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三节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按主体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高压供电线路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编制。

一、主体建筑工程:

(1)主体建筑工程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

(2)主体建筑工程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项目划分要求,计算到三级项目。

(3)当设计对砼施工有温控要求时,应根据温控措施设计,计算温控措施费用;也可以经过分析确定指标后,按建筑物砼方量进行计算。

(4)细部结构工程:可根据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也可参照水工建筑工程细部结构指标确定。细部结构指标见表8所列。

二、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投资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进行计算,也可根据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采用扩大单位指标编制。

三、房屋建筑工程:

(1)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管理房屋建筑面积,用于生产和管理办公的部分,由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规模确定,生活及文化福利房屋建筑面积根据定员人数人均综合建筑面积指标计算。房屋建筑单位造价参照工程所在地区的永久房屋造价指标计算。

(2)室外工程投资,一般按房屋建筑工程投资的10%—15%计算。

四、高压供电线路工程:

根据设计的电压等级、线路架设长度及所需配备的变配电设施,采用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计算。

五、其他建筑工程:

(1)内外部观测工程按建筑工程属性处理。内外部观测工程项目投资应按设计资料计算。如无设计资料时,可根据坝型或其他工程型式,按照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的百分率计算,见表9所列。

(2)动力线路、照明线路、通信线路等工程投资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或采用扩大单位指标编制。

(3)其余各项按设计要求分析计算。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由设备费和安装费两部分组成。

一、设备费

1、设备原价:

以出厂价或设计单位分析论证后的询价为设备原价。

2、运杂费:

分主要设备运杂费和其他设备运杂费,均按占设备原价的百分率计算。

(1)主要设备运杂费:见表10 《主要设备运杂费表》所列。

设备由铁路直达或铁路、公路联运时,分别按里程求得费率后叠加计算;如果设备由公路直达,应按公路里程计算费率后,再加公路直达基本费率。

(2)其他设备运杂费率

200公里以内: 7%;

200--300公里以内: 8%;

300公里以上: 9%;

(3)上述运杂费率,适用于计算国产设备运杂费。国产设备运杂综合费率乘以相应国产设备原价占进口设备原价的比例系数,即为进口设备国内段

运杂综合费率。

3、采购及保管费

按设备原价、运杂费之和的0.7%计算。

4、运杂综合费率

运杂综合费率=运杂费率+(1+运杂费率)×采购及保管费率

5、交通工具购置费

指工程竣工后,为保证建设项目初期生产管理单位正常运行必须配备的生产、生活、消防车辆。费用标准见表11所列。

二、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投资按设备数量乘以安装单价进行计算。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编制方法同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一、施工导流工程:

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计算。

二、施工交通工程:

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计算,也可根据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采用扩大单位造价指标编制。

三、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和施工仓库两部分。施工仓库,指为施工而临时兴建的设备、材料、工器具等仓库;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包括监理)及设计代表在工程建设期需用的办公室、宿舍、招待所和其他文化福利设施等房屋建筑工程。

不包括列入临时设施的其他施工临时工程项目内的风、水、电、通信系统,砂石料系统,砼拌和系统及浇筑系统,木工、钢筋、机修等辅助加工厂,砼预制构件厂,砼制冷、供热系统,施工供、排水等生产用房。

临时房屋建筑面积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单位造价指标根据工程所在地临时生活福利建筑的相应造价水平确定。

四、施工场外供电工程:

包括从现有电网向施工现场供电的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高压输电线路

架设和变(配)电设施(场内除外)工程。

根据设计的电压等级、线路架设长度及所需配备的变配电设施,采用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计算。

五、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按工程概算第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不包括其他施工临时工程)之和的百分率计算。

各种工程的百分率规定如下:

1、水库工程;

2、水电站;

3、灌溉工程;

4、引水枢纽;

5、河道、堤防工程;

6、人饮工程。

第五部分其他费用

一、建设管理费:

1、建设单位定员及开办费:

2、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

根据建设单位定员、费用指标和经常费用计算期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为:

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费用指标(元/人年)×定员人数×经常费用计算期(年)。

(1)费用指标:

根据工程所在地区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劳动保护费及其他,按表13计算建设单位人员年费用指标。

一类地区(兰州市中小型工程)建设单位人员费用指标表

说明:

①基本工资标准见表14.

