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水泥混凝土面层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

市政工程水泥混凝土面层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
市政工程水泥混凝土面层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

水泥混凝土面层

1 原材料

1.1水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重交通以上等级道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采用42.5级以上的道路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中轻交通等级的道路可采用矿渣水泥,其强度等级宜不低于32.5级。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含化学成分、物理指标),并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2 不同等级、厂牌、品种、出厂日期的水泥不得混存、混用。出厂期超过三个月或受潮的水泥,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用于不同交通等级道路面层水泥的弯拉强度、抗压强度最小值应符合表1.1-1的规定。

泥》GB 13693。

10.1.2 粗集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粗集料应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碎石、砾石、破碎砾石,并应符合表1.2-1的规定。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有抗(盐)冻要求的次干路、支路混凝土路面使用的粗集料级别应不低于Ⅰ级。Ⅰ级集料吸水率不应大于1.0%,Ⅱ级集料吸水率不应大于2.0%。

砾石不宜大于19.0mm;钢纤维混凝土粗集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9.0mm。

1.3 细集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质地坚硬、细度模数在2.5以上、符合级配规定的洁净粗砂、中砂。

2 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3的规定。

大于35,不宜使用抗磨性较差的水成岩类机制砂。

4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宜采用一级砂和二级砂。

5海砂不得直接用于混凝土面层。淡化海砂不得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可用于支路。

1.4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宜使用饮用水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水,PH值为6~8。

1.5外加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加剂宜使用无氯盐类的防冻剂、引气剂、减水剂等。

2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的有关规定,并应有合格证。

3使用外加剂应经掺配试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的有关规定。

1.6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品种、规格、成份,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应具有生产厂的牌号、炉号,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并经复试(含见证取样)合格。

2钢筋不得有锈蚀、裂纹、断伤和刻痕等缺陷。

3钢筋应按类型、直径、钢号、批号等分别堆放,并应避免油污、锈蚀。

1.7用于混凝土路面的钢纤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丝钢纤维抗拉强度不宜小于600MPa。

2 钢纤维长度应与混凝土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相匹配,最短长度宜大于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的1/3;最大长度不宜大于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的2倍,钢纤维长度与标称值的偏差不得超过±10%。

3 宜使用经防蚀处理的钢纤维,严禁使用带尖刺的钢纤维。

4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钢纤维》YB/T151的有关要求。

1.8传力杆(拉杆)、滑动套材质、规格应符合规定。可用镀锌铁皮管、硬塑料管等制作滑动套。

1.9胀缝板宜采用厚20mm、水稳定性好、具有一定柔性的板材制作,且经防腐处理。

1.10填缝材料宜用树脂类、橡胶类、聚氯乙烯胶泥类、改性沥青类填缝材料,并宜加入耐老化剂。

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2.1混凝土面层的配合比应满足弯拉强度、工作性、耐久性三项技术要求。

2.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弯拉强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交通等级路面板的设计28d弯拉强度标准值(?r)应符合表2.2-1的规定。

r

?r

?c=————﹢t×s (2.2-1)

1﹣1.04cυ

式中:?c—配制28d弯拉强度的均值(MPa);

?r—设计弯拉强度标准值(MPa);

s—弯拉强度试验样本的标准差(MPa);

t—保证率系数,应按表2.2-2确定;

cυ—弯拉强度变异系数,应按统计数据在表2.2-3的规定范围内取值;在无统计数据时,弯拉强度变异系数应按设计取值;如果施工配制弯拉

强度超出设计给定的弯拉强度变异系数上限,则必须改进机械装备和

提高施工控制水平。

υ

定。

10~40㎜;碎石为10~30㎜;

2 ②为最佳工作性允许波动范围。

3混凝土耐久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面混凝土含气量及允许偏差宜符合表2.2-5的规定。

单位水泥用量不宜大于400 kg/m3。

水量≤0.5%);

2 水灰比、最小单位水泥用量宜经试验确定。

3)严寒地区路面混凝土抗冻标号不宜小于F250,寒冷地区不宜小于F200。

4路面混凝土外加剂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温施工时,混凝土搅拌物的初凝时间不得小于3h,低温施工时,终凝时间不得大于10h。

2)外加剂的掺量应由混凝土试配试验确定。

3)引气剂与减水剂或高效减水剂等外加剂复配在同一水溶液中时,不得发

生絮凝现象。

5 配合比参数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灰比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碎石或碎砾石混凝土: s

c 0.3595f -1.0097f 1.5684C W += (2.2-2)

砾石混凝土:

s c 0.4709f

-1.5492f 1.2618C W += (2.2-3) 式中:c

w —水灰比; s f —水泥实测28d 弯拉强度(MPa );

c f —配制28

d 弯拉强度的均值(MPa )。

水灰比应在满足弯拉强度计算值和耐久性(表2.2-6)两者要求的水灰比中取小值。

2)砂率应根据砂的细度模数和粗集料种类,查表2.2-7取值。

3)根据粗集料种类和表2.2-4适宜的坍落度,分别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单位用水量(砂石料以自然风干状态计):

不掺外加剂与掺和料的混凝土单位用水量应按公式2.2-4、2.2-5计算。 碎石:W 0=104.97+0.309S L +11.27C/W +0.61S P

(10.2.2-4)

砾石:W O =86.89+0.370 S L +11.24C/W + 1.00S P

(10.2.2-5)

式中:W 0—不掺外加剂与掺和料的混凝土单位用水量(kg /m 3);

S L —坍落度(mm );

S P —砂率(%);

C/W —灰水比,水灰比之倒数。

掺外加剂的混凝土单位用水量应按公式2.2-6计算。

W ow =W o (1-β/100) (2.2-6)

式中:W ow —掺外加剂混凝土的单位用水量(kg /m 3);

β—所用外加剂剂量的实测减水率。

单位用水量应取计算值和表2.2-4的规定值两者中的小值。

4)单位水泥用量应由公式2.2-7计算,并取计算值与表2.2-7规定值的大值。

C0=(C/W)×W0(2.2-7)式中:C0—单位用水量(kg/m3)。

5)砂石料用量可按密度法或体积法计算。按密度法计算时,混凝土单位质量可取2400~2450 kg/m3;按体积法计算时,应计入设计含气量。

6)重要路面应采用正交试验法进行配合比优选。

6采用真空脱水工艺时,可采用比经验公式2.2-4和式2.2-5计算值略大的单位用水量;在真空脱水后,扣除每立方米混凝土实际吸除的水量,剩余单位用水量和剩余水灰比分别不宜超过表10.2.2-4最大单位用水量和表10.2.2-6最大水灰比的规定。

