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河池投资有限公司

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故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职工监事选任条件

为人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组织纪律性强,能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了解并掌握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熟悉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独立工作能力。二、职工监事选任资格

(一)推选范围为本企业正式职工

(二)下列人员不宜担任监事会职工监事:

1.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2.财务、资产经营、投资管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3.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三、推选的具体流程

(一)公司在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按职工监事应符合的条件,提出3名职工监事候选人。由于未成立工会,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推选进程。

(二)办公室组织召开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选

举,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当选职工监事。如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以不同意票少者当选,不同意票数相等时,以弃权票少者当选。如弃权票数相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 (三)选票上的人按姓氏笔画排列,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表示同意、不同意、弃权。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后的方

框里画“O”;不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后的方框里画“X”;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后的方框里画“?”;表示不同意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只在选票后面的空格内填写被选举人姓名,不划任何符号,同时否决选票上相应数量的名额。画票一律使用钢笔或水性笔。

(四)本次选举设立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一名,监票人在与会代表中推荐,经会议表决通过后确定,对发票、投票、验票、计票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计票人由会议指定。

(五)选举结束后将选举结果行文通报公司各部门,并抄报集团公司。

(六)职工监事如调离本单位,应向本单位监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单位工会,工会应及时召开职工大会选举新的职工监事。

董事会换届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河北省××××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办法 一、总则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构成 (一)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国有法人股东代表2人,自然人股东和社团法人股东中选举产生7人。 (二)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国有法人股东监事1人,职代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1人,代表自然人和社团法人的股东监事1人。 三、选举程序和办法 (一)国有董事、监事的产生 国有法人股东按照省公司委派董事、监事的相关办法产生董事和监事。 (二)选举股东代表 在社团法人股东内部以工会各分会为单位,选举产生第二届

出资人代表,共计26人。 投票选举前,股东会先推选出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1人、计票人5人。 (三)董事和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选举大会由上届董事长主持。股东会由国有法人股东代表、公司自然人股东和全体出资人组成。 (四)推选董事会、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自然人股东10人、出资人代表26人,每人代表1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票数多少推选出11名(包含股东监事)候选人,并征求国有法人股东意见后,确定人选名单。同时,确定国有股东委派的2名董事和1名监事的候选人名单。 (五)选举董事会成员 国有法人股东代表、自然人股东、全体出资人依据所代表的出资权重,进行无记名投票,在11名候选人中选举出7名出任公司董事;在国有股东委派的2名候选人中选举出2名出任公司董事。全体候选人以所得选票所代表的出资权重多寡排序,所得选票所代表的出资权重高者当选。 (六)股东监事的产生

国有法人股东代表、自然人股东、全体出资人依据所代表的出资权重,进行无记名投票,在4名候选人(未当选董事)中选举出1名出任公司股东监事;在国有股东委派的1名候选人中选举出1名出任公司股东监事。 (七)职工监事的产生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1人。能充分代表职工意愿,群众威望高,中层干部优先。 (八)公司内部所有选举结果报国有法人股东代表封存。 四、董事和监事的任职条件 (一)必须是本公司股份持有者,并且持股三年以上。 (二)具备企业高端管理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有无私的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 (四)其亲属及配偶在本公司任职要执行回避原则。 (五)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的要求。 (六)距离退休年龄相差两年以上的。 五、附则

监事会成员产生办法

监事会成员产生办法 第一条为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组织结构,完善公司监事会成员的产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监事会的作用,保障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切实履行董事会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设监事会,行使监督权,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人。公司全体监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业务。 第四条公司监事会成员中至少一名为职工代表。 第五条监事会主席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选举或者职工民主推荐产生。 第七条监事应当具备下列一般任职条件: (一)具有与股东、职工和其他相关利益者进行广泛交流的能力,能够维护所有股东的权益; (二)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三)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其他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司违反本条规定选举的监事,该选举无效。 第九条公司股东会有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程序罢免或者更换监事会主席或者非职工代表身份监事。 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可以罢免或者更换职工代表身份监事。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股东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本文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江苏省职工代表大会操作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的条件和人数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的基本条件是:本公司职工;遵纪守法,办事公道,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为职工群众信赖和拥护;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或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参与经营决策和协调沟通的能力。 2.《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董事不得兼任职工监事。 3.董事会中,职工董事1人;监事会中,职工监事1名。 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要求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党委审核,并报告上级工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应当有公司工会负责人。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式产生。参加选举的职工代表必须超过应

