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原辅料取样办法

GMP原辅料取样办法
GMP原辅料取样办法

原辅料取样办法

程序:

1.取样员按“请检单”内容准备取样器具、取样容器到仓库办理取样手续。

2.取样员在取样时,应核对请验单的内容与供货是否相符。

3.根据原辅料总件数确定取样件数,当n≤3时,每件取样;4~300时,取样数为√n+1;n>300时,取样数为√(n/2)+1。

4.取样员更衣、清洁及消毒双手、戴上手套、帽子、口罩进入取样室(或使用取样车)

5.在取样室或取样车内取样,用取样捧按不同方向、深度取样,样品数量可供三次以上检验用样品放入洁净容器内,严盖容器,贴上样品标签,标签内容有品名,数量或重量,批号,取样日期。

6.在已取样的原辅料外包上即时每包贴上“取样证”。

7.在取样的准备工作,取样过程,结束阶段均须遵守《取样管理规定》和《取样操作规程》。

样品应具代表性。抽样棒应随机地在可能的部位取样,并考虑被抽样的料具有均一性。

抽样料应作外观检查,有关非常情况,如装料容器,物料标记和物体本身的情况,均应记录。

原辅料取样操作规程

1.质保部取样员接到取样通知后,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1 根据请验单的品名、规格、数量计算取样样本数,取样量,原则如下(n为来料总件数):当n≤3时,每件取样; 4~300时,取样数为√n+1;n >300时,取样数为√(n/2)+1。取样量至少为一次全检量的3倍.

1.2 准备清洁干燥的取样器、样品盛容器和辅助工具(手套、样品盒、剪刀、刀子、标签、笔、取样证等)前往规定地点取样。

固体——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不锈钢镊子等取样器

液体——玻璃取样管、玻璃或塑料油提。

样口盛装容器——具盖玻璃瓶或无毒塑料瓶。需取微生物限度检查样品时,以上相应器具均应灭菌。

2.取样

2.1 取样前应先进行现场核对:

2.1.1 核对物料状态标志。物料应置待验区,有黄色待验标记。

2.1.2 请验单内容与实物标记应相符,内容为品名、批号、数量、规格、产地、来源,标记清楚完整。进口原辅料应有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单。2.1.3 核对外包装的完整性,无破损、无污染,密闭。如有铅封,扎印必须清楚,无启动痕迹。

2.1.4 现场核对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取样,向请验部门询问清楚有关情况,并将情况报质保部负责人。

2.2 按取样原则随机抽取规定的样本件数,清洁外包装移至取样室内取样。

2.3 取样程序

打开外包装,根据待取样品的状态和检验项目不同采取不同的取样方法:2.3.1 固体样品用洁净的探子在每一包件的不同部位取样,放在有盖玻璃瓶或无毒塑料瓶内,封口,作好标记(品名、规格、批号等)。

2.3.2 液体样品摇匀后(个别品种除外)用洁净玻璃管或油提抽取,放在洁净的玻璃瓶中,封口、作好标记。

2.3.3 微生物限度检查样品用已灭过菌的取样器在每一包件的不同部位按无菌操作法取样,封口,做好标记。

3.取样结束

3.1 封好已打开的样品包件,每一包件上贴上取样证。

3.2 填写取样记录。

3.3 协助请验部门将样品包件送回库内待验区。

3.4 按规定程序清洁取样室。

4.取样器具的清洗、干燥、贮存按《取样器具的清洗》(编码)执行。

取样管理制度

某石化有限公司取样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各装置、罐区所取样品足量并具有充分代表性,使所取样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样品。 第三条职责 1、生产技术处负责制度的起草、制定、考核。 2、各运行部及相关处室负责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管理规定 (一)取样时间 1、各车间定时样按规定时间前后十五分钟取样。 2、成品、成品样,来料样,发货样及临时加样,以调度通知为准。正常情况下,接到通知后20 分钟内或按要求的时间取样。 (二)取样地点 以生产技术处规定的取样口为准,装置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取样口。 (三)取样容器 1、取样容器为细口瓶、广口瓶、烧杯、瓷缸、气袋、球胆、耐压钢瓶等。 2、取样容器样品必须根据其样品性质正确选择: ①取轻质油品(如石脑油、汽油、柴油、轻质燃料油等)必须用带塞的细口瓶、广口瓶取样,取调和汽油、易见光分解氧化的样品用棕色瓶取样; ②取重质油(如原油、蜡油、渣油、油浆、重质燃料油、沥青等)必须用烧杯、瓷缸,若油品温度较高必须用瓷缸; ③取气体样品必须用气袋、球胆,对于无硫样品或对硫含量无要求的样品(如测爆气体、氮气置换气体、制氢解析气)用球胆,装置的其他气体样品用锡箔气袋取样,罐区、罐车用耐压钢瓶取样; ④取水样必须用带磨口的具塞瓶或带塞塑料瓶,注意必须密封,分析硅酸根的水样必须用带塞塑料瓶取样; 3、取样器具上的标签内容与所取样品一致,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取样