②地区类别、施工津贴、高原补贴取费同人工预算单价。

(2)经常费用计算期: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总进度和总工期,建设单位人员从工程筹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加三至六个月止,为经常费用计算期。

3、工程管理经常费:

一般按开办费和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之和的35%计取,改扩建和加固工程按20%计取,堤防、人饮及疏浚工程按15%计取。

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计算。

5、联合试运转费:

费用指标见表15所列。

二、生产准备费

1、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厂费

提前进厂费=费用指标(元/人年)×定员人数×提前进厂人员比例(%)×筹建期(年)

(1)费用指标:同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用指标。

(2)定员人数:依据生产及管理单位定员人数计算。

(3)提前进厂人员比例:

大Ⅰ型工程;10%;

大Ⅱ型工程;11%;

中型工程;12%;

小型工程;13%;

(4)筹建期:

①水利工程:从主体工程开工之日起到工程全部完工止;

②水电站工程:从主体工程开工之日起到工程开始发挥效益(第一台机组发电)之日止。

(5)改扩建与加固工程、堤防及疏浚工程:不计此项费用。

2、生产职工培训费:

按培训人数和人均培训费指标计算,培训人数按生产及管理单位定员人数的30%计算,培训费指标为15000元/人。

培训费=15000元/人×定员人数×30%

改扩建与加固工程、堤防及疏浚工程:不计此项费用。

3、管理用具购置费:

费用指标:每人按2000元计算。

管理用具购置费=2000元×定员人数

改扩建与加固工程、堤防及疏浚工程:不计此项费用。

4、备品备件购置费:

备品备件购置费按占设备费的百分率计算。

大Ⅰ型工程;0.4%;

大Ⅱ型工程;0.5%;

中型工程;0.6%;

小型工程;0.7%;

注:①计算设备费时,应包括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以及运杂费等全部设备费;

②水电站、泵站同容量、同型号机组超过一台时,只计入一台机组设备费。

5、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按机电、金属结构全部设备费的百分率计算。

大Ⅰ型工程;0.08%;

大Ⅱ型工程;0.10%;

中型工程;0.12%;

小型工程;0.14%。

三、科研勘测设计费:

1、科学研究试验费:

按建安工作量的0.5%计算。

2、勘测设计费:

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6]1352号文关于印发《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执行。

四、其他

1、工程保险费:

指工程建设期间,在工程遭受火灾、水灾等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后能得到经济补偿。按工程一至四部分投资合计的4.5%计算。

2、其他税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计列。

第四节田间工程概算编制

田间工程项目划分的编制办法与基本建设项目一致,建筑、安装工程单价分析计算采用以下标准:

1、人工预算单价:按基本建设项目小型工程标准计算,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和工资附加费,其中工资附加费按基本工资水平、辅助工资两项合计的25%计算。

2、其他直接费按基本建设项目相应费率下调一个百分占计算。

3、间接费按基本建设项目小型工程相应费率的70%计算。

4、企业利润按5%计算。

5、税金按基本建设项目的标准计算。

6、临时工程按一至三部分建安工作量之和的3%--5%计列,建设管理费(含工程建设监理费)按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之和的5%以内计算,勘测设计费按有关规定计算。生产准备费、工程保险费和其他税费一律不计。

第五节分年度投资

分年度投资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进度和合理工期而计算出的工程各年度预计完成的投资额。

一、建筑工程:

1、建筑工程分年度投资根据施工进度的安排,对主要工程按各单项工程分年度完成的工程量和相应的工程单价计算。对于次要的和其他工程,可根据施工进度,按各年所占完成投资的比例,摊入分年度投资。

2、建筑工程分年度投资的编制至少应按二级项目的主要工程项目分别反映各自的建筑工作量。

二、设备及安装工程

设备及安装工程分年度投资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设备安装进度计算各年预计完成的设备费和安装费。

三、费用:

根据费用的性质和费用发生的时候,按相应年度分别进行计算。

第六节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

静态总投资、总投资

一、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计算方法:根据工程规模、施工年限和土质条件等不同情况,按工程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依据分年度投资表)的百分率计算。

初步设计阶段为5%---6%。 2、价差预备费:

计算方法:根据工程年限,以分年度投资表的静态投资为计算基数。 按照国家发改委根据物价变动趋势,适时调整和发布的年物价指数计算。 计算公式:1[(1)1]N

n n E F P ==+-∑

式中:E ——价差预备费;

N ——合理建设工期; n ——施工年度;

F n ——建设期间分年度投资表内第n 年的投资; p ——年物价指数。

二、建设期融资利息:

计算公式:1

110

1

[()]2N

n

n m m n n m n m m S F b F b S i -====-+?∑∑∑

式中:

S ——建设期融资利息; N ——合理建设工期; n ——施工年度; m ——还息年度;