到会职工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必须获得全体会议代表过半数选票方可当选。 3. 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投票人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同意的划“√”,不同意划“×”,不划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每张选票只能有1个划票符号,符号辨认不清、多划的为废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4.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为人工计票,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4名,负责选举的监督和选票统计工作。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经代表大会通过方为有效。 5.会场设票箱1个。投票时,按照总监票人、监票人、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的顺序依次投票。 6.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进行验票,并由总监票人将实际投票张数报告大会主席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7.确定选举有效后,由计票人进行统计。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职工董事选举办法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董事选举办法 一、根据《××××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职工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省×××投资集团公司职工董事由×××省×××投资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本次大会应选举职工董事1名,候选人2名,进行差额选举。×××同志为职工董事候选人,×××同志为职工董事差额候选人。 四、本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参加选举的人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始得当选;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五、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投票人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同意的划“√”;不同意划“×”,不划任何符

号的视为弃权。划票符号要准确,字迹要端正、清楚。字迹、符号辨认不清的为废票。 六、本次选举为人工计票。代表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6名,负责选举的监督和选票统计工作。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经代表大会通过方为有效。 七、会场设2个投票箱,不设流动票箱。投票时,监票人首先投票,随后其他投票人按座位依次投票,不能委托投票。 八、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进行验票,并由监票人将实际投票张数报告各代表团选举会议主持人,由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九、确定选举有效后,由计票人进行统计。计票完毕,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选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十、本办法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河池投资有限公司 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故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职工监事选任条件 为人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组织纪律性强,能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了解并掌握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熟悉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独立工作能力。二、职工监事选任资格 (一)推选范围为本企业正式职工 (二)下列人员不宜担任监事会职工监事: 1.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2.财务、资产经营、投资管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3.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三、推选的具体流程 (一)公司在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按职工监事应符合的条件,提出3名职工监事候选人。由于未成立工会,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推选进程。 (二)办公室组织召开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选 举,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当选职工监事。如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以不同意票少者当选,不同意票数相等时,以弃权票少者当选。如弃权票数相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 (三)选票上的人按姓氏笔画排列,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表示同意、不同意、弃权。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后的方

框里画“O”;不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后的方框里画“X”;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后的方框里画“?”;表示不同意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只在选票后面的空格内填写被选举人姓名,不划任何符号,同时否决选票上相应数量的名额。画票一律使用钢笔或水性笔。 (四)本次选举设立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一名,监票人在与会代表中推荐,经会议表决通过后确定,对发票、投票、验票、计票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计票人由会议指定。 (五)选举结束后将选举结果行文通报公司各部门,并抄报集团公司。 (六)职工监事如调离本单位,应向本单位监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单位工会,工会应及时召开职工大会选举新的职工监事。

XXX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XXX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的条件和人数 1.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的基本条件是: 本公司职工;遵纪守法,办事公道,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为职工群众信赖和拥护;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或具有相关的工 作经验,有一定的参与经营决策和协调沟通的能力。 2.董事会中,设职工董事1人;监事会中,设职工监事1名。 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要求 1. XXX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 本次大会应选举职工董事1名,职工监事1名,进行等额选举。XXX同志为职工董事候选人,XXX同志为职工监事候选人。 3. 本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参加选举的人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始得当选;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