地点、时间,取样人等,标签清晰。 4、取样器具专项专用,严禁混用。 (四)取样方法 1、液体取样(常温常压下呈均匀液态的产品) 1)大罐、罐车、油舱取样 ①取样前检查取样器与样品瓶是否有残留、是否渗漏,确保清洁干燥。 ②用少量待取油品洗涤置换取样器、样品瓶至少三次。 ③取样位置按要求取上、中、下(即1/6,1/2,5/6)、底部样、点样、出口液面样等,取样时保证取样器上部端口塞子密封,待降至要求点时快速拉动绳子,打开塞子取样,待取样器内充满油后(液面气泡停止冒出),提出取样器。当在不同液面分别取样时,应从顶部到底部依次取样,避免扰动下部液体。 ④将油样从取样器缓缓注入样品瓶中,避免溅出。 ⑤所取样品量为容器内至少保留10%用于膨胀的无油空间。 2)罐侧取样线取样 ①取样前打开罐车取样口阀门放料,彻底清洗管线,除掉管线中的存留液,样品管线出口应能够延伸到取样容器底部附近。 ②将取样瓶用少量待取样品洗涤、置换三次以上。 ③将油样从罐侧取样管线缓缓注入样品瓶中,避免溅出。 ④所取样品量为容器内至少保留10%用于膨胀的无油空间。 2、固体取样 1)大堆取样 ①以每次交库的量为一批。 ②用干净的不锈钢铲子对样品堆上、中、下分层取样,取样时将表层挖深至20cm 以上,以一铲为一个单元,每次每铲样品要达到2~4KG,不能分多次取样,取样太多不能抖落,要弃去重新取样。不允许用手随意选取几块固体产品作为试样,目测大于250mm 的块料不能作为样品。取出的样品放入清洁、干燥的塑料袋中,并标识。 2)件装取样 ①以每次交库的量为一批。

见证取样管理制度

乐活城商住小区二期工程见证取样监理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日年月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 目录 --------------------------------------------2 一、工程概况----------------------------2 二、监理工作依据、范围及要求----------------------------3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5 四、审核工作基本规定和见证取样的方法及要求------------8 设备进行审核监理工作要点五、工程材料/构配件 /--------------------11 六、工程质量试验审核检查监理工作要点七、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13

2 . . (一)工程项目概况: 一、监理工作依据、范围及要求 (一)监理工作依据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4、屋面工程质量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5、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 6、省,市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二)见证取样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 . .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5、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浴厕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8(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要求、见证人员应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1,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工程的质担任(具备见证取样证书)量监督机构。、取样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2、标识和封志中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3 并由见证和取样人员签字。 4、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5 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 6、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项目专用章。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 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二)见证人员 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1、负责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2、负责收集和统计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核所需的合格证明文件和工程质量试验合格文件; 4 . . 、填写“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审核工作台帐” 3。三、见证

取样管理规章制度

取样管理规章制度

取样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对不同类型的取样活动进行规范,保证取样的代表性,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应于本公司原辅料、中间体、成品的取样,以及纯化水、饮用水的取样。 3.取样总则 3.1 取样要求: 3.1.1 取样范围: —由QC化验员负责原辅料、中间体、成品、微生物检验样品、纯化水、饮用水的取样; 3.1.2 取样着装: —原辅料、中间体取样人员必须穿戴工衣、工帽、工鞋及手套,有毒 样品需戴防毒面具,护目镜进入取样区取样。 —成品、微生物检验取样人员应穿戴工衣、工帽、工鞋及专用取样手套, 有毒样品需戴防毒面具,护目镜,还必须遵守洁净区有关工作服穿 戴规定。 3.2 取样器具 3.2.1 玻璃取样器具、不锈钢取样器具和PE取样器具的使用范围: —固体原辅料样品用不锈钢取样棒; —固体中间体、成品、微生物检验样品用不锈钢取样棒; —液体原料、液体中间体、液体成品用玻璃取样管或者取样瓶。(取 样器的长度以能取到桶底或罐底部样品为宜) —固体原辅料、中间体、成品用PE袋;易吸潮、挥发的固体或液体原辅料、中间体用PE取样瓶或玻璃取样瓶(100ml或250ml)。固体原辅料、中间体、 成品的待检品、留样包装袋规格均为18*25cm的PE袋,材质与市售成品包 装袋一致,取样结束后模拟市售成品包装用线绳扎口。 —微生物取样用一次性PE保鲜袋。 3.2.2 取样器具的清洁: —将取样器具按现行“取样器具管理规定”进行清洁,贮存,备用。