F n 、F m ——在建设期分年度投资表内第n 、m 年的投资; b n 、b m ——各施工年份融资额占当年投资比例; i ——建设期融资利率;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资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资料 接收内容、组卷、移交的暂行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水利局综合档案室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资料 接收内容、组卷、移交的暂行规定 一、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接收内容及分类 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所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文字、图表、声像材料)按其形成和内容的有机联系,并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可归纳为十项内容: 1.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文件材料(由建设单位立卷汇总)。 2.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材料(建设单位立卷汇总)。 3.竣工验收文件材料(建设单位立卷汇总)。 4.财务、器材管理文件(由建设单位立卷汇总)。 5.工艺、设备材料(含国外引进设备材料)文件。 6.科研项目文件(由有关单位立卷,建设单位汇总)。 7.生产技术装备、试生产文件材料。 8.监理文件材料(由监理单位立卷,建设单位汇总)。 9.施工文件材料(由施工单位立卷,建设单位汇总)。 10.声像材料

二、组卷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在收集齐全的基础上进行整理。整理。整理工作包括组成案卷和编目两个过程。移交工作包括对立卷编目工作的审核和办理交接手续两项内容。 (一)组卷的一般原则 组卷必须遵循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二)组卷的步骤和方法 1、归类、初排、补缺、保证文件齐全完整 先用铅笔在文件左上角写上文件所应归入的相应条目号,按条目分类,在同类中再按成文时间先后排列,缺少的应设法追回补齐。 2、鉴别、挑选、补救、保证案卷质量 归纳的文件材料要达到以下质量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内容真实,必须是该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 (2)归纳文件材料准确、有效、手续完备。文件材料记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图物相符。按规定已通过了一定的审批、检查、

甘肃省设计院名单

甘肃省建筑设计单位 甲级 1 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甲级 2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甲级 3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甲级 4 兰州军区建筑勘察设计院甲级 5 甘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二勘院)甲级 6 甘肃省电力设计院甲级 7 兰州石油化工工程公司甲级 8 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甲级9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甲级10 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甲级11 兰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甲级12 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甲级13 甘肃省农业工程规划院甲级14 天水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甲级15 兰州航天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甲级16 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甲级17 甘肃建设工程咨询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甲级18 甘肃陇原地质勘察工程公司甲级1 9 兰州铁道设计院有限公司甲级20 甘肃地质工程勘察院甲级21 甘肃省轻纺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甲级22 甘肃省人防工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甲级23 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甲级24 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甲级 25 中铁西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甲级26 甘肃省通信产业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甲级27 甘肃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甲级

28 建材天水地质工程勘察院甲级29 核工业武威工程勘察院 甲级30 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甲级31 核工业 天水工程勘察院甲级32 金川镍钴研究设计院甲级33 兰州交通大学勘察设计院甲级34 甘肃有色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甲级35 甘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院甲级 乙级 36 甘肃澳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乙级37 甘肃泓文建筑设计院乙级38 兰州军区空军勘察设计院乙级39 甘肃金桥给水排水设计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乙级40 定西市建筑勘察设计院乙级41 白银市城市建设设计院乙级42 甘肃酒泉工程勘察院乙级43 甘肃省庆阳市建筑设计院乙级44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院乙级45 甘肃蓝天建筑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乙级46 甘肃省商业设计研究院乙级47 平凉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乙级48 酒泉市建筑设计院乙级49 兰州军区司令部工程勘察设计院乙级50 兰州理工大学建筑勘察设计院乙级51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第八冶金建设公司设计施工研究乙级52 甘肃省机械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乙级53 甘肃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乙级54 兰州鸿业城市设计有限公司乙级55 张掖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乙级56 甘肃宁远建筑设计院乙级57 平凉市规划建筑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乙级58 武威市建筑设计院乙级

某水库工程投资估算

某水库工程投资估算 1 投资估算 1.1 编制依据 ⑴、** 省水利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豫水建[2006]52 号文,《关于发布《** 省水利水电工程概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 ⑵、** 省水利厅[2006]52 号文颁发的《** 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 额》。 ⑶、** 省水利厅[2006]52 号文颁发的《** 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补 充概算定额》。 ⑷、** 省水利厅[2006]52 号文颁发的《** 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 时费定额》。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SL328-2005号文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设 计工程量计算规定》。 ⑹、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 格[2002]10 号文)的通知。 ⑺、国家计委收费管理司、财政部综合与改革司关于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计司收费函[1996]2 号文)。 ⑻、《国家计委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委价格[1999]1283 号)。 ⑼、按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计算的工程量。 ⑽、施工组织设计资料

