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问题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问题研究

━━━经济与法律

[论文摘要]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大政策,就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的带动后富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改革开放三十三年来,人们对于“先富”、“后富”与如何达成“共同富裕”这一话题争论不休,而贫富差距的逐年增大,更是激发了我们去考虑如何做到先富和后富的共同行动来达到共同富裕。我们应该针对贫富差距的现状,正确认识“先富”和“共富”的关系,提出相关对策来缩小我国的贫富差距,为走向共同富裕扫除障碍。

首先,近年来我国的贫富差距日益增大。据报道,近几年,20%的少数富豪占据了社会80%的财富,当富豪们在享受年平均消费1700万元的奢侈生活时,80%的人们却在社会底层为房贷、为就医、为养家而奔波劳累。他们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但是却不能多分享一块“这个大蛋糕”。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在各方各面都显现: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呈扩大化趋势,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是2007年,城乡居民收入比扩大到3.33∶1,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行业之间收入差距也在明显加大,如电力、电信、民航、铁路、石化、金融、保险、烟草、煤炭、房地产等垄断行业部门凭借垄断经营的特权及国家政府的特殊保护,与其他行业进行不公平竞争,从而取得高额垄断利润,职工年薪能达到10万元以上,而纺织业、农业、文体用品制造业等行业的职工年平均工资却低于2万元。区域间贫富差距扩大,特别是先发展起来的东部地区和落后西部的差距。

其次,造成贫富差距扩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滞后,

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是很大的两个主要原因。因此,如何在先富和后富之间达成共识和共同行动来达到共同富裕就成为我们首要解决的问题。

社会主义必须走上共同富裕之路,但如何此才能实现共同富裕?在改革开

放之前,人们错误的把共同富裕认为是全体人民在同一时间以同等的速度富裕起来,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平均主义大行其道,严重挫伤了人们的劳动积极性。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最好的教训,它让我们明白了这种错误的认知违背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也违背了中国的国情,不利于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面对深重的内忧外患,中国人民在追寻现代化的道路上饱经沧桑,历尽磨难,一直在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而不懈奋斗。六十年的探索,六十年的艰辛,六十年的持之以恒直至今天我们没有停止过前进的脚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道路上一批又一批先驱为之无私奉献着,一批又一批热血青年毅然决然的投身其中。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尽快地发展生产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社会现代化,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目标。中华民族在民族振兴的道路上展现出了华夏儿女的活力与生机、民族的魂魄。在这欣欣向荣的美好胜景下我们还必须不断反思总结前人的经验教训,必须不断创新,开拓进取。

六十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经验证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改革开放,推进依法治国,不断提高综合国力,是符合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现代化发展之路

搞现代化建设,必须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必须靠民主法制,这些听起来很平常的道理,在新中国六十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历程中却有正反两方面的历史启示和教训。

建国以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特别是由于执政党自身建设的失误,导致我国逐步走上了一条“以阶级斗争为纲”,靠运动治国,单纯追求高速度、高指标、穷过渡,忽视综合国力提高的片面发展道路,造成巨大损失。在那个年代,“以阶级斗争为纲”为中心内容的政治运动冲击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生产力的方针难以贯彻。考察1957年以来的中国社会发展史,群众性政治运动几乎无所不在,成为中国社会运作的主要形式,即使在经济领域,许多重大运动的政治烙印也十分明显,似乎与政治结下了不解之缘。由于运动不断,大批判开路,使陷人以罪、随心所欲、人人自危的现象不断出现,导致形而上学猖獗,唯心主义盛行,好大喜功,急于求成,民主法制一度荡然无存。几乎每一次政治运动,都使国民经济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经济、科技的整体水平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很多年。

以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标志,中国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从此,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三中全会以来,党和人民痛定思痛,果断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口号,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心一意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政治路线和健全集体领导,反对个人崇拜,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组织路线,以及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和方针。这就使中国在近30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中真正走上了健康、稳定、持续、协调的现代化发展道路。随着路线方针的根本调整,中国改革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逐步深入,人们在一系列问题上的认识不断更新。落后国家实现现代化,经济现代化是其首要任务,根本标志就是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社会文明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有赖于此。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归根到底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真正践行“三个代表”的根本要求。只有生产力发展了,人民才能摆脱贫穷落后的困境,国家才能摆脱落后挨打的局面,社会才能有一个安定祥和的盛世气象。建国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之所以在一些重大历史关头能够顶住国内外出现的经济、政治风波和罕有的自然灾害,无疑是三中全会以来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起了重要基础作用。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从强调发展是硬道理,到明确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再到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提高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此,

邓小平曾多次强调,发展是硬道理,是改革和稳定的目的。必须把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全党的中心工作,始终扭住这个根本环节不放松。除了发生大规模的外敌入侵,我们都要专心致志、始终如一地搞好现代化建设。

在新的环境里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律也应不断完善。法制民主的国度是千百年来广大劳动人民的追求,要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1)在共产党领导下不断完备社会主义法律,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以巩固和发展有利于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2)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颁布的宪法具有最高法律的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3)确立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原则。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宪法、法律或有关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依法行使职权。(4)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任何人都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①。(5)监督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实施。这种监督来自党、群众团体、广大人民群众、专门机关和社会舆论②。在信息化迅猛发展的几天,为加强执法力度,应大力加快信息化执法建设,这不仅能提高执法效率,也是对“执法必严”原则贯彻。只有坚持和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才能有效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事业。

要达到共同富裕,首先,我们必须知道:虽然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标和社会主义本质的最重要表现,但共同富裕绝不是完全平均和同步富裕。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而先富起来,提倡先富帮后富的政策不但与共同富裕不矛盾,而且还是达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所以,无论是先富还是后富,都要了解中国社会的具体国情,不能什么的想当然;更重要的是有责任心,吃水不忘挖井人。其次,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制度,要以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为出发点,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逐步形成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分配格局。这个是一种调节手段,需要我们共同遵守和履行。最后,我们必须知道共同富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中间的困难、牺牲和阻力肯定不少,不过一切问题终究是时间问题,主动面对,总会有解决的一天。

①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出

版日期:2002-02-01

②奚洁人主编:《科学发展观百科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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