它的实现,未具体实现的理论本身不可能取得专利,任何人都可以随便引用、阐述、公开。 还是采用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有益效果的思路写,即针对现有技术的编码算法存在哪些技术问题(例如解压缩时间长、压缩后的图像分辨率差),本发明提出了一种编码方法,这种编码方法是怎样的(压缩算法的流程),从而能够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而带来怎样的有益效果。算法的专利本质上还是方法专利。 浅谈计算机软件类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文/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周嗣勇 随着计算机软件产业的迅速发展,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权保护已经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美国、欧盟、日本等软件发达国家相继确定了给予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我国也在专利局颁布的《审查指南》中对计算机软件专利进行了规定。尽管如此,现阶段我国对于软件类专利的申请还是有较大的限制,从主观因素考虑,审查员对于软件类专利申请的审查也相对“严格”。因此,与其他类型的专利申请文件相比,软件类专利申请文件在撰写方法上也有所区别。在本文中,笔者将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对软件类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做一些简单介绍。 一、针对专利法第25条: 根据专利法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这里所说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包括数学方法以及一切属于以人的抽象思维、主观意念或者感觉为特征的非技术方案。 首先应该注意的是主题的命名,应避免“程序”、“补丁”、“指令”、“算法”等形式的命名。尽管专利法第25条规定了一系列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但是在实际撰写中,该问题还是比较容易避免的。主要方法是在方案中增加技术特征,使方案的内容不仅限于程序或算法本身。 对于计算软件而言,比较常用的一种方法是,首先假设一个执行主体,该主体具有逻辑计算或判断等数据处理功能,然后基于这个执行主体,从“数据处理”的角度进行方法或装置权利要求的撰写。这类权利要求往往具有比较统一的模式,对于方法权项为“输入(接收)源数据—处理数据—输出(发送)结果”,相应对于产品权项为“输入(接收)模块—处理模块—输出(发送)模块”。在实际撰写中,“数据处理”往往是体现发明点的重要部分,需要重点描述,而根据方案的具体情况,在不影响整体方案的前提下,有时可以省略“输入(接收)”或“输出(发送)”方面的特征。有些时候,也有必要说明如何应用数据处理的结果来解决技术问题,例如基于程序或算法的控制方法等等。 一般来说,按照上述模式撰写的权利要求,由于涉及了“数据处理”这样的技术特征,因次就整体而言并不是智力活动规则或方法,这样就基本可以避免依据专利法第25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 二、针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2款:

发明专利撰写实例

发明名称 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属于无线电能传输技术领域。该无线充电线圈包括对称的发射端和接收端两部分。发射端,包括发射线圈层、发射端支撑层、发射端磁介质层和发射端磁屏蔽层。接收端,包括接收线圈层、接收端支撑层、接收端磁介质层和接收端磁屏蔽层。本线圈用于无线充电时,发射端和接收端的磁场耦合程度较高,发射线圈和接收线圈品质因数较低,提高了电能传输的效率,适用于大功率无线充电,同时该线圈结构可以减少对周围环境产生的磁场辐射。 摘要附图

1、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可以用于无线充电领域,其特征在于,包括: 发射端,包括发射线圈层、发射端支撑层、发射端磁介质层和发射端磁屏蔽层,发射线圈层、发射端支撑层、发射端磁介质层和发射端磁屏蔽层从上到下依次固结。 接收端,包括接收线圈层、接收端支撑层、接收端磁介质层和接收端磁屏蔽层,接收线圈层、接收端支撑层、接收端磁介质层和接收端磁屏蔽层从上到下依次固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端和所述接收端结构关于与所述发射线圈层和所述接受线圈层距离相等的面对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端线圈和所述接收端线圈由左右两部分组成双矩形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端磁介质层和所述接收端磁介质层由功率铁氧体组成,所述功率铁氧体呈长方体。所述功率铁氧体长度方向与所述双矩形结构的短边方向平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功率铁氧体沿着双矩形结构的长边方向等间距排列。

专利撰写要求

专利撰写要求 研发人员在准备专利申请文件过程中,由于不熟悉专利申请文件的写作要求,往往耗费不少的宝贵时间。其实,专利申请文件是十分有规律性的,掌握了其要领,不仅能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也对研发人员阅读、参考专利文献大有益处。如果读者能先花点时间读完下文,相信应付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是没有问题的。下面就系统地介绍一下专利申请文件的写作要求。 一、专利申请文件的结构 按现行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8条的规定,专利申请文件应包括八个部分,凡不符合这八个部分,一般认为是有缺陷的。因此,应当遵守该规定。这八个部分,就好像是八个单人间,每个房间只能住一个人,不得打乱。需要研发人员对号入座。仅此而已,别无难度。 具体地说,包括以下八个部分: 1、发明名称 2、所属领域 3、背景技术 4、发明目的 5、技术方案 6、有益效果 7、附图说明 8、详细描述 二、各个部分的要求 1、发明名称 发明名称要准确地反映出发明创造的主题,要求用词规范、精炼。它是一篇文章的题目,其字数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一般不要出现外文字母。 发明名称分为两类,一类叫做产品类,如装置、部件、系统等,是一种物理实体,看得出摸得着。可以理解为是“硬件”。 另一类叫做方法。它主要是指具有时间顺序特点的一系列步骤、流程。可以理解为是“软件”。 值得一提的是,专利法意义上的“方法”不同于工程上普遍流行的“方法”。它仅仅 指具有时间顺序特点的一系列步骤、流程,其他的情况一律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方法”。 2、所属领域 通常用一个自然段来说明。其目的是为了使专利审查机关准确地分类。大家知道,科学技术是分领域的。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专利局为适应审查的需要,分为若干个审查部门。再细分为若干个审查室。审查员按国际上通用的专利分类表的划分,只负责一个或相关的几个小类的专利审查。 例1:本发明涉及一种移动通讯领域中的功率控制方法