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4.本次选举为人工计票。代表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唱票人1名、计票人1名,负责选举的监督和选票统计工作。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经代表大会通过方为有效。 5.会场设1个投票箱,不设流动票箱。投票时,监票人首先投票,随后其他投票人按座位依次投票,不能委托投票。 6.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进行验票,并由监票人将实际投票张数报告选举会议主持人,由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7.确定选举有效后,由计票人进行统计。计票完毕, 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选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三、本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XXXXXX工会委员会 2020年X月X日

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Word版

XX街道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选举办法(草案) (2014年03月13日股东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条为规范本社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工作,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第二条在街道党工委和XX党支部领导下,成立股东选举委员会,组织开展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工作。 第三条选举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成员共5人(其中董事长1人,专职董事2人,兼职董事2人,专职董事主持本社日常工作,兼职董事协助并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兼职董事不拿固定工资只拿误工补贴),监事会成员共3人(其中监事会主任1人,监事会成员2人),经由股东大会授权的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XX党支部负责人经依法选举兼任,监事会主任由XX党支部成员经依法选举兼任。 第四条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社股东;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热心本社公共事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能正常履职。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为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当选无效。 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

的;丧失行为能力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宜列为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 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有辞职承诺情形而又不主动辞职的;拖欠集体款项没有归还的;先锋指数考评或近三年年度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在救灾复产一线玩忽职守、临阵退缩、推诿扯皮的等。 董事会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本社财务人员不得列为监事会成员候选人。 第六条董事会和监事会候选人可采取党组织推荐,股东选举委员会在充分征求股东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报XX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后确定,并于选举日前3天张榜公布。 第七条因在选举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不符合股东选举办法规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当选的或选举操作失误,使当选人非正常当选的,当选均无效。 第八条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和监事会正式选举日为2014年3月日。 第九条选举采用召开股东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时,股东代表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 第十条选举时,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股东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

职工监事制度

职工监事制度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指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董事和监事。 第三条对公司负有管理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监督检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各级工会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公司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支持和帮助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履行职责。 第四条依法设立职工董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其公司章程中规定职工董事的人数。设立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中职工监事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担任董事、监事资格条件的本公司职工; (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参与议事和决策的能

力; (三)能够代表职工利益,反映职工意愿,密切联系职工群众;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由本公司工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获得应当参加人员的半数以上赞成票始得当选,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不得兼任职工监事。 第八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其他董事、监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过错的,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进行罢免;非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的应当参加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第十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出缺时,由公司工会依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及时提出替补人选,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空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十一条职工董事依法行使下列权利:

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 监事会选举办法

X X街道X 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选举办法(草案) (2014年03月13日股东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条为规范本社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工作,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第二条在街道党工委和XX党支部领导下,成立股东选举委员会,组织开展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工作。 第三条选举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成员共5人(其中董事长1人,专职董事2人,兼职董事2人,专职董事主持本社日常工作,兼职董事协助并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兼职董事不拿固定工资只拿误工补贴),监事会成员共3人(其中监事会主任1人,监事会成员2人),经由股东大会授权的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XX党支部负责人经依法选举兼任,监事会主任由XX党支部成员经依法选举兼任。 第四条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社股东;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热心本社公共事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能正常履职。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为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当选无效。 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

年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丧失行为能力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宜列为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 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有辞职承诺情形而又不主动辞职的;拖欠集体款项没有归还的;先锋指数考评或近三年年度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在救灾复产一线玩忽职守、临阵退缩、推诿扯皮的等。 董事会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本社财务人员不得列为监事会成员候选人。 第六条董事会和监事会候选人可采取党组织推荐,股东选举委员会在充分征求股东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报XX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后确定,并于选举日前3天张榜公布。 第七条因在选举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不符合股东选举办法规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当选的或选举操作失误,使当选人非正常当选的,当选均无效。 第八条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和监事会正式选举日为2014年3月日。 第九条选举采用召开股东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时,股东代表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