2.3钢纤维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弯拉强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交通等级道路面板28d设计弯拉强度标准值(?cf)应符合表2.3-1的规定。

cf

cf rf

?c和?r。

2 混凝土工作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坍落度可比本规范表2.2-4的规定值小20mm。

2)掺高效减水剂时的单位用水量可按表2.3-2初选,再由搅拌物实测坍落度确定。

2 钢纤维体积率每增减0.5%.单位用水量相应增减8kg/m3;

3 坍落度为10~50mm变化范围内,相对于坍落度20mm每增减10mm,单

位用水量相应增减7 kg/m3;

4 细度模数在2.0~3.5范围内,砂的细度模数每增减0.1,单位用水量

相应减增1kg/m3;

5 ρf钢纤维掺量体积率。

3混凝土耐久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最大水灰比和最小单位水泥用量应符合表2.3-3的规定。

剂。

4 配合比设计步骤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计算和确定水灰比应符合下列要求:

—以钢纤维混凝土配制28d 弯拉强度?cf 替换?c ,按本规范公式2.2-2

或式2.2-3计算出基体混凝土的水灰比。

—取钢纤维混凝土基体的水灰比计算值与表 2.3-3规定值两者中的小值。

2)钢纤维掺量体积率宜在0.60%~1.00%范围内初选,当板厚折减系数

小时,体积率宜取上限;当长径比大时,宜取较小值;有镦端者宜取

较小值。

3)查表2.3-3,初选单位用水量W of 。

4)钢纤维混凝土的单位水泥用量应按公式2.3-1计算。

C of =(C /W )W of (2.3-1)

式中:C of —钢纤维混凝土的单位水泥用量(kg /m 3);

W of —钢纤维混凝土的单位用水量(kg /m 3)。

取计算值与表2.3-2规定值两者中的大值,但不宜大于500kg /m 3。

5)砂率可按公式2.3-2计算,也可按表2.3-4初选。钢纤维混凝土砂率宜在38%~50%之间。

S ρf =S p +10

ρf (2.3-2)

式中:S pf —钢纤维混凝土砂率(%);

ρf —钢纤维掺量体积率(%)。

凝土单位质量可取2450~2580 kg /m 3;按体积法计算时,应计入

设计含气量。

7)重要路面应采用正交试验法进行配合比优选。

2.4 混凝土配合比确定与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的普通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配合比,应在实验室内经试配检验抗弯强度、坍落度、含气量等配合比设计的各项指标,并根据结果进行配合比调整。

2实验室的基准配合比应通过搅拌机实际搅拌检验,并经试验段的验证。

3 配合比调整时,水灰比不得增大,单位水泥用量、钢纤维体积率不得减小。

4施工期间应根据气温和运距等的变化,微调外加剂掺量,微调加水量与砂石料称量。

5当需要掺加粉煤灰时,对粉煤灰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的其他相关要求应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的有关规定执行。

3 施工准备

3.1 施工前,应按设计规定划分混凝土板块,板块划分应从路口开始,必须避免出现锐角。曲线段分块,应使横向分块线与该点法线方向一致。直线段分块线应与面层胀、缩缝结合,分块距离宜均匀。分块线距检查井盖的边缘,宜大于1m。

3.2混凝土摊铺前,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搅拌站经试运转,确认合格。

2模板支设完毕,检验合格。

3混凝土摊铺、养护、成形等机具试运行合格。专用器材已准备就绪。

4运输与现场浇筑通道已修筑,且符合要求。

4 模板与钢筋

4.1 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应与混凝土的摊铺机械相匹配。模板高度应为混凝土板设计厚度。

2钢模板应直顺、平整,每1m设置1处支撑装置。

3木模板直线部分板厚不宜小于5cm,每0.8~1m设1处支撑装置;弯道部分板厚宜为1.5~3cm,每0.5~0.8m设1处支撑装置,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及模板顶面应刨光。

4 模板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的规定。

1 支模前应核对路面标高、面板分块、胀缝和构造物位置。

2 模板应安装稳固、顺直、平整,无扭曲,相邻模板连接应紧密平顺,不得错位。

3 严禁在基层上挖槽嵌入模板。

4 使用轨道摊铺机应采用专用钢制轨模。

5 模板安装完毕,应进行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其安装质量应符合表 4.2的规定。

1钢筋安装前应检查其原材料品种、规格与加工质量,确认符合设计规定。

2钢筋网、角隅钢筋等安装应牢固、位置准确。钢筋安装后应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 传力杆安装应牢固、位置准确。胀缝传力杆应与胀缝板、提缝板一起安装。

4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5 钢筋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10.4.4 混凝土抗压强度达8.0MPa及以上方可拆模。当缺乏强度实测数据时,侧模允许最早拆模时间宜符合表4.4的规定。

5 混凝土搅拌与运输

5.1 面层用混凝土宜通过比对,优选具备资质、混凝土质量稳定的集中搅拌站供应。

5.2 现场自行设立搅拌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搅拌站应具备供水、供电、排水、运输道路和分仓堆放砂石料及搭建水泥仓的条件。

2 搅拌站管理、生产和运输能力,应满足浇筑作业需要。从搅拌站至浇筑地点搅拌料的运输时间不宜超过表5.2-1的规定。

2掺用外加剂应通过试验,根据所配制水泥混凝土的凝结时间,确定

运输时间限制;

3表列时间系指从加水搅拌到入模时间。

2搅拌站宜设有计算机控制数据信息采集系统。搅拌设备配料计量偏差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表5.2-2 搅拌设备的计量允许偏差(%)

1 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按配合比要求与施工对其工作性要求经试拌、确定最佳搅拌时间。每盘最长总搅拌时间宜为80~120s。

2 外加剂宜稀释成溶液,均匀加入进行搅拌。当同时掺用引气剂时,宜通过试验适当增大引气剂掺量,以达到规定含气量。

3 混凝土应搅拌均匀,出仓温度应符合施工要求。

4搅拌钢纤维混凝土,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钢纤维体积率较高,搅拌物较干时,搅拌设备一次搅拌量不宜大于