浅谈核心专利和外围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浅谈核心专利和外围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作者姓名:朱颖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化学发明审查部 摘要 通过实例分析核心专利和外围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撰写技巧及注意事项。核心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合理要求尽可能大的保护范围,并注意寻求多层次的保护,外围专利申请文件应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技术方案的创造性,并且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应避开核心专利公开的内容。 关键词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 核心专利 外围专利 随着科技的进步,企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其是否具备自主创新能力,而专利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集中体现。随着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核心专利的保护和外围专利网的构建。现实情况中,由于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失误,一些核心技术未得到专利保护,或者因为专利权保护范围过小,被人很容易通过一些规避手段绕开;同时一些外围专利网也未成功建立,或导致自身的专利墙不牢固,或不能制衡竞争对手。因此高质量的核心专利和外围专利申请文件对于企业的专利保护至关重要。本文拟通过一些实例分析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策略。 1.核心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1.1独立权利要求应合理要求尽可能大的保护范围 一般来讲,核心专利是原创性的,是为了生产某个技术领域的某种产品必须使用的技术所对应的专利,无法或者难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专利战略或者规避设计而绕开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1)。但即使是原创性的研究成果,企业科研人

员往往也是基于有限的几个具体实施方式进行研发,这从节约科研成本的角度看是无可厚非的,但到了专利申请阶段,在撰写权利要求时,常常由于不善于在具体实施方式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概括,导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过窄,使得他人很容易绕开被授权的专利,从而失掉了核心竞争价值。 例1 专利权人自主研发了一种化合物A,其和已有化合物B组合后治疗疾病X的疗效显著。专利权人的授权专利权利要求1为:一种治疗疾病X的药物组合物,由化合物A和化合物B组成,二者的重量比为1:10。被诉侵权的药物组合物中除包括重量比为1:10的化合物A和B以外,还包括一些辅料成分。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对“注射用三磷酸腺苷二钠氯化镁”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的判决(2),该判决中认为对于封闭式权利要求,除限定的组分和可能具有通常含量的杂质外,别无其他组分,这与历版《专利审查指南》对于封闭式权利要求的解释是一致的。判决中认为封闭式权利要求使用的措辞已经将除限定组分之外的组分排除在专利权保护范围之外;如果通过适用等同原则,将专利权人明确排除的结构组成部分或者方法步骤重新纳入封闭式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认定被诉侵权产品与权利要求构成整体等同,既不符合适用等同原则的基本目的,亦不符合有关技术特征等同的规定。最终,判决中认为侵权不成立。 例1给出的启示 例1与上述判决中所涉专利情况类似,很容易被竞争对手绕开其专利。专利权人在研发阶段的具体产品确实可能未添加任何辅料,但到了专利申请阶段,就自己的原创性技术,应尽可能最大范围地要求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例1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应在研发的具体产品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概括,例如,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扩展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1)考虑到药物组合物中可以添加辅料,将权利要求撰写成开放式,或者至少将辅料限定为组合物中的任选组分;(2)研发阶段的具体产品中组分A和组分B的重量配比为1:10,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应考虑到与上述配比近似的配比是否也可以解决发明的技术问题,此时应就配比的变化多做一些具体实施方式,寻找一个概括合理的配比范围,尽量不要将组分的配比局限为一个数值点;(3)组分A和组分B尽量不要写成一个具体化合物,应该考虑到和它们结构近似的同系物等是否同样能够解决发明的技