1.2 基础价格 ⑴、人工预算单价:人工预算单价由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和工资附加费组成。按“豫水建52 号文”《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所列的计算方法,分为工长、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四档进行计算,年应工作天数251 工日,人工作时间8 工时/ 工日。 经计算,枢纽工程人工预算单价分别为: 工长56.80 元/工日,7.10 元/ 工时; 高级工52.88 元/工日,6.61 元/ 工时; 中级工44.96 元/工日,5.62 元/ 工时; 初级工24.32 元/工日,3.04 元/ 工时。 ⑵、材料预算单价以西峡县市场材料价为主计算。各主要材料采用限价方式 进入工程单价,限价标准为:水泥300元/m3,汽油3600元/t ,柴油3500元/t,砂、碎石、块石60元/m3,钢筋3000元/t,预算价超过部分作为材料价差,并按规定计取税金后,列入三级项目。 ⑶、设备单价,以豫水建[2006]52号文规定计算,设备原价采用厂家 的报价。 ⑷、施工机械台时费,以豫水建[2006]52 号文规定之定额第一类费用 分为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第二类费用按照本次设计采用的人工单价、概算定额采用的材料价格乘以定额用量进行计算。 ⑸、施工用电、用水、用风单价 经综合分析计算,统一采用价格为:风0.12元/m3,水0.57元/m3,电0.64 元/ 度。

中国燃气设计院名录

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青岛智科燃气技术有限公司山东 中国石油华东设计院(北京)北京 北京中油联自动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 北京中加集成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 中国石油华东设计院山东 北京煤炭利用研究所北京 河北华信燃气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河北 北京金万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 沈阳煤气总公司沈阳燃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辽宁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广东华南特种气体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 秦皇岛市燃气总公司设计所河北 北京市尚然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北京 北京华科仪电力仪表研究所北京 中国神雾集团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北京 天津华北设计院天津 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北京 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辽宁 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 吉林市煤气热力设计研究院吉林 东北市政工程设计院三所吉林 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吉林 哈尔滨市燃气工程设计研究院黑龙江 苏州燃气集团燃气工程设计院江苏 南京市煤气总公司设计院江苏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江苏 成都市城市煤气规划设计院四川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四川 陕西省燃气工程设计事务所陕西 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贵州 郑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河南 郑州市郑燃燃气设计开发有限公司河南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河南 河南省偃师市燃料燃具研究所河南 广西钢铁设计院广西 广东省石油化工专用设备公司设计室广东 广州万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燃气工程监理部广东

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广东 广州市煤气公司燃气设计室广东 深圳市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东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煤气所甘肃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山东 武汉市燃气热力规划设计院湖北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湖北 重庆燃气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沈阳市城市煤气设计研究院辽宁 大连大众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辽宁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吉林 建设部沈阳煤气热力研究设计院辽宁 长沙市液化石油气设计所湖南 天津市美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天津 天津市公用事业设计研究所天津 天津市煤气工程设计院天津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天津 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上海燃气设计院上海 上海市公用事业研究所上海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京首钢设计研究院燃气设计室北京 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工程设计所北京 建设部城建研究院北京 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北京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 北京市燃气工程设计公司北京 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北京 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 沈阳石油化工设计院

各大设计院名单

给大家仅做参考!希望对大家找工作有所帮助的! 这个排名我想只是综合实力的排名的,但是也从某个角度客观反映了员工的收入的一个排名,我已经把相关水利的单位加重加红了,有漏掉的请大家指出来,大家也可以说说您目前所在的单位是否在这个排名中呢,呵呵!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公布的数据表明,全国共有勘察设计企业12375家,其中甲级企业 1928家,乙级企业 3410家。整个行业供过于求,而随着国内建筑市场的日益开放,勘察设计行业的改革日趋深入,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的 落实,行业竞争也必将更加激烈。 500强排名 1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3 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 4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 5 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 6 国家电力公司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7 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 8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9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0 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 11 国家电力公司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 12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13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14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机械工业第二、三、五中联西北... 15 中京邮电通信设计院(原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设计院... 16 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7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18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19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20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21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22 国家电力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 23 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24 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25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26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7 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28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 29 深圳市勘察测绘院 30 江苏省电力设计院 31 国家电力公司中南电力设计院 32 中冶集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33 国家电力公司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 34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35 国家电力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 36 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37 大庆油田工程设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38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9 国家电力公司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40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41 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 42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43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 44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 45 北京首钢设计院 46 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包头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47 武汉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48 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49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50 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51 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52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53 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54 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55 北京国电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56 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57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 58 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 59 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60 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61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某水库工程投资估算

