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瓦件供货合同
古建瓦件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揽甲方在工程中所需瓦件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货产品价格:
产品价格以乙方加盖公章的产品目录所标注的销售(单价)价格下浮30%计算,此价格含瓦件货款、装车费、运输费等全部费用,乙方在供货期间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二、供货时间、送货地点:
1、供货时间:甲方所需瓦件材料计划单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乙方指定电子邮箱,乙方按照甲方所发送的材料计划单第一时间组织生产,以甲方发送材料计划单之日起一周内(特殊定制异形瓦件除外)送货至甲方指定的送货地点。
2、乙方所接收到的材料计划单以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的材料计划单为准组织生产、送货,乙方如未按甲方所提供的签字材料计划单生产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送货地点:青州市范公亭公园
三、质量要求:
1、乙方所供货瓦件的尺寸规格与加盖乙方公章产品目录所标注的产品名称、单位、型号、规格一致,
加盖公章的产品目录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需确保到货瓦件无裂横、无破损,乙方供货瓦件因裂横、破损所导致的损耗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所供货瓦件需接受甲方、施工监理、青州范公亭公园现场指挥部领导、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
4、乙方所供货瓦件外表面颜色确保均匀一致。
5、乙方所供货瓦件需与甲方现场考察乙方生产地带回的样品质量一致。
四、运输方式、费用承担:
运输方式乙方自行选择,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1、甲方按照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的瓦件实际数量为准计算货款。
2、乙方送货前甲方须支付乙方定金元(大写:),甲方所
需瓦件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将本次剩余货款结清。
六、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供货时间要求将瓦件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延误甲方的工程进度,并在两天内无法将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每延误一天罚款伍仟元,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供货方完成。
2、如乙方违约,赔偿守约方双倍经济损失及可得收益。
八、补充条款:
1、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做出有损对方的行为。
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同解决。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及可得利益。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联系人:授权联系人:
汇款帐号: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