发明专利说明书撰写示范

发明专利说明书撰写示范 段落标题撰写的基本要求(示范、举例)附加说明 发明名 称不超过15个汉字 例如产品专利:一种伪狂犬病基因缺失疫苗 例如方法专利:一种分离和克隆水稻抗衰老基因的方法 发明的名称要简洁,不得有商业广 告或诋毁他人的用语,也不得用形 容词修饰发明的名称 技术领 域1、例如:本发明属于动物疫苗制造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伪狂犬 病基因重组、新的核苷酸序列、毒株构建、疫苗及其制备方法。 2、例如:本发明属于水稻育种技术领域,具体地说属于. 一种 从植物体中分离和克隆抗衰老基因,培育一种水稻新品种的方 法。如不清楚可留给代理人来写 具体产品具体工艺与方法.正确的技 术领域表述是专利分类的需要 背景技 术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发明的背景描述在专利说明 书中相当重要,背景即为本发明树立起一个参照物。要注意所对 比的技术(或产品)应是同类、密切相关的技术(或产品),如 果对比的技术是一份专利文献或发表的文章或著作,说明书应分 别给出其专利号或专利申请号:论文或著作要给出作者、刊物的 卷、期、号,发表年份;出版社和出版年份,同时要客观地指出 已有技术不足,正是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从而引出本发 明的任务,这是专利审查员检索本发明新颖性的比较对象,一定 要描述清楚,不要泛泛而谈。与写报告或论文明显不同。 1、同类 2、相关 3、具体比较 4、指出问题(不足) 5、引出本发明的任务 发明内 容发明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发明目的、解决本发明的具体技术 方案和本发明的有益效果组成。 1、发明目的表蔬:本发明要解决什么问题?为了什么目 的?能达到什么效果?如何克服前人存在的技术和效果的缺 陷? 2、本发明的详细描述(发明技术方案的组成、构成)这是说明 书的核心。如果发明涉及一项产品则要指出该产品的结构、构造 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的配合,包括动、静配合以及他 们是如何被制造出来的;如果发明涉及一项方法,要指出实现该 1、如何解决已有技术的足? 2、这是新专利申请的核心,要 充分公开发明的核心内容本领域的 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公开度由发明 者和专利代理人会商、掌握,尽量 在专利保护范围缓和公开核心秘密 方面寻求平衡) 3、与在先已经公开的技术在 效果,经济、技术指标等方面进行

浅谈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过程的法律思维的运用

浅谈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过程中法律思维的应用 作者姓名:宋光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 摘要: 专利申请文件是一份技术文件,更是一份法律文件。对广大科研和工程技术人员来说,它是一份技术智慧的贡献;对于投资者和申请人来说,它是一份凝聚智慧的“商品”,而专利证书是该“商品”成功上市的合格证。在这份特殊的“商品”生产过程中,专利审查是检验其是否合格的必不可少的环节,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是否合理,决定着其在专利审查过程中能否被授权;决定着其在复审和无效中能否权利稳定;决定着其在质押、转让等过程中价值的大小。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是一项技术走向专利的必经之路,在撰写过程中,以《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法律思维构架专利申请文件,来限定权利要求书要求保护的范围和说明书公开的内容,对申请人和代理人撰写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文件是至关重要的。 关键词:专利申请文件 法律文件 专利法 法律思维 专利作为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标志和体现,在衡量企业和个人的科技水平和原始创新能力方面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同时也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近年来,我国专利申请数量逐年攀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报告中指出:中国已经成为专利申请第一大国。从数量上看,我国已经是专利大国。然而,在质量上我国专利质量整体质量参差不齐,不能称为专利强国。在国内的一些申请人中,尤其是个人、高校以及小型企业等的专利申请中,其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普遍不高,主要存在一些对专利法解读不到位问题:例如,权利要求就是申请文件的全部,即说明书中的发明内容和实施方式部分仅仅是权利要求书的复制;或者为了保密技术秘密而不公开独立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核心技术内容。对于上述问题的解决不在于技术内容本身的问题,而是在于专利申请撰写的策略。由于专利申请文件只有在合法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因而在撰写过程中运用专利法的法律思维,对于获得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文件很有意义。 一、专利质量的评价 就专利的质量的定义而言,国外学者的主要观点是,将专利质量界定为专利与法定授权标准的符合程度或者说一致性,也就是说,主要关注的是专利本身的有效性。如罗伯特· 默杰斯(Robert Merges)认为,有质量的专利就是有效的专利,而对专利质量的评价主要体现在以下3 个方面[1]:①技术评价:专利具有专利技术的含义,专利说明书本身记载着技术方案的全部内容,有学者利用专利申请文件、专利的发明人等定义了技术生命周期、专利引用指标、科学指标和技术被替代的可能性等一些参数来评价专利质量。②法律评价:专利的法律评价注重的是专利权的稳定性,而专利权的稳定性主要考虑的是权利要求的稳定性,根据专利法中的具体规定,评价专利的法律稳定性的指标一般包括新颖性、创造性、清楚、得到说明书支持和公开充分等要求。③市场评价:专利的目的是推广发明创造的应用,最终产生经济利润,可从市场和相对价值的角度来理解专利,测试专利对产品和公司利润的贡献来评价专利,有学者利用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等模型来进行专利质量的评估。 上述这些专利质量评价指标中,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密切相关的有技术评价和法律评价方面的指标。下面本文针对法律评价就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作详细讨论。 二、核心法律在专利撰写过程中的应用 申请人以及代理人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应该确保该申请符合法定授权标准,其主要涉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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