—微生物样品取样前,应将医用口罩、取样袋等在传递窗灭菌后,备 用。 3.2.3标签: 标签分五类分别为取样证(附件六)、水质取样证(附件七)、待检品标签(附件八)、留样标签(附件九)和检品标签(附件十)。 3.2.4 取样规则: 为防止交叉污染,同一人同一时间只能取同一种物料的样品,且取样间只 能有一批样品,每批取样完后必须清理或者清洁现场。所取原辅料、中间 体、成品应对整批物料具有代表性,当物料总件数(n)≤3时,每件均应抽 样;物料总件数>3件时,按n +1抽样,固体物料待检品量、留样量均 不得少于3倍全检量,3倍全检量少于10g的时取样量不得少于10g。(密 度、外观检测样品量不需要按3倍取),各物料取样量见固体原料3倍全 检量汇总表(附件三)、固体中间体3倍全检量汇总表(附件四)、固体成品 3倍全检量汇总表(附件五)。 4.原辅料 4.1 QC收到“物料请验单”和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单后,审查品名、编码、入库序号、供货 厂家、日期、数量及厂家检验结果,若发现不合规定,应拒收。核对无误后,准备相应的取样器具和用品,如取样棒、取样证、取样袋等。 4.2 QC化验员拿“物料请验单”和已准备好的取样器具到库房,核对该批物料的“原辅料标 示单”,检查被抽取原辅料的品名、来料批号、供货单位、入库批号、来料件数、包装规格、来料重量等是否与“物料请验单”一致,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库管员和QA人员。 4.3袋装物料按规定取样件数随机取样,由库管员协助放置于取样间,用不锈钢取样棒随 机抽取不同部位的样品,将所取样品放入PE袋中混合均匀(前后晃动5次,上次颠5次),按取样规则平行抽取两份,一份作为待检品(贴上待检品标签),另一份作为留样(贴上留样标签)。样品取样结束后,由库管员将物料撤离取样间,取样人员按要求对房间进行清洁,并做好清洁记录。如果同时取多批次同一样品,批与批之间应

产品取样管理制度

产品取样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厂产品取样流程,节约取样费用,控制在总公司下达的指标范围之内,根据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产品取样的范围 1、各部门因业务需要,对各职能部门、业务往来单位赠送的产品。 2、品管部产品质量检验需送质检部门检验的产品取样。 3、技术部用于试制的产品取样。 二、用于取样的产品范围 1、送礼、赠送、招待用产品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滞销产 品、新开发的产品、成本低的产品,外送的以礼品盒的形式包装。168g 条型礼盒原则上不作为取样产品。如果有特殊要求,需要厂长同意签字方可取样。 2、技术部和品管部用于产品质量检验和试制的产品,根据实际需要酌情选择。 三、产品取样的流程。 1、产品需要取样时,技术部和品管用于产品质量检验和试制的产品的,由取样人填写《抽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经理审批,金额在200元以上需要厂长审批。成品仓库保管员凭已由领导签字的《抽样单》发货。《抽样单》一式三份,财务留存一份,库存保管一份,保安部一份。需要出厂的,还需要由财务部在保安部留存联加盖 “辣妹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沅江食品厂物资出门专用章”,保安部方可放行

2、用于送礼、赠送、招待的产品取样时,取样人到财务部申报, 并由财务部人员开具《产品取样单》,注明取样事由、取样数量及金额,分管厂级领导审批,财务经理审批,金额在200元以上需要厂长审批。成品仓库保管员凭已由领导签字的《产品取样单》发货。《产品取样单》一式三份,财务留存一份,库存保管一份,保安部一份。需要出厂的,还需要由财务部在保安部留存联加盖“辣妹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沅江食品厂物资出门专用章”,保安部方可放行。 3、遇节假日时,需获得厂长和财务经理的电话通知方可发货,保安部方可放行,待上班日督促取样部门补办好取样手续。 四、用于送礼、赠送、招待的产品取样标准。 1、每年春节各职能部门、业务往来单位、银行、税务产品送礼由各部门申请,厂长和财务经理统一安排。 2、日常送礼一般标准为50元/份。 3、特殊情况超过标准的,需要厂长同意后方可开支。 五、罚则 凡取样人员假公济私,一经查实,追回产品,对取样人罚款200元。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财务部。 辣妹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沅江食品厂

化验室取样管理制度

化验室取样管理制度 为确保理化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及对生产过程的指导作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同时规范取样和留样过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专职检验员根据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测分工要求,按规定的检测频率实施取 样。 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磷酸取样时,应注 意防止溅到皮肤上。 3、取样所用设备、工具、盛样容器必须保持清洁、坚固耐用,防止样品的交叉污染; 水分样品的容器必须是密封、用非吸潮性材料制成。 4、取样完毕,做好现场取样记录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取样地点、产 地、取样日期、单重、工号、取样者等。 5、取样后应及时进行检测,防止受潮变质和污染。 二、原料取样 1、由专职检验员根据原料取样分工规定,对入厂的每批原料实施取样。 2、袋装原料的取样:最好是在装卸时,从各部位分别随机抽取,总取样袋数不少于 15袋,保证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总取样量约200克;取样时尽量不扎破包装袋,取完后及时扎好口,防止原料受潮变质和污染;所取样品在检测前要充分混合均匀,尽量减小检测结果误差。 3、块状原料的取样: 1)取样方法:根据料堆的大小,划分上、中、下三个部位,在每个部位沿料堆一周分别确定3-4个取样点,由每个取样点向料堆内深挖约300-400mm处铲取样品,全部取样点取完混合后,根据情况在生产现场或化验室破碎至做样所需要的粒度; 如无法按以上方法取样时,可在料堆的上、中、下部位的表面直接铲取样品,并在生产现场破碎至所需的粒度。 2)同一批料在不同时间入厂时,每次入厂的料均要单独取样,待本批料全部入厂后,将每次单独取的样品混匀后再做样。 4、所取样品外观颜色、粒度、包装质量等有异常时,要及时汇报处理。 三、半成品取样 1、由专职检验员根据半成品检测分工要求,按规定的检测频率到现场取样,现场取