某水库工程投资估算 1投资估算 1.1编制依据 ⑴、**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豫水建[2006]52号文,《关于发布《**省水利水电工程概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 ⑵、**省水利厅[2006]52号文颁发的《**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⑶、**省水利厅[2006]52号文颁发的《**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补充概算定额》。 ⑷、**省水利厅[2006]52号文颁发的《**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SL328-2005号文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 ⑹、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的通知。 ⑺、国家计委收费管理司、财政部综合与改革司关于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计司收费函[1996]2号文)。 ⑻、《国家计委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委价格[1999]1283号)。 ⑼、按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计算的工程量。 ⑽、施工组织设计资料。

1.2基础价格 ⑴、人工预算单价:人工预算单价由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和工资附加费组成。按“豫水建52号文”《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所列的计算方法,分为工长、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四档进行计算,年应工作天数251工日,人工作时间8工时/工日。 经计算,枢纽工程人工预算单价分别为: 工长56.80元/工日,7.10元/工时; 高级工52.88元/工日,6.61元/工时; 中级工44.96元/工日,5.62元/工时; 初级工24.32元/工日,3.04元/工时。 ⑵、材料预算单价以西峡县市场材料价为主计算。各主要材料采用限价方式进入工程单价,限价标准为:水泥300元/m3,汽油3600元/t,柴油3500元/t,砂、碎石、块石60元/m3,钢筋3000元/t,预算价超过部分作为材料价差,并按规定计取税金后,列入三级项目。 ⑶、设备单价,以豫水建[2006]52号文规定计算,设备原价采用厂家的报价。 ⑷、施工机械台时费,以豫水建[2006]52号文规定之定额第一类费用分为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第二类费用按照本次设计采用的人工单价、概算定额采用的材料价格乘以定额用量进行计算。 ⑸、施工用电、用水、用风单价 经综合分析计算,统一采用价格为:风0.12元/m3,水0.57元/m3,电0.64元/度。 1.3工程单价

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三节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按主体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高压供电线路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编制。 一、主体建筑工程: (1)主体建筑工程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 (2)主体建筑工程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项目划分要求,计算到三级项目。 (3)当设计对砼施工有温控要求时,应根据温控措施设计,计算温控措施费用;也可以经过分析确定指标后,按建筑物砼方量进行计算。 (4)细部结构工程:可根据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也可参照水工建筑工程细部结构指标确定。细部结构指标见表8所列。

二、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投资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进行计算,也可根据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采用扩大单位指标编制。 三、房屋建筑工程: (1)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管理房屋建筑面积,用于生产和管理办公的部分,由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规模确定,生活及文化福利房屋建筑面积根据定员人数人均综合建筑面积指标计算。房屋建筑单位造价参照工程所在地区的永久房屋造价指标计算。 (2)室外工程投资,一般按房屋建筑工程投资的10%—15%计算。

四、高压供电线路工程: 根据设计的电压等级、线路架设长度及所需配备的变配电设施,采用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计算。 五、其他建筑工程: (1)内外部观测工程按建筑工程属性处理。内外部观测工程项目投资应按设计资料计算。如无设计资料时,可根据坝型或其他工程型式,按照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的百分率计算,见表9所列。 (2)动力线路、照明线路、通信线路等工程投资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或采用扩大单位指标编制。 (3)其余各项按设计要求分析计算。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由设备费和安装费两部分组成。

甘肃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甘肃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依法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有关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批准、核准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其它建设项目可以直接申请规划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四条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工作应当依据批准的城乡规划,遵循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严格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符合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五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建设项目的依据之一,也是办理土地划拨手续的前置条

件之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对建设项目选址进行审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六条实行审批制且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有关投资主管部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或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文件的条件下,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再向有关投资主管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审批手续。 实行核准制且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再向有关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核准手续。 第七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一)需经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核准且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的建设项目; (二)省内跨市(州)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三)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

水利水电工程投资估算探讨

水利水电工程投资估算探讨 【摘要】鉴于水利水电工程一般投资较大,为了有效地控制水利水电工程的整体造价投资,对其采投资估算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结合笔者工程实践经验,对水利水电工程的投资估算进行深入探讨,以为控制水利水电工程投资而作基础。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投资估算;投资控制 1.引言 投资估算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其是工程前期工作的关键环节。投资估算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地方为选定近期开发项目科学决策和批准进行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通过对水利水电工程采取投资估算,有初步有效地控制工程的造价,为了合理地对水利水电工程采取投资可行性研究以及技术经济论证,提高水利水电工程的投资估算,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的具体特点,对水利水电工程的投资估算进行深入探讨。 2.水利水电工程投资估算特殊性 为了有效地初步对工程造价实行控制,对水利水电工程采取投资估算必须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所要求的工作深度。通过对水利水电工程采取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即作为控制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静态投资的最高限额,不得任意突破。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与初步设计概算在组成内容、项目划分、费用构成和工程类别基本相同,二者主要区别于工作深度不同。投资估算可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的有关规定,对初步设计概算规定中部分内容进行适当地简化、合并和调整。 (1)水利水电工程的基础单价编制与概算相同。 (2)水利水电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的编制与初步设计概算工程单价编制相同,由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一般均采用概算定额,考虑到投资估算的工作深度,建筑、安装工程单价应乘以10%的扩大系数。 (3)水利水电工程中投资估算应当分别按主体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编制。而对于水电工程中主体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基本与概算相同,其他建筑工程可视工程条件和工程规模按占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的3%-5%计算。