其额定搅拌量的80%。

2)钢纤维混凝土的投料次序、方法和搅拌时间,应以搅拌过程中钢纤维不产生结团和满足使用要求通过试拌确定。

3)钢纤维混凝土严禁用人工搅拌。

5.4 施工中应根据运距、混凝土搅拌能力、摊铺能力确定运输车辆的数量与配置。

5.5 不同摊铺工艺的混凝土搅拌物从搅拌机出料到运输、铺筑完毕的允许最长时间应符合表5.5的规定。

数值可增加0.25~0.5h。

6 混凝土铺筑

6.1 混凝土铺筑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 基层或砂垫层表面、模板位置、高程等符合设计要求。模板支撑接缝严密、模内洁净、隔离剂涂刷均匀。

2 钢筋、预埋胀缝板的位置正确,传力杆等安装符合要求。

3 混凝土搅拌、运输与摊铺设备,状况良好。

6.2 三辊轴机组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辊轴机组铺筑混凝土面层时,辊轴直径应与摊铺层厚度匹配,且必须同时配备一台安装插入式振捣器组的排式振捣机,振捣器的直径宜为50~100mm,间距不得大于其有效作用半径的1.5倍,且不得大于50cm。

2 当面层铺装厚度小于15cm时,可采用振捣梁。其振捣频率宜为50~100Hz,振捣加速度宜为4~5g(g为重力加速度)。

3 当一次摊铺双车道面层时,应配备纵缝拉杆插入机,并配有插入深度控

制和拉杆间距调整装置。

4 铺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卸料应均匀,布料应与摊铺速度相适应。

2)设有纵缝、缩缝拉杆的混凝土面层,应在面层施工中及时安设拉杆。

3)三辊轴整平机分段整平的作业单元长度宜为20~30m,振捣机振实与

三辊轴整平工序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宜超过15min。

4)在一个作业单元长度内,应采用前进振动、后退静滚方式作业,最佳滚

压遍数应经过试铺确定。

6.3 采用轨道摊铺机铺筑时,最小摊铺宽度不宜小于3.75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设计车道数按表6.3-1的技术参数选择摊铺机。

确定,并按此计算出松铺高度。

3 当施工钢筋混凝土面层时,宜选用两台箱型轨道摊铺机分两层两次布料。下层混凝土的布料长度应根据钢筋网片长度和混凝土凝结时间确定,且不宜超过20m。

4 振实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轨道摊铺机应配备振捣器组,当面板厚度超过150mm、坍落度小于30mm 时,必须插入振捣。

2)轨道摊铺机应配备振动梁或振动板对混凝土表面进行振捣和修整。使用振动板振动提浆饰面时,提浆厚度宜控制在(4±1)mm。

5面层表面整平时,应及时清除余料,用抹平板完成表面整修。

6.4 人工小型机具施工水泥混凝土路面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松铺系数宜控制在1.10~1.25。

2 摊铺厚度达到混凝土板厚的2/3时,应拔出模内钢钎,并填实钎洞。

3 混凝土面层分两次摊铺时,上层混凝土的摊铺应在下层混凝土初凝前完成,且下层厚度宜为总厚的3/5。

4 混凝土摊铺应与钢筋网、传力杆及边缘角隅钢筋的安放相配合。

5 一块混凝土板应一次连续浇筑完毕。

6 混凝土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时,不得过振,且振动时间不宜少于30s,

移动间距不宜大于50cm。使用平板振捣器振捣时应重叠10~20cm,振捣器行进速度应均匀一致。

7 真空脱水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真空脱水应在面层混凝土振捣后、抹面前进行。

2)开机后应逐渐升高真空度,当达到要求的真空度,开始正常出水后,

真空度应保持稳定,最大真空度不宜超过0.085MPa,待达到规定脱水

时间和脱水量时,应逐渐减小真空度。

3)真空系统安装与吸水垫放置位置,应便于混凝土摊铺与面层脱水,不得出现未经吸水的脱空部位。

4)混凝土试件,应与吸水作业同条件制作、同条件养护。

5)真空吸水作业后,应重新压实整平,并拉毛、压痕或刻痕。

8 成活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应采取防风、防晒等措施;抹面拉毛等应在跳板上进行,抹面时

严禁在板面上洒水、撒水泥粉。

2)采用机械抹面时,真空吸水完成后即可进行,先用带有浮动圆盘的重

型抹面机粗抹,再用带有振动圆盘的轻型抹面机或人工细抹一遍。

3)混凝土抹面不宜少于4次,先找平抹平,待混凝土表面无泌水时再抹

面,并依据水泥品种与气温控制抹面间隔时间。

6.5混凝土面层应拉毛、压痕或刻痕,其平均纹理深度应为1~2mm。

6.6 横缝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胀缝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缝宽宜为20mm。在与结构物衔接处、道路交叉和填挖土方变化处,应设胀缝。

2 胀缝上部的预留填缝空隙,宜用提缝板留置。提缝板应直顺,与胀缝板密合、垂直于面层。

3缩缝应垂直板面,宽度宜为4~6mm。切缝深度:设传力杆时,不得小于面层厚三分之一,且不得小于70mm;不设传力杆时不得小于面层厚四分之一,且不得小于60mm。

4 机切缝时,宜在水泥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25%~30%时进行。

6.7 施工现场的气温高于30℃、搅拌物温度在30℃~35℃、空气相对湿度小于80%时,搅拌物中宜掺缓凝剂、保塑剂或缓凝减水剂等。切缝应视混凝土强度的增长情况,比常温施工适度提前。铺筑现场宜设遮阳棚。

6.8 当混凝土面层施工采取人工抹面时,遇有5级及以上风应停止施工。

7 面层养护与填缝

7.1 水泥混凝土面层成活后,应及时养护。可选用保湿法和塑料薄膜覆盖等方法养护。气温较高时,养护不宜少于14d;低温时,养护期不宜少于21d。

7.2 昼夜温差大的地区,应采取保温、保湿的养护措施。

7.3 养护期间应封闭交通、不得堆放重物;养护终结,应及时清除面层养护材料。

7.4 混凝土板在达到设计强度的40%以后,方可允许行人通行。

7.5 填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板养护期满后应及时填缝,缝内遗留的砂石、灰浆等杂物,应剔