(完整版)采样管理制度

采样管理制度 一、采样的原则 1.代表性原则 采样时必须综合考虑原料、加工方法、运输、贮存条件、加工批号以及加工作业人员的责任心和专业知识水平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尽量做到采取有代表性的样本。 2.典型性原则 采集能充分说明达到监测目的的典型样本,采样时怀疑被污染或已被污染的样本应作为采样的重点对象。 3.适量性原则 微生物检验按国家规定的进行。采取数量应根据检验项目和目的而定,但每份样本不少于检验需要量的三倍,以便供检验、复检和留样备用。可以根据检验项目和样本的具体情况适当的增加或减少。 二、微生物检验无菌采样方法 1.采样用具、容器灭菌方法 1.1采样用棉花球、标准规格板、镊子等要用纸包好并经高压灭菌。必要时,用前用酒精消毒或在酒精灯上用火焰消毒。 1.2标号后的样本容器用纸包好,及装有10ml生理盐水的试管都须经高压灭菌。 1.3消毒好的用具要妥善保管,防止污染。 2.无菌操作步骤 2.1采样前,操作人员先用75%酒精棉球消毒手,再用75%的酒精棉球将采样开口处涂抹消毒,然后将容器打开。 2.2样本取出后,将其装入样本容器内,并包扎严密。 2.3生产用具、设备、手等食品接触面检查,可用灭菌镊子夹取灭菌棉球,蘸取少量灭菌生理盐水涂抹表面,然后将棉球放入装有10ml生理盐水的试管中并立即振摇均匀。 2.3.1手:用棉球擦拭手掌面(手背面不取),先顺手指方向擦拭一遍,然后 垂直手指擦拭一遍。 2.3.2刀:方法同上,且正反面都擦拭。

2.3.3工器具:取灭菌的规格板放在要检查的部位上,用棉球按前后、左右顺序S型分别擦拭一遍。 3.无菌采样注意事项 3.1尽量从未开封的包装内取样,大包装要从各部分采取有代表性的样本。 3.2预先包好消毒的采样工具和容器,必须在采样时方可打开包装。 3.3采样时最好两人操作。 3.4为了查明某一工序的卫生状况,可在这一工序处理前和处理后各取一份样作对照。 3.5微生物检验用的样本,要在采样后4小时内送检验室。样本送到检验室应立即检验,如不能立即检验,应冷藏处理。 三、采样记录 1.样本标签和编号 采样完毕整理好现场后,将采好的样本分别盛装在容器或牢固的包装内,在包装上及时贴上标签,明确标记品名、编号、批次、采样地点、采样日期、采样人等内容。 2.采样记录的内容 2.1样本名称; 2.2采样地点; 2.3采样日期; 2.4被采样的批号; 2.5被采样的编号; 2.6采样方式; 2.7采样目的; 2.8采样现场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 2.9采样人(签字)。

现场取样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现场取样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5344 现场取样制度 Field sampling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现场取样制度 一、现场取样人员应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验收规则,并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取样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以及材料的分批规定。 二、取样人应根据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对样品的大小、数量、取样部位、是否有代表性进行确认。 三、现场取样须在监理人员旁站或经监理同意的条件下进行。取样应严肃认真,不受行政干预,也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及各种关系的影响,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四、必须按规定频率、规定方法取样。 五、样品的包装和运输应能避免散失和防止污染,并避免试样性能产生变化,并附卡片标明试样编号、产地、规格、等级或标号、重量、要求检验项目和取样方法(施工日期)等。

六、应按要求和上述内容详细填写试验委托单。 篇2: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局《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试行)》,促进实验室计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计量管理制度的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 二、凡属国家依法管理的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周期及时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超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不得使用。 三、仪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使用,并持证上岗。对主要仪器设备,要作好使用记录。 四、仪器设备的分类、标识、编号、检定、配置、使用、报废与封存,悉遵守局《检测设备管理办法》。 五、仪器设备管理资料包括以下项目: 1、原始记录包括 ①、在用检测设备台帐、检定、修理历史记录卡、周期检定合格证。

实验室样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样品管理制度 1目的 1.1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对样品的取样、贮存、识别以及样品的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并做好样品的保密与安全工作。 2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样品的取样、流转、贮存、处置、识别等管理。3职责 3.1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分析测试样品管理。 3.2实验室样品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按照样品取样的程序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取样,并记录取样接收时样品状态,做好样品的标识以及样品贮存、流转、处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3实验室检测人员接收到样品后应对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的样品加以防护。 3.4实验室样品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对检测室样品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质量控制主管对样品管理承担管理职责。 4样品的取样 4.1取样人员应根据取样频次到指定地点按时取样,取样人应对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的防护负责,保证样品的完整性。 4.2当有突发情况,另时需要取样分析时,由相关样品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登记。