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1997.04.01 【实施日期】1997.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确保江河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国家计委颁发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颁发《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望各地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防洪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国家计委颁发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河道(包括河滩地、湖泊、水库、人工水道、洪

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污口等建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各级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按照《甘肃省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甘肃省地方标准DB62/446--1995)确定。 第三条我省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管理权限,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审查权限划分为: (一)黄河干流及湟水、大通河、渭河和泾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由省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意见,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除大中型建设项目外的其他项目,由所在地、市河道主管机关负责审查,并报省河道主管机关核查。 (二)黄河一级支流(除湟水、大通河、渭河、泾河外)白龙江、西汉水干流主要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由所在地(州、市)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意见,报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主要河段是指城镇河段,由保护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筑物和大片农田的河段(下同)。具体范围由各级河道主管部门负责划定,并报省河道主管部门备案。 (三)石羊河、黑河、疏勒河三条内陆河及讨赖河干流主要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由所在地、市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意见,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并抄报省河道主管机关备案;未设流域管理机构的,由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四)地(州、市)边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与两地协商提出意见,上报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进行招标的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均须按本办法实施招标投标活动,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以及农村公路建设等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国家、甘肃省审批或者核准的项目及省级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监督管理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备案管理;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对其采用的招标方式作出认定;

(三)负责甘肃省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依法受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作出处理; (五)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县(区)、市(州)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以及相关规定,对负责审批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对监督管理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备案管理; (二)依法受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作出处理; (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按国家有关规定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现场开标、评标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六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监督管理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的省级交易平台。省交通运输厅委托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履行以上招标项目进场开标、评标活动的现场监督管理等职责,并按规定的程序

常见水利工程项目划分

工程质量评定时有关单位需提交的基本资料 1.工程施工质量自评报告、监理质量复评报告,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认定意见; 1.工程设计资料(设计图纸、文件及工程水文、地质资料等); 2.建筑物平面坐标及高程测量控制资料;形体测量资料(轴线、高程、外形尺寸);建筑物运行观测资料(渗流、位移、沉降变形、应力变形及裂缝情况等); 4、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5.钢材、水泥、外加剂等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出厂试验报告资料; 6.钢材、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砂、石料及其他建筑材料现场抽检试验报告; 7.机电设备、起重设备、闸门、启闭机等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 8.机电设备、起重设备、闸门、启闭机安装和试运行记录及有关资料; 9.地基处理等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 10.工程质量主要控制指标(如地基处理、混凝土、砂浆、填筑土体等)的取样试验资料和质量检验成果汇总表; 11.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或质量缺陷处理备案表等; 12.工程项目划分表和各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新规程有关表格摘录: 表0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 表0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

表03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表04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5 河道(渠道)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6 水工建筑物(闸、泵站等)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7 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8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表09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表10 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表11 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 嘉兴市常见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参考 一、水闸工程

水利工程投资估算

水利水电项目投资估算的确定 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 1.项目的策划和决策阶段 2.实施前的准备工作阶段 3.项目实施阶段 4.项目建成和总结阶段 项目的策划和决策阶段又可细分为5个阶段,各阶段的主要内容和特点见下表:

可研报告的深度要求

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的概念——根据初步确定的项目建设规模、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工程方案以及项目进度计划,对项目投入总资金(包括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进行估算,并分年估算建设期内资金需要量的过程。 投资估算的范围——以项目建设方案设计中确定的研究范围和各单位工程内容及工程量为依据。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水库枢纽.doc 投资估算的内容——建设投资估算+建设期利息估算+流动资金估算,具体包括:建筑工程费(1)/安装工程费(2)/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3) 独立费(4) 基本预备费(5)价差预备费(6)。。。。。。。。。。建设投资 建设期利息(7)/流动资金(8)。。。。。。。。。。。总投资 (注意:依据新的《方法与参数》(2006),建设投资一般是指不含建设期利息的建设投资。(区别:建设投资总投资)) 建设投资的构成分类方法:概算法、形成资产法和净动态法(水电建设项目常用的是概算法),概算法建设投资组成如下: 建设投资==建筑工程费(1)+安装工程费(2)+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3)+ 独立费用(4)+基本预备费(5)+价差预备费(6)