董 事 及 监 事 选 举 办 法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及 监 事 选 举 办 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五名、职工董事一名。监事会由九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三名。董事、监事任期自《公司章程》规定的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监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条 除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以外的公司董事、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监事会。 第四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股权登记。未进行股权登记的股东可以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但不享有表决权。 第五条 本办法所涉及到的有效表决股份数除特别说明的以外,均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六条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 1、公司发起人及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均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其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不

得超过三名; 2、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经上一届董事会进行合规性审查后,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规定的,由上一届董事会以提案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 1、公司发起人及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均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其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不得超过两名; 2、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材料应报送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由上述机构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以提案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第七条 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 (一)公司发起人及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均有权提名监事候选人,但其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人选,不得超过两名; (二)新一届监事会候选人经上一届监事会进行合规性审查后,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资格规定的,由上一届监事会以提案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第八条 提名股东在提名前应征得被提名人的书面同意。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四)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九条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中提醒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注意,除董事会已公告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之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新的董事、监事候

董监事选举办法

董監事選舉辦法 修訂日期:年月日、目的: 為規範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之相關作業,特訂定本辦法。 、適用範圍: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悉依本辦法辦理之。 、內容: 選舉當選規定 3.1.1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依公司章程所規定之名額,由所得選舉票代表 選舉 權較多者,依次分別當選。 3.1.2 如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得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由得權數相同者 抽籤 決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3.1.3 依前項同時當選為董事與監察人者,應自行決定充認董事或監察人, 其缺額由原選次多數之被選人遞補當選。 選舉票製作 選舉票由董事會製發,按出席證號碼編號並加註其表決權。 選舉執行人員 選舉開始時由主席指定監票員及記票員各若干人,執行各項有關職務。 票櫃 選舉用票櫃由本公司製備,票櫃並應於投票前由監票員當眾開驗。

投票 3.5.1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份者,選舉人應在選舉票「被選舉人」欄填明被選舉 人戶名及股東戶號﹔如非股東身份者,應填明被選舉人姓名及身份證統一 編號,然後投入票櫃。 3.5.2如政府或法人股東為被選舉人時,選舉票之被選舉人欄應填列該政府或法 人名稱,亦得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代表人有數人時, 應分別加填代表人姓名。 選舉票無效,選舉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3.6.1未使用本辦法規定之選舉票。 3.6.2未經投入票櫃之選舉票。 3.6.3 同一選舉票填列被選舉人二人或二人以上者。 3.6.4 所填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份者,其戶名、股東戶號與股東名簿不符者﹔ 所填被選舉人如非股東身份者,其姓名、身份證統一編號經核對不符 者。 3.6.5 未經選舉人填寫之空白選舉票。 3.6.6 除填寫被選舉人戶名及股東戶號外,另夾寫其他文字或圖文或不明事務 者。 3.6.7 字跡模糊無法辨認者。 3.6.8 已填寫之被選舉人戶名或股東戶號任何一項經塗改者。 3.6.9 所填被選舉人戶名與其他股東戶名相同,而未填寫股東戶號或身份證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办 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江苏省职工代表大会操作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的条件和人数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的基本条件是:本公司职工;遵纪守法,办事公道,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为职工群众信赖和拥护;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或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参与经营决策和协调沟通的能力。 2.《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董事不得兼任职工监事。 3.董事会中,职工董事1人;监事会中,职工监事1名。 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要求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党委审核,并报告上级工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应当有公司工会负责人。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式产生。参加选举的职工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职工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必须获得全体会议代表过半数选票方可当选。 3. 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投票人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同意的划“√”,不同意划“×”,不划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每张选票只能有1个划票符号,符号辨认不清、多划的为废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4.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为人工计票,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4名,负责选举的监督和选票统计工作。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经代表大会通过方为有效。 5.会场设票箱1个。投票时,按照总监票人、监票人、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的顺序依次投票。 6.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进行验票,并由总监票人将实际投票张数报告大会主席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办法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江苏省职工代表大会操作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的条件和人数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的基本条件是:本公司职工;遵纪守法,办事公道,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为职工群众信赖和拥护;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或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参与经营决策和协调沟通的能力。 2.《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董事不得兼任职工监事。 3.董事会中,职工董事1人;监事会中,职工监事1名。 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要求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党委审核,并报告上级工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应当有公司工会负责人。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式产生。参加选举的职工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职工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必须获得全体会议代表过半数选票方可当选。