除干净。

2 应按设计要求选择填缝料,并根据填料品种制定工艺技术措施。

3 浇注填缝料必须在缝槽干燥状态下进行,填缝料应与混凝土缝壁粘附紧密,不渗水。

4 填缝料的充满度应根据施工季节而定,常温施工应与路面平,冬期施工,宜略低于板面。

7.6 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达到设计强度,且填缝完成后,方可开放交通。

8 检验标准

8.1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材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控项目

1)水泥品种、级别、质量、包装、贮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

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

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1次。

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

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

2)混凝土中掺加外加剂的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法确定。每批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3)钢筋品种、规格、数量和下料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钢尺量,检查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钢纤维的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第1.7条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抽检1次。

检验方法:现场取样、试验。

5)粗骨料、细骨料应符合本规范第1.2、1.3条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骨料,每400m3或600t

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按一批计,每批抽检1次。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抽检报告。

6)水应符合本规范第2.1条第3款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水源检查1次。

检验方法:检查水质分析报告。

2 混凝土面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混凝土弯拉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1次;不足100 m3时按

1次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1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

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混凝土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误差为±5mm。

检查数量;每1000m21组(1点)。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复测。

3)抗滑构造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0m21点。

检验方法:铺砂法。

一般项目

4)水泥混凝土面层应板面平整、密实,边角应整齐、无裂缝,并不得有石子外露和浮浆、脱皮、踏痕、积水等现象,蜂窝麻面面积不得大于

总面积的0.5%。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5)伸缩缝应垂直、直顺,缝内不得有杂物。伸缩缝在规定的深度和宽度范围内应全部贯通,传力杆应与缝面垂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混凝土路面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1的规定。

注:①每20m查1块板的侧面。

教育之通病是教用脑的人不用手,不教用手的人用脑,所以一无所能。教育革命的对策是手脑联盟,结果是手与脑的力量都可以大到不可思议。

市政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doc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1 总则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 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 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 1.0.3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 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1.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及代号 2.1 术语 2.0.1 工程施工质量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 反映城镇道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质量、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 工程验收 constructional acceptance 城镇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水泥混凝土面层 cement concrete surface course 用水泥混凝土铺筑的道路面层。 2.0.4 沥青面层 bituminous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道路面层的统称。 2.0.5 沥青混合料面层 bituminos mixed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结合料与不同矿料拌制的特粗粒式、粗粒式、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的总称。 2.0.6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城镇道路工程中的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7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8 抽样检验 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城镇道路工程检验项目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2 符号及代号 本规范各种符号代号以及意义相见表2.2。 表2.2 符号及代号 符号或代号意义 A 道路石油沥青 PC 喷洒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BC 拌和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PA 喷洒型阴离子乳化沥青 BA 拌和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市政工程验收办法

市政工程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了更好地执行已颁布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8——90)四项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是按照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后,核定市政工程的单位工程(以下简称市政工程)质量等级的办法。 第二章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三)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设计单位已提交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九)竣工资料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站审查合格; (十)场地清理干净和路面外土方回填到位,竣工资料一式四份,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 (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第三章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评定标准全面检查所承建工程的质量,自评工程质量等级、填报《竣工验收证书》,该工程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委托社会监理的项目,还需提交项目监理的总监理工程签署意见)后,提交给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应在工程计划竣工验收日期20个工作日前将工程技术资料提交监理公司审核,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由总监理工程签署意见后,并把完整的监理资料一起报送建设单位。 3、监理单位应具备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和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名盖章,然后提交质量检查报告给建设单位。 5、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待整改完毕后,再行验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可按计划如期进行验收。

市政项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K城镇道路工程质量检查与检验 71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 一、石灰稳定土基层 (一)材料 (1)宜采用塑性指数10~15的粉质黏土、黏土,土中的有机物含量宜小于10%。(2)宜用1~3及的新石灰,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规范要求;磨细生石灰,可不经消解直接使用,块灰应在用前2~3D完成消解,未能消解的生石灰应筛除,消解石灰的粒径不得大于10mm。 (3)宜使用饮用水或不含油类等杂质清洁重型水(pH值为6~8),水质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规定。 (二)拌合运输 (1)石灰土配合比设计应准确,通过配合比确定石灰最佳含量和石灰土的最佳含水量,大道设计要求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的要求。 (2)应严格配合比拌合,并根据眼材料的含水量变化及时调整拌合用水量。(3)宜采用集中拌合,拌合应均匀,石灰土应过筛。运输时,应采取遮盖封闭措施方昂之水分损失。 (三)施工 (1)控制虚铺厚度,确保基层厚度和高程,其路拱横坡应与路面一致。 (2)碾压时压实厚度与碾压机具相适应,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的±2%范围内,应满足压实度的要求。 (3)严禁用薄层贴补的办法找平。 (4)石灰土应湿养,直至上层结构施工为止。养护期应封闭交通。 二、水泥稳定土基层 (一)、材料 (1)应采用初凝时间3h以上和终凝时间6h以上的42.5及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生产日期,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储存期超过3个月或受潮,应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可使用。(2)宜选用粗粒土、中粒土;土的均匀系数不应小于5,宜大于10,塑性指数易为10~17。 (3)粒料可选用级配碎石、砂砾、未筛分碎石、碎石土、砾石和煤矸石、粒状矿渣材料;用作基层时,粒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7.5mm;用作底基层粒料最大粒径;城镇快速路、主干路不得超过37.5mm;次干路及以下道路的不得超过53mm,各种粒料,应按其自然级配状况,经人工调整使其符合规范要求。碎石、砾石和煤矸石等的压碎值:城镇快速路、主干路基层与底基层不得大于30%;其他道路基层不得大于30%,底基层不得大于35%。 (4)集料中有机质含量不得超过2%;硫酸盐含量不得超过0.25%。 (1)水的要求砼石灰稳定土基层。(即:使用饮用水或不含油类等杂志的清洁重型水,水质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 (5) (二)拌合运输 (1)水泥稳定土的配合比要符合设计要求与规范规定。 (2)集料应该筛,级配符合设计要;混合料配合比符合要求,计量准确、含水量符合施工要求且拌合均匀。 (3)运输时,应采取遮盖封闭措施防止水分损失和遗撒。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13(J)55-2005)