4.3实验室样品管理人员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状态,并登记入账。 4.4分析人员对样品是否适合于检测存有疑问,或品管人员对检验结果持怀疑态度,或认为样品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或有异常情况时(包括包装和封签),必须进行再次取样分析。 5样品的识别 5.1样品的识别包括不同样品的区分识别和样品不同试验状态下的识别。 5.2样品区分标识,贴在样品外包装上,标识内容包括检验样品编号、分析项目、注明采样时间和日期。 5.3样品在不同的试验状态,或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等阶段,应根据样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要求,做好标识的转移工作,以保持清晰的样品识别号,保证各分析室内样品编号方式的唯一性,保证样品分析结果的可追溯。 5.4实验室应根据专业要求,在相关的作业指导书中,对样品标识转移方式和如何保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和有效性,做出明确规定。6样品的贮存 6.1质量检测中心应有专门且适宜的样品贮存场所,配备样品间及样品柜(架)。样品间由专人负责,限制出入。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做到账物一致。样品贮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干燥且通风良好。 6.2对要求在特定环境条件下贮存的样品,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环境条件应定期加以记录。

取样管理规定

取样管理规定

取样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对不同类型的取样活动进行规范,保证取样的代表性,特制 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应于本公司原辅料、中间体、成品的取样,以及纯化 水、饮用水的取样。 3.取样总则 3.1 取样要求: 3.1.1 取样范围: —由QC化验员负责原辅料、中间体、成品、微生物检验样品、纯化水、饮用水的取样; 3.1.2 取样着装: —原辅料、中间体取样人员必须穿戴工衣、工帽、工鞋及手套,有毒样品需戴防毒面具,护目镜进入取样区取样。 —成品、微生物检验取样人员应穿戴工衣、工帽、工鞋及专用取样手套,有毒样品需戴防毒面具,护目镜,还必须遵守洁 净区有关工作服穿戴规定。 3.2 取样器具 3.2.1 玻璃取样器具、不锈钢取样器具和PE取样器具的使用范围: —固体原辅料样品用不锈钢取样棒; —固体中间体、成品、微生物检验样品用不锈钢取样棒; —液体原料、液体中间体、液体成品用玻璃取样管或者取样

瓶。(取样器的长度以能取到桶底或罐底部样品为宜) —固体原辅料、中间体、成品用PE袋;易吸潮、挥发的固体或液体原辅料、中间体用PE取样瓶或玻璃取样瓶(100ml或 250ml)。固体原辅料、中间体、成品的待检品、留样包装袋 规格均为18*25cm的PE袋,材质与市售成品包装袋一致,取 样结束后模拟市售成品包装用线绳扎口。 —微生物取样用一次性PE保鲜袋。 3.2.2 取样器具的清洁: —将取样器具按现行“取样器具管理规定”进行清洁,贮存,备用。 —微生物样品取样前,应将医用口罩、取样袋等在传递窗灭菌后,备用。 3.2.3标签: 标签分五类分别为取样证(附件六)、水质取样证(附件七)、待检品标签(附件八)、留样标签(附件九)和检品标签(附件十)。 3.2.4 取样规则: 为防止交叉污染,同一人同一时间只能取同一种物料的样品,且 取样间只能有一批样品,每批取样完后必须清理或者清洁现场。 所取原辅料、中间体、成品应对整批物料具有代表性,当物料总 件数(n)≤3时,每件均应抽样;物料总件数>3件时,按n +1抽 样,固体物料待检品量、留样量均不得少于3倍全检量,3倍全 检量少于10g的时取样量不得少于10g。(密度、外观检测样品

材料管理制度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鱼虹路与新老彭白路连接道路建 设项目部 材料及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成都市新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1月

材料及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1.应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进行购买。 2.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应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 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5.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6.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监理人员在查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改正,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重要设备进场后,应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8.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9.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查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经查测发现主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没注意,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试验、取样管理制度

试验取样、送样及报告传递管理制度 一、现场取样原则: 1).抽样过程包括确定抽样方案和取样,抽样应确保科学、公正,所取样品应具备代表性及完整性,并满足检测项目需要。参加抽样的人员对样品的代表性、完整性负责。 2).抽样应按产品技术标准(或测试方法)规定的方法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认证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3).抽样方案必须根据不同的检验目的和技术经济因素,在已颁布的国家抽样标准中选择适宜的抽样方法,或运用适当的统计技术制定抽样方案。当技术标准与相应的基础标准发生矛盾时,执行产品技术标准规定。 4).现场取样一般遵循随机抽取的原则,使用适宜的抽样工具和容器,所取样品应对总体具有充分代表性。 二、取样、送样及表格填写规定: 1).取样:各种试样的取样方法、数量及规格,要严格按试验规程及特定细则进行,并妥善包装,做好标记。 2).填写取样登记表,写明样品名称、炉号、出厂编号、数量、工程名称、取样地点、代表数量、取样日、试样编号、取样人及特殊说明等。 3).送样(取样)时间,各种配合比选择、水泥试验要在施工前40天送样(取样),特殊情况必须提前10天送样(取样)。其它试样