3. 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投票人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同意的划“√”,不同意划“×”,不划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每张选票只能有1个划票符号,符号辨认不清、多划的为废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4.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为人工计票,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4名,负责选举的监督和选票统计工作。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经代表大会通过方为有效。? 5.会场设票箱1个。投票时,按照总监票人、监票人、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的顺序依次投票。 6.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进行验票,并由总监票人将实际投票张数报告大会主席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7.确定选举有效后,由计票人进行统计。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票 一、选举职工董事

董事会换届选举办法

************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办法 (2011年10月12日***********有限公司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订本选举办法。 第二条选举董事会的董事、监事时,股东按持股比例领取选票。 第三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设监票员一人、计票员二人,监票员、计票员由股东会在股东中推选。 第四条选票上的股东排列按其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为序。 第五条投票选举前和进行选举时,应向全体出席会议的股东宣布应选的人员名额,说明选举程序和注意事项。 第六条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实行等额选举。选举分两次进行,第一次由全体股东推选董事和监事的候选人,第二次由全体股东从第一次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候选人中,选举产生董事和监事。 第七条选举时,股东应根据股东会确定的选举名额,在选票上打“√”,选票上实选名额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选票上实选名额多于应选名额或符号不规范、辨认不清的选票为无效票。 第八条股东就亲自填写选票和亲自投票。选举期间股东外出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票选举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与会股东按委托人意愿(或按被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每一股东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投票选举票箱启封后,制席的选民不能再行投票。 第九条委托股东书面委托被委托股东,按委托股东意愿参加选举的,被委托股东必须按委托股东的意愿填写选票及投票。 第十条股东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第十一条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应就缺额人数

农商银行监事、监事长选举办法(银行材料)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监事长选举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监事长的产生,优化监事会组成人员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xx年第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监事包括股东出任的监事(以下简称非职工监事)和由职工出任的监事(以下简称职工监事),监事任职资格的一般规定适合于各类监事。 第二章监事任职资格一般规定 第三条本行监事应当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信誉,同时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 (四)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六)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

(七)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独立性; (八)履行对金融机构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二)、(三)、(五)、(六)、(七)项规定的条件,不得担任本行监事。 (一)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 (二)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 (四)担任或曾任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的机构的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但能够证明本人对曾任职机构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不负有个人责任的除外; (五)因违反职业道德、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六)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不配合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的; (七)被取消终身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受到监管机构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处罚累计达到两次以上的; (八)截至申请任职资格时,本人或其配偶仍有数额较大的逾期债务未能偿还,包括但不限于在本行的逾期贷款; (九)存在其他所任职务与其在本行拟任、现任职务有明显利益冲突,或明显分散其在本行履职时间和精力的情形;

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办法(最新版)

******公司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总工发﹝2006﹞32号)《昆明市总工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标准体系文件汇编》《******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的条件和人数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的基本条件是:本公司职工;熟悉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专业,有一定管理经验;有较强的参与经营决策、实施监督和协调沟通能力;个人品行良好,办事公道,廉洁自律;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监事其他任职条件。 2.未担(兼)任工会主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3.董事会中设职工董事1人;监事会中设职工监事1名。 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党支部委员会审核,并报告上级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总工发﹝2006﹞32号)中的相关规定,工会主席应作为职工董事

