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简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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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比较通用简单的版本。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2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3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4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5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6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7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8条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9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实收资本:人民币元

第10条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出资比例、持股比例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数

额(

万元)

出资

比例

(%)

转/

受让

比例

(%)

/

持股比例

货受让

有限公司币股

%

货币转让

%

有限公司货

转让

%

有限公司货

转让

%

合计100 转/

受让

100%

第11条公司成立后,本公司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12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2.1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12.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12.3 选举(委派)和被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12.4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权并转让;

12.5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12.6 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额行使股东权利、分取红利;

12.7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继续认缴出资;

12.8 公司终止后,依法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12.9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12.10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的行使,以认缴的出资比例进行。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13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3.1 遵守公司章程;

13.2 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13.3 不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3.4 股东不得抽离出资;

13.5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

第14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15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16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另新入股东不得参与公司管理。

第1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7.1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17.2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17.3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议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8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法人股东解散的,其股权可以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转让或者由其他股东收购;法人股东分立的,按照其分立的约定持有本公司的股权。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19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9.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19.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19.3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19.4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19.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19.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19.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19.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19.9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9.10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9.11 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担保作出决定;

19.12 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20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章程规定的认缴的出资对应的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除上述情形的股东会决议,应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21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含本数)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含本数)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应召开临时会议。

符合提起临时股东会权利的,提议人不受提前十五日的限制,但应当确认其他股东已经收到临时股东会议通知,持有认缴出资额50%以上的股东反对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不得召开。第22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23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做出本章程第十九条所列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盖章后置备于公司。

第24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五人,其中三名董事应由提名,二名董事应由提名,被提名董事经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25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选举产生。

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简洁版

编号: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_______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万元。 三、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2020年公司章程简单版

公司章程(简单版) 要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比较通用简单的版本。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2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3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4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5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 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6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7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8条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9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实收资本:人民币元 第10条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出资比例、持股比例 转出出转/出资数出资/资资受让额(比例股东姓名或名称受持股比例方时 比例万元)(%)让式间(%)方 其受让货他 % 股币有限公司东货转让 % 币 货转让% 有限公司币货转让 % 币有限公司 /转00% 100 合计 1 受让 第11条公司成立后,本公司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公司增加或减少注 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

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12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2.1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12.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12.3 选举(委派)和被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12.4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权并转让; 12.5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12.6 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额行使股东权利、分取红利; 12.7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继续认缴出资; 12.8 公司终止后,依法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12.9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12.10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的行使,以认缴的出资比例进行。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13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3.1 遵守公司章程; 13.2 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13.3 不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3.4 股东不得抽离出资; 13.5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 第14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15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16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另新入股东不得参与公司管理。 第1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有限公司章程简洁版

有限公司 章 … 程 年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各方共同出资设立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 (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 股东姓名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 (2)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 第十四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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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 公司 年月 第 1 页共11 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等方共同出资(法定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条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以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的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七条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 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 缴的出资额。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其它登记事项,应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手续。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第十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1: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内缴足。 股东2: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内缴足。 股东3: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内缴足。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以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财务管理制度(简洁版)

财务管理制度(简洁版)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3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4条 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5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6条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人员。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人员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7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经理会议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长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8条 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9条计划财务部主管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主管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条计划财务部人员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11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人员,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

简单通用有限公司章程

《简单通用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上海金陵电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广播电视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家用电器,文化办公用品,耗材的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及维护;摄影摄像设备安装、维护;计算机网络专业领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有线电视传输网络系统,建筑弱电系统的集成与工程服务及维护。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 股东应于申请公司登记之前一次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第六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简洁版)

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八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

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由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六条股东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七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_______________ 认缴出资_____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 金100%,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 日以前。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是一个自然人出资的有限公司,不设立股东会由投资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决定聘用或解聘公司经理及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责任人及报酬事项;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由 ______________ 担任。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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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简洁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可以简称《公司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四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六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类型 第七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八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投资)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以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以及出资方式 第十一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以及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于年月日一次性实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立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四条、股东各方对公司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应以法定验资机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缴付及实收状况出具的验资报告为准, 注册资本一经注入不得抽回。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 简单版本

_ 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程 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企业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到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凭有效经营许可证经营)。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万元。_____________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投资人决 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但债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企业解散后,第十五条 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第十六条; )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一 ; )所欠税款 (二 其他债务。(三) 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第十七条清算期间, 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第十八条 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第十九条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则第五章附本章程未尽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第二十条本章程正本件二份,报送登记机关一份,本企业存档一份。第二十一条 ) 盖章投资人签字( 日月年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简洁版」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简洁版」 下面是精心为大家收集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简洁版】,供大家参考。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简洁版】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北京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室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开发研究;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房屋出租。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 号码出资方式资额 股东-1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2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3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4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5货币人民币10万元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公司章程(别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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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人事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相关政 策,为规范公司人事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行政部门根据公司其他职能部 门的需要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面试、入职、辞职、解聘等各项手续。 第二条招聘计划由用人部门申请,行政部 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招聘。 第三条公司员工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制,在招聘过程中既注重学历更注重实际工 作能力。 第四条新员工需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特 别优秀的员工经批准后,可提前办理转正手 续;员工试用期满15天内,由本人提出书 面转正申请,经批准后,可成为公司正式员 工;在试用期内,认为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提前通知本人,可作无条件退工处理。 第五条公司正式员工都需与公司签订《劳 动(用工)协议》,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所有 员工的档案;员工档案包括:招聘人员登记 表、身份证、学历证、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照片等。 第六条行政部负责登记出勤记录,并于每月3日前将上个月的员工出勤记录、违纪扣款理由及人事变更情况报财务部,以便计算当月薪金。 第七条员工请假应告知本部门负责人,并填写“员工请假单”,行政部门考勤负责人备案;员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方式通知行政部门考勤负责人,办理请假有关手续。 第八条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对于确因工作需要或由公司统一组织的加班,经批准后,员工可得到相应的加班补贴。 第九条凡员工因个人问题要求辞职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辞职申请,由行政部门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向所属部门主管办理有关工作交接事项,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由部门主管进行审核;所有手续办妥后,相关部门汇签,由财务部发给

公司章程简洁版

_______________ 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 准。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二章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出资时间如下: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组成。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命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负责。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解聘。经理对公司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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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出资人黄方林决定,设立有限公司,特制定章程。 第二条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 ____________万元 第七条出资人:____________万为财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缴:____________万元实缴:____________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应在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之前全部缴足。 第八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便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出资人应享有如下权利: (一)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任命执行董事或监事;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XX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简洁版)

西安路易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XXXX(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履行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XXXX 第二条公司住所:XXXXXXXX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普通机械设备租赁(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四条公司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莲湖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三章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六条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一 股东姓名:XXX 出资方式:认缴 出资额:60万元 股东二 股东姓名:XXX 出资方式:认缴 出资额:40万元 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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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 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O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期限: 第二章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岀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五、公司新增资本或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 一. 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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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公司 ¥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 ]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期限: 第二章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 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 五、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六、公司新增资本或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 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 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十五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设立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六条本公司设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 ; 第十八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满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的执行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三年者;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者。 】

公司章程的样本简单版

公司章程的样本简单版 为规范公司组织及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XXX、XXX N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XXXXXX 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地址:XXXXXXXXXXXX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XXXXXXXXXXXXX。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 第五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时间如下: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或首期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注册资本约定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约定如下: (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⑴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⑵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⑶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和监事; ⑷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 ⑸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⑹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⑺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⑻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⑴遵守公司章程; ⑵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⑶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⑷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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