一般规定在施工前10天,至少在施工前7天送样(取样),特殊情况除外。 4).运送样品途中要做好保护、管理工作,对怕震动、颠簸的试样,要保证试样不变化、不受损。 三、见证取样送检相关规定: 当要为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时,实验取样员应在建设或监理单位旁证下现场进行取样,制备样品,与旁证人员共同封样、试样并连同见证记录送试验室。 四、送检委托单及检测报告的收集整理: 1).试验委托书是委托人向检测人提出的项目申请表,必须认真填写,并在委托人栏签字。委托书主要填写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委托时间、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样品数量、种类、规格、品种、产地、使用部位、代表数量、要求检测参数、签证人及有关说明等,登记项目要与出厂合格证相符,取样登记也一样。 2).在试验委托期间应保持和实验室联系,查询实验结果,及时领取实验报告。 3).当试验结果发现有不合格项目时,允许再次取双倍试验送检,复检扔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退货处理。 4).试验报告单是判定所送材质是否合格的依据,是施工技术资料的主要部分,属保证项目。报告单要求做到字迹工整清晰,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项(没有项目写“无”或划斜杠),实验室的签字盖章齐全。如有填写错误,不允许涂改,应在错项划斜杠,将

取样管理制度

取样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分发编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主管部门:品质部适用部门:品质部发布日期:*年*月*日实施日期:*年*月*日

1目的 明确取样程序,规范取样操作,确保所取样品的正确性、代表性和均一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取样。 3职责 a)仓库管理员负责对原辅料和复检原辅料、中间体和产品的请验; b)生产部负责对半成品和成品的请验; c)市场部负责对退/换货的初步处理; d) QC负责对原辅料和产品的取样以及复检的原辅料、中间体和成品的取样; e) QA负责对市场退换货的复查。 4 取样流程图 5 请验 5.1 仓库管理人员对到货的原辅料或包装材料验收合格后,填写《请验单》,并将生产厂家的检验报 告单交给品质部QC取样人员; 5.2 半成体和成品生产结束后,由生产部填写请验单交给品质部QC取样人员;

5.3 仓库原辅料、中间体和产品的复检,由仓库管理人员填写请验单。 5.4 请验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5.4.1 原辅料、中间体和产品的请验应包括品名/代码、批号/进厂编号、生产/进货日期、包装规格、 数量、来源、请验人、请验日期; 5.4.2 备注栏标明“急”还是“不急”,或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5.5 请验单填写完整后送交检验室。 6 取样准备 6.1 品质部QC人员接到请验单后,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a)根据4.3.4条规定确定取样样本数和取样量; b)根据物料特性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c)准备清洁干燥的取样器、包装样品的容器、样品混匀器和取样用的辅助工具(手套、样品袋、剪刀、标签、笔、取样证等)前往规定地点取样; d)取样工具:固体取样器为不锈钢探子,液体取样器为玻璃取样管(直径约1.5cm,长约1m); e)样品包装容器为塑料自封袋、带盖的塑料管、塑料瓶或玻璃瓶; f)样品混匀器具:固体样品用自封袋,液体样品用具塞三角瓶,特殊样品除外。 6.2 取样要求 6.2.1 取样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取样操作; 6.2.2 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1)非均一的物料(如悬浮物)在取样前应使其均一;如果不可能这样做或不了解物料是否均一,则应注意从物料不同部位取样;如取样不能达到物料的所有部位时,应随机地在可达到的部位取样; 2)物料表面和物料内部可能会存在差异,取样时不能只从表面取。 6.2.3 保证样品的均一性: 应将从不同部位或不同包装单元所取的同一批次原辅料、中间体及产品混合均匀,保证被检测的样品具有均一性。 7 取样样本数及取样量的确定 7.1 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体及产品均按批取样; 7.2 取样样本数确定: a) 总件数n≤3时,每件取样; b) 当3<n≤300时,取样样本数为n+1; c) n>300时,取样样本数为(n/2)+1。 7.3 取样量:一次取得的样品量要能够供三次全检用;

取样管理制度

1目的 取样是药品质量检验的首要程序,制订对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取样治理程序,确保检验结果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2 范畴 适用于本厂质监科化验室对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检验的取样程序。 3 责任 质监科、生产科等有关人员。 4 内容 4.1目的、要求:取样是使按一定方案从总体物料中采集能代表总体物料的样品, 通过检验样品而对总体物料的质量作出评判和判定。因此采集的样品必须能够代表 总体物料的所有特性。 4.2 取样器具: 4.2.1固体样品用不锈钢空心棒或取样铲取出,放入具塞的玻璃瓶内。 4.2.2液体样品取样用硬质玻璃管或注射器取出,放入具塞三角烧瓶内。