2市政大、中修道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城镇道路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提高城镇道路工程质量,促进城镇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辖区内的改扩建、翻建的城镇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工程的质量验收。大、中修的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工厂厂区、生活小区、社区等内部道路工程施工可参照本规程使用。 1.0.3 城镇道路工程中采用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1.0.4 本规程应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05)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用规程》(DB13(J)54-2005)配套使用。 1.0.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道路工程的材料与施工应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用规程》(DB13(J)54-2005)第 3.1节、第3.2节的规定执行。 2.0.2道路工程质量验收及其验收程序和道路工程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应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05)的规定执行。 2.0.3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拟采用的施工工艺等具体情况,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可按照下表的规定执行。

2.0.4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2 一般项目中的实测(允许偏差)项目抽样检验的合格率达到80%及以上。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等控制资料。 2.0.5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应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05)执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外观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A执行。 2.1 一般规定

市政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1总则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 1.0.3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1.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及代号 2.1 术语 2.0.1 工程施工质量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 反映城镇道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质量、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 工程验收constructional acceptance 城镇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

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水泥混凝土面层cement concrete surface course 用水泥混凝土铺筑的道路面层。 2.0.4 沥青面层bituminous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道路面层的统称。 2.0.5 沥青混合料面层bituminos mixed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结合料与不同矿料拌制的特粗粒式、粗粒式、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的总称。 2.0.6 主控项目dominant item 城镇道路工程中的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7 一般项目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8 抽样检验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城镇道路工程检验项目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2 符号及代号 本规范各种符号代号以及意义相见表2.2。 表2.2 符号及代号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_共10篇.doc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_共10篇 范文一:新版市政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表格附件:XXX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记录(n)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总包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验收项目及要求1主控项目23456789一般10项11目121314施工单位检验意见分包项目经理分项名称分包单位专业工长(施工员)施工班组长检验批工程量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验收部位项目 允许偏差 合格率% 施工单位检验结果项目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1 (UserFiles200901sG1H.doc 63档(.63da.)提供索引并缓存,与页面无关 .gongwenshizhenggongchengzhiliang_4615 .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试题1 2013年市政公用工程相关标准规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交底和会审。由施工单位完成的深化设计文件应经()认可。 A、原设计单位 B、设计单位 C、建设单位 D、监理单位 2、混凝土结构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制订专门的施工方案,并经()核准。 A、设计单位 B、设计单位 C、建设单位 D、监理单位 3、在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应进行验收,对重要工序和关键部位应加强质量检查或进行测试,并应作出详细

记录,同时宜留存()。 A、图像资料 B、交底资料 C、签证资料 D、验收资料 4、振动棒振捣混凝土应按分层浇筑厚度分别进行振捣,振动棒的前端应插入前一层混凝土中,插入深度不应小于()mm; A、20 B40 C、50 D、30 5、当日平均气温达到()℃及以上时,应按高温施工要求采取措施。 A、20 B25 C、15 D、30 6、当工程所处环境温度低于()°C 时,不宜进行预应力筋张拉。 A、-10 B-5 C、-15 D、0 7、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机城作业时,配合作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 范围内。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A、专人指挥

市政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 1 总则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 1.0.3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1.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及代号 2.1 术语 2.0.1 工程施工质量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 反映城镇道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质量、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 工程验收constructional acceptance 城镇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水泥混凝土面层cement concrete surface course

用水泥混凝土铺筑的道路面层。 2.0.4 沥青面层bituminous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道路面层的统称。 2.0.5 沥青混合料面层bituminos mixed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结合料与不同矿料拌制的特粗粒式、粗粒式、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的总称。 2.0.6 主控项目dominant item 城镇道路工程中的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7 一般项目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8 抽样检验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城镇道路工程检验项目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2 符号及代号 本规各种符号代号以及意义相见表2.2。 表2.2 符号及代号

市政工程常用规范汇总

市政工程常用规范汇总

第一篇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章道路工程 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1-90)(行业标准) 2.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J 01-11-95)(北京市标准) 3.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BJ 01-22-95)(北京市标准) 4.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上海市标准) 5.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道路工程)(TBJ 101-91)(天津市标准) 6.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参照GB 50092-96)(国家标准) 第二章桥梁工程 1.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2-90)(行业标准) 2.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J 01-12-95)(北京市标准) 3.市政桥梁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BJ 01-23-95)(北京市标准) 4.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上海市标准) 5.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桥梁工程)(TBJ

102-91)(天津市标准) 第三章给水排水工程 1.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3-90)(行业标准) 2.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J 01-13-95)(北京市标准) 3.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BJ 01-24-95)(北京市标准) 4.排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上海市标准) 5.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排水工程)(TBJ 103-91)(天津市标准) 6.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参照GB 50268-97)(国家标准) 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参照GB 50268-97)(国家标准) 第四章污水处理厂工程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污水处理厂工程)(TBJ 104-91)(天津市标准) 第二篇城镇燃气输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89)(行业标准) 2.武汉市燃气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市政工程验收规范-最新版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 034—2000)

解放环路市政工程监理规划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简况 1)解放环路是无锡市城市道路的一环线,它包括解放东路、解放南路、解放西路、解放北路全长5.48公里。一期工程实施范围:胜利门广场~朝阳广场~文化宫桥,道路桩号为K3+ 625~K5+548.966(K0+000)~K1+325,全长约3.25公里,其中K0+603.218~K1+126.268为新建段,其余路段为老路面更新改造。整个工程涉及胜利门广场、东林广场、朝阳广场三个大型交叉口及工运路、县前东街、崇宁路、学前东路、文化宫桥等主要交叉口。解放环路市政工程包括雨污水、自来水、煤气、电力、通信等管道,全线分三个项目组施工,其中:项目1组:文化宫桥~朝阳广场; 项目2组:朝阳广场~东林广场; 项目3组:东林广场~胜利门广场; 2)解放环路道路性质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在朝阳广场~文化宫桥~人民桥段为36米,其余路段为40米。机非分隔采用机非隔离栅分隔。 3)路面结构 在解放环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以及朝阳广场~文化宫桥改线道路为4CM沥青砼(SBS)+ 8CM沥青砼(AC-20Ⅰ)+4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10%石灰土底基层(K≥93%);其余路段实施路表铣刨4CM,上铺4CM沥青砼(SBS)+8CM沥青砼(AC-20Ⅰ) 4)雨水管线 实施新雨水管线1100,其余路段利用原有管线,并对原有管线进行清挖疏通,以确保雨水管线的畅通。 5)综合管线 道路两侧人行道各增设一根电力管及改建给水管,右侧增设一根信息管线。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 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 在我国,政府支持修建的工程,包括道路、政府单位这些都统一称之为市政工程。市政工程在竣工以后,验收评定标准是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国家制定的这些验收标准,也是为了提高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执行。 第1.0.4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 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一、工序: 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二、部位: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 标准