的候选人,工会副主席应作为职工监事的候选人。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式产生。参加选举的职工(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职工(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必须获得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方可当选。 3.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投票人可以表示赞成、反对、或者弃权。赞成的划“ ”,反对划“×”,不划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每张选票只能有1个划票符号,符号辨认不清、多划的为废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4.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为人工计票,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负责选举的监督和选票统计工作。监票人、计票人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方为有效。 5.会场设票箱1个。投票前,监票人检查票箱。投票时,监票人、计票人先行投票,其他职工依次投票。 6.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进行验票,并由监票人将实际投票张数报告主持人,由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7.确定选举有效后,由计票人进行统计。计票完毕,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选票结果,由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8.选举结果应在7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应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党委备案,并与公司其他内部董事、监事一同履行有关手续。

监事会制度

监事会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克拉玛依市物流行业协会 监事会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监事会管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克拉玛依市物流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最长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三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不得兼任本会各专业委员会或其它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监事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提出质询和建议。监事不参与表决。 第五条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闭会期间,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依照法规和章程运作,行使监督职责,核实参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资格和有效性,签名确认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议题程序和表决的合法有效性。 第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年度工作。

(二)监督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以及税收、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协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或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报告。 第七条召开监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监事会决议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监事会会议纪要,报本会理事会通过后,向全体会员公告。 第八条本会监事长可由会员大会监事选举中得票最高的监事直接担任【最高得票数者为两名或以上时,应在最高得票者中进行第二次选举,直至产生监事长;也可由监事会自行投票选出】。 第八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董事、监事、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相关规定

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第一条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应当依法、规范地进行。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二)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三)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二、《创业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3.1.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新任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签署一式三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本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前述机构和个人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时,应当由律师见证,并由律师解释该文件的内容,前述机构和人员在充分理解后签字盖章。 3.1.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 (一)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有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或者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 (三)参加证券业务培训的情况; (四)其他任职情况和最近五年的工作经历; (五)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国籍、长期居留权的情况; (六)本所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情况。 3.1.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1.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含续任)期间声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该等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和公司董事会提交有关该等事项的最新资料。 3.1.5上市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本所备案。独立董事选举应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3.1.6本所在收到前条所述材料的五个交易日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对于本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上市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本所提出异议等情况进行说明。 三、《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 第一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

董事会 监事会设置管理办法 版

XXXX公司 关于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运作管理指导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对外投资及董事会、监事会设置规定 (2) 第三章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委派管理规定 (3) 第四章董监事会议事规程指导意见 (6) 第五章董监事及高管权利义务 (8) 第六章派出人员的考核与奖惩 (10) 第七章待遇 (11) 第八章附则 (11) 附件1: (12) 附件2: (15) 附件3: (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公司对外投资企业治理结构,切实落实出资人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国建材集团相关管理办法等,制定本指导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明确和规范XXX公司及下属各级企业对外 投资中,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置和运作规定,董事会、监事会人员委派、履职、考核、薪酬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 XXX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行使《公司法》赋予的各项权责,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公司负有忠实义

务和勤勉义务。XXX公司委派人员参与所任职公司的决策时,代表XXX 公司的立场,执行XXX公司的意志,在维护所任职公司和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要切实保障XXX公司的合法利益。 第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现行《公司法》执行。 第二章对外投资及董事会、监事会设置规定第五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成员中普通董事由股东会(股东)、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委派)产生,董事会人数根据公司规模和管理需要确定,按照《公司法》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办理委派或者任免手续。 第六条监事会为有效规范企业内、外部监督机制的机构,成员中普通监事由股东会(股东)、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委派)产生,监事人数根据公司规模和管理工作需要确定,按照《公司法》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办理委派或者任免手续。 第七条人数设置指导意见如下: 1、全资子公司:原则上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经理提名副经理及财务总监等。“三重一大”相关决策由执行董事作出后,经本级董、监事及高管人员共同确定形成班子会决议并逐级上报至院领导班子审议。合资公司中,规模较小且股东组成均为院及所属企业的,董监事及高管人员选任参照此条执行。 2、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即股份占50%以上包含占50%股份),我方对其所委派的董、监事人员须占董事会、监事会人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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