4.2.3取样器的大小和长度以能插入容器底为宜。 4.2.4取样器具、设备必须清洁干燥,且不与被取物料起化学反应,应注意由于取 样工具不洁而引起的交叉污染。 4.2.5盛放样品的容器必须清洁、干燥、密封。盛放遇光不稳固样品应使用不透光 容器;对需检查卫生学指标的物料取样容器应事先作除菌、除热原处理。 4.3 取样数量: 4.3.1一样原辅料按总件数(n)决定取样数。 第2页/共3页 n≤3时,每件抽取; 3<n≤300时,抽样量为n + 1件; n>300时,抽样量为n /2 + 1件,随机取样。 4.3.2关于易吸潮、易挥发、腐蚀性的化工原料,同时来货是同一批号的一样取样 为一个最小包装单位。 4.3.3包装材料的取样量按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方法》和相应的质量标 准执行。 4.3.4半成品(中间体)和待包装成品按批号每批抽取。 4.3.5成品按批取样,设批总件数(包装单位:箱、袋、盒、桶等)为n,在已包 装好的包装件中按上述规定随机抽取。 4.3.6样品量应满足检验和留样观看规定的需要。原辅料取样量一样为最少可供三 次全检用量;成品取样量为全部检验项目(包括卫生学检验)所需样品量(不包括

采样班管理规定完整版

采样班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Q/HCTP-MZ-08-011-2011 煤质检验中心采样班管理制度 一、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1.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班长、副班长、技术员、采样员 1.2各岗位定员为:班长一人,副班长一人,技术员一人,每采样组各设采样员二人,其中一人为负责人。 各采样组的人员每天按照班长的工作分工,分别对火车来煤、汽车来煤、入炉煤样进行采样、制样、存样工作,各组的人员不定期进行轮换,由班长负责编制各组的值班表。 2.工作职责 2.1班长工作职责: 2.1. 1采样班长行政上受煤检中心主任的直接领导,技术上受专工的指挥,负责班组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全班人员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全面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2.1. 2班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严格贯彻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坚持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工作。 2.1. 3负责制定并执行班内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资料,实行标准化管理,组织文明生产,做好设备管理工作,使所管辖设备完好、整洁、标志齐全。

2.1. 4 积极推行“6S”管理,组织开展班组技术革新、小事件分析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班组成员思想、生活情况,实行民主化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全班的劳动纪律、文明生产、定置管理,并做好考核和奖金分配工作,做到考勤、考核、分配三公开。2.2 副班长工作职责: 2.2. 1 副班长在行政上接受采样班班长的直接领导,负责协助班长完成本班的技术指导和日常生产管理工作。 2.3 技术员的工作职责: 2.3. 1接受班长的直接领导,协助班长搞好采样、制样、存样工作,协助班长抓好班组的技术管理工作,做好班组技术培训、班组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2.3. 2 协助班长做好班组各种基础资料的保管、整理工作,对各种资料、原始数据实行标准化、规范化、档案化管理。协助班长编制设备及其它各种备品、备件的购置计划。 2.3. 3掌握各种检测设备的检定日期,及时提请检定计划,做到定期检定,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2.4 采样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2.4. 1工作中接受班长的直接领导,协助班长抓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2.4. 2 协助班长做好本组的采样、制样工作。 2.5 采样员工作职责: 2.5. 1 行政上由班长直接领导,技术上受技术员指导,严格按照《采样作业指导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采、制、封存样工作,做好各种记录。

见证取样管理制度样本

乐活城商住社区二期工程见证取样监理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年月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目录 一、工程概况--------------------------------------------2 二、监理工作根据、范畴及规定----------------------------2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程序----------------------------3 四、审核工作基本规定和见证取样办法及规定--------------5 五、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审核监理工作要点------------8 六、工程质量实验审核检查监理工作要点--------------------11 七、原材料质量控制办法和办法----------------------------13

(一)工程项目概况: 一、监理工作根据、范畴及规定 (一)监理工作根据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建建[]211号;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GB 50300—; 3、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4、屋面工程质量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 5、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 6、省,市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关于文献。 重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二)见证取样范畴

1、用于承重构造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构造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水泥; 6、用于承重构造混凝土使用掺加剂; 7、地下、屋面、浴厕间使用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要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 1、见证人员应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实验知识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具备见证取样证书),并书面告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取样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记、封志。 3、标记和封志中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和取样人员签字。 4、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5、见证取样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 6、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报告必要加盖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专用章。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程序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关于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实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规定实验室进行实验一种程序。