2K城镇道路工程质量检查与检验 71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 一、石灰稳定土基层 (一)材料 (1)宜采用塑性指数10~15的粉质黏土、黏土,土中的有机物含量宜小于10%。 (2)宜用1~3及的新石灰,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规范要求;磨细生石灰,可不经消解直接使用,块灰应在用前2~3D完成消解,未能消解的生石灰应筛除,消解石灰的粒径不得大于10mm。 (3)宜使用饮用水或不含油类等杂质清洁重型水(pH值为6~8),水质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规定。 (二)拌合运输 (1)石灰土配合比设计应准确,经过配合比确定石灰最佳含量和石灰土的最佳含水量,大道设计要求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的要求。 (2)应严格配合比拌合,并根据眼材料的含水量变化及时调整拌合用水量。 (3)宜采用集中拌合,拌合应均匀,石灰土应过筛。运输时,应采取遮盖封闭措施方昂之水分损失。 (三)施工 (1)控制虚铺厚度,确保基层厚度和高程,其路拱横坡应与路面一致。

(2)碾压时压实厚度与碾压机具相适应,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的±2%范围内,应满足压实度的要求。 (3)严禁用薄层贴补的办法找平。 (4)石灰土应湿养,直至上层结构施工为止。养护期应封闭交通。 二、水泥稳定土基层 (一)、材料 (1)应采用初凝时间3h以上和终凝时间6h以上的42.5及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生产日期,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储存期超过3个月或受潮,应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可使用。 (2)宜选用粗粒土、中粒土;土的均匀系数不应小于5,宜大于10,塑性指数易为10~17。 (3)粒料可选用级配碎石、砂砾、未筛分碎石、碎石土、砾石和煤矸石、粒状矿渣材料;用作基层时,粒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7.5mm;用作底基层粒料最大粒径;城镇快速路、主干路不得超过37.5mm;次干路及以下道路的不得超过53mm,各种粒料,应按其自然级配状况,经人工调整使其符合规范要求。碎石、砾石和煤矸石等的压碎值:城镇快速路、主干路基层与底基层不得大于30%;其它道路基层不得大于30%,底基层不得大于35%。(4)集料中有机质含量不得超过2%;硫酸盐含量不得超过0.25%。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排水管道质量标准 1、沟槽开挖质量标准 ⑴、外观质量标准槽底土质严禁扰动槽底壤,如发生超挖,严禁用土回填。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 ⑵、实测项目 ①、槽底高程允许偏差0-30㎜,检验要求两井之间检验3点。 ②、槽底中线每侧宽不少于规定,检验要求两井之间检验6点。③、沟槽边坡不少于规定,检验要求两井之间检验6点。 2、管道平基、管座质量标准 ①、混凝土抗压强度允许偏差符合设计规定,检验要求100米一组。 ②、垫层中线每侧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检验要求10米2点。高程允许偏差0,-15㎜,检验要求10米1点。

③、平基中线每侧宽度允许偏差+10,0㎜,检验要求10米2点,高程允许偏差0,-15㎜,检验要求10米1点。厚度不小于设计规定,检验要求10米1点。④、管座肩宽允许偏差+10,-5㎜,检验要求10米2点,肩高允许偏差±20㎜,检验要求10米2点。 ⑤、蜂窝麻面面积1%,检验要求两井之间每侧面1点。 3、管道安装质量标准 ⑴、外观质量标准:管道必须垫稳,管底坡度不得倒流水,缝宽应均匀,管道内不得有泥土砖石、砂浆、木块等杂物。 ⑵、实测项目 ①、中线位移允许偏差15㎜,检验要求两井之间2点。 ②、管内底高程d≤1000㎜允许偏差±10㎜,检验要求两井之间2点。d>1000㎜允许偏差±15㎜,检验要求两井之间2点。倒虹吸管允许偏差±30㎜,检验要求每道直管4点。 ③、相邻管内底错口d<1000㎜允许偏差3㎜,检验要求两井之间3点。d≥1000㎜允许偏差5㎜,检验要求两井之间3点。