=JASB + 独立费用(4)+基本预备费(5)+价差预备费(6) 形成资产法建设投资组成如下: 建设投资==形成固定资产的费用 + 形成无形资产的费用 + 形成其它资产的费用 + 基本预备费(5) + 价差预备费(6) 注意: 总投资==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其它资产 + 流动资产 构成固定资产原值的费用:JASB + 独立费用(4)+基本预备费(5)+价差预备费(6)+建设期利息(7)→进入财务评价(投资、折旧) 构成无形资产原值的费用:技术转让费(技术使用费)、商标权和商誉等 构成其它资产原值的费用:生产准备费、建设单位开办费、出国人员费、来华人员费、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样品样机购置费和农业开荒费等 构成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总投资中的流动资金共同构成流动资产 净动态法建设投资组成如下: 建设投资=静态投资 + 动态投资 静态投资=JASB + 独立费用(4)+基本预备费(5) 动态投资==静态投资 + 价差预备费(6) + (建设期利息(7) 投资估算的顺序:估算建设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估算建设期利息、估算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分年投资计划 建设投资估算的顺序:分别估算各单项工程的JASB费→汇总各单项工程的JASB 费,再次基础上估算独立费用(4)→估算基本预备费(5)、价差预备费(6)→汇总得到建设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试行) (1995年4月21日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通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的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2.流域机构按照国家投资政策,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流域水利建设投资主体,从而实现国家对流域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负责本地区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建设和管理; 2.支持本地区的国家和部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积极为工程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第九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代表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的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负责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实行

甘肃设计院名录

1、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路51号8462963 2、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址:兰州市平凉路308号8417121-3135 3、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路219号8821357 4、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路240号(0931)8619718 5、铁道部第一勘测设计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政路75号8934641- 6、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定西路177号8616711 甘肃建设工程咨询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甘肃省电力设计院 ·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甘肃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甘肃省农垦勘测设计院 ·甘肃省石油化工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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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材科研设计院 ·甘肃省建工设计院 ·甘肃省交通科学研究所勘测设计所·甘肃省酒泉地区建筑设计院 ·甘肃省酒泉公路总段 ·甘肃省酒泉市建筑规划设计院 ·甘肃省科学院地质自然灾害防治研究所·甘肃省粮油勘察设计所 ·甘肃省轻纺工业设计院 ·甘肃省庆阳地区建筑设计院 ·甘肃省人防工程设计研究院 ·甘肃省商业设计研究院 ·甘肃省武威公路总段 ·甘肃省武威市建筑设计院 ·甘肃省武威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甘肃省畜牧工程设计所 ·甘肃省邮电规划设计院 甘肃人防工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2 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3 甘肃泓文机械建筑设计所69 甘肃地基基础与岩土工程技术咨询中心 70 甘肃省建设工程咨询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水利工程项目费用的组成及计算

水利工程项目费用的组成及计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主要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93)第894号文颁布的 《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精神,在我部水规(1991)43文及水建文(1994)284号文基础上修订的。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二、本标准适用范围于中央投资或地方投资路中央补助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三、本标准的管理和解释单位为水利部建设司。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可参照本标准,另行制订适合本地区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费用标准。 第二章费用构成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费用,由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其它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和水库淹没处理补偿组成。二、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费用,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1、直接工程费(1)直接费(2)其它直接费(3)现场经费2、间接费(1)企业管理费(2)财务费(3)其它费用3、计划利润4、税金三、设备费(1)设备原价(2)运杂费(3)运输保险费(4)采购及保管费。四、临时工程费,其费用构成同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五、其它费用,由建筑管理费、生产工艺及管理单位准备费、科研勘测设计费、其它费用组成。1、建设管理费(1)建设单位开办费(2)建设单位经常费(3)工程监理费(4)项目建设管理费(5)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6)联合试运转费2、生产及管理单位准备费。(1)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场费(2)生产职工培训费(3)管理用具购置费(4)备品备件购置费(5)工器具及生产家俱购置费(6)管理单位运行启动费。3、科研勘测设计费(1)科学研究试验费(2)勘测设计费4、其它费用(1)技术装备补贴费(2)施工企业基地建设补贴费(3)定额编制管理费(4)工程质量监督费(5)施工期运行费(6)供电贴费(7)工程保险费(8)其它税费六、预备费1基本预备费2价差预备费七、建设期还贷利息八、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1)农村移民安置迁建费(2)城镇及集镇迁建补偿费(3)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费(4)防护工程费(5)库底清理费(6)其它费用(7)预备费(8)有关税费(9)环境影响等补偿费。第三章直接工程费一、直接工程费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直接费、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一)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1.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指生产工人的标准工资和构成基本工资的工资性津贴,如地区津贴、施工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夜班津贴、节日加班津贴等。(2)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附加费和探亲假期的工资。因气候影响停工的工资附加费,女工哺乳期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3)工资附加费,指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劳动保险基金(含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4)劳动保护费,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修理费、徒工服装补助费、保健费、防暑降温费、高空作业及进洞津贴费、技术安全措施费以及洗澡用水、饮用水的燃料费等。人工预算单价按下列方法计算:(以六类工资区为例)(1)标准工资=(132-166元/月)×12月÷244天(2)地区津贴=津贴标准(元/月)×12÷244天(3)副食品及粮油价格补贴=30元/月×12月÷244天(5)施工津贴=(3.5-5.3元/天)×365天×95%÷244天;(5)夜班津贴=(中班津贴+夜班津贴)÷2×20%;(6)节日加班津