取样管理制度

1.目的:规定外购物料、本厂制剂及工艺用水的取样程序和取样数量,使取样工作规范 化、科学化,保证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2.范围:适用于外购物料、本厂制剂和工艺用水的取样。 3.责任:仓库管理员、化验室化验员、QA质监员。 4.内容: 4.1.对外购原辅包材的取样 4.1.1.对原辅包材的取样应该在与车间使用该原辅包材相同的洁净条件下进行取样。 4.1.2.取样程序: 4.1.2.1.外购原料、辅料及包材入库后,仓库保管员初检合格后填写入库请验单并附有该 厂检验报告单(进口原料药应附有口岸检验所的检验报告并盖有口岸检验所或转 发单位的红色印章)送化验室。请验单内容包括:请验部门、请验日期、物料名称、批号、规格、物料编号、数量(件数和重量)、来源、请验人等。化验室 取样员核对签字后带请验单及时到仓库进行取样。 4.1.2.2.取样器具必须洁净,用于内毒素检查和微生物检查的取样器具,清洗干净后必须 进行消毒。取样器具的清洁处理见《取样器具清洁操作规程》。 4.1.2.3.取样时,取样人要核对实物的名称、批号、数量、来源等项与请验单是否相符, 并检查包装是否完好,确定无误后方可取样;如有异常,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暂 时不予取样。 4.1.2.4.取样完毕,应立即将包装按原样包扎好,在包装的最外层贴上取样证,内容包括 品名、编号、批号、取样日期、取样数量、取样人等。 4.1.2. 5.在取样瓶上贴好标签,写明品名、批号、取样日期、取样人等。 4.1.2.6.取样后须填写取样登记台帐,内容包括:取样日期、品名、规格、批号(进厂编

号)、数量(件数和重量)、取样件数、来源、取样人等。 4.1.2.7.取样员填写取样单,凭检验指令进行检验。 4.1.3.取样件数 4.1.3.1.总件数为N N≤3件逐件取样; 3件300件取样件数为N/2+1件。 4.1.3.2.当计算的取样件数不为整数时,按整数加1件进行取样。 4.1.3.3.对于中药材,总包件数为N 5件≤N<100件取样量为5件 100件≤N≤1000件按5%取样 N>1000件超过部分按1%取样 N<5件逐件取样 贵重药材,不论包件多少均逐件取样 4.1.4.取样数量 4.1.4.1.取样数量原则上为检验用量和法定留样量之和。当检验失败,按照增补取样的方 式取得。法定留样量依据实际情况决定,通常不少于项目全检量的2倍(不包括 微生物、无菌和热原检查所需的样品量)。稳定性考察的取样量,根据考察项目、 每次试验用量、考察期的长短等因素决定,考察期一般为有效期后一年。 4.1.4.2.每件的取样数量为需取样总量除以取样件数所得的平均值。如果平均值不为整数 时,可酌情根据总取样量和总取样件数均衡每一件的取样量,使每件的取样数量 均为整数,且每件的取样数量基本一致。 4.1.4.3.药材的取样量执行《药材取样标准操作规程》中的规定。 4.1. 5.取样办法及操作按《取样标准操作规程》和《药材取样标准操作规程》执行。 4.2.制剂的取样 4.2.1.制剂半成品的取样 4.2.1.1.QA质监员接车间的请验单后到生产现场取样,取样量为一次检验量的三倍。 4.2.1.2.取样器具的准备按《取样器具清洁操作规程》执行。 4.2.1.3.取样员取样需进出洁净室时,应严格遵守车间进出洁净室的有关规定。 4.2.1.4.取样操作按《取样标准操作规程》执行。 4.2.2.对制剂成品的取样 4.2.1.1.QA质监员带车间的请验单到生产包装现场核对无误后在包装线上随即抽取规定

样品管理制度

样品管理制度 1 目的:规范本厂样品的管理。 2 范围:本规程适用所有化验留样、商检留样及外寄样品的管理。 3 职责:服务中心和化验室责本规程的实施。 4 程序(内容): 4.1样品瓶的灭菌:玻璃样品瓶在160 C干热灭菌2小时,塑料样品瓶用二氧化氯(150ppm 30分钟)灭菌。 4.2样品的采集 采样方法:无菌操作法,既将样品袋拿回实验室,在无菌室用75%酉精棉球对样品袋盖子、 启盖器及工作人员的手处进行酒精消毒,然后再倒出所需样之数量,之后再对盖子和盖口进行消毒,消毒之后,立即盖上盖子将样品放回原处。 4.2.1对每生产批次(共N桶)的产品,在灌装开始30min后取第一次样品(2个小无菌袋,采样各2L),4.2.2在罐装一半时取第二次样品(6个小无菌袋,每袋采样2L),作为本批次产品中间样品。其中,一个作为本批次样品复测用样,标识为批次号,中间样(复测样),采样序号,采样人,采样日期,取样结束后,一个作为本批次产品微生物检验用样,表示为批次号,中间样 (微生物检验用样),取样结束后化验员负责取回样品,并交微生物检验员。另一个作为本批次产品理化指标检验用样,标识为批次号,中间样(理化检验用样),采样序号,采样人, 采样日期,取样结束后化验员负责取回样品。另外三个做为商检留样,标识为批次号,采样序号,采样人,采样日期。 4.2.3在灌完结束前30min采第三次样品(2个小无菌袋,采样各2L),标识为批次号,采样序号,采样人,采样日期。一个化验室留样;一个商检样。 4.2.4 所取样品应只与对应批次同类、应置于样品桶内成品包装袋上方,顶部加盖,桶外加贴“留样桶(商检样)”或“留样桶” 4.3标识桶的贮存 服务中心负责将样品桶按对应批次放置于成品垛的前面,存放条件为采样员易采样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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