4、管道接口质量标准 ⑴、外观质量标准:承插口或企口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匀,灰口应整齐、密实、饱满,不得有裂缝空鼓等现象。抹带口应表面平整密实,不得有间断和裂缝、空鼓等现象。 ⑵、实测项目 ①、宽度允许偏差+5,0㎜,检验要求两井之间。 ②、厚度允许偏差+5,0㎜,检验要求两井之间。 5、管道检查井质量标准 ⑴、外观质量标准:井壁必须相互垂直,不得有通缝,砂浆饱满,灰缝平整,抹面压光,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井内流槽平顺,踏步安装牢固,位置准确,不得有建筑垃圾等杂物。井盖必须完整无缺,安装平稳,位置准确。⑵、实测项目 ①、井身尺寸长度允许偏差±20㎜,检验要求每座2点。直径允许偏差±20㎜,检验要求每座2点。 ②、井盖高程非路面允许偏差±20㎜,检验要求每座1点。路面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13(J)55-2005)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城镇道路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提高城镇道路工程质量,促进城镇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河北省辖区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城镇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工程的质量验收。大、中型维修的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工厂厂区、生活小区、社区等内部道路工程施工,可参照执行本规程进行质量验收。 1.0.3 城镇道路工程中采用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 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1.0.4 本规程应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05)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用规程》(DB13(J)54-2005)配套使用。 1.0.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路槽 road trough 为铺筑路面,在路基上按照设计要求修筑的浅槽。 2.0.2路床 road bed 路槽底部一定深度的部分称为路床。土质路床又称土基。 2.0.3 路基 subgrade 按照路线、位置和一定技术要求修筑的带状构筑物。是路面的基础,承受由路面传递下来的行车荷载。 2.0.4 面层 surface course 直接承受车辆荷载及自然因素的影响,并将荷载传递到基层的路面结构层。 2.0.5基层 base course 设在面层以下的结构层。主要承受由面层传递的车辆荷载,并将荷载分布到垫层或土基上。当基层分为多层时,其最下面的一层称为底基层。 2.0.6 垫层 bed course 设于基层以下的结构层。其主要作用是隔水、排水、防冻以改善基层和土基的工作条件。 2.0.7路面 pavement 用各种筑路材料铺筑在道路路基上直接承受车辆荷载的层状构筑物。 2.0.8 水泥混凝土路面 cement concrete pavement 用水泥混凝土板作为面层的路面。 2.0.9钢筋混凝土路面 reforced concrete pavement 配置有纵横向钢筋或钢筋网的水泥混凝土路面。 2.0.10 块料路面 block pavement 用石块、水泥混凝土块等铺砌而成的路面的统称。 2.0.11 沥青路面 bituminous pavement 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面层的路面的统称。 2.0.12稳定土基层 stabilized soil base course 用石灰、水泥、粉煤灰等结合料与土、砂砾或其它集料,经拌和、摊铺、压实而成的路面基层。 2.0.13工业废渣基层 industrial waste base course 用适合于路用的工业废渣修筑的路面基层。 2.0.14 路堤 embankment 高于原地面的填方路基。 2.0.15 路堑 cutting 低于原地面的挖方路基。

市政工程常用验收技术规范

市政工程常用规范目录 (一)城镇道路工程 1、国标和行业标准 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T218-2014 城市道路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 JTG 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交通部) JTG F10-2006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交通部) JTJ 057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 GB/T51064-2015 吹填土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2、地方标准 DBJ/T13-54-2013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技术规程DBJ/T13-69-2013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规程 DBJ13-98-2008城镇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程 DBJ/T13-114-2009城镇水泥路面施工技术规程 DBJ13-101-2008水泥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DBJ/T13-128-2010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 DBJ/T13-147-2012稳定型橡胶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程 DBJ/T13-160-2012稳定型橡胶改性沥青应力吸收层施工技术规程DBJ/T13-175-2013热拌沥青混合料生产技术规程 DBJ/T13-182-2013彩色路面应用技术规程 DBJ/T13-188-2014城镇道路水泥稳定粒料基层施工技术规程

DBJ/T13-191-2014温拌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技术规程 DBJ/T13-217-2015福建省城镇道路检查井技术规范 (二)城市桥梁工程 1、国标和行业标准 CJJ2-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JTG/T F50-2011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程(交通部) CJJ139-2010城市桥梁桥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GB50923-2013钢管混凝土拱桥技术规范 CJJ/T111-2006 预应力混凝土桥梁预制节段逐跨拼装施工技术规程JGJ257-2012索结构技术规程 CJJ 11-2011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 2、地方标准 DBJ13-216-2015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DBJ13-96-2008混凝土结构工程后张预应力施工技术规程 DBJ/T13-136-2011钢管混凝土拱桥技术规程 DBJ/T13-218-2015福建省城市桥梁检测试验文件管理规程 (三)城市隧道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 1、国标和行业标准 GB 50446-2008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299-1999地下铁道工程及验收规范(2003年版) CJJ/T202-2013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

某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目录 展开 编辑本段基本信息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1-90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施日期:1991年8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1-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原部标准《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暂行标准(道路工程)》CJJ1—81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一年一月四日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执行。 第1.0.4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编辑本段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一、工序: 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二、部位: 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市政道路施工与验收规范

市政道路施工与验收规范

一般市政道路包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便道,其结构、造价、分部分项作用及验收标准如下: 一、机动车道结构:4cm AC—13F型橡胶改性沥青砼(165.3元/平米,含6cm普通沥青砼) 粘层油 6cm AC—20C型普通沥青砼 单层表处橡胶改性沥青下封层 透层油 18cm厚水泥稳定碎石(49.8元/平米) 15cm厚石灰粉煤灰综合稳定土 15cm厚石灰粉煤灰综合稳定土 15cm厚石灰粉煤灰综合稳定土(28.5元/平米含买土) 路床处理60cm(85.9元/平米含买土) 1、路床处理深度取决于现况土质情况,路床的主要作用是排水和散布载重力,60cm路床处理需分三层

压实,每层20cm,压实后不能出现弹簧、翻浆现象,每层压实强度不小于96%,弯沉值279(1/100mm)2、石灰粉煤灰综合稳定土简称二灰土,二灰土在底基层中起到稳定路基与基层的连接作用,具有很好的 强度,压实后不能出现粘土夹层、起皮、松散、裂缝、弹簧、翻浆现象,其7天抗压强度不小于0.6MPa。 压实度:不小于95% 平整度:不大于12mm 100m一处每处三米直尺连续测量10尺 纵断高程:5,-15每20m一个断面 宽度:不小于设计值每40m一处 厚度:代表值-10 极值-25 100m一处每处3点路中路边挖坑检查 横坡:±0.3 每100m3个断面 3、水泥稳定碎石主要承受车辆荷载的竖向力,并把面层传下来的力扩散,水泥稳定碎石表面平整密实、 无坑洼,施工接茬平整、稳定。其7天抗压强度为3.0—4.0MPa。 压实度:最佳密实度的98% 平整度:3m直尺检查不超过10mm每40m一处