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实行分级管理的通知(甘水建管发〔2014〕258号)

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实行分级管理的通知(甘水建管发〔2014〕258号) 来源:甘肃省水利网站|添加时间:2014-10-24|点击次数:458 次 各市(州)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落实行政审批及监管权责一致的要求,明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全省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将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工作按照隶属实行分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实行分级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原则进行。省属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的项目在省水利厅负责备案,市(州)、县(区、市)负责建设的项目在市(州)水务局备案,备案工作全部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各市州负责本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 二、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 (一)严格依法依规招标。各地应严格执行国家及省上相关法律法规,对凡是达到国家及省上规定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实行公开招标。对于邀请招标和不招标项目要依法履行批准程序。各地按照项目批复的招标方案,从有利于投资、进度、质量控制以及施工管理等方面依法、合理确定招标内容及标段规模,科学合理划分标段,不得以任何形式肢解

工程,规避招标。要根据水利项目分类和工程规模,择优确定有相应资质资格的单位承担工程建设任务。 (二)加强招标程序管理。各地应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招标备案程序。招标前,招标人在系统内办理招标备案手续,市场主体须在购买标书前进行网上报名,建设单位应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出售招标文件;评标结束后及时进行公示,提交评标报告,在系统内办理招标结果备案手续;同时,要加强开标评标过程监管,发现问题立即依法依规予以纠正,要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根据备案权限对投诉及时处理,确保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三)做好项目进场交易。各地应按照中央和省上相关规定,对本辖区内备案的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属地及分级管理要求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省属建设单位负责管理的项目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市县负责建设的项目进入市(州)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实施交易。 (四)强化评标专家库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省水利厅负责组建省级水利评标专家库,加强对评标专家考核和评价,及时进行补充和调整。各地要根据属地及权限管理,在开标前24小时内,省属建设单位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省级水利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市(州)项目建设单位在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级水利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抽取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五)加强督促检查。水利工程招标备案实行分级管理后,各市(州)对所负责备案项目从招标备案、过程监管、专家抽取、合同履行等方面实

水总(2018)429号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第七章

第七章投资估算编制 一、综述 投资估算是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投资估算与设计概算在组成内容、项目划分和费用构成上基本相同,但两者设计深度不同,投资估算可根据《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的有关规定,对设计概算编制规定中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简化、合并或调整。 设计阶段和设计深度决定了两者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有所不同。 二、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一)基础单价 基础单价编制与设计概算相同。 (二)建筑、安装工程单价 主要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与设计概算相同,一般采用概算定额,但考虑投资估算工作深度和精度,应乘以扩大系数。扩大系数见表7-1。 (三)分部工程估算编制 算定额,但考虑投资估算工作深度和精度,应乘以扩大系数。扩大系数见表7-1。 (三)分部工程估算编制

(1)建筑工程。主体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编 制方法与设计概算基本相同。其他建筑工程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和规模按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的3%~5%计算。 (2)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主要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编制方法基本与设计概算相同。其他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原则上根据工程项目计算投资,若设计深度不满足要求,可根据装机规模按占主要机电设备费的百分率或单位千瓦指标计算。

(3)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编制方法基本与设计概算相同。 (4)施工临时工程。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与设计概算相同。 (5)独立费用。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与设计概算相同。 (四)分年度投资及资金流量 投资估算由于工作深度仅计算分年度投资而不计算资金流量。 (五)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静态总投资、总投资 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基本预备费率取10%~12%;项目建建议书阶段基本预备费率取15%~18%。价差预备费率同设计概算。 三、估算表格及其他 参照概算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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