市政工程施工常用质量检验标准

龙岗区市政工程 常用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资料整理指南 龙岗区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二OO五年七月 一、市政工程常用质量检验标准 1、原材料:《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7-2-1条: 水泥:市建设局文件----深建材(1999)16号----第二条: 全市范围内市政工程中的桥梁、涵洞、隧道以及市政工程的路面工程不得使用立窑水泥。 进场应按批量检验,存放三个月(快硬水泥超过一个月)应进行复检。 检测批量:袋装:200T;散装:500T。(严禁使用含氯化物水泥) 商品混凝土抽检:每使用1000M3商品混凝土抽检一次水泥、砂、石进行检验。 钢筋:《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2003第7.1.3-1条: 同厂、同规格、同一来源、同一生产工艺钢筋,分批进行检验。 送检批量:热轧60吨/批次,冷轧60吨/批次。 砖:《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知》深府办[2003]73号:禁止在建设工程中使用粘土砖。 2、水泥混凝土路面检测:《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CBJ97—87:第 5.1.2条: 路面混凝土试块(抗压、抗折):表5.2.3-1: 每天或200M3----2组,每1000----2000 M3增1组。 路面混凝土抽芯检测:每400 M3抽取1个芯样(检测混凝土强度、厚度)。 沥青混凝土路面检测:《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第5.1.1-5.2.5条及表 5.1.5— 表5.2.5:密实度:1KM----5点;弯沉:20M----1点(贝克曼梁);厚度: 2000M2----1点。 3、基层检测:《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CBJ97—87:第 5.1.2条:路基施工完成后,应 检测强度及质量。基层强度以基层顶面的当量回弹模量或标准车弯沉值作为强度检测指标。表 5.1.2-1 各类稳定土、基层:《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第4.3.1-4.4.3条及表 4.2.3-4.4.3 : 表观坚实平整、密实。12T压路机辗压后轮迹不得大于5MM。 密实度:(容重)1000M2----1点(灌砂法)。 厚度:1000M2----1点。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排水管道质量标准 1、沟槽开挖质量标准 ⑴ 、外观质量标准槽底土质严禁扰动槽底壤,如发生超挖,严禁用土回填。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 ⑵ 、实测项目 ①、槽底高程允许偏差0 -30 mm,检验要求两井之间检验3点。 ②、槽底中线每侧宽不少于规定,检验要求两井之间检验6 点。 ③ 、沟槽边坡不少于规定,检验要求两井之间检验6 点。 2、管道XX、管座质量标准 ①、混凝土抗压强度允许偏差符合设计规定,检验要求100 米一组。 ②、垫层中线每侧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检验要求10米2点。高程允许 偏差0, -15 m,检验要求10米1点。 ③、平基中线每侧宽度允许偏差+10, 0 m,检验要求10米2点,高程允许偏差0,-15 m,检验要求10米1点。厚度不小于设计规定,检验要求10米1 点。 ④、管座肩宽允许偏差+10, -5 m,检验要求10米2点,肩高允许偏差士2(m,检验要求10米2点。 ⑤ 、蜂窝麻面面积1%,检验要求两井之间每侧面1 点。 3、管道安装质量标准 ⑴ 、外观质量标准: 管道必须垫稳,管底坡度不得倒流水,缝宽应均匀,管道内不得有泥土砖石、砂浆、木块等杂物。

⑵ 、实测项目 ①、中线位移允许偏差15 m,检验要求两井之间2点。 ②、管内底高程D < 1000m 允许偏差士 1伽,检验要求两井之间2点。D > 1000 m 允许偏差士 15m ,检验要求两井之间2点。倒虹吸管允许偏差士 3伽, 检验要求每道直管 4 点。 D v 1000m 允许偏差3 m,检验要求两井之间3点。 检验要求两井之间 3 点。 4、管道接口质量标准 ⑴ 、外观质量标准: 承插口或企口应平直, 有裂缝空鼓等现象。抹带口 应表面平整密实,不得有间断和裂缝、空鼓等现 象。 ⑵ 、实测项目 ① 、宽度允许偏差+5, 0 m,检验要求两井之间。 ②、厚度允许偏差+5, 0 m,检验要求两井之间。 5、管道检查井质量标准 ⑴ 、外观质量标准: 井壁必须相互垂直,不得有通缝,砂浆饱满,灰缝平整,抹面压光,不得 有空鼓、裂缝等现象。井内流槽平顺,踏步安装牢固,位置准确,不得有建筑 垃圾等杂物。井盖必须完整无缺,安装平稳,位置准确。 ⑵、实测项目 ① 、井身尺寸长度允许偏差士 2(m,检验要求每座2点。直径允许偏差士 20 m,检验要求每座2点。 ② 、井盖高程非路面允许偏差 士 2mm,检验要求每座1点。路面与道路一 致,检验要求每座 1 点。 ③ 、相邻管内底错口 D > 1OO0nm 允许偏差5 mm. 环形间隙应均匀,灰口应整齐、密实、饱满,不得

市政道路施工与验收规范

一般市政道路包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便道,其结构、造价、分部分项作用及验收标准如下: 一、机动车道结构:4cm AC—13F型橡胶改性沥青砼(165.3元/平米,含6cm普通沥青砼) 粘层油 6cm AC—20C型普通沥青砼 单层表处橡胶改性沥青下封层 透层油 18cm厚水泥稳定碎石(49.8元/平米) 15cm厚石灰粉煤灰综合稳定土 15cm厚石灰粉煤灰综合稳定土 15cm厚石灰粉煤灰综合稳定土(28.5元/平米含买土) 路床处理60cm(85.9元/平米含买土) 1、路床处理深度取决于现况土质情况,路床的主要作用是排水和散布载重力,

60cm路床处理需分三层压实,每层20cm,压实后不能出现弹簧、翻浆现象,每层压实强度不小于96%弯沉值279(1/100mm)

2、石灰粉煤灰综合稳定土简称二灰土,二灰土在底基层中起到稳定路基与基层 的连接作用,具有很好的强度,压实后不能出现粘土夹层、起皮、松散、裂缝、弹簧、翻浆现象,其7天抗压强度不小于0.6MPa。 压实度:不小于95% 平整度:不大于12mm 100m一处每处三米直尺连续测量10尺 纵断高程:5,-15每20m 一个断面 宽度:不小于设计值每40m —处 厚度:代表值-10极值-25 100m一处每处3点路中路边挖坑检查 横坡:士0.3每100m3个断面 3、水泥稳定碎石主要承受车辆荷载的竖向力,并把面层传下来的力扩散,水泥 稳定碎石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施工接茬平整、稳定。其7天抗压强度为3.0—4.0MPa。 压实度:最佳密实度的98% 平整度:3m直尺检查不超过10mm每40m —处 纵断高程:5, -10每20m 一个断面 宽度:不小于设计值每20m 一处 